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结清协议书人工结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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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鉴于:
1、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________万元。
2、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欠丙公司货款________万元。
3、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丙方欠甲公司工程款________万元。
一、在经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欠丙方的________万元货款债务由丙方与甲方冲抵的等额债权。乙方与丙方的债仅债务关系已结清,丙方与甲方的债务也结清。
二、遇过上述债权债务抵偿后,甲方还欠乙方货款________万元债务,甲方承诺在20__年12月28日前解决该部分货款。
三、本协议在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甲、乙、丙三方履行完本合同所约定条款之日。甲方、乙方、丙方出具相应的还清贷款、工程款的凭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庭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1:____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与乙方1、乙方2之间长期存在业务往来。
2、乙方1、乙方2以下统称乙方。
3、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往来账务、债权债务已经全部结清。
本协议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在各自的账务账簿往来中以及日常的业务往来中互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与乙方实际已经结清。
第二条如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订或在账务账簿中仍有未结清的,本协议各方一致确认。截止本协议生效日之前乙方对甲方所负的债务,甲方作为债权人声明全部免除。甲方对乙方所负的债务,乙方作为债权人声明全部免除。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体现于甲方或乙方财务账簿中的应收应付款项,甲方与乙方日常业务往来中的借款。
第四条本协议各方一致承诺,以上条款为各方的真实意义表示,对本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州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闫某某。
委托代理人韩某。
原审被告王某某。
原审第三人闫某。
委托代理人鹿某某。
上诉人徐州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因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徐州市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__年9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被上诉人闫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韩某、原审被告王某某、原审第三人闫某的委托代理人鹿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__年8月24日,闫某某与某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某某公司开发的本市号楼土建等工程由闫某某承包,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20__年12月26日经某某公司、闫某某、闫某三方同意,该工程又转包给了第三人闫某。工程完工后,闫某因欠案外人陈某雷钢模租赁款,被陈某雷起诉至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该院随后以某某公司尚欠闫某工程款为由,冻结了某某公司帐户存款170000元。后该院在执行中依法扣划132500元,余款37500元闫某于20__年1月25日以债权转让的形式转给闫某某所有,同日,闫某与某某公司约定,某某公司被冻结的170000元资金,除法院执行给陈某雷的132500元外,余款请交给闫某某。为此,闫某书写便条一份,内容为:公司留的170000元资金除给陈某雷132500元外,余款请交闫某某。上诉人某某公司的副经理王某某在该便条上书写:剩余37500元,同意付18000元,余款19500元待水泥款和质量问题协商后方可支付。后因某某公司一直不向闫某某支付上述37500元,闫某某遂持该便条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某某公司予以给付。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债权转让合同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取得债权,向债务人主张的合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该案从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来看,系债权转让合同。原债权人为闫某,债务人为某某公司,受让人为闫某某。闫某承包某某公司工程,某某公司欠闫某170000元工程款,闫某欠陈某雷钢模租赁费132500元,法院执行完毕后,闫某于当天办理了两份手续,第一份为债权转让手续,意思是将存在某某公司17万元支付给陈某雷132500元外,余款37500元转给闫某某,手续已办完,该手续由王某某签字认可,如果闫某某领走了37500元,闫某的另一份借据就发生了效力,两份手续办完后,截止到起诉之日止,仅有案外人陈某雷通过法院执行132500元,余款37500元没有领款手续,加起来应当是170000元,显然不符合财务的规定,因此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形成了证据的锁链,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的抗辩观点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信。遂判决:一、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被告徐州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闫某某工程款人民币37500元。二、驳回原告闫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诉人某某公司不服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被上诉人仅仅依据便条起诉没有法律依据,且该便条附加条件是水泥款和质量问题解决以后才能支付,因此该债权不能转让。另外闫某又出具了其他条子证实170000元已经支付,故不能再向闫某某支付。
被上诉人闫某某答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上诉人提出的债权转让法律没有规定具体形式,只要通知到债务人就生效。另外上诉人提出拖欠水泥款和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作为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不成立的,法律规定只要债权存在,在通知到债务人就已经生效,欠款和房屋质量不影响债权的成立,如果上诉人认为有欠款和存在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另案起诉。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审第三人闫某答辩意见同闫某某的答辩意见。
原审被告王某某答辩意见同上诉人某某公司的意见。
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确认,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闫某向闫某某的债权转让是否成立,某某公司是否应该向闫某某支付37500元款项。
为支持其上诉观点,上诉人某某公司向法庭出具如下证据:
1、职工工资分配表一份。形成时间为20__年4月12日。原审第三人闫某在该分配表签字,要求予以支付工资款。
上诉人认为,该分配表可以证实闫某在向某某公司出具便条要求将37500元工程款转让给闫某某后,又向公司要求将尚欠的上述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资,而且公司亦已经实际支付,因此公司已经不欠闫某工程款,不应再向闫某某支付。
被上诉人闫某某质证称,该分配表形成时间在债权转让之后,因此与本案没有关系。
原审第三人闫某质证意见与闫某某相同。
原审被告王某某质证称,该工资款支付后,某某公司已经不再对闫某负有债务。
xx小区xx室住户王淑梅出具的请求、承诺和收条以及xx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维修组出具的证明。
上诉人认为,上述证据可以证实由闫某承建的xx小区2期8-1-301室由于出现质量问题,由某某公司向房主进行了6000元的赔偿,因此应在尚欠闫某的37500元中扣除上述款项。
被上诉人闫某某质证认为,上述请求等四份证据均为案外人书写,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原审第三人闫某质证意见同闫某某的意见。
原审被告王某某没有发表质证意见。
3、案外人张冬梅书写的收条一份。载明收到xx小区12号楼水泥款13125元。案外人闫成华书写的收到75吨水泥的收据。
上诉人认为该款项应当从尚欠闫某的37500元中扣除。
被上诉人闫某某质证认为,上述两案外人与其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水泥款不应扣除。
