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范文(通用8篇)
艺术是人类灵魂的表达,我们应该重视和推广艺术教育。总结应该能够准确地反映出我们的表现和取得的成就。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总结的写作思路和方法,希望能激发大家的创造力。
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本次会议,是团十六届二中全会之后召开的第一次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这次权益工作会议是在一个很有意义的时间节点上召开的:今年可以说是共青团权益工作制度化运作20周年。在1989年,党中央下发了12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明确了工青妇组织“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各自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的职责。这份文件为共青团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从此之后,我国的青少年立法和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进入了制度化发展的轨道。
陆昊同志和团中央书记处高度重视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专门听取权益工作汇报,并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今天上午,陆昊同志又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高度概括了共青团权益工作的重要成就和工作方式,深入论述了共青团权益工作的重要地位和本质特征,深刻阐述了对共青团权益工作的重大思考和重要原则,提出了做好共青团权益工作的重要方向和具体要求。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期间,大家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认真学习陆昊同志讲话精神,就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共青团权益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热烈讨论。在同志们的发言和讨论中,我深切感受到大家长期以来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听了以后很受启发。
20**年,在全团上下的不懈努力下,共青团权益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一是各级团组织抓住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周年和全国人大组织未保法执法检查的契机,在广泛开展未保法宣传活动的同时,积极推动、协助同级人大修订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很多地方已完成了修订工作。二是各地团组织广泛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青少年权益问题开展集中调研等形式,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全团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围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主题,在各级“两会”特别是全国和省级“两会”上提出提案议案,产生了积极的反响。三是继续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试点工作,在一些城市开通12355热线,建立呼叫中心,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青少年服务网络,在四川地震灾区青少年心理康复援助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继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和“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召开了两次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了工作经验,进行了工作部署。开展第六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联合有关研究机构围绕青少年网络伤害、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等课题开展调研。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级团干部特别是权益战线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陆昊同志和团中央书记处向在场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为共青团权益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结合学习陆昊同志关于共青团权益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今天上午的讲话精神,就新形势下共青团权益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当前共青团权益工作的基本思路已经明确,即陆昊同志提出的“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共青团权益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政治性和政策性,我认为,做好新时期共青团权益工作,需要到共青团权益工作的发展过程中寻找脉络和启示。用哲学上的话讲,如果我们解决不了从哪里来的问题,就不可能回答到哪里去的问题。所以,我想首先梳理一下20年来共青团权益工作思想的演变过程,再谈谈对当前共青团权益工作基本思路的理解和认识。
我认为,共青团权益工作思想在20年中经历了三次阶段性发展。第一次,在对权益概念的理解上,实现了从“整体利益”向“具体权益”的突破。大家知道,在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中,我们强调得比较多的是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不怎么讲各个社会群体由于其独特性所形成的具体利益。在这样的背景下,维护青少年权益自然不可能进入共青团的职能序列。这一情况在1988年发生了改变。在这一年,团中央出台了《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首次提出了团的“社会职能”的概念,并将其列入团的基本职能。而“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具体利益”正是共青团的三大社会职能之一。这一突破意味着青少年群体的利益不再被笼统地包含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之中,得到了充分重视,开启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新征程。第二次,在对工作路径的探索上,实现了从“全面推进”向“重点突破”的转变。大家如果对比1988年的《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和的《共青团工作跨世纪发展纲要》这两份文件中关于“权益工作”的表述,就会发现,十年间最大的变化在工作路径上面。1988年的文件列出了七条维护青年利益的具体路径,从改善物质生活到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基本涵盖了青年生活的各个领域。而19的文件则紧扣“依法维权”的主线,列出了三条与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保障青少年法定权利密切相关的具体路径。十年前后对比,我们可以看到,工作路径明显呈现出从“全面推进”向“重点突破”的转变。第三次,在对工作地位的认识上,实现了从“工作项目”向“基本职能”的提升。进入新世纪以来,共青团权益工作思想最大的变革是,权益工作从“服务青年”的工作板块中分离出来,成为与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相并列的四项基本职能之一。这一变革对共青团权益工作的长远发展有着重大战略意义。目前,有少数同志还没有完全领会中央领导关于团的四项基本职能的深远考虑,模糊地认为“维权工作”与“服务工作”差不多,区别不大。持有这一认识的同志没有看到“维权工作”的本质特征,更没有看到“维权工作”独特的运行机制。与其他基本职能相比,“维权工作”有着三个显著特征,特殊性很强:一是权力来源不同,主要来自国家立法系统和行政系统的授权。二是工作界限不同,重点突出对青少年法定的七项重点权益的保护。三是运行方式不同,呈现出法定化、程序化、专业化的特点。
团十六大以来,在陆昊同志的领导下,共青团权益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我认为,其中最突出也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陆昊同志提出的“要注重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引导青年的有序政治参与结合起来,把关注个案与关注普遍性的权益问题结合起来,把代表和反映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探索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即“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工作思路。这一思路既是对实践经验的高度总结,也是对当前权益工作新情况、新挑战的科学回答。下面,我就“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思路谈一些认识和理解,和大家交流。
第一,思路提出,要注重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结合起来。这个结合,要求我们更加注重发展型维权。与发展型维权对应的是生存型维权。联合国《里斯本宣言》界定,生存型维权是指对青少年在人身健康、日常生活等方面最基本权利的保护,是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底线。大家知道,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取向加速了我国同质性、整体性社会的解体,我国正在出现公民社会的空间和元素。尽管目前我国还没有成型的公民社会,但公民社会的主体意识、平等意识、自由意识正在广泛地影响着各个社会阶层。特别是随着80后、90后青少年群体的日益成长,当代青少年的权益需求发生了显著变化,其突出特点是主体意识强烈,更加注重自身价值的实现,已不再满足于对传统的“生存型权益”的维护,对公共参与、职业发展等对其社会化进程有着支持作用的“发展型权益”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可以说,“注重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结合起来”比较准确地把握了工作对象方面的新变化。
第二,思路提出,要注重把关注个案与关注普遍性的权益问题结合起来。这个结合,要求我们更加注重普遍性维权。大家知道,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还是西方经济学,都揭示出利益关系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关系。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群体的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利益主体由单一化走向多元化,利益关系由同质化走向差异化,利益实现由行政化走向市场化。作为党的青年组织,共青团要正确处理“个案维权”和“普遍维权”的关系,更加关注青少年的普遍性权益问题。这是因为如果我们没有争取到绝大多数青年群众,即使个别战役或战斗打得再漂亮,我们也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当然,更加关注普遍性权益问题并不意味着放弃对个案的关注,而是要通过个案维权,积极探索普遍性需求,总结共性规律,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因此,可以说,“注重把关注个案与关注普遍性的权益问题结合起来”比较准确地把握了工作领域方面的新变化。
第三,思路提出,要注重把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这个结合,要求我们更加注重程序性维权。程序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过程中最具有普适性和公信力的方式。组织学认为,在结构化的社会环境中,能否代表和联系某一部分社会群体,是衡量一个现代政治组织存在必要性的重要标准。对以“群众团体”为属性的共青团组织来说,如果丧失了青年群众基础,也就失去了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具体就权益工作来讲,在当前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动、青少年流动分布结构深刻变化的情况下,我们如何才能科学地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新课题。比如,青年群体利益的同质化程度大大下降,青年利益需求的群体差、时间差、地域差在显著增强,我们不能奢望也不可能仅仅用一、两个平台或载体就能覆盖和影响广大青少年。再比如,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权益维护出现了“零和博弈”,即利益主体之间的诉求相互冲突,满足一方,就必定损害另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在统一的法律规范下,大家按照相同的程序步骤协调争端,才是最理性的选择。因此,可以说,“注重把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比较准确地把握了工作路径方面的新变化。
第四,思路提出,要探索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这一思路,要求我们更加注重制度性维权。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团的权益工作形成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一些优质存量资产。但从实际情况看,这些存量资产向制度成果转化的比例还不高。此外,由于很多行政部门的职能中都包含着“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内容,对这方面的工作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工作发展很快。而共青团由于制度性资源相对缺乏,在“维权领域”面临着地位下降、角色边缘化的竞争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必须认识到,制度性安排具有更普遍、更广泛的意义,可以支持共青团持续稳定有效地发挥作用,更好地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因此,可以说,“探索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比较准确地把握了工作模式方面的新变化。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指导思路,涵盖了“工作对象”、“工作领域”和“工作路径”这三个层层递进的逻辑层次,同时,也从将实践成果升华为制度成果、强化工作保障的角度对新时期维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整个思路逻辑清晰、体系完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权益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共青团工作五年纲要》的部署,落实“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思路,努力在一些领域和项目上取得新的突破。有关具体工作在《共青团权益工作要点》中已讲得很清楚。这里,我想强调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要抓好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
制定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是做好共青团权益工作的根本保障,也是我们长期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要成就和经验。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要建立和加强与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通过开展联合调研、执法检查、社会监督等方式,了解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了解和推动解决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把惠及青少年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同时,各地团组织要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地方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抓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十周年的契机,大力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地方配套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和青少年事业发展实际,推动其它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力争在法规修订、制定或出台的过程中,为共青团组织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创造更好条件。
二是要参与研究制定涉及青少年利益的法律法规。通过开展立法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制定法案草稿等方式,主动向人大和党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青少年立法和解决涉及青少年利益的重要问题,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各地在这方面需要团中央提供支持的,要及时提出来,我们将积极予以配合。
三是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关键在于创新形式,把娱乐性、时尚性、参与性和教育性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0周年的宣传活动要努力体现以上要求。
2.要探索建立制度性安排。
探索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标志着共青团权益工作从短期应对性措施向长期制度性建设方向的转变。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建立完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制度。这一沟通交流制度是共青团引导青年实现有序参与的创造性成果,为广大青年与国家权力机关、参政议政机构之间的交流搭建了平台。建立沟通交流制度,关键是要解决好“听”和“说”的机制。在“听”的方面,我们要发挥团的组织优势,直接听取各类青年群体的诉求;也可以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调研等活动来了解、掌握青年诉求;还可以通过社会有关机构了解青年需求。在“说”的方面,团组织要发出权威性的声音,要集中力量、集中声音、集中行动。要特别注意发挥各级政协中共青团、青联界别的组织化平台和力量。
二是要为“两法”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化平台。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加强各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要指导和支持各地“两办”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要修订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方式,把年底一次性考核与全年过程性考核结合起来,把全团性项目考核与区域性项目考核结合起来,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今年,团中央将安排省级预防办主任进行年中述职。要积极探索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的有效机制,建立专项督察制度,建立集中整治与日常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今年适当时候,团中央将联合有关部委对文化市场、执行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小学安全教育和权益保护、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三是要制度化地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引导青年的有序政治参与,最关键的是使已有的合法、有效、制度化的参与渠道能够为青少年所知、所用。目前,我国青年在公共参与过程中存在着六个“并存”的特点,即在参与状况上,高公共责任感与低实际参与率并存;在参与动机上,权利意识与现实考虑并存;在参与条件上,主观制约与客观制约并存;在参与效果上,工具性功能、发展性功能与稳定/均衡性功能并存;在参与定位上,政治现代化取向与政治社会化取向并存;在参与趋势上,内部动力与外部限制并存。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尊重青年的自主意识和参与愿望,通过制度框架内的安排,引导青年变“单一式参与”为“复合式参与”,即引导青年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多个层面的政治生活,而不仅仅是拥挤在某一层级的“票决式”选举中。比如,通过引导青年参与所在村的“村民议事机构”、所在社区的各类议事组织等途径,把青年的参与热情和社会责任感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3.要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
