健康的生活习惯是保持身体健康的基础。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简洁明了,条理清晰。总结范文的内容丰富多样,可以满足不同人的需求。
经查,xx单位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xx亩,属非法占地行为,建议没收(或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xx万元罚款。
分析上述案例实在弄不明白,若说是“调查报告”,建议却是“立案查处”;若说是“立案报告”,其标题分明是“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在此,我认为,有必要就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的要求及内容作一讨论。
调查报告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人员在调查结束后,将案件的事实、证据和自己的处理意见写成书面材料,请领导审查、批示的一种法律文书。因此,在制作调查报告时,应如实地将案件事实和材料全面地反映出来,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处理意见,以便领导审批时了解案情,确定正确的处理意见。
调查报告的总体要求是,结构清晰,表述客观完整,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适当,建议合理。
谢玉华,男。52岁,汉族,3月起被指定为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淮涟村党支部书记至今。我们是该村村民,现向你们反应谢玉华违法违纪问题:
一.谢玉华从村民手中购地转手作宅基地卖出,牟取暴利:谢雨化利用职权从村民周文超,李建友手中购买耕地两亩(南至淮涟村小区,北至仲涟华,万雪峰,李建友界。东至南北大路,西到淮涟村小学)。将一亩地分成5块宅基地每份6万元出售,每亩2.16万元,2亩地共计4.32万元买入,分成10块宅基地共计60万出售。如此暴利,村委会账目中竟无此项经营记载,全部装进谢玉华腰包。
二,私自出售农民集中居住点宅基:淮涟路扩建拆迁时,须拆迁24户。为妥善安置拆迁户,村里规划集中居住点,共计占地98亩。除上述24户已建房入住外,其余应根据本村村民需要安排(此居住点还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而谢玉华却将此作为“发财机会”,竟私自对外销售,每份6万元价格售出30份180万元,每份8万元价格售出79份632万元,涉案金额高达812万元。现已建好48户,其余被乡镇府要求停建,但后续处理至今未公布。
三,违章盖村委会“办公”大楼:原村委会办公室被拆迁,谢玉华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在淮涟路绿化带内,以建村委会办公楼为名,占地(长约237米,宽约115米),建设含酒店,浴室在内的四层楼准备对外出售。更为荒唐的是,在边上另划3亩地,建两幢别墅,基础现已做好。
四,关于淮涟村财务问题群众反映极大:谢玉华听到风声以后自己提出理财,都是没有经过淮涟村理财小组人员参加,并主动把账目交到乡财政,他找来了亲朋好友对账目进行审查,到目前没有任何结果,为此我们淮连村村民迫切需要说法。
另:谢玉华通过个人关系审计房屋价格,我们淮涟村村民非常气愤,一致要求市级以上部门来我村审核,只有这样才能安定民心。
五,生活明显超过收入水平:我村无集体经济,也未引进任何经济实体,农民靠种田和外出打工为生,可说是个穷村。但谢玉华大作“土地文章”,穷庙里硬是出了个富方丈。就秀玉华夫妇的收入,一年充其量3,4万元。而看他的消费,着实吓我们一跳:抽软中华烟两天一条,开二十几万的轿车,大儿子谢小勇在市区工农路开茶吧花去20多万元,二儿子谢强强7月大学毕业,10月份尽能在上海买了一套200多万元的商品房,这些钱不知是哪里来的。
六,纵容手下违法乱纪:他手下的一名会计李正兵,在未当会计前是一贫如洗,连吃烟喝酒都成问题,而当了会计卖宅基,卖土地后,给大儿子买了一台几十万元的吊车,又买了两辆轿车。
我们淮涟村村民一致要求领导人将我们村的财务公开,具体事项如下:
1,宅基地共卖多少份?收入和支出情况?
2,向上级要的一百六十万元钱的用途是什么?
3,村支部门面房卖出和出租,费用是多少?
4,湿地公园每亩地提留三千六百元?用途是什么?
5,湿地公园用地总面积是多少?
6,要求上级部门对村近几年的所有建设进行审核(房子,路,小游园,绿化)。
7,关于淮涟村5组7.5亩地卖出的.钱讨要说法。
另外,我们要求讨回五组鹿场被谢玉华无故扣留的壹拾万元。希望领导重视此事。
谢玉华是飞行来做村支部书记的,没有群众基础,拥护的人极少,反对的人较多。上任两年来,目无党纪国法,胆大妄为,自称“谢大胆”,未为村里带来任何福利,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请领导机关认真调查处理此事,还我村平安和-谐的生活和投资环境。
我们反映的事情句句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
尊爱的领导、亲爱的同事:
您们好!
