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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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经验,避免犯相同的错误,提高工作效率。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要明确总结的对象和范围。不知道怎样写总结?可以参考以下总结范文,给你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方法。
一是卫生防疫部门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管理人员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和定期开展基层工作督导。认真组织落实做好精神病人管理和随访工作。
二是民政局联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对精神病等社会闲散人员的跟踪管理。
三是加强我县艾滋病人的管理,卫生防疫部门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人肇事肇祸行为的长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定期对基层工作开展督导。
四是认真组织落实艾滋病人管理和随访,加强对高危行为的干预工作。制定艾滋病人治疗管理工作计划,确定重点控制的目标人群,认真开展艾滋病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防治工作。
五是加强对市民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工作,有计划地在流动人员、中学生及社区当中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依照《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2018年,县司法局以强化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助力矫正为手段,以专项活动为带动点,以帮扶救助为提升手段,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截止十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42人,累计解除186人,现在册56人(其中缓刑54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假释1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并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县司法局领导班子的正确指导和高度重视下,我县多措并举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较大发展与突破。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水平。
(一)信息化制度建设。
提高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水平,同时在经费方面也得到了保障。为切实提升对辖区内“两类”特殊人群的监管水平。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手机定位,并签订了手机定位承诺书,强化了基层司法所对“两类”特殊人员的监管责任,加强基层司法所对“两类”特殊人群监管作用。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之间建立了微信群,一方面有助于矫正工作人员更好的联系服刑人员,另一方面通过新型媒体的宣传能力,定时给服刑人员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增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预防再犯罪的发生。同时认真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平台报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月报表和季度报表。
(二)加强日常管控工作。
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以及《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通过日常走访、打电话的方式加强对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对社区矫正业务台账、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等基础材料格式、样式进行统一,对矫正人员法律文书进行排查整理,补差补缺,对解矫人员档案卷宗及时归档封存,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档案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各乡镇司法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深入村寨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同时针对矫正人员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同时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今年开展的“万名司法行政干部大走访”活动中,各司法所充分利用日常工作时间对辖区内矫正人员进行走访,随时掌握其思想、生活、工作动态。
(三)优化信息系统,加强业务培训。
使用的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特殊人群工作的同步性。我县的oa信息化平台也充分使用,社区矫正人员个人信息逐步录入系统,逐步规范化。更加方便了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我局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借助精准扶贫大好契机,通过省、州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今后将会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我县矫正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
三、2019年工作计划。
明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两类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帮教措施,提升管理水平。特别是随着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的试点,充分利用新平台进一步规范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进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二)强化日常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按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档案规范化统一管理。二是继续做好“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手机定位管理工作,提高日常管理效率,以及即将投入使用的省司法行政手机定位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管理更加全面、精准、便捷化。三是继续抓好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精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大走访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范教育,定期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四是经常性走访摸底和了解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心理变化、活动情况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引导,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五是巩固和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月汇报、月面谈、月走访、不定期督查和村组联络制度,严格控制和审批矫正人员外出活动,加强与村组沟通,了解矫正人员的近期动态及现实表现,做到时刻崩紧预防重新犯罪这根弦,坚决从根本和源头上杜绝矫正人员重新犯罪。