关于上述3组证据,本院认为,闫某要求支付工资的工资分配表形成于其将债权转让给闫某某之后,由于债权转让已经实际完成,因此该证据不能对抗其之前书写的债权转让的便条,不能从闫某某已经接受的债权中扣除;某某公司与王淑梅就质量问题达成的赔偿意见由于没有实际施工人闫某参与协商,该事实的成立与否不能得以证实,故对该证据本院不予采信;由于闫某某不承认案外人张冬梅、闫成华与其有隶属关系,且某某公司亦不能证实闫某某委托张冬梅、闫成华接收水泥和水泥款,故张冬梅、闫成华的行为无证据证实应由闫某某承担责任,故该证据本院亦不予采信。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三、因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四、本协议所列的财物乙方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将保险的受益权记于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险期满。本期保险期满后,财物的保险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后成立。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一份由公证处备案。
协议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工程
工程地点:xxxxxx
工程内容: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所有的人工费(包括路缘石安装、路平石安装、花岗岩铺地、树池大理石安装、车止石安装、混凝土浇筑、石粉平铺、路灯杆基础、拆除旧人行道板砖、人行道铺砖、自行车道补边、人行道上井升高与降低、人行道砖翻修、杂工等)。
二、承包方式
包工(按交钥匙工程承包人工费,即扫地出门)。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xxxx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xxxx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五、安全保证金
由乙方交给甲方 万(大写: )作为本工程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用于支付本工程施工中农民工工资纠纷、安全事故赔偿及社会治安的处罚等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损失,安全保证金在竣工后和工程款一起结算。
六、合同价款
1、人工费单价:单价见附表。
2、人工费结算方法:
a、按业主每月拨付给甲方工程款的80%支付给乙方。
b、工程竣工后,按工程款的95%进行结算支付,其余5%的工程款待工程移交业主后半个月内全部支付。
3、结算计量:按竣工现场实测面积和现场实测长度计算方法计量结算总人工费。
七、 补充条款
1、本工程中分项工程:消防、路灯、交通标识、交通监控从本工程中剔出,由公司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出。
2、
八、 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xxxxxxx经理部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各项技术指标等各种要求;
(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4)、有权调配工地所有的施工人员;
(5)、有权责令乙方清退工地不适宜人员;
(6)、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要求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因返工而延误工期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派驻管理人员对工地的所有事务进行管理;
(9)、当乙方施工人员明显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派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施工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扣除分项工程的单价按双方协商的分项工程单价计量并计算扣除费用。
2、乙方的工作
(5)、乙方必须为本班组的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如有未买工伤保险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每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 6 )、乙方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分配、调动,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更换不服从管理的施工班组和人员。
二、安全施工
标准组织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必须对在施工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的资料及时上报项目部及公司,每周至少三次,如有缺漏,按违约处理,且每次支付给甲方违约金200元。
(6)、乙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每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经济及名誉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 7 )、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也必须与自己的每个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签订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按照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同时应遵守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现行施工规范和甲方的书面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检查和返工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和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和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造成返工的,其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和花费的人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无论监理和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五、工程进度
1、乙方必须严格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2、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如拖延工期3天以上(包括3天)者,甲方将扣除乙方已完工程进度工资款的3%作为违约。
3、如未按期完成工程进度2次以上者(包括2次)或拖延工期10天以上(包括10天)者,甲方有权派其他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将扣除乙方已完工程进度工资款的20%作为违约。
4、乙方必须及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年、季、月、周的进度计划并遵照完成,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每施工一个分项项目前,必须提前一星期前上报材料计划和工地的设备及用具。以便甲方提前组织送货到场,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验收
1、乙方完成的每道工序必须经现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按公司的管理汇编进行严格验收,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管理汇编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规范要求并经现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签字认可方可结算。
2、乙方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需向甲方加倍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2、乙方如工程进度达不到要求而延误甲方工程完工的,应赔偿给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如未经甲方许可中途停止施工或撤离现场的或中途不干的,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也不予以结算工作量。
4、工程完工后,甲方按所有人工费总额的5%扣做工程保修金,按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返还;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负责维修,所有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5、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必须清扫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将所有剩余材料及设备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约处理,且甲方派出的工人进行清理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2023年人工结清协议书人工结清协议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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