首先,我代表公司向您们道个歉,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同仁们的帮助下,我在公司的领导下,顺利完成了公司的一些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的成绩。但是在工作中,我也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工作方式还不够成熟,对工作的事情还不够细致、耐心。其次,由于工作方式的不够活,工作方式过于单一,没有合理有效的安排工作。另外,由于我个人能力有限,没有尽到一名职责,导致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另外,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在工作中有时会出现不该出现的错误,导致以后工作会做得不够好。
我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累,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公司负责。工作中我不怕苦不怕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做好每件事情,为公司创造最好的服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将会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公司的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公司领导:
我很遗憾今天受法律的委托,不能为公司效力,不能为公司的发展尽一点绵薄之力。此时此刻,我只能郑重向公司领导提出辞职申请,望公司能够批准为盼,祝公司的发展越来越好、蒸蒸日上!
在公司工作的这一段时间里,我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公司里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也为我个人在公司的发展做了一点小小的贡献。但近来,我因为个人原因不能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深表歉意。因为,我的个人原因,给公司带来了不便,深表抱歉,请公司原谅。
敬礼!
申请人:
年xx月xx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及同事们:
您们好!
首先,我对这段时间在公司的工作情况深表抱歉,因为我在公司的不足,我不能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
我在公司的工作,主要由两个方面开工作。一是公司的文件整理归档,二是公司各部门对我的工作进行抽查,如果发现我工作上的问题,请及时指出。在公司里,对公司各种文件的整理归档,如果发现有遗漏的部门,请及时给我改正。
尊敬的盛市长:
您好!
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xx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一、巧立名目,侵吞集体巨额拆迁补偿款。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
作为遗留问题,20xx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李家冲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20xx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李家冲社区主任李xx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走私吞。
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xx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xx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事后在三眼桥纪委的调查下,李xx将其中的23万元退回。
但他为了自圆其说和开脱自己,李xx叫一个要叫余国洪的人来退的钱。
这样李xx解释说法这23万元钱其实他自己没得,而是他将钱付给了余国洪,理由是因为市政府当时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具体负责人叫陈汉文,而陈汉文和余国洪是湘阴县老乡,这50万元是余国洪找陈汉文要来的,所以这23万元的回扣是给余国洪的好处费。
这退回的23万元钱根本不是余国洪退的,他也从来没拿过这笔钱。
事实上是李xx为了帮自已过纪委调查这关,利用职务之便用李家冲社区集体的名义从南环路集贸市场旧改项目原垫资人廖立新、李胜良处借的。
李xx做了大量工作后要求余国洪为他顶杠渡难关,再由余国洪的儿子将钱退还到社区的。
而真正原来被李xx领走的23万和8万元早被他私吞了。
这23万元退回来不到一个星期,李xx又巧立名目以南环路集贸市场补偿之名用假协议做假帐将钱再次领走,并且他还伪造一个李家冲社区的支部同意支付这23万元回扣费用假会议纪要和协议,并将纪要的时间提前,然后逼着每个支部成员在纪要和协议上签字,他也冒充余国洪在协议上签了字。
他做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体行为的假像来掩盖他个人的贪污行为!这23万元被李xx再次领出来后,他并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廖立新和李胜良,而是再次被他侵吞。
二、在社区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支付款中,变相支付,套取私分巨额集体钱财。
原五里乡铁炉村经区划调整后划分为古井和李家冲两个社区,区划调整时原铁炉村的`办公楼(现古井大楼)正在修建,根椐协议,建成后的办公楼由两个社区各得一半,建设费用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因区划调整后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分别隶属于三眼桥办事处和五里牌办事处,为了慎重,办公楼的建设成本由楼区纪委牵头进行了审计,牵头负责人为楼区纪委原副书记沈小初。
经审计办公楼的总建设成本为420万元整,审计结果得到了区纪委、李家冲社区、古井社区及基建方的认可,并由双方支居委全体成员及基建方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办理了办公楼的移交手续。
420万元的总费用两个社区各承担2xx万元,在区划调整前,原铁炉村就已支付了130万元给基建方,实则各社区应支付145万元即可,但李家冲社区未经集体讨论,在李xx的操纵下,他私自和基建老板签订了一个虚假的补充协议,根据假协议社区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万元,而且目前仍下欠20万元。
三、贱买集体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社区资产流失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在市八中临街有8个黄金门面属李家冲社区所有,8个门面在20xx年的评估价值平均为52万元/个,总价值400万元。