载体,是推进工作的有效途径。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面对面”活动是共青团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的有效方式,是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在活动中,我们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第一,名称上要统一。我们的活动是“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而不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青少年面对面”。两者的区别在于,我们是坚持通过共青团组织来收集青少年普遍性的利益需求,由共青团来反映和呼吁。因此,名称上一定要统一。第二,时间上要统一。要在各级“两会”召开前夕,集中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流共青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见、建议,通过他们向“两会”提出议案、提案;争取在各级“两会”上的大会发言、分组讨论等环节,表达青少年普遍性的利益诉求。第三,主题上要统一。各地团组织要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围绕同一个主题,完成好规定动作。当然,各省在坚决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还可以有自己的自选动作。在今年年初的“面对面”活动中,绝大多数团省委的开展情况是好的,体现出了共青团组织的全局意识和整体合力。同时,对“面对面”活动中青少年反映比较集中的普遍性利益诉求,要继续跟进了解并做好相关工作。要通过邀请代表委员专题调研、集中视察青少年工作等,推动“面对面”活动经常性开展,形成常态化机制。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第四,准备上要提前。各省(区、市)团委要认真总结今年开展“面对面”活动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制订改进措施,在积极筹备省级“面对面”活动的同时,指导地市级团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明年活动顺利成功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要积极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是共青团权益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收集青少年权益诉求的重要渠道。下一步,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要重点抓好三件事。一要总结试点经验。从第一批试点的情况看,目前还很难说已经形成了相对清晰的发展模式,多数服务台还处在以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为主要功能的热线的阶段,在经费支持、后台服务能力、数据汇总分析等方面还面临很多困难。各试点地区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遵循积极稳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立足本地实际,努力提升服务台的运行水平和服务能力。二要强化核心功能。在建设和发展初期,不要盲目追求服务项目、功能上的多元化,应找准自身比较优势,选准工作重点和突破口,逐步培育自己的核心能力。要围绕青少年的就业创业、健康教育、公共参与等权益需求,做好信息咨询、知识介绍、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工作。同时,要特别注重提高服务台收集青少年普遍性权益诉求的能力,加强对典型案例的跟进、分析和服务台工作数据与情况的统计汇总等工作。三要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招募和培训工作,推行法律、心理专业志愿者注册制度,做好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等工作。同时,要着眼于探索12355服务台向网络的延伸,注重加强对网络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为未来发展做好准备。
三是要继续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一要拓展领域,主动向与青少年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等方面需求密切相关的部门、行业延伸,推动人大、政协和更多的党政机关以及“两新”组织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二要创新方式,针对各部门工作中涉及青少年的重要问题和青少年反映强烈的权益问题,推动各级维权岗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点、适应青少年需求的司法和行政执法模式,开展经常性维权服务。三要规范管理。在实践中完善创建标准,建立健全考核、培训等配套制度,引导创建活动的良性发展。今年,团中央将联合高法、高检就贯彻落实《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的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四是要深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当前,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各方高度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目前,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一是从数量上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总量将高位稳定运行。在短时间内,犯罪总量将难以出现显著下降,但上升态势会逐渐平稳,增速将逐步趋缓。二是从范围上看,青少年违法犯罪将保持扩散态势。随着大众传媒的进一步发展,人口流动的进一步加剧,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进一步提速,很多种类的“城市犯罪”将向中西部地区农村扩散,目前农村地区不断攀升的青少年网络犯罪就印证了这一趋势。三是从种类上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类型将不断出现。随着当代青少年生活形态和知识技能的多样化,其违法犯罪的载体和手段也在不断变化,正在不断诞生新的违法犯罪形式,其中有些形式在法律上尚属空白。在下一阶段,我们要继续扎实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以实施重点项目为支撑,以解决重点问题为途径,以服务重点群体为关键,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管,人大监督,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学校、社会团体、家庭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这一方面的工作要点已经通过文件下发,我在这里就不多讲了。
4.要注重加强工作研究。
加强维权工作研究,需要做好以下几个层次的工作。一是信息收集。行政学上有句名言,叫做“信息的边界就是权力的边界”,这句话对我们拓宽权益工作的信息渠道很有启示。如果没有有效的联系青年的渠道,没有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我们的权益工作就成为“空中楼阁”。我们应充分发挥团的组织体系的作用,通过各级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等组织广泛接触青少年群体、深入了解青少年需求;充分发挥青年社团和各类青年组织的作用,通过加强对他们的指导和联系,以他们为窗口收集、了解青少年的权益需求;充分发挥12355服务台、青年中心、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阵地的作用,广泛听取青少年权益方面的愿望和需求;充分发挥研究机构、调查机构的作用,借助“外脑”,为我所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型传媒的作用,密切关注、跟踪了解大众媒体和社会舆论所反映的涉及青少年权益问题的典型案例。在网络时代和3g时代的背景下,互联网和手机是青年最喜欢的沟通、联络方式,他们乐意也善于通过网络和手机短信等表达自己的权益诉求。可以说,在互联网及其衍生领域中,蕴含着当代青年利益诉求的绝大多数密码,做好了这一领域的信息收集工作,我们就能更加广泛和快捷地了解和把握青少年的群体利益诉求。二是研究提炼。要在广泛收集青少年利益诉求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分析,汇总提炼出青少年普遍性的利益诉求。比如,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下一步要强化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收集分析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在研究过程中,要善于整合借助各方面力量,分析研究青少年利益诉求分布的动态和特点,提出可行的建议,形成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三是成果应用。要重视“成果转化”环节,确保研究成果能够及时、顺畅地转化为推动工作的现实力量。比如,可以把研究成果转化为“两会”上的提案议案。比如,对涉及青少年权益的重要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内参、专题报告等形式向党政部门反映。再比如,可以以研究报告、信息专报、情况汇报、参考意见等形式,向社会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发布或报送有关青少年普遍性权益问题的具体研究成果,引起他们的关注,争取他们的支持,从而实现“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的良性互动。
三、做好共青团权益工作的具体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权益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在此,我提四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是共青团一项极富时代色彩的职能,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首先,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是党的政治理论创新发展在青少年工作领域的体现,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四项职能之一,充分体现了党对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其次,维护青少年权益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领域,事关共青团履行根本职责和基本职能的质量和水平。第三,维护青少年权益是广大青少年的共同要求和热切期望,是共青团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共青团巩固自身社会基础、证明自身存在价值的重要方式。多年来,经过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的艰苦努力,共青团权益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与党的期望相比,与团中央书记处的要求相比,与青少年的需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比如,面对青少年日趋多样化的权益需求,我们的维权供给能力明显不足。比如,面对青少年群体的普遍性利益需求,我们缺乏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更缺乏可靠的数据统计和定量分析。再比如,面对分散的维权工作资源,我们的工作体制仍然停留在简单汇总的层面上,有力度、有深度的协调工作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些是客观环境所致,有些则是主观原因,主要是认识不到位,部分省级和地市级团组织不重视权益工作,不注重研究工作,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不到位,严重制约了工作开展;部分团干部存在着畏难情绪,工作不主动、不投入,遇到矛盾和困难绕着走,遇到工作任务拖着办,长此以往,不仅会耽误工作,也会影响自己成长。如果我们不重视和改进这些问题,维权工作有可能会成为共青团履行根本职责和基本职能的短板,拖全团的后腿,同时,也自然拖住了自己成长发展的步伐。的确,维护青少年权益是一项开拓性很强的工作,面对很多困难和挑战。但是,凡事都是辩证的,困难也是提高自身能力的“磨刀石”。我认为,与其他领域的团干部相比,我们的一个重要优势可能就是有更多的机会和压力来迎接挑战。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权益工作就是锻炼我们工作能力和职业精神的重要平台。希望各省级和地市级团委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要求和全团部署上来,把维护青少年权益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工作方案,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以坚定的信心和昂扬的姿态,奋发进取,攻坚克难,推动共青团权益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多年来,我们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培育出很多优势工作项目,打造出众多品牌。但面对基层工作力量的不足、工作资源的紧张和青年需求的变化,我们应着眼于打造支柱项目,通过科学评估和统筹规划,实施项目整合,提高工作项目的关联度和工作的集约化水平,努力打造以品牌为核心的权益工作产品供应链,提高权益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持续性。同时,要坚持求真务实,不贪大、不求多、不冒进,扑下身子,埋头苦干,坚持做到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短期行为、不搞虚假成绩,把全力以赴和量力而行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办事,办成事,务求工作实效。
3.重心下移,服务基层。尽管权益工作是一项全团性工作,但在团的不同层级上,该项工作的侧重和具体体现都有所不同。从全团的维权工作体系来看,基层团组织处在共青团与青年的边界上,直接面对着广大青少年,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最直接、最具体、最关键。但同时,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力量却最薄弱,工作资源最匮乏,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也最集中。我们要坚持重心下移,牢固树立“基层第一”的思想,始终把重心放在基层,多做抓基层、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确保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首先,要进行资源倾斜。我们都知道,越是到基层,条件越艰苦,资源越匮乏,工作也越难开展。因此,关心基层、服务基层就要切实体现在为基层整合资源、输入能量上,真正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把工作力量集中到基层,把工作资源配置到基层,为基层维权工作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再次,要提供政策支持。政策具有重要的先导功能和保障作用。在争取政策支持、优化政策环境方面,省级团委和市(地)团委比基层团委拥有大得多的优势和能力,而政策在基层的实施相对省级和市(地)级来说,又具有更大的边际效益。我们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努力为基层维权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最后,要实施项目带动。要针对基层维权工作实际,注重项目扶持和带动,把配置了工作资源的项目以打包的形式交给基层团组织去做,使基层团组织维权工作上有具体抓手和发展支点,增强工作的能力和活力。
4.着眼长远,稳步推进。共青团权益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需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干事业”的胸怀来筹划和推进。各级团组织在工作过程中,要善于把握规律,抓住本质,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针对性。要着眼于共青团权益保护工作的长远发展,客观分析青少年群体的新特点新变化,深刻认识权益工作的新任务新挑战,始终保持一股钻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探索,推动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向前发展。要摆正心态,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既看到已有的成绩,也看到亟待深入探讨和解决的难题,科学把握节奏,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加强调查研究,围绕本质目标,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按照陆昊同志的要求,采用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高调查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各团省委要确定三到五个具有普遍性意义的重大调研课题,5月10日前汇总到团中央权益部。然后,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全团确定两到三个重点课题开展中长期的调研工作,同时,各省也可以结合实际再确定一些自选课题,共同努力把调查研究这项工作做好。
同志们,当前共青团权益工作任务重、难题多、责任大。让我们以本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求实创新,埋头苦干,努力推动共青团权益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
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乡镇共青团工作会议,主要是学习胡锦涛6月25日在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自我加压,增强做好共青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我们学习学习胡锦涛6.25讲话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
胡锦涛的6.25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系统精辟,科学分析了当前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阐述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深刻阐述了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
团省委书记张光峰同志在团县委书记培训班上作报告时,用“一二三四五”来概括讲话精神:“一”是“一面伟大旗帜”,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二”是“坚持两项基本要求”,即“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三”是加快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三条根本原则”,第一条是:明确根本任务,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物质基础;第二条是牢记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造福人民;第三条是把握根本利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四”是“四个坚定不移”,即解放思想,必须坚持不移地加以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坚定不移地为之奋斗。“五”是推进“五项基本建设”,即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自身建设。从这“一二三四五”可以看出,胡锦涛“6.25”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宽阔眼界、科学务实的理论勇气和与时俱进的开拓创新精神,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指针和行动纲领,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省第九次党代会对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刘伟书记要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努力做科学发展观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和科学发展的积极推动者。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深刻认识“四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布局,切实发挥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党的主张变为广大青年的自觉行动。要紧密联系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深刻认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对共青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科学判断、全面把握共青团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不断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刚才,我们学习了胡锦涛6.25讲话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各乡镇汇报了工作情况,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下面结合我们的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客观总结成绩,正确分析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共青团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以来,各乡镇团委按照年初全委会的要求,围绕建团85周年开展了系列活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以说各乡镇的工作各有特色。刚才大家都汇报了,也都听到了,我就不再一一总结了,工作到什么程度,大家都能听出来。我重点说一下存在的问题。一是各乡镇之间工作不平衡。我们编印的《东平共青团》上,对各乡镇团委的活动情况进行了刊登,对有些工作进行了通报,还有通过刚才的汇报,都可以看出来,有的乡镇活动很多,但也有的个别乡镇一点活动没有。二是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团的日常工作开展不好,有的乡镇文件资料都找不全。下半年,将重点抓乡镇团委规范化建设(学校,发文,开会,检查考核)。三是个别团委书记对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不够重视,精力靠不上,把团的工作作为一项副业来搞(兼职可以理解,但要拿出一定的精力来搞),工作责任心不强(圆梦大学)。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有些乡镇工作做了,但不注意宣传,不注意汇报。(网站建设)五是工作作风不务实。安排的工作,不具体去做,被动应付(作风建设决议)。列举的这些问题可以看出,下一步增强做好共青团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突出主攻重点,全力做好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学习贯彻胡锦涛的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下半年,将要召开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团代会,可以说,下半年的工作任务比较重。希望各乡镇团委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确保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对于下半年的重点工作我再强调一下。一是党的十七大的宣传学习工作。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学习十七大重要精神,将是各级团组织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重要任务。我们要做好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来迎接十七大的胜利召开。要为十七大的召开营造浓厚的氛围,在十七大召开后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上来。二是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年初的全委会上,对团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围绕20字方针,结合各自的实际,设计开展好工作,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三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下半年,将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四是关心下一代工作。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继续推向深入,开展好各项活动。五是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构筑青年一代的精神支柱,引导广大青年争做“四个坚定不移”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诚实践者、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推动者、率先发展的坚定开拓者。六是和谐社会建设。重点是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主要开展希望工程、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圆梦大学,积极主动,严格把关,与去年不同)。七是作风建设。八是典型的陪树。
