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纪检巡查工作 巡查工作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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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届一次党委全委(扩大)会
一届二次职代会暨2015年工作会材料
严肃执纪,加强监督
为实现公司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公司一届一次党委全委(扩大)会上的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xxx
(2015年 月 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2014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4年,在集团公司纪委和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按照“三个进一步”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为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落实责任,加大监管,纪检工作有效开展。
化建议,明确了支部书记是区队工资奖金分配的监督检查第一责任者,通过各级部门的共同监管配合下,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与纠纷。
二、加强教育,狠抓宣传,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健全制度,规范用权,廉政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
形成了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二是通过继续对廉洁风险点的查找,把工资分配、质量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经费支出、干部任用、物资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作为风险点排查与预防管理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深入查找容易诱发腐败、产生违法违纪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从制度建设、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逐一排查廉洁风险点;建立了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各级部门及重要管理人员风险防控业务流程106项,加强了廉洁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四、严格履职,加强监督,廉洁从业工作进一步落实。
题共17条,立即整改12条,督办整改了5条;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继续做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上报工作,未发现各级管理人员违规出外培训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六是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公司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每位班子成员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做到责权统一,平时工作中,对分管部室进行督察,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写出了46份廉洁自律承诺书;七是实行公开办事承诺。把工作职责、内容、程序、时限等公开,增加了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建立群众监督意见箱4个,收集整理主要意见建议16条,办结16条,设立综合公开点3处,综合公开内容28项,综合公开40余次;八是严格财务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继续认真实行“一支笔”签字制,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
xx公司巡视汇报材料
尊敬的xx书记、各位领导: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xx公司对巡视组各位领导莅临xx表示热烈欢迎!下面,就公司巡视工作准备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
一、巡视工作准备情况
(一)贯彻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公司工作部署的情况
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决策和工作部署。一是利用党工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系统学习集团公司会议决议、文件精神等,提高认识;二是结合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或其他负责人牵头办理,明确责任;三是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完成时限等,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制定《xx公司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丛书,为更加规范高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管理工作,构建长效机制。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情况
1、在公司管理中,对于无制度明确规定及相对复杂事项,公司班子成员利用驻地工作优势,经常沟通交流或采用碰头会的形式进行集中研讨,少数服从多数,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事项,严格落实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并结合公司实际,明确了超过5万元的合同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报告执行董事批准,重要岗位任职必须经党工委会研究等,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三)依法从业、履行职能情况
1、收费管理。严格落实国家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法规、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高速公路收费业务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省高管局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河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费率标准调整工作,因迎“国检”及etc全国联网工作等影响,目前处于停滞状态;坚持按章收费,应征不漏、应免不征,严厉打击各类偷逃通行费行为,维护高速公路收费权益,保证通行费颗粒归仓。2015年,共计堵漏增收536车次,挽回通行费损失3.5万余元;坚持文明执收、优质服务,组织开展“微笑服务、温馨高速”创建活动,且取得良好效果,新蔡砖店收费站获得了共青团河南省委“青年文明号”、正阳岳城收费站获得了2014年度河南省“优秀收费站”称号,树立了中铁交通服务品牌。
存在问题:由于国家经济增速整体放缓及京港澳高速改建通车等原因,造成公司通行费收入增速下浮较大,2015年前三季度累计完成通行费收入14394.17万元,占年度预算20871万元的68.96%,相对于75%的年初预期目标有较大差距,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目标困难较大。
2、安全养护管理。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及地方安全主管部门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15年公司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养护招标工作,严格按照项目招标要求及文件精神,正在对前期不规范事项进行全面整改、完善;严格落实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公司前三季度节能指标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按照合同要求做好养护项目及专项工程计量及结算工作,施工期间安排养护人员旁站监督;严格落实河南省高管局道路养护文件要求及集团公司批复的养护预算,认真开展日常养护及专项养护等,截止目前已修复桥梁伸缩缝304.1米、更换c20砼路肩板934.5米、灌封胶灌注路面裂缝30994米、路面车辙拓补16000m2。
是结合国家公路“三乱”治理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及稽查,并为每台路政执法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确保路政人员廉洁从业、文明执法;二是加强道路安全巡查,规定每班对路段全线巡逻二次、每天六次,及时发现损坏路产并开展调查,并建立健全了路段沿线附属设施设备的登记管理台账,维护了路产权益;三是高效处置交通事故及路产赔付,保证道路畅通。截止目前共处置道路交通事故70起,较去年同期下降 17.64%,已结案66起,收回路产损失45.4636万元,4起正在处理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由于公司路产管理人员无执法权,地方路政管理部门因人员缺少等也无法到公司路段开展超载超限车的治理,造成超载超限治理工作困难较大。
(四)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情况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xx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责任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分管单位都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各岗位廉政目标及责任追究等事项,营造了党风廉政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股份公司十二项措施、集团公司十项措施,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利用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载体,加强制度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识;二是班子成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调研方式等,为各级干部树立榜样;三是对“四风”问题,坚持长期抓、经常抓,特别是节假日期间,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等违规违纪,并加强了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等行为。经过检查,2015年各级领导干部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违规违纪。3、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结合公司运营管理风险实际情况,在党工委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财务、养护、路产管理、收费特情车处置、路政执法等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并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收费(路政)稽查管理实施细则,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2015年,针对防控重点开展收费及路政专项稽查45次,下发稽查通报18次。未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加强干部选拔、管理与教育情况
汇 报 材 料
尊敬的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组的各位领导:
