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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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17:07:20    小编:雨中梧

2023年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汇总12篇)

小编:雨中梧

一个成功的方案往往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阶段性的计划。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当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以便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这些方案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的问题,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参考。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篇一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

根据上级的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两责,即学校领导、部门、部门、岗位负责人不仅要履行工作职责,还要承担安全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部门、部门、岗位的负责人也是各自部门、部门、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调查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进行治疗和责任追究。

5、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1、负责校长领导下的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安全工作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分解到各部门、部门、岗位,每年签署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负责检查、监督各部门、部门、岗位安全工作、定期评价、表扬先进批评、学校共同努力,做好学校安全管理。

4、指导

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会同学校办公室做好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篇二

学校安全管理员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协调人员,主要职责是:

1、具体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材料报送工作;

6、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8、完善安全工作资料档案制度,及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种台帐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9、督促值日值周教师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达州市委、市政府和万源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万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万安委〔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历次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达州市和万源市领导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乡范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一)检查时间

2019年即日起至3月底

(二)检查范围

全乡各村、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烟花爆竹、矿山、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行业(领域)。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2、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执行情况。

3、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对发现的违章操作、违规经营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4、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明确隐患检查、报告、登记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和验收机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特殊岗位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工人,严肃处理无证上岗的行为。

6、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7、各个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落实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民爆物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矿山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整治落实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

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点查处机动车醉驾、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危险货物不规范运输行为,安保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维护保养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食品药品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是否经营变质食品、违禁药品、无证照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不规范管理、不规范经营等行为。

3、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小”场所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情况等。

4、矿山、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相关村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日常检查情况;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审批关,严打矿山企业以整改之名违法生产。

5、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督查全乡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防范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情况。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燃气、农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无证照经营,储存摆放是否合理、规范,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7、民爆物品方面。全面排查各村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烟花、火炮等民爆物品小作坊,严厉查处各村农户是否有非法存放枪支火药等。

8、学校安全方面。对各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教室、宿舍、食堂安全及周边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9、其他安全方面。对森林防火、家庭用火用电、防盗等安全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单位自查、执法检查人员明察暗访相结合。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3月11日):各村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3月12日—3月29):乡执法部门、派出所采取抽查、全面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对有关村、单位、企业等开展督促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乡政府组建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活动,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各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比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村、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要积极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

(三)严格执法检查,切实整治隐患。乡执法部门、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执法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安全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意见,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程序给予关闭取缔。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与“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督促安全生产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附件1

长石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唐波党委书记

副组长:罗丽萍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鹏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员:邱欢党政办工作人员

刘宏炜安办主任

袁新韬安办工作人员

吴成林国土村建工作人员

靳沁东青花派出所指导员

卢成军长石乡中心学校校长

李略长石乡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及主任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篇四

