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调研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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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对某个事件、情况或问题进行详细汇报和阐述的一种文学形式。报告的内容要恰当地参考和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观点,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样式。
前言。
雁栖镇是一座集科工贸为一体的新兴城镇,位于怀柔城区北4公里处,镇域总面积156平方公里,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全镇21个行政村,46个自然村,人口13000人。该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111国道和范崎路纵贯南北,沙通铁路横跨东西,是集工业、公共建筑、居住区为一体的组团式发展的小城镇。目前已建成居民楼1.2万平方米;税务、邮政、综合服务大楼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水、电、暖等配套设施齐全。以雁栖环岛为中心,北有中国乡镇企业城,西是区旅游房地产开发区,东为北京雁栖工业开发区,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优势。广东健力宝有限公司,美国玛氏公司、富特波尔容器制品有限公司、泰国红牛饮料公司、太平洋容器制品有限公司等一批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在该镇落户。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等惠民政策的推动下,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因人财物的大流动,使一些盗窃、故意伤害、杀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给公安机关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近日,我对该所辖区内刑事、治安案件发、破情况,以及矛盾纠纷摸排调处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类,对影响农村治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对切实解决农村突出治安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一、当前农村治安现状:
自9月9日至今,城关镇辖区共发刑事案件11起,共查处治安案件62起,调处矛盾纠纷115起。在侦破的刑事案件、查处的治安案件、调处的矛盾纠纷中,分别占比重的5.85%、32.97%、61.18%。在调处的115起矛盾纠纷中,均因婚姻、买卖纠纷、林扒,酒后闹事,政府上访等事件引起。
二、影响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也得到了充分的开发,但同时也为犯罪分子作案后提供了条件。就我辖区而言,今年九月份至今辖区内共发刑事案件11起,发治安案件62起,其中盗窃案件8起(刑事案件),占发案总数的72.73%;在查处的62起治安案件中,其中发盗窃案件21起,占发案总数的33.87%。从盗窃案件发案情况看,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盗窃机动车汽油柴油,尤其是盗窃来往停留在本地的货运大挂汽油案件频发;二是采取撬门、揭瓦入室的方式盗窃钱财;三是乘人不备盗窃公私财物等。209月12日7时18分,家住雁栖镇光织谷10栋601村民李某报警称:当日凌晨其家窗被撬,被盗现金1000多元。年10月4日6时30分,货运车主王某报警称:其车内价值1000多元柴油被盗抽。以上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过大量的工作虽将案件予以侦破,但是所盗财物均被犯罪嫌疑人挥霍一空,且无赔偿能力,仍使群众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人身伤害案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一是双方因纠纷心存芥蒂,为泄愤而出手伤人;二是邻里间因生活小事而日久生隙,恶语伤人,争强好胜而大打出手;三是家庭成员内部之间因财产纠葛或生活锁事置家庭和道德伦理而不顾,反目成仇而伤人;四是因土地、宅基地、柴扒、饮水等纠纷中,因对对方持强侵占行为不满而出手伤人;五是为债务纠纷、赖账、追账而伤人。六是因夫妻感情破裂,婚姻矛盾激化、婚外情而伤人;七是农村留守弱势群体及孤寡老人被欺,被殴致伤;八是精神病人发病伤人;九是酒后滋事伤人。2014年10月15日23时许,某娱乐场所陈某某报警称:有人在其娱乐场所酒后闹事打人,经民警出警将当事人双方带到派出所,并对打人者进行了处罚教导。
的顺利举行进行会所建设,设施维修等,因此引进了大量的外省务工人口,再加上本地企业所招募的工业作业人员,这些民工为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同时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不少隐患,特别是在暂住人口管理跟不上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因暂住人口疏于管理,有关部门难以准确地了解信息,有效地处理隐患。二是流动人口增多造成治安案件高发。外来务工人口相对文化素质低,帮派行为严重,业余生活单调贫乏,由于长期在外闯荡,大多争强好斗,性格偏执,包容性差,发生矛盾时如处置不当,极易发生群*性事件。三是废旧收购站点增多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该地区正规收购站点仅4家,但收购废旧物品的无证流动收购人员有近百人(从业人员多为河南及皖北人),因管理不规范,为犯罪分子作案销赃获利提供了便利,也给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带来了许多困难。据调查,这些拾荒者见有人时收购废品,无人时就偷东西。偷盗的物品小到农户家门口衣物,大到家中的彩电、冰箱,据反映,此类情况本地也时有发生。
(五)企业忽视职工教育管理引发矛盾。部分企业主只顾生产、经营,忽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一些企业主认为只要依法纳税就行了,对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导致一些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镇政府、镇计生办、派出所对企业的'用工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一旦发生案件无法调查核实。
(六)社会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发展,一些因邻里关系、土地、山林、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存在,这些矛盾纠纷若未及时化解,极易引起事态扩大,造成越级上访、聚众闹事等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据统计,2014年9月至今,辖区内共发生刑事、治安等各类案件188起,其中盗窃和人身伤害案件共41起占总案件的21.80%因此,需要加强地方社区的民众普法教育。
三、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
显增多。一些人一旦自身利益被触及,他们不是采取合法的方式和途径来表达,而是动辄采取过激行为制造影响,给党和政府施压。有的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盲目心理,企图扩大事态,引起党政和社会的重视,并不达目的不止步。
(二)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滑坡。受地方投入财力少、法制宣传形式单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普法教育客观上缺少针对性、层次性、实效性,相当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导致他们一方面在出现问题特别是纠纷时,往往不知不觉也不愿意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稍不如意,便操戈动刀,大打出手,极易导致恶性案件发生;另一方面,在发现违法行为时不敢也不愿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只是待嫌疑人逃逸后,才报警,致使公安机关痛失战机。还有一些人法律观念淡薄,无所顾忌,为所欲为,在浑浑噩噩中不知自己犯了罪,犯了罪不知道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同时,由于受条件限制,我镇农村文化事业落后,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加之缺乏正确的引导,一些人辨别是非的能力弱,精神空虚,就很容易染上恶习,甚至走向犯罪。
(四)基层基础工作缺位。一是在农村虽设有治保会、调委会,主任由村干部兼任,但不少人将此当成了副业,再加之其缺乏法律知识,在工作上仅凭威望、凭经验、凭个人关系,很难谈上依法依规办事,其工作粗糙,方法简单,往往三言两语了事,有的干脆能推则推,能躲则躲,发挥不了多少作用。二是社会治安综治措施不能有效落实到位,综治工作乏力。由于综治工作注重检查验收、注重考核结果,因而一些地方和单位满足于不出问题,满足于检查过关。对于基础工作、日常工作常常是漠然置之,甚至有的党政领导对社会治安工作重视不够,认为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未能从“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也是政绩”的高度看待社会治安问题,对社会治安工作研究少、过问少、协调少,基层政权功能有明显的弱化趋势。三是群防群治有名无实。由于受经济条件和群众思想意识等方面的限制,农村技防措施推进滞后,加之无经费保障,每个村虽组建了专职巡防队,但真正组织巡逻的次数少之又少,导致盗窃等犯罪分子易于得逞。
正包村民警只有3名,导致一个民警有的包四个村、有的民警包三个村,再加之日趋频繁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真正供民警支配的时间少之又少,主动型警务无从谈起。二是有的民警不加强学习,导致办案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有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对一些影响群众安全感、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不及时予以查处,一味的只求调解,虽化解了矛盾,但是未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
四、切实解决本地社会治安问题的建议:针对当前本地治安状况,怎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确保农村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应采取怎样的对策呢?根据调查,结合实际,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外学内创,努力营造人人共创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完善和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更好地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行机制,既“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又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在有效打击重大刑事犯罪的同时,还要下大气力管控、防范,处置农村涉赌、涉毒问题,及早根除治安隐患。要加大对颍城综治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经费投入,使之事权相适宜,职责相统一。使颍城综治委能更加有效的开展工作,确保颍上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人民生产生活平稳、安全、有序。
(二)配齐配强治保组织。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仅靠下沉警力和增加警力只能是“杯水车薪”,难以在源头上解决问题,必须充分发挥好基层治保组织的作用,切实从制度上、组织上、人员上、特别是从待遇上入手来健全农村治保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公安机关联系群众和维护农村稳定的“前哨阵地”。农村治保会在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治保会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事态的扩大,真正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矛盾不上交,纠纷不过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xx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并于xx年6月1日正式施行。从我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可见一斑,为此,笔者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刑事案件。
我区未成年人案件主要为刑事案件。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保护为立足点,教育为着力点,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未成年人,均适用缓刑;
三是开庭审理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为其指定辩护人;
四是通知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五是一律不公开开庭审理;
六是对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被告人;
七是坚持当庭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
八是认真总结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共同做好工作。
(二)民事案件。
近年的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主要为婚姻家庭类案件、继承案件及侵权案件。离婚、监护等案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听取有表达意愿、表达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处理;继承案件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保障独立的财产权;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及时处理、及时结案,保障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侵权案件中,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在尽快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及时主持调解,督促责任人尽快赔偿被害人,让受害人能及时得到救助。
(三)行政案件。
主要是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如某网吧因为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而受到行政处罚,网吧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案件。
(四)执行案件。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执行案件,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执行兑现。对于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则依靠联动执行机制和执行救助机制,灵活解决当事人的困难,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法制宣传教育。
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六进”活动,深入学校举办法制宣传讲座,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促使新生少年健康回归社会。法院要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判后回访、模拟法庭、电视宣传、结对帮扶等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使未成年人处处感受到社会的阳光和温暖,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一)社会联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机制未建立完善。
工作中,未形成系统工程,仍然呈现“八仙过海”的局面,法院、公安、司法、群团组织、关工委大多时候仍是各自为战,协调配合不足,未形成合力。亟需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协调下的联动协作机制,将其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做好工作。
(二)法院少审机构不健全。
就全国法院系统情况看,除试点中院、
基层法院外,绝大部分基层法院还未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有的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内部附设了“少年审判庭”,机制、制度、保障不配套,不利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和综合管理。
(三)需强化家庭和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
一些负有社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机构、部门认识有待提高,工作中未严格依法办事,致使不时出现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一些家庭和家长不负责任,把家庭的未成年人当成“私有财产”,甚至放任自流,导致个别子女走上歧途。
(四)法制宣传教育仍需加强。
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不够有力,致使存在“误区”、“盲区”,不利于法律法规的执行。
(一)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按照“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少年法庭工作八方针,推动完善少年法庭审判管理工作。及时出台完善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统一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从组织机构上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情况、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处理。严格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三)加强对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力度。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案人员要专业化、实行强制辩护制度、实行社会调查制度、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和分案处理,确立了讯问和审判时的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设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些诉讼制度体现了对未成年当事人的特殊保护,使法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程序更有针对性,有利于通过诉讼活动为犯罪的未成年人创造改过自新和回归社会的条件。因此,法院对相关立法精神要深入进行解读,联系实际狠抓落实。
(四)建立回访制度。回访的对象不仅仅是未成年缓刑犯,还应包括其他判处监禁刑的罪犯,以及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了解法院的裁决对其生活的影响,鼓励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党委、政府青少年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法院、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文化、关工委等部门联动协作,采取举办法制讲座、文艺演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有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内容提要: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缩影,婚姻家庭案件的妥善处理有利于有利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社会的安定及伦理道德的维护。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使得婚姻家庭关系日益的复杂,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往往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本调研报告以宜都法院近三年的审判实际为落脚点,总结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和案件审理中面临的问题,分析相关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我院审理的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
(一)案件数量大。
表一**-**年各类婚姻家庭案件结案情况统计表。
略
婚姻家庭案件作为传统的民事案件,案件数量大,占我院民事案件的30%以上,向来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婚姻家庭类案件以离婚纠纷、抚养纠纷和赡养纠纷为主,特别是离婚案件,占到婚姻家庭案件的85%以上,案件数量居各类民事案件之首,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离婚率上升的原因,主要是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推动了婚姻道德观念的变化,离婚的社会认同度变高,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变小,一旦婚姻家庭生活中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离婚便成为很多人的必然的选择。赡养、抚养二类案件数量也有所上升,赡养案件由**年的8件,上升至**年的14件;抚养案件主要包括变更抚养关系和抚养费纠纷,由**年的10件上升到**年的18件。其他案件主要包括确认婚姻无效纠纷、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确认/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案件数量维持在1-5件。
表二**-**年婚姻家庭案件调解、撤诉情况统计表。
略
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特殊性,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有着亲缘或血缘关系,但双方间的矛盾却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因此,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更加注意运用调解的方法来解决此类纠纷,以求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婚姻家庭纠纷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调解工作也相对容易开展,特别是离婚案件中,随着当事人思想观念的开放,双方通常能够以正常的心态对待离婚,财产的处理和子女抚养争议不大的情况下,通常都能达成调解。
(三)案件起诉人多为女性。
略
近三年以来,我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女性提起诉讼的占60%以上,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一方面反映了女性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女性仍在婚姻家庭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四)离婚案件中判决离婚率抵,调解离婚率高。
表三**-**年离婚案件处理结果统计表。
略