(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两类人员的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定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社区矫正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力度,使广大群众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成功经验、典型事例,积极反映工作动态,争取领导重视。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工作道路还很长,我局将立足于三州特殊环境和实际,认真分析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积极探索新的方法,不断提升对两类特殊人群的监管方式,不断取得监管实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镇今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6名,全部安排了人员接送,发放了生活费,有力地巩固了监狱的教育成果。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来抓这项工作的:
(1)健全帮教组织,强化帮教责任。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及办事机构,并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从制度上保证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动态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2)拓宽渠道,强化衔接管理。一是及时对服刑在教人员进行认真核查,对经核查准确无误的,及时通过网上平台进行反馈,并对虚假信息作出说明。二是对刑满释放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做到弄清、弄准、弄实辖区刑释解教人员总数,为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打好基础。三是按年度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分乡镇(街道)登记、编号、造册,制作安置帮教通知书,由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根据每名对象的犯罪性质、在监表现、监狱评估报告、家庭结构及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帮教类别,明确具体帮教人员。
(3)强化服务,为刑释解教人员铺路搭桥。通过采取面对面交谈,走访群众等方式,从稳定思想做起,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甩掉包袱,重新做人。
一是根据省州相关文件,制定下发了《康乐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方案》,对兜底保障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由民政局和各乡镇根据各自职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细化《方案》中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于3月8日、5月8日前向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6月8日前报送整改工作总结报告。确保通过“回头看”工作,我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责任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文书进一步规范、单人户施保政策进一步精准、基层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二是制定上报了《康乐县兜底保障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草拟稿)》,要求全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从2月底到12月底,分动员部署、全面攻坚、巩固深化三个阶段深入推进我县的兜底保障工作,通过定期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强化56农村低保制度、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发挥临时救助作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在做好贫困县摘帽和未脱贫人口兜底保障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兜底保障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决兜住兜牢脱贫攻坚之底。
(二)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工作根据脱领办。
2月25日下发的《康乐县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已组织乡镇、村、社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对全县所有分散特困供养户、一二类低保户和重度残疾家庭进行入户摸底调查。我局于2月28日再次召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一步细化措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推进部署安排(各乡镇摸排进展后附表格)。
目前各乡镇还在摸排中,但在我们近期业务工作入户中向群众了解的情况来看,存在个别乡镇、村摸排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摸排干部未入户不上门,坐在办公室给群众或者村干部打电话了解情况,上报需求。有的庭院已硬化、大门已修建的家庭,还上报了庭院硬化及大门修建需求,甚至有的干部认为“县上白给的不要白不要”,不入户调查根据摸底家庭的实际需求上报,而是对摸底表中所有困难需求每一项都全部上报要求救助。如果摸排工作的不实不细,将导致我们下一步的采购、修建工作无法实施,直接影响到整个改善提升工作的成效。请各乡镇引起高度重视,务必要进村57入户,实地查看群众需求,确保上报的困难群众需求切合实际、数据准确。
3月5日各乡镇摸底排查情况上报后,县民政局立即对乡镇上报的特殊困难需求进行汇总,分类梳理大门、围墙、庭院和厕所改造的需求,并联合住建、农业农村局对摸底需求逐村逐户进行复核,结合各自职能开展改善提升工作。对复核无异议确定满足需求的,县住建局和农业农村局负责丈量大门、围墙、庭院和厕所改造、室内外粉刷、地板铺设面积灯,县民政局负责统计家具名称、衣服尺码、床品四件套尺寸等,并抓紧筹备相关物资、印制“康乐民政”字样等。确保按照时限保质保量完成特殊困难。
半年来,我镇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知道,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及司法局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尽职尽责,切实加强了对特殊人群的管控、救治工作,为建设和谐xx、平安xx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政策。
我镇今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6名,全部安排了人员接送,发放了生活费,有力地巩固了_的教育成果。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来抓这项工作的:
(1)健全帮教组织,强化帮教责任。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及办事机构,并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从制度上保证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动态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3)强化服务,为刑释解教人员铺路搭桥。通过采取面对面交谈,走访群众等方式,从稳定思想做起,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甩掉包袱,重新做人。
二、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
