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轮岗方案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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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改进。方案的制定应充分参考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这些方案范文包括了各种不同的情况和目标,你可以选择适合你自己的方案进行借鉴。
为促进本单位员工熟悉各部门流程,有效培养复合型人才,特制定此方案。
适用于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
3.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3.2须保证对岗位轮出及轮入部门的工作无影响,正常工作顺利开展。
3.3有利于提升参与轮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根据各个岗位实际情况决定轮岗时间。
5.1轮岗前沟通。
为保证轮岗的顺利进行,避免相关人员产生心理波动,轮岗前须注意沟通以下事项:
(1)了解当事人对轮岗的认知程度;
(2)了解当事人职业生涯规划;
(3)对轮岗工作计划进行阐述,包括轮岗目的、轮岗的计划、新岗位考核等;
(4)明确当事人对轮值到新岗位的接受程度。
5.2轮岗前工作交接。
为避免因当事人轮岗造成原岗位工作出现紊乱,须在轮岗前须做好以下工作交接:
(1)完整工作文件的交接;
(2)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等;
(3)工作资源交接,如数据报表等。
5.3.2岗位前任者可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时可协助解决;
5.3.3人事行政部应建立轮岗人员沟通协调机制,了解轮岗人员的工作动态。
轮岗人员应按照相应岗位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轮岗人员实施平级调动、职位晋升、薪资晋升、降职、降薪、解聘的依据。
5.5人事隶属关系、薪资待遇。
5.5.1轮岗期间,轮岗人员的人事隶属关系暂保留原部门;
5.5.2轮岗期间,轮岗人员的薪资、待遇不变,基层操作岗位津贴可以按照轮入部门的岗位给予补贴。
此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公司职工的管理,提高新入职员工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为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新员工分配效率,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说的新入职员工是指新入职的23名新招聘技术岗位工人。本次轮岗采用循环轮岗制度,主要以电工、钳工两个岗位进行内部轮岗。
本次轮岗的目的是为了让新员工全面、充分地了解水电管理处各工区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学习和掌握岗位操作技能,独立完成岗位操作任务。
(1)在水电处新入职职工集中培训结业考试结束后,将对新入职23名职工进行分组,共分三组,每组7~8人,每组选组长1名,负责全组日常工作。
(2)轮岗单位为供水工区、供电工区、净水厂三个单位。
各单位制订新入职职工车间培训方案,建立新入职职工培训台账,指定专职技术员进行集中培训,授课课时不得少于小时。新入职职工成建制进入后,各工区安排原有技术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进入班组,签订“师带徒”协议,带领新入职职工学习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必须能够独立完成岗位操作任务。轮岗结束后处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安全检查部、工会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纳入考核。
(3)新入职职工在供水、供电、净水厂三大工区轮岗为期两个月;两个月期满后成建制调换轮岗单位。
(5)为期六个月的轮岗结束后,综合新入职职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各工区的评价,对新员工岗位进行定岗分配,同时新入职职工必须在轮岗培训后考取相应的资格证和操作证。以便在新的岗位上充分的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为充分调动各工区高级技师、技师等对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引导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1)各单位制订本单位车间培训方案、建立个人培训档案,未制订方案或未建立个人培训档案的,缺一项经营考核2分。
(2)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轮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方案、教案、考勤表、培训影音资料、个人培训档案、新入职职工培训试卷装订后统一交处人力资源部存档。未按要求完成的经营考核2分。
(3)未按要求签订“师带徒”协议的经营考核1分。
(4)各工区技术员、高级技师、技师等对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培训未能按要求开展、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考核技术岗位津贴的20%~100%。
(5)对新入职职工在轮岗期间,不能按要求进行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及格的给予延期转正。
(6)各工区不得在新入职职工在轮岗期间安排其他与培训无关的工作,一经查实将对工区领导班子严肃问责及考核。
(7)人力资源部、工会、安全检查部、纪委将对各工区职工轮岗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申请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特岗教师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人员;2.小学定向全科教师服务未满6年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5.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6.存在其他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规范有序、平稳健康地发展。我中心有一名科级干部参加公推比选已提拔,另有两名科级干部由于年龄原因申请不再担任科级职务,现缺三名正科级职务,三名副科级职务,经“中心”党组会议决定,对缺额职务进行竞争上岗。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x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银组发〔x〕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决定相结合。
为保证竞聘上岗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党组成立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级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贺斌。
特别邀请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领导现场指导。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竞聘上岗的组织和实施,各项准备工作由领导小组冯开玉牵头落实,工作人员在不参加竞聘人员中指定。
按照市编办《关于印发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78号)规定,经“中心”党组研究,实行竞聘上岗科级正职3名,具体职位如下:
1、办公室主任1名;
2、归集管理处处长1名;
3、监察审计处处长1名;
另缺三名副科级职务,在中心内部调整或聘任。
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一般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二)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具有干部身份;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较好;