从我院近三年的离婚案件统计数据来看,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数量相对较少,而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达到80%以上。为了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于初次起诉离婚,没有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且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维持婚姻关系,给双方当事人恢复感情的机会。但是,随着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观念的逐步开放,多数当事人面对离婚情绪相对平稳,容易接受调解并能够达成一致,和平分手。
二、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证据不易取得,事实难以查清。
由于婚姻家庭案件涉及男女间的婚姻及亲属间的血缘关系,矛盾常常积累在日常生活中,日常生活是一种持续的时间状态,双方当事人本是一家人,一家人在屋子里发生的事,不可能写什么字据,也不可能时时、事事让别人看到。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以外的人一般也不愿作证。当事人的家庭内部事务只有当事人本身最清楚,加上法律意识的欠缺,在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中当事人往往容易忽略证据的收集。如起诉离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绝大多数只有结婚证一份,双方感情破裂与否,全凭当事人的陈述。在诉讼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使得法官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难以把握。另外,对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过错行为,受害人取证也面临很多困难,许多当事人又不懂得如何收集证据、应该收集哪些证据,使得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支持。又如赡养纠纷案件中,被赡养人年龄普遍较高,文化水平低,作为弱势群体在举证能力受限的情况下,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仍然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使得赡养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其他相关的书证和证人证言较少。
(二)缺席审理案件较多,案件执行困难。
在我院**年判决结案的108件婚姻家庭案件中,缺席审理26件,缺席审判率为24.1%。的审判实践中,缺席审理主要有一下几种情况:一是由于一方长期在外打工,不与家人联系,处于下落不明状态,采取公告送达而缺席开庭审理;二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缺席审理过程中,仅有一方当事人到庭,法庭往往无法调查核实案件的真实情况。以离婚为例,仅凭原告的陈述和证据审理,难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子女等问题均难以查明,无法处理,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缺席审理的案件往往不能实际执行,特别缺席审理判决的赡养和抚养费纠纷,无法解决案件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三)连带问题多,情、理、法矛盾突出。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情即为感情,是基于人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抚养、赡养关系所产生的母子之情、夫妻之情、兄弟姐妹之情等这些人类特有的感情。自从有了婚姻家庭关系,情就一直在起着调整家庭成员间关系的作用。所谓理即依据民间的习惯和礼俗所认定的“是”与“非”,也就是伦理道德。法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实行的规定人们之间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正因为如此,婚姻家庭纠纷有别于其他民事纠纷,其中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复杂,不能简单地以权威性的裁判来分清是非,或者即便分清是非,纠纷也不一定得到合情合理的解决,甚至有时表面上的纠纷解决了,却带来更多更严重的问题。同时,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相对滞后,立法不完善,法律规定针对性较差,多是一些原则的规定,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考虑诸多的情理因素,以法律为依据,但从结果和过程两个方面来看注重合理性,要符合人情,加大了审判的难度。
(四)婚姻家庭案件中财产和债务处理困难。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财产呈现出内容新、数额大、资来源复杂的特点。因各种形式而产生的债务都可能在婚姻家庭案件中产生,共同债务的认定处理也成为复杂的问题。离婚纠纷、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中涉及财产债务处理的问题认定和处理通常比较困难。婚姻家庭案件中争议最多的财产是房屋,农村在老房宅基地基础上所建的房屋,一方父母或成年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离婚案件或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案外人中主张诉争房屋为家庭共同共有,要求参与不动产分割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次性分割,引发更深层次的矛盾。
离婚案件引起的债务纠纷中,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找亲戚朋友所举债务没有借据的情况难以认定、一方在离婚时伪造债务以减少另一方在共同财产分割中的份额难以查清等问题也很常见。亲朋间的债务一般考虑“面子”一般不出具借条,当债务人的婚姻出现问题,这些债务人只能是补打借条。这种白条从证据认定角度来讲,债务人配偶一般否认债务的真实性,法院也不易认定,解决此种纠纷也变得很复杂。
除此之外,婚姻家庭纠纷还常常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彩礼在我国大部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实务中因彩礼引起的纠纷也不在小数。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未对彩礼定性,理论上和实践中也存在争议。《婚姻法》相关解释中仅规定了返还条件。即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其次关于返还的主体,因彩礼或者收受彩礼的主体有时不是婚姻的男女双方,可能是双方父母、亲友或媒妁的行为,那么一旦发生纠纷,谁来返还?最后关于诉讼时效如何把握,有的男女双方结婚多年子女也已出生,法律也未明确婚后多年彩礼可以不返还,故一旦离婚也会有一方提出返还的问题,这时到底如何返还,返还多少,实践中如何处理各有不同。
三、婚姻家庭案件审判中问题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对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引导。
针对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诉讼能力差异大,社会影响大,收集证据困难的特殊性,在诉讼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十分必要。一方面,要强化庭前引导,做好释明工作,提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了解举证责任,知晓证据不足的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必要证据,经其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后,凡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另外,在庭审过程中,适当的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确保庭审的效果。
(二)进一步强化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工作。
调解重情感,判决重规则,鉴于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性、道德性、情理性强的特点,调解对于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更具有优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将婚姻家庭纠纷纳入调解前置程序的框架,也是基于对婚姻家庭案件该种特殊性的考虑。庭前调解便于法官及时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情况,诉讼原因,是否有调解的希望,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处理中,常常出现人情、道德与法律的交织,贯彻“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往往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多元化调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机制。
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性和社会性增加了这类案件的审理难度,同时也为这类纠纷的解决方式提供了广泛的可能性。在强化婚姻家庭案件诉讼调解的同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当事人和案件特点,广开调解渠道。如邀请当事人共同尊重、家庭成员中资历较深、威信较高的亲戚朋友参与调解;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妇联等基层组织、当事人所在乡镇社区办公人员或邻居协助调解;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基层组织、乡镇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正对婚姻家庭案件建立专门的共建联调机制,通过各方力量,从根本上解决婚姻家庭中的冲突和矛盾。
(四)重视巡回审判,扩大案件社会效果。
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涉及社会稳定和家庭伦理,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适宜公开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开展巡回审判,除了能够方便群众,更能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扩大社会影响,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引导群众自觉履行义务,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矛盾化解是中央政法委x年部署的工作之一,是对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料因素增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法院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终极机关”,该如何立足本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值得我们深思。近期,榆次区法院围绕“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执行积案的成因和对策:
一、执行积案的现状。
(1)从立案时间看。时间在x年xx月前的案件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立案时间从x年xx月起至x年xx月止的案件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立案时间从x年xx月起至x年xx月止的案件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
(2)从案件类型分析看。合同案件居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件,占积案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件,占积案的x%,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件,占积案的x%,在未结执行积案中,被执行人为政府及所属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案件件,占未结积案的%。
二、造成执行积案的原因。
(1)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合同行为也在不断增加,而相对于婚姻家庭案件以及其他较为简单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的经济性更为突出,相对于其他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可能性更小,执行过程中的困难更大一些,因而造成案由为合同纠纷的积案比例较高。
(2)经济条件的制约。由于榆次区人口以农民居多,多为民间借款合同纠纷。虽然执行标的额较小,被执行人大多数生活困难,履行起来困难一些。被执行人居住松散,通知、寻找困难,许多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就举家外出打工,临走前将财产藏匿、转移、变卖,使法院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被执行人收入不固定,财产状况难以掌握,可供执行的财产少,由于农村经济落后,许多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农村房屋执行价值不大,即使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变现,也几乎无人竞买。
(3)社会观念的影响。一些村委会负责人认为,欠债是普遍现象。因此遇到这些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时,即使村委会有履行能力,他们也不愿自觉履行。还有一些村委会“班子”不稳定,负责人会以“不是本届班子的债务本届不应该偿还”的荒唐论调搪塞,甚至胡搅蛮缠,阻挠、妨碍人民法院的执行。
(4)执行不能的影响。宽泛的说,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在积案中,仅件有财产案件,占积案总数的x%,其他均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常常是早出晚归,被执行人也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但却因为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无法执行;还有些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大多数是已成年但未成家)被判刑,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有些交通肇事案件,被执行人贷款借款买车,以但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车毁人亡,家里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等。这些都造成了执行不能,执行不能产生的积案在短时期内是很难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的,这实际上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社会问题。
三、解决执行积案的对策。
(1)进一步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做好执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民事执行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行好职能。切实关注涉企执行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拍卖等强制措施,灵活运用分期履行、债转股、资产强制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持企业“造血”功能,帮助度过难关。注重对涉案民生的司法保护,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实施司法救助、协调部门解决等方式,强化对特困群体的权益维护。对群体性、矛盾易激化案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讲求方法,注重实效,防止因执行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着力解决执行不力不公问题。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健全执行局内设机构,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工作体制。对跨地区、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难以执行的案件,要加大督促力度,灵活采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予以执结。认真落实悬赏执行、执行和解、穷尽措施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对疑难案件采取易人执行、集体“会诊”等方式予以突破。充分依托质效评估体系和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执行权的内部监管制约,防止滥用执行权或怠于执行现象发生。同时,增强执行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异议、复议等救济权利,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3)进一步健全执行威慑联动机制,赢取全社会合力破解“执行难”的工作局面。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重大行动和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逐步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对被执行人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公务员等身份的,及时向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等部门通报,争取支持。党委、人大在干部任用时,能否将本人及单位有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作为硬性的条件一票否决,形成一种制度,严格落实,促使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加强与土管、建设、公安、金融等部门协调,就规范和协助执行以及信息共享互通等问题进一步抓好落实。加强执行宣传工作,提高公民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当事人自觉履行实效裁判的法治观念。
(4)进一步加强执行能力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水平。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破解执行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执行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注重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从严管好队伍。加强执行业务培训,增强干警依法执行、化解矛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配足配强执行力量,加大执行装备投入,进一步关心干警身心健康。
信访案件的成因和对策:
为了更好地推动司法和谐,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区法院对信访案件的成因和对策进行调研分析,以提升处理信访案件的能力,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信访案件的现状。
从信访案件方面看。x年xx月前的所有积案中,信访案件件,占%。重复信访案件件。
二、造成信访案件的原因:
(1)在立案环节对诉讼、执行风险不作释明。诉讼是有风险的,实践中,立案法官很容易忽视这一细节。如果立案法官在案件受理时,没有明确告知当事人在诉讼及执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风险,就容易给当事人造成错觉,使其产生不恰当、甚至不合法的利益期待。在案件审结、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未能得到满足时,就很容易衍生为信访案件。
(2)法院工作上存在瑕疵。这是引发信访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审判工作上的瑕疵主要体现在:个别案件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过于使用法言法语,难以取得当事人的理解;或者虽裁判正确,但程序疏漏或判决言辞不妥,造成当事人为讨公平找法院、找领导,因案件未能复查或未能依法予以纠正,转化为长期申诉上访案件;执行工作上的瑕疵主要体现在:一是执行机制存在瑕疵,案件往往集中在一名承办法官手中,透明度不高,致使有些当事人误以为法院偏袒对方,产生抵触情绪。二是执行公开存在瑕疵,有些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导致执行不能,承办人没有及时将法院进行的查询工作告知申请人,导致申请人将应自己承担的风险责任归责于法院,以法院执行不力为由上访,要求法院解决。
(3)当事人个人法律素质不高,对裁判文书的理解存在偏差。受法律水平所限,有的上访当事人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又不接受接待人员的答复和解释,官司败诉后不能正确对待,坚持认为法官没有按照其所理解的法律“依法”判案,法官是在用权谋私、胡乱判案,便开始上访。
(4)信访人试图通过上访解决自己的实际生活困难的错误心态。有的上访人明知政法部门的处理没有问题,但因上访无需付出成本,在利已思想或投机心理的驱使下,无理由地一味主张鉴定错误、审判错误,夸大损害后果,进而向对方当事人或法院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更有甚者将赔付的希望寄托在国家和政府身上,认为只要不停上访,国家和政府就会给想办法解决,他们把上访作为改善生活条件的手段,在得不到满足后便走上缠诉之路。
三、解决信访案件的对策。
(1)要重视信访工作的超前预防。在立案时,落实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执行申请可能遭遇的风险予以明确告知,使当事人对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有充分了解,从而减小其裁判做出后、执行完成后的心理落差,进而减少由此产生的信访案件。在案件审理或执行过程中,要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对于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新型案件,要多做工作,提高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法院办案的认同感;对于普通类型的案件,要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采取建立目录、制定预案、落实责任等措施,特别是针对部分“老、难、缠”信访户,要主动上门沟通,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其对裁判或执行的不满转化为信访案件。
(2)要重视初访的接待。对因法律素质低,不能正确理解裁判结果而产生的信访案件,接待人员要重视与信访人的初次沟通,要有耐心,多倾听其陈述,认真细致作法律宣讲,拉近与信访人的感情,增强其对法官的信任感,争取能劝其息诉罢访。同时,对案件进行复查,确保复查报告有理有据,依法、以理服人;对为获取不当利益,无理取闹的上访者,接待人员要讲明法律规定,打消其企图通过信访要挟政府、给法院“施压”的违法念头,同时对其进行劝解。对拒不听从的上访者,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在党委领导下依法采取法律措施严肃处理。
(3)要重视来访问题的回复和解决。对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不论有理、无理,都应当及时予以回复。能当场答复的,尽量当场答复有关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场答复,应尽快与区委、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方案,寻求解决办法,在尽量短的时间内,通过电话、书信等口头、书面方式将研究出的方案、方法及时的告知信访人。