2018年7月24日

一、岗位名称:公司总经理 5

二、岗位名称:公司支部书记 10

三、岗位名称:公司副总经理 12

四、机构名称:安全监察质量部 18

1、岗位名称:安全监察质量部主任 20

2、岗位名称:安全监察质量部线路安全监察 22

3、岗位名称:安全监察质量部交通消防安全监察 24

五、机构名称:安装公司 26

1、岗位名称:安装公司经理 28

2、岗位名称:安装公司副经理 30

(一)机构名称:项目部 32

1、岗位名称:项目部经理 33

2、岗位名称:项目部安全员 35

六、机构名称:综合办公室 36

1、岗位名称:办公室主任 37

2、岗位名称:综合值班管理 38

七、机构名称:财务部 39

1、岗位名称:财务主任 40

2、岗位名称:预算、成本管理专责 41

3、岗位名称:主管会计核算管理专责 42

4、岗位名称:工程财务与资产产权管理专责 42

八、机构名称:人力资源部 43

1、岗位名称:人力资源部主任 44

2、岗位名称:薪酬、绩效专责 45

3、岗位名称:人才开发及教育培训专责 45

九、机构名称:工程管理部 46

1、岗位名称:工程管理部主任 48

2、岗位名称:工程勘测计划组 51

3、岗位名称:工程验收组 51

十、机构名称:物资公司 53

1、岗位名称:物资公司经理 54

2、岗位名称:供应中心物资配送专责 55

3、岗位名称:合同履约专责 56

4、岗位名称:物资质量监督技术 58

5、岗位名称:物资计划管理 58

6、岗位名称:物资仓储服务 59

十一、机构名称:修试公司(生产车间职责) 60

1、岗位名称:车间主任 61

2、岗位名称:车间质检员 62

3、岗位名称:车间安全员 63

4、岗位名称:车间材料员 64

十二、机构名称:经营管理部 65

1、岗位名称:经营管理部主任 66

2、岗位名称:合同管理工作岗位 68

3、岗位名称:招(投)标管理工作岗位 68

4、岗位名称:预(结)算管理工作岗位 69

一、岗位名称:公司总经理

安全职责

履责要求

履责记录

1 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直接分管的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直接分管的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的措施、方案及相关通知文件。

(2)公司安全目标及措施有关文件。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督促有关部门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及措施。。

(1)贯彻落实的措施、方案及相关通知文件。

(2)督促有关部门编制公司安全目标及措施有关文件。

3.负责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设置安全监督专职机构,主管安全监督工作,完善安全监督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履行监察职责,主动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

(1)组织编制并实施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按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1)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安全监察、质量监督、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2)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安全体系、开展公司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配置执行工作,并监督检查。

(3)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相关培训记录。(1)公司安全监察、质量监督、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公司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性评价规范、安全设施配置。

(3)相关记录及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

4.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安全目标计划,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篇五

1、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规划,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

2、领导和组织本校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制订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项防范措施。

3、指导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督促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抓好安全检查工作。

4、直接指导安全教育,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对各项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安全防范意识。

5、指导和督促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校内安全工作检查。

6、落实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工作。

7、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安全领导小组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档案,使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8、承担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篇六

易发的安全

应对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专题教育

83.安全防范意识薄弱。

学生玩水等引发溺水事故。

开展学生防范溺水主题教育“六不”纪律教育、周末及假期前安全教育10分钟活动。

84.游泳技能缺失。

自救能力差。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开展游泳技能课,提倡家长教会学生游泳技能。

85.家长安全意识不强。

学生缺少监管,事故风险增加。

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普及安全监管知识,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86.安全监管不到位。

暑期等重点时段不定期发布安全预警信息,提醒家长加强监管。

隐患治理

87.学生途径水源地无警示标识。

学生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增多,可能引发溺水事故。

学校发现存在此类情况,主动报告教育主管部门、所在村(居)委会。

88.水源地缺少防护设施。

89.高危水源没有安全巡查。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篇七

为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下同)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学校安全管理盲区和漏洞,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管理格局和机制,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文件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区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责任清单: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六)《xx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实行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

(七)《xx市xx区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八)《xx市xx区教育局关于全面实行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

(一)“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

(二)做好业务工作同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岗双责”原则;

(三)业务部门侧重管“人”,安全部门侧重管“物”,相互配合管理原则;

(四)安全事故及纠纷产生“归因”原则。

(一)共同责任清单

3.对本科室(院)直接组织的各类活动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4.开展业务工作时,必须对安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5.协同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具体责任清单

1.安全管理科:负责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和考评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各种硬件设备设施、供学生活动的器具器械、校园内的花草树木、路道标牌、校车等物体的安全隐患检查和监管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因校园设备设施、活动器具器械等物体的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负责配合相关科室协调处理在教育教学、集体活动等过程中,因教师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牵头协调学校做好学生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工作;负责区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全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责配合区卫生健康局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常见病、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2.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相关科室处理教育局信访、综治维稳及应急等相关安全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有关教育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排局领导班子每学期至少1次的学校安全专题研究工作会议,安排局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教育工委办:负责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安全、执政安全等政治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参与教育系统有关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定期对区教育党工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等内容的学习教育培训;负责牵头、协调相关科室处理区教育系统内校园性侵等有关师德师风问题的事故处理;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中不履责、不尽责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察。

4.组织人事科:负责将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标准知识合格考试纳入新任校(园)长任职条件;负责落实公办学校安全主任岗位职数配备;负责落实教育系统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中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5.基础教育科:负责指导、监督公办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办中小学把安全教育和国家安全、法制教育、品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结合起来,落实常规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公办中小学在课堂教学、课间活动、校园集体活动以及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因教师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负责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负责配合区相关部门指导全区学校做好禁毒禁赌、防邪反邪的教育活动。