(九)家庭和睦,邻里友好,团结同志,应当符合市委《关于对干部德进行考察评价的意见》要求。
以上九条均为共性条件,竞聘各岗位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
办公室主任应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善于协调对内对外关系,能够处理较复杂的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为人正派,廉洁从政,严格要求自己。
归集管理处处长应具备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提取、转移、封存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创新精神,积极深入企业催缴催建公积金制度,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监察审计处处长应熟悉审计工作的制度、政策法规、纪检知识、财务管理知识,为人正直,严格要求自己。
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已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1、多岗位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2、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炼多方的能力经验,从而开拓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提高人才的利用效率。
1、在职人员(部长级以下人员);
2、适用人群:
(1)有晋升潜力,有工作历练意愿的人员;
(2)技能有待提升的新人(已转正);
(3)某个工作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员;
3、轮岗时间及员工安排。
(1)开始时间:20xx年1月。
(3)轮岗比例:25%/次。
1、本次轮岗以同职能业务类之间相互轮调为主;
2、各部门将轮岗计划人员名单和轮岗计划报华东人力资源部xx处,人力资源部汇总并提出意见,报华东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决定。
3、轮岗人员每月一次工作总结,汇报其在新岗位学习心得体会,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1,新岗位工作总结由原部门以部门为单位在次月6日前,随原部门工作总结一起上交。
1、轮岗员工到新岗位有2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内可有由原岗位人员协助解决该岗位核心工作。
2、轮岗考察期间,严格按本岗位正常工作标准对轮岗员工进行考核。
3、轮岗期限为1-6个月,轮岗期满后,根据员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并结合公司岗位编制及岗位空缺,或对轮岗员工延长轮岗期限,或由公司决定对轮岗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表现优异者可额外获得奖励。
1、制定轮岗计划:岗位工作划分切块,制定详细推进计划表,设定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12月10日-12月15日。
(2)审核及确认:12月16日-12月21日。
轮岗之前签订轮岗确认意向书。
(3)轮岗前培训:12月22日-12月25日。
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工作规范;
(5)轮岗时间:20xx年1月1日起。
2、人力资源部以及轮岗部门主管共同总结报告以及日常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轮岗经验,为今后轮岗提供有力的参考和依据。
建议:轮岗必须由浅入深进行,初期不可大范围进行,这样容易产生较大波动。公司可以选取几个岗位作为试点,先尝试进行轮岗,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轮岗体系,运作成熟之后全面开展,降低轮岗带来的风险。
为全面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业务水平,加强我社重要岗位人员的内控监督管理,加大防范操作风险的力度,适应信用社xx营业室业务经营的需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xx年xx月xx日起,对我社内部岗位人员实行全员轮岗,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本次轮岗交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提高员工创新激情,有效防控风险,使员工之间相互取长补短,提升全员业务技能水平。
柜员岗、授权岗、信贷会计岗、核算中心、vip岗、库管岗、同城清算岗、联行柜员岗、大堂经理岗。
(原则上是:岗位之间轮换以营业室指派为前提,不允许私下协商,各岗位工种应该本着类似工种优先考虑先调换,还要考虑其个人能力是否胜任,最好在公布轮换岗位前先有针对性个别谈话,工作要做在下面和前面,这样在正式公布此方案的时候就没有人反对了)具体轮换岗位计划:
1、根据上年度考评结果,由部门研究上报轮岗计划。
2、任期届满后,竞聘择岗。
3、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无效的,上报联社决定。
为加强本次轮岗实际效果,杜绝走过场混日子,特对轮岗培训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岗位职责量化考核表,对照岗位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和标准,从培训的质量、轮岗期间的履职情况、轮岗岗位的意见、客户的反馈等四个方面对轮岗培训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轮岗和交接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考评上级考评和顾客考评相结合,科学合理进行效果评价。对第一个月考核不过关的人员要求继续轮岗并予以处罚,对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扣发一个月工资或者强制休假,直至熟悉岗位的各项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返回原岗位。
对轮岗和强制休假期间,审计监察部门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经办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出审计结论,由被审计岗位人员签字认可。经审计检查确有问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代班人员在顶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负责审计人员报告。
1、凡是在同一岗位连续从事工作满年的人员,都要进行轮岗。
2、轮岗范围是全员性,不留死角,每个员工都要参与,每个员工每年至少轮岗两次。
3、轮岗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六个月)。
4、轮岗不是一次性,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轮岗。
5、轮岗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
6、轮岗和休假制度相结合,对于不愿意轮换岗位和在轮换岗位上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及格的实行强制休假。
7、综合部和各个专业部门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确定轮换的岗位和时间,并给予专门培训指导,帮助新轮岗人员尽快融入新岗位。
8、为了适应日趋复杂的经营环境,应设法建立“灵活反应”式的弹性组织结构,职工应具有较宽的适应能力。
9、各专业部门应建立完整的各项岗位的职责和作业流程书,尽量使轮换新上岗人员进入角色。