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学校、企业、机关党支部党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股所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对党总支(支部)、学校、企业、机关党支部和股所领导干部的不同考核标准;抓好责任书的签订。镇党委与县委签订责任书后,及时召开了我镇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镇党委书记分别与17名党总支(支部)书记、9名站(所)长签订了责任书,各党总支(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将责任书签订到各党小组或党员,形成了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新局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结合镇领导干部变动情况,及调整充实了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2011年1—8月共召开4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于6月中旬对各党总支(支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1次全面检查,对查检中发现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二、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五专项巡视组对省社会科学院进行了巡视。11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院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针对性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很强的指导性。院党委按照巡视工作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整改。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委巡视组向我院反馈巡视意见后,院党委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谢宝禄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朱宇,党委副书记战继发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抽调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成立整改工作组,分战线抓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梳理问题,明确任务。按照要求认真梳理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三是注重实效,举一反三。党委先后召开8次整改推进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根源,对症下药,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1998年至今没召开党代会”问题正在整改中,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配齐领导班子成员,并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程序办理。
2.关于“党政不分,党委会以研究业务和行政工作为主,看不见主动研究党建工作议题”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巡视整改以来,院党委会议先后研究讨论了《省社会科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社会科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等党建工作制度,研究了星级党支部建设、重点支部组织建设,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等党建工作。院党委成员牵头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完成了《党风政风与民风社风关联性研究》等课题。认真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党委会每年研究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党内监督等党建工作将不少于4次。
3.关于“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很少开展批评”问题已整改到位。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召开了20xx年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组织,先后召开院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老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4个座谈会,围绕“三严三实”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分别深入分管联系单位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梳理问题、列出清单,撰写发言材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要紧紧围绕我院班子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继续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4.关于“党委对基层党的建设缺乏领导和指导,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不严”等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强化了四项工作:一是制定出台了《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并将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到全院中层班子和正高职以上人员,强化了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学习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二是修订《省社会科学院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的规定》,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强化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三是加强党纪教育培训。通过“社科大讲堂”,设立党建系列专题讲座,由院领导为全院党员干部作“阵地意识、学者责任与政治规矩”、“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等系列专题讲座,增强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四是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星级党支部评比活动,严格执行院领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为研究生学院配备专职党总支书记,在重要支部配备纪检委员,强化支部的堡垒作用。
5.关于“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没有结合自身工作性质、特点,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找风险点”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制订出台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构建以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在对全院廉政风险点排查建档的同时,重点加大对“三重一大”及组织人事、财务行政、办刊办学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做到严格公务用车,不超标准接待,对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院党委班子部分成员、党员干部超标准办公用房进行了及时整改。三是认真落实签状明责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和干部岗位轮换等制度。四是实行专项考核制度。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纪委牵头,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督查。
6.关于“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一岗双责’落实的不好”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重点强化了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院党委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的实施,做到“四个亲自”;带队对院中层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进院所两级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定期走访基层,设立党委书记信箱,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二是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情况汇报,支持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督促纪委抓好党风党纪检查。三是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7.关于“班子其他成员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忽视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全面落实《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按照《省社会科学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部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对分管(联系)的廉政风险重点防控部门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
8.针对“院纪委对抓好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实际工作中对一些苗头性问题重视不够,防范工作抓得不力”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强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订出台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在重要节日来临之前,院纪委通过短信形式向院中层以上干部提出廉政要求。二是在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时,对近期试用期满转正的四位干部都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加强对“三重一大”等重点工作的监督,认真检查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是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对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守岗情况和上班期间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
9.关于“对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停留在简单地落实上级部署上,缺乏工作主动性”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协助党委制订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主持制订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xx省社会科学院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为抓好党风廉政工作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二是强化责任制落实,20xx年年底,由院党委成员带队,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对年度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进行了民主测评。三是首次将述责述廉与述职分开进行,突出了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监督实效。四是对院本级和职工大学财务进行了年度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0.关于“对纪委主要负责人参与行政分工,主要精力用于业务工作,落实‘三转’工作不到位”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在院党委班子严重缺职情况下,我院纪委书记于20xx年11月参与行政分工,分管宣传部、工会、老干部处。在省纪委《关于对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情况进行清理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院立即进行了整改,党委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纪委书记于20xx年12月起集中精力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参与其他党政分工。
(二)执行制度纪律方面
11.关于“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坐收坐支”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向省财政厅呈送将相关收入上缴的报告,省财政厅反馈了明确的意见,已按财政反馈意见办理。
12.关于“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通过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截至20xx年12月,没有再发生超预算支出情况。
13.关于“会议费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20xx年《会议费管理办法》下发后,我院严格按规定执行,凡召开会议均按管理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