三、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共青团工作的开展。省委刘伟书记要求团组织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共青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把青年所思、所想、所盼作为共青团工作的第一信号;把服务青年发展作为共青团工作的第一职责;把青年满意作为共青团工作的第一标准”的要求做好共青团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创新的工作理念做好共青团工作。一是要加强学习,树立团干部与时俱进的良好形象。要把学习作为一种人生修为,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始终保持思想的开放性,做到多学善思,学以致用。要学理论、学业务,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团干论坛,乡镇8各,写的内容,不要忙于日常性的事务工作中)。二是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在4月份,根据上级团委的要求,我们提出了作风建设年活动,从目前的情况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离我们的预期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要继续按照团中央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会议情况)三是要真抓实干。要自我加压,不怕困难,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要高标准、严要求,安排工作要高标准,自己对自己要求更要高标准。要注意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我们工作要靠一定的形式来推进,但决不能为了形式而搞形式,一定要做到务求实效。四是要善于创新。共青团的工作最容易创新,关键是你是不是想创新、敢创新、会创新。县委张书记在全委会上要求我们,常规性工作搞创新。五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团委和部门之间,团委和教育团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的合力。六是进一步加强团干部的自身建设。要带头实践“四个新一代”的要求,要带头做到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带头做到品德高尚、意志顽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文明,讲道德,勇于拚搏,百折不挠,奉献社会,服务人民。要带头做到视野开阔、知识丰富,把学习作为一种品质、一种素养、一种境界、一种责任,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优秀文明成果,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要带头做到开拓进取、艰苦创业,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锐意创新。
希望大家进一步振奋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团的各项工作,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推动工作上,把满腔热情倾注在服务青年上,把发展业绩建立在真抓实干上。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勤奋敬业,拿出干劲、拿出热情、拿出行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团代会的胜利召开。
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团的十六大精神,传达、贯彻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就学习、贯彻团的十六大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切实履行团的根本职责,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团的建设,努力为党做好新形势下青年群众工作,不断开创我省共青团工作新局面。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工作。
刚刚闭幕的团十六大是在全党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大会。大会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共青团的工作,阐明了当代青年的光荣使命和新时期共青团的光荣职责,对未来五年的共青团工作和团的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同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中央领导机构,通过了团章修正案。这次大会是一次团结的大会、民主的大会、鼓劲的大会、奋进的大会。党中央高度重视这次大会。中共中央、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团十六大代表亲切座谈,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和其他在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开幕式,中共中央政治局李长春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祝词。胡锦涛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的祝词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对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提出了殷切期望,对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共青团事业指明了方向。团十六大的胜利召开是共青团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我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团十六大的重要意义,在全省上下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团的十六大精神的热潮,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对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团十六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一是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这一重要指导方针。共青团始终以党的指导思想为行动指南。贯彻团十六大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不断推动我省共青团事业实现新发展。要坚持以青年为本,把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贯彻落实到团的工作和建设中。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不断加强机制建设,努力使共青团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要求,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
二是牢牢把握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团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带领广大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是共青团的根本职责所在,这对于指导新时期共青团事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今后,我们要从这一根本职责出发谋划和部署一切工作,始终做到团的各项工作和建设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根本职责。我们要紧紧围绕新的历史条件下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变革给共青团工作和建设带来的挑战,深入思考团组织总体功能在不同层级的不同要求,准确把握各级团组织在履行职责中的工作侧重点,努力形成服务党的事业与服务青年群众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的作用,从增强共青团在青年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入手,切实做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工作。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切实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特别是大力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把广大青年紧紧凝聚在党的光辉旗帜下。
三是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学习贯彻团的十六大精神,落脚点是围绕履行好根本职责,紧密联系实际,在讲求实效上下功夫。各级团组织要从当地工作实际出发,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努力探索适应青年需求的新的工作方式、方法、手段和载体,使共青团工作既能符合党的要求、体现团的性质,又能为广大团员青年所接受、所欢迎。要做好结合文章,把贯彻团的十六大精神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省第十二次团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突出重点,形成优势,抓出成效。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全面加强团的建设。
团的十六大指出,履行好团的根本职责,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把握现实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团的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切实加强和改进团的自身建设。团的建设关系到共青团能否牢牢把握党对团的根本要求,关系到共青团能否真正履行团的根本职责,关系到共青团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兴旺发达。各级团组织和团的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抓团建的政治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团建是本职,不抓团建是失职,抓不好团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团的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活动和建设并举、更加突出建设的原则,全面推进团的建设。
党的十七大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的建设包含在党的建设中,党的建设任务要落实到团的建设工作中。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党的建设的要求推进团的建设,全面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使团的建设更好地适应党的事业的需要,更好地为青年健康成长服务。
(一)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努力在理论武装上取得新成效。
思想建设是团的根本建设,首要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引领思想和实践。团的思想建设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关键是要落实到行动中。关于团的思想建设,下一步要着重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战略部署,山东作为试点省份正在6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团十六大也作出了广泛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工作部署。这将是在全党、全团开展的又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党的建设和团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工作主动性,紧紧抓住学习教育活动试点工作在我省实施的有利时机,按照同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到学习实践活动中。特别是青岛开发区、淄博桓台县、烟台龙口市、临沂兰山区、滨州无棣县、菏泽牡丹区6个试点县的团组织,要迅速跟进、全面启动试点工作,为全省团组织开展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做好准备。同时,学习实践活动要符合团的工作实际,以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大规模培训团干部工作。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是广大基层团干部的迫切需求,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有效手段。从今年开始,全省要全面启动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团干部工作,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团的业务培训作为主要内容,重点抓好市、县两级团的领导干部培训、基层团干部轮训和新任职团的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要按照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要创新培训理念、培训模式、培训手段,借助团内外资源开展各类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培训质量和效果。要加强培训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团干部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和经费投入,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努力提高培训率,不断探索具有山东特色的团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会议印发了《关于实施全省团干部教育培训工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希望大家集思广益,共同修改完善。
(二)重基层,打基础,努力在基层团组织建设上开创新局面。
履行团的根本职责,关键是加强团的建设。加强团的建设,当前最紧迫、最关键、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胡锦涛在讲话中强调,共青团要“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我们要特别注意“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只有在组织上覆盖青年、工作上影响青年,才能有效组织动员、教育引导青年,才能切实履行好团的根本职责。实现这个要求,不仅要靠团的领导机关,更要靠基层团组织,因为基层团组织直接面对和联系团员青年,所有团的工作任务都要靠基层去贯彻和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决定着共青团最本质的影响力、战斗力和生命力,决定着共青团能否真正履行好根本职责,落实好党对团的根本要求。做好新时期团的工作难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希望在也基层。我省各级团组织一定要站在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抓基层、打基础,不断扩大组织覆盖面,增强组织活力,努力开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新局面。广大团干部要发扬攻艰克难的精神,在解决基层团建实际困难中,增强素质,锤炼作风。
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大力推动团建创新,不断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团建创新是新形势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必然选择。《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初步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在这里我再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抓重点领域。根据我省工作实际,团省委将农村、城市社区、“两新”组织和高校确定为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团建工作的重点。这几个重点,是从全省宏观角度、针对相对薄弱环节而提出的。其它领域也同样重要,也需要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农村是基层团建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大量团员青年外出打工,团员流失较为严重,农村基层团组织出现“空壳化”,有组织无团员,乡村两级团干部力量薄弱,无人干事,经费不足,缺乏阵地,工作开展困难,基层团组织“松散瘫痪、软弱无力”问题进一步突显。农村团的工作越是难做,越要求我们重视这项工作,越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面临的困难。要深入研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团员青年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团组织提出的新要求,创新农村基层团组织设置模式,推广联合建团和依托建团,对外出团员较多的“空壳”村,探索“校村联建”、“企村联建”、“村村联建”等做法,切实抓好松散瘫痪团支部的整顿工作。要重点加强乡镇团委建设,依托产业、专业协会、科技示范区等建立团组织,形成辐射功能,带动农村各类团支部活跃。要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一强三带”战略,以乡镇团委为枢纽,形成连接行政村、农村学校、乡镇(村)企业、产业基地等各个领域的基层组织网络。团县委居于农村团建的龙头地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把配齐配强乡镇团委班子作为农村团建的关键环节和团县委的重要职责,切实抓紧抓好。要争取支持,大力选拔推荐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不断充实基层团的工作力量。要创造条件,积极推动村团支部书记依法进入村“两委”班子。要积极开展城乡团组织的结对帮扶活动,建立长期有效的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当前,在我省农村正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区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这就要求我们要密切关注改革动向,把握趋势,在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统筹城乡团建资源,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团的基层组织体系。