6.民办与职业成人教育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和经教育局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机构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和经教育局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负责牵头处理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在课堂教学、课间活动、校园集体活动过程中因教师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民办学校采购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的、有关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等。

7.学前教育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幼儿园日常教学及游戏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幼儿园在室内和室外组织的幼儿学习、游戏等活动过程中因教师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幼儿伤害事故;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民办幼儿园采购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的、有关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等。

8.计财科:负责局机关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学校财务及资产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办学校采购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的、有关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等。

9.基建设备管理办:负责全区公办学校在建校舍的安全监管,建立公办学校老旧校舍安全长效机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校舍安全责任主体开展校舍安全隐患的排查、检测鉴定,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办学校小散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监管,牵头处理办公学校因监管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

10.招标采购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办学校通过招投标采购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等,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的安全标准。

11.教育工会联合会:负责教育工会组织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参与涉及教职工权益安全事故的协调与处理工作。

12.教育督导室:负责建立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4号),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促进教育系统安全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

13.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研究、指导全区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负责牵头处理学生因心理不健康导致的行为异常或出现不安全行为事件或伤害事故;负责牵头处理学校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和有毒有害废物等因教师管理不善、使用或处置不当,发生的师生伤害事故;负责处理学校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问题。

(一)共同责任清单

3.对本处室组织的各类活动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4.开展业务工作时,必须对安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5.协同做好学校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具体责任清单

1.安全办: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法规性文件和规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布置、指导、监督、检查、总结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各种检查表册和各项安全档案,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管控措施;负责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治安、消防、食品、交通等各种主题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负责学校“三防”及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安保人员管理、安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节假日安保值班巡逻安排;负责校园内房舍亭台、假山水池、围墙边坡、花草树木、路道标牌及各种设备设施、用于学生活动的器具器械、校车等物体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因校园房舍、设备设施、活动器械等物体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负责配合、指导相关处室协调处理在教育教学、集体活动等过程中,因教师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而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配合区卫生部门牵头做好学校常见病、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负责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负责落实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伤害险的投保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卫生各项工作资料的上报工作。

2.办公室:负责牵头处理学校信访、综治维稳及应急等相关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宣传报道、突发事件书面报告、接待媒体采访等工作;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审查学校编外入职人员安全资质;负责安排校领导班子每学期2次的学校安全专题研究工作会议,每学期安排1次校长亲自带队的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负责安排学校节假日的行政值班、安全检查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党支部: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安全、执政安全等政治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定期对学校党支部委员、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等内容的学习教育培训;负责学校内部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理;负责学校校园性侵等有关师德师风问题的事故处理;负责对学校各处室安全工作不履责、不尽责和失责实施监察。

4.教学处:负责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指导学校日常课堂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监督科任教师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负责落实检查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规范落实各功能场室等安全工作规程及实验室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专人管理;负责牵头处理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指导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负责配合做好学校常见病、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5.德育处:负责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级有关校园安全工作部署、班主任岗位安全职责等工作要求;负责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活动,多途径、多形式对师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包括组织自救自护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负责把安全教育和国家安全、法制教育、品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结合起来,落实学校常规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负责对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内外、运动场所的活动和晚自习后住校生活动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牵头处理学生在校内课外活动,校外军训、社会实践活动中因管理不善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负责预防和处理学生因心理不健康、行为异常的校园伤害事件及学生欺凌事件;负责配合做好学校常见病、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6.总务处:负责落实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监督落实学校总务后勤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负责校舍、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等修缮更新,学校小散工程施工方安全资质审核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负责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的采购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饮用水检测、食堂用电及燃气设备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台账;负责落实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供应;负责做好学校常见病、传染性疾病的病菌消杀和卫生工作。

7.科研处:负责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教师因时、因地、因势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负责定期召开教师在教学中遇到学生安全应急方面的处理程序会议;负责实验室管理和实验课教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处理因教师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发生的学生实验伤害事故。

8.共青团、少先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制定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9.工会:负责工会组织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负责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参与涉及教职工权益安全事故的协调与处理工作;负责协助党组织做好校内不稳定因素的访谈、记录及上报工作。