14.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尤其是20xx年还存在违规发放先优表彰奖品和交通补助”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经自查,我院20xx年起已停发各类奖品;从20xx年年底开始取消交通补助。
15.针对“尊荣华府10套住宅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正在整改中,我院组建了处置小组,与开发商龙昊公司协商、处置,努力解决长期无法取得房产购置发票、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和进行资产登记管理的问题。在取得房产购置发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进行资产登记管理。与此同时,积极寻求其它破解办法,争取早日解决这一历史问题。
16.针对“尊荣华府住宅对外出租”问题,由于合同尚未到期,正在整改中,我院已经通知承租户做好安排,限期提早腾退,尽快恢复学生宿舍的使用功能。
17.针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存在打印纸、硒鼓、墨盒等办公耗材支出较多等问题,在票据审核过程中,存在审批核销把关不严不细”等问题,我院已加大审批核销把关力度,严格控制打印纸、硒鼓、墨盒等办公耗材支出。今后将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18.关于“在发放优质成果奖励过程中,利用发票虚列支出”问题已经整改。我院已在20xx年12月废止了《xx省社会科学院优质成果奖励规定》,取消了优质成果奖励。
(三)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方面
19.针对“形式主义问题,12个市(地)社科分院、若干省情调研基地,作用不明显”问题,我院在20xx年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各分院、省情调研基地纳入我院智库联盟。20xx年3月15日,专门召开分院工作专题会议,探讨了深度合作的工作机制,就如何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分院、基地的平台作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形成一致意见,并将拿出具体实施办法。
20.针对“落实服务于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科学决策的智力支持工作宗旨有距离;有地方特色的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内容空泛,尚需提高;对策研究与省情实际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问题,一是着力提高服务全省贡献力。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解困、转型发展;推进中央政策落地,促进老工业基地结构性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挖掘旅游文化资源;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开展定向研究。办好中国—欧亚经济联盟合作高层智库论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高层论坛,着力提高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战略预测、政策阐释的专业水准。二是强化省情调研,接地气。开展省情大调研,对省情实际和现实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在省主要领导圈批课题的选题上吸纳了省有关部门的建议,突出省委、省政府切实关注的问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着力实施打造学术品牌为目标的精品工程。重点推进历史文化研究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具有重要文化传承价值的《通史》等经典之作,精心编撰历史研究、文献和翻译系列丛书。重点推进屯垦史研究项目,集中打造《屯垦史》、《屯垦口述史》,填补学术研究空白,提高学术贡献力。
(四)落实“条例”方面
21.在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方面,对不符合年限及越级任职、考核干部投票人数过少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再无此类现象发生;对个别岗位人岗不适、任职岗位不一致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已对个别部门的领导岗位进行调整。
22.在执行机构编制制度不严格方面,对个别岗位超职级配备的问题,已做出整改安排,将严格按干部管理程序推进到位。
23.在基础工作不规范方面,对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不健全、干部档案材料缺失等问题已通过完善考察文书档案和开展干部档案核查工作,进行了整改。相关处理意见已上报省委组织部。
(五)置换方面
24.针对巡视组对我院房产置换提出资产可能出现流失的问题,我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依靠专业队伍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审核、评估,并报请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认定,严格把关,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一、开展流动巡查必须至少有一名支队长、副支队长参加或经支队长、副支队长同意方可进行;对举报的违法运输木材及野生动植物案件,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开展流动巡查必须二人以上,着装整齐、持证出巡;安全指挥、亮明身份;礼貌待人、文明执法。确保道路畅通、人身安全。
三、开展流动巡查范围必须严格控制在本辖区内县、乡公路及车站、码头、货场、木材交易市场。上国道、省道还必须报经市纠风部门批准。不得上高速公路巡查。
四、开展流动巡查内容包括木材运输证及森林植物检疫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准予运输(携带)证;林木种子、苗木的检验、检疫证明。同时对县(市、区)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大队、中队及基层木材检查站工作实行监督。不准越权越位。
五、严格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查获的.违法运输木材处罚,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对查获的野生动植物;林木种子、苗木行为;非法调运、买卖、加工疫木和其他危险性病虫种子、苗木、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案件,应及时移交到当地有关管理机构处理。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刑事案件,应立即移送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查处。不得擅自处理。
六、扣留或没收违法违章运输的木材,应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存放在有条件的木材检查站或停车场,尽量避免远程押送。
七、开展流动巡查所获罚没款必须由当事人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交财政专户。因路程或时间等特殊情况当事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交财政专户有困难的,可以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巡查办案人员暂时代收,并办理好代收手续。代收人必须将所代收的罚没款于次日或第一个工作日全部交财政专户。
11月19日,市委召开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作具体部署,同时,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报告也正式向社会公布。
巡察结果
8个单位共发现问题123个
“经市委批准,5月14日起,我市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公积金中心、成都大学和市农发投公司8个单位开展巡察。”市委巡视联络办相关负责人说,4个巡察组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26次,召开各类会议79次,列席被巡察单位会议18次,受理信访举报162人件次,开展个别谈话1086人次,查阅有关资料4229卷(册),暗访调查32次,延伸巡察基层点位57个。通过巡察,发现“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四风”方面等问题123个,向市纪委等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5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0件,提出工作建议43件(次),有力推动了各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问题梳理
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1.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一些被巡察单位仍然存在对“两个责任”边界的认识不够清晰、落实措施不实等问题,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上紧下松、压力递减。比如,市农发投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完全理清,工作交叉、职责不明。二是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如市房管局党组存在让纪检组代替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三是主体责任未落地生根。如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未细化分类,至巡察组进驻时尚未将20xx年目标责任细化落实到中层干部和个人身上。
2.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履职不够充分。部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仍不够强,将落实主体责任视作任务和包袱,能躲则躲,能少则少。如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至20xx年三年时间均未在党组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班子成员存在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重业务、轻廉政的现象。
4.监督机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彻底。有的监督机构工作方法单一,监督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如市教育局纪检组对交办的信访件深入调查不够,有的未查深查透。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问题。如市农发投公司党的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在20xx年底以前,均以领导班子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议决重大事项。
2.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问题。如市建委在拨付散装水泥补贴资金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未经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审签即向企业拨付专项补贴资金160多万元的情况。
3.大额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缺乏监管。如市房管局对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不强,且多年未进行审计,存在违规擅自批准缓交专项维修资金问题。
4.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如市建委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建筑设计院存在大额提取备用金、大量使用现金支付且单位保险柜中存放个人银行卡和财产凭证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填写不真实。
6. 个人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胡旭光涉嫌个人贪腐、严重违纪违法等,已按照规定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风”方面的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如市建委八宝街办公点的意见箱长期未开箱,箱内塞满大量废纸和垃圾,“意见箱”成为一种摆设。
2.官僚主义方面。如市房管局办证大厅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生硬,群众测评满意度不高;市教育局下属教科院党委书记连单位党员数量及支部书记的名字都不清楚。
3.享乐主义方面。如成都大学少数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拖沓懒散,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
4.奢靡之风方面。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用公款打高尔夫球、出入高档会所消费、超标准宴请等。
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市农发投公司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基本不上党委会讨论,公司党委会的重大决策记录缺失严重,留存的记录无法反映集体讨论过程。
