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责任考核制度总结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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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的内容必须要完全忠于自身的客观实践,其材料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东拼西凑,要真实、客观地分析情况、总结经验。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 总则:
1、 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 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管理目标:
(1) 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1‰
(2) 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3) 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 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
隐患。
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1、
2、 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3、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4、 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5、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6、 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公司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完成了责任制度体系。为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做到生产工作时时处处有人抓有人管,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
2、办法实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3、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鉴定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生效。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负责人对工厂领导进行考核;工厂领导对各部门及负责人进行考核;部门对班组长进行考核;班组长对本班人员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等级系数法。从“安全工作状况”和“工伤事故情况”两个方面考察和综合。“安全工作状况”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人、机、环境”等 三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工伤事故情况”是安全情况的重要标志。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按公司每年、部门每季度、班组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依据按照评分表得分情况进行分级,安全性分为5个等级即:
7、考核结果是对厂领导,各部门、班组安全性的一个评价,但也对当事人
安全责任人的考核,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到某个人的安全责任。当 分数小于50分时,企业、部门、班组全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考核 结果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 ,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 ,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9、奖罚
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及获得奖励。
第一次考核基本 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其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和个人进行惩罚(部门领导罚款300元,部门内每人1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10、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还追究其刑事责任。
1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
4、文明工地达标。
二、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三、安全责任
1、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
四、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凡在安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公司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六、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奖励,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七、凡在安全生产中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发现险情,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的,依情节轻重,公司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
八、经济处罚规定
(一)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
理200元,虽有施工方案,但未经审批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处罚项目经理100-200元;对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对《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消项的,处罚项目经理200元。
(二)现场管理检查
1、职工进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除处罚本人10元外,处罚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项目经理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因停产整顿另处罚项目经理2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无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且上述设备、设施使用前证件不全、无验收手续,处罚有关人员每人20-200元。
(三)工伤事故
(四)设备事故隐患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2、发生火灾事故,折款不足百元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折款100-500元者处罚责任者直接经济损失费的10%罚款;经济损失万元以上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3、消防设备、器材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2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 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 考核人:
1、
2、 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 考核期:
1、
2、 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 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 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 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一、 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二、 工人变化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三、 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不少于20小时)
四、 特殊工种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五、 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七、 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 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前后时这五个环境必须抓紧教育。
八、 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办公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一、 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二、 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评定标准打分。
三、 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四、 检查、评分、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
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
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管理目标:
(1) 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1‰
(2) 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3) 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习。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5、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普洛斯龙潭物流园一期项目
20xx年4月1日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 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 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 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为了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
3.1 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 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3 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4 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5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4.1 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 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1 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 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1 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进一步搞好我公司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考核计划:
1、公司每月考核评比一次,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公司;
2、项目部每半月考核评比一次;
3、各成员应不定期地进行考核检查,对不合乎要求的工序、项目或工作、指挥方法,当场签发整改通知或勒令禁止,限期整改好,并且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4、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对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和设施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历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必要的处罚。
三宝、四口”防护规定
一、工人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从事粉尘作业工人不戴防尘口罩,机械女工不戴女工帽,以及施工工人穿拖鞋才高跟鞋堵,一次罚款25元。
二、从事外墙装饰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款25元。
三、脚手架首层必须设二米宽安全网,每隔四层有固定安全网,且必须按规定设45度角支杆,每交接口处网必须有重叠接密,网内无杂物。
四、楼梯口的有防护栏杆,电梯口,予留洞口,坑井的有防护栏板或盖板,通道口要有防护栅。
五、阳台、楼板、屋面临边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 公司(分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 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
三.考核期:每季度。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制度适时给以奖罚兑现。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规范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对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区、县级市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控制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按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建立事故防范体系的情况,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必需的经费;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情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组织制订并演练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等。
(4)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责任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瞒报、谎报、漏报或者迟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等。
(二)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2.本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
