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调研 保险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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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程度越来越被重视。保险公司在中国飞速成长,“保险”这一名词在人们的心中越来越重要,保险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据宏观预测,该市场成长曲线呈上升之势。
从我市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可以看出,我市保险需求潜力巨大,保险业发展空间充分,尤其是在人寿保险方面。因此,此次报告的目的在于,通过调研市民对人寿保险认识和了解程度以及购买情况等,来分析石河子市的人寿保险市场,从而更为了解石河子市的人寿保险市场。
(一)调查范围
石河子大学南区住宅楼、石河子市世纪广场、石河子市游憩广场
(二)具体调研目标
主要目的:石河子市个人对人寿保险的需求
(一)资料收集
关于本次资料,资料主要通过询问的方式以及网络查询的方式获得。选择现场调查询问的原因在于容易回答、方便简洁、且容易分析和表格化。
(二)要进行的资料分析类型
准备对资料进行下面的分析:
(1)对得到的答案进行总结(2)对问题进行分析(3)对比分析
(一)宏观市场环境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险行业也得以迅猛发展。从中国的文化来看:中国文化推崇“富贵在天,生死由命”,信奉“养儿防老”,重视家庭共济,这些文化基因无疑与保险所具有的防范风险、转移风险、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担损失的社会机制特性相矛盾。其次,从体制因素来看:自解放以后,中国搞了近30年的计划经济。从保障的角度来说:这样一种传统的计划经济是以否定和忽视自我保障,而以政府保障为其基本特征的。保障程度虽然不高,但范围广泛,政府对国有部门的职工实行几乎“从摇篮到墓地”的全方位保障。改革开放以后,即使理论和实践都在逐渐发生变化,但传统体制对人们长期以来潜移默化的影响仍然是十分巨大的,这一影响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保险公司发展商业保险的挑战。
(1)产品品牌竞争情况调查
石河子市主要的人寿保险公司如下:中国人寿保险石河子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石河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石河子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太平人寿保险石河子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合众人寿保险石河子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石河子支公司。
在本次对调查区域的消费者问卷调查中显示调查数据显示,在消费者选择品牌的情况如下:大多数人选择中国人寿,其次就是泰康人寿。
(2)是否购买过人寿保险
如图据调查结果显示57%的人购买过人寿保险43%的人没有购买过人寿保险,这就说明人寿保险还有很大的市场待开发,也说明人们对人寿保险没有充分的了解,保险公司应该加大宣传力度。
(3)最近是否有购买保险的打算
(4)了解人寿保险公司的途径
据调查结果显示:25%的人是通过广播电视的途径来了解到人寿保险的,其次是24%的人是通过报刊杂志来了解的,再次23%是通过朋友介绍的,13%是通过理财营销人员介绍的,这三种途径是占总比例最大的途径,而营销人员的介绍只占到总比例的很少的一部分,这就说明通过广播电视、朋友介绍和报刊杂志了解的途径英竟达到饱和,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可以考虑从其它方面入手,增加泰康人寿保险在人民群众中的知名度。
(5)需要购买保险种类情况
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 历史弊端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52.11元,1999年为51.65元,xx年间增长了2.52倍,而xx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 保障水平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以上都是我在大量阅读了相关资料后,结合工作中和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实践中工作的同时我也深深的被打动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一步步的免除了农业税,学费,还有现在进行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听卫生室的护士说现在好多种疫苗也是免费为儿童接种的。顺便提议一下,我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个弊端:医生拿过来让我录入电脑的纸质联单都是很复杂的多张联单。我觉得既然已经录入电脑保存就不需要浪费大量的纸张来开四联单了,一张存单就可以了。对此医生也甚感烦琐,毕竟在惠民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环保。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业呈现迅猛发展势头。但据调查了解,目前县域保险市场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健康发展和居民的切身利益,应引起关注。
(一)外部监管与市场发展不相适应。目前保险监管机构只设立到省一级,省级以下的市县没有设立分支机构。从近年来保险业的发展趋势看,市县两级由于机构少、业务发展潜力大,成为新一轮各保险公司争夺的主要战场。随着市县两级机构数量的增多、同业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客观上要求相应的监管力量、监管水平、监管方式与之相适应。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原有的监管体系和监管力量与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势头明显不相适应,难以真正了解基层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处理。
(二)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引发的问题不容忽视。适度竞争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但是,竞争过度会给保险市场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不稳定因素:一是人员频繁流动。随着机构的增加,对人员需求量相对较大,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手中掌握着一定客户资源的业务经理,成为各保险公司争夺的重点,在高薪、高位的诱惑下,不少管理人员走马灯一样,频繁跳槽,不利于保险队伍的相对稳定和续保业务的开展。二是个别保险公司借助于权利部门搞垄断经营和权利“寻租”,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基本原则。三是以支付高额手续费为诱饵,变相搞商业贿赂。同业竞争不规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市场的稳健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三)保险营销人员持证率偏低。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保险代理人必须参加保险业务知识培训,并考试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但在调查中发现,个别保险公司持证率不足80%,与监管要求相差太远。持证率偏低,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不利于保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甚至对保险公司的社会信誉产生不良影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四)在产品宣传上有误导客户现象。目前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大多是固定格式保险条款,部分内容专业术语较强,而社会公众保险知识普遍欠缺,对保险条款也没有细加研究,购买保险时主要以保险代理人的宣传解释决定是否购买。部分保险代理人短期行为相当严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利用客户对自己的信任,过分夸大产品的保障功能,对限制性条款和免除责任没有如实告知客户,误导投保人做出非理性选择,为以后客户与保险公司在理赔问题上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五)存在洗钱行为。部分保险代理人,为了获得保单,不择手段。如劝说某些单位领导利用小金库办理团体保险等,使非法资金能通过购买保险变为合法资金。
(六)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弱质产业,容易受各种自然灾害影响,甚至威胁到农民的生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从目前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情况看,增速有所加快,但保险的覆盖面和保费收入仍处于较低水平,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农村人口数极不相称。