2.未认真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如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建委、成都大学等单位均发现重要岗位长期未轮岗问题,存在较大岗位廉政风险。
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民主。如市农发投公司在干部推荐、考察、测评、任前公示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情况,以董事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4.岗位、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如市农委领导干部超配1人、非实职领导干部超配6人。
服务民生方面的问题
一些被巡察单位在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上还有待加强,对民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如市建委城市市政建设统筹协调不够,仍无法杜绝道路建设好后短期开挖的情况;市房管局对经适房和廉租房人员住房资格审查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对配套设施建设的协调跟进力度不够,入住群众意见较大;市教育局对违规择校、违规收费、违规补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治理力度缺乏,20xx年1月至8月市长公开信箱受理的相关信访反映多达900余条,且办理回复速度较慢。
五大建议
巡察组对被巡察部门工作提出五大建议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方面,各部门党组(党委)应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头,加强考核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在“两个责任”的落实上满足于面上部署与要求的工作倾向;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构应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学习、善于借力,充分利用派驻(出)机构协作机制的优势,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履职能力;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抓早抓小,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二、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建议各单位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1+5”文件和市委“一意见两办法”。研究干部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在干部使用上对部门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细化,避免混岗混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部门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奖勤罚懒,激发工作积极性;在干部管理上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监管制度,有效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结构老化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议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调任使用的监管,防止出现选人用人漏洞。
三、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建议一要严格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杜绝变相审批;二要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要严格招投标机制,规范专家评审制度,避免人为干扰;四要严格对外投资预警制度,发现风险点及时止损,防止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的责任追究。
四、围绕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巡察组建议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起强有力的责任传递机制。尤其注重对下属事业单位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财务支出等开展全面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查处。
五、巡察组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建议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切实解决“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市建委、市房管局等与民众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应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丰富服务群众工作措施,通过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进大厅”等方式,更加直观了解和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甲方(发包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代表:
一、乙方帮甲方运输木材,将甲方山上的柳杉不管通过任何运输方式运输到林区的公路上,运输费用()元每立方米。不包括上车费用,乙方油锯、裁桐、梯丫,运输一切工具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赔偿事宜和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二、甲方山上的木材4米6公分以上的全部运完,运输木材甲方保证乙方5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若没有500方也要按500方结账,运输木材数量由甲方检尺为准,废材不扣尺,中途可以预支,生活费和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负,每次检尺后100立方米结一次账,7日内付清,如果双方约定的合同没有按照合同做,甲方违约就赔偿乙方运输费用的100%。另外违约金20__0.00元(大写:贰万元整)。谁违约谁负责。
三、此合同在双方结清所有账后作废、此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标准版木材运输合同书格式
巡查就是巡视检查,根据目标检查实际情况,及时记录,整理汇报,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党委巡查工作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11月19日,市委召开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作具体部署,同时,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报告也正式向社会公布。
巡察结果
8个单位共发现问题123个
“经市委批准,5月14日起,我市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公积金中心、成都大学和市农发投公司8个单位开展巡察。”市委巡视联络办相关负责人说,4个巡察组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26次,召开各类会议79次,列席被巡察单位会议18次,受理信访举报162人件次,开展个别谈话1086人次,查阅有关资料4229卷(册),暗访调查32次,延伸巡察基层点位57个。通过巡察,发现“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四风”方面等问题123个,向市纪委等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5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0件,提出工作建议43件(次),有力推动了各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问题梳理
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1.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一些被巡察单位仍然存在对“两个责任”边界的认识不够清晰、落实措施不实等问题,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上紧下松、压力递减。比如,市农发投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完全理清,工作交叉、职责不明。二是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如市房管局党组存在让纪检组代替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三是主体责任未落地生根。如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未细化分类,至巡察组进驻时尚未将20xx年目标责任细化落实到中层干部和个人身上。
2.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履职不够充分。部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仍不够强,将落实主体责任视作任务和包袱,能躲则躲,能少则少。如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至20xx年三年时间均未在党组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班子成员存在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重业务、轻廉政的现象。
4.监督机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彻底。有的监督机构工作方法单一,监督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如市教育局纪检组对交办的信访件深入调查不够,有的未查深查透。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问题。如市农发投公司党的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在20xx年底以前,均以领导班子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议决重大事项。
2.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问题。如市建委在拨付散装水泥补贴资金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未经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审签即向企业拨付专项补贴资金160多万元的情况。
3.大额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缺乏监管。如市房管局对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不强,且多年未进行审计,存在违规擅自批准缓交专项维修资金问题。
4.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如市建委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建筑设计院存在大额提取备用金、大量使用现金支付且单位保险柜中存放个人银行卡和财产凭证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填写不真实。
6. 个人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胡旭光涉嫌个人贪腐、严重违纪违法等,已按照规定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风”方面的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如市建委八宝街办公点的意见箱长期未开箱,箱内塞满大量废纸和垃圾,“意见箱”成为一种摆设。
2.官僚主义方面。如市房管局办证大厅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生硬,群众测评满意度不高;市教育局下属教科院党委书记连单位党员数量及支部书记的名字都不清楚。
3.享乐主义方面。如成都大学少数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拖沓懒散,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
4.奢靡之风方面。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用公款打高尔夫球、出入高档会所消费、超标准宴请等。
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市农发投公司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基本不上党委会讨论,公司党委会的重大决策记录缺失严重,留存的记录无法反映集体讨论过程。
2.未认真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如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建委、成都大学等单位均发现重要岗位长期未轮岗问题,存在较大岗位廉政风险。