(4)要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力争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在审判阶段,尝试建立案件审理质量保障机制,把审判人员办理案件的数量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结合起来,纳入审判人员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从而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向当事人解释、说明法律的有关规定,并通过法官后语、裁判文书附相关法律条文、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等方法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其辨法析理。在执行阶段,加快执行信息网络化进程,保证采取的执行措施、执行效果等能够及时告知当事人,满足其知情权。同时,尝试建立执行案件流程与分类管理机制,将案件从自始至终由一名法官承办的传统模式转变为由不同执行小组顺次承办和集团、类别型案件专人承办的双轨模式,确保执行阶段各个环节更加透明、公开,增加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信任度。
(5)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诉求、解决困难,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第一现场。
xx市xx区法院执行局。
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治安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专题调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走访了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深入海门、白云、葭沚、章安等街道听取了社会治安工作汇报,分别组织召开了由街道人大工委、派出所、司法所、政法办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工作取得的成效。
20xx年,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工作,先后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首季攻势”、“四整治一攻坚”等一系列行动,实现了连续第三年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刑事发案“三个零增长”目标。区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开发区公安分局也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我们认为,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了社会面的管理控制。围绕全国“2会”、北京奥运会和村级换届选举等重点事件和敏感时期,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的排查和控制,认真做好风险评估、预案演练等相关工作,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建立重大群xx事件隐患专案经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预防和处置重大群xx事件,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加大了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严打”高压态势。区公安分局破获刑事案件2898件,同比上升4.55%,其中破获有毒物品犯罪案件165件,同比上升13.79%;查处治安案件5159件6028人次。开发区公安分局破获刑事案件928件,同比上升4.04%;查处治安案件2590件,同比上升58.4%。两个公安分局共破获命案7起,破案率达100%。
(三)夯实了治安防范的基础工作。深入实施“实效大防范”工程,扎实开展“平安大行动”,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巡防机制,不断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全区外来人口登记率达93%以上。继续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大力实施社会科技防范“天网”工程,实行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四)强化了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从优待警、从严治警措施,严格按照队伍正规化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等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素质,确保了队伍的清正廉洁。全年没有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
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面临的困难不少,总体形势仍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治安案件仍在高位运行。虽然通过公安机关开展“首季攻坚”、“四整治一攻坚”等专项行动,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苗头有所遏制,发案总量有所下降,但总的来说,刑事治安案件依然偏高。20xx年,全区(包括开发区)共立刑事案件7669件,受理治安案件14863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呈上升趋势,仅20xx年11月区公安分局所立的618件刑事案件中,“两抢”案件有35件,同比上升45%;入室盗窃案件有276件,同比上升20.6%。同时,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增无减,黄、赌、毒等案件明显反弹,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诈骗愈演愈烈。
(二)不稳定因素依然大量存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凸现,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其中,因征地拆迁、邻里纠纷、复退军人待遇、非正常死亡、劳资纠纷等矛盾和问题引发的群xx事件尤为突出。据调查,20xx年1-11月,全区共发生5人以上集体上访事件达141批次,涉及人员达1655人次,同比分别增长74%和49%。
(三)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登记上,在动态管理上没有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出租房屋管理还不够到位,公共场所管理较为薄弱,特别是对网吧、酒吧、发廊等娱乐场所的管理,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尚未形成合力。群众工作基础薄弱,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由于个别部门和单位领导认识不够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监控设施覆盖面不广,也削弱了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四)少数公安干警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执法为民观念还不够强,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办理。少数干警在办案时重实体、轻程序,影响了案件质量。刑事破案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xx年全区破案绝对数3826件,破案率仅为50%,这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不够,如对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小偷经查证据不足予以释放后,没有及时向群众说明原因,群众对此很不理解。少数协助的警察的素质还不够高,办事不公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公安队伍形象。
社会治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实抓好。根据我区社会治安现状,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以“五五”普法为契机,采取电视、网络、板报、标语等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防范意识。经常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学生、居民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尤其要针对当前中学生刑事犯罪日益增多的现状,开展法律教育和心理辅导,扶正少数青少年学生扭曲的心灵。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等典型事例,弘扬社会正气,建立和健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不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暴力恶性等重特大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地霸、聚众赌博等犯罪,做到除恶务尽,不留后患。进一步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提高侦破多发性案件的能力,力争在短期内破获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的系列性案件,形成“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露头就打,决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充分估计日趋复杂的矛盾纠纷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巨大影响,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转化成恶性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密切掌握社会动向,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及时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引发的群xx事件。坚持快速反应,冷静处置,认真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的成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依法予以调处和疏导,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人员的利益。
(四)进一步夯实治安防范基础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实效大防范”工作要求,加强对出租私房、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外来人口聚集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地段的检查巡查。进一步深化重大群体性隐患专案经营机制。区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研究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以及“天网”工程建设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范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保安、治保调解等基层综治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强化对护村队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检查,充分发动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群防群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切实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执法人员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中的违法违纪现象。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公安干警树立良好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查办案件工作,严肃查办了一批重大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据统计,1月—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2件,其中科级干部10人,万元以上经济案件20件。结案85件,处分党员、干部82人,给予党纪处分7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60多万元。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突出主业,坚持党委对办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地为县纪委查办案件提供坚强后盾,坚持将办案工作置于县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县委常委会能应县纪委的提请及时召开会议,听取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汇报。县纪委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摆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主业位置。委局班子主要精力用于抓办案,两名老资格常委专抓案件检查、信访工作,重大案件班子成员挂帅。委局机关70%的力量向案件检查、信访、综合、执法等办案室倾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领域。一是严查违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中心任务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8件,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政令畅通。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查处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违纪案件10件,保证了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二是严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突出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违纪违法案件。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县委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只要违纪,就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如严肃查处了洋青镇原党委委员招xx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遂溪一中校长李xx、副校长万x在普通高考中失职案等。三是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及农村集体资财管理、强农惠农资金拨付、集体经济承包经营中违纪违法案件。如部分三等伤残军人以旧伤复发为名在遂城医院住院治疗,骗取医疗保险费82.68万元案;城月镇迈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xx截留县移民办逐年拨给村委会的粮差补助款21.07万元供村委会使用,并违规收取运蔗车辆管理费2.54万元作账外集体私分案;乐民镇余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余x弄虚作假,致使没有进行危房改建户骗取农村安居工程专项资金0.8万元案等。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促进依纪依法办案。一是健全了办案工作制度。制定“三统一”办信、案件检查“五联办”、案件统审、案件管理等文件,完善了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各项制度,提高了办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保障了被调查处理人合法权利。注意维护被调查处理人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和财产权,尊重他们的人格,做到文明办案。办理申诉案件4件,全部维持原处分决定。认真履行保护职能,为160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三是加强了案件审理工作。实行“镇案县审”做法,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客观公正、宽严相济处理案件,提高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如在审理城月镇家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xx案时,召开有城月镇委镇政府、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案件处理协调会,征求他们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使该案的处理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四是强化了对办案工作监督检查。健全案管机构,充实案管力量,发挥案管部门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办案全过程和暂扣款物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对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
(四)认真整改,着力治本,助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以办案开展警示教育。选取一些典型的大案要案,深刻剖析分子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原因,让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有的还制作警示教育片,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如查处遂城中学、杨柑二中和北坡兴文中学违规收费案时,发现我县部分中小学校存在不按“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问题,向县教育局发出《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问题的建议》。县教育局以这些案件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刹住了违规收费歪风。二是以办案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发案原因、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的建议,促其整改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如查处县经贸局生猪管理费专项资金管理、监督、使用混乱案后,向该局提出加强生猪管理费专项资金管理的三点建议,促使该单位财经制度的完善,有效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以办案强化监督管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管理和监督机制。如查处我县部分伤残军人以旧伤复发在遂城医院住院治疗为名,骗取社保资金案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强化对社保资金监管的建议。县政府研究制定相应的社保资金监管方面的制度,强化了监管,堵塞了漏洞,使县社保资金开支大幅下降。
(五)支持基层,强化督导,推动查办案件工作平衡开展。对基层纪委发现的重要违纪线索,及时派员协助调查;基层纪委办案遇到困难阻力时,县纪委领导亲自出面协调,为其排忧解难;对重大复杂案件,采取县镇纪委联合办案,合力攻坚。如指导黄略镇纪委查处礼部村党支部书记谢xx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0.8万元、办证费0.12万元和非法占有他人承包金0.8万元案;督促和协助草潭镇纪委查处该镇石杨小学校长李x挪用特困学生生活补助1.2万元归学校使用案;指导县交通局查处遂城交管站陈xx通过社会人员私刻单位年审公章非法为业主年审,骗取会员费0.49万元,以及拖欠公款1.01万元案。由于督导有力,20、20实现乡镇办案率100%。
(六)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办案干部队伍。一是注重理论学习。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深化了对“四个对”要求的认识,坚定了理想信念,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二是强化学习培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对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及驻遂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委局机关干部进行培训;选派28名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办案业务培训班,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充实办案力量。增加一名检查二室副主任,充实案件检查、执法、效能等室的办案力量,增强案件检查队伍战斗力。
二、当前办案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思想统一难。一些单位和部门对查办案件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担心办案影响经济发展,在办案中瞻前顾后,不敢大胆办案;有的怕办案得罪人,存在畏难情绪,对案件尽量少办或不办;有的片面理解治标与治本的关系,认为强调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就不必加大惩处力度,因此放松了查办案件工作。
×年,在×银监分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行紧紧围绕省局和×分局案防安保工作总体思路,狠抓制度落实、力促问题整改,着力加强案件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始终坚持把案件防控工作放在首位,案防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实现“零案件”案防目标,各项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下面,将×行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抓好案件防控工作
×年初,×行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及人员专题研究安全运营和案件防控工作,并通过召开全行案防工作大会的形式,安排部署全年案防工作,提出抓好“四个落实”的案防工作要求:一是按照监管部门案防工作要求,确定案防工作的年度目标,做到目标落实。二是制定全年案防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计划落实。三是深刻领会×银监局和×分局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认识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围绕案防十项重点工作,稳步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重点工作落实”。四是×行案防工作实行各层级一把手负总责制,并在不同层级设立专兼职案防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案件防控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做到责任落实。目前,×行上下更加重视案防工作,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提高,确保了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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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教育工作常常说起来重要,但实际上却最容易被忽视,在基层则更显薄弱。思想教育工作的缺失,也是引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制度培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行以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了各个条线规章制度的培训活动。截至×月底,全行已有×余人、参加了集中培训,使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员工防范意识。×行注重将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有机结合,抓教育、抓引导,抓防范。今年以来,×行开展各种警示教育×场次,组织全行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短片,并要求员工撰写心得体会,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通过大量的刑事犯罪案例,用鲜活的人和事以法说教、以案说教,使警示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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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设立学习交流专栏,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思想认识交流,达到了总结提高的目的,保证了案防工作的整体效果。
