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加工厂规章制度 工厂规章制度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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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表文明:执勤组员应服装整洁、佩正上岗。标志醒目齐全,禁止留长发、穿拖鞋、打赤膊、单穿背心、单穿内裤上岗,严禁流动吸烟,违者罚款10元。
2、语言文明:门岗组员在执勤中要注意规范语言,文明礼貌用语,处理问题不能态度粗暴。
3、行为文明:执勤中严禁打人、骂人,凡发生打人、骂人者,除按厂部相关规定处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打人者承担,组内给予20—100元罚款,并通报全厂。(制止违法乱纪行为除外)
1、执勤期间组员应思想集中,精神饱满,服从领导安排,严禁消极怠工。
2、门岗组员执勤要做到勤问、勤看、勤检查、对进出厂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要严格按本厂出入厂规章制度执行,认真检查,核实记录,符合规定者才放行。若有不符合规定放行者,将按出入厂管理规定处罚。遇到不能处理的事情,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3、值夜班组员要勤观察、勤巡逻,对重点部位门、窗、锁、物资勤检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灾害工作。交接班要做到认真、仔细汇报,并作书面交班。交接班不认真、仔细,对发现问题解释不清楚,上班人员不能离开,必须继续留下至有明确结论为止。
4、在岗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者,一次罚款20元。
5、严禁酒醉上班,或在岗位上饮酒,经组长查证属实一次罚款10元。
6、保卫组员在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监守自盗者,除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组长值班不巡逻,不查哨,一次罚款20元,累计计算。
8、因疏忽大意或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火险,不及时处理汇报,按情节轻重予以20—100元处罚。
1、准时上班到岗,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佩戴出入证一次罚款5元,与工作无关遗失者罚款10元。
3、凡迟到,早退15分钟一次罚款5元,迟到30分钟罚款10元。
4、严禁在岗睡觉,打牌,或带无关人员到岗位聊天。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脱岗参与打牌,赌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通报全厂。连续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病假除重、急病情外,一律以医院开具证明及病历为依据,且入院就诊前必须向组长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必须有事假条,四小时内由组长批准,半天以上需经保卫分管厂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司按旷工处理。
3、未经保卫组长同意,正当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换班,未经许可换班的一次分别罚款20元。
4、保卫组长应随时保证通讯畅通,以应突发事件急调。保安组长应带头执行,以上各项,以身作则,并认真监督,若有违反或隐瞒包庇,经查实后将加倍处罚。保卫组内若有月累计处罚在三次(含三次)以上者,保卫组内部将予以50—100元罚款,年累计处罚在六次(含六次)以上者将退回劳工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1、保卫组人员能在同一周内有三次(含三次)以上发现并制止出入厂违规行为者,给予奖励10元。(从违规罚款金额中加奖)
2、对检举保卫组内部有关违反规定的检举者奖励10元/次。
3、对制止打架、斗欧一次,给予制止者奖励10元。
4、对查出偷盗行为的立功者,按罚款的比例予以奖励(以罚款金额的10%嘉奖个人,罚款金额的20%奖励保卫组。)有重大立功表现者予以重奖。
5、对在守卫、巡逻,执勤过程中现行捉获盗窃及各类案犯的当班门卫分别视情况予以奖励,案犯够治安拘留的奖励30元,够刑事拘留的奖励50元。同时在厂内部产生罚款的将按罚款金额的10%奖励捉获者,按罚款金额的20%奖励保卫组。
***厂
20xx年8月20日
一、 公司形象<
1、 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 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 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 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 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 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 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 早 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时间 晚 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 早 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时间 晚 17:30
3、 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 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 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 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三、 卫生规范
1、 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 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 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 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 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四、工作要求
1、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 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 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 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 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 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 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 保密规定
1、 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 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 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 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人员管理
1、 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 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 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 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 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 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 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 每月1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管理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 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公司资料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网络管理
1、 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 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 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 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矿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吃零食,吸烟,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谈笑、打瞌睡者记警告(20元).
6.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初次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记警告(10元).
7.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记小过处分(20元).
8.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记小过(20元).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记大过,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面不公正意识时,必须先服从后报备.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1.造遥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2.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记大过(100元).
13.初次带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记大过(50元).
14.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5.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6.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违者一律记小过论处。
17.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旷工一天扣三天,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
18.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人事部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
19.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切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20.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只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21.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当天办理离厂手续,并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22.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组长,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视其它生产任务而定,病假须出示医疗证明;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办理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期结算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急辞工者,须扣除半月工资.新进员工试用期为7天,如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者,工厂给予辞退处理,工厂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23.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特殊情况需要离岗者,在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到前台登记离岗.离岗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5.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玩弄手机,不得聊天或随意在车间走动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26.所有工人进出车间都必须穿着工衣,佩带厂牌,进车间必须更换工作鞋。
27.如果发现他人故意损坏公司设施罚款50元.
