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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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把握问题的关键,找到解决的办法。要突出重点,将重要的事项和成果放在总结的核心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各类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里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晚宴这一章,里面有一个场景我非常的喜欢,那就是火灾。
柴斯特和塔克还有亨利准备要弄一场晚宴,也许你可能会说,为什么要弄晚宴呀——因为柴斯特已经来到纽约整整两个月了,所以他们三个决定举行一场晚宴,好好庆祝一番。其实他们的晚宴就是吃一顿晚餐而已,并没有什么稀奇的。柴斯特问塔克老鼠:“你都准备了什么好吃的?”塔克老鼠回答:“我准备了两块腊肠、一片火腿、三片腌肉,这是从一个腌肉、生菜和番茄三明治里弄来的;还有一些生菜和番茄,也是从刚才说的三明治里弄到的;一些全麦、黑麦、和白色的面包屑、一大团凉拌菜、两块巧克力,还有带核桃的糖果棒,而最棒的还在后面呢!是加冰块的饮料!”等等还有好多。
晚宴开始了,他们是用自助餐的形式来吃的,塔克老鼠开始了他的表演,塔克老鼠表演的栩栩如生,然后,柴斯特和亨利猫为塔克老鼠鼓掌。柴斯特演奏了一首曲子,亨利猫和塔克老鼠为他鼓掌,塔克又要跳舞,他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顿时找不到东南西北了,一下弄翻了火柴盒,火柴摩擦弄起了火,烧着了报纸,然后,弄了一场火灾。幸亏保罗及时发现,不然白利尼一家可真的遭殃了。
这里面有很多向我们生活实际一样场景的,非常切合实际,在遇到火灾的时候,有些人非常的惊慌,有些人非常的稳定,里面柴斯特比较慌张,塔克老鼠非常的稳定,乔治·塞尔登写的很接近实际,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
这本书主要讲了友情,在柴斯特做上火车快要走了的时候,这三个好朋友才想起来还有千言万语没有说,最后,祝柴斯特好运吧!
这部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王葆的男孩,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并梦想自己也有一个宝葫芦,可以帮助自己做许多事情。一天,王葆去河边钓鱼,果真的钓上了一个青里透黄的宝葫芦。他欣喜若狂,从此便要什么有什么了。可是好景不长,不久,烦恼也随之而来:先是一本《科学画报》钻到了王葆的书包里,让王葆好一通掩饰;在一次象棋比赛上又让王葆“吃掉”了那个马,令王葆十分难堪;自己屋子里凭空多出的花花草草也让王葆解释不清;更使王葆觉得羞耻的是宝葫芦给他在杨栓儿面前的表现,这使王葆觉得恼怒万分……终于,王葆再也忍不住了,他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了大家,宝葫芦也就失去了魔力,变成了一个普通的葫芦……可王葆忽然在自己床上睁开了眼睛,原来这一切不过是南柯一梦。
一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有一个宝葫芦是一件无所不能的好宝贝。可是到了后来,我渐渐改变了看法,因为宝葫芦只能帮助王葆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而不愿做一些有利于集体的好事。再者说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来的,这使我对宝葫芦十分反感。不劳而获的果实无论怎么掩饰都不是自己的。但是我们只要努力地去奋斗,属于自己的种子就能开花结果。
作为21世纪小主人,我们要发愤图强,知错就改,还要善于动脑,细心观察,明确目标,这样才有可能成为国家的栋梁。
“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它即刻幻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鲁迅先生如是写道。