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民主。如市农发投公司在干部推荐、考察、测评、任前公示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情况,以董事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4.岗位、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如市农委领导干部超配1人、非实职领导干部超配6人。
服务民生方面的问题
一些被巡察单位在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上还有待加强,对民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如市建委城市市政建设统筹协调不够,仍无法杜绝道路建设好后短期开挖的情况;市房管局对经适房和廉租房人员住房资格审查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对配套设施建设的协调跟进力度不够,入住群众意见较大;市教育局对违规择校、违规收费、违规补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治理力度缺乏,20xx年1月至8月市长公开信箱受理的相关信访反映多达900余条,且办理回复速度较慢。
五大建议
巡察组对被巡察部门工作提出五大建议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方面,各部门党组(党委)应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头,加强考核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在“两个责任”的落实上满足于面上部署与要求的工作倾向;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构应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学习、善于借力,充分利用派驻(出)机构协作机制的优势,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履职能力;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抓早抓小,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二、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建议各单位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1+5”文件和市委“一意见两办法”。研究干部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在干部使用上对部门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细化,避免混岗混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部门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奖勤罚懒,激发工作积极性;在干部管理上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监管制度,有效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结构老化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议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调任使用的监管,防止出现选人用人漏洞。
三、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建议一要严格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杜绝变相审批;二要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要严格招投标机制,规范专家评审制度,避免人为干扰;四要严格对外投资预警制度,发现风险点及时止损,防止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的责任追究。
四、围绕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巡察组建议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起强有力的责任传递机制。尤其注重对下属事业单位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财务支出等开展全面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查处。
五、巡察组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建议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切实解决“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市建委、市房管局等与民众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应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丰富服务群众工作措施,通过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进大厅”等方式,更加直观了解和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五专项巡视组对省社会科学院进行了巡视。11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院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针对性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很强的指导性。院党委按照巡视工作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整改。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委巡视组向我院反馈巡视意见后,院党委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谢宝禄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朱宇,党委副书记战继发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抽调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成立整改工作组,分战线抓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梳理问题,明确任务。按照要求认真梳理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三是注重实效,举一反三。党委先后召开8次整改推进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根源,对症下药,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1998年至今没召开党代会”问题正在整改中,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配齐领导班子成员,并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程序办理。
2.关于“党政不分,党委会以研究业务和行政工作为主,看不见主动研究党建工作议题”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巡视整改以来,院党委会议先后研究讨论了《省社会科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社会科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等党建工作制度,研究了星级党支部建设、重点支部组织建设,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等党建工作。院党委成员牵头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完成了《党风政风与民风社风关联性研究》等课题。认真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党委会每年研究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党内监督等党建工作将不少于4次。
3.关于“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很少开展批评”问题已整改到位。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召开了20xx年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组织,先后召开院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老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4个座谈会,围绕“三严三实”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分别深入分管联系单位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梳理问题、列出清单,撰写发言材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要紧紧围绕我院班子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继续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4.关于“党委对基层党的建设缺乏领导和指导,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不严”等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强化了四项工作:一是制定出台了《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并将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到全院中层班子和正高职以上人员,强化了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学习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二是修订《省社会科学院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的规定》,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强化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三是加强党纪教育培训。通过“社科大讲堂”,设立党建系列专题讲座,由院领导为全院党员干部作“阵地意识、学者责任与政治规矩”、“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等系列专题讲座,增强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四是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星级党支部评比活动,严格执行院领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为研究生学院配备专职党总支书记,在重要支部配备纪检委员,强化支部的堡垒作用。
5.关于“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没有结合自身工作性质、特点,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找风险点”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制订出台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构建以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在对全院廉政风险点排查建档的同时,重点加大对“三重一大”及组织人事、财务行政、办刊办学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做到严格公务用车,不超标准接待,对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院党委班子部分成员、党员干部超标准办公用房进行了及时整改。三是认真落实签状明责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和干部岗位轮换等制度。四是实行专项考核制度。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纪委牵头,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督查。
6.关于“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一岗双责’落实的不好”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重点强化了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院党委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的实施,做到“四个亲自”;带队对院中层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进院所两级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定期走访基层,设立党委书记信箱,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二是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情况汇报,支持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督促纪委抓好党风党纪检查。三是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7.关于“班子其他成员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忽视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全面落实《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按照《省社会科学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部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对分管(联系)的廉政风险重点防控部门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