(一)健全完善保险监管体系,增强保险监管功能。一是修改和完善配套的保险监管法规体系,从监管制度、方式和手段上建立健全和界定保险市场行为规范标准。二是建议在县市级建立保险监管机构的派出机构,或委托银监局对基层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保险机构准入审查,对基层保险机构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建金融稳定协调体系。要针对出现的混业经营情况,在县级区域内建立由人民银行与银监部门牵头,银行、保险机构参与的混业监管协调机制,针对银行、保险业务的交叉区域讨论其风险及时进行研究,通过信息共享、稳定协调机制及时排除金融风险隐患,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管控力度。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提升保险“窗口”形象。二是严把准入关,彻底杜绝无证上岗。三是建立统一、规范的保险代理人诚信记录信息库,与资格证书一同管理,实现各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四是加大对保险从业人员失信的惩戒力度,对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代理人,要坚决辞退,并记录在案,终身不得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五是保险公司要信守承诺,加快理赔速度,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利不受损害。
(三)加大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一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由行业协会出面,各保险公司参与,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及网络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保险的重要性,避免单打独斗,降低宣传成本,提高宣传效果。二是通过正面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向公众宣传保险在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宣传的可信度,提高人们的参与意识。三是利用保险营销人员点多面广的优势,加大保险产品的宣传解释工作,加深人们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和认识,为扩大保险产品的消费群体,储备客户资源。
(四)合理规划机构准入数量,防止竞争过度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在保险市场逐步放开的情况下,国内外保险公司纷纷看好中国保险市场巨大潜力,为了防止机构过度膨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需要管理部门在机构准入数量上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可根据一个地区经济总量、增长速度、人口数量、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科学测算最多可容纳机构数量,既要保持适度竞争所需的机构数量和必须的发展空间,同时又要防止因机构数量过多,造成过度竞争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拓宽服务领域,开发多样性的保险产品,避免同质竞争。为了防止业务重叠,竞争加剧,各保险公司要在细分市场上下工夫,找准市场定位,发挥自身优势,选择好各自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大营销力度,开辟新的服务领域和客户群体。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努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群对保险产品多样化的需求,避免同质竞争带来的不良后果。
(六)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发生。保险机构要以强化内控为目的,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规程,对重要岗位明确分工,实行ab岗位操作制度。设立内部稽核、事后监督岗位,作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降低业务风险。
(七)加强政策引导力度,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一是地方政府要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组织者,主动承担农业保险发展的责任,出台扶持政策,落实资金支持,引导农业保险业务有序开展。二是适当推行强制投保,通过强制投保,在足够大的领域内分摊风险,避免逆向选择,降低农业保险费率,减少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经营性支出。三是引导农民增强保险意识,认识到保险理赔比政府救灾的有效性,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全镇总人口22702人,其中城镇人口21541人,符合参加居民医保的12000人,占城镇人口55.7%。城镇学生3250人,全部参加了居民医保;城镇非学生居民(以下简称居民)8750人,参加医保2412人,参保率27.6%。累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人数5662人,参保率22.2%。
二、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不断完善的城镇居民医保体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吸引力不够。出台了《__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从政策层面上构筑“政府主导、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乡镇为主、部门配合”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格局。建立县乡财政分级投入工作经费和相关单位适当补助居民缴费的财力保障体系。并对参保对象范围予以进一步明确:对在县城经商、务工、就读及居住的外省外县户口人员,均允许其自愿参保,享受__县城镇居民医保待遇。20__年8月23日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来,城镇居民医保的保障功能初步凸现,为324余名大病、重病患者家庭缓解了大额医疗费用的压力。由于居民医保与各类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不够,而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较,从缴费、待遇享受等方面差距很大,导致部分参保对象持观望态度,参保积极性不高,而类似的商业保险早已牢牢抢占了大部分学生市场份额。二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尚未建立调控有力的工作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对相关部门工作和医疗定点单位缺少硬性考核措施。部门、镇之间合力也不够强。政策宣传还有盲区,县城不少居民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还不了解,误将财政补助的居民医疗保险与商业性的人寿保险相混淆。
(二)部分群众对医保惠民政策认识不足,参保意识不强。少数城镇居民参保意识淡薄认为自己年纪轻身体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要承担一部分医疗统筹费用,且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范围有严格规定,自己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作贡献,因而不愿参保;同时,部分居民对近期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了解不多,有一个深入理解和认识的过程。二是城镇居民的结构比较复杂,组织比较涣散,人户分离现象突出,很多人又外出务工,所以出现难找参保对象的现象。加上是否参保取决于其个人是否自愿,所以很多人有一种侥幸心理,处于一种“没病就拖,小病就扛”的状态,往往不到大病临头时,是不舍得拿出钱来参加医保的。二是缴费能力差。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中不难看出,他们大多没有收入、收入较低或收入不稳定,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家庭负担普遍较重;不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没有收入,只能由他们的子女、监护人承担缴费,而经济状况欠佳,想参保缴不起费是一个不庸质疑的主要原因。
2、弱势群体参保面临困难。从本次调查情况来看,共有三个特点。有经济收入人员少;无经济收入人员多;特殊人员多。