城市社区已经成为基层团建工作新的增长点和重要着力点。从总体上看,我省城市社区发展迅速但发育尚不完备,社区团建工作还处于攻坚阶段。现在的主要问题是,社区团组织的覆盖面还有待扩大,社区团建工作发展不平衡,普遍存在经费不足、队伍不齐的问题。街道团工委在社区团的工作中的核心主导作用尚未真正形成,对区域内团组织的工作牵动和各类青少年组织的辐射力不强。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充分发挥街道团(工)委在社区团建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专职团干部的比例,增强其对辖区内各类团组织的协调能力,着力推动基层团组织跨行业、跨单位的横向协作,逐步构建具有开放性、协作性,充满活力的社区团组织网络。二要进一步加大社区建团力度,着力推动在居民区、工业区、商业街、集贸市场等功能社区建立团组织,加强分类指导。三要借鉴党建经验,积极探索推广“网格化”社区团建模式,发挥社区在流动团员联系和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与流出地团组织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流动团员的社区化管理。四要主动寻求支持,积极探索借助社会工作者力量做好团的工作的有效途径,建立一批专业社工队伍。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聚集着大量青年,是团建工作的新领域。近年来,在党建带动下,团的建设虽有很大提高,但各地发展很不平衡,“空白点”仍然较多,远远落后于党建,有些已建团组织的也缺乏活动和活力,同时,“两新”组织随自身发展带来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不易巩固。各地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两新”组织团建工作既要提高建团率,又要在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和作用发挥上下功夫,使团组织既能建起来、又能活起来。一要紧跟党建步伐,凡建立党组织又具备建团条件的,应争取同步建立团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好团的工作。二要积极争取“两新”组织负责人对团的工作的认同、理解,使他们主动支持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三要探索形式多样、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建团方式,对于规模较大、团员青年数量较多的“两新”组织,实行独立建团;对于一些团员青年分散的小型企业,可采取依托、挂靠等灵活方式建团,在一定区域内形成横向联合、资源共享、协同运作的基层团组织工作网络;对于暂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以探索选派团建工作联络员或指导员,通过筹建社团、开展活动、建立阵地等方式,增加团的影响,促进建团工作。四要整合资源,充分借助工商税务、行业协会等力量,形成工作优势,共同抓好“两新”组织建团工作。五要明确隶属关系,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两新”组织团组织与所在地街道、社区团组织的关系,理顺管理机制,实现工作联动。我们的目标是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团建全覆盖;在新社会组织,把行业规模较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工作基础较好的律师、会计师等行业作为突破口,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逐步减少团建“空白点”。
高校一直以来是共青团组织最稳固的领域之一,但面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势,面对学生社团、自组织蓬勃发展的新情况,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影响力存在下降的趋势。下一步,要在省属普通高校中继续开展“高校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评估”,以此为牵动,不断提升普通高校团建工作水平。我省民办高校团建工作已迈上新的台阶。下一步的工作任务是,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活跃。所谓巩固,就是进一步纳入各级团组织联系、指导、服务的工作体系,明确、理顺组织隶属关系,规范团的基层、基础工作。所谓活跃,就是紧密结合学校、学生实际,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工作的水平和层次,努力在促进学校发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方面发挥生力军作用。
除以上四个重点领域以外,在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战略性改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带来的变化,合理设置企业内团的组织和工作机构,确保团的组织体系有效衔接;要针对企业28岁以下团员青年数量逐年减少的实际,通过建立企业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形式,将团的活动覆盖面扩大到35岁以下青工。在机关事业单位,要主动适应机关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新变化,在抓好团的组织建设的同时,通过青联等组织,最大限度地把虽已离团但仍处于青年年龄段的年轻党员、干部和职工吸引到团的周围。
第二,构建区域化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实施区域化整体推进团的建设是团建理论的一个重大创新。在青年流动日益频繁、群体分布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传统的以条为主的共青团组织网络,已不能有效覆盖团员青年,必须在区域范围内整体推进团的建设。要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团县委在农村团组织建设中的统筹和领导能力,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在县域范围内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团的建设,不断探索县域共青团工作新格局。要整体推进城市共青团组织建设。按照团中央提出的调整工作指导体系的新要求,进一步研究探索城市共青团工作的运行模式,找出一条推动城市共青团工作发展的新路子。要一体化推进学校团队建设。把学校团队组织建设摆在基础性战略地位,按照统筹的思路,科学划分不同阶段的学校团队工作目标,做好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团队组织衔接。
区域化整体推进团的工作和建设是一个全新课题,既是工作理念又是工作要求。这里也是给大家提出一个题目,需要我们结合新的形势,认真研究,积极探索。
第三,要不断健全完善青年组织体系。转型时期,青年自组织和社团的兴起,为巩固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核心的青年组织体系建设带来新的挑战。要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青年组织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增强青联的凝聚力,提高学联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切实履行好全团带队的工作职责。要发挥团属青年社团的重要作用,建设、发展、壮大一批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式的团属青年社团,使之成为广泛团结凝聚各界青年的组织平台。要高度关注青年自组织,把握青年中相同兴趣爱好者之间需要交流互助、共同提高专业水平的特点,深入研究青年自组织产生和发展趋势,努力将其纳入共青团领导、指导和青联、学联联系合作的范围。要适应青年群体的特点,加强同青年自组织的沟通联系,联络骨干力量,施加影响和引导,并主动培育和发展具有自组织特点的青年社团。要争取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把规范青年自组织的发展纳入社会管理体系,给青年自组织管理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二是积极开展团内基层民主建设。团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把积极发展团内民主建设,作为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选拔优秀团干部、提高领导机关决策水平的重要方式。团内民主是团的生命。我们要按照团十六大的部署,把开展团内民主建设试点作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突破口,尽快探索建立一套适合山东实际的运作程序和切实可行的团内民主制度。
要明确团内民主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结合我省实际,团内民主建设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一是尊重团员在团组织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推行团务公开和团员民主恳谈,保障团员民主权利,拓宽团员参与团内事务的渠道。二是积极探索基层团干部直选,选择部分条件具备的乡镇、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单位的基层团组织进行“公推直选”试点,形成成熟经验后,逐步扩大基层团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三是选择确定一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区)试行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代表提案、建议制度,健全地方各级团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四是加强团的各级领导班子民主建设,畅通民主议事渠道,团的工作决策、重大活动实行基层讨论、青年听证、专家论证等措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作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要把基层团干部直选作为团内民主建设的重点。实践一再证明,通过民主选举这样一个制度化的安排,让有热情、有能力、愿意为青年服务的优秀团员进入团的基层领导班子,有利于调动青年参与团的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团干部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既能较好地解决基层团干部配备中遇到的问题,也有利于进一步活跃团的基层工作。会上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团内基层民主建设试点工作的方案》并配发了《基层团委班子直接选举工作实施细则》,提出了直选工作的基本工作流程,这也是综合借鉴有关省试点经验基础上形成的,请大家认真学习讨论。下一步,各市、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地展开试点工作。要选择一些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两新”组织等单位的基层团组织进行“公推直选”,逐步扩大基层团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的范围。要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在条件成熟的村开展团支部书记“海选”工作。在高校,要在校、系、班等不同层面,积极开展学生干部的公开竞选;加强指导,引入竞争机制,做好学生会换届工作。团省委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直接抓一定数量的基层试点单位。
要准确把握团内民主建设的工作原则。要坚持党对共青团的领导,争取党组织支持,保证团的基层民主建设的正确方向。要符合团章要求,使团的基层民主建设于“法”有据,合情合理,既要参考党组织的有益做法,又要具有共青团组织的鲜明特征。要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统一,既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使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意愿得以充分表达,又要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防止出现极端民主化倾向。要积极稳妥推进,在探索实践过程中,既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又要坚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坚持试点先行,不断积累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范围,不可一哄而上。要配套综合开展,团内民主建设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是相辅相成、紧密相连的,试点工作不应单纯就事论事,将其割裂开来。从其它省的试点经验看,往往是多个试点内容综合配套开展,更具有生命力。
三是创新手段,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一个组织的总体功能在组织的不同层级有不同要求,准确把握团的各级组织在履行职责中的工作侧重点,基层组织要特别强调对青年的吸引和凝聚。”只有广泛地吸引青年、凝聚青年,才能谈得上有效地组织动员青年、教育引导青年,切实履行好共青团的根本职责。
要提高运用网络手段吸引凝聚青少年的能力。网络影响着青少年的知识结构、人际交往、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改变了新形势下组织动员青少年的方式。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高度重视青少年网络建设工作,增强运用网络手段吸引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扩大组织覆盖面的能力。要充分尊重和理解团员青年的主观意愿与身心特点,善于利用网络、qq群和手机短信等途径联系、动员团员青年,逐步改变以往存在的团的活动由团干部全程组织、团员青年被动参与的现象,努力激发他们的主动意识和参与热情,鼓励、推动他们自主组织和开展团的活动,在主动、热情参与中实现对青年的吸引和凝聚。
要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服务能力。竭诚服务青年是团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青团要靠对青年需求的有效服务来吸引和凝聚青年。当前,青年的视野更加开阔,需求更加多样,对服务质量和层次的要求越来越高。相对而言,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已滞后于团员青年的需求,基层团组织尤其如此。要大力加强基层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建设,找准服务青年的切入点,按照党政所需、青年所急、共青团所能的要求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使共青团组织真正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社会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要不断丰富服务手段,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积极承担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团内资源,通过切实有效的服务,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青年中心是近年来共青团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延伸拓宽团组织服务渠道的有益尝试,要进一步探索青年中心联系、服务、引导青年的具体途径和共青团发挥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使青年中心组织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成效不断增强。
(三)抓住源头,培养骨干,努力在加强团的队伍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一是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团员队伍建设,是增强团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基础。要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发挥中学的基础和源头作用,加大农村、学校、社区、“两新”组织的团员发展力度,提高发展团员的质量,优化团员队伍结构。要以学习和遵守团章为重点,切实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建立团员意识教育的长效机制。要扎实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不断提高“推优”的数量和质量,使团员成为青年党员发展的主要来源。要积极探索流动团员管理的有效方法,通过开发流动团员管理软件等措施,努力解决团员的流失问题。
二是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团干部队伍是共青团工作的骨干力量。要继续抓好鲁组通字[1999]4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高进、严管、优出”的工作机制。要加大团干部协管和推荐团干部的工作力度,拓宽团干部转岗渠道。县以上团的领导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中层干部转岗困难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的关心、重视和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帮助,统筹考虑、有序规划,畅通转岗输送渠道,真正使团干部队伍形成“一池活水”。市、县两级团组织要主动争取党委支持,推动出台有关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策文件,为在全省更大层面上取得突破创造经验。加强团的建设,推动团的事业全面发展,要求全省各级团干部对党、对青年满怀真情,对党的事业、对青年工作充满激情,锤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加强自身修养,从严要求,防微杜渐,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按照“党放心、青年满意”的要求,使自己成为政治上过硬、作风上扎实、自律上严格的团干部。
目前,各级团委换届工作已基本结束。加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要把提高学习能力作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的首要任务,自觉培养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把学习变成内在需求,做学习的表率,努力用学习推动工作。要努力营造班子团结和谐的氛围。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团结出效益、出干部。能不能搞好团结是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素质高低、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各级团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提醒,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工作职责,齐心协力推动团的事业实现更大发展。要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明确和落实分工,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工作运行机制。
三是加强专业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新形势下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需要建立一支数量庞大的专业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要大力选聘有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强、热爱青少年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以专兼职结合的方式充实基层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力量。特别是以城市社区为重点,结合推进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争取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提高新时期团的建设的工作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团的建设的目标已经明确,关键是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健全机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团建是加强团的建设必须始终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各级团组织要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跟党建工作步伐,努力在党建的带动下实现团的建设新发展。要学习和借鉴基层党建的先进经验,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要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重视和支持,把团的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格局,实现基层团建与基层党建的有效衔接。要不断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评比表彰制度、向党组织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推动“五带一优化”的深入贯彻落实,实现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团建工作的条件也各不相同。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团省委的统一部署和整体安排,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论是完善团的组织体系还是开展团内民主建设试点工作,肯定会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关键是要敢于创新,善于总结,从基层的工作实践中寻找答案。要善于从原则上引导、从宏观上指导,留足基层创新的空间,积极鼓励基层进行大胆探索。