8.针对“院纪委对抓好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实际工作中对一些苗头性问题重视不够,防范工作抓得不力”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强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订出台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在重要节日来临之前,院纪委通过短信形式向院中层以上干部提出廉政要求。二是在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时,对近期试用期满转正的四位干部都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加强对“三重一大”等重点工作的监督,认真检查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是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对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守岗情况和上班期间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
9.关于“对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停留在简单地落实上级部署上,缺乏工作主动性”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协助党委制订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主持制订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xx省社会科学院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为抓好党风廉政工作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二是强化责任制落实,20xx年年底,由院党委成员带队,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对年度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进行了民主测评。三是首次将述责述廉与述职分开进行,突出了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监督实效。四是对院本级和职工大学财务进行了年度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0.关于“对纪委主要负责人参与行政分工,主要精力用于业务工作,落实‘三转’工作不到位”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在院党委班子严重缺职情况下,我院纪委书记于20xx年11月参与行政分工,分管宣传部、工会、老干部处。在省纪委《关于对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情况进行清理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院立即进行了整改,党委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纪委书记于20xx年12月起集中精力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参与其他党政分工。
(二)执行制度纪律方面
11.关于“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坐收坐支”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向省财政厅呈送将相关收入上缴的报告,省财政厅反馈了明确的意见,已按财政反馈意见办理。
12.关于“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通过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截至20xx年12月,没有再发生超预算支出情况。
13.关于“会议费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20xx年《会议费管理办法》下发后,我院严格按规定执行,凡召开会议均按管理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
14.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尤其是20xx年还存在违规发放先优表彰奖品和交通补助”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经自查,我院20xx年起已停发各类奖品;从20xx年年底开始取消交通补助。
15.针对“尊荣华府10套住宅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正在整改中,我院组建了处置小组,与开发商龙昊公司协商、处置,努力解决长期无法取得房产购置发票、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和进行资产登记管理的问题。在取得房产购置发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进行资产登记管理。与此同时,积极寻求其它破解办法,争取早日解决这一历史问题。
16.针对“尊荣华府住宅对外出租”问题,由于合同尚未到期,正在整改中,我院已经通知承租户做好安排,限期提早腾退,尽快恢复学生宿舍的使用功能。
17.针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存在打印纸、硒鼓、墨盒等办公耗材支出较多等问题,在票据审核过程中,存在审批核销把关不严不细”等问题,我院已加大审批核销把关力度,严格控制打印纸、硒鼓、墨盒等办公耗材支出。今后将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18.关于“在发放优质成果奖励过程中,利用发票虚列支出”问题已经整改。我院已在20xx年12月废止了《xx省社会科学院优质成果奖励规定》,取消了优质成果奖励。
(三)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方面
19.针对“形式主义问题,12个市(地)社科分院、若干省情调研基地,作用不明显”问题,我院在20xx年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各分院、省情调研基地纳入我院智库联盟。20xx年3月15日,专门召开分院工作专题会议,探讨了深度合作的工作机制,就如何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分院、基地的平台作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形成一致意见,并将拿出具体实施办法。
20.针对“落实服务于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科学决策的智力支持工作宗旨有距离;有地方特色的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内容空泛,尚需提高;对策研究与省情实际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问题,一是着力提高服务全省贡献力。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解困、转型发展;推进中央政策落地,促进老工业基地结构性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挖掘旅游文化资源;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开展定向研究。办好中国—欧亚经济联盟合作高层智库论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高层论坛,着力提高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战略预测、政策阐释的专业水准。二是强化省情调研,接地气。开展省情大调研,对省情实际和现实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在省主要领导圈批课题的选题上吸纳了省有关部门的建议,突出省委、省政府切实关注的问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着力实施打造学术品牌为目标的精品工程。重点推进历史文化研究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具有重要文化传承价值的《通史》等经典之作,精心编撰历史研究、文献和翻译系列丛书。重点推进屯垦史研究项目,集中打造《屯垦史》、《屯垦口述史》,填补学术研究空白,提高学术贡献力。
(四)落实“条例”方面
21.在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方面,对不符合年限及越级任职、考核干部投票人数过少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再无此类现象发生;对个别岗位人岗不适、任职岗位不一致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已对个别部门的领导岗位进行调整。
22.在执行机构编制制度不严格方面,对个别岗位超职级配备的问题,已做出整改安排,将严格按干部管理程序推进到位。
23.在基础工作不规范方面,对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不健全、干部档案材料缺失等问题已通过完善考察文书档案和开展干部档案核查工作,进行了整改。相关处理意见已上报省委组织部。
(五)置换方面
24.针对巡视组对我院房产置换提出资产可能出现流失的问题,我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依靠专业队伍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审核、评估,并报请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认定,严格把关,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一、组织领导
县林业局成立全县伐区和木材运输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林政股、林政稽查大队、木材检查总站、林业工作总站、森工股、防火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林政股,由同志担任主任,负责联合行动的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联合行动的主要内容
1.查处乱砍滥伐林木案件。重点查处流转山林滥伐案件以及非法采伐天然阔叶林和生态公益林案件。
2.查处非法加工木材案件。重点查处无证加工木材企业和非法收购无证木材案件。
3.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重点查处无证运输木材和镖师押运、报关、强行冲卡等案件。
4.查处非法收购阔叶树种植灵芝、香菇、木耳等食药用菌案件。
5.查处其它涉林违法案件。
三、联合行动主要方法
1.实行局领导分镇挂点制度,每个局领导挂点一个镇,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开展及林业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2.每天安排机关和稽查人员,实行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集中整治和以镇为单位挂镇领导组织相关人员以镇巡查相结合的办法,24小时巡查。
3.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根据群众反映或举报的线索进行暗访,摸清案情,掌握案件查办的主动权,及时查办林业违法案件。
4.处理与追溯相结合。查办案件时,不仅要对案件当事人依法进行查处,还要尽可能地追溯违法行为的源头。特别是对非法运输木材案件,要追溯到源头违法行为人,从而起到上下联动、林业管理和执法队伍相互监督的效果。
5.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对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所涉及的人员要分清责任,定性准确,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对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要以教育为主。
6.对查获的非法砍伐、非法运输的.木材,按《森林法》规定应当给予没收处理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处理,按法律规定处罚。对没收的木材由县局拍卖或变卖给加工企业,由森工股和林政股组织检尺,凭行政处罚决定书、检尺码单,缴交规费票据办理木材运输证后销售。森工股负责建好没收木材运输台帐。
7.案件罚没收入和没收实物变卖款按规定比例还返执法单位,作办案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补助。
四、工作要求
1.整个集中整治行动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协同作战,深入到林区、企业、边界、林业案件多发地全面掌握情况、线索开展工作。
2.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向社会公布行动举报电话,积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工作。
3.集中整治行动必须做到全面、迅速、彻底,讲求时效,不留死角。