(四)积极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在全行范围内开展 “×”主题读书活动。通过全员学习、开心得交流会等形式进行,进一步转变了员工的思维,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内控执行力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是案件防控的关键。今年以来,×行以强化规章制度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机融合为突破口,抓好健全制度和强化执行两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性,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经营合规化、工作标准化。
(一)完善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今年以来,×行以内控管理中案防要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工作,在业务流程管理和控制环节提出防范案件风险的要求,通过对案件防控工作的考核,努力实现违规违纪风险的提前消除,将案防要求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制度建设和执行的“两张皮”问题。坚持每月自查,监事会每季度抽查,半年总行考核通报,切实督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重点管理岗位人员认真履行案防工作职责,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二)强化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在对基层机构负责人
和各部门案防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实施对员工进行违规行为积分,强化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并制定出《员工违规行为积分实施细则》。引导和督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细则的实施,使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收到良好效果。
四、强化内控管理,把内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行提出“×”的工作思路,着重解决基础管理薄弱问题,努力构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为此,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轮岗、休假管理。在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方面,×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三个百分百”要求,修订完善了《岗位轮换、交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轮换、交流范围、方式、条件及期限;完善了岗位轮换交流流程,从而为岗位轮换、交流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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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建设“平安博山”的重要手段和具体内容,在维护治安秩序、保障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我们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于4月15日至30日,深入基层派出所、警务室、重点路口、城市居民小区,通过实地察看、听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就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平安博山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政策上大力支持,今年又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列为为群众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区公安分局做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保稳定促和谐,大力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和治安安民工程,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总抓手,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整体推进,广大公安干警工作中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务实创新,勇于开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基层政权建设得到保障和加强,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办公条件的改善,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公安的良好形象,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表扬,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一村一警”工作模式,夯实了农村社区和谐稳定的根基。
1、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集中整治。公安分局把每年的3、4月份做为社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月,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台阶。今年确定了信息采集录入会战、人户分离集中整治等8项重点工作,推进了“一村一警”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规范驻村(社区)民警工作日志等6大类35种台账,实现了“一村一警”警务模式的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不懈抓好驻村民警分管村级维稳工作。去年以来,驻村民警直接分管村级维稳工作,村治保主任、调解员、基层联络员归驻村民警直接领导,派出所每月召开基层联络员例会,有效地整合了基层维稳力量。
3、坚持不懈抓好警务信息共享。自主研发了“一村一警”警务信息平台,已录入各类基础信息31360条、导入人口数据46万余条,照片及地理信息37万余条。对获取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向区有关部门通报,实现了全区维稳情报信息的共享和联动应用。
4、坚持不懈抓好“两口一屋”管理。积极落实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的社会化管理,对重点人口,逐人落实帮教控制措施。
(二)打防并举,保持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1、开展“打霸治痞”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各类涉恶违法犯罪苗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沾边就打的方针,对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予以严厉打击。4年多来,“打霸治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推行“三员一警”同步机制,严厉打击现行犯罪。xx年全区共破获各类现案1033起,破现案率为39.29%。今年1-4月份,全区破获本地现案194起,破现案率为38.6%,居全市第一。
3、推行多警种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去年以来,共打掉29个侵财犯罪团伙,侦破“两抢一盗”等系列侵财案件1467起。xx年7月份,公安分局在全市打击侵财型犯罪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其经验在全市推广。
4、实行联合查处伤害案件机制。有效地避免了因案件查处不及时引发的涉法上访案件。4年多来,未发生一起新的涉法上访案件。
(三)巡守防控结合,提高了社会面动态控制的能力。
1、健全街面治安巡控网。在城区及近郊28辆警车上安装了车载台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实行动态巡逻接处警;自xx年底开展治安巡逻以来,广大公安干警克服人员少的不利因素,超负荷工作,除正常值班外,人均年加班600余小时;提高了街面犯罪的控制率、现场抓获率和群众见警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2、巩固单位内部防控网。按照“四配备、五统一、六规范”的标准,全区4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健全了组织机构,配备了保卫人员,落实了防范措施。提高了单位内部的防控能力。
3、延伸农村社区防控网。按照不少于10人的标准,先后由夏家庄镇、山头镇、八陡镇、白塔镇、开发区等单位,出资50余万元,新建专职巡逻队11支,义务巡逻队202支,负责本辖区的巡逻和治安工作。
4、发展视频监控防控网。目前,已建成监控系统452套,监控室86个,探头3005个,与公安机关联网探头达到319个。电子联网报警已达825户,提高了重点要害部位、沿街商业门头的技防能力。
5、优化社会管理防控网。在全区114家旅馆全部安装与公安局联网的信息系统,严格实名、实时登记、上传制度。xx年以来,利用该系统抓获了14名公安部网上逃犯。自主研发了《车辆信息管理系统》,已采集数据1万余条,通过系统查询比对及时退还赃车37辆。建立互联网巡查和监控工作机制,共查处违规经营网吧12家次,上报本地有害、敏感信息130余条,破获涉网案件2起。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发现整改隐患141处,收缴各类枪65支、子弹1346发、管制刀具264把。
6、推进封边堵门防控网建设。一期工程将在进出博山的国道、省道、各主要干道路口建立19个治安检查站(点),建设基础设施,逐步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采取多警种联合执勤,形成对各种违法犯罪的全方位打击、防控网络。
一是警力不足。目前,区公安分局实有民警365名,占全区总人口比例为万分之七点八,按全市人口万分之十二的比例配备要求,我区民警数量明显不足。近几年虽有增长,但与繁重的公安任务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部门对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公安部门的事,对相关工作配合协调不够,齐抓共管的合力不强。
三是“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投入不足。博山是老工业区,大多系散居式、开放式和半封闭式小区,管理防控难度大。监控探头、电子联网报警等技防设施建设与其他区县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随着全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推进,经费缺口大的问题将更加突出。
三、加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抓好治安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建立和完善综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关注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也是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综治、维稳的积极性,发挥部门和单位优势,做到齐抓共管,构建“大维稳、大综治”格局,努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力求防控专门力量效能发挥的最大化。公安民警和社区保安是社会治安防控的主要和专门力量,其作用发挥的大小直接影响着社会治安的好坏。因此,要在巩固上述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其作用。一是要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区民警的治安防范责任。重点是转变勤务制度,把责任区民警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治安管理和防范上来;二是要完善体制,充分发挥社区保安队伍作用。要通过完善考核体制来提升管理效能,要通过优化组合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战斗力,要加强教育培训演练,使社区保安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值得信赖技术过硬的一支专职治安防范力量。
(三)挖掘民力,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的基本格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仅仅依靠公安民警、社区保安的专门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一是强化“三个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的良好氛围。强化政府部门的管理责任意识,加强人财物保障;强化群众的自防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治安防范的自觉性;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在治安防范中积极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开发区及社区(村)两级综治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三是要加强群防群治网络体系建设,发挥其特殊的防范作用,切实提高群防群治力量在治安防范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加强居民住宅小区保安队伍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保安队伍的选拔、培训、指导和管理工作,让保安持证上岗,依责履职,尽职尽责,安保到位,真正发挥保一方安定的作用。五是充分发挥驻村民警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四)积极探索,强化重点人口管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重点人口管理是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重点,在积极探索先进管理办法的同时,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对暂住人口的重点管理,进一步强化对高危人群的重点管控。严格执行对责任区民警、社区保安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五)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进一步提高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强化学校及周边的值班和巡逻守护,完善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警校配合,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改,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做好校园内外治安环境的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六)加强队伍建设,增加经费投入,拓展技防物防新领域,为防控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根据全市民警配备比例要求,严格程序和标准,逐步配强干警队伍,以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要求。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地发展,逐步加大对社会治安防控建设的投入,拓展投资渠道和方式,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不断拓展技防物防新领域,落实科技防范措施,加快全区技防网络建设,扩大技防覆盖率,努力实现城区与各镇、村技防网络的衔接,形成有机整体。要做好新建住宅小区、主要道路技防设施的安装以及与国道、省道等主干线的电子警察和监控探头的并轨工作,整合资源,发挥整体效能。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实现城区、近郊24小时动态巡逻接处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为加快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和谐、平安”博山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各位领、导政协委员:
抓好稳定工作,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才能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基于上述认识,我县把维护稳定作为县委、县政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新时期稳定工作既要有效解决群众的现实困难,又要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要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实际,针对过去稳定工作条块分割、各自为战、成效不明显的弊端,我们坚持用改革的思路、系统的办法,全面推进稳定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我们也发现,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二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法和行政执法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为民的意识、方法、手段有待进一步强化。
几点做法及建议:
今后,我们应本着“服务居民、凝聚人心、强基固本、加快发展”的宗旨,按照“休闲有去处、活动有场所、愁事能解、难事能帮”的原则,以便民、为民、富民、安民为目标,大胆改革城镇管理体制,配齐配强居(村)民委员会,并广辟筹资渠道,建立健全功能齐全的标准化社区(村街)活动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使社区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新型社区。在政府职能向社区延伸上,本着“小社区,大服务”的思路,组织民政、劳动、公安、计生等职能部门进驻社区,开展扶贫济困、就业安置、民事调解、医疗保健、政策咨询等便民利民活动,使部门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党组织覆盖社区,政府职能延伸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体系配套社区,使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拉近了,群众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解决的速度快了,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不进大院进小院,不找政府找社区”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逐步使社区成为教育群众的前沿阵地。一方面,依托中小学校的场地和人员优势,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教育居民、服务居民,提高了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另一方面,发挥社区文化阵地作用,组建晨练队、秧歌队、合唱队、诗歌协会、书画协会等文体团体,这样既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又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成立扶危济困的基础平台。在完善社区文教、便民、治安、救助、就业、卫生、环境、法律八大服务体系基础上,广辟门路开展了以党员干部就业指导“一助一”、在职党员扶贫解困“一帮一”、先进分子志愿助残“一联一”、居民百姓善待老人“一赠一”、单位便民利民“一对一”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使群众在生活中感受党的温暖和关怀。
我们应积极改革信访工作体制,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努力构筑信访工作大格局。
一是组建群众问题调处服务中心,建强信访工作机构。过去信访部门编制不够、经费不足、地位不高、待遇偏低,不仅无法应对日益严峻的信访形势,而且很难协调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导致信访工作陷入被动。针对这一状况,我们应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信访力量,成立大信访办,集中解决信访问题,迅速遏制了信访高发势头。
二是实施“六联责任单”,强化责任落实。
责任不落实、落不实,是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小事拖大的主要症结所在。我们今后是否能够实行信访“六联责任单”,对一些重大信访问题和复杂疑难问题,由县信访办代县信访领导小组下达一式份的群众信访问题处理通知单,分送发案部门主管县领导份,信访人份,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各份,信访办备存份,县领导通知单附信访人反映问题原件,信访人通知单附主管县领导、发案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以此来推动信访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我们应把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稳定工作的重点之一,坚持以“平安创建”为统领,狠抓了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以社区为基础,完善城镇治安防控网络。按照干部出机关、警务进社区、巡防上街面、联防成网络的思路,全力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构建社区警务体系;按照专群结合、群众为主的要求,在社区建立了专职治安员为主体的群防群治体系;按照抓薄弱、抓盲区的要求,在县城出城口建立功能完备的警务工作站治安卡点,构建了城乡共防体系。从而形成了广覆盖、全天候、立体化的防控格局。二是以平安建设为龙头,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防范。针对农村治安防范面大、警力不足的实际,强化平安机构建设,打造农村治安防范网。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将乡镇综治办人员单列出来,解决过去乡镇没有专门机构抓平安稳定工作的问题。同时,每——个村设立一个警务区,村村建警务室,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治安防范格局。即:民警、专职治安员、义务联防员三级互动梯队;物防、技防、卡点、警务工作站四个互动平台;自防、协防、纵向、横向四层联动网络;组织、经费和制度三项保障。三是以强化打击力量为重点,加强公安基础工作。选派优秀干警到乡镇派出所任职。
我们应把转变干部作风,帮民致富,为民排忧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县干部统一行动,集中开展了“走千家万户,解百姓难题”活动,并作为长期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一是进行拉网式真查实访。乡镇负责所辖村、户走访;县直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负责城内社区居民户走访。做到不漏访一户,不漏记一个问题。二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走千家万户”是形式、手段,“解百姓难题”是目的、根本。走访主体与被访对象结成帮扶对子,能帮助解决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三是随时接受和办理群众意见与建议。在“走千家万户、解百姓难题”基础上,我们还应广辟联系群众渠道,随时解决实际问题。如设立党委书记信箱,每两天查收一次信件,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开展“走千家万户,解百姓难题”活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干部对百姓生活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使其心灵受到震憾,思想受到教育,使广大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理顺了情绪,进而维护和保持了全县安定团结的好局面。
