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幼儿园(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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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2 00:00:00    小编:讲爆真相

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幼儿园(大全8篇)

小编:讲爆真相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幼儿园篇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幼儿园篇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幼儿园篇三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4.6月,对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幼儿园篇四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它不仅是每个王朝和国家稳定的根源,也是每个国家追求的目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篇: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二篇: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以构建和谐开发区为目标,维护和促进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加强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增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自觉性,开创开发区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欢度“三月三”,弘扬民族文化。

(一)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今年是xx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之年,开发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xxx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把握民族工作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基本方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唱响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时代最强音。要围绕“两个共同”主题,紧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共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二)大力宣传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管委办(信息中心)要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开发区在经济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在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美丽里建·生态乡村”帮助少数民族脱贫济困中取得的新变化和新成绩,进一步动员和鼓舞各族人民群众共同投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当中来。

(三)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善于发现、挖掘、培养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评比命名活动,推出一批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

(四)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聚居地区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

(一)开展户外宣传。各农业单位、社区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宣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为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广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农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学校”等活动,在开发区广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合,通过悬挂横幅、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与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结合起来,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二)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集中开展宣传。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是壮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民族传统节庆,开展一系列庆祝活动,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维护和促进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各单位要以“壮族三月三”为契机,充分利用这一民族传统节日平台,组织开展山歌对唱、游园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民俗与节庆活动。

(三)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主要活动内容包括:

1.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到各重点企业参观。通过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参观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更好的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推动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稳定、和谐、富裕的文明村。

2.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参加“一日城管”体验活动,和城管队员一道,向开发区群众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三轮车占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现象进行文明劝导,让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验到城市管理的难处,增进其对城市管理的理解,从而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3.举办一期开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制培训班,邀请民族团结、城市管理、食品卫生和法律服务方面的专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讲解涉及民族团结、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政策和劳动权益保障知识,并就他们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和务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咨询和解答,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就业技能。

为确保民族团结宣传月暨“三月三”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开发区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三月三”各项活动开展。组长由管委办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社管局、教育文体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农业单位、中心社区、华侨城社区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是xx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之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保障活动经费,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要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以往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的基础上,以新形式、新内容、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时代性、群众性、新颖性,提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扎实推动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人人促团结的生动局面。

(三)突出重点,多办实事。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结合起来,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多办实事和好事。

第三篇: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4.6月,对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幼儿园篇五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幼儿园篇六

紧紧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以构建和谐开发区为目标,维护和促进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加强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增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自觉性,开创开发区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欢度“三月三”,弘扬民族文化。

(一)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今年是xx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之年,开发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xxx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把握民族工作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基本方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唱响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时代最强音。要围绕“两个共同”主题,紧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共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二)大力宣传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管委办(信息中心)要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开发区在经济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在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美丽里建·生态乡村”帮助少数民族脱贫济困中取得的新变化和新成绩,进一步动员和鼓舞各族人民群众共同投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当中来。

(三)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善于发现、挖掘、培养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评比命名活动,推出一批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

(四)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聚居地区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

(一)开展户外宣传。各农业单位、社区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宣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为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广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农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学校”等活动,在开发区广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合,通过悬挂横幅、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与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结合起来,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二)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集中开展宣传。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是壮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民族传统节庆,开展一系列庆祝活动,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维护和促进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各单位要以“壮族三月三”为契机,充分利用这一民族传统节日平台,组织开展山歌对唱、游园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民俗与节庆活动。

(三)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主要活动内容包括:

1.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到各重点企业参观。通过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参观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更好的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推动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稳定、和谐、富裕的文明村。

2.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参加“一日城管”体验活动,和城管队员一道,向开发区群众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三轮车占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现象进行文明劝导,让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验到城市管理的难处,增进其对城市管理的理解,从而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3.举办一期开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制培训班,邀请民族团结、城市管理、食品卫生和法律服务方面的专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讲解涉及民族团结、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政策和劳动权益保障知识,并就他们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和务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咨询和解答,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就业技能。

为确保民族团结宣传月暨“三月三”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开发区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三月三”各项活动开展。组长由管委办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社管局、教育文体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农业单位、中心社区、华侨城社区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是xx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之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保障活动经费,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要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以往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的基础上,以新形式、新内容、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时代性、群众性、新颖性,提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扎实推动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人人促团结的生动局面。

(三)突出重点,多办实事。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结合起来,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多办实事和好事。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幼儿园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幼儿园篇八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今年9月是我市第十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重要精神,根据保定市民总局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积极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六进”活动,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在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悬挂张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条幅、标语,利用电视、广播、公益电子屏、短信、微信等现代媒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熟悉民族基本知识,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族政策、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落实六项宣传内容。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三是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四是宣传中华文明史中各民族作出的突出贡献、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五是宣传我市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六是宣传各行各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

(三)开展“六个一”活动。

1、举办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仪式。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拉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序幕。

2、开展一次民族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深化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实。宣传期间,通过召开政策培训会、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室外宣传等方式,围绕党的惠民政策、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自身感受等,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讲解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动员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活动中来,做学习的典范、民族团结的模范。

3、9月份在民族村举办一场送科技送健康送法律“三下乡”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选定在义和庄镇南任村,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普及科技、卫生健康知识,开展法律咨询,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营造民族团结手牵手、和谐发展心连心的良好氛围。

4、开展一次帮扶慰问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活动。各部门及单位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少数民族群众当中,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

5、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校园。教育部门要在秋季开学之际指导中小学开展好“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通过学习民族知识,增进各族同学间的团结友爱,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意识。

6、组织一次清真食品检查。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巡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形成统战、民宗部门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清真食品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清真食品市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一件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精心谋划,认真安排,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实抓好。

(一)加强防控,创新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中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减少人员聚集,做好防控措施。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方式,推进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载体创新,统筹做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并营造各民族和谐共进的社会氛围。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委统战部成立全市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部长、民宗局长任组长,副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统战部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也要开展好“自选动作”,唱好“地方戏”,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内容、有成效,努力将宣传月活动打造成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品牌抓手。

(三)扎实推进,注意总结。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培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相结合,大力宣传典型,以点带面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与我市创城工作相结合,宣传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宣传月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照片、视频和文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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