20xx年底,未经集体讨论,李xx以这8个门面作为抵押在外借款140万元,借款利息为3分的高息。
到20xx年初,李xx再将门面以20万元/个的价格买给借款人,并且还按3分的高息共计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利息75。
6万元,也就是说这些价值最少52万元/个的8个门面,最终是按约8万元/个的价格贱买掉的!而借款人和买门面的人均为李xx自己和他弟弟李岳君(不信到门面经营户中一问就知道)。
盛市长,李xx在20xx年曾因贪污受贿和诬陷他人被楼区纪委进行过党内严重警告处份,我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实,证据确凿!这些还只是李xx违纪违法、贪赃腐败的一部分!今后我会不断的举报,如不属实,我负全部法律责任!我充分相信您是一个好领导,我也相信党的政策一定会对李xx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20xx年xx月xx日。
由于该味道导致我无法正常生活,于是向环保部门举报,从20xx年5月起,先后多次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监察室举报富士康违法外排废气。但是,至今为止,富士康违法外排不仅没有停止,反而越演越烈。最终引起在20xx年8月6日和7日恒大绿洲小区100多名业主上路表达诉求,导致太原市小店区大运路交通一度堵塞,引发群众冲突,冲突造成恒大绿洲60岁的女业主晕厥(有手机摄像)。发生这起群体性上路时间的原因,除富士康违法外排废气这一主要原因外,我认为根本原因为环保部门不作为,对环境违法行为置之不理。具体情况如下:
有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经济开发区富士康科技集团污染一事,早在20xx年7月份环境保护部就已经受理,山西省环保厅在(晋环函[20xx]740号)回复20xx年12月底完成对富士康科技集团的污染治理,但是到今天仍然很多人到向环境保护部举报,并于20xx年5月和7月又受理了两起小店经济开发区富士康科技集团排放废气污染的案件,那么环境保护部稍加思考,就应该能够想到(晋环函[20xx]740号)没有得到落实,应该下来进行监督落实,但是环境保护部没有做。(环保部没有监督落实是小店经济开发区局长亲口说的,有录音)。
针对富士康废气污染问题,山西省环境厅称多次派环境监测车恒大绿洲进行监测,而且空气监测结果合格。如果像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所说的空气监测结果合格,那为什么老百姓一直举报,是监测数据有问题,还是监测的时间、地点有问题,还是老百姓的鼻子有问题。而且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有义务对富士康排放废气的成分、浓度向老百姓公布,产生刺鼻气味的原因。但是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没有做。(小店经济开发区局长亲口说的富士康废气有污染,有录音)。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当初在批准恒大绿洲住宅小区建设环境评价报告时,应该考虑富士康科技公司是否会对周边住宅小区造成影响,是否达到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但是到今天该局仍然认为恒大绿洲住宅小区安全防护距离达标,试想既然达标,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举报,为什么你们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有污染。我认为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当初在批准恒大绿洲住宅小区建设环境评价报告时,只要打电话问一下太原市小店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同志或附近打扫马路的工人,就应该能够做出有关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判断。但是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没有做。
从最初恒大绿洲小区业主的举报,到今天已经过去近两年,富士康科技公司排放废气污染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甚至小店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称今天仍没有完全查明富士康的污染源。即使老百姓上路表达述求后,也不制止富士康的违法行为,而且要求改变违法时间,变晚上排放为白天排放。小店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在明知富士康违法排放行为,而且已经造成民怨载道,仍然不要求富士康停产整改,天理何在,我们为老百姓做主的政府在那里。
值此建党九十周年之际,环境保护部门也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百上千的针对一个企业的违法排放问题,他们都不能为老百姓做主,更没有制止违法行为,而是包庇纵容违法排放,对环境违法行为不作为,他们应该为此事负责,所以我们呼吁有关的政府部门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还太原小店区一个清洁健康的呼吸环境。
本人系辽宁省盖州市粱屯镇旺兴仁村村民,现举报本村干部张凤荣贪污,具体情况如下:
1、虚报地亩数,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附件1)。
村干部张凤荣虚报本村耕地亩数。把虚报、多报耕地的粮食直补款揣进了自己的腰包。(由于镇工作人员过分干涉,只能查到09、xx、xx年直补款明细)。
(1)张凤荣直系亲属地亩数高达78.2亩,据调查实际地亩数不过20亩。
(2)部分村民xx年以前没有地亩数,xx年却出现地亩数,而且总数高达61亩,这部分人大多是多年以前举家搬迁到外地人员。(附明细)。
(3)部分村民xx年地亩数比往年有所增加,合计xx亩,这部分人都是与其关系要好人员。(附明细)。
2、贪污水灾款(附件2)。
3、贪污退耕还林款。
这一部分已有其他村民上告,镇纪检委已取证。但至今为有明确说法(有人证)。
4、不公开低保名单(有当场录音为证)。
村民多次要求查阅本村低保名单,村里百般阻挠,去镇里要求查看,镇政府工作人员说低保名单是机密文件,村民没权查看。
以上情况老百姓多次去镇政府反映,都一拖再拖,没有给个说法,现在老百姓们怨声载道,希望领导们还老百姓们一个公道,避免这种败坏党风、党纪的现象继续滋生,清理蛀虫。
20xx年7月23日。
附:证人名单。
1、李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村村民,联系电话:
2、李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村村民,联系电话:
原平市人大、纪检、反贪局、大林乡政府:
原平市大林乡下申村党支部书记刘五龙在任职期间,欺上瞒下,虚报数字,骗取上级拨款;几年来帐目不公开,村民敢怒不敢言。
我们列举如下事实,请求上级查帐给村民一个交待:一、我村西梁上60亩承包土地,被刘五龙伙同忻州市工商银行刘二云当荒地进行开发,骗取国家土地开发款10万余元,此款去向不明。