3、实施城镇居民保险势在必行。未参保的这部分人员抵抗疾病风险能力差,但却是最需要医疗保障的群体,然而绝大多数却因为其无收入、收入较低或不稳定而无法参保。从调查了解中我们发现,相当部分城镇居民因为较高的医疗服务费用而存在“小病扛、大病拖”的问题,部分居民还出现了 “因病返贫”的现象,因为费用问题而有病不去医院就医,或在需要住院治疗时自动放弃治疗,已明显影响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完善现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更多的人群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将广大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三)服务平台建设滞后。一是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滞后。我县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并没有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建立而同步推进。大多数社区门诊存在着服务功能不全、人员素质不齐、设备配套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状况,不少软、硬件建设达不到上级规定的标准,还不能满足参保居民“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基本要求。定点医疗单位服务差强人意。有的定点医疗单位的有些医务人员从个人利益出发,开大处方,卖高价药;同一厂家生产的同品牌药品,定点医疗单位的价格是同地区市场药店的数倍。这些现象的出现,使参保患者觉得虽然享受了医疗补助,但实质上多花了许多冤枉钱,得不偿失。二是医保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不够完善,乡镇劳动保障站对参保对象数据的录入完全依赖手工操作完成,与定点医院、药店也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大大影响了参保进度。
三、对策及建议
为了进一步将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做好,使医疗保险达到居民全覆盖,建立健全公平和谐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我们建议着力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减低门槛、提高待遇、扩大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越多,基金盘子就越大,运行的路子就越宽。为此,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当降低门槛、提高待遇,吸引居民持续参保。一是#扩大参保范围。在力求做到县城城镇居民参保全覆盖的基础上,将范围逐步扩大到各镇区个体私营企业工人,对使用临工较多的“三产”服务行业、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其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提高补偿额度。适当放宽大病范围,将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的帕金森病、红斑狼疮、癫痫病、类风湿关节炎等部分门诊特殊病纳入大病补偿范畴,其专项门诊医疗费用应视同住院费用报销,不断加大对城镇居民中非住院重病患者的补偿力度。对当年未发生住院费用的参保居民,可组织参加一次专项免费体检;对外出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可适当降低自付比例。三是将保险费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解决小额门诊费,可提高参保者的积极性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形成活力。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机制,是实现居民参保全覆盖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监管、考核机制。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严格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县劳保、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确保基金的完整和安全。县劳保、财政等部门还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参保居民门诊待遇、一般住院待遇、重大疾病待遇、门诊特殊病种项目待遇等一系列补偿待遇规范,保障参保居民充分享受医疗保险的优惠待遇。医保处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统筹预决算、财务核算管理、医疗费结算报帐、定点医疗单位药品管理等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业务基础工作,简化结报程序和手续,加大对基金筹措、使用以及居民参保受益情况的宣传力度和公示力度,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发挥更大效益。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和方法,认真研究和解决基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新对策、新方案,确保基金安全运行,防范统筹运作风险,充分发挥医保机构管理主渠道作用。二是完善监督制度。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全力促进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县劳保、卫生部门应及时监控、定期督查定点医疗单位服务情况,对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定点资格。县卫生部门、医保处尤其要加强医疗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因为医生的一支笔一张处方是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开关”。开关适度既能维护参保居民的利益,又能树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会促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反,如果医疗行为和职业道德出现问题,医疗监督又不够有力,为利益所驱而任意所为,那么既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破坏了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形象,同时造成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损失。定点医疗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牌),公布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价格、费用结算补助比例、医疗诊治程序、手续以及患者补助费报销等,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进一步保证医药公开、透明。三是完善考核制度。对相关部门、单位和社区应单独明确,落实指标,明确职责,捆绑考评,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条块衔接、整体推进。2、建议对学生参保加强督促。学生参保是今年乃至今后工作重点,也是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亮点。考虑到平安等商业保险对学校的渗透,为提高政府主导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建议市政府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督促。同时在政策上增加“对因意外死亡的参保学生在医保基金中可以支付适当的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三)增加投入、健全网络、提供保障。为了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一德政工程做实做好,必须增加必要的投入,以进一步建好服务平台,健全服务网络,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一是加大对城镇低保、重残对象医疗救助的投入。二是增加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工作经费的投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县财政虽然已尽很大努力,给付了一定的工作经费,但要实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这点经费是远远不够的。应拨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经费。三是加快社区医疗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县卫生、劳保等部门应当协调运作、加大投入,按照标准化的建设要求,添置现代办公设备,整合优化现有信息化资源,在社区卫生服务站__县医保中心之间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实现工作网络上下左右贯通,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使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方便居民就近就医,而且凸现为参保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卫生保健、慢性病服务等基本功能。四是加大对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的投入。