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麻精药品应急预案(模板9篇)
文件格式:DOCX
时间:2023-10-13 21:55:05    小编:你好打工人采访

2023年麻精药品应急预案(模板9篇)

小编:你好打工人采访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麻精药品应急预案篇一

为完善齐云山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休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群专结合;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先期处置;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工作原则。

本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中毒和药品中毒,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一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3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2、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

4、发生急性药品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

5、以上事件出现异常急性死亡病例。

6、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群体性身心健康,或导致食品生产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体性健康明显危害,或出现3人及以上死伤的。

16、上级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未达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1、监测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作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就诊病例被动监测和可疑病例的主动搜索。疫病可能发生、流行期间,开展相应的肠道、皮疹、发热等门诊监测。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筛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2、报告

镇政府、村委会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乡镇、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发现和接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组织核实。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和镇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有规定实行网络报告的,还应实行网络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存在变化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进行续报,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初报(首次报告):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和采取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简要报告时间、地点、首发病例情况、发病人数、发病主要症状、死亡情况等。

续报(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的方式连续报告事件进展。

终报(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配合县药监局、卫生局做出结案报告。

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通报

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话、广播、公告栏、会议、走访、喊话、敲锣等手段,及时向本乡群众通报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乡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有关信息通报、预警提示或监测结果,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可能波及本镇,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工作:

1、与上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镇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镇人民政府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镇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协调、指挥各单位开展预防控制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镇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协调、调度本镇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2)负责组织建立和启用隔离场所、避难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保障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的基本生活秩序,包括食宿、饮水、厕所、就医等内容。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镇发生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协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肉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4)本镇发生疑似食物或药品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5)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采购、接收、分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7)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团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为保证以上措施有效实施,镇人民政府成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派出所、驻乡镇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公布。镇人民政府领导设立ab岗,相应领导不在岗位时,对应领导承担组织协调职责。上级领导未到现场前,现场职位最高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村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配合专业机构落实群众性预防控制措施。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村开展医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措施的组织、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转运,及时通知卫生、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对本村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村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4)接收、分配和使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区域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

3、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是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1)认真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售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9)指导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应急工作任务;配合乡卫生院落实上述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学校

发生校园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事发学校应按照要求,采取边调查抢救、边核实报告的万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及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公安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对可疑涉及犯罪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展开先期调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驻镇工业企业。

针对企业自身危害因素制定突发事故和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和培训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完善安全防护警示标志。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并立即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相关专业部门落实抢险救援相应措施和开展事故调查。

8、工商所。

按照工商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措施。

9、畜牧兽医站。

按照畜牧兽医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通报动物疫情监测信息,落实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0、镇武装部。

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救灾抢险、排查危害因素、维持社会秩序等。加强动物防疫及疏散群众、转运病人、维持社会秩序等。

11、其他相关机构。

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驻镇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终止。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终止决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处置需要,确定本镇应急反应的终止。

2、应急评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3、恢复与重建。动员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4、奖励与惩罚。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对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6、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1、信息系统。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镇各单位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收集整理并及时更新乡各主要单位、重要岗位、主要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乡居民基本信息。

2、专业队伍。乡镇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的有关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完善传染病监测门诊,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开展预防接种和疾病控制宣传。针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能力培训演练。

3、经费和物资保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和完善镇应急物资储备库。

4、宣传教育。镇人民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驻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5、密切与各类社会单位的联系。摸清本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业、畜牧、交通、建设、经贸、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互沟通协调机制。

麻精药品应急预案篇二

为完善齐云山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休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群专结合;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先期处置;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工作原则。

本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中毒和药品中毒,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一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3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2、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

4、发生急性药品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

5、以上事件出现异常急性死亡病例。

6、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群体性身心健康,或导致食品生产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体性健康明显危害,或出现3人及以上死伤的。

16、上级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未达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1、监测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作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就诊病例被动监测和可疑病例的主动搜索。疫病可能发生、流行期间,开展相应的肠道、皮疹、发热等门诊监测。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筛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2、报告

镇政府、村委会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乡镇、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发现和接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组织核实。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和镇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有规定实行网络报告的,还应实行网络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存在变化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进行续报,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初报(首次报告):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和采取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简要报告时间、地点、首发病例情况、发病人数、发病主要症状、死亡情况等。