4.严肃纪律,严格依法办案。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查清事实,找准依据,准确定性,依法处理。不论涉及到什么人,行政处罚的要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针对第三方评估反馈“69.23%的贷款户为户贷企用,当事人对企业运营情况知情率低”的问题,省主要采取印发工作通知、推动评级授信、强化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奖补力度、给予扶贫再贷款支持等措施推进整改,没能将工作重心放到排查存量户贷企用贷款风险、研究制定风险化解预案、妥善处置风险等关键问题上,有的`县市只是被动等待贷款到期后统一收回,或者停止发放新的扶贫小额信贷以锁定风险。从实地巡查情况看,贷款贫困户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内容、户贷企用贷款具体用途的知晓度,并没有明显改观。如,某村5名贫困户有扶贫小额贷款,但走访的2户均表示不知道自己名下有贷款。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
整改措施:
(1)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台账,对全镇贫困人口按照符合贷款条件及不符合贷款条件进行分类,摸清贷款底数。
(2)利用手机微信、入户宣讲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小额信贷宣传工作,让群众准确知晓相关政策。
整改时限:11月底前。
整改情况: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进行了摸底,对贷款情况进行分类,同时通过镇级政策培训,组织驻村工作队对扶贫政策再次进行了入户宣传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此工作是一项长期推进的工作,仍需长期坚持,持续整改。
(二)有的整改工作急于销号
1.针对“慢性病服务管理有的仍停留在签约阶段,慢性病知晓程度低、救治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省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引导贫困慢性病患者办理‘慢性病管理手册’,到定点医院享受慢性病门诊80%兜底报销政策”,且在整改进展报告中标注该项整改措施已完成。但巡查的某县有两个村实际在8月底、9月初才帮助贫困慢性病患者完成首诊,部分贫困户到目前仍未领到“慢性病管理手册”。此外,慢性病救治政策的宣传工作还未完全到位或不够细致,仍有部分贫困户对政策内容不了解。实地走访的某贫困户患脑梗,8月新办理“慢性病管理手册”,目前仍不知如何报销。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
整改措施:
(1)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办理人员名单。
(2)进一步规范贫困人口慢病签约管理服务工作,镇政府同镇卫生院针对未办理人员开展工作,对办理慢性病卡人员镇政府进行补贴30元交通补助费。
(3)组织镇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召开行业扶贫政策解读培训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业务培训。
整改时限:12月5日前。
今年以来,丽水龙泉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针对当前涉企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不当等问题,推出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三卡”制度,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执法检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企业的好评。
一、主要做法
(一)务求发展,出台规范文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的'长效机制,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良好格局。深入企业开展“服务企业先听企业呼声”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发展困难。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企业关于执法检查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涉企执法检查规范文件,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向全市乡镇(街道)、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服务“登记卡、报告卡、监督卡”制度的通知》。“三卡”制度的建立,从制度上、机制上和源头上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构建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服务的平台。
(二)务求突破,创新工作举措。注重制度创新,用不断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一是实行查前报批。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特别对涉及工业企业检查,一律实行“先报审后检查制度”。确需进行常规执法检查的,事先拟定检查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纠风办。市纠风办接到备审手续后,对其中需要协调的,予以协调;能够合并的,予以合并;可以联合实施的,确定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准予检查的,由市纠风办向执法部门发放《登记卡》,执法部门凭《登记卡》方可到企业检查,否则,企业可以拒绝检查。二是实行查后报备。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报告和遵守相关纪律情况,于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纠风办报送《报告卡》。三是实行企业反馈。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将《监督卡》直接发放到辖区所属企业。如企业发现执法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有法不依、违规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行为;“吃、拿、卡、要”或提出无理要求;未尽职责或不文明行为等异常情形时,可填写《监督卡》向市纪委举报,同时规定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可以通过《监督卡》向市纪委反映。
(三)务求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以开展政策解读、进企业宣传、媒体报道等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知晓度和监督能力,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对“三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先后会同市府办、市督办、市效能办、经贸局等部门深入工业园区开展政策解读,为企业释疑解惑,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由委局、纠风办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宣传“三卡”制度,倾听企业呼声,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并形成意见反馈给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刊播、刊登实施“三卡”制度相关报道,营造政府和企业“同舟共济”的浓厚氛围,让企业感受到政府重企、帮企的温馨。
(四)务求实效,完善责任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刚性措施,保证“三卡”制度落实到位。一是强化涉企评议。定期开展涉企部门效能服务评议活动,对涉企部门的服务质量、公正执法等方面进行评议,公布或通报涉企服务排名,对后进部门公开通报问责。二是强化追效问责。将“三卡”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对“三卡”制度执行不力,发生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恶性事件的单位,经查属实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龙泉市追效问责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取得成效
“三卡”制度施行后,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行为更加规范运行,监督管理更加及时有效,企业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度实行后,全市涉企“三乱”行为明显减少,未发现一起违规检查案例,行政投诉数量与上年同比减少11%。质监局结合实际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巡查及服务工作制度》,对检查、巡查、服务程序和纪律要求等方面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以往执法检查过多过滥严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利用涉企检查对企业管、卡、压等现象基本消除。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廉洁检查意识明显增强,在执法检查活动中不接受被检查企业馈赠的财物,不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涉企执法检查更加行之有效、更加科学有序、更受企业欢迎。在4月份组织开展的全市外来企业投资者测评投资环境活动中,85.57%的企业对涉企部门服务表示满意或较满意,88%的企业对投资环境表示满意或较满意,90%的企业对工业平台服务环境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二)企业发展进一步宽松。据统计,“三卡”制度推行3个月以来,全市涉企检查次数比往年同期减少了15%,市纠风办协调归并检查30余次。行政执法部门遵循统筹安排、注重效率、避免重复的原则,在涉企执法检查上做到能合则合、能减则减,对可查可不查的,一律不查,能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处理的,一律不进企业。在执法检查中做到多服务、少干扰、多帮忙、少添乱,彻底改变以往查处多、服务少的做法,努力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走出发展困境。市纠风办严肃对待企业通过《监督卡》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落实。如国土部门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联系,及时为金岗工业园区24公顷园区土地办理了审批手续,为企业融资创造了条件。到目前为止,已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办证、招工等难题110余件。
(三)政企关系进一步融洽。在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的形势下,政府想企业之所想,帮企业之所需,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针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行为存在的问题,出实招、求实效,将实施“三卡”制度作为优化环境服务企业的有效载体,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法行为明显规范。如人劳社保局针对企业反映的职工保险费较高问题,采取“减、缓、补”方法,使保险费从原20%下降到17%,困难企业社保费可缓交6个月,同时实行社保补助。国资担保公司针对企业反映现行担保利率1.5%0偏高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担保风险金利率降为1%0。“三卡”制度使企业真正感受到了政府在非常时期的关爱与温暖,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政企联动、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
三、几点体会