10、重要岗位轮换必须详细记录,综合部负责登记、保管,存档备查。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升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局研究决定,在中层干部、工作人员中实行轮岗。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加大多岗位锻炼,提升综合素质;盘活资源,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高工作效能;打破岗位终身制,建立轮岗长效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打造人民满意住房队伍”为目的,加大我局轮岗工作力度,逐步实现轮岗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不断增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干部职工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从而促进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学发展。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通过定期轮岗制度来防止腐败,采取岗位轮换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岗位轮换,缓解晋升岗位不足的压力,有效地培养出能够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中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3、激励干部,创造宽度。轮岗可以使干部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干部工作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
此次轮岗的范围为局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中层干部及职工。
1、由局办公室提出交流轮岗人选和岗位;
2、征求干部交流轮岗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3、召开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4、局分管领导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5、局办公室行文办理有关手续。
1、已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职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2、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为了使我校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州温市委组织部州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温人社发〔xxxx〕186号)和《州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温教政〔xxxx〕9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学校自主、分类考核。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自主开展考核。充分体现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注重公平、突出绩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3.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择优用人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强化岗位动态管理,注重人岗匹配,让合适的人才到合适的岗位,做合适的工作,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
(二)岗位聘期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根据我校实际,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要求,结合平时教学考核、师德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等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具体见附件《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此份考核量表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聘期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直接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三)岗位聘期考核程序。
1.成立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方案》(审议稿),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3.被考核人员个人填写《州温市教育系统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竞聘量化考核表》,并将汇总表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4.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进行审核,提出聘期考核的意见,并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定考核结果。
(四)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要运用考核结果,结合我校新一轮岗位聘任,大力推进竞聘上岗。对聘期考核中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晋级竞聘;对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应优先竞聘原岗位;对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未完全达到考核要求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聘期任务,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低聘或转聘岗位后,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重新确定岗位和绩效工资。
(一)基本原则。
专业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可聘岗位职数,人员分类管理、专业对口聘任、人岗匹配,竞聘上岗、公平竞争、能上能下,达不到岗位考核要求及不能胜任本专业岗位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岗位、岗变薪变,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按本岗位规定聘任。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任职条件的各级职员。
2.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正高级四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2)副高级七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3)副高级六级岗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
4)副高级五级岗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中学高级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中级十级岗位:按职务评审条件。
6)中级九级岗位: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3年。
7)中级八级岗位: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3年。
8)初级十二级岗位:按职务初定或评审条件。
9)初级十一级岗位: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3年。