续报(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的方式连续报告事件进展。

终报(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配合县药监局、卫生局做出结案报告。

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通报

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话、广播、公告栏、会议、走访、喊话、敲锣等手段,及时向本乡群众通报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乡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有关信息通报、预警提示或监测结果,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可能波及本镇,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工作:

1、与上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镇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镇人民政府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镇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协调、指挥各单位开展预防控制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镇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协调、调度本镇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2)负责组织建立和启用隔离场所、避难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保障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的基本生活秩序,包括食宿、饮水、厕所、就医等内容。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镇发生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协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肉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4)本镇发生疑似食物或药品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5)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采购、接收、分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7)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团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为保证以上措施有效实施,镇人民政府成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派出所、驻乡镇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公布。镇人民政府领导设立ab岗,相应领导不在岗位时,对应领导承担组织协调职责。上级领导未到现场前,现场职位最高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村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配合专业机构落实群众性预防控制措施。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村开展医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措施的组织、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转运,及时通知卫生、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对本村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村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4)接收、分配和使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区域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

3、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是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1)认真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售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9)指导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应急工作任务;配合乡卫生院落实上述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学校

发生校园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事发学校应按照要求,采取边调查抢救、边核实报告的万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及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公安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对可疑涉及犯罪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展开先期调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驻镇工业企业。

针对企业自身危害因素制定突发事故和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和培训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完善安全防护警示标志。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并立即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相关专业部门落实抢险救援相应措施和开展事故调查。

8、工商所。

按照工商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措施。

9、畜牧兽医站。

按照畜牧兽医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通报动物疫情监测信息,落实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0、镇武装部。

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救灾抢险、排查危害因素、维持社会秩序等。加强动物防疫及疏散群众、转运病人、维持社会秩序等。

11、其他相关机构。

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驻镇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终止。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终止决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处置需要,确定本镇应急反应的终止。

2、应急评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3、恢复与重建。动员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4、奖励与惩罚。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对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6、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1、信息系统。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镇各单位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收集整理并及时更新乡各主要单位、重要岗位、主要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乡居民基本信息。

2、专业队伍。乡镇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的有关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完善传染病监测门诊,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开展预防接种和疾病控制宣传。针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能力培训演练。

3、经费和物资保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和完善镇应急物资储备库。

4、宣传教育。镇人民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驻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5、密切与各类社会单位的联系。摸清本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业、畜牧、交通、建设、经贸、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互沟通协调机制。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麻精药品应急预案篇三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xx]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xx]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个小时向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局同时将情况报告省局。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保持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命令,派出督导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都要服从统一调度,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7、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并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市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4、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第二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第三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县(区)政府。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县局须在2小时内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市局须在2小时内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在2日内将初步总结报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对表现突出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由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麻精药品应急预案篇四

为确保企业能生产出合格的、质量信得过的药品,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药品生产突发重大质量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太原世乐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突发重大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人民治病、防病的思想,切实把药品生产突发重大质量事故放在突出位置,有效控制药品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危害。

二、坚持以预防为主,对可能发生药品生产突发重大质量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制定本公司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坚持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处理药品突以重大质量事故。对药品生产突发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应迅速果断采取措施、迅速救治、控制事态的发展。

四、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的保证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五、如发生药品质量事故,应急领导组应紧急召开会议,并在3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事故情况,采取紧急召回和停用,在24小时内准备好如下材料:

1、产品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数量、药品发往单位详细地址。

2、产品停止使用说明,其中包括紧急召回原因,可能造成的医疗后果,建议采取的补救措施或预防措施及立即停止使用的通知。

3、立即上报药监部门和分发医院、药店、药品批发商及产品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在运输途中的负责单位)。

4、在收回过程中,工作小组要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收回数量、导常情况处理及请示。应急领导小组要24小时留有值班人员,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情况。

5、从市场上收回的产品进库后,要立即置于待验区,逐件贴上标记,单独隔离存放,挂上醒目的状态标志,专人保管,不得动用。

6、紧急收回工作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宣布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进入正常管理状态。

7、紧急收回的每一阶段,所有参与人员均应将采用的措施和时间详细填写记录。收回工作结束后,要整理分析,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同时,领导小组要写此次收回过程书面总结,归档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六、全体医药代表及市场销售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已发现的本公司药品的不良反应病例进行跟踪调查,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一式两份),及时将表格反馈给质保部的qa监控员。