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道远,必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关键是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沟通衔接,搞好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是前提。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三卡”制度落实工作,在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经常听取“三卡”制度执行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把“三卡”制度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依法行政、优化环境和服务企业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是关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不健全容易给不正之风提供可乘之机。邓小平同志有一句名言:“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我们结合龙泉实际出台“三卡”制度,既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又强化责任追究,构建防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纠风工作的实践也证明,缺乏制度的规范、监督和制约,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好的制度得不到落实,形同虚设,容易助长不正之风的气焰,使其无所顾忌地蔓延。因此,我们必须解决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脱节的问题,同步健全责任追究的制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是保证。“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三卡”制度的推出,改变了过去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仅靠个别部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局面,转变为在纪委(监察局)、纠风办主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联动参与,形成了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牵头,乡镇(街道)、部门具体实施,企业和社会参与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确保了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根据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关于下发市林政稽查和木材检查系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木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运输木材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宣传
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副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各木材检查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标语以及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积极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有效地提高了林区群众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法制意识。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涉林案件
针对我县地处赣、粤、闽三省交界处,省际交通发达,打击非法运输木材等涉林违法案件难度大、压力重的特殊处境,为严厉惩处涉林违法人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来加以保证。一是加强与周边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联防联动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村级防火护林员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扩大信息来源,加强源头管理;三是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铺设线人,及时掌握线索,做有案必查、查必究;四是建立流动巡查制度,加强木材流动管理;五是加强对县域内2家木材经营公司、7家木材来料加工厂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木材经营企业的运营;六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秉公执法;七是加强执法队伍的执法监督,确保执法人员依法执政,树立执法人员新形象。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此次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9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滥伐林木2起、非法运输木材2起),行政处罚案件5起。
三、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案件制作
每一起涉林案件,都通过:(1)每起案件都召开队务会,进行案情分析、适用法律法规、处罚标准等,确保了执法公开、公正;(2)每起行动案都交政策法规股审核通过,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化规范化;(3)添置了电脑、彩色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进一步完善了证据收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林政稽查综合执法行为,既保护了执法人员,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案件制作统一使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案卷内容翔实、整洁、清晰,分类归档,专人保管。
此次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县建设生态林业、保护森林资源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建设工作,为我县的绿水青山作出更大的努力。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省委、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十二项规定的要求,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委办发[201x]6号文件精神,石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督促检查进一步逗硬问责,努力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执勤不廉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镇上下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特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领导有力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党委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开展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领导带头示范起好表率作用,从而促进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有力地推动了201x年度各项工作。镇党委书记李发达同志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工作措施;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起好主要领导责任;镇纪委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作风建设十项中心任务,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从而确保了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扎紧笼子创新机制
201x年元旦刚过,石板镇党委、政府在认真总结过去的制度基础上,结合石板实际,科学编制制度的笼子,出台了《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住读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物管理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卫生制度》、《镇村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为了使各项规章制度不停留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要落实到个体行动上,规定了由纪委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
三、突出重点落实到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石板镇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10个问题进行了一一对号,认真分析研判,查找不足,增添措施,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一)201x年以来开展“守纪律、提效能、惠民生”作风建设执行情况
201x年开展“守纪律、提效通、惠民生”活动以来,石板镇党委政府把此项活动纳入工作预决算目标,细化内容,明确时限,落实到人,一步一步地自查,评议、整改,推进真正做到干部职工从自觉到自愿,扎扎实实转变作风。截至目前为止,镇纪委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反纪律作风案件,办结案件2件,给予党纪政纪2人。
(二)开展“转作风、解民忧、聚民心”执行情况
开展“转作风、解民忧、聚民心”活动动员大会后,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精心制定实施方案,要求镇村干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基层与村(居)民、干部、老党员等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及时掌握群众所需、所盼、所怨。全镇共发放《便民惠民利民为民干群连心册》2400份,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580条,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750件,通过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沉入村社农户宣讲政策、化解矛盾、解决问题735件,切实解决群众之所盼,化群众之所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整治“庸懒散浮拖”执行情况
围绕“整治庸懒散浮拖,争当人民好公仆”主题,紧扣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浮定神、治拖增效五大任务,着力解决精神不振,担当不力、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大力弘扬“踏石留印,提板兴镇”的石板精神,努力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石板干部队伍新形象。重点抓了三项措施。一是抓好了“干部职工出勤公示”行动。镇纪委每月将机关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予以公布公示,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并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抓好了“游戏卸载”活动。镇纪委建立游戏卸载台帐,并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石板镇干部职工责任追究办法》予以严肃处理。201x年共查处此类案件1件,给予政纪处分1人。三是抓好了“服务评价”行动,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服务评价和意见簿”。坚持服务评价结果每周汇总,每月公示,对评价较差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
(四)开展治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执行情况
区委召开禁赌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后,石板镇层层召开党员干部动员大会,及时安排部署。禁赌专项行动,认真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健全督办机制,全镇镇村干部共89人向党组织作出了不参与赌博的承诺书89份,201x年1月4日镇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围绕治理与赌博,收送红包礼金和落实“两个责任”目标,带头把矛头对准自己,开展自我批评,集中深刻反省。镇纪委组织派出所对镇级各部门、茶馆、旅馆进行专项和突出检查,时刻盯紧党员、干部,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参赌,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目前未发现党员干部参赌的行为。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切实改进信访工作,严格精简会议,规范检查考评、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201x年镇机关“三公经费”支出为7.4384万元,较去年下降42%。
(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执行情况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同时根据石板实际,制定了《石板镇内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审批管理,强化集中研究,加大监督检查。201x年镇机关的招待费仅为6.2万元。
石板镇多年来由于财力紧张,负债较重,干部职工基数大,早已形成不能监发钱物的管理机制,因此不存在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问题。有的年份连干部职工应得的基本福利都未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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