二、所开发的60亩土地至今无人耕种,据群众反映,每年还领取国家的植补款,此款也不知去向。
款。
四、农网改造期间,大队砖厂变压器拆回大队入库,第二年变压器无故消失去向不明。
五、省水利厅给我村拨款大约260万元,具体项目:修渠、打深井、开发土地。
该工程是省级重点工程,而刘五龙实际施工过程中,都是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骗取拨款。
1、修渠:大部分渠道都没有重建,而是在原来的水泥渠上进行了简单的修补。
2、深井:水利厅拨款所打的五眼深井至今没有用过一次,据实际考察所有深井管道太细,根本不能浇地。
3、开发土地:下申村上报国家开发土地(旱地1090亩,滩涂480亩)。
据调查,下申村河滩上早在前就已经开发成将近1000亩土地,大部分已经承包给村民。
此次开发只是在原来的.土地北面推了一条土坝,土坝以南垫了大约20公分的土,而实际要求垫土地40公分,垫土量充其量是要求量的二分之一,并且谎报国家开发土地1000余亩,骗取大量资金,不知去向。
三、刘五龙在任职期间,五年来没有向村民公布过帐务。
鉴于以上事实,我们特向上级进行检举。
请求上级部门进行查帐核实,给村民一个交待。
20xx年12月6日。
检举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
检举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它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1)首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首先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部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及亲属关系,被检举问题的性质。
(2)正文。
此部分内容是检举信的重点。
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
如违法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如检举的是经济问题,要尽可能详细注明违法违纪的金额、数额,涉及的账号和银行等。
对所检举的问题要按问题的类型和性质逐条叙述。
(3)尾部。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我们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
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以便受理部门联系。
此外,还应注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映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有何具体要求。
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客观地检举问题,不准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材料,诬告他人,如有诬陷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服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的处理,不得提过高要求;举报的信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顺,详略适当,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而无实际内容;书写时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整洁。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xxx的一名普通员工,现在要离职,特别向闵经理反应南海万科广场的情况,现在检举项目部负责人,他们俩为了谋取不正当收益,结党营私,偷取工地材料和电缆进行变卖,无视公司的财产中饱私囊,严重损坏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其行为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1、去年5月份项目负责人因为一句话手提钢管追着本部门的一名安全员狠打;。
2、20xx年12月,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部的电缆偷出变卖,获取3600多元;。
3、20xx年至今,项目负责人安排老乡和关系亲近的人,在上夜班时将工地材料偷出积攒,后叫来一辆牌照为:粤e8k346的货车将积攒的物品运走卖出。
由于不忍心他们再侵害公司的利益,实在看不惯他们的行为,特检举并提出离职,望公司领导给予重视,彻查此事,坚决遏制这种行为不再出现在南海万科!
文档为doc格式。
xxx人民检察院:
为了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李___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李_______,男,______岁,系________市_______厂厂长,住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李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担任_______厂厂长职务。在任厂长期间,李_______擅自招聘待业青年陈_______(______岁)担任我厂_______部门经理。自此开始,李、陈二人相互勾结,倒卖________,牟利私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李_______将我厂钢材____吨,(进价________元)拨给陈_______,陈以________元卖出;______年______月,李___又拨给陈___盘元钢材____吨(进价________元),陈以________元卖出,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李___还拔给陈___几次钢材和其他材料,陈___怎么处理的不清楚。为了对李___表示谢意,陈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送给李___________元(有李_______的收条证实)。自从党中央提出惩治腐败以来,陈___预感大事不妙,整天惶惶不安,于______年______月提出辞职。陈_______辞职后去向不明。
为了继续经营本厂_______门市部的业务,厂里派员清理陈_______的账务,方发现李_______亲手写的收条。但厂财务科知而不报,有意掩盖。上述事实的有关证据,现都存放在我厂财务科。望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查处。
__________厂: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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