3.各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三个等级,即三级、四级、五级,分别对应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1.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领导小组)根据聘期考核和资历进行评分,其中聘期考核占60%,资历占40%,领导小组结合全校情况,提出各岗位任职年限,并根据评分结果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聘任。
2.竞聘的顺序为“岗位和人员双优先”。设定的岗位由原岗位聘期合格者优先聘任,在同等任现职年资条件下,竞聘量化考核得分高者优先。
3.距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申请55周岁退休)不足三年的教师,本次聘任时可按原专业技术岗位予以聘任;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优先晋级聘任;患有特殊及重大疾病的教师经市教育局核准,本次聘任时因在患病期间可暂予以照顾聘任。
4.对于学历不合格或已在非教学岗位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除校长、分管后勤校长、总务主任外),及所在岗位工作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相一致的教师,首次聘任时聘在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最低等级岗位的,经聘期考核合格,同等待遇参加竞聘上岗。
5.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四)可聘任岗位等级、数量。
按人事局相关规定比例核算,此次可聘任岗位数具体如下:
1)管理岗位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共设20个,其中,七级岗位1个;八级岗位4个;九级岗位14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五级岗位19个,六级岗位38个,七级岗位37个。
中级岗位:其中八级岗位29个,九级岗位38个,十级岗位28个。
初级岗位: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5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4个,其中技工三级1个,技工四级1个,技工五级2个。
(五)竞聘上岗程序。
1.在学校公告栏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2.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3.考评。
4.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5.办理聘任手续。
为确保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特成立“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吕俊杰。
副组长:徐兆丰、金平、厉圆光、赵庆东。
成员:钱伦波(工会代表)、王昌君(高中部代表)、马学江(初中部代表)、陈春如(中澳部代表)、张文静(妇委会代表)、厉小蕾(后勤职员)、杨工力(班主任代表)、陈莉蓉(人事干部)、史素青(教研组长代表)、金森林(政教代表)、陈建国(教学代表)、周启达(综合代表)。
(2)本制度适用于51社保全体员工。
指员工在同一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上进行有计划的调换职位任职的行为。
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轮岗:
(1)在原岗位任职满1年以上;
(2)在原岗位绩效评定s、a级的员工才具有调岗资格(绩效级别:s/a/b/c);
(3)符合新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4.1职责分工。
(1)用人部门负责:根据部门业务情况、员工情况和意愿制定年度轮岗计划并组织落实;
(2)人力资源部负责:初审部门年度轮岗计划,判断业务和员工是否适宜落实轮岗。
4.2轮岗前沟通。
(2)沟通效果:让轮岗人员可以充分愉快的接受轮岗安排,减少硬性安排带来的阻力;
(3)沟通要求:沟通要求是保密,避免前期员工知道将会被轮岗而不愿意离开造成的消极配合、拖延滞后,或者在离开现有岗位前的时间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
4.3实施工作交接。
(1)工作交接清单。
在公布轮岗方案后,被轮岗方需要制定并提交工作交接清单、资料清单,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
(2)实施并行工作制。
即现任人与继任者需要并行工作一段时间,时间为一个月。通过并行工作,使继任者能在现任者帮助下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人员状态,而且保证工作决策不会出现影响。
(3)并行工作制具体内容。
原岗位工作负责人详细列出完成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经验与技能;
由原任职者对继任者采取教授式或继任者自学等培训方式;
提供考核标准和信息,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培训结束后,也要与原任职者保持沟通,就出现的新问题咨询原任职者。
4.4跟进并评估轮岗效果。
(1)对轮岗人员、原任职人员进行轮岗绩效评估跟踪;
(2)轮岗绩效评估在轮岗后3~6个月进行;
(3)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对轮岗人员进行评估分析,判断是否继续胜任。
5.1薪资。
(1)同职级轮岗: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按新岗位工作考核绩效进行考核;
(4)轮岗期间员工以新岗位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与工资挂钩。
5.2个人发展。
公司在职务职级晋升、薪资调整、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具有轮岗经历的员工,并根据轮岗员工的轮岗经历和工作表现,在晋升考核、内部竞聘时给予一定加分。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为了建立健全校长教师正常流动的长效机制,增强校际交流,取长补短,相互学习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促进学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我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扎实推进教育教学管理创新,着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学校。
为确保我校轮岗交流工作顺利展开,我校特成立了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热汗古丽·吾斯曼(校长)。
副组长:许明丽(书记、副校长)。
阿不力米提.依布拉音(副书记)迪力夏提·依米提(工会主席)成员:斯提泥沙·克比尔(教务主任)。
阿斯木古力.托胡提(政教主任)木克热木.艾尼瓦尔(教研室主任)阿斯古丽.吐热甫(人事干事)。
坚持领衔学校与成员学校双边交流的为主的原则。
(一)宣传动员阶段宣传动员,向广大教师传达轮岗交流相关文件精神。并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确保人员采取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根据相关标准确定轮岗交流人员。
2、调配安排。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充分认识到此次轮岗的重要性。
2、严明纪律,加强管理。鼓励广大教师顾全大局,带头执行,积极引导。
根据《贵州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的意见》(黔教人发[20xx]320号)和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和内涵发展。
坚持科学合理流动、公平公正、稳妥有序、以人为本、促进发展、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每批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原则上占学校符合交流条件人员总数的5%-10%。通过交流,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1.轮岗交流教师,在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骨干教师数量方面达到基本均衡。