(1)强化信息收集,落实工作责任。定时对全镇精神病人情况进行排查,深入辖区居民了解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重性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对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在病人家属中确定监护人员,并与监护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2)强化管控力度,落实管控责任。与村组干部及监护人逐级签订管控责任书,层层落实管控责任,确保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病人不失控、不上访、不肇事、不发生严重刑事案件。同时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不落实、处置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强化协调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各乡镇(街道)、镇直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信息互通。对排查出的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的精神病人,及时予以救助、治疗。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精神病人,进行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定期入户访查,加强日常监管,密切掌握动态。对危险程度较小的精神病人,督促其家属严加看管;对有肇事肇祸既往史、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精神病人,督促其监护人、近亲属或单位、村居委会将其送院治疗;送院治疗有现实困难的,申请民政等部门提供帮助,确保入院治疗;对未住院精神病人,派出所责任区民警与其监护人或近亲属签订责任担保书,责令其严加看管,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督促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履行监管责任;对于有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由责任区民警、监护人、村委、所在单位联合采取管控措施。
三、规范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
我镇今年共有社区服刑人员42名,全部实现了手机的定位,安排了志愿者进行帮教,规范了法律文书的管理,对四个违反规定不按时报到人员,向他们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无一脱管。
四、有效地化解了长期上访人员的问题。
我镇对长期上访人员主要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的:一是进行了矛盾纠纷积案的化解;二是培训了村一级调解员的培训;三是实行了领导包案制度;四是对困难的上访户进行了各种帮助;五是发动亲友团进行协助工作等;五是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等。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化解了我镇的长期上访人员的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五、存在的不足。
有的部门对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到位;部门之间协调还不够;对这项工作的资金保障不到位等。
县民政局针对社会闲散人员管理制定了管控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过积极配合,强化了服务管理,并取得一定的效果。一是完善排查机制,及时掌握社会闲散人员动态信息。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将每位人员纳入管控视线,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掌握闲散人员的分布状况、基本情况、特征信息,做到“三清”,即人员底数清、家庭情况清、心理特征清。二是完善救助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积极通过与社会闲散人员谈心等方式,掌握社会闲散人员思想状况,指出其错误思想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指正和施教。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管理。积极鼓励群众发现有不良行为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闲散人员,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开展巡查救助,加大对闲散人员的管理和整治力度。四是完善责任机制,加强社会闲散人员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健全了工作队伍,明确了职能分工。
县司法局根据各监所提供的信息数据、文书材料,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司法所对辖区回归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并核实登记,摸清底数录入信息库;其次,各司法所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社区的密切联系,定期走访,对辖区内的刑释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摸排,建立刑释人员与司法所、派出所、社区以及家庭“四位一体”的帮教模式。
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对劣迹较深,有可能重新犯罪的重点帮教对象,责任到人,实行“三包”(包管理、包教育、包思想转化),努力做到不失控、不漏管。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分类帮教,制定帮教个案,由专人负责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改造,使其丢掉好逸恶劳的恶习,一方面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免除其后顾之忧,提升了刑释人员帮教工作针对性,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帮教理念。
我们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切实帮助刑释人员解决就业等实际困难。首先,积极为刑释人员的安置提供便利条件。一是回乡安置。对农村籍回归人员,司法所及时与村委会联系,帮助落实责任田。二是输出安置。根据刑释人员的专长,推荐他们到厂矿等部门就业。三是鼓励自谋职业。对短期内无法找到工作的刑释人员,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以不同形式到社区从事个体经营,实现灵活就业。其次,提供政策指引的帮扶途径。对存在生活困难、病患等情况的刑释人员,提供政策信息的指引,积极协助该类弱势人员向社保、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争取扶持,缓解其实际困难,协调民政部门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的联合有关部门帮助他们解决临时性救济;最后,提供技能培训的帮扶途径。根据个人需求不同,对回归人员采取免费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劳动技能培训等办法,为他们就业提供便利。通过核实刑释人员本人及其家庭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帮教措施,并加强针对帮教对象的法制宣传力度,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避免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县司法局加强同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登记、建档立卡、走访谈话等衔接程序和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分别结合工作职能,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工作,派出所协助司法所定期核对两类人员的基础信息,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脱管漏管,民政部门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中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及暂时无就业收入的困难对象,纳入低保、社会救济等政策范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有劳动能力和求职愿望的特殊人群实行登记、免费开展职业指导和技术培训,为他们择业创造有利条件。
虽然成员单位在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工作人员不足,宣传力度不够和专门机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缺乏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市综治委的安排和部署,围绕重点任务,发挥工作职能,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以保证全县特殊人群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措施的落实,更好地服务平安建设。