(1)是否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1次,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每年年底进行1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
1.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市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组成。
2.考核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
3.考核组应当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组应当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不合格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报告考核情况。考核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会。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优良的,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8.考核评分细则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广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市发改委: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竣工验收时,列入安全生产专项内容;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救灾物资调拨。
市经贸委:在审查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列入安全生产专项内容;负责船舶建造(含修造)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参与化学品生产、工业、商贸行业和能源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监管;负责协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检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技工学校除外)和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禁违反规定出租学校场所;组织指导上述单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巴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消防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全市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依法处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剧毒物品的安全监管;负责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及运输的管理;参与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做好有关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市监察局:依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参与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责任;参与全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实施监察,督促并落实责任追究。
市财政局: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交流、奖励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上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落实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奖励经费;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负责全市从业人员和工伤事故数据统计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调查登记和监管工作;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非煤矿山企业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危房检测和改造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市建委:负责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参与相关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本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市交委: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拟订有关本系统、行业的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和标准;检查督促全市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分析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组织实施落实;按规定参与有关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本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市水务局: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水利、污水处理、供水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安全管理;负责水库、小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按规定参与全市水利设施、水利施工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海事部门做好水库的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市卫生局:负责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护;按规定参与有关较大以上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国资委: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检查督促所监管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督促所监管国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将其列入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内容;按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治措施;按规定参与企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追究企业安全事故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处理因生产经营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做好环境污染事件预防等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积极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规划。
市工商局: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申请设立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的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或前置审批文件前,不予核准登记;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取消相关经营范围或吊销其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市林业局:负责直属林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森林防火灭火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参与有关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拟订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规、规定,并检查、监督实施;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管;负责渔港水域和渔船(含从事渔获物运输的渔船和观光休闲渔船)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核发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行使证、检验合格证;组织和指导农业机械驾驶员考证及发证工作;组织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纠正和查处有关违章行为;组织协调本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参与有关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市质监局:组织、指导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并督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上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组织协调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参与有关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市安监局:依法对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制定本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或者参与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督促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统计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全市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
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本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参与有关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本局管辖的道路、桥梁、隧道、燃气、城市园林绿化、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建设、养护、运行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规定参与有关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海事部门做好城市园林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本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广州港务局:负责全市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区危险货物作业泊位、库场区域范围的划定,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营运的乡镇船舶安全工作实施行业监管;负责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参与港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广州海事局:负责辖区内水域和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登记、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批、船舶所有人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监督和船员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搜寻救助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市公路局:依法对有管辖权的公路(包括桥涵,下同)建设、养护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有管辖权的公路安全设施管理以及事故多发公路路段的改造;依法审批开挖公路和核准超限运输,依法查处公路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本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生产部,各部门是安全生产的协调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务必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务必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易燃易爆、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状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生产部负责。
2)。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3、办公区安全
1)。各部门、要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职责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生产部或行政部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务必向公司行政部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职责。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行政部;技术批准、品质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品管部;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财务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行政部,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务必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职责人进行处罚。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单呈交行政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给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及违章处理决定。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职责。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职责事故,要追究事故职责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职责,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职责。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职责程度对有关职责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