2.教师轮岗交流后,组织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其他福利在任教学校享受。教师轮岗交流时限为一年。
3.教师轮岗交流、支教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到农村支教的'教师,每学年绩效考核加8分。
4.对符合轮岗交流、支教条件拒不服从安排的,当年年度考核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5.“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务应有农村学校服务经历,服务不少于一年。”
6.夫妻双方都在本校工作的应交流一方。
7.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专项支教任务的教师,视为具备异校交流工作经历。
8.教师轮岗交流须在本校连续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
9.考虑到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有下列情况的可暂缓交流:
(1)个人身体患绝症,不能满负荷工作的;
(2)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教师轮岗交流、支教由学校(园)、教育辅导站组织实施,报市教育局、黄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
红星路小学与向阳路小学教师原则上不互相轮岗交流。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师轮岗交流是建立在科学规范基础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关心、爱护和培养干部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幼儿园一定要高度重视,要站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加强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学校队伍的高度稳定和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顾全大局,严肃纪律。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既是关系到学校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必须处理好学校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认真执行教师轮岗交流的纪律规定,确保轮岗交流、支教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意见从20xx年6月10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xx〕1号)、省政府《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6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意见》(苏教人〔20xx〕19号)和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xx〕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开展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合理配置优质人力资源,完善相对稳定、流动有序的义务教育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区域内城乡、校际间教师配备差距,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基本解决义务教育择校过热等问题,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优质的义务教育。
1.交流的对象:原则上为距法定退休年龄满5年的、在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其他教师因本校流动范围之内教师轮岗交流出现难以安排的情况,也须交流。
2.交流的比例:原则上参加交流的专任教师为本次应交流对象的15%;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为本次应交流对象中具有市新秀及以上专业荣誉的专任教师的15%。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因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及孕产期的教师暂不交流。
1.成立专门组织:学校成立教师轮岗交流推荐小组,负责向学校推荐当年轮岗教师的人选。
组长:冯斌。
副组长:王燕、徐晶磊。
组员:史尔娜、许志刚、戴界蕾、周艳、李静娟、姜皎、陈庆艳、于佳会、邵林峰、王咏皓、吴文普、陈华。
2.宣传发动。召开干部会议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教师轮岗交流的法律、法规、政策、意义。
3.确定当年交流教师。
(1)自主申报。教师对照市教育局测算的轮岗交流数量、学历、学科、职称、专业称号等要求,自主申报。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表》。
(2)小组推荐。自主申报数量小于应交流数量,由学校轮岗交流推荐小组推荐,推荐小组采用成员提名,全体成员评议表决的方式,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同意轮岗交流的票数超过推荐小组投票成员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即是当年轮岗交流的教师。推荐小组负责将推荐结果告知教师,教师没有特殊困难,应服从推荐,参加轮岗交流。
(3)校办公会讨论确定。校办公会讨论确定当年交流的教师。
4.报送市教育局。
学校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本校当年交流的专任教师、骨干教师名单(《20xx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轮岗交流教师名单》)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学校依据轮岗交流的规定,召开行政办公会,确认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接收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的数量、学历、学科、职称、专业称号。并填报《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轮岗交流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数量确认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1.交流形式:双向选择、行政指定。
(1)20xx年7月2日,召开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双向选择洽谈会。
(2)地点:另行通知。
(3)参与单位:局属初中。
(4)参与教师:局属各初中当年轮岗交流的教师。
带身份证、《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表》。
(5)要求:
某一学科中既有教师流入又有教师流出的学校须先流出再流入。
七、行政指定。
双选不成或部分学科交流人数少而无法双选的,由市教育局指定交流学校。
七、工作要求。
1.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参加本次交流的教师凭交流表、市教育局工作调动介绍信到流入学校报到。各校要及时做好人员聘用合同的终止、解聘、签订、调动、岗位聘用的相关工作。