七、根据报告频次将收到的adr报告进行分类汇总并将汇总报告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审阅。

八、质量负责人批示同意后的报告,由质保部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九、质量负责人将上级工作安排进行传达并付诸实施。

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一分存入产品质量档案。

麻精药品应急预案篇五

为了切实有效地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我镇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预防万一,防患于未然,有效应急处置本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一)成立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大钊

副组长:杨雷

(二)机构职责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是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理工作指挥机构,主要职能是:做好本领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定期组织对全镇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总结、研讨。在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即转为应急指挥部。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能力。应急指挥部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中发挥运转枢纽工作。统一指挥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医院、商店等正常教育、经营秩序。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镇派出所: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现场的保护及涉及刑事犯罪的侦查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群众,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镇兽防站:参与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镇卫生院: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

4、镇林业站:组织陆生野生动物、初级可食林产品引起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5、镇党政办:负责运输抢险车辆调配。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6、镇宣传文化中心:协助卫生院等单位对学校食堂和学生在校就餐造成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7、镇村建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8、镇纪委:负责对机关人员,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做出处分决定。

9、镇财政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资金保障及管理。

10、镇直其它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电话:xxxxxxxx),杨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制订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2、监督检查组

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由梁大钊任组长,镇卫生院和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人员为成员,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随时督察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由镇派出所牵头,周洪兵任组长。武装部协助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医疗救治组

由镇卫生院负责,陈玉坤任组长。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当发生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卫生院负责治疗。当发生较严重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由刘昌林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综合宣传组

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把握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马洪华牵头负责,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及村(社区)干部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一)完善制度。对本镇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二)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药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

(三)加强宣传。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要随意在露天摊贩处用餐,并主动和工商管理部门联系取缔校园周围的流动摊贩。加强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食堂小店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添置设备。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药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一)持证上岗,规划管理,做到区域明晰,责任落实。

(二)加强食品药品的源头管理,对食品药品及原料采购必须规范,做到索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禁止出售变质及“三无”产品。

(三)加强食品药品储藏管理,做到生、熟分开,单独存放。

(四)加强“四防”设施的管理,确保无蝇、无毒、无鼠、无蟑螂,确保食品药品的安全。

(五)加强操作的过程管理。完善监管制度,杜绝无规范的操作现象,做好留样食品药品。

(六)加强炊具的消毒力度,做到每日一次集中消毒,每周一次大型消毒,确保炊、饮具的安全卫生。

(七)规范学校师生、餐饮店和农村家宴等进餐的渠道畅通,确保中间环节正常。加强进餐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对学生进餐和农村家宴发生的问题与反应迅速报告领导小组,情节严重的基石报告县卫生监督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势态的发展。

(八)学校食堂和农村家宴要预防投毒事件发生。

(九)加强食品药品操作流程的规范,严格对照《食品药品卫生法》执行。

(十)搞好食堂、小店内部卫生、餐厅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

(一)报告制度。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如涉及人数不多且后果不严重,白天先送卫生院采取治疗措施,同时报镇值班领导,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照顾,注意观察,一旦情况有变化,立即送上一级医院进行抢救,夜间应由值班人员送医院,同时向副组长汇报,副组长接报后应在最短时间赶到医院,并及时和家人取得联系。如涉及人数较多,不管有无造成后果,都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治疗,并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报告卫生监督部门或向县政府汇报。食堂、小店立即停业整顿,同时立即启动学校或小食品药品店以及农村家宴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二)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三)医疗救援。发生较严重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四)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五)病源保护。农村家宴或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小店食品药品、矿泉水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六)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

(七)信息公开。保障广大群众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一)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三)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严肃追究。

麻精药品应急预案篇六

为了提高处置危险物品引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灾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所称危险物品,是指各类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的实验物品。

2、加强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领导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领用实行审批,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领用人员应由熟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常识,责任心强,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担任。

3、学校常设实验室危险物品与突发安全事件工作应急小组:

组长:校长:郝德宝

副校长:袁学军

实验室管理员:宋文美

成员: 政教处:张玉智 教导处:张寿炳 总务处:苏森 娄辉

工会:康东生 团支部:刘科立 各班班主任

4、实验室危险物品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5、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积极向老师和学生宣传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常识,提高师生的安全和防范意识。