三是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与基层团建的生动实践相比,与上海等兄弟省市相比,我省团建理论研究工作相对滞后,基层团建创新的理论研究成果较少。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我们不仅要把基层团建作为一项工作来推进,更要把它作为一门学科来研究,不断在实践中提炼理论,在运用理论中推动工作实践。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团建工作的正确决策和把握方向提供第一手资料。要着眼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对青年的变化趋势做出科学分析,从深层次上探讨团建的基本理论问题。要及时挖掘基层团建实践中的有效经验,把具体成果上升到理性认识,总结、提炼和创造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团建模式。从今年开始,团省委将实行团建理论调研课题申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团干部多做研究,多出成果,实现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
最后,我重点强调一下团情普查工作。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团员青年流向分布、思想状况和基层团组织现状,经团省委研究决定,集中利用今年7、8、9三个月左右的时间,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团情综合普查,为加强全省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全省团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只有“家底清才能肚里明”。开展如此大规模的团情普查,在我省乃至全团都尚属首次。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上下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要明确职责,工作运行中,市级团委是总调度,县级团委是中枢环节,要明确分工,逐级落实任务,加强调度和督查,做到有序高效推进。要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要抓住重点,在面上调查的基础上,重点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民办学校等新经济社会组织进行较为详细的调查摸底,逐一登记,为今后工作开展作好铺垫;对游离于传统组织体系之外的青年、团员进行有效联系,纳入统计范围,弥补以往团员团组织统计的不足。为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团省委将对各地的团费按比例进行返还,主要用于这次团情普查工作。
同志们,今年是落实团代会各项任务的开局之年,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做好20**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团的工作可以干得有声有色,也可以干得平平淡淡;可以干得紧紧张张,也可以干得松松垮垮。有没有激情,在不在状态,效果大不一样。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团的十六大精神,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抢抓机遇,振奋精神,切实把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筹划好、落实好,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团的建设,不断开创全省团的工作新局面。
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四
同志们:
今天,团县委在这里举行洞口县20**年共青团工作会议,并借这次会议的机会,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进行以会代训,这对于促进广大基层团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推动全县共青团工作的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共青团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各级党组织十分重视对团干部的教育和培养。总体上看,全县广大团干部具有较好的自身素质,在学习和工作上积极进取,富有创造力,各级团组织在我县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但是,时代的飞速发展客观地要求团干部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积累经验,改进不足,完善自我。要在广大团干部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团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增强把握大局、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希望大家充分利用这次会议的机会,通过经验交流,力争在思想上、理论上和工作方法上都能有所收获,有所提高。借此机会,我对广大团干部提三点希望:
一、要大兴学习之风,努力成为学有专长、奋发成才的青年干部。
当今世界,是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学习已成为新世纪、新时代的主题。作为青年特别是团干部,学习已成为成长、进步和发展的核心问题。过去毛泽东同志曾指出:“青年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邓小平同志告诫我们:“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如果说变质,那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目标。胡锦涛在与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的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时,对广大青年提出殷切希望:“学习是进步的根基。青年处在学习的关键时期,一定要珍惜大好时光,发愤学习、刻苦钻研,打牢人生成长进步的根基。”广大团干部要深刻理解老一辈革命家和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的深刻含义,始终把学习作为改造自己、发展自己、提高自己、做好工作、奉献事业的根本途径,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把学习作为团干部的一种追求、一种品质,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做到在工作中学,在生活中学,在实践中学。通过学习不断开阔视野,扩展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学习的目的,是要运用学到的理论和知识来回答和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因此,在学习中要树立正确的学风。端正学风,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紧密联系团的工作实际,把理论和知识很好地同团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运用理论和知识研究实际问题,切实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二、要坚持与时俱进,努力成为爱岗敬业、锐意进取的青年干部。
共青团是党的忠实助手和后备军,“党有号召,团有行动”是我们共青团的光荣传统。党的十六大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出了殷切希望。广大团干部要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充分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引导好青年、教育好青年。这就要求团干部在广大青年中要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要成为广大青年的模范,就要求团干部首先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工作中要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观主义;要增强宗旨观念,经常深入到团员青年中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倾听他们的呼声,把握他们的脉搏,服务他们的需求,以自己的工作热情和实际行动取得广大青少年的信任和支持。其次,必须牢固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开拓创新是共青团事业不断前进的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没有开拓就没有发展。广大团干部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改革精神,研究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新规律,解决共青团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使思想和行为更加符合形势发展和青年需求,使团的事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第三,必须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责任感是团干部成熟的重要标志。党把我们放在团的工作岗位,是对大家的信任。因此,广大团干部要注重责任感的培养,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着眼于社会的需要和青年的需求,把饱满的工作热情与严谨的科学态度很好地结合起来,把开拓创新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很好地结合起来,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工作落实,推进事业的发展。
三、要积极投身实践,努力成为求真务实、拼搏争先的青年干部。
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这是古往今来许多人成就一番事业的经验总结。对于广大团干部来说,要早日成长为党的事业接班人,艰苦实践是必由之路。这就要求广大团干部必须以最大的热情投身社会实践,以坚强的意志经受实践的考验。广大团干部要勇于深入到经济比较落后、条件比较艰苦、任务比较繁重、情况比较复杂的地方去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在实践中锤炼自己,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一是必须把远大抱负与实干精神结合起来,立足岗位,埋头苦干,尽职尽责,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远大的理想要靠一点一滴的工作去实现,这就要求我们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要以满腔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埋头苦干,求实创新,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不能眼高手低,好高骛远。二是要用全面、辩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团的工作。共青团事业是一项常做常新的事业,团的各项工作应当也必须随着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创造、不断开拓。工作的过程是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是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因此工作的过程必然是创新的过程。广大团干部要时刻想创新,时刻图创新,敢于和善于突破原有的思维和工作模式,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立足洞口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主动寻求团的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和新的增长点,不断开拓团的工作新领域;要适应当代青少年的实际需求和新的兴奋点,不断创造团的工作的新载体,开辟团的工作的新途径;要以改革的精神,适应新的形势,革新团的工作的传统项目,不断提升共青团工作的新水平。三是要进一步明确肩负的历史责任,找准自己的人生定位和奋斗方向。在坐的各位团干部都是各行业、各系统、各部门的优秀青年干部,代表着洞口的未来,肩负着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的重任。广大团干部一定要有艰苦奋斗、不计得失的思想,一定要有迎难而上、埋头苦干的精神,勇挑重挑,奋力拼搏,努力在社会实践的广阔舞台上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洞口人民的优异成绩。
同志们,作为一次以会代训的工作会议,是一次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的机会,是一次相互交流、取长补短的机会。希望大家充分领会各位领导的报告和要求,探讨一些问题,总结一些经验,回去后能够有新的作为。最后,祝愿广大团干部学习进步、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五
同志们、青年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就是对20**年全县共青团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20**年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全县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六创’一起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这对于动员全县共青团工作者及广大青少年进一步增强认识,明确目标,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积极投身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和“六城同创”活动,为转型跨越发展做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团组织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为宗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作为、创新发展,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扶持青年就业创业、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团结和带领全县广大青少年在洪洞经济和社会建设第一线建功立业、彰显风采,树立了洪洞青年和洪洞共青团的良好形象。
当前,我县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机遇期,实现转型跨越,建设美好家乡,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盼,更是全县青少年义不容辞的责任。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实际,着眼提升软实力、增强硬实力,全面推进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提出了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宜居、开放和谐的新型工业旅游城宏伟目标,作出了“六城同创”的重大决策部署,这不仅为我们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提出更高要求,也为我们大家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舞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团、队组织要进一步创新理念,开拓进取,为洪洞的各项事业建设再做新贡献。
刚才彦民同志对去年团县委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并对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讲得很全面、很具体,希望大家回去以后,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要把服务大局、有所作为作为共青团工作的第一理念。
共青团要有所作为,必须进一步发挥“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在服务大局中创造新的业绩。要紧紧围绕县委各项目标任务,把青年思想统一到县委提出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要进一步创新机制,培育青年人才,服务青年创业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等主题生态实践活动,促进洪洞生态文明建设;要深入推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行动”、“青春建功新农村”等活动,促进青年成才,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继续引深“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青年文明号”创建等活动,发挥团的品牌效应,引领社会文明风尚。要结合青年特点,把握活动方式和内容,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寻找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在服务洪洞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树形象、创佳绩。
二、要把青少年所需、团员所盼作为共青团工作的第一责任。
竭诚为青少年服务,是共青团密切联系青少年、团结凝聚青少年的关键所在。全县各级团组织要本着全心全意为青少年服务、实实在在使青少年受益的宗旨,切实把青少年及广大团员的所需、所求、所想、所盼看作第一信号和责任,积极加以落实和解决,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尽可能多的为他们提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有实效的服务。要继续与信用联社、邮政储蓄等金融部门联合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与农业、科技、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农业科技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青年创业就业;要继续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弱势青少年权益,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
三、要把重点突破、打造特色作为共青团工作的第一方法。
全县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工作实际,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意气风发的精神风貌,积极投身团的工作。要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在不断积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寻求服务青少年工作新的突破点,狠抓落实,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努力做到难点工作求突破,重点工作求亮点,单项工作求特色,日常工作求创新,整体工作求实效。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共青团工作的有效途径和载体,找准共青团工作的定位,努力把团的工作抓出品牌、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四、要把建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共青团工作的第一保证。
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新的任务面前,共青团的工作要健康发展,大有成效,必须有一个坚强有力的班子,必须有一支能征善战的干部队伍。全县各级团组织要始终坚持以“党建带团建”,紧跟党建发展步伐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本领。要认真研究基层团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学校,特别是“两新”组织团建的新路子。要根据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团的组织、领导班子和团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团干部在团员青年中的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工作和学习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要把全团带队、以队促团作为共青团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少年儿童是党和国家的希望,爱护少年儿童、帮助少年儿童、教育少年儿童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党赋予的神圣职责。
全县各级团、队组织要真正担负起全团带队,以队促团的重任,切实把少先队组织建设纳入到共青团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把少先队工作作为评价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一个重要方面,探索和把握少年儿童成长和少先队组织建设规律,不断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与更多相关单位的交流和沟通,力争得到更大范围的帮助和支持,共同为少先队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环境。要配齐配强少先队的干部,不断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支持他们发挥作用。
同志们,青年朋友们,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新的一年蕴育着新的希望,希望各位团、队干部站在新的起跑线上,扬起理想的风帆,团结带领广大青少年,振奋精神,努力争先,在洪洞经济社会建设大潮中谱写出更加壮丽的青春篇章!用丰硕的工作成果向中国共青团建团90周年献礼!