(一)本清单是在细化落实“制定清单的依据”八个文件通知时,针对教育系统内部存在部门履职“边界不明”“责任不清”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规定,以此减少或消除安全管理中的盲区和漏洞。

(二)学校各处室的责任清单,因各学校管理部门的设置不尽相同,清单中所列的责任事项各学校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三)责任清单中未尽事项,按“制定清单的基本原则”进行归属和落实。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篇八

近日,省委宣传部召开部务会,研究通过《关于建立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省直宣传文化单位加强党的建设目标任务清单管理工作,推动和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通知》要求各单位围绕加强党的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好管好干部、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等重点内容,全面分解责任,层层制定清单。《通知》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五个方面的清单管理制度:一是公开承诺制度,把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党务公开内容、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内容,签字背书、接受监督;二是分工落实制度,把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分工到全体党委(党组)成员,形成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格局;三是台账纪实制度,按照“一主体一清单”“一项目一台账”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痕迹管理、扎口管理;四是检查考核制度,加强对清单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和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中检查考核;五是报告述责制度,以清单项目完成情况为重点,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出专题述职、书面报告。省委宣传部每年对各单位落实责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述职。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篇九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湖南省涟源市探索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列出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通过“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对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责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通过排名、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履行主体责任;通过“交底会”等方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使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在基层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6月16日,湖南省涟源市纪委干部颜鹏打开办公电脑,登录“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对所联系的党委(党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

如何协助市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涟源市纪委自2018年年底开始探索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并开发试运行“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今年4月,该市又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量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建立完善“任务具体、责任清晰、过程管理、动态监督、考核问责”为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获得省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领导肯定。

涟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纬辉介绍:“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我们将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紧盯‘关键少数’,不断向基层延伸,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列出任务清单在线实时监督

列出落实主体责任10项具体任务,各党委(党组)对照“任务清单”开展工作,市纪委各部室照单实时监督。

前不久,涟源市水利局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参会的除了水利局党组成员,还包括一名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专员。会议的议题,是集体讨论今年几个脱贫攻坚安全饮水项目。

该局党组书记刘华斌说,在此之前,《涟源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印发到局属各单位,要求“凡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议事和决策,严格遵守‘民主讨论、个别酝酿、集体决定’的原则”。而议事规则的出台有一把尺子——“任务清单”。“市里的‘任务清单’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让党委(党组)明确了工作方向和改进方向。”

为解决落实主体责任缺乏有效抓手等难题,涟源市纪委经过调研,结合市委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以责任主体分类、任务条目细化、明确时间节点为原则,建立了“任务清单”。

“任务清单”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分解细化为组织领导、日常监督、正风反腐、支持保障、专项工作5个部分10条具体任务,包括:每年年初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党委(党组)制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并建立“三重一大”清单;党委(党组)带头遵守、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立案、处分决定和组织处理等及时报送市纪委,等等。

该市49个单位党委和45个单位党组通过“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即时填报工作落实情况,以图片、文档资料等印证;市纪委各部室根据职责,对各单位党委(党组)所填报的内容、工作进度、完成情况等进行实时监督、即时提醒。

为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到位,涟源市纪委适时打出“组合拳”,要求归口监督单位签订年度任务书“亮廉”,分阶段指导、督促“践廉”,并结合实时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于年中、年底分别进行考核“验廉”。

紧盯关键少数严肃督责问责

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通过排名、通报、提醒等方式,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

党委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委更好履行职责。孙纬辉认为:“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必须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督促他们发挥好‘头雁效应’,切实担起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党组),将其主要负责人作为问责重点。”

6月18日,因茅塘镇党委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存在简单化等问题,市纪委对该镇党委书记严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其他5名镇村干部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原来,在开展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和脱贫攻坚质量“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过程中,该镇久施村不认真细致开展调查,不充分考虑贫困户的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对贫困户就业意愿和就业掌握不够,搞“算账式”扶贫;简单地以安排公益性岗位的办法解决贫困户收入问题,之后又因贫困户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愿意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而进行人员调整。

涟源市纪委对照“任务清单”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各单位党委(党组)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相关一把手进行约谈,传达出“谁不落实主体责任,就对其严肃追责”的强烈信号。