在宣传内容上,要深入宣传医疗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的公益性,着力宣传医疗保险“大家帮小家”的本质内涵,重点宣传医疗保险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待遇享受、诊疗程序、补偿比例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在宣传方式上,要灵活多样,以案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 3、搞好医保信息网络建设,为参保职工提供便捷服务。一是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实现管理模式的新突破。20__年3月,我市自行开发了医疗保险计算机应用系统,将改革初期分散落后的业务管理纳入到现代化管理渠道。二是以网络结算为载体,实现服务方式的新突破。我市于20__年4月在全省率先实施了与定点医疗机构计算机实时信息网络联网工程,截止目前,已与市区108家两定单位实现基本医疗费用的网上结算,大大减轻了“两定”单位的工作量。三是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方便参保职工看病就医购药。我市于20__年起在全省率先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障卡个人规范》制发社会保障卡,到目前,共制发社会保障卡23 万张,进一步方便了职工看病就医购药。 2、坚持低保广进。为了让所有城镇居民都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县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的确定要考虑各类群体经济承受能力,坚持低水平,实现广覆盖。筹集渠道主要由家庭和个人承担为主,财政对特定人群予以适当补贴。坚持“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筹集原则,制定适当的适合城镇居民要求的医保政策制度,缴费与待遇相挂钩,通过测算合理确定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额度层次,把有限资金用在治大病、保大病上,重点解决城镇居民 “因病返贫”问题。
民生问题,是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镇居民,这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中央政府从“三农”问题到推进新农村建设,再到十七大报告首次单列篇章阐述“民生”问题,这些无不表明中国的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民生正成为我们党工作的重点,而在当代中国,积极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了。本文试图从农村社会保障的三个主要方面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出发,探寻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对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低、资金来源不足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如何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当前一项急需解决的重要任务。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各项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优化办事环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强化宗旨观念,提升服务质量,有效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工作的影响力,着力提高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首先是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削弱。在以前的旧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是完全依赖着个人家庭的。"百善孝为先"。就是靠着这个"孝"字,靠着孝道,我们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个比较安稳的晚年。随着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出现了一对中年夫妇将要承担双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个或两个子女的抚养责任,这将使未来家庭不堪重负。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远离家乡,来到大城市里打工,造成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现象。
依然是困扰农民的瓶颈。虽然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农村实行起来,但那毕竟还只局限在某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还不能全面的实行。在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依然数以亿计的农民处于医疗无保障的困难境。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亟需保障,与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种种歧视,不仅就业机会少,而且就业后待遇不公。而且在保险待遇上也与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别。
最后是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有关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表明,社会保障支出占gnp的比重,1991年全国是6.2%,城市是10.3%,农村是1.5%;至1994年,全国是6.0%,城市是10.8%,农村是1.3%。占我国总人口80%的农村人口,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占总人口20%的城市人口却占有近90%的社会保障费用。从人均社会保障费用看,城市居民是农村居民的20倍以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实际水平远远低于适度水平,这种状况至今一直没有大的变化。
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低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助制度。传统的社会救济方式一般不规范,不统一,实施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救济方式以临时救济为主,定期救济以集体救济为主,而且只对五保户和困难人口提供救济。1995年国家民政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改革了以往的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保障了真正困难的农村人口的生活。二十世纪末,全国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县占全国总数的90%以上,覆盖农村人口近四个百分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国家和集体筹集。但从目前来看,由于经费短缺,需要救济的人很多,因此,该制度只能按照最低标准提供待遇,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难以贯彻落实。
二是农民养老保险。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生活水平的显着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农村家庭子女逐渐减少,老年人的比例逐渐增大,家庭的养老功能相对弱化。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农村人口平均寿命也在延长,老龄化问题也比较突出。随着近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青壮年远走他乡,留住人口中老年人占绝大多数,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呈现出来。依靠土地养老面临风险,农民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况且农民失去土地是近年来我国农村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近年来,在我调查的家乡及其周围,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大约可以领取90元左右,这个政策对农村的老人来说可以解决最基本的生活问题。
三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主要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险制度,从20xx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但是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特别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空白点仍然较多。其主要原因表现如下:经验不足、资金筹集十分困难、观念难转变、合作医疗管理操作难。