6、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建立完善防范和处置实验室危险物品和突发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协作处理机制。同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通讯方式要保持24小时畅通。

7、报告制度

发生危险物品引发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任何人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8、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应急预案启动前,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及院系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突发安全事件现场,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9、实验室危险物品和突发安全事件处理及通报后,相关责任人对事件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对于相关材料予以归档保存,并做好总结工作。

10、分工及职责

组长:郝德宝

全面负责领导、组织、决策、协调、指导各职能小组贯彻落实防治措施,负责防治及应急工作的指挥。

副组长:袁学军

成员职责:

张玉智:负责师生的安全疏散和转移。

张寿炳:负责灾情监测和报告。

苏森:救援队长,负责组织救援队成员救援学生和财产抢险。

宋文美:负责实验课对学生教育和管理,负责救灾的技术指导。

刘科立:负责内外沟通与协调。

娄辉:提供紧急救援所需物资。

赵生堂:负责对死伤者家属进行安抚和慰问,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稳定。

各班班主任:负责各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安全转移;

11、应急措施:

(1)、药品专人、专柜双锁保管,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配备专门的消防器材;

(2)、一旦发生化学药品伤人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通知卫生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生严重事故报警110、119、120。

(3)、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抑制火势和有害气体的蔓延,疏散人员,避免造成更大伤害。

(4)、协助医生将伤员运出危险地带,进行紧急救护工作。

(5)、后勤组负责车辆调度,器材物资供应并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6)、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勘察,着手对所获得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质。

(7)、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走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麻精药品应急预案篇七

为了确保镇在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及时效地采取大果断措施,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民主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2、现场抢救组:由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收及护理工作。

3、现场维护组:由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待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并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县卫生部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1、人员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指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应配备检验人员和有关专业协助前往。

2、调查处理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应急处理预案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前准备。如采样工具、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等的准备。

3、交通工具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好应急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油料充足,24小时全天候命。

1、接到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各相关部门携带调查用品、采样器材、协助抢救的物品等迅速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吃过哪些事故,进食与病人人数,事态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应特别注意对“首例病人”的全面调查。

3、向首先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治医生详细了解患者临床表现的特点、急救治疗及其效果。进行必要的谢谢主抢救措施。

4、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局面,最大限度较少事故的损失。必要时封存现场可疑事物与环境、工具。在紧急情况下,根据食品来源与去向,立即追查可疑食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场所,收回已售的可疑食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蔓延。

配合县卫生部门做好样品采取,送检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其它工作。

麻精药品应急预案篇八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不合格药品,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青岛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二、 适用范围

本急预案所称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药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 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一级)

省的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药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 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二级)

药品安全事故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 较大药品安全事故(三级)

药品安全事故在市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四) 一般药品安全事故(四级)

药品安全事故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三、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药房主任任副组长,医疗、护理、检验、公共卫生、办公室等科室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药品安全事故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医疗救治、事故分析、汇总上报等工作。

合格药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和日常监督管理,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控制;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措施,协助解决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负责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汇报工作等。

四、预防与控制

加强药品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制定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严格审查供药单位的合法资质,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严格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调配、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严格按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加强对各级医师合理用药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评价,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积极认真地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的上报工作。

五、报告与处理

卫生院内不合格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科室及个人负有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义务。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药品安全事故。

(一)报告时限

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科室及个人应立即向院办报告;院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院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院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

按照事故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不合格药品安全事故都必须有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在发现和得知事故后上报,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单位、地址;事故受害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事故原因、性质、发展趋势和潜在危害程度的初步判断;下步工作计划及建议;事故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

事故发生初期无法按照分类标准确认类别等级时,报告上应初步判断可能的等级。随着事故的续报,可根据调查情况核定事故等级并报告相应部门。

(2)动态报告。动态报告视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发展及变化、处置进程、控制措施、事故成因调查情况和阶段性结果、势态评估等。同时,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

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处理过程中,应每日向市卫生局报告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必要时随时报告。

(3)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和网络(电子版)两种形式同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结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涉密信息遵守相关规定。

结案报告应在确认事故终止10日内上报。

六、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开会,判断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应对措施,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