形成维护稳定工作体系和长效运转机制,加强基础建设至关重要。一是强化物质保障。社区综治建设可采取企业捐一点、单位集一点、政策倾斜一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设省一点、有关部门赞助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二是强化队伍保障。为了便于工作,我们在不增加总编制,不突破干部配备级别职数基础上,相应提高稳定工作机构规格。三是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为调动各级干部抓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应在选人用人导向上进行了调整,明确有信访工作经历的干部可优先推荐为后备干部,有信访工作经历或从事信访工作半年以上的干部,在提拔中给予优先考虑。落实维护稳定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建立约束制度:考核制,将稳定工作目标分解到系统、乡镇、政法部门和社区,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并作为相关部门和乡镇一把手述职的重要内容;风险抵押金制,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按相应标准交纳稳定工作风险抵押金,年终考核,兑现奖惩;“一票否决”制,对抓稳定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实行“黄牌警告”,对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任追究制,对出现重大问题和责任事故的部门和单位领导追究责任,给予免职、降职或撤职处分。
以上是我在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永清方面一些有待成熟和完善的想法,不足、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多加批评指正。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最高法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对典型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专项调研的报告,校园暴力犯罪到底呈现出哪些特点?记者今天专访课题组成员冉容审判长。
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抽查样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占35%;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占65%。
冉容介绍,虽然我国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所以相对来看,这一百多件案件中,处罚的高中生及职业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
抽取的案件样本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
冉容总结,“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我们当时看了一下,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但是比例是非常高了。”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分别占49%、54%。
冉容介绍,通常是构成犯罪以后,公安机关将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长,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判刑情况统计显示,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22件,占68.75%;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12.5%;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22.86%;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11.4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34.29%;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28.57%。
报告认为,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没有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在冉容看来,应该正确的认识到,对于被告人,实施欺凌的被告人,我们要挽救、教育,但是对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更应该得到法律和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因为他们,一是守法者,二,他们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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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建设“平安博山”的重要手段和具体内容,在维护治安秩序、保障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我们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于4月15日至30日,深入基层派出所、警务室、重点路口、城市居民小区,通过实地察看、听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就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平安博山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政策上大力支持,今年又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列为为群众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区公安分局做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保稳定促和谐,大力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和治安安民工程,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总抓手,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整体推进,广大公安干警工作中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务实创新,勇于开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基层政权建设得到保障和加强,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办公条件的改善,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公安的良好形象,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表扬,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集中整治。公安分局把每年的3、4月份做为社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月,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台阶。今年确定了信息采集录入会战、人户分离集中整治等8项重点工作,推进了“一村一警”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规范驻村(社区)民警工作日志等6大类35种台账,实现了“一村一警”警务模式的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不懈抓好驻村民警分管村级维稳工作。去年以来,驻村民警直接分管村级维稳工作,村治保主任、调解员、基层联络员归驻村民警直接领导,派出所每月召开基层联络员例会,有效地整合了基层维稳力量。
3、坚持不懈抓好警务信息共享。自主研发了“一村一警”警务信息平台,已录入各类基础信息31360条、导入人口数据46万余条,照片及地理信息37万余条。对获取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向区有关部门通报,实现了全区维稳情报信息的共享和联动应用。
4、坚持不懈抓好“两口一屋”管理。积极落实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的社会化管理,对重点人口,逐人落实帮教控制措施。
1、开展“打霸治痞”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苗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沾边就打的方针,对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予以严厉打击。4年多来,“打霸治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推行“三员一警”同步机制,严厉打击现行犯罪。xx年全区共破获各类现案1033起,破现案率为39.29%。今年1-4月份,全区破获本地现案194起,破现案率为38.6%,居全市第一。
3、推行多警种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去年以来,共打掉29个侵财犯罪团伙,侦破“两抢一盗”等系列侵财案件1467起。xx年7月份,公安分局在全市打击侵财型犯罪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其经验在全市推广。
4、实行联合查处伤害案件机制。有效地避免了因案件查处不及时引发的涉法上访案件。4年多来,未发生一起新的涉法上访案件。
1、健全街面治安巡控网。在城区及近郊28辆警车上安装了车载台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实行动态巡逻接处警;自xx年底开展治安巡逻以来,广大公安干警克服人员少的不利因素,超负荷工作,除正常值班外,人均年加班600余小时;提高了街面犯罪的控制率、现场抓获率和群众见警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2、巩固单位内部防控网。按照“四配备、五统一、六规范”的标准,全区4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健全了组织机构,配备了保卫人员,落实了防范措施。提高了单位内部的防控能力。
3、延伸农村社区防控网。按照不少于10人的标准,先后由夏家庄镇、山头镇、八陡镇、白塔镇、开发区等单位,出资50余万元,新建专职巡逻队11支,义务巡逻队202支,负责本辖区的巡逻和治安工作。
4、发展视频监控防控网。目前,已建成监控系统452套,监控室86个,探头3005个,与公安机关联网探头达到319个。电子联网报警已达825户,提高了重点要害部位、沿街商业门头的技防能力。
5、优化社会管理防控网。在全区114家旅馆全部安装与公安局联网的信息系统,严格实名、实时登记、上传制度。xx年以来,利用该系统抓获了14名公安部网上逃犯。自主研发了《车辆信息管理系统》,已采集数据1万余条,通过系统查询比对及时退还赃车37辆。建立互联网巡查和监控工作机制,共查处违规经营网吧12家次,上报本地有害、敏感信息130余条,破获涉网案件2起。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发现整改隐患141处,收缴各类枪支65支、子弹1346发、管制刀具264把。
6、推进封边堵门防控网建设。一期工程将在进出博山的国道、省道、各主要干道路口建立19个治安检查站(点),建设基础设施,逐步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采取多警种联合执勤,形成对各种违法犯罪的全方位打击、防控网络。
目前,区公安分局实有民警365名,占全区总人口比例为万分之七点八,按全市人口万分之十二的比例配备要求,我区民警数量明显不足近几年虽有增长,但与繁重的公安任务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个别单位、部门对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公安部门的事,对相关工作配合协调不够,齐抓共管的合力不强。
博山是老工业区,大多系散居式、开放式和半封闭式小区,管理防控难度大监控探头、电子联网报警等技防设施建设与其他区县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随着全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推进,经费缺口大的问题将更加突出。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建立和完善综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关注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也是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综治、维稳的积极性,发挥部门和单位优势,做到齐抓共管,构建“大维稳、大综治”格局,努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公安民警和社区保安是社会治安防控的主要和专门力量,其作用发挥的大小直接影响着社会治安的好坏因此,要在巩固上述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其作用一是要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区民警的治安防范责任重点是转变勤务制度,把责任区民警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治安管理和防范上来;二是要完善体制,充分发挥社区保安队伍作用要通过完善考核体制来提升管理效能,要通过优化组合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战斗力,要加强教育培训演练,使社区保安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值得信赖技术过硬的一支专职治安防范力量。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仅仅依靠公安民警、社区保安的专门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一是强化“三个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的良好氛围强化政府部门的管理责任意识,加强人财物保障;强化群众的自防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治安防范的自觉性;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在治安防范中积极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开发区及社区(村)两级综治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三是要加强群防群治网络体系建设,发挥其特殊的防范作用,切实提高群防群治力量在治安防范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加强居民住宅小区保安队伍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保安队伍的选拔、培训、指导和管理工作,让保安持证上岗,依责履职,尽职尽责,安保到位,真正发挥保一方安定的作用五是充分发挥驻村民警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重点人口管理是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重点,在积极探索先进管理办法的同时,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对暂住人口的重点管理,进一步强化对高危人群的重点管控严格执行对责任区民警、社区保安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进一步提高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强化学校及周边的值班和巡逻守护,完善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警校配合,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改,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做好校园内外治安环境的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根据全市民警配备比例要求,严格程序和标准,逐步配强干警队伍,以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要求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地发展,逐步加大对社会治安防控建设的投入,拓展投资渠道和方式,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不断拓展技防物防新领域,落实科技防范措施,加快全区技防网络建设,扩大技防覆盖率,努力实现城区与各镇、村技防网络的衔接,形成有机整体要做好新建住宅小区、主要道路技防设施的安装以及与国道、省道等主干线的电子警察和监控探头的并轨工作,整合资源,发挥整体效能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实现城区、近郊24小时动态巡逻接处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为加快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和谐、平安”博山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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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政协委员:
抓好稳定工作,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才能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基于上述认识,我县把维护稳定作为县委、县政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新时期稳定工作既要有效解决群众的现实困难,又要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要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实际,针对过去稳定工作条块分割、各自为战、成效不明显的弊端,我们坚持用改革的思路、系统的办法,全面推进稳定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我们也发现,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展不均衡,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此项工作还没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法和行政执法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为民的意识、方法、手段有待进一步强化。
几点做法及建议:
今后,我们应本着“服务居民、凝聚人心、强基固本、加快发展”的宗旨,按照“休闲有去处、活动有场所、愁事能解、难事能帮”的原则,以便民、为民、富民、安民为目标,大胆改革城镇管理体制,配齐配强居(村)民委员会,并广辟筹资渠道,建立健全功能齐全的标准化社区(村街)活动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使社区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新型社区。在政府职能向社区延伸上,本着“小社区,大服务”的思路,组织民政、劳动、公安、计生等职能部门进驻社区,开展扶贫济困、就业安置、民事调解、医疗保健、政策咨询等便民利民活动,使部门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党组织覆盖社区,政府职能延伸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体系配套社区,使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拉近了,群众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解决的速度快了,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不进大院进小院,不找政府找社区”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逐步使社区成为教育群众的前沿阵地。一方面,依托中小学校的场地和人员优势,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教育居民、服务居民,提高了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另一方面,发挥社区文化阵地作用,组建晨练队、秧歌队、合唱队、诗歌协会、书画协会等文体团体,这样既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又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成立扶危济困的基础平台。在完善社区文教、便民、治安、救助、就业、卫生、环境、法律八大服务体系基础上,广辟门路开展了以党员干部就业指导“一助一”、在职党员扶贫解困“一帮一”、先进分子志愿助残“一联一”、居民百姓善待老人“一赠一”、单位便民利民“一对一”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使群众在生活中感受党的温暖和关怀。
我们应积极改革信访工作体制,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努力构筑信访工作大格局。
一是组建群众问题调处服务中心,建强信访工作机构。过去信访部门编制不够、经费不足、地位不高、待遇偏低,不仅无法应对日益严峻的信访形势,而且很难协调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导致信访工作陷入被动。针对这一状况,我们应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信访力量,成立大信访办,集中解决信访问题,迅速遏制了信访高发势头。
我们应把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稳定工作的重点之一,坚持以“平安创建”为统领,狠抓了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以社区为基础,完善城镇治安防控网络。按照干部出机关、警务进社区、巡防上街面、联防成网络的思路,全力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构建社区警务体系;按照专群结合、群众为主的要求,在社区建立了专职治安员为主体的群防群治体系;按照抓薄弱、抓盲区的要求,在县城出城口建立功能完备的警务工作站治安卡点,构建了城乡共防体系。从而形成了广覆盖、全天候、立体化的防控格局。二是以平安建设为龙头,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防范。针对农村治安防范面大、警力不足的实际,强化平安机构建设,打造农村治安防范网。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将乡镇综治办人员单列出来,解决过去乡镇没有专门机构抓平安稳定工作的问题。同时,每——个村设立一个警务区,村村建警务室,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治安防范格局。即:民警、专职治安员、义务联防员三级互动梯队;物防、技防、卡点、警务工作站四个互动平台;自防、协防、纵向、横向四层联动网络;组织、经费和制度三项保障。三是以强化打击力量为重点,加强公安基础工作。选派优秀干警到乡镇派出所任职。
我们应把转变干部作风,帮民致富,为民排忧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县干部统一行动,集中开展了“走千家万户,解百姓难题”活动,并作为长期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一是进行拉网式真查实访。乡镇负责所辖村、户走访;县直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负责城内社区居民户走访。做到不漏访一户,不漏记一个问题。二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走千家万户”是形式、手段,“解百姓难题”是目的、根本。走访主体与被访对象结成帮扶对子,能帮助解决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三是随时接受和办理群众意见与建议。在“走千家万户、解百姓难题”基础上,我们还应广辟联系群众渠道,随时解决实际问题。如设立党委书记信箱,每两天查收一次信件,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开展“走千家万户,解百姓难题”活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干部对百姓生活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使其心灵受到震憾,思想受到教育,使广大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理顺了情绪,进而维护和保持了全县安定团结的好局面。