一是范围小,保障性差。现有的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采取农民自愿参加、政府和集体适当扶持的办法。源于农民自身对保障的认识差异、实际支付能力不足和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能力不同,以及地方公共财政缺乏对农民社会保障的现实支付能力,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形式、保障内容、保障水平等存在较大差异,总体表现为保障意识区域差异大、保障内容和形式缺乏规范、保障水平低和覆盖面小、保障功能差。另外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片面强调gdp和吸引外资,不考虑农民利益,在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上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这种情况,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影响了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是保障水平低下。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农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极其有限,所以他们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消费,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自1992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管民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但距离农民最基本的养老需求的满足尚有相当距离。其次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基本上处于同样的境地。农民很多情况下都陷入缺医少药、疗费昂贵、毫无医疗保障的窘境,农村集体卫生室基本承包给了赤脚医生,同时政府鼓励社会化办医,农村出现大量个体开业诊所,这为方便群众就医、缓解就医矛盾起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已经从合作关系变成了竞争关系,县乡两级医院门诊量下降,设备利用率低,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才大量外流,而非专业人员膨胀。卫生资源在市场配置中更多地倾向了城市,有些地区农村再度出现缺医少药的局面,医疗价格大幅上升,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医疗状况恶化。有调查显示,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社会保障的11%,可见保障水平之低。
三是资金筹措困难。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主要由个人或集体负担,而由于国家长期对城市和工业的政策倾斜,导致农民收入水平低,多数农民没有参保能力。有些经费紧张的地方,农村社会救济工作处于停顿状态,这样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四是社会保障管理混乱。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是城乡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部分地区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筹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归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单位或乡村集体共同管理,农村养老和优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地方的乡村或乡镇企业也建立了社会保障办法。但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由于多家分割,政事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另外,农村社会保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发展缓慢,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差等问题。
五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盗窃,致使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正常运转。
总体看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实状况存在着保障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盖范围窄、法律制度缺失等诸多问题。农村社会保障不仅滞后于城市,而且滞后于农村自身对社会保障的现实需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即使说农村目前尚未达到城市那样的燃眉之急的地步,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在农村也已经是当务之急。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和推进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也关系到国家的社会稳定。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要一下子就实现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太可能,但我们国家和社会要正确认识农村的实际情况,在增强农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乡融合和共同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努力!
中国商业地产联盟研究中心指出商业地产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地产是指各种非生产性、非居住性物业,包括办公楼、公寓、会议中心以及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等,而狭义的商业地产是专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经营用途的物业形式,包括零售、餐饮、娱乐、健身、休闲设施等,其开发模式、融资模式、经营模式以及功能用途都有别于住宅、公寓、办公楼等房地产形式。目前,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强调的商业地产,更多指的是商业服务业经营用途的狭义的商业地产(尤其是零售商业地产),本文中沿用狭义的商业地产这一理解。
二、成都市商业地产发展趋势
按照西方商业业态的发展规律与人均gdp的关系,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为适应城市的发展,商业形态开始出现质的飞跃,诸如大型购物中心、超市、专卖店、精品店等多样化、规模化的现代商业应运而生。成都市城市化率超过65%,进入城市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即进入成熟的后工业社会阶段,成都人均gdp为35215元,远远超过3000美元,进入城市商业“跃迁”式发展阶段,因此商业的载体——商业地产也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商业地产在成都发展迅速,近年来商业地产有向城市综合体发展的趋势,与传统的购物中心相比,商业综合体不仅仅只是“主力店+专卖店+餐饮娱乐休闲”的形式,而是囊括了写字楼、商业街、酒店等更多的商业业态。在开业的商业地产项目有苏宁广场、富力.天汇mall、财富又一城、凯丹购物广场、龙湖三千集、群光广场等6个体量庞大的商业地产项目,分布于市中心、一环、二环、城南、城北、城东等各个区域。
成都目前在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多达48个,大多数体量都是10万平方米以上,从明年开始陆续完工。它们的出现一方面使成都各城区的商业形态更加丰富,另外一方面,也让成都商铺、零售商业总面积出现了大规模的`提升。成都在建商业综合体的体量和规模,呈现出又大又多的两大特点。成华区所增加的商业综合体与其他城区相比数目较多,但成华区新增商业地产的总面积较少,商业地产的发展空间还较大。
三、成华区商业地产发展swot分析
(一)成华区商业地产发展优势
1、空间资源优势
成华区东调战略的实施和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大量的土地资源被整理出来,为商业地产的开发经营提供了巨大的空间。目前成华区的土地供应量是五城区中最大的,已整理出的存量土地就达9000余亩,未来二至三年整理出的土地面积将达到2.7万亩,发展承载空间巨大。
2、市场潜力优势
rbd休闲商务区、成都东客站交通枢纽、龙潭裕都总部经济城等重大服务业项目的建设将为成华聚集更多的投资者、管理者以及大量的居住人口,人口的置换将促使区域生产方式和生活观念发生转变。目前仅建设路的万科金域蓝湾、红枫岭、龙湖三千里、浅水半岛、首创爱这城、高地等几个优质项目,其总体开发量就接近200万平方米,新增房源50000多套,将新增15万以上人口入住,强大的消费需求将给建设路商业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时,借助成渝经济圈、成都一小时经济圈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张成华区的消费市场,带来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契机。