那个国门洞开,中华大地战火纷飞、风雨飘摇的时代还不算太远。而亲历的人渐渐远去,关于此的记忆也慢慢模糊。仍长存于脑海的,是那清俊超凡的身影。一身素衣长衫,一只光秃笔杆,孱弱而有力,缓慢而铿锵,写下一篇篇发人深思,抨击时弊的文章。他们以笔作为长矛,以尖锐的话语刺破腐朽与黑暗;他们振臂高呼,渴望以淋漓的鲜血唤醒愚昧麻木的世人。
鲁迅就是这样一位先生。在《朝花夕拾》这本书中,鲁迅先生把犀利的笔触伸向了不同的文化现象,不同的阶层,不同的人物。其中有无情的揭露,有愤怒的控诉,有尖锐的批判,有辛辣的讽刺,有机智的幽默,有细致的分析,有果决的论断,有激情的抒发,有痛苦的呐喊,有亲切的鼓励,有热烈的赞颂。笔锋驰骋纵横,文采飞扬,形式多样,变化多端,它彻底打破了中国古代散文“温柔敦厚”美学风格的束缚,更自由大胆地表现现代人的情感和情绪体验,为中国散文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更加宽广的道路。
散文是鲁迅先生灵魂的自剖,简约凝炼的象征性语句中灌注了作者复杂深邃的思想情感和他全部的精神力量。这些散文把抒情、叙述和议论结合在一起,有时如平静的港湾,有时如波涛翻滚的大海,有时候湍急奔流的河水,有时如蜿蜒曲折的小溪,千姿百态,体现了鲁迅散文的艺术成就。正是由于形成了如此繁复多变而又融会和统一的风格,才给予了读者异常丰盈的美感享受和深刻的思想启示。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以清新明丽和行云流水般的笔触,叙述了自己前半生中间的种种人生遭遇和感情历程。浏览这些洋溢着纯真情怀的文字时,我由衷地觉得,有一位忠厚坦诚,奋勇跋涉和爱憎分明的人,站立在自己的面前,鼓励自己也像他那样踏实认真和坚韧不拔地生活下去。
辣乃鲁迅的本色,他用犀利的笔锋拨动时代的华章,用笃信造就赤子之心,如浊酒过断肠,耐人寻味。一句“横眉冷对千夫指”,索然一个血性男儿的形象,对反动、守旧势力是毫不留情的抨击与讽刺。
三天的军训转眼即逝,今天秋高气爽,训练时还有阵阵清风作伴,鸟儿也在尽情高歌,总的来说今天军训还是很轻松的。
训练的主要内容依旧是正步走和齐步走。在此之前,首先就是要站军姿,不过今天不太一样,原来都是站3分钟、5分钟的,今天教官一次性就让我们站10分钟。说实话,就直直的站在那里确实很累,不一会儿脚就开始有点麻,我好想甩甩腿坐下来休息啊。可是时间好像在此刻停滞了一样,以前在学校的时候,课间的十分钟往往在说说笑笑中不经意的流逝,可今天这十分钟却让我感觉比上了一节课的时间都长。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盼到了教官喊停,我总算能动了,可我的脚却差点抬不起来,我的身下似乎绑了个千斤巨镣。唉,看来我们这些独生子女平时的日子过得太安逸了,这点苦都能将我们打败。“通过这次军训,我一定要好好磨练好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我在心中暗暗地想。
紧接着,我们便像昨天一样反复的练习正步走和齐步走。都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句话在我们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不错,你们这次走得很好。”教官难得的一句夸奖,让全体同学树立了信心。短暂的休息过后,我们又开始训练了。这一次是将正步走和齐步走交叉在一起,看似很简单,同学们也没把这个放在心上,都认为一次就能通过,可我们一经“实战”以后,各种问题就都一一暴露出来了:本来长方形的队伍现已变成了不规则图形,原先整齐的步调变得杂乱无章,就连同学们的胳膊也总要不可避免的碰碰撞撞……见此情景,教官并没有生气,而是有些调侃的对大家说:“我就知道会这样,怎么?刚刚被夸就骄傲了么?”大家都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教官问我们能不能走好,大家都铿锵有力的回答:“能!能!能!”教官满意的点点头。经过一番训练之后,大家明显长进了很多,我们又一次赢得了教官的认可。
辛苦而又充实的一天军训在哨声中结束了。本周六就要进行会操比赛了,不过我很期待那天的到来,期待那个可以向老师同学展示我们班风采的时刻,我相信我们这个越来越勇的班级,一定会在那天摘取属于我们的胜利的桂冠!