谈及曾与其他几名党组书记集体被约谈的经历,刘华斌说:“党委(党组)书记要回归本位,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同时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该市利用“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一旦发现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苗头性问题,就以“风险报告单”等形式,及时提醒相关党委(党组)及其一把手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者进行约谈。今年4月以来,该市纪委通过该系统向全市各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分管领导发出压实主体责任工作提醒短信154条。对未及时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的8个单位党委(党组),由所联系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力度。

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通过“交底会”等方式听取并指出基层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神经末梢”延伸,使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在基层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4月23日,一场针对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交底会”在白马镇召开。该镇党委针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25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指明整改方向,提出落实主体责任要求。

村(社区)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其廉洁与否、作风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白马镇党委以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交底”为契机,在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廉政教育、深化作风建设、权力制约与监督、落实反馈意见整改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镇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履行监督职责,就“交底会”上提出的任务,对全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给予纪律处分2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42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履责约谈20人次。

除了通过“交底会”等方式听取并指出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涟源市纪委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神经末梢”延伸,还出台了《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筛选部分典型案例,向案发单位下发通知书。同时,要求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目前,该市纪委已督促8个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在市纪委指导下,该市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市里的“任务清单”,在基层党组织内部明确责任清单,通过跟踪督责、精准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社区)党组织这一“神经末梢”延伸,使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在基层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现在,基层党组织人人都有责任清单。”龙塘镇党委书记谢辉明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纪委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起,给予诫勉、约谈、批评6人,问责党组织1个。(本报记者邹太平通讯员毛德)

观点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涟源市纪委先行先试,探索了一套比较有效的办法,从“关键少数”到“神经末梢”实行“任务清单”式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湖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肖开斌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关键是落实主体责任。涟源市推行的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模式,推动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探索解决当前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不细等问题。

——娄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毛健刚

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涟源市纪委结合本地实际,探索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并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开发“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实行跟踪督责、精准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有力地压实了责任。下一步,可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落地生根,并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粮食局关于201x年度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x〕98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x年度中卫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x〕147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考核内容

结合我县农业生产特点和粮情,按照“突出重点、切实可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战略,对自治区确定的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完善粮食调控体系、保障粮食质量安全、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等13项重点考核事项41个具体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二、考核评价

(一)考核评分。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采取县人民政府自查评分、督查考核、部门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自查评分。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上简称粮考办)对我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报告。

2.督查考核。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进行实地督查考核。

3.部门评审。市考核工作组各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根据我县粮考办汇总的自评报告和佐证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二)计分方法。根据自查自评、督查考核、部门评审,综合计算我县考核成绩。

各成员单位自查评分、督查考核、部门评审分别按照30%、10%和60%的得分权重计算。计算方法:县(区)考核得分=县(区)人民政府自查评分30%+督查考核评分10%+部门评分60%。

(三)评价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县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评为优秀;80分以上95分以下的,评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评为合格;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考核安排

(一)自查自评。201x年11月30日前,各成员单位按照《201x年度海原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细则》确定的考核目标要求(见附件),完成各部门201x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查自评和总结报告,备齐佐证资料报送到县粮考办(县粮食局),由县粮考办将自查报告(纸质)和佐证资料光盘报送到市粮考办和其他各成员单位。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201x年度各部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督查考核。市考核工作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中期督查。

(三)部门评审。2021年2月20日前,市考核工作组各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结合日常监督考核,将完成对我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评审。

(四)综合评价。2021年3月15日前,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市各成员单位考核评审和抽查我县对口部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建议。

(五)考核通报。2021年4月15日前,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考核工作组向县政府通报,作为对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六)考核资料的整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资料整理工作,按照考核细则分工要求,由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并及时报送县粮考办,相关配合单位要积极支持牵头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考核资料。

四、考核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各部门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是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的重要保障。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突出工作实绩,杜绝形式主义,达到考核和业务融合促进的效果。要加强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粮食安全的“短板”和风险隐患,对201x年度考核和中期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梳理、认真整改,凡对上年度考核反映出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在本年度督导抽查中加倍扣分。