成华区近几年的社会零售总额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并且增幅较大,成华区社零总首次突破百亿元,增长率突破了20%。从成华区的消费趋势来看,人们消费需求在增大,消费市场潜力较大。
为准确掌握xx区xx乡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现状,了解他们参加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真实想法,征求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意见,从而指导我们今后的工作,今年初,我们对xx区xx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区xx乡辖6个村委会,54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10539人,有汉、彝、傣、拉祜、佤、白、回、哈尼等民族。耕地面积总计24901亩,人均耕地面积2.949亩,是典型的山区乡镇,种植业以咖啡、水稻、玉米为主,养殖业以黑山羊、土鸡为主。,全乡人均纯收入6019元。
据统计,xx乡农村居民共计10539人,符合参加新农保计7363人,符合参加城居保计88人。20实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只有2616人,其中:新农保1244人,城居保9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363人,参保率为35.53%。20实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124人,其中新农保2684人,城居保4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436人;参保率达56.01%。
农村参保人员中:选择100元档次的占总缴费人数的81.43%,选择200元的占13.26%,选择300元的占1.19%,选择400元的占0.03%,选择500元的占3.76%。
城镇参保居民中:选择100元档次的占总缴费人数的50%,选择200元档次与1000元档次的各占25%。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一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形式,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设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相应的经办机构,配置了工作人员。三是安排专项经费作保障。年和年,在乡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共安排工作经费3.7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制定政策,规范业务操作。根据《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思政发〔2012〕81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xx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细则》在原则、任务、参保范围、基金筹措、个人账户、待遇领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以及加强领导、部门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经办流程、缴费方式、待遇发放、信息录入和基层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新农保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参保。把政策宣传贯穿试点工作的始终,不断提高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一是把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参保作为一个工作重点和切入点。二是进村入户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材料,利用赶集等人流较多时在街道专门组织宣传。三是通过各种会议深入宣传。四是对乡、村经办人员和村民小组长共96人次进行了业务培训。五是设立政策咨询台,为广大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决疑难问题。
(四)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由乡服务中心牵头,公安、民政、财政、农村信用社等部门共同协作,密切配合,有效推进了新农保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经济发展落后老百姓收入偏低
xx乡由于受地理环境因素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结构单一,2013年老百姓收入5919元,比xx区xx镇8533元、南屏镇9623元分别少2514元和3604元,比2013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少1888元。
(二)属典型的“山区乡镇”和“移民乡镇”
一是大沙坝村移民村,全村238户912人。以种植咖啡、玉米为主,是xx乡经济比较落后的'村之一。加之,受过去传统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影响较深,思想比较封闭落后,接受新思想、新观念不容易,参保畏难情绪大;二是由于受地理环境因素影响,年轻劳动力基本外出务工,致使参保率受到很大影响。
(三)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够深入
对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面上的有了,但深度不够。
(四)对新老农保政策衔接办法宣传不够
由于新老农保政策衔接办法才出台不久,有参保人员反映:对新农保与老农保、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怎么衔接不清楚。
(五)参保对象个人权益知情率不高
虽然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对个人参保信息进行了张榜公示,但存在着老百姓不注意看或看不懂的情况,造成老百姓对个人参保缴费信息模糊不清的问题。
(六)部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
部分群众对参加新农保受益的理解不够全面,认为新农保领取待遇低,缴费周期长(15年),参保热情不高,有的甚至表示不愿意参保。还有部分农村居民由于受过去“老农保”影响,担心政策变化为参保资金的安全问题担忧。年轻人觉得养老问题遥远,认为参保缴费时间长,等到年纪大些再参保。
(七)基础建设比较薄弱
一是目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全部为新考录用人员,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比较欠缺。二是存在农保经办场地、经办机构人员不足,经费、设备缺乏,相关系统软件常出错等问题。三是村级代办人员待遇偏低,且大多数为兼职,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
(八)基金收缴存在安全隐患
由工作组和代办员直接收取缴费的方式,致使资金在收缴过程中停留时间过长,基金安全存在隐患。
四、措施与建议
xx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自2012年7月1日正式启动,是全市最后一个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县(区),工作起步晚,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今后要大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让老百姓听得清、看得明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乡、村两级要设置相对固定工作宣传栏、意见箱、监督电话,将参保条件、所需材料、审核审批程序、以及“新农保”与“老农保”、“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怎么衔接作为宣传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参保程序、参保档次等,为广大老百姓积极参保营造良好氛围。
(三)改进参保人员信息公布方式。一是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存折上反映个人缴费信息。二是在张榜公示个人参保缴费信息的同时,将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在村民小组会议上进行宣读。
(四)加大经费投入。要根据《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思政发〔2012〕81号)文件精神,将工作经费列入乡级财政预算,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五)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提高村级代办人员待遇水平。要配足配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加强基础经办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村级代办人员待遇水平,调动工作积极性。