2.轮岗交流须同时调整人事关系,所聘专技岗位等级划转到工作学校,轮岗交流教师按原等级聘任,轮岗交流学校中学高级教师的结构比例达到系统内平均水平的,原则上不再划转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3.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优先参与评优评先,可按规定晋升职称、聘任高一级专技岗位、提拔高一级管理岗位。20xx年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40周岁以下(20xx年6月1日后出生)的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申报人员,须具备20xx年起由市教育局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须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得享受上述待遇,年度考核等第为不合格。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促进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提升,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加快推动平度实现“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富民强市”。
2、指导原则:坚持内部轮岗交流为主,同编制、同职级轮岗交流。统筹安排、人岗相适。
根据市编制委员会确定我局的内设机构及职能,我局设“三科一室”。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职数如下:
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监督指导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
管理编研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
史志科:副科长1人。
根据平人社字【20xx】26号文件要求:“在同一科室或岗位担任中层正职或副职5年以上的,应进行轮岗交流,其中重点轮岗交流对象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实际工作岗位与任职备案职务不一致的,在实际岗位担任负责人5年以上的,应进行轮岗交流,其中重点轮岗交流对象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和“同一科室的正、副职一般不同时轮岗交流”的指导原则。我局拟对以下3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代琦,男,39岁,现任办公室主任,20xx年3月7日任史志科科长(负责办公室工作),20xx年12月10日任办公室主任。拟轮岗交流任史志科科长。
张磊,男,44岁,现任监督指导科科长,20xx年3月7日任监督指导科副科长,20xx年12月10日任监督指导科科长。拟轮岗交流任管理编研科科长。
王守梅,女,37岁,20xx年3月7日任管理编研科科长。拟轮岗交流任监督指导科科长。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确定拟轮岗交流人选,3月21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市委组织部对我局实施方案和确定拟轮岗交流人选进行审核同意后,由我局组织实施。
3、办理相关手续(3月29日至3月30日)。
轮岗交流对象确定后,属于内部轮岗交流的,由党支部召开轮岗交流中层干部集体谈话会议,办理相关手续。对跨部门交流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召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集体谈话会议,集中办理调派手续。
4、总结检查(4月2日至4月10日)。
轮岗交流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成立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徐明堂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陶瑞法同志任副组长,现任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陶瑞法同志具体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1、根据批复的.轮岗交流方案,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层干部参加轮岗交流。要精心安排,规范操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轮岗交流工作环境。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要关心爱护轮岗交流人员,跟踪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严格执行轮岗交流纪律,不得借轮岗交流突击提拔或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得借轮岗交流对中层干部进行排挤或打击报复。被交流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到岗任职。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教育仍不服从的建议组织部门就地免职。
为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及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国土资党字〔20xx〕28号)有关精神,结合全县国土系统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要把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要通过交流轮岗,优化中层领导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2、交流轮岗按先正股级后副股级的原则有序推进。
2、因工作需要、发挥干部特长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3、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单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轮岗人选和岗位;
2、局党组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3、征求干部交流轮岗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4、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5、局人事股办理有关手续。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优秀作文推荐!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振霞副组长:刘晗昭汪长生马永生成员:朱庆锋马刘杰何传剑黄平江刘纯斌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汪长生(兼)。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xx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xx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xx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xx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对在20xx年上学年,主动申请到偏远学校任教的,计算时间按20xx年8月执行)。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支教方式。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四、支教对象。
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
五、组织机构。
组长:朱xx。
副组长:崔xx、曾xx、刘xx、卓xx、卓xx、林xx。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校长。
六、有关要求。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
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
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