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六
同志们:
利用这次召开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的机会,我们套开一个团的权益工作座谈会。昨天,训秋同志、宜智同志分别就近期的预防专项组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抓紧落实。我就落实好团十七大对权益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训秋同志、宜智同志讲话精神,谈几点意见,和大家交流。
团十六大以来,围绕履行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本职能、寻找到符合社会发展和青年实际的工作载体,全团权益战线不断探索,工作思路和工作格局逐步清晰。
(一)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工作,注重持之以恒。按照“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工作框架,我们调整布局、收缩项目,把力量集中在两项重点工作(“面对面”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一个平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上。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面对面”活动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成为共青团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重要载体;预防犯罪工作着眼于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通过两年试点完善了专项组工作机制,取得一批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成果;12355青少年服务台在基层实实在在做了不少事,中高考心理减压“阳光行动”、青少年自护教育初步形成品牌效应。
(二)把握权益工作基本特点,突出工作深度。根据权益工作的长期性、科学性、整体性等特点,我们充分借助专业力量,培养研究能力,思考、推进工作的深度得到很大提高。“面对面”活动从选题到提出建议、推动落实,初步形成规范化工作流程,主题调研质量也不断提高。预防犯罪工作通过试点,明确了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工作目标定位,在一些专业领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完善了相应的法规政策。
(三)注重制度化的探索,健全长效机制。几年来,我们参与并推动制定了一系列与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配套体系,在法制化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制度建设方面,各地结合实际,与人大、政协联合出台文件,进一步完善了“面对面”活动工作制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加强横向协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措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
几年来,全团权益战线齐心协力,牢牢把握重点,推动工作稳步发展,在团内团外都赢得了比较好的声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同志共同奋斗、特别是基层积极探索的结果。在这里,我对大家的付出和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深入学习贯彻团十七大精神,把握新形势下权益工作的新要求。
团十七大对权益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昨天宜智同志的讲话也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把这些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深刻理解党中央重要精神。最主要的是党中央在团十七大开幕会上的祝词和同新一届团中央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要求,“团组织要努力做广大青年值得信赖的贴心人,深入青年之中,倾听青年呼声,把青年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发挥组织优势,调动社会资源,千方百计为青年排忧解难,使团组织成为广大青年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力量。”党中央的祝词强调,共青团“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融入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之中,反映好青年呼声,努力为青少年圆梦创造良好环境。”当前,团中央的所有工作布局都是围绕这些指示精神进行的。大家要仔细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反复学习领会。
(二)准确把握共青团权益工作的基本原则。团十七大报告提出,共青团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统一起来。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开展权益工作的基本原则。
(三)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工作路径和载体。团十七大报告明确了当前共青团权益工作的基本框架,即推进法制化维权进程、完善组织化维权机制、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同时针对这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确立这一工作框架,源于我们对以往权益工作的积累总结,源于对其它群团组织开展维权工作的借鉴,也源于基层团委实践探索及各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大家要紧紧围绕这三个方面的内容,认真梳理已经开展的工作,探索落实“三化”要求的路径和载体,突出特色,形成体系。
三、关于制定权益工作五年规划和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的考虑。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团十七大精神,团中央权益部前段时间研究草拟了《共青团权益工作规划(20**—20**年)》和《“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这次拿到会上征求大家的意见,讨论研究后将正式发给各省级团委。
(一)关于制定五年规划的考虑。应该说,这个规划的出台是经过较长时间酝酿的。今年年初,围绕拓展共青团的维权工作空间问题,我们组织专门调研,访谈了13个省的党委分管领导,到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妇联实地调研,在多个省市召开座谈研讨会,还走访了政治学、社会学、青年工作等领域的专家学者。通过调研,最终形成对拓展共青团维权工作空间的一系列深入思考。团十七大对权益工作的部署中,充分吸收了这些调研成果。规划就是在此基础上制定的,主要表现为对团十七大工作部署的分解和细化。
制定五年规划,还考虑到工作的延续和创新问题。针对团干部流动较快的实际,有必要把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经过系统研究比较成型的工作项目等固定下来,避免因为人员的较快变动而影响工作的推进。同时,先把基础框架搭起来,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创新,也可以多角度、多层次地为权益工作创造新经验、丰富新成果。
(二)关于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的考虑。当前,青少年成长发展中面临很多全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热点事件不断出现,引发社会和媒体强烈关注。能否有效地履行维权职能,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近几年来,党中央书记处在每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指示中,对于权益工作都非常重视,提出很多具体要求。我们必须拿出切实举措,做出有效回应。
目前,重点青少年群体试点已进入全面推广阶段,紧接着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可以形成工作的梯次推进,一波接一波地推动权益工作向纵深发展。此外,我们现在对于工作的研究把握中,有的设想、思路还不是很成熟,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先行试点,既可以在某些点上取得重点突破,也便于视情况及时作出局部调整。
关于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首先是要分层分级,找准定位。各试点城市要突出自身特点,根据现有工作基础,确定合适的试点方向和目标群体。试点城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要制定督导检查计划,给予有力的工作指导。二是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各试点城市要针对所选定的方向,不求大而全,力争重点突破,关键是试出切实有效的做法。要借助专家力量及时进行理论总结,把零散的经验上升为理论和机制,便于今后在全国推广。还要注意通过试点,带动权益工作的全面活跃。我们鼓励各省同步开展省级试点工作。三是要推陈出新,打破常规。试点的很多领域,我们以前没有介入或只是浅尝辄止。希望各试点城市相互加强交流借鉴,同时学习其他部门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的成功经验,真正试出成效,打开工作局面。
四、近期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
按照团十七大工作部署和五年规划的安排,下一阶段我们要重点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11项工作。
(一)推进法制化维权进程。
1.推动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一是推动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前不久,团中央已经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报送了修改立项报告,下一步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修法调研,尽早形成修订草案的建议稿。二是各地要继续推动完善“两法”的地方性配套法规,积极争取纳入有利于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内容,同时推动制定能够提高“两法”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政策、意见等。
2.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一是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或参与执法检查等方式,促进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二是依托全国律师协会的公益律师队伍,建立起工作机制和专门队伍,推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三是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要是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内容体系和教育阵地建设,宣传推广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
3.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团中央已经联合相关部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推动在《刑事诉讼法》中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取得一系列重要的制度成果。下一步,要依托预防专项组,进一步强化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衔接和配合,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的落实。
(二)完善组织化维权机制。
4.继续深化“面对面”活动。一是要完善常态化“倾听”机制,组织好主题调研,更好地了解青年实际需求。二是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加强政协共青团和青联界别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尝试设立代表委员青少年事务小组(工作站)。三是要提高提案、建议质量,不仅问题点得准、措施提得实,还要集中声音,形成声势。四是推动将青少年权益问题纳入执法检查、委员视察、调研等专项工作,抓好提案、建议的办理落实。
5.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的作用。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18个地市设立未成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于没有全国层面的机构来统筹和指导,各地在推动政策法规、协商办理个案等方面还不够活跃。可以先活跃地方工作,找准定位、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以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为抓手,协调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此基础上,继续推动设立全国层面的工作机构。
6.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昨天的会议上,训秋同志和宜智同志已经进行了部署,这里不再展开讲。
(三)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
7.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目前全团已有的254个服务台(或热线)发展参差不齐。要围绕服务台的基本定位,着眼于社会化发展方向,进行系统的规划。一是突出重点城市,集中资源支持50个基础较好的服务台,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二是强化核心能力,依托专业力量向青少年提供心理、法律、自护、家庭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三是扩大社会影响,主动走进学校、社区开展“线下”活动。四是利用服务台积累的大量数据,对青少年权益动态、趋势等进行监测、分析,为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8.发展青少年社工队伍。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20**年我国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要达到50万人。要根据全国社工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用好现有的队伍,稳步扩大数量,提升专业能力,建立起团组织自有的青少年社工队伍。大家都提到,社工队伍主要由民政部门在抓,希望团中央和民政部加强联系沟通,做好顶层设计。这个意见很好,权益部要尽快推动落实。
9.应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个案和热点事件。针对近期频发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个案,团组织应当积极应对、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才能树立起维护青少年权益的社会形象。一是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的作用,在成员单位之间建立数据、信息共享的平台,实现个案的有效转接、受理。二是针对热点事件,建立包括情况调查、分级响应、舆论引导等在内的响应机制。这方面的分寸要把握好,要有充分授权,要逐步积累经验。
10.建设网络和新媒体平台。权益战线、特别是各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在这方面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网站、短消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自护教育、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等服务,提高权益工作的社会“能见度”。还要根据互联网舆论传播的特点,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社会观察,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11.适当联系和引导维权类社会组织。目前出现很多带有维权性质的民间社会组织,深入特定工作对象,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有着较强的影响力,同时也还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支持,具体情况非常复杂。希望大家密切关注、深入了解这些民间社会组织,主动接触,建立联系,取得信任;在此基础上,为他们的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尝试建立交流平台、开展项目合作,构建以共青团为枢纽的社会化维权组织体系。
最后,我也结合几年来参与权益工作的实践,谈几点做好权益工作的体会。
(一)提高工作研究的专业水准。一是自身要加强理论学习,具备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最基本的学科背景。二是要充分依托专家、借助“外脑”。特别是团省委这一级,要稳定联系一批热心青少年事务、有较高学术素养、认同共青团工作方向的专家队伍,帮助我们获得理论支持、凝练实践经验。
(二)把握权益工作的内在机理。通过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试点工作,我们对不同群体的工作定位有了比较准确的认识。对于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是依靠专业力量进行教育矫治;对于闲散青少年,是动员正面力量进行接触联系,避免接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对于流浪未成年人,主要是打击拐卖行为和实施救助,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对于农村留守儿童,依靠学校和社会力量提供关爱服务;对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通过个别接触,解决心理问题,提供必要帮助。
(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权益工作面对不同的青少年群体和多样化的实际需求,必须注重精细化、突出针对性,否则只能流于面上的热闹,工作难以深入持久。比如转化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要认识到三个方面的教育必须紧密配合。一是情感教育,依靠亲情实现感化;二是道德教育,让他们懂得基本的道德要求和社会规范;三是法制教育,特别是法治精神的培育和法律底线教育。
(四)善于学习其他部门的经验。权益工作涉及很多职能部门,在协调联系过程中要注意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比如综治办成立专项组,建立支持、考核、督办等制度,有力推动了工作;民政部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抓住扩大救助场所、主动寻找救助对象、完善国家监护制度等关键环节,只用了一年时间就实现街面无流浪儿童的工作目标;还有公安部门开展的打击拐卖儿童专项斗争,法院、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的实践探索等,都需要我们借鉴、学习,并找到与共青团工作的结合点。
(五)推动工作要有持之以恒的韧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提出建议到正式颁布,经历了时间,是好几任同志接续努力的结果。重点青少年群体试点工作,摸排基础数据就做了将近一年,然后开展专题调研,正式的试点又做了两年,才有现在的成果。广西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很高,但通过5年多的持续努力,推动预防专项经费落实到了乡镇一级。干工作必须有韧劲,一点一点地做,一茬接着一茬做。
总的来看,当前的共青团权益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很多新的挑战和困难。希望同志们认真思考领会党中央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团十七大精神,勇于探索创新,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共青团权益事业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发展。
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七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年全团权益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中央书记处和王兆国同志的指示精神,按照团十六届三中全会部署和“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要求,认真总结2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对今年的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团权益系统牢牢把握共青团权益工作的特点和原则,深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各级团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力,总结出了一批有价值的重要经验,在理论层面上形成了一些重要的思想成果,进一步打牢了基础,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是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按照名称、主题、时间统一的要求,全国各省级团委和绝大多数地市级团委开展了“面对面”活动。各地组织和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主题开展深入调研,进行广泛呼吁,形成很多有价值的提案和建议,推动了有关问题引起重视或得到解决,进一步完善了各地团组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的制度化安排,使这一品牌工作日益得到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与支持。二是扎实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和20**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的安排,深入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认真落实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帮扶措施,积极参与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切实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配套法规规章。三是积极探索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发展模式,强化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核心服务能力,重点打造心理和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积极探索青少年权益动态信息监测网络体系。四是广泛发布“假期青少年自护提示”,开展丰富的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在内容设计和载体选择上注重依托手机和互联网等新媒体,注重结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五是认真实施权益工作重点课题调研,围绕闲散青少年、网瘾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青少年等重点问题开展了专项调研,形成了有充足数据支撑的调研报告,进一步强化了权益工作的理论支撑。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级团干部特别是权益战线同志们的辛勤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团中央书记处向为共青团权益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广大团干部表示亲切的问候!