(六)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与乡财政所、民政所、派出所、信用社等部门联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七)抓好新政策的组织学习。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国发〔〕8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险”合一工作。二是抓好《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老农保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5号)的贯彻落实,按政策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八)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基金安全一旦出问题,不仅害了我们的干部,更是影响了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动摇了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一定要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保值增值。
(九)搞好服务窗口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市人社局优质服务规范》,认真学习升级版的孟连经验,扎实推进服务窗口“五心工作法”和“七个零”的服务承诺,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用最优质的服务兑现每一句承诺。
1、社区商业网点发展迅速,“双进工程”服务对象不断扩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中心城区的不断扩大,社区商业服务对象也不断拓展,服务对象不仅面向广大居民,更侧重于为老人、儿童、残疾人、优抚等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以及为下岗、失业人员的提供再就业服务。
2、社区商业网点呈多业态发展趋势。社区商业过去以商业零售业网点为主,仅限于食品、日用百货、美容美发等行业,近年来,一批新兴业态的社区商业网点应运而生,现已发展到几十个服务项目,如保姆、清洁维修、物业绿化、家教、技能培训、网络服务、婚庆礼仪、餐饮、保健、社区医疗、代理、中介服务等多个门类的便民利民服务项目。
3、新社区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功能较为齐全。随着中心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加速了新社区的建设,新社区的建设又带动了社区商业的发展以及周边商业中心的发展,其商业设施、网点分布、商品结构与服务功能均较为齐全,明显优于老社区。
4、传统商业和服务业在社区商业建设中得到了充分发展。近年来,流通领域的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商业应市场需求得到快速发展,大大小小的商业网点渗透到社区的大街小巷,并在社区内及其周边形成一定规模。同时,社区沿街各类小型商品市场得到发展,有蔬菜市场、干果市场、水产品市场等,为社区居民消费购物提供了便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商业发展缺乏科学规划和有效指导。目前,社区商业在发展中较多的商业网点与社区住宅混在一起,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并造成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其中建在居民楼底层或楼内的餐馆、酒店以及各类服务机构影响较大,形成的民企纠纷较多。社区商业与区域性商业中心在功能定位方面缺乏科学规划、合理分工和有效监督。
2、社区商业发展不平衡,老社区商业网点发展慢、基础差。在这次调查中看到,一些老社区商业设施简陋,功能不全,一般是利用自有房屋,或者临时搭建,甚至是违章建筑开办的。这些小店小铺以经营副食为主,商品单一、质量低劣,购物环境和卫生状况较差,造成社区居民购物不便,许多日常消费需要跑较远的路,且社区的服务功能不健全,与建设“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双进工程提出的社区商业发展目标差距较大。
3、社区商业基础设施较差,现代服务业不够发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需求普遍提高,呈现出多样性、多层次的消费特点,社区商业低水平、低层次的服务状况与之不相适应,亟待改善。在调查中,有的反应社区没有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反应社区没有蔬菜市场,居民买菜不方便。有的反应家政服务业没有形成,居民寻求家政服务很不方便。有的反应社区商业网点不能仅依靠小店小辅、小商小贩提供商品和服务,要提高档次,保证质量等等。从反应的情况看,社区商业的服务功能普遍滞后于居民的消费需求。因此,加强社区商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拓展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社区双进工程的重点工作。
三、推进措施和发展方向设想
1、应合理规划,完善社区商业业态。应由政府牵头,会同商务、规划、建设、房管、财政、城区、工商、税务等部门,研究制定网点改造规划。如:对社区商业的规模、结构、布局及标准、分类等做出明确规定。业态业种10种左右,建议包括配送餐饮连锁店、小型超市、菜市场、食杂店、美容美发店、维修店、洗染店、照相馆、旧货废弃物回收站、家庭服务、书籍音像店、药店等。
2、应采用公开招标等形式,确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
一是选择、培育有实力的配送餐饮企业(由中心厨房统一配送至社区连锁店)进入社区商业示范区,实施包括“早餐工程”在内的大众化餐饮,保证居民在社区内就能够方便地吃到有保障、质量较好的早餐、快餐。
二是鼓励农副产品流通企业在社区新建和改造放心肉、放心豆制品、无公害蔬菜瓜果连锁店,建设生活保障型的商品配送中心,解决居民生活不方便、消费不放心、不安全的问题。
三是支持连锁企业进入社区新建或改造便民家庭服务网点,搭载各类便民、利民服务项目,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等多方面的生活需要。
四是支持和引导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进入社区,形成以社区、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为载体,符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健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五是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通过资金、网点等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社区内的小型门店,实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3、应鼓励和支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创新服务体系。积极建设面向社区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发展网上交易、网上服务,补充现有网点的不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客户需求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分析、储存客户信息,为居民提供定向、快捷、周到的服务。大力提倡社区骨干企业开展送货上门、送餐上门、修理上门的“三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提倡和鼓励社区商业企业组建专职的便民综合服务小分队入户服务,同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建立稳定、畅通的联系渠道,开展以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为宗旨的便民有偿服务。
(一)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滞后影响了农业保险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1、农业保险身份不明。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其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经营手段及管理规则与商业性保险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农业保险立法的滞后,而现行《保险法》又忽略了农业保险,因此我国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至今仍未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而在实践中则由商业性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实行商业化经营,得不到政府应有的支持,导致目前“农民保不起,公司赔不起”,农业保险整体发展水平低的局面。