形成维护稳定工作体系和长效运转机制,加强基础建设至关重要。一是强化物质保障。社区综治建设可采取企业捐一点、单位集一点、政策倾斜一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设省一点、有关部门赞助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二是强化队伍保障。为了便于工作,我们在不增加总编制,不突破干部配备级别职数基础上,相应提高稳定工作机构规格。三是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为调动各级干部抓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应在选人用人导向上进行了调整,明确有信访工作经历的干部可优先推荐为后备干部,有信访工作经历或从事信访工作半年以上的干部,在提拔中给予优先考虑。落实维护稳定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建立约束制度:考核制,将稳定工作目标分解到系统、乡镇、政法部门和社区,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并作为相关部门和乡镇一把手述职的重要内容;风险抵押金制,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按相应标准交纳稳定工作风险抵押金,年终考核,兑现奖惩;“一票否决”制,对抓稳定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实行“黄牌警告”,对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任追究制,对出现重大问题和责任事故的部门和单位领导追究责任,给予免职、降职或撤职处分。
以上是我在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永清方面一些有待成熟和完善的想法,不足、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多加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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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当前我市农村社会治安状况,寻求解决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就当前我市农村社会稳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群众,与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综治维稳办的同志、村干部、教师、务工返乡人员、留守儿童家长和群众代表进行座谈,综合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我市70余万人口中每年约有20余万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经商,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出,使得村庄“空壳化”和家庭“空巢化”现象较为普遍,留守在家的多为老弱妇幼,这些人受年龄和身体状况的限制,自我防范能力较差,容易受到不法侵害。青壮年劳动力缺乏导致群防群治工作开展较难,人防有时成了纸上谈兵,难以形成一套完整、真正发挥作用的治安防范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和青少年。留守儿童和青少年正处于发育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多由祖父辈照顾,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致使家庭教育缺位,对孩子的生活、教育、心理产生诸多不利的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和青少年学习成绩下降,违纪频发,中途辍学现象日趋严重,直接影响农村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别是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迷恋网吧、游戏机室现象十分严重,加之当前网吧管理政出多门,由公安、工商、文化等多部门联合管理,存在都管都不管现象,管理效果不佳。部分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为了满足个人享乐等经济开销,三五成群地纠结在一起,很容易想“歪点子”、打架斗殴、偷窃、抢劫,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给家庭造成毁灭性打击。
当前,农村抢夺、抢劫、盗窃案件仍占刑事案件发案的主导地位,此类犯罪尽管在理论上概括为对财产权的侵犯(抢劫罪还包括对人身权的侵犯),但从此类犯罪的现实表现来看,其实际主要是对公民财产和人身权的侵犯。抢劫直接针对财产和人身,尤其是拦路抢劫,历来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抢夺,主要表现为“飞车抢夺”,犯罪嫌疑人驾驶无牌摩托车辆抢夺抢劫,此案件的特点是机动灵活,多为外地人员流窜作案,侦破难度大,其不仅侵犯财产权,而且往往对公民人身权造成实际的危害;盗窃,尤其是入户盗窃,严重影响百姓的财产和居住安全感,并且,入户盗窃常常转化为入户抢劫、杀人。可见,此类犯罪在性质上已经成为具有严重危害性的犯罪。如果此类案件的大量频繁发生,将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群众的安全感,甚至会引发群众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质疑,从这个意义上说,此类犯罪具有间接的政治危害性。
长期以来,警力不足一直是困扰治安防范工作的老大难问题,警力紧缺已成为制约公安机关发挥职责作用的重要障碍。一些基层所队单位由于警力严重不足,民警长期超负荷、超时限工作,积劳成疾;而许多案件因人手不够得不到及时的侦破和处理,使治安防范工作往往处于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加上乡镇群防群治经费投入较少,治安联防队员工资待遇低、社会福利得不到保障,很多人员已被迫离开工作岗位,乡镇军警民治安联防队名存实亡,农村辅警力量明显不足。农村“一事一议”经费收取不到位,不能保障村级(社区)治安联防队常年坚持打更放哨,在治安防范上存在死角死面,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工作议程,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把各项治安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坚决把“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因地制宜多渠道筹措群防群治经费,加强人、财、物的投入,保障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抓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将主要领导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实绩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要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大考核力度,实行责任倒查,促进党政领导改变“重发展,轻维稳”的错误观念,牢固树立起“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决保证农村社会治安形势的稳定。
一是加强警务保障,增加经费投入。二是警力下移充实基层派出所警力。三是既要加强当前队伍的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树立“人民群众满意的干警”形象,又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可能与允许,尽快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等实际问题。四是乡镇和村都要组织专职治安联防队。
进一步加大对各种侵财案件的打击力度,保持对农村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尽快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农民群众确实看到违法得到处理,犯罪得到处罚,以震慑违法犯罪,取信于民;提倡见义勇为,鼓励村民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弘扬正气,使广大村民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强化农村科技防范,加大技防经费的投入,开展群众性打更放哨活动,充分发挥治安卡点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固定电话平安互助工程、灯光治安防范工程、小喇叭工程、电子视频监控系统等。开展“技防乡镇”、“技防村”等平安创建活动。
高度重视农村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积极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要研究探索针对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的特点,农村基层组织、学校、家长如何形成一个切实有效的教育网络。对在校的学生教育,学校必须履行好教育职责,同时保持与外出务工家长的经常性联系。督促他们担当好子女教育的重要责任。对问题青少年要制定并落实好具体的帮教措施和帮教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定期到校开展法制报告会,以案释法,正确引导农村青少年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健康成长。
对于大部分返乡农民工而言,重回城市仍然是内在的要求。要求我们有序组织、引导农民工继续回城寻找希望和梦想。一要加强与劳务主要输出地的沟通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返乡人数。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对在当地参加了失业保险且工作半年以上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挥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作用,主动收集市场信息,积极为在外转岗、歇业和失业的农民工实施就地培训、就地再就业。二要建立农民工失业返乡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的动态形势,由劳动就业部门牵头,组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做好返乡农民工的登记、摸底和就业需求信息,并就返乡潮的当期状态、趋势及可能给社会治安带来的问题定期报告。三要积极做好技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工回城就业的竞争力。整合教育、农业、扶贫、劳动和社保等相关部门的资源、资金,为这类人群提供各种技能培训服务,认真分析预测经济复苏后的市场及返乡农民工的共性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含量高的长线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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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
(一)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技防投入不断加大。
旗委、旗政府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今年下发的《xx年政法工作要点》、《xx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中,都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通过召开全旗政法工作会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乡村创建活动协调动员大会等会议,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做出详细安排部署。
(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抓好科技防范建设。大力推广我旗新址和农村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扩大技防覆盖面,上半年我旗新址、乌兰毛都、大石寨、索伦、察尔森、跃进牧场、好仁、巴达仍贵、居力很等地区投资近70万元,在居民区、主要路口、办公楼、个体工商户等处安装了监控头、录像设备。居力很、大石寨、哈拉黑等地四个村建设了移动平安互助网;德伯斯、大石寨、索伦、额尔格图、树木沟等地新增了固定电话平安互助网建设,使全旗技防能力得到极大提高。
二是牧区深化了草原110建设。满族屯乡和乌兰毛都苏木各投资8万元,桃合木办事处投资6万元建设了草原110巡逻车队伍,全部做到了统一编队、统一样式、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职责制度。满族屯乡组建了33人的治安联防大队,乌兰毛都苏木组建了38人的治安联防大队,桃合木组建了30人的治安联防大队,现“草原110”车辆和队员已全部上岗并开展治安巡逻守护。
三是全部组建了流动义务治安联防队。全旗各苏木乡镇将当地用于出租的车辆、村干部车辆、政府有关部门车辆纳入联防队,全部做到了有组织机构、有标识、有标语、有通讯簿(卡)、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职责、有工作纪律、有活动记录,目前全旗共有525名流动义务治安联防队员活动在科尔沁大地。
四是组建了义务治安联防大队。额尔格图镇组建了150人的治安联防大队,投资1.5万元为队员购置了服装,归流河镇组建了60人的治安联防大队,投资1.7万元购置了服装,并邀请有关人员对队员进行了业务和技能培训。另外,跃进马场22人、俄体52人、巴达仍贵36人、古迹27人,目前全旗共有治安联防队员450名。现我旗境内治安员(防疫员、护林员)、草原110联防队员、义务治安联防队员、有偿看护队员、护青保苗员与流动义务治安联防队员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张覆盖全旗,严密防范的群防群治“大联防”网络。
(三)创新工作机制,社会治安防控快速反应能力得到切实提高。
二、当前我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技防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全旗技防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公共场所、主要道路、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技防设施安装不够,覆盖面不广,给不法分子留下了较大的犯罪空间。
三、加强我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平安前旗,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特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力求防控专门力量效能发挥的最大化。公安民警和社区保安是社会治安防控的主要专门力量,其作用发挥的大小直接影响着社会治安的好坏。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其作用。一是要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区民警的治安防范责任。重点是转变勤务制度,把责任区民警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治安管理和防范上来。二是要完善体制,充分发挥社区保安队伍作用。要完善考核体制来提升管理效能;要通过优化组合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战斗力;要加强教育培训演练,使社区保安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值得信赖技术过硬的一支专职治安防范队伍。
(二)挖掘民力,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的基本网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仅仅依靠公安民警、社区保安的专门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一是强化“三个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的良好氛围。强化政府部门的管理责任意识,加强人财物保障;强化群众的自防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治安防范的自觉性;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在治安防范中积极主动。二是充分发挥农村警务室的作用。基层警务室民警要对所辖区域定期巡查,在警务室定期接待群众,在接到群众报警或者派出所出警指令后,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警务室民警要负责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辅导课。同时要履行指导、带领民兵治安巡防队员开展治安巡防的职责等。
(三)积极探索,强化重点人口管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重点人口管理是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重点,在积极探索好的管理办法的同时,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对暂住人口的重点管理,进一步强化对高危人群的重点管控。严格执行对责任区民警、社区保安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四)加大投入,拓展技防物防领域,为防控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技防物防网络建设是弥补公安警力不足的重要措施,已成为公安机关驾驭动态治安的一个亮点。因此要在充分运用人力防范的同时,不断拓展技防物防领域,为公安机关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要落实科技防范措施,加快全旗技防网络建设。认真建设二、三级报警平台,扩大技防覆盖率,努力实现城区与各乡镇、村技防网络的衔接,形成有机整体。二要整合现有技防设施和资源。要做好新址主要道路技防设施的安装以及与国道、省道等主干线的电子警察和监控探头的并轨工作,整合资源,减少浪费。
(五)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以草原110和流动义务治安联防大队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为加快我旗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富民强旗、全面建设“和谐、平安”前旗,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xx县中心城区是县城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县城最为繁华的区域,餐饮、娱乐休闲、购物等大都汇聚于此。城区的稳定直接影响着全县的稳定。因此,加强城区治安防控,是动态环境下强化治安管理,提高社会控制能力的客观需求。下面,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城区治安防控工作谈几点认识。
“城区稳则全县稳,城区安则全县安”。近些年来,xx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城区治安防控工作,中心城区发案一直保持稳定,重特大案件持续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大幅度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和谐稳定。特别是县委、县政府出资组建了一支专业化的城区治安巡防大队,投资安装了一批“电子警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以xx派出所所辖区域为例,20xx年,该辖区刑事案件发案数与20xx年相比下降17.3%;20xx年,该辖区十类可防性案件发案数与20xx年相比下降15.1%;20xx年,该辖区“双抢”案件发案数与20xx年相比下降18.5%。
从总体情况上看,xx县城区治安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城区治安防控建设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治安防控工作机制滞后于治安形势。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日益国际化,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犯罪活动不断向组织化、智能化、专业化发展;社会转型期打击任务繁重,专项斗争频繁,治安防控工作机制以打为主倾斜;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工作机制尚未形成,从而不能适应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二是警力不足,群防群治组织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警力不足一直是困扰着公安工作的一大难题,民警超负荷工作,而基层治保会、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群防群治组织名存实亡。三是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设程度不高,科技含量低。目前,我县治安防控中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信息化水平、高科技含量低。其主要原因在于资金紧张、投入不足,加之老城区规划建设的一些历史原因,形成了居民区杂乱无章,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居民小区,使一些科技设备无法使用或无人管理。四是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特别是在“盗抢”案件中有些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够,从而导致了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一)注重快速反应,加强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公安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使指挥中心与各种警务活动得到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指挥协调作用;加快350兆集群系统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从而达到对突发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有效处置和控制,对一般案件达到即发即破的能力。
(二)注重借助外力,建好防控网络。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合理安排和使用好巡防队这一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其职能,建好社会的防控网;以人民群众为基础,充分调动治安积极分子的工作热情,建好社区的防控网;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在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指导下积极筹建保安公司,增强专业保卫力量,建好内部单位的防控网;在重点行业和场所,积极物色和建立内部人员,建好重点行业场所的防控网。
(三)注重技防建设,提升治安防控科技含量。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规划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含量,一切为了“打赢”。完善便携式快速查询及反馈信息系统,提高民警在巡逻盘查时的工作效率;在商业区、居民区积极推广技防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与公安报警系统联网,使之用之于民,从而构筑完整的公安情报信息网络。加强民警科技设备的使用和学习,用高科技武装民警,从而形成较高的战斗力。
