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监管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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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职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送车教师要每天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学校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明确责任,安全第一,校车跟车接送教师是乘车学生来回途中学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教育,规范行为
1、跟车接送教师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2、每次上下车跟随车接送教师要亲自点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车学生。
3、车子在行驶的过程中,跟车接送教师要看好学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学跟车接送教师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而造成乘车学生无人管理。
三、责任追究
1、强化安全意识。
(1)如因跟车接送教师未亲自点名而造成个别乘车学生步行返回,途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2)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跟车接送教师未尽到管理责职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3)如因跟车接送教师未跟车或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性质特别恶劣,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2、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为确保学校校车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别定此责任书。
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跟车车老师各执一份。
签名:_________
20__、11、19 夏甸完小
1、学校抓好接送学生车的安全监督和车主、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符合上级部门的运行和管理要求。严禁超载学生,严禁违章驾驶,严防漏接学生。
2、学校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并收集保留专项资料备查。
3、在学生车突发事故后,车主和家长要协助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不无理取闹、不推委责任。
4、车主要严格按照签订的安全责任状要求进行学生接送。
5、车主要做好学生在接送途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主动与学校教师、家长联系,取得老师、家长的密切配合。
6、家长要认真做好孩子乘车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孩子携带危及乘车安全的任何物品,学生乘车一定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以防来自车内外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危及孩子的安全。
7、家长要及时在停车点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学时待孩子上车后家长方可离开;放学时家长提前在停车点等候孩子,及时接走。
8、乘车前以及途中,司机、家长或学生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9、该接送学生车由车主个人购买并使用,学生乘车上学、放学是家长和学生本人自愿的行为,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因乘车等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长和学生及该车车主自行负责。
监护人:
车主:
班主任:
学生:
班级:
新城办事处中心小学
20__年1月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坏校车。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校车不再等候。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冲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签名):
__市__中学
____年__月__日
1、每周最少进行一次校车司机安全会,并作好记录,
2、发现问题及时与司机沟通,及时了解校车相关问题。
3、校车出行前、归校后监督司机履行常规检查,并作好记录。
4、依据车辆保养审验要求,按时对校车进行保养审验。
5、定期交纳车辆规范的保险。
6、严禁司机酒后架车。
7、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向校长申请,经落实后及时到维修厂维修。
8、遇有不能解决的一切严重问题,及时向校长请示汇报。,
9、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联系和安排司机相关工作。
校长xx
xx年x月x日
一、学校和校车公司负责学生早晨上车后、傍晚下车前及在校期间的学生人身安全;学生早晨从家出发到上车前这段时间包括在候车点候车时间及傍晚下车后到回家这段时间学生的人身安全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学生家长必须提前5-10分钟将学生安全的送到指定候车点,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候车点的秩序;傍晚放学时,学生家长必须提前到候车点接学生回家。如因学生家长因故不接送学生或因学生私自行动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本人负全部责任。
三、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乘车路线、车次、时间、候车站点乘车,不得随意变更乘车路线、车次、时间、候车站点。校车定时定点发车,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站点而未坐车的,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及候车点秩序。
五、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如有损毁,根据校车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六、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乘车秩序。学生乘车定点定座,等校车停稳后,列队依次上车,不随车奔跑,按序就坐,不争抢,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学生在乘车期间如果纪律不好,不听管教,或蓄意破坏车内设施,或在车内打架斗殴,经警告2次仍不悔改者,学校有权报校车公司停止其乘车资格。
七、如果受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校车需临时改变候车点或下车地点,跟车教师必须提前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家长必须到指定的接送学生。
八、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残疾、重大疾病、晕车等)不应坐车的或需要特殊照顾的,家长要告知学校。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九、规定范围内的学生乘车必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按规定交纳乘车费。(5公里以内每学期200元,超过5公里的每学期300元)
十、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签名):
乘车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方面:
2、班主任老师对全班学生的上学放学交通情况进行查验。
3、禁止在校园内骑车。
家长方面:
3、家长要亲自接送徒步的学生上、放学。
4、学生年龄不满12周岁的,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放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放学。
6、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淮阴区南陈集中学 学生姓名:
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
学生家庭住址:
家长联系电话:
日 期:
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防汛抗旱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20__年防汛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出现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大中型水保淤地坝不垮坝,主要河道堤防保安率达90%,县城不淹城区或县城通过抢、撤、避等措施不发生人员伤亡,农村中小学、沿河沿沟矿山企业和村庄等没有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出现超标准洪水时,所有防汛重点区域、骨干工程和要害部位,能够按预定方案有秩序地高效实施抢险和撤离避险措施,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经过全力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二、 责任要求
1、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
2、 落实各乡镇防汛抢险指挥机构、防汛责任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防汛抢险队伍、防汛抢险物资、值班人员。
3、 汛前、汛中要对全县的河道、危房住宅、学校、边山峪口、工矿企业等防洪重点进行检查、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留隐患。
4、 严格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通讯畅通。
5、 险情发生时,能按已定应急预案和现场情况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抗洪抢险,有力有效实施抢、撤、避行动,将灾害减小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 汛后对防汛工作进行经验教训总结、评估,把情况及时上报。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校车安全监管责任书(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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