2014年,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安置帮教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建设,县司法局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安排,按照“重基础、强制度、无缝对接、联合帮教”的工作思路,对矫正、安帮工作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积极推进特殊人群管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创新机制,做实工作。
(一)实行“两个一、三严格、五及时”。对刑释解教人员每月谈话教育一次,每半年走访帮教一次;严格执行“一人一档”制度,严格要求安置帮教档案资料规范齐全,严格落实有效安置帮教措施;及时造册建档,及时见面谈话,及时签订安置帮教协议,及时教育帮扶,及时安置帮教。
(二)开展重点帮教、联合帮教机制。对外出打工、经商的人员,司法所委托一起外出打工的党员、干部或责任心强的同事进行帮教,并经常与其亲属沟通,及时掌握去向,重大节日返乡时,进行跟踪帮教,充分发挥亲情和基层干部人员熟、底子清的优势开展帮教。
(三)注重质量,搞好“三个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的帮扶和依法监管相结合,重点解决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分类管理和分阶段教育相结合,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分别采取宽管、普管和严管三个级别管理;坚持家庭教育和社会关爱相结合。
二、加强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组织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人员强化学习《刑法修正案(八)和关于对判处管制宣传缓刑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两部两院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严肃、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进一步落实“谁调查、谁负责”责任制,不断提高调查质量。通过学习和集中宣传,一方面规范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一方面征求特殊人群服务需求,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形成合力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三、积极树立社区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
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2014年,司法局对矫正人员警告处分9人,组织集中教育496人次,个别谈话教育734人次,进行心理辅导202人次,组织社区服务454人次。
四、主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1、积极开展关爱活动。3月份,我局与团县委、县综治办联合举办了县“阳光关爱行动”,为全县34名家境贫困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每人发放“阳光关爱”助学金500元,合计17000元。这一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激发了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热情与勇气,加速了其悔过自新、回归社会、回报社会的步伐。
2、启动社区矫正跨省协作。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省际间协作,4月份,我局与苏州市吴江区司法检察机关会签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跨省协作机制的相关文件,两地社区矫正跨省协作机制正式启动。
3、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安置帮教工作。除在县依托企业建立了两个安置帮教基地外,我局又针对县在外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通过对企业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法制环境的实地考察,于5月份与深圳市鑫万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了过渡性安置基地协议书。
(1)强化信息收集,落实工作责任。定时对全镇精神病人情况进行排查,深入辖区居民了解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重性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对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在病人家属中确定监护人员,并与监护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2)强化管控力度,落实管控责任。与村组干部及监护人逐级签订管控责任书,层层落实管控责任,确保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病人不失控、不上访、不肇事、不发生严重刑事案件。同时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不落实、处置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强化协调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各乡镇(街道)、镇直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信息互通。对排查出的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的精神病人,及时予以救助、治疗。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精神病人,进行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定期入户访查,加强日常监管,密切掌握动态。对危险程度较小的精神病人,督促其家属严加看管;对有肇事肇祸既往史、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精神病人,督促其监护人、近亲属或单位、村居委会将其送院治疗;送院治疗有现实困难的,申请民政等部门提供帮助,确保入院治疗;对未住院精神病人,派出所责任区民警与其监护人或近亲属签订责任担保书,责令其严加看管,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督促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履行监管责任;对于有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由责任区民警、监护人、村委、所在单位联合采取管控措施。
县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始终把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邪教痴迷者等高危人员的管控和救治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目前,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和管控工作由公安、卫生、民政和残联等四个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公安机关对在家治疗的精神病人进行管控;卫生部门负责精神病人的救治;民政部门在病人家庭有困难的情况下提供社会救助,帮扶病人及其家庭;残联负责对已申请办证(残疾证)的精神病人进行残疾等级鉴定和帮扶工作。
工作中,卫生、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相互配合,落实对强制治疗人员的管控措施。通过加强预防,协同管控,高效处警,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将事情解决在苗头阶段。一是进行上门访问,探访了解情况;二是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目前,我县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都处于管控当中,并未出现漏管失控的情况。县特专组成员单位就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进行有效探索,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扎实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确保痴迷者、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得好”。
2024年特殊人群工作总结(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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