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的军事文学名著。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
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饭,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伤口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_抗战到底!
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今天,我读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不禁在现实生活中联想到了自己。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匹诺曹的小木偶被注入了生命力,他的爸爸制作匹诺曹的杰配托,给他买了一本识字课本,但匹诺曹卖了识字课本,去看木偶戏,吃火人给了匹诺曹五枚金币,但又被狐狸和猫骗走了。他到了一个带有深蓝色头发仙女家里,仙女给他一颗糖,然后让匹诺曹吃下药。曹匹诺因为说了谎,鼻子变长了。后来,带有深蓝色头发仙女去世了,他乘着海鸥去救掉进海里的爸爸。他在一个岛上找到了另一位仙女。仙女说:“明天,你就会变成一个小男孩。”但在第二天早上与他的同学灯芯逃到了玩具城,所以他没变成小男孩。五个月后,匹诺曹变成了一头驴子,出售到了一个马戏团。老板教她跳舞,但曹匹诺的脚瘸了,另一个人买走了他,把他投到海里,要做一个驴皮鼓。匹诺曹被鱼吃掉,变回了一只木偶,又被鲨鱼吃了。在鲨鱼的肚子里,他发现了他的爸爸杰佩托。他们俩从鲨鱼的肚子里逃跑了,来到了一个小镇,匹诺曹为爸爸挣了四十个铜币,最终变成了一个小男孩。
《木偶奇遇记》中匹诺曹的成长故事非常感人:刚刚被雕刻出来的匹诺曹就象一个什么都不懂、对什么又都好奇的小孩,时不时搞恶作剧整蛊别人,或是爱说谎话……最后在经过很多的磨难渐渐成长成一个真正的孩子。他和我很像,总喜欢在家搞恶作剧或是撒个慌,当初我和他的想法一样,不在乎别人的感受。可是现在我知道了这种行为是多么可耻,终于理解了爸爸妈妈。看了匹诺曹的故事,我要学习他知错就改,我要做一个全新的我!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记录了鲁迅童年时和青年时的10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中,一直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大作家,可是读了鲁迅写的《闰土》让我对他改变了想法。
刚读鲁迅写的《朝华夕拾》时还不懂什么意思,慢慢地读下去意思也就渐渐的懂了。鲁迅写的文章朴实,真挚感人。这本书记录了鲁迅小时候到长大发生的事和经历,写出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还有对老师和往日亲友的怀念之情,真实的描绘当时的生活。
鲁迅和闰土相比差距太大了,因为当时社会黑暗,许多人都要受苦受难,鲁迅的家境不错,过这幸福的日子,却没有闰土那样的自由。现在我们生活在21世纪科学发达了,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再和鲁迅的生活比,可谓是天上和地下。可是,现在的生活比起《百草园》的生活,可真是毫无乐趣,没有几个人会端详麻雀,有没有人把云雀叫成天子,也不会因为讲鬼故事而害怕。想了想,又或许我们现在的生活比那个时期的生活好很多,我们不用坐在私塾里读书,那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聊和无趣呀。记得有一次,是某一年的冬天外面下着雪,我当时非常高兴,就戴上手套和帽子准备下楼,就被妈妈拦住了说:“外面太冷了,别下楼了。”当时我特别生气的说:“我要下去玩雪。”最后还是没有说过妈妈,被留在了楼上,看到外面的小朋友在玩雪或打雪仗,心里很难过,现在想一想,虽然妈妈不让下楼是为我好,但是被拘束还是很难受的。