(四)注重以打促防,巩固防范成果。基层一线单位特别是派出所要以防范为基础,打击破案为手段,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的。对于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或某种案件的多发区域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方案合理安排警力,做好巡逻防控和重点破案工作,同时在适当的时组织集中行动,“以点带面”,从而达到达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如:20xx年破获的以韩猛为首的系列抢劫案为例。在尚未破案之前,xx梅湾社区连续发生十来起夜间拦路抢劫案,我所针对此案的发案规律,对该区域进行重点防控,以减少发案率增强社区居民安全感,同时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全力侦破。该案侦破后,梅湾社区至今未发生一起夜间拦路抢劫案,达到了“以点带面”、“精确打击,巩固一片”的良好效果。
(五)注重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防能力。以电视、广播、图片、发放宣传单等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减少群众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治安防控不能只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基础,我县的治安防控工作才能健康、稳步发展、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核心提示: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顽疾。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就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作了专项调研,以期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参考。
一、现状调查。
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之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2013-20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这些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及审判工作的一些突出特点。简述如下:
1.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分别占2%、1%(见图一)。
2.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高中生及职高身份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1)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55人,占34.59%;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104人,占65.41%。其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比例低,与我国刑法规定上述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有关,故不能全面反映此类人群的校园暴力实际发生率。(2)涉案小学生占2.52%,初中生占33.96%,高中生占22.64%;职业技术学校及职业高中学生占26.42%,参与作案的无业人员占11.95%。
3.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以及作案后自首、达成谅解协议的比例较高。持刀具(包括弹簧刀、水果刀、猎刀等)作案的占49%;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意味着在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实际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比例高达67%;轻伤占17%,轻微伤占16%(见图二)。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高,分别占49%、54%。
4.判刑情况。(1)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免予刑事处罚2件,占该类案件的`6.25%;宣告缓刑的22件,占68.75%;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12.5%;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2件,占2.65%;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件,占3.1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件,占3.13%。(2)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22.86%;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1件,占2.86%;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11.4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34.29%;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28.57%。
二、突出问题。
1.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关爱呵护未成年人是我国及世界各国共同珍视的基本理念,也是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基石,毫无疑问,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未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2.规制校园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待完善。当前,校园暴力频发,校园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而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八种犯罪承担刑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或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初犯免予治安拘留处罚。实践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学生实施轻伤害等犯罪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的亦有发生。校园暴力伤害案件主要以故意伤害罪追责,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又要求致伤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由此导致,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实施殴打、侮辱等轻伤害的行为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也不能进行治安拘留处罚,相当一部分校园暴力事件只能由教育机构内部处理。
3.对未成年违法犯罪者的矫治措施有待落到实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何谓必要时候以及家长应如何管教,缺少相关细则,并不明确。同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即工读学校)接受矫治和教育。由于该措施非法定强制性措施,而是由监护人或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加之当前工读学校的规模正逐步减少,因此,实际走进工读学校的“问题少年”有限。
三、思考与应对。
当前,对校园暴力的认识、立法、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形成治理的短板。为了依法遏制校园暴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课题组认为,需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转变观念,加大对严重校园暴力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施暴者与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都是法律应该关注和保护的对象。既要重视教育预防,也不能忽视必要的惩治。既坚持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的区别对待,给予未成年犯罪人在正常环境下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要防止对未成年人只讲从宽而不讲从严的认识偏差。对于校园暴力事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情节较轻的,尽量给予最大限度的感化、挽救;涉及违法,影响恶劣,理当治安拘留或者送往工读学校的,就不能简单“教育”了事;构成犯罪,甚至罪行严重,不宜宣告缓刑的,就当判处实刑,不能简单通过赔偿和解了事。通过区别对待,既彰显法律的关怀,又不失威严,公平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2.加强人身权利保护立法。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部分,当前,刑法制裁校园暴力往往于法无据。实际上,不仅仅是校园暴力,还有其他大量严重侵犯人身安全只是程度未达到轻伤标准的暴力行为被排除在刑事立法之外,一定程度上助长暴力行为公开肆虐,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和文明程度提高的普遍性问题。从域外来看,特别重视对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不仅普遍将攻击殴打他人的行为认定为暴行罪,而且对言语恐吓、尾随骚扰、破坏他人生活安宁等行为均予以刑事制裁,对规范公民言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日本刑法在规定故意伤害罪可判处最高十五年惩役的同时,另规定了暴行罪,即实施暴行而没有伤害他人的,最高可判处二年惩役。虽然中外立法制度、法律文化有别,但随着经济发展物质富足,社会必然越来越关注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保护。刑事立法当顺应时代潮流,深入研究包括校园暴力在内的暴行入罪问题,为社会有序发展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
3.针对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惩戒、矫治制度体系。考察域外发达国家,无一不重视对校园暴力肇事者的惩戒、矫治。例如,德国对校园出现的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关注态度鲜明,打击力度大,在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校园“小霸王”,校方有权将其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意大利刑法规定,如果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违警罪除外),并且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法官可以决定将其收容于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教养院(最短持续期不少于一年)或者对其实行监视自由。对我国而言,在刑法保持相对谦抑的前提下,应当积极探索构建刑罚之外的惩戒、矫治制度,比如刑罚与保安处分二元并存的制裁体系,值得研究。在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落实和完善刑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中规定的收容教养、工读教育等制度,明确实施细则,加大对相关矫治场所的资金、人员投入,用足用好我国已有的制度资源。
4.构建防治校园暴力的程序化处理机制。根据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该机制应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内容。遏制校园暴力,既要有政策层面的决心决断,又要有智慧定力,把基础工作抓实做细。要从不同层面逐级摸清我国校园暴力的现状,分析成因,对症下药,综合施治。在课题组调研的100起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持管制刀具作案者近50%,如果相关学校对这些平时即有持刀习惯的“问题少年”及早发现、干预,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或者至少可以降低校园暴力的伤害后果。域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校园暴力进行专门立法,构建了规范的处理机制,例如韩国出台的《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此外,还要注意探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预测、发现、干预校园暴力。以法国为例,早在就启用了校园暴力监测软件,其统计项目非常细致,包括诸如在校园内丢石块等具有暴力倾向的行为共26项,每年法国有近95%的学校向该数据库汇总校园安全信息,这就为及早发现和干预校园暴力奠定了坚实基础。相关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5.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全力遏制和预防校园暴力,必须有强大的正面引导,学校要在传统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人文、道德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和善意,尊重爱护他人,呵护生命,和谐相处,避免伤害;宣传部门要通过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形式,加大对反校园暴力的宣传;司法机关在抓好个案办理的同时,应适时组织宣传报道,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导向。
根据县_会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6月2号—3号,县人大内司工委在_会党组副书记、常委会副主任秦贤斌的带领下,就县法院贯彻执行《省_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决定》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学习宣传。自省_会《决定》公布后,县法院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并通过标语、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多方式、多渠道地宣传《决定》的有关内容。县政府转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由党委、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等多方面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县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根本宗旨,开展集中执行、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活动,采取申报财产、查封扣划、依法搜查等措施推进执行工作,使执行难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xx年—今年5月,共执结各类案件1524件,执结率为。
(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效果显著。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执行积案1256件(其中委托执行案件43件)、清理执行信访案件14件。自xx年以来,针对权利人为信用联社、工行、农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纠纷展开专项执行活动、集中开展了计生部门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执行、尤其是对青龙米业涉及200多位债权人的系列执行案件的妥善处置,得到了县_会负责人的充分肯定。
(五)执行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县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xx年1月,院全体执行人员参加第三次全国法院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考试,有效提高了执行人员执行生效裁判、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几年来,县法院执行局的工作多次受到市、县委政法委、市中院、县法院的表彰。
二、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
1、审判与执行协作配合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的案件审判与执行脱节,造成执行困难。如在立案审判阶段采取保全措施不力,没有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结果错失执行良机;有的案件虽然保全,但未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导致被保全的财物被变卖,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执行内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案件执行时间跨度较大,透明度不高,申请人无法及时了解执行进度,误认为法院执行要靠关系,以致当事人对法院公信度产生怀疑。二是执行工作的考核机制不够科学。上级法院片面考核高执结率,导致下级法院将未执结的中止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终结条件的案件以程序终结的方式全部统计到执行结案的总数中,有效执结率不高。三是执行工作保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致使部分被执行人轻易躲过追查、逃避执行,群众对此反响较大。
3、有些被执行人少数部门法制观念不够强。一是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拒不履行的现象较为普遍。xx年—今年5月审结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仅为。二是执行中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存在。从调查的情况看,涉及需要村委会协助执行的案件尤为突出。如沈巷集中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件,由于村委会的消极抵触等原因,致使39起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
4、少数执行干警自身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执行法官对案件裁判文书审查不细,法律程序没有做到位,致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有的执行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在查找上有一定困难的,没有穷尽执行方法努力追查,耽误了执行的最佳时机;有些执行人员遇到比较棘手的案件,方法单一,致使案件久拖不结,未能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除了县法院自身潜在的一些问题以外,执行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也是客观存在的:
1、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备的信用制度,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监管,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现象十分突出,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成为普遍现象。
2、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占较大比例,其中相当一部分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因被执行人下岗、重病、离婚、服刑等原因,往往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3、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削弱了执行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有的单位部门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导致执行财产难以查找,查找到的财产难以控制,控制住的财产难以变现,变现的财产难以过户的现象依然存在,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4、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还不能满足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执行工作中常常面临法律依据不明、执行方法不足、强制措施乏力等困惑。
三、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县法院应当主动与普法、宣传部门加强联系,以“xx”普法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的《决定》、认真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教育,介绍执行流程、措施、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增强公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执行工作的了解,提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一要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城建、金融等单位的联系与协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全面而有效地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二要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的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解决方法,缓解法院的执行压力。三要进一步拓展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深化审执兼顾、协警参执等方式,积极探索并运用担保执行、抵偿质押执行、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限制高消费、强制审计、代位履行等新举措,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保证。
(三)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法院内部要进一步规范审执分立,科学界定执行机构与审判机构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执行审查权执行实施权的界限行使主体,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充分利用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执行工作程序,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落实执行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执行评估、拍卖、变卖等环节,严格执行款项的管理、发放工作,自觉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