下面,我和大家交流三个方面的问题。
这个问题涵盖两层意思,一是靠什么原则来选择工作,二是靠什么原则评判工作的成效。20**年全团权益工作会议上,陆昊同志和王晓同志从宏观上、理论上和本质上对共青团权益工作作了充分阐述,明确了工作中的重要原则、方向和要求。团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工作任务更加明确、标准更加严格的要求下,全团工作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关键是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深化和落实。具体到权益工作,应该注重把握以下四项原则。
1.要紧密结合基层和基层工作。
权益工作作为共青团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放在全团总体工作大局当中去考虑,必须服从、服务于当前全团的中心工作。团十六大以来,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着眼于加强基层工作活力,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在全团形成了关注基层、支持基层的整体氛围。在今年全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研讨会暨全团组织工作会议上,陆昊同志提出要形成全团各级、各条战线、各个领域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有效工作载体支持基层开展工作的机制。我们在进行工作选择的时候,要重点看能否结合到基层的工作层面,能否促进基层的活跃。全团权益战线要认真研究如何将权益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把工作载体和工作项目真正落实到广大基层,通过权益工作来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2.要坚持普遍性原则。
我们在工作中容易出现一个问题,就是把少数青年和广大普通青年混为一谈,这种对工作对象认识上的不到位,会使我们对共青团组织功能和组织活力的状况产生不正确的判断,使权益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受到影响。我们在进行工作选择的时候要特别强调普遍性原则,要把目光投向广大普通青年,不要那些简单的眼睛向上、只有少数人参与、封闭在体系内的活动,要把普遍性的实现程度作为评判工作的重要标准。比如“面对面”活动,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县一级开展“面对面”活动的特点是广大普通青年的直接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进入社区与普通青年交流,更加直接、准确地反映青年利益诉求。今年我们要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努力推动这一工作拓展到县级层面,这一点下面还要谈到。
3.要注重工作创新。
随着权益部门的职能调整、青少年权益问题的层出不穷、特殊青少年群体的不断涌现,维护青少年权益的社会环境日趋复杂,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推动权益工作创新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当前共青团权益工作中存在三个不足:一是对重大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二是对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反映还不够及时,三是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方式和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探索。权益战线团干部要按照陆昊同志提出的“碰到什么学什么”的要求,珍惜跨行业、跨部门的学习机会,把推动工作的过程当作学习的过程和创新的过程,准确把握权益工作“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在创造“点”上好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面”上的推动。
4.要准确把握权益工作的长期性、整体性、非活动性和科学性特点。
一是要在工作摆布上突出整体性,立足服务党政大局和全团的中心工作,面向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来定位权益工作和设计具体的制度性安排;二是要在工作跨度上强调长期性,以一个较长的时期为着眼点,努力推动权益工作从量变走向质变,以工作数量的积累实现工作项目的突破;三是要在工作形式上坚持非活动性,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的研究和成果应用上,放在重点工作项目的稳步推进上,放在把工作实效真正落实到基层上。四是要在工作中坚持深入的、准确的、扎实的调查研究,坚持系统的思考和比较,努力掌握权威的、有说服力的数据材料,形成扎实的理论支撑。
今年权益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没有大的变化,我们要做的是坚定信心,坚持方向,力度不减,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化和落实。
20**年,全团权益系统要认真贯彻“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要求,集中力量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全面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二是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措施,做好预防和未保工作。在本次会议中,我们安排的典型发言和现场看点都集中在“面对面”活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上,就是想给大家传递集中的工作信号。下面,我就上述两项重点工作谈几点意见。
1.全面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
“面对面”活动是落实“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有效载体,是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的有效方式和重要举措。去年,我们把活动在地市级推开,全部省级团委和355个地市级团委开展了活动,有的地方还探索将活动延伸到了县级团委。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得到了各级团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广泛认同,各地也在活动的制度化建设上取得了初步成效。同志们普遍感到,“面对面”活动具有党政重视、青年需要、共青团能为、社会关注、人大政协支持等特点,具有广泛的社会适应力,具有很强的成长性,为我们引导青年的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载体。
经过实践,我们初步总结出了做好“面对面”活动的一些经验,比如,要根据不同层级人大、政协权限和工作特点把握活动侧重点;比如,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有关机构和共青团、青联界别的作用,把蕴藏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热心青少年事务、关注青少年权益的热情和力量充分激发、调动和凝聚起来,强化共青团、青联的组织约束,帮助提升代表、委员的履职意识和水平;再比如,应在上半年确定活动主题选题方向,为开展活动留足调研和准备时间,也便于借助人大、政协的视察、调研等工作安排推动活动深入开展。今年,我们将尽量在上半年确定和公布活动主题。此外,很多经验都来自各地同志们的工作实践,我们还要继续总结提炼,发现、发掘和推广更多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探索把这些经验和工作方式变成规范化工作模式和制度安排。
在活动开展中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重视不够,少数地市未按要求开展活动;一些地方以一场简单的座谈会代替活动的全过程,把“面对面”做成了一项短期活动,对问题缺乏充分调研,没有提出并推动落实提案议案,有的提出的建议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使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青少年的参与度不足,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我们感到,“面对面”活动能否做好,首先是思想上要认识到位,真正重视起来;关键要靠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对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整体把握,注重将了解掌握青少年权益动态、开展重大青少年权益问题调研与“面对面”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下一阶段要在活动的参与度、覆盖面、影响力和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着力,进一步形成统一品牌,完善制度安排。今年做好“面对面”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扩展到县,规范流程,完善制度。
一是要继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面对面”活动经过两年的探索,各地都有不少很好的创新。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各地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现场会、开展专项工作培训等方式进行推广和普及。要着力研究基层团组织开展“面对面”活动的运行机制,在保证活动在地市级以上团组织全面开展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县级团委按照全团统一的要求开展活动,将活动延伸到县一级,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目前,“面对面”活动的基本模式是“见面会+提案(议案)”,今年要在此基础上,在活动的各个环节设计符合青少年年龄特点和群体特征的有形载体,拓展了解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渠道和方式,改变活动模式单一的状况,提升青少年的参与度。比如,可以以提案建议为牵动,在走访调研、文字起草、征求意见、提交大会等各个环节设计有形的活动,激发代表、委员的参与热情,创新听取青少年意见建议的方式方法,争取使共青团的提案得到广泛认同并受到高度关注。要改进活动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与各类传播媒介,特别是青少年喜欢的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合作,努力提升“面对面”活动在青少年中的影响力。
二是要大力加强活动的规范化建设。结合各地在探索实践中摸索出的有益经验,今年,团中央要制定有关“面对面”活动的规范化的操作程序,明确哪些程序一定要做到,提出各个步骤的指导性要求和工作方法。省级团委也要加强对地市和县级团委的工作指导,帮助基层完善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基层的创新做法,总结基层的首创经验,培育好的工作模式和典型。开展“面对面”活动,我们特别强调“分层分类”的工作方法,要根据不同层级人大、政协权限和工作特点以及不同层级团组织的工作力量来把握活动的侧重点。省级以上人大具有立法权,要注重通过活动推进立法和政策制定,使我们的工作最大范围地涵盖、影响广大普通青少年;地市级团委要注重将活动主题与当地的实际相结合,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政策制定。从活动开展情况看,去年有部分省份已经将活动延伸到了县级团委,县级团组织在实际问题的解决和推动具体工作落实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权益工作在团省委层面还有专业分工,在团市委层面的专业分工就比较少了,到了团县委就是一个综合的工作平面,我们的工作设计有可能从线上来讲很符合逻辑,但是在综合平面上往往显得不符合实际。因此,如果要把工作推到县级,就一定要站在团县委的角度来考虑和安排工作,要站在团县委书记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县级团委资源、人力有限,如果工作布置过多,团县委就干不过来;同时,团县委会选择要求具体、步骤清晰、做法明确的工作。要通过内部网站等渠道,提供标准化的工作模板和典型做法供县级团组织学习、借鉴、模仿。各省级团委要重视这方面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形成规范的、简明的工作模式、工作标准,教会团县委书记如何开展“面对面”活动。
三是要探索完善活动的制度化安排。要从政协共青团、青联界别的设置和共青团、青联界别政协委员的职责来把握和深化重点,用足共青团和青联界别的制度性安排,强化共青团、青联的组织约束。政协中的共青团、青联界别,是我们现有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共青团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提供了重要路径。可以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开设网站专题、设立“委员活动日”等方式落实相关工作,以委员履职活动的经常化推动活动的经常化。要借助人大、政协在基层工作和制度创新方面的成果,不断推动工作创新。“面对面”活动借助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这两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开展“面对面”活动最起码、最首要的是要了解人大、政协的工作,“碰到什么学什么”就是这个道理。在这方面,团中央权益部专门请人大、政协的领导来讲课,学习人大、政协的工作理论、有关制度、运行机制和工作创新点,通过对人大、政协工作的全面了解,来更加准确地寻找工作切入点。省、市两级团组织要探索在人大相关工作机构的指导下,依据代表法建立人大代表关心青少年事务小组,探索依托基层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开展工作的方式,进一步延伸工作手臂。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已经有了一些很好的探索,要继续深化、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比如,黑龙江在13个地市分别组建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的青少年事务代表小组,定期研究青少年事务,并在两会期间集中反映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比如,青岛依托基层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等工作创新,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站”,推动“面对面”活动常态化。要从人大、政协有关机构的工作和职责来把握结合点,主动借力推动工作。要完善与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在信息互通、提案、大会发言等各个环节的合作,比如可以推动我们关注的青少年重大权益问题纳入人大、政协的检查、视察和调研工作内容,推动团组织提出的提案成为重点提案,定期联合开展或协助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等等。
2.全面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工作措施。
去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之一。去年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号)和今年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相关文件中,都明确要切实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提高对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水平。中央综治委专门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这项工作中共青团要发挥主导作用。在这个大背景下,全团上下要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直接关系到每个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工作,是党和政府交给共青团的重要工作任务,是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渠道。
多年来,全团权益系统依靠以“两法”为核心的青少年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依靠预防和未保工作的制度性安排,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在不断发展变化,预防和未保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严峻的就业形势,使以闲散青少年为主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易感群体的基数面临着扩大的危险;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大规模人口流动,使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和犯罪预防问题进一步凸显;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等群体在特殊生存环境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危群体。在这种情况下,切实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工作,已经成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重要而急迫的任务。
要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工作,必须准确掌握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去年下半年,中央综治委预防办联合八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彻底摸排的基础上力求准确掌握全国6至25周岁的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底数,研究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预防工作措施。这项工作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共青团组织迎难而上,勇担重任,充分发挥预防和未保工作机构及成员单位的作用,迅速行动起来,绝大多数省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工作任务,并形成了许多有效的做法和宝贵的经验。比如,建立本地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库,吸收专业人才参与信息的收集和统计,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后期应用;比如,以开展排查摸底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群体中的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预防工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比如,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将劳动教养青少年作为排查摸底内容之一,不仅为针对劳动教养青少年工作措施的出台做足准备,也为排查摸底专项行动总体目标的实现进行了有益补充;比如,在开展排查摸底专项行动中探索建立与成员单位之间定期信息报送和工作督导制度,既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又为预防办信息制度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比如,通过开展排查摸底专项行动,提高党政领导特别是综治委领导对预防工作的重视,在经费和机制建设方面积极争取支持,优化了工作的外部环境,等等。这些都是各级团组织在开展排查摸底专项行动中的实践创造。
当然,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些地区由于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加之基础档案不够健全等原因,数据上报时间有所延误;有些地区由于临近上报时间,对数据没有进行仔细审核,致使数据准确性受到影响等。总的来看,目前排查摸底的工作已经完成。下一阶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切实加强闲散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是要高质量地完成分析研究和总结工作。在前期排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统计分析,总结重点青少年群体性特征和不同年龄阶段的行为特征,并结合重点区域、重点群体中的重点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去年的权益工作会议上,陆昊同志提出权益工作要把握三个层次,一是对问题进行深入准确的调查研究,二是提出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三是在成熟的情况下公开呼吁、促进落实。按照这样的要求,我们掌握了基础数据以后,团中央要做全国层面上的总结和研究,各地也要在地方层面上对地方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和总结。要巩固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的成果,按照专项行动的数据框架,建立信息动态监控系统,依托排查摸底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各级预防办信息汇总制度的成果,设计预防犯罪工作信息的动态收集和反馈机制,为相关工作的判断和决策打好基础。要寻找排查摸底专项行动中出现的典型,提炼基层在克服困难、处理问题、发挥实效方面的做法,总结基层开展预防和未保工作的经验,通过简报专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为各级提供借鉴。
二是要积极探索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对于“不在学、无职业”等社会闲散青少年,要切实摸清分布区域及其心态,努力建立闲散青少年群体流动和行为变化的信息渠道,采取强化监护、学习辅导和就业培训等措施,改变“失学、失业、失管”的闲散状态。对于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研究不良行为的产生根源和控制方式,深入分析从正常行为到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以至犯罪的行为演化过程,在关键的阶段及早介入和有效介入,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和矫治。对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流浪乞讨青少年等弱势群体,要加大社会关爱和救助力度,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心理动向,尽量解决其就学、职业培训问题,提高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工作的水平,使他们不因家庭的原因走上犯罪道路。
三是要推动形成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的制度性安排。中央综治委等有关方面领导已明确提出希望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抓紧起草《关于加强闲散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作为排摸工作的重要成果,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的预防犯罪工作。这次会议之后,团中央权益部将开展较大规模的调研,以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凝聚具有普遍性的共识,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文件。全团上下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全力配合推动文件的形成。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对这项工作面上的整体研究,各地要积极主动地利用前期排查摸底的成果,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力,探索具有适用性的举措,为《意见》的起草提供理论建议和实践支持。另外,各级团组织也可以推动形成当地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的制度性安排,为这项工作提供指导支持,也为《意见》出台后相关配套工作的落实做好充分准备。
四是通过多种渠道推动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工作深入开展。第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代表的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工作的法制基础。要努力推动“两法”地方性配套法规的修订完善,推动有关部门规章的出台和落实,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制度化建设。第二,做好预防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导方向、协调力量、推动工作的作用,用好考核机制。第三,要把“青少年维权岗”作为各级团组织开展重点群体教育管理服务的重要社会化工作载体,积极探索创建范围的拓展和创建内涵的丰富,切实发挥基层组织中“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将维权服务直达重点青少年个体。