(三)强化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将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落到科室、责任到人,有专人负责,在强化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随时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沟通,将粮考资料报上级对口部门预审、把关,然后报县粮考办汇总。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11部委《关于认真开展2021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21〕98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x〕1号)以及陕西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粮安考核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陕粮安考核办〔2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021〕13号)的有关精神,现就2021年度示范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21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在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80号)规定的责任事项为基础,突出对重点任务的考核。按照陕西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 2021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陕粮安考核办〔2021〕13号)有关考核事项规定范围,结合示范区当前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本着“强化导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安排各责任部门2021年度考核任务评分标准43项。

二、考核评价

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省上采取市(区)政府(管委会)自查评分与部门评审、部门抽查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部分重点考核事项实行倒扣分。示范区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对本部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对存在自评失分情况的要提出整改措施、意见或建议,并形成部门书面总结报告和打分依据汇编。

三、考核安排

(一)自查评分。2021年12月20日前,示范区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要按照《杨凌示范区2021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及时与省上对口部门对接,完成对2021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和佐证资料,由牵头部门统一将自查报告、自评打分依据、佐证资料(电子版、文件资料均为pgf格式)一并报送示范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杨陵区粮食局)。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工作亮点和重大突破在报告中单独反映,作为综合评价参考。

(二)综合自评。2021年12月25日前,示范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情况,对示范区管委会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形成示范区的自评报告(代拟稿)报送示范区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审定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并抄送省粮安考核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迎接省级抽查。2021年1月20日前 ,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小组根据示范区管委会自评报告和部门评审意见派出联合抽查组进行实地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成员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接受省级抽查的工作准备。

四、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工作尤为重要。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突出工作实绩,杜绝形式主义,达到考核和业务融合促进的效果。要加强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单位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考核工作。

(二)完善考核机制。要坚持结果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充分考虑实际,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要把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关键节点任务顺利完成。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粮食安全的“短板”和风险隐患,特别要对201x年度考核和中期督查中省上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逐条梳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严肃考核纪律。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各部门对自查评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方案篇十二

一、确保实现校园安全总体目标。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部署,严防学生非正常死亡和涉校涉师生安全事故,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和组织活动中不发生造成师生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校舍倒塌事故和中毒事故等,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和火灾亡人事故;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和敏感时间节点校园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把安全发展工作纳入教职工考核机制,领导班子定期分析研判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每学期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检查。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分类明确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对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有责任追究。

三、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加强等级平安校园和“智安校园”建设,加强人脸识别出入控制通道应用,推进校园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标准化管理,实现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校园门口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一键式紧急报警与公安报警平台联网。积极会同属地公安部门加强“护学岗”建设。应用“平安校园巡检系统”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编制风险隐患清单,绘制学校安全风险“一张图”,推进分色预警管理,落实责任领导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整治,实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深入推进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深化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教育预防、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长效机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校园防控措施。强化师生员工安全管理,除按规定为学生参保校方责任险外,鼓励、支持为全体教职工(含临聘人员)参保校方责任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功能。

四、认真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每天最后一节课、最后一分钟的课堂安全提示和寒(暑)假前最后一节课上安全教育课的要求,统筹做好消防、实验室、交通、禁毒、反恐、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防金融诈骗、反邪教、防灾减灾、国家安全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要保证有课程(4课时)、有教材(人手一册)、有师资,高中学校新生军训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4课时。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增强师生法治观念,防范校园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心理健康室建设,建立心理健康重点人群档案,全面做好心理高危学生的筛查和干预工作,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加强师生防范网络借贷风险教育,多形式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和落实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加强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深入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强化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整治,防范校园火灾事故发生。

六、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把实验(训)室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体系,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管理规范,强化对剧毒、易制毒、放射性、腐蚀性等重点物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与管理。

七、切实加强外教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涉外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强化外教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加强涉外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八、做好其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建设,强化学校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确保饮用水安全,防范校舍空气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作为学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的前提,加强学校校舍、运动场地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学校防汛防台工作。

九、严格落实紧急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涉校安全事故(案事件),要严格相关要求及时上报信息,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做到一事一报并及时妥善做好处置,严禁瞒报、迟报情况发生。涉及校园疫情防控事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及时妥善处置。严格落实安全事故(案事件)倒查分析工作机制,涉校安全事故(案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倒查分析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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