(二)预案启动及终止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件,经卫生院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后,对符合不合格药品安全事故的,由领导小组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一旦启动预案,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药房:

(1)通知全院暂停使用该药品,停止发出该药品,已发出的通知医疗停止使用,已使用的要求医疗密切观察。

(2)查找资料,分析判断不合格药品安全事故的原因、性质和处理方法。

(3)追查药品来源。

(4)向领导小组报告。

(5)按照要求,及时将可疑药品送检。

(6)保证抢救治疗药品的供应。

(二)院办:

(1)组织专家会诊,确定治疗方案,全力组织诊治。

(2)组织专家进行事件性质认定,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三)医疗、护理:

及时组织全科讨论,明确事件性质,确定治疗方案,全力组织诊治。

(四)公共卫生科

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不合格药品的登记、封存及协调救治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后,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队伍、药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

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负责收集撰写的调查处理报告,及时报送,并对不合格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科室和个人的处理、整改情况,撰写总体调查处理报告并上报。

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动终止。

七、工作责任

药品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九、本预案由卫生院负责解释。

二零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麻精药品应急预案篇九

1、目的

为加强冷藏药品的储存、配送运输管理,保障冷藏药品在储存、运输配送过程中质量合格,使之在储存、配送运输过程中发生故障,导致药品温度发生异常变化时,能最大限度避免冷藏药品因温度改变而引起的变质,结合目前冷藏设备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7》、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冷藏药品的储存、配送运输中相关环节突然发生或可能突然发生的足以危害药品质量安全,造成严重质量影响的药品冷藏事件。

4、组织机构与职责

4.1成立冷链管理应急处理小组:

4.1.1、分管领导进行统一调度,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联系冷链设备的维修,电线线路的日常维护。需要将冷藏送到外单位的冷库、冰箱存放时,由综合办联系冷库并安排车辆。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对于冷链的每个储存点和运输过程,必须建立紧急预案计划以保证冷链状态。

4.1.2、仓储部和配送部具体负责,责任到人。

5、预案的实施

5.1、平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5.1.2、平时做好冷藏箱及冰排的相应准备工作,冰排置冷柜中按照规定冷藏温度冷藏备用。

5.1.3、确保在紧急状态期间最重要的是尽可能地保持冷藏库和冷箱的关闭状态。只有当绝对必要时才能开启,并且尽可能快的工作。

5.2、预案的响应 :

5.2.1、当冷库发生停电时,应立即启动备用电路或启动备用电机,供电,保障库机正常运转。

5.2.2、当库房冷藏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并应预先了解维修完成的时限,如果在6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任务,综合办应联系其他单位的冷库,由仓储部、配送运输部配合,将冷库冷藏的药品实施转移。

5.2.3、配送运输过程中,配送人员或司机应严密监测冰箱内的温度,一旦内温度上升,超过7.5℃时,要及时报告部门领导,报告具体位置,如离收货单位还有相当距离,配送部应立即采取补送低温冰排的补救措施,或联系就近单位的冷库暂存,在合格温度情况下重新放置低温冰排,保证仓储温度控制在2~8℃之间。然后及时送达购货单位。

5.2.4、如发生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22交通事故把报警电话 120急救电话(如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同时向配送运输部长报告。报告内容:人员伤亡情况,车辆故障情况,货物洒落情况,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及主要原因。

5.2.4.1、事故现场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并及时采取正确的保护现场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或引起事故连锁反应。如有人员伤亡,需要移动伤员的要做好标记,抢救伤员去最近的医院(注意应是保险公司认可的县级以上医院)通知伤员家属,积极配合交通警察做好现场调查取证、鉴定等工作。与公司领导协商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配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做好现场取证工作。

5.2.4.2、配送运输部应立即报告综合办,安排接应车辆,带上装有符合要求的

冰排的冷藏箱,将药品转运,或者联系有冷藏库房等设备的就近单位,转运该冷藏药品,暂存于该单位。

5.3、预警的解除:一旦紧急情况解除,记录紧急状态持续时间,并且再次检查温度保证冷链连续性。

《006冷藏药品储运应急预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软件
musicolet
2025-08-21
BBC英语
2025-08-21
百度汉语词典
2025-08-21
精选文章
基于你的浏览为你整理资料合集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