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优秀12篇)
理解是对信息和知识进行领悟和吸收的过程,它可以帮助我们建立知识框架和形成思维体系。总结要注意语法和拼写错误的纠正,保持书面语的规范性。总结是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人们可以通过阅读范文来获取更多的写作技巧和灵感。
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篇一
书,是一种多么神奇的东西,它就如一杯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会变得发奋图强;有人喝下它,却会捧腹大笑;又有人喝下它,会变得郁郁寡欢;还有人喝下它,就像看到了希望的灯。书,自古以来有多少名人才子赞美它,为它留下了数不胜数的名言警句啊!唐朝诗圣杜甫曾写下这样一句诗: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宋代的大才子苏轼写下了“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和“读书万卷始通神”等诗句。英国著名作家莎士比亚也说过:“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的名言。我从一年级就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课外书,希望能从书中寻找到“黄金屋”,寻找到一个更加美丽、奇妙的世界。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快四年级的大女孩了,我仍然十分热爱读书,也已经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有童话故事、玄幻小说和经典名著等。我印象最深的、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国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记得我小时候,妈妈经常给我买一些薄薄的书,里面就有《西游记》,读到孙悟空为保护师父而跟坏蛋们大打出手时,我总觉得特别好玩。后来,我渐渐长在了,又看起了《西游记》,这回的《西游记》比小时候的厚了很多,是儿童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西游记》次数越来越多,《西游记》也一本比一本厚,从有拼音有彩图变成了没拼音也没彩图。我对《西游记》的理解也一次比一次深刻,从认为是三个人为保护一个人而跟坏人们打斗变成是唐僧师徙为取西经修正果,而历尽千辛万苦,消灭妖魔鬼怪。
我对《西游记》越来越喜爱,那里面的故事精彩纷呈又十分刺激,那心地善良的唐僧,机智顽皮的齐天大圣,圆滑可爱的.猪八戒,老实忠厚的沙僧。一个个主人公被作者栩栩如生的描述出来了,阅读时,它们都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眼前,这使我得到了许多的快乐。我也十分敬佩《西游记》里的师徒四人,他们四个天生的性格是截然不同的,又是不相合的,但最后却超越了自我,改掉了坏性子,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克服了重重困难,修成正果。他们身上这种坚韧不迫的精神也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了《西游记》,我不仅感受到了故事的丰富多彩,并使我从热爱《西游记》变成了狂爱《西游记》。我现在只读到了《西游记》的青少版,我有一天一定要认认真真地读完《西游记》全文版,再来与大家分享、交流。
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篇二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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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篇三
在我的书橱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许多书。每逢空闲的时候,我就会从中抽出一本来,细细地读上几个小时。然而,最令我着迷的还是加拿大的蒙哥马利所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我不厌其烦的读了一遍又一遍。
书中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个红发孤儿,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据安妮自己所说,她非常讨厌这一头红发,不过这头红发并没有给她的快乐抹上阴影。一次,绿山墙的马瑞拉、马修一家觉得自己快上了年纪了,于是这对独身兄妹就托好友帮他们收养一个男孩儿,却阴差阳错地收养了安妮。马瑞拉和哥哥马修在相处中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安妮,于是,安妮就幸运地留在了绿山墙。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安妮。我本人非常喜爱安妮。因为她的善良、她的可爱性情,最重要的是她的纯净。安妮喜欢幻想,使生活时刻充满了惊喜;安妮对世间的万物都怀有喜爱和感激之情。她喜爱窗台上的那一棵苹果香老鹳草,喜爱卧室外的樱桃树,喜爱林荫大道,喜爱“巴里的池塘”……她还为这些花草山水都起了新的名字,例如“珍妮”“洁白之树”“闪光之湖”……真正的把它们当做朋友来看待。她甚至还在祷告时感激上帝赐予她这些花草植物……我想,正是因为安妮拥有一颗与旁人不同的心,才造就了独一无二的她!虽然她不是最漂亮,虽然她不是最聪明,但是她的善良品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对一切事物的感激足以让她成为一个优秀的女孩儿!我敬佩她!