《朝花夕拾》这本书,我读完后感受很多,也让我受益匪浅。我想去体会一下那个不同时代,和鲁迅一起享受自由,向往自由。
“人”与“事”600字。
自小我所接受教育,告诉我,在所有的我所认为的我师之中,其中有我父母和实在意义上的老师,他们的话我都在谛听,他们教导我的是记住某种理论,而是绝非是人,而所要记住的人,是因他做了某事而应该被后人宣传和铭记。
其寮我公是记住了事而深入了解才会知道人,我为了解事的后幕而明白了人,为知道“为什么”而去了解了人,而要求深记的往往是事或它所存在的背景,而其它的,例如做事的人,就如同爷爷说的那样:都是历史了。
“早上的花晚上拾起。指所纪大的时候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在任何一本词典里可以翻阅到的——朝花夕拾的定义。这解释之中便颇有意味了,老了过后来回想小时候的事,鲁迅先生便也实是在这么做。回想小时候的事,因为“事”我们想起了“人”因为有了“人”才构成了“事”又因为构顾了“事”所以“事”也就有了值得铭记的地方,它或是体现了一种思想,也许传承了一种时世,但鲁迅本人专承了时世给后人,而鲁迅的文章便又记录了一时盛行的腐败思想,因为鲁迅写了这些事,我们也随之而然的记住了他,因为他是令人钦佩敬仰的。
《父亲的病》《藤野先生》等让人深思的文章,鲁迅先生让我了解的是:一个国家需要的不只是一群善战的精英,或是一窝医术无敌的医生,而它需要的是一种信念。虽然很多所谓的国民党反动派不希望像鲁迅这样的人,从早到晚说个不停,说个不断,总是采用强暴和和断令其屈服,为什么革命还会成功?我个人想原因尽管纸代替了嘴马,笔墨代替了语言,但是文字却总是能保持它的力量和魅力。言语为我们提供了表达见解的方式,而文字却提供了人们记录历史的渠道,也因此鲁迅先生的童年记忆被我们所知道并认可,壹个伟人便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做了一件小事——写字,却让我们得知了中国的过去,于是我们感激于写字的人,事和人的关系就这么确立了,先生写出了文章先生的文章成就了他。我们没有可悲的落下其中的一个,都记下了。
因为人和事都是伟大的。
我读的名着是《朝花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着,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吧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童年》讲述的是孤独孩童“我”--阿廖沙的成长故事。小说通过对“我”幼年时代痛苦生活的叙述,实际反映了作者童年时代的艰难生活及对光明与真理的不懈追求,同时也展现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的广阔生活画卷。《童年》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我”寄居的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我走到门跟前,门开不开,铜门把拧不动。我拿起盛着牛奶的瓶子,使大劲儿朝铜把打过去。瓶子碎了,牛奶溅了我满腿,流进了靴筒里。
我因遭到失败而感到懊丧,便躺到包袱上,悄悄地哭起来,哭着哭着,噙着泪水就睡着了。
我醒来时,轮船又颤动着噗噗地响了。船舱的窗户明晃晃的,像一个太阳。外祖母坐在我身旁梳头,皱着眉头,老是自言自语地咕哝着。她的头发多得出奇,密密地盖着两肩、胸脯、两膝,一直垂到地上,乌黑乌黑的,泛着蓝光。她用一只手从地上把头发兜起来提着,挺费劲地把稀疏的木梳齿儿梳进厚厚的发绺里;她的嘴唇歪扭着,黑眼珠儿闪耀着气愤的光芒,她的脸在大堆的头发里变得又小又可笑。
她今天样子很凶,但当我问起她的头发为什么这样长的时候,她还是用昨天那样温暖而柔和的腔调说:“看来这是上帝给我的惩罚,上帝说:给你梳这些该死的头发去吧!年轻的时候,我夸耀过这一把马鬃,到老来,我可诅咒它了。你睡吧!还早着呢,--太阳睡了一夜刚起来……”“我不想睡!”
“不想睡就不睡好了,”她马上表示同意,一面编辫子,一面往沙发那边瞧,母亲就在沙发上躺着,脸朝上,身子直得像一根弦。“你昨天怎么把牛奶瓶子打破了?你小点声说!”