(四)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努力促进社会谐。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申请人又属社会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要慎重采取中止或终结执行措施,做好申请人的工作,减少这类案件的申诉上访;对涉及需要村委会协助执行的案件,要加强沟通协调,力求取得一致意见,以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对需追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的执行案件,要在查明被执行人的确无财产执行的前提下进行,尽量减少担保人的损失;对涉及企业银行的借贷案件,要根据不同案件、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特别是对资金一时紧张而有“造血”功能的企业,必要时要做好银行的工作,暂缓执行,给企业以回旋的空间。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警的执行艺术、技能业务水平,引导干警克服怕当事人上访、怕领导过问案件、怕承担责任的消极畏难思想,切实做到执行有力、司法公正。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人员的奖惩机制,激发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对执行人员在工作中不依法履职或执法违法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六)进一步健全司法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执行工作活力。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不仅要确保预算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还应从实际出发,根据集中执行、专项执行等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二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联系沟通,建议上级法院修改片面追求高执结率的考核办法,建立客观的激励机制。三是法院自身要进一步重视支持执行工作,在人力、经费物质保障等方面适当予以倾斜,逐步改善执行工作的装备条件,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交通、通讯、安全等设备,解决好执行干警的后顾之忧,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一、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 一是区、村、组三级联防信息网和工作网完备,做到了反应敏捷、运作有力,上情下达畅通,下情上传及时。 二是集区安保巡逻工作体系健全。我区依据地域特征,以公安派出所为牵头负责,组建了治安联防巡逻队,较好地维护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
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以学校为阵地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更加巩固完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卓有成效。 在充分发挥公安、法庭、司法、村居委会及其区村治调组织和各单位内保组织作用的基础上,按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到位,壮大充实群队群治队伍;与此同时,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的整治,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对无业青少年的教育等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使社会治安面保持了稳定平静。
四、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 以创建平安李兴为目标,以平安村、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的创建活动,全区各村及各单位,组织了创建工作专班,并且各村组成了相应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将各类社会矛盾及时发现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可控阶段,基本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基本目标,80% 以上的单位和村达到平安标准。
邪教组织,无治安灾害事故,无群体性的事件发生。群众安全感增强,满意率明显提高。
主要经验
一、切实完善各项责任制
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具体的责任人,使综治工作任务指标落实,责任人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三是细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按统一安排布署,在区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设中,把细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作为重点内容,严格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矛盾纠纷排查情况通报制度等,使我区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的事件,自杀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二、扎实开展严打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是坚持“露头即打”,强力打击刑事犯罪。。 二是切实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首先是针对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高的特点,综治办组织,派出所牵头负责,工商、经贸办参与,对集区流动人口、出租屋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其次是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对全区学校配齐驻校民警,综治组织,教育牵头负责,公安、工商、文化、城建等单位共同参与,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再次,扎实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清理整治专项活动。按全县统一布署,我区及时组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及从业人员进行了清理登记,专项整治,并分别与其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规范了收购行为,增强了从业人员的法纪意识。
三、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抓好区村组三级联防、治安巡逻等组织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党委政府始终致力于落实人员、经费、工作三项保障来强化防控体系建设。首先是配齐治安防控队伍人员。各村基本配齐了治调主任,各村民小组配齐2—3名调解员,以“十户联防”形式开展群防群治,使治安防控的触角延伸到了辖区内的每一个角落。其次是千方百计提供经费保障,在确保治安巡逻,维稳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对村级治调主任明确了每年的职务补贴;各村对组级调解员和治安中心户明确了误工补贴标准。三是工作保障抓三交。即层层抓培训交技能,区级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一月一次治调主任会,培训技术、分析通报治安形势。具体工作交任务交责任,使网线路体系上的每个成员都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责任界限,确保了网络体系的健康有序运行,并发挥作用。
四、全力打造平安乡区
校、警与校一体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初步评估,全区已有80%以上的单位和村跨入平安行列。
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
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综治工作涉及面广,内容较多,基层综治工作也面临较多的困难、问题例如:一,经济全球化带来利益多元化,人们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加速了人员的流动,带来了诸多不利社会稳定的因素,使治安形势日益复杂,二,外出务工人员剧增,使得农村仅剩老弱妇等若势群体,加剧了群防群治工作的难度,三,由于综治经费等经费的欠缺使得群防群治、技防建设只能落实在规划上,人的积极性也大打折扣。四是在社会面的稳定上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存在。重点是流动人口稳定的潜在压力还较大,任务还较重。 五是在法制宣传教育上的方法和手段还相对滞后,特别是对一些闲散无业人口及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还较重。
当前综治管理上面临的新形势
一 、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使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多发,使得加剧了社会管理的难度。
二、技术革新带来的高技术犯罪,使得犯罪手段不断提升,治安防范管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例如:网络诈骗,形式越来越多样,侦破难度越来越大。
推进综治维稳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深化认识,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设“平安和谐大路坝”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改变“重经济发展,轻社会稳定”的错误思想,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社会稳定工作,把综治维稳工作列入重中之中的工作任务来抓,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视为天职”,即守一方土地、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从而才能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辱,即遇违法犯罪,人人挺身而出,以庞大的力量推波助澜,共同参与和维护社会治安。
三、落实责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坚持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度,切实把排查化解的责任落实到人,并与相关责任人的绩效、奖惩等有效挂钧,实行“每月一小查、每季度一大查”,将一般性、偶发性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避免因矛盾纠纷激化演变为“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中心和矛盾调处中心的作用、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三大调解功能。从分发挥各部门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分清主次,明确矛盾纠纷的内在关系,巧施良策,实行对症施治,各个击破;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的事件等,要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资源整合起来,通过联席会议会办、交办、督办等办法,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教意识深入人心
为了全面了解我区社会管理的情况,研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的社会管理工作,根据我区综治工作的部署,2011年,区政法委、综治办组织力量深入到天桥、青年、纬二、黄庄、宏业村、雪华乡、燕山乡及综治成员单位,重点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城乡社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对全区社会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报告提供领导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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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打造“平安蚌山”、“和谐蚌山”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前发展,切实维护好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了各乡、街及综治成员单位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共同研究探讨了当前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态势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社会治安联动机制尚不完善,群防群治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些部门、一些单位仍然存在着社会治安应由公安一家抓的认识误区,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村民小组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作用没有真正发挥,综治工作的群众基础比较薄弱。
(二)农村治安防控建设比较落后。由于农村居住分散,公安力量辐射有限,技防设施建设滞后,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主动性不强,治安整体防控建设任务十分紧迫。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当前,随着社会转型、经济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呈多发态势,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就业、医疗、教育等涉及民生方面的矛盾纠纷明显增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不良性事件,形成跨区域群访、串访,加之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传播放大,诱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风险不断加大,很容易被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触发新的不安定因素,甚至影响社会稳定。2011年,全区共发生各类群体性的事件42起,同比上升34.1%,参与人数990人。从访量看:进京访打破了去年的“零记录”。赴省集体访同比批次上升200%(是去年的3倍),人次上升590%(是去年的6. 9倍)。到市上访总量集体访较之去年有所减少,同比批次下降40%,人次下降约60%。但个访、重复访有所增加。来区上访总量无论集访个访比去年明显增多。可见,化解社会矛盾、疏导社会情绪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难度加大。随着城市扩容建设和全区城市化步伐加快以及经济持续发展,流动人口继续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流动人口成分日趋复杂,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流动人口中一个特殊群体,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五)特殊人群的管理机制还需强化。特殊人群脱管、漏管、失控情况时有发生,多方参与、多管齐下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校园、医院、车站等人群密集场所及周边治安隐患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六)虚拟社会管理还存在一些困难。公安网安部门与电信、网通、联通、移动等网络运营商关系协调不畅,一些单位配合公安机关的积极性不高,互联网移动上网及网吧管理难度较大。
由于协警员不具备主体资格,身份尴尬,执法中往往面临一些困难。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以信息化建设为龙头,加大综合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扩大城乡技防设备覆盖面,完善技防网络体系。积极指导单位内部、基层村组和社区组建各种形式的基层治保组织和义务巡逻队,构建以民警为骨干,以专职治安巡防队和保安人员为主要力量,其他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的巡逻防控体系。充分发挥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优势,打牢群防群治的社会基础。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提高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整体水平。健全基层地方组织机构和制度措施,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触角伸向社会各个角落,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调处质量,坚决杜绝因调处手段简单而造成新的矛盾和不满情绪。充分发挥信访的主渠道作用,及时了解并处理群众关心的各种问题,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积极推行“以奖代补”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
(三)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方式,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探索建立公安、人保、就业、民政、计生、教育、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联动机制,稳步推行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和完善以居住证管理为中心的流动人口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居住、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的解决。完善房屋出租管理制度,引导出租房业主成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协助力量。加强城中村、村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集中的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小旅馆、洗浴场所等流动犯罪多发部位实行重点监控,有效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善特殊人群调查、登记、管理和帮教工作机制,加强对存在危害可能人员的管控力度,及时消除各种隐患。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和网吧专项整治,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给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突出虚拟社会管理重点,净化虚拟社会环境。继续加强对网吧、非经营性上网场所、重点部门以及学校、小区等联网单位的备案管理工作,全力推行网络安全监督技术。加强与电信、网通、联通、移动等网络运营商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支持虚拟社会管理的良好局面。对网站等各类信息发布单位实施有效监管,特别要加强3g网络基础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备案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大针对网络色情、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治理,努力构建生动活泼、安全和谐的虚拟社会环境。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公安综治人才队伍和基层防控装备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解决技术更新、硬件设备投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突出问题,提高政法综治各单位尤其是基层单位的装备水平,把政法综治队伍打造成建设平安蚌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钢铁长城”。
为深入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政法委、县综治办关于开展综合治理专题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把综合治理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乡党委、政府组织综治办、派出所等组成专门调研组,采取查访、座谈等形式,对全乡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农村社会形势和矛盾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大白乡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为工作目标,不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狠抓了综合治理工作。去年以来我乡共排查矛盾隐患18起、解决纠纷24起、处理信访问题32起。为我乡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了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快速发展。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压倒一切,治安关系全局,责任重于泰山。保一方平安即是乡党委政府应尽的政治责任,也是实现“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在工作中,乡党委政府从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入手,力促基层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成立了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组长、分管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努力抓好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将综合治理纳入全镇年度工作计划,镇、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了任务清楚,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加强硬件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四是明确了工作职责,实行了目标考核,综治网络进一步完善。
2、打防并举、 多管齐下
在综合治理工作中,乡党委政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二是加大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力度。集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法律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3、排除隐患 促进发展
立了“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源头管理,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做好了化解矛盾文章。二是推行党政主要领导接访制度,及时了解民情,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重点疑难纠纷,由党政领导牵头,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一抓到底,坚决防止矛盾激化。
三、存在的问题
总的看来,我乡综合治理工作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少数村班子软弱涣散,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各种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四、解决的对策及建议
1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行政管理功能。这是稳定农村秩序的组织保证。调查表明,凡是村组织团结奋斗,一心带领群众生产致富的,治安秩序就好。相反,凡是村组织软弱涣散,失去凝聚力与号召力,许多政策和措施难以落实,社会治安就不好。因此,要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依法治村能力。
主义教育和现代科学文化教育,积极引导他们不要相信封建愚昧思想。宣传、文化部门要立足农村,面向农村,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把文化科技活动落到实处,全面提高群众素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
大白乡人民政府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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