当前全团工作信号高度集中、工作力量高度集中、工作资源高度集中,在权益工作上我们要集中精力做好“面对面”活动和预防与未保这两项重点工作。同时,要注重抓好权益工作的基层基础,加强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舆情监测;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加强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对其他工作项目,比如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一般来说今年将不再扩大试点规模,要继续探索实践,加强经验交流,并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关于具体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权益部的同志还要给大家作详细说明。
1.要集中精力抓重点。
陆昊同志特别强调,做一项工作,抓与不抓不一样,狠抓与一般抓不一样,集中力量抓与分散抓不一样。权益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很多,可以做的事情也很多,而且由于各地情况不同,侧重点也不完全相同。但无论各地选择什么侧重点,都始终不能偏离“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指导思想,不能偏离这次会议所确定的两项重点工作。权益工作的特点是在横向面上的协调能力比较强,但在线上向基层延伸的能力比较薄弱,所以必须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努力契合全团的中心工作。只要上下目标一致,持之以恒,互相支持,脚踏实地,我们的工作就一定会有新的突破。
2.要注重综合协调。
在调研中有团干部反映各地“两办”的作用发挥得不好,容易流于形式。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团干部要善于学习综治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综合协调来整合资源和推动工作落实,这不仅是具体的工作要求,也是各级团干部应当具有的能力。现在各地的“两办”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协调机制,而且在共青团的体系中有这样制度性安排的工作部门并不多,各地要立足发挥好“两办”的作用,不断加强综合协调和横向面的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工作发展。
3.要注意分层分类。
我们在进行工作部署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团省委、团市委和团县委的区别,考虑到发达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区别,考虑到不同青少年群体之间的区别,要突出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工作侧重点和工作要求,不能一概而论地进行普适性的安排。这一点在前面已经提到过,对权益工作的其他项目来讲也是一样,大家一定要有足够的重视。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结合实际认真思考本层级、本地区落实工作的具体举措,最大限度地发挥不同层级和不同地区的优势,紧密围绕青少年群体的不同特点来进行部署和安排。
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八
同志们:
按照省委分工,我分管共青团工作。作为一名老团干,一走进团省委机关,就有一种回家的感觉,十分亲切,也十分激动,看到大家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感到很高兴。刚才,听了光峰同志的工作汇报,总的感到,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开拓创新,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省委,向大家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表示衷心感谢和亲切问候!
目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实现工作指导上的转变,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团省委召开全省共青团工作会议,学习贯彻胡锦涛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总结部署工作,很及时,很有必要。
我们党历来关心、重视和支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在参加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联组讨论时,对发挥群团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五四青年节,胡锦涛致信中国青年群英会,向全国广大团员和各族青年提出了“四个新一代”的殷切期望。省委对团的工作一直高度重视。6月11日,省委书记李建国同志专门就我省青年志愿者事业和赴津巴布韦援外志愿者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全省各级团组织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的重要讲话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省委李建国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努力推动我省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作新贡献。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胡锦涛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握共青团工作的正确方向。
6月25日,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系统精辟,科学分析了当前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阐述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深刻阐述了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前不久召开的省第九次党代会认真总结过去,科学规划未来,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山东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对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努力做科学发展观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和科学发展的积极推动者。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深刻认识“四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布局,切实发挥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党的主张变为广大青年的自觉行动。要紧密联系我省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深刻认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对共青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科学判断、全面把握共青团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团结和带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全面落实好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不断开创我省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
共青团工作只有紧紧围绕中心才能找准位置,只有服务大局才能有所作为。这既是多年来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经验,也是基本规律。“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要坚持把团的工作放在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力求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切实找准团的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使团的工作与大局的要求相一致、目标相协调、部署相呼应,在推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努力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服务。
要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省第九次党代会强调,要在工作指导上进一步从加快发展转到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上来。各级团组织一定要深刻认识工作指导转变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这一转变,完善思路,制定措施,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面,充分发挥青年人最富有朝气、最富有创造性、最富有生机与活力的优势,不断深化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青春创业行动、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创新创效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工作,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要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青年有参与民主实践的巨大热情。要引导青年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引导青年依法有序地参与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等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要加强青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他们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严格依法办事。要组织青年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实践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群众搞好法律服务。
要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繁荣发展富有山东特色的先进文化作贡献。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青年、高尚的精神塑造青年,引导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培养高尚品德。要抓好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国情省情和形势政策教育。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以及各类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引导青年继承和发扬齐鲁儿女的优良传统,弘扬和培育新时期山东精神,使齐鲁文化不断发扬光大。要利用我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充分发挥青年人富于创新精神、引领文化时尚的特点,在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创新、建设文化强省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要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广大青年既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最终受益者。要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青年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青年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要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单位、和谐校园、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引导青年积极参与助老、助残、助困等社会公益事业,丰富青少年公益实践内涵,拓展青少年公益实践渠道。要引导青年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共青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服务青年是共青团的生命力所在。只有竭诚服务青年,才能赢得青年的信任和拥护,才能最广泛地把青年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才能引领青年按照胡锦涛“四个新一代”的殷切期望健康成长。
要把青年所思、所想、所盼作为共青团工作的第一信号。青年人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在时代进步、社会发展,各种文化激荡,思想意识领域斗争激烈的形势下,要通过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等多种形式,运用互联网等多种手段,畅通共青团组织与广大青年之间密切联系的渠道,及时了解青年人之所思,认真倾听青年人之所想,敏锐洞察青年人之所盼,深刻把握青年人之所惑,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第一手情况,以此作为开展共青团工作的第一信号,努力把工作做到广大青年人的心坎上,成为广大青年的知心人。
要把服务青年发展作为共青团工作的第一职责。按照胡锦涛提出的“四个新一代”的要求,不断提高广大青年的综合素质,促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使其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各级共青团组织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要充分履行团组织的服务职责,从青年的成长规律出发,找准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发展的结合点,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青年的成长成才愿望,努力为他们全面发展搭建舞台、提供服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好维护青年权益的工作,切实解决青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扎实实为青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特别关注在校家庭困难大学生、进城务工青年权益保护、大学生就业创业等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切实有效服务,使广大青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团组织的关心,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要把青年满意作为共青团工作的第一标准。“党放心、青年满意”一直是我们共青团干部的自觉追求。党放心和青年满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青年满意是基础,广大青年满意了,共青团组织才能得到青年的真心拥护,开展的活动才能得到青年的热情参与,各项工作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才能把广大青年团结在共青团的旗帜下,凝聚在党的周围。因此,我们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一定要注重效果,把青年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
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共青团工作水平。
当前,共青团事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很多挑战和考验。我们一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研究新情况,切实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科学性和预见性,使共青团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共青团的生命线。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共青团工作;就是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就是要始终做到“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紧紧围绕大局,围绕中心,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始终把党的中心任务作为团的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之不懈奋斗。
必须坚持开拓创新。创新是共青团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永葆共青团事业生机的源泉。实践证明,不创新不行,不创新就没有出路,就没有活力和生机。我们一定要按照胡锦涛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团的自身建设的要求,想创新,敢创新,会创新。要认真研究共青团组织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工作效果的问题,特别是借鉴国内外群团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开展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探索共青团组织做好青年工作、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新路子。要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善于抓试点,善于抓典型,善于总结基层团员青年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形成山东共青团工作的鲜明特色。
必须夯实工作基础。要重视抓基础、打基础的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于共青团工作来讲,也是如此。基础工作做好了,各项工作就能重点突出,纲举目张,忙而不乱,忙而有序,就能有条不紊地推进;就能由上到下,由下到上,层层衔接,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工作系统。一方面,我们各级共青团机关,一定要注重抓好基础性的工作,注重制度建设,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把现代管理手段引入团的工作,努力促进工作规范化、现代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适应经济社会结构和青年群体流动的新变化,不断扩大对青年的有效覆盖,努力做到有青年的地方就有团的工作,有团员的地方就有团的组织,有团组织的地方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
必须注重整合资源。共青团事业是全党、全社会的事业,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新形势下的共青团工作,只靠共青团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在充分发挥共青团自身职能的前提下,以更加开放的眼光、更加开阔的视野,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努力形成推动共青团工作的强大合力。
必须狠抓工作落实。目前,团的工作无论是思路,还是目标任务都已十分明确,关键是抓落实。抓落实必须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自我加压,不怕困难,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抓落实必须要有高的工作标准。古人有句话讲得好:“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得乎其下。”意思是说,一等的标准来要求,可能得到中等的效果;中等的标准来要求,可能得到下等的效果。各级团组织做任何工作都要有高标准,都要以争创全国、全省一流为目标,力求把工作做得更精、做得更好。抓落实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开展共青团工作必须有一定的形式,但决不能为了形式而搞形式,甚至是追求表面上的轰轰烈烈,一定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到内容和形式,动机、手段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必须把加强各级共青团机关的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要按照胡锦涛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抓好共青团机关的自身建设,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共青团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带头做到品德高尚、意志顽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文明,讲道德,勇于拚搏,百折不挠,奉献社会,服务人民。要带头做到视野开阔、知识丰富,把学习作为一种品质、一种素养、一种境界、一种责任,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优秀文明成果,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要带头做到开拓进取、艰苦创业,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锐意创新;要切实转变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严格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廉政纪律,拒腐防变,经受住各种考验,树立起良好形象。
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加强对共青团领导的问题。胡锦涛指出:“一个有远见的民族,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一个有远见的政党,总是把青年看作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我们的民族就是这样的民族,我们的党就是这样的党。”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青年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共青团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青年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持共青团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共青团干部,要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多压担子,生活上关心爱护,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共青团工作,共同为共青团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今年下半年,党的十七大将胜利召开。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把迎接十七大,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线,抓好落实。经省委批准,我省第十二次团代会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召开,这是我省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研究提出今后五年我省共青团工作的目标、思路和措施,起草好工作报告,做好有关人事安排的准备工作,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团代会圆满成功。
同志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共青团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