外祖母说话好似在用心地唱歌,字字句句都像鲜花那样温柔,鲜艳和丰润,一下子就牢牢地打进我的记忆里,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地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
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联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初看《朝花夕拾》的时候我仍旧没有改掉将思想置于书本之外的空间,眼神久久地注视着斑驳的桌子之上。我的手习惯性地翻页,许久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思维还没有跟上翻动书页的手指。
于是又翻回来,翻到第一句话——“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我的心忽然地沉静下来。原来鲁迅先生也跟我一样呵,而转念一想,我却没有资格跟他一样,他是那样地忙碌,我不示是个愚笨学生罢了。就这样,我读起来,会晤早已消逝多时的老朋友——书。沉醉于氤氲在心中的书香。
鲁迅的文笔中多是带着浓重的批判味道,简洁而不失风采,沉重又不乏乐观,总是让我读出一种奇异的趣味。那种灰谐的表现力是我所见过的散文中绝无仅有的。我无比清晰地感受到卑俗与丑恶、初真与纯净在生活中起着如此激烈的矛盾,文中的对比和借喻令人深思。我读得最为淋漓尽致的大概算是《狗。猫。鼠》这一篇,“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么严”,见解之独到,若望穿岁月,会发觉旧中国离我们很远很远,但设身处地又有强烈的同感,这就是所谓经典的魅力。它正义的人以光明的寄托,给俗气的人以超凡的思想,我又属于哪种?——可以说,我曾接近于前者,但远离书籍的一段虚无时光中,我都已经听见我坠落的脚步,竟已和后者无异。
同样令我感受深刻的,是那平和的回忆之韵。《朝花夕拾》那是在过去拾取光明、希望。他始终在对比之中思考与领悟,这才是真正的回忆。而我在回忆中常犯错误,甚至令我将欲身陷沼泽,愈发迷失——我过于迫切地想重返过去的荣誉,然而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只会让人在空想中枯瘦;于是我又计算着未来。终于我发现手头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根本不必纠结,不必患得患失。
书中最大快人心的,于我来说乃是对“正人君子”的讥讽。如《父亲的病》一章中,庸医之虚伪、故弄玄虚,仍一副怡然自得之态。“正人君子”受尽传统观念的束缚,尊妄自大,毫无独立人格,迂腐至极,却又毫不知情。例如今晚我在教室写作业,立即便有人笑我傻。理由是这项作业八成不用交,显得自己聪明、深明大义、受人拥戴。我从不觉得这样写作业没有意义,像他们那样应付的形式,我觉得作业不如不做。更坏的是他们不但乱写、抄袭答案,还传染这种风气,蛊惑人心。我只是觉得很是好笑,忽然觉得在生活中,用鲁迅这种独到的眼光随处评评判判,倒也是一件快意事。
合上书,紊乱的心收敛了,平和了,清新了。
在开心、快乐、的寒假生活中,我阅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
《朝花夕拾》中的每一篇文章,都记述了鲁迅先生从童年的生活到青年时求学的不同阶段的过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鲁迅先生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
我觉得幼年的鲁迅和平凡的孩子一样,充满了欢歌笑语,充满了鸟语花香,可是童年已离他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回味无穷的记忆,所以我们要留住自己的童年,把留在心底,也变成我们那散琐的记忆。
在我们的童年中,也有许多记忆犹新的事情:我再上五年级的时候,星期六、星期天经常在写完作业后到河堤上的草地上,春天时,用柳条编柳帽;夏天时,躺在草坪上沐浴阳光;秋天时,到草坪上和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冬天时,大家一起打雪仗……那片和地上的草地,是我最难忘,最回味无穷的地方。
让我们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与我们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朝花夕拾》,这是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
初读《朝花夕拾》,我感觉它不像一部名著,反而像一位老朋友,多年不见在与你聊家常,也许这才是这本书的独到之处。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品味到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眼前也不由自主的出现一幅幅令人向往的画面。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溜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玩耍,嬉笑,采摘野花野果,真是让人心向往之。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使用了超多比较与讽刺的手法,例如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先生使用了许多明亮,快活的文字来描述“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写到作者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学习,反衬出了“三味书屋”学习生活的枯燥与乏味,体现了鲁迅对私塾的不满。
鲁迅的作品能够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但更能吸引读者。这就应就是这本书成为名著的原因吧。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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