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篇四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窗边的小豆豆》了。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十分有趣。
这本书讲了小豆豆多次在学校被开除,接着交到了要好的朋友“山本泰明”,和自己学校分享了妈妈做“海的味道”,山的味道,学会了怎么支帐篷,和朋友们一起散步,一起度过暑假,一起玩“游戏。
还认识一个名叫“旱田”的老师,和“旱田老师分享自己以前在其它学校的经历,和校长也谈过许多话,常常还被校长表扬。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小豆豆在巴学园朋友不多,但在大人引导下,终于顺利和别人结为了朋友,而且又能主动与校长老师分享以前的经历,我觉得小豆豆是一个女汉子。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子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小豆豆,如果你喜欢上了她也请你读一读这本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篇五
说到到读书,那可是我最大的爱好。我读了很多书,但我认为其中最为有趣的就要数美国著名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故事发生在19世纪美国密西西北河的圣彼得堡,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汤姆-索亚的男孩子。在这本书中,他带着我来到了他的童年,他的家庭和他的学校。
汤姆-索亚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的童年是充满叛徒和冒险的。在这部小说中,汤姆-索亚和野孩子哈克贝利,干出许多令人捧腹的故事,如汤姆波莉姨妈罚:去粉刷围墙,结果汤姆使了欲擒故纵的计谋让别的孩子心甘情愿地为他刷墙,并得到了许多好东西。后来他们逃去荒岛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在教堂里给他们举办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楼上偷听。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有趣的童年。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小主人公的机智勇敢,也感受到了童心的透明,人性的温暖,人间亲情的可贵。也让我变得勇敢正义了。现在,我终于明白这本书带给我的影响有多大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篇六
清幽的散文,独领风骚的名人传记,神秘莫测的科幻小说,幽默活泼的外国名著,每本书中字里行间都渗透着让人痴迷的感受,但是我却对那记录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华上下五千年》情有独钟。
它记录着五千年的华夏文明,翻开它,就犹如展开一幅中华文明波澜壮阔的历史卷轴,纯真质朴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生动逼真的历史故事,让我认识了我闻所未闻的历史人物,也让我对已知人物的印象更加深刻。
在那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独自一人捧着一本书,靠在墙角细细阅读静静品味,它如同一个智慧的小精灵,带领着我走向古代。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女娲造人补天,最后到大禹治水让我读的如醉如痴。而那屈原的爱国热情更让我感慨万千,当楚国灭亡时,他纵身跳入汨罗江,他是那样的敬业,那样的决绝,那一刻我心痛不已。
聪明机智的蔺相如不畏困难,出使秦国,以自己的智慧夺回了和氏璧又为国家利益,忍辱负重,最后缓解了将相之间的关系,让我为之赞叹。秦始皇统一全国,成为千古一帝让我敬佩不已,但是他广建宫殿陵墓,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让我为之愤恨。诸葛亮为蜀国鞠躬尽粹,死而后已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隋炀帝开凿京杭大运河,劳民伤财,成为历史上有一大暴君,但是从另一方面讲,他也为现在社会带来极大好处。一代女皇武则天,将国家治理的繁荣昌盛,让我惊叹不已。“千古风云第一人”成吉思汗多次发动战争,征服地狱西达黑海海滨,东括整个东亚,给我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为朱元璋为孙子能坐稳皇位而杀死开国功臣的开国功臣感到惋惜。在虎门销烟战争中,廉明能干、正直无私的林则徐而赞叹。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历史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不知不觉中,已近黄昏,夕阳的余晖照射在我的脸上,我听见妈妈的呼喊声才知道我已看了一个下午的书,合上书,意犹未尽,精彩的故事还在我的脑海中演绎,回放。
《中华上下五千年》记录着百十个王朝的兴衰与时代的变迁。如果把历史比作一条河,那么,这些曲折动人的故事便是长河中泛起的朵朵浪花。
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篇七
因为马小跳他虽然有一点顽皮,有一点淘气,但是他知错就改,有一次,我在读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了马小跳过生日这个,这是马小跳过生日可是他要送给夏林果生日礼物,于是,我就在想他过生日为什么要送给别人生日礼物呢?我很疑惑,然后,我就继续读了下去,读到了最后,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是因为马小跳上次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马小跳就是因为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所以在马小跳过生日的时候,马小跳为了给夏林果一个歉意,所以就送给夏林果的生日礼物这就是马小跳知错就改的一个画面。
我从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要学会马小跳的知错就改的好品质。
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篇八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的书房里就有一个我非常喜爱的朋友。
我的朋友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作者是杨红樱,我给你们推荐就是这本书,作者杨红樱头发是红色的,头发很长,非常漂亮,马小跳的爸爸是马天笑,妈妈是宝贝儿,大家都叫她天真妈妈。
这本故事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很搞笑的老爸,比如说每一次马小跳在学校里调皮的时候,老师让家长开会,都是马天笑来开会,每次马天笑来开会,都会说非常搞笑的事情,大家笑得吵吵闹闹,老师生气都快喘不过气了。
还有温柔的老妈和善良的老妈,漂亮的老妈,每次老妈见了肚子,真的,妈妈都会说女孩子家家的必须要化妆,这样不画的,就会非常丑,所以每次老妈出门都会化妆,穿得干干净净,也很爱美。
对了,还有我的表妹肚子她真的很笨,看起来好像很淑女的样子,其实非常笨,又什么都不懂,就像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鸟,但是她喜欢小动物,比如什么狗呀猪呀,像那些又懒又笨又可爱的花花狗狗,她也都喜欢,最讨厌吃蔬菜。