2、农业保险依法不当。由于对农业保险实行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也被视为商业保险行为,在实践中则运用《保险法》进行规范。但商业化经营模式并不能改变农业保险本身固有的政策性,用来规范商业保险行为的《保险法》,从根本上来说并不适用于农业保险。另外,《农业法》的有关规定不利于农业保险发展。因为农民收入低而农业成本高,削弱了自愿购买农业保险的经济基础,强制保险成为发展农业保险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农业法》则规定“农户在自愿基础上参加保险,任何组织不得强制”,这又进一步加大了现阶段我国发展农业保险的难度。
3、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体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具有政策性,客观上要求政府参与并在农业保险中起主导作用。从国外农业保险发展实践看,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有的职能和作用通常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但我国由于农业保险法律的空白,政府应在农业保险发展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等都没有明确,这增加了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影响了政府在农业保险发展中主体作用的发挥,更直接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缺位使保险人经营风险增大
农业风险由于其时间和空间的高度相关性,一旦发生可能会在短时间内使跨越几个县甚至几个省的保险对象同时发生灾害事故,遭受巨灾损失。这使得保险公司不能通过集合大量标的来分散农业风险,保险公司承保的标的越多,风险越集中,保险人的经营风险越大。因此各国在开展农业保险时都建立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通过再保险或农业风险基金等形式来分散农业保险经营者的风险。但我国还未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也没有相应的再保险机构。一旦遇到巨额风险或巨灾风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只能自己承担全部承保责任,导致保险公司经营利润减少甚至出现亏损,从而影响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扩大和经营稳定性。
(三)农业保护制度忽视了农业保险、抑制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农业具有弱质性,面临着很高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各国政府都采取农业保护政策来保护本国农业、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对农业的保护程度不断提高,但一直以来,实行的是以直接的农业补贴和价格补贴为主的保护制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救济灾民,忽视了农业保险。这种农业保护制度具有短期性和随意性,影响了农业保护政策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更重要的是,我国现行农业保护政策的实施,一方面表明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小;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实行的直接拨款救济灾民的政策导向影响了农民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的提高,直接抑制了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
(四)财政支持乏力,限制了农业保险的扩展
表现在:一是财政补贴少。目前,除个别试点地区对农业保险有少量补贴外,全国没有出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从国外来看,大多数国家对农业保险保费都给予财政补贴,一般来说为农作物保费的50%-80%。二是缺乏经营主体。全国各地试点经营模式虽多,但仍处于探索之中。三是再保险体系不健全。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发展现代大农业上
从我国开展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遭受落后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抵抗。我国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只要风调雨顺就有好收成。许多的地区,特别是农业欠发达地区,农业保险的意识还相当淡漠,没有自觉运用社会化保障手段来分散农业经营中的风险认识。我国现代化大农业就是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突出发展畜牧业、特种水产业、生态农业,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二)政府要在农业保险市场上准确定位
农业保险必须建立在发展现代大农业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一致。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有困难,找政府”的思维定式,使他们无须去寻求保险保障方式,在遭到自然灾害损失后,政府不得不动用纳税人的钱去进行力不从心的无偿救济;即使是参加了保险的农户,在出险后获得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时,仍然把这看成是政府的恩赐,或是民政部门的救灾款,而没有认识到这是他们投保受损后应有的权利。
政府过多干预市场运作,对市场经济的完善起负面作用。不利于对小农经济的改造,也不利于农业保险市场的建立和健全。在这方面,政府应下决心,在农业保险市场上准确定位,确立农业大市场经济观念,利用立法和市场竞争等方面的手段,清理各种法规和制度,搞好服务,搞好市场监管,把市场的事情交给市场。
(三)应建立产品丰富、市场繁荣的现代农业保险市场
我国农业保险开展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农业保险市场缺乏合格的市场主体,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热情不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不多,保险产品奇缺。国家在设计农业保险市场时,必须兼顾市场中各方的利益,平衡收益与风险,鼓励最多的商业保险公司进入。在现代农业保险市场中,运用利益驱动,使商业保险公司迸发出极高的热情,根据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分阶段推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多种多层次农业保险产品,丰富市场,吸引广大农户进入农业保险市场,购买商品,投资保险。
(四)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承担大灾损的经济补偿服务。在农业生产中,经常会遇到各中自然界灾害,有些自然灾害发生后,影响是大面积人,区域性的,灾重面广,损失巨大。对这种大军巨损的赔付靠那些资金实力有限的商业保险公司和保险合作社是力所不及的,有必要由中央财政出资金组建苦干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也要区别于民政救济机构,力争做到保本微利,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基层网点机构。
,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取消以二远经济政策,中央这一系列对农村的经济倾斜政策,为商业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市场打开了大门,尽管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农民保障需求多样化、风险较高,同时农民收入低,保险意识差,目前为农民提供保险费时费力,造成保险成本可能比城市高。但农村市场大,发展潜力大,如果能为农民量身定做其需要的保险产品,就定会取得良好的业绩。
我们在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入乡进户开发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必须承认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和高成本的特征。因此,建议国家对各种所有制成份的保险企业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应从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再保险政策上给予适度支持,以实现农业与农业保险的共同繁荣。
(六)加强农村保险监管,防范保险风险
为了促进农村保险商场的健康发展,有效防范保险风险,必须加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监管。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思想政策教育和实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防范职业道德风险;加强对保险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和行为监管,有利于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对保险企业的监管,有利于促进市场秩序全面防范保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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