6、以上各项如有违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无相关规定的,按情节50---200元考核。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__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__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__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__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__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__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公司(工程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 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每季度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公司(分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每季度。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湘雅附一医院改造项目部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部门内部安全,为社会各行业安全提供优质气象保障服务,切实履行气象行政监管职能,促进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将与你单位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认真抓好单位安全生产,在人员管理、人影作业、雷电防护、安全用电、制氢用氢、消防、交通、治安、防盗、气象档案管理以及气象观测环境等方面不出现责任性事故;为社会各行业安全生产提供的气象保障服务无重大差错;与社会安全有关的防雷减灾、施放气球等气象行政监管有力,服务到位。
二、责任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目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范围,并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
(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并实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例行检查制度、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监控整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要岗位及承担气象保障服务工作任务的单位,制定应对各类复杂情况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并及时更新有关安全防
护用品、设施、设备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所需环境、条件、设备、器材的安全可靠性,奠定安全生产物资基础。
(四)搞好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实施有效监控,并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做到责任、人员、时间、措施四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五)强化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及有关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坚持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和持证上岗制度,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岗位操作技能。
(六)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严禁病车上路;加强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杜绝违章驾驶;强化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交通安全。
(七)做好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加强气象灾害和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和服务工作,为社会各界和公众提供准确、及时、优质的气象服务。
(八)切实履行气象行政监管职责。完善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标准,全面履行防雷减灾、施放气球活动的行政许可职能;加强防雷减灾、施放气球活动的社会监管,确保社会安全。
(九)依法有效保护气象探测环境。防止破坏气象探测环境,杜绝影响气象观测资料“准确性、代表性、比较性”的事故发生。
(十)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府和市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和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主动请示,汇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季度初要对上一季度安全生产和为安全生产进行气象服务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小结,年底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小结和总结分别于1、4、7、10月5日前报办公室。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等造成责任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二)气象保障服务出现责任性失误,要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莲县气象局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20xx年2月3日
一、乡镇主要领导人是本乡镇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对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承担分管领导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签定责任状,定期进行考核,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1、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和监督全镇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承担镇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协调全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主要活动;督查镇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4、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镇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参与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5、负责镇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控工作。
6、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和其他违法行为;依法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8、承办镇政府和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管理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劳动纪律,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用心性,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办法,今后将依照以此办法对员工全年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员工安全生产及全年出勤奖励在每年年终(按阴历)统一发放。考核办法:
2.对无故旷工者,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3.全年累计请病假或事假5天以上10天以内者(含5天),扣发当年奖励的50%;超过10天者(含10天),扣发当年全部奖励。
4.在上班时间若发现违纪现象,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1.为保证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2.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各单位、部门以及相关人员。
1.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领导小组。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及各矿行政正职为小组成员。
2.常设考核执行机构。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及其他协调工作。
1.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2.考核以按季度考核、年终兑现的形式进行。
考核资料,如下表所示。
安全指标安全制度安全指令
权重分配50分30分20分
指标描述1.百万吨煤死亡率
2.千人重伤率
3.安全隐患整改率1.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性
(1)“三违”制度
(2)“一通三防”制度
2.各项操作是否有章可1.安全会议的召开
2.安全培训
3.违规操作次数
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五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
1.季度考核
2.年度考核
1.考核结果作为审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奖的依据。考核结果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出具,在审批各单位奖金时给予上浮或下浮。具体浮动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20%。
(2)考核结果为良好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10%。
(3)考核结果为一般等级的,年度安全生产奖不上浮。
(4)考核结果为较差等级的,下浮年度安全生产奖50%。
(5)考核结果为差等级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奖。
2.各单位党、政正职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与本考核结果挂钩。
3.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比先进工作者、先进班组和部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在集团公司内部刊物上公布一次。
1.每季度5日前,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印制“安全生产职责制度考核表”,并下发到各个下属矿区和单位。
2.每季度10日前,下属矿区和单位将填写完毕的考核表送回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对收集上来的考核表进行分类汇总。
3.在每个季度的考核中,考核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地到下属矿区和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的抽查并进行打分。抽查结果作为季度安全生产职责制度考核的重要部分。
4.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在汇总抽查结果和各个矿区、下属单位自评结果的基础上,对各个矿区和下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的最终评分,并于每个季度的15日前公布评比结果。
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不得评为优秀、良好等级。
1.生产矿井发生3人(含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地面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的。
2.因工作不力导致大规模越级异常上访的。
3.在集团公司其他规定中有明确规定一票否决的。
1.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职责人通报批评;一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职责人黄牌警告。
2.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职责人黄牌警告;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职责人诫勉谈话。
3.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职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推荐给予单位领导行政处理。
4.全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推荐给予单位领导班子组织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建筑企业的一项基本制度,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也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责任制。因此,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法定制度。为了落实执行好这项制度,特订如下考核制度。
考核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激励公司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严格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条款,结合本人工作技能和管理贡献进行评定。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即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班组长等人员。
(1)采用评定表打分办法,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评分标准打分(详见考核评分表)。实得80分及以上者评定为优良,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三个等级。
(2)每月考核一次,时间为月底。考核结果年终作一次汇总。
(3)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部部长负责考核,公司安全员负责填表。
(4)安全部部长由公司进行考核。
(1)公司每月将对考核结果汇总,对评定为优良者,给予一定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或因管理不力而造成事故的管理人员,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者,将予以一定处罚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3)对在现场负责的管理人员,如工作失误或违章指挥,可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处理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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