最后一位是名气又高又严厉的老师,就是马小跳的班主任梁老师,他是又老又严厉的老师,其实他也要退休了,可他还是坚持上课。一双火眼金睛,无论你在哪里做小动作?或是吃什么东西他都能知道,老师,还有一个很厉害的武器,就是顺风耳,无论你在说什么,他都能知道。
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篇九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写过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这本书里一个小男孩叫汤姆·索亚。他是一个有趣而又调皮的孩子。他的妈妈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现在与他相依为命的只有他的姨妈和弟弟。每当汤姆表现好的时候姨妈就会很开心的表扬他,但他要是敢犯错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一次,她罚汤姆刷墙。对于别人来说刷墙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对于汤姆来说却让他烦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对一个小男孩说,这刷墙可不是一个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个别人有资格刷这面墙。于是小男孩越听越有兴趣,说:“能让我刷一下吗?”“不行,除非你用什么东西来换。”于是这个小孩用苹果和他换刷墙的机会。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宝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汤姆什么也没做,而那些小孩辛苦刷墙,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汤姆骗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不但有趣,而且还告诉我一些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着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自在不会被逼着做的事。有时候这两种事,其实就是同一件事。比如,书中的刷墙这件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篇十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小学五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篇十一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写过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这本书里一个小男孩叫汤姆·索亚。他是一个有趣而又调皮的孩子。他的妈妈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现在与他相依为命的只有他的姨妈和弟弟。每当汤姆表现好的时候姨妈就会很开心的表扬他,但他要是敢犯错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一次,她罚汤姆刷墙。对于别人来说刷墙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对于汤姆来说却让他烦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对一个小男孩说,这刷墙可不是一个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个别人有资格刷这面墙。于是小男孩越听越有兴趣,说:“能让我刷一下吗?”“不行,除非你用什么东西来换。”于是这个小孩用苹果和他换刷墙的机会。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宝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汤姆什么也没做,而那些小孩辛苦刷墙,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汤姆骗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不但有趣,而且还告诉我一些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着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自在不会被逼着做的事。有时候这两种事,其实就是同一件事。比如,书中的刷墙这件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作文700字左右篇十二
我家里有很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灰姑娘》这个故事,灰姑娘从小受尽了苦,长大后终于得到了幸福,我真为她感到高兴。
我的好朋友王一涵送我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我们班的博客。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好玩的故事,也有很多留言。这里有很多小朋友的留言,也有很多小朋友的博客。有三十多个小朋友写的博客,我喜欢其中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叫复习真要累死人。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做《穿皮鞋的胖熊》,这本书里的故事很精彩,很好看。里面有我最喜欢的故事:《没有耳朵的的兔子》、《大野猫和小黄鸟》,还有《绿胡子爷爷和点点》。我喜欢绿胡子爷爷,因为他非常地善良,从来不伤害动物们。我也喜欢小黄鸟,因为它很可爱,喜欢动物们和绿胡子爷爷唱歌,歌声很美妙。
这本书教我们做人要善良,要助人为乐。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喜欢上它。
看了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要做一个善良和有爱心的人,使生活过得快乐而有意义,这样世界会更美好。
它讲叙的是:卡门和卡梅利多的好朋友贝里奥被大树人抓走了。于是它们两个开动脑筋找出大树人的弱点:大树人喜欢金子并且害怕阳光。卡门和卡梅利多两个一起去寻找金鸡蛋,并把大树人引到阳光下,大树人一见到了阳光马上变成了石头。于是它们两人终于救出了好朋友贝里奥。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他就是摩托手蓝狼,他一共有三十个故事,就是摩托手蓝狼,他的作者是:张秋生,我最喜欢这里面的摩托车蓝狼,写完摩托手狼的故事,我就很高兴我喜欢上自己笔下的蓝狼。他是有点男子汉气质,的狼。尽管他咪也会犯点错误,但他会随时改正,他和她心爱的摩托车一走,为大伙干了不少好事。要是你也有这样一辆神奇的`摩托车,你愿意成为一个怎样的摩托车手?我愿意成为一个像蓝狼这样。
读了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书名叫《机器人的世界》。这本书讲的全是机器人,机器人可以做各种各样的事,甚至可以给人做手术,只要人类不能做的事都可以让机器人做,比如说一些危险的工作,像拆除炸弹等。
机器人还可以模仿人类弹钢琴,踢足球,还可以当工人帮人类干活。
我在想如果机器人不听人类指挥的话,怎么办?他会不会攻击人类?还是不听指挥的乱跑,会不会给人类带来危险?现在还没有发生机器人失控的事件,说明机器人还是服从命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