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
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
6、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并继续支教。
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为了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软环境,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东组发[20xx]2号)、《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东组发[20xx]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本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活力,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通过轮岗交流,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机关效能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形象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轮岗交流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物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工作的股级干部。
2、工作经历单一,需要通过多岗位培养锻炼的优秀股级干部,原则上应予以交流;
4、因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5、其他因工作原因需要交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参加交流或暂缓交流: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或司法机关审查而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健康、涉密等原因不宜交流的;
3、接近退休年龄的一般不进行交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进行调整;。
4、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按照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的办法进行。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20xx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对所有股级干部,尤其是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东乡县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登记表》。
(三)组织实施及审批备案(20xx年5月至20xx年1月)。
1、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局干部职工包括轮岗交流的股室负责人。
征求意见的办法: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自我推荐和推荐他人相结合。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办公室负责将征求到的意见汇总梳理并将结果报局党政班子联席会和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领导小组。
2、集体研究。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设置的职责要求,依据征求意见汇总的情况,结合本人的德、能、勤、绩、廉有关事项,参考个人的工作实际和岗位性质,初步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
局党政班子联席会根据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领导小组提出初步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集体研究,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
3、审批备案。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按照《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东组发[20xx]6号)的规定按要求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审定,并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轮岗交流人员进行考察。
(四)总结完善(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对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同时,要开展谈心活动,做好轮岗交流股级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要作为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并实行集中轮岗交流与平时个别轮岗交流相结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东乡县建设局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饶有良局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爱玉党委书记。
成员:周梦贤党委副书记。
王新强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李正平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秘股,由周梦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将轮岗交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确保轮岗交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肃组织纪律。
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股级机构、职数进行配备,不准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原则上不准混岗配备股级干部。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轮岗交流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办理移交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到岗者,予以免职。
(三)严格监督检查。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例:
1)在同一职位满5~8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3、对职级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5~10年的人员。
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10年的人员。
4、其他。
例: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
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1、跨部门交流。
1)含义。
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
1)含义。
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
2)对象。
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
1)含义。
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
1、排查任职情况。
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
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5、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双方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组织填报志愿。
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2)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岗位。
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确定交流人选对应岗位。对双方意愿不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个别征求意见,调剂安排。
领导决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及人员专长等条件,讨论决定交流人选及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职报批。
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布任职。
7、到岗履职。
任职决定公布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1、任期管理。
1)轮岗交流后,对所有局管科级领导干部重新发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领导岗位年限不满3年的中层干部,其任期按实际任职年限计算。(样例3)。
2、保障措施。
1)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组织一次。(样例1)。
2)对交流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样例1)。
3)凡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中层岗位工作经历。(样例1)。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xx〕1号)、省政府《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6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意见》(苏教人〔20xx〕19号)和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xx〕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开展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合理配置优质人力资源,完善相对稳定、流动有序的义务教育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区域内城乡、校际间教师配备差距,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基本解决义务教育择校过热等问题,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优质的义务教育。
1.交流的对象:原则上为距法定退休年龄满5年的、在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其他教师因本校流动范围之内教师轮岗交流出现难以安排的情况,也须交流。
2.交流的比例:原则上参加交流的专任教师为本次应交流对象的15%;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为本次应交流对象中具有市新秀及以上专业荣誉的专任教师的15%。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因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及孕产期的教师暂不交流。
1.成立专门组织:学校成立教师轮岗交流推荐小组,负责向学校推荐当年轮岗教师的人选。
组长:冯斌。
副组长:王燕、徐晶磊。
组员:史尔娜、许志刚、戴界蕾、周艳、李静娟、姜皎、陈庆艳、于佳会、邵林峰、王咏皓、吴文普、陈华。
2.宣传发动。召开干部会议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教师轮岗交流的法律、法规、政策、意义。
(1)自主申报。教师对照市教育局测算的轮岗交流数量、学历、学科、职称、专业称号等要求,自主申报。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表》。
(2)小组推荐。自主申报数量小于应交流数量,由学校轮岗交流推荐小组推荐,推荐小组采用成员提名,全体成员评议表决的方式,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同意轮岗交流的票数超过推荐小组投票成员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即是当年轮岗交流的教师。推荐小组负责将推荐结果告知教师,教师没有特殊困难,应服从推荐,参加轮岗交流。
(3)校办公会讨论确定。校办公会讨论确定当年交流的教师。
4.报送市教育局。
学校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本校当年交流的专任教师、骨干教师名单(《20xx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轮岗交流教师名单》)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学校依据轮岗交流的规定,召开行政办公会,确认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接收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的数量、学历、学科、职称、专业称号。并填报《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轮岗交流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数量确认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1.交流形式:双向选择、行政指定。
(1)20xx年7月2日,召开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双向选择洽谈会。
(2)地点:另行通知。
(3)参与单位:局属初中。
(4)参与教师:局属各初中当年轮岗交流的教师。
带身份证、《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表》。
(5)要求:
某一学科中既有教师流入又有教师流出的学校须先流出再流入。
七、行政指定。
双选不成或部分学科交流人数少而无法双选的,由市教育局指定交流学校。
七、工作要求。
1.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参加本次交流的教师凭交流表、市教育局工作调动介绍信到流入学校报到。各校要及时做好人员聘用合同的终止、解聘、签订、调动、岗位聘用的相关工作。
2.轮岗交流须同时调整人事关系,所聘专技岗位等级划转到工作学校,轮岗交流教师按原等级聘任,轮岗交流学校中学高级教师的结构比例达到系统内平均水平的,原则上不再划转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3.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优先参与评优评先,可按规定晋升职称、聘任高一级专技岗位、提拔高一级管理岗位。20xx年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40周岁以下(20xx年6月1日后出生)的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申报人员,须具备20xx年起由市教育局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须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得享受上述待遇,年度考核等第为不合格。
4.加强轮岗交流教师的档案管理,记录并保存轮岗交流的时间、学校、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
各部门轮岗方案(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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