28.不许将公司的用具物品带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3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注:凡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领导批示.立制人批准人
日期xxxx年1月1号
xxxx公司行政部
一、劳动时间
1、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一线工人7:00~11:30,下午1:30~6:00,行政人员为8:15—11:30,下午1:00—5:30。乘开发公司班车的以班车抵达、返回时间为准。
2、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于工作需要而上班的,公司将安排适当时间给予调休。
3、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工作岗位,外出人员(测量、安装、维修)8:00之前必须出发,借用开发公司车辆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员工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每日上下班由厂直接负责人考勤。
2、员工考勤表由厂直接负责人于每月结束后1天内完成。
三、请假制度
1、事假: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一日,月累计不超过三天,全年不超过20天。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及时间安排由厂长审批。全年事假超过20天者,除扣发当日工资外,不享受基本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
2、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的,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病假七天以内(含七天)者享有当日基本工资;在公司工作二年以内者,全年病假不得超过三十天,病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计算;在公司工作二年以上,八年以下者,病假最长为60天,病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5%;八年以上者,病假最长为90天,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的90%;超过规定病假期者,不计算工资,不享受基本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
3、产假:女23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四、有薪假期
1、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员工每年享有“元旦”、“清明”、 “五一”、“端午”、“中秋”各一天,“十一”、“春节”各三天,共计十一天有薪假期。由于公司的行业性质需要,以上假期若安排职工工作,公司将统一安排至春节调休。
2、婚假:员工凭结婚证明可享受七天假期,晚婚(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假期为十天,由厂长批准。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员工可享受三天丧假,由厂长批准;
4、年假: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五天有薪假(全年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30天者,不再享受),休假时间由工厂统筹安排一次休完。
五、其它规定
1、所有休假都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者,视为旷工处理。
2、凡无特殊理由,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或提前离开公司,即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次,视为旷工一日。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公司按规定发放加班费用或者给予补休。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推诿,无故不参加加班者,视旷工处理。
4、所有休假,如遇节假日、休息日,都应包含在休假时间内计算。病假、事假可以用补休抵冲。
5、所有请假手续,每月底随考勤汇总表,经厂长签字后存档。
一、员工录用原则
本公司择优聘用、量才适用、奖惩分明、优胜劣汰。工厂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由厂长向股东会提出申请,经股东会批准后,再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二、录用人员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
2、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或技能;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
4、品格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试用期
凡被录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对于无工作经验者,在试用期前增加一个月的培训期,如在试用期内不称职或犯有过失,公司可按规定予以辞退,如在试用期中有突出表现,可由直接主管报厂长批准提前就职。试用期不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缴验下列证明:
1、外地员工,需交当地派出所证明;
2、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两张。
四、晋职晋级
本公司员工均享有晋职、晋级的机会,公司将提升能力较强员工至较高职位,升职主要依据:不拘一格用人才,着重于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敬业精神、道德品质、个人素质的考核,并与其工作实绩结合。晋升后的前三个月属试任期,试任期间,工作表现较好并能胜任的,公司正式聘任新职,否则将酌情予以安排。
五、调动
因工作需要在本厂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经征求本人意愿后由厂长作出调动决定。被调整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两天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部门报到,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六、辞退、除名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2、涉及刑事、民事、经济案件,有违法嫌疑者;
3、公司业务性质变更或管理方针调整而产生冗员,需要裁减员工人数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对于被裁减人员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离职前必须交回一切公司所属物品,付清有关费用。员工因受惩罚而辞退、除名、不发补偿金。
七、辞职
员工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的,有权向公司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由厂长签字,报股东会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公司前,必须交回一切公司所属物品,付清有关费用。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制定制度如下: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发现问题立即停售,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1、《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配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一、木材经营加工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加工木材的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年检;
二、凡是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经营、加工,严禁违法收购加工木材,严禁经营、加工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
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木材加工厂收购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须提供林木采伐许可、供货合同及数、县内木材运输证等木材的合法来源凭证;
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各加工厂用木材来源合法凭证建立管理台帐,按自己采伐、收购加工和加工农民自用材分类进行管理。同时持合法凭证到乡镇林业站登记并在林业站建立台帐,实行双台帐管理。乡镇林业站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厂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必须提供管理台帐,无管理台帐或管理混乱的,县级林业主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将吊销加工经营许可证,取缔木材加工厂;
八、各加工厂之间的木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各采伐点之间的采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厂要运输木材的,向乡镇林业站申请。林业站根据所建台帐对所申请运输的木材进行检尺,并出具检尺单同时发放县内木材运输证。加工厂凭林业站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十、县内运输木材必须到乡镇林业站办理县内运输证,出县运输必须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运输期限:县内运输证有效期为1天,出县运输从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龙江、哈尔滨、新疆、辽宁、内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1、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根据危险源的特性,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3、贮存油漆、稀料、柴油、汽油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并且定期测温检查;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如氧气瓶)等物品不许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7、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启开稀料、汽油的封盖时,必须用规定的铜质扳手;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贮存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库、油库、稀料等)的车间、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1、新职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a、厂级教育:由单位领导、安全、消防等有关人员给新职工上安全课,介绍本单位的生产环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设施,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器材。
b、车间级教育:主要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具体的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并学会使用操作方法。
c、班组级教育:主要结合新工人的具体工作介绍操作规程,操作中的防火知识,以及发生事故苗头的应急措施。
2、对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在经过三级教育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监护下,经过一段时间练习,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在本单位车间、部门调动,凡车间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凡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本人要负主要责任,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的,因不懂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则由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1、厂级要坚持不定期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2、根据各重点工种的特点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每年不少于两次,以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每年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4、经教育考核合格而工作期间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本人负主要责任,如未经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而上岗操作发生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1、凡在禁火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应持经审查批准,签发明火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2、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检查动火设备的技术状况,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足备齐相应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
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动火引起火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消防器材要放置于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对无压和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维修。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保卫负责,各车间、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罚。
1、发生火灾后,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务必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持续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掉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其中《工厂规章制度》简介如下:
为了使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3、进入厂区务必佩带厂牌,要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争做礼貌员工。
4、爱惜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持续公共卫生环境。
5、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6、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严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8、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持续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为确保安全生产,严禁在车间和非吸烟区吸烟,载货电梯只准载货,严禁载人。各组在下班时要把针车开关关好,垫好压脚,做到人走灯熄机停。
10、爱护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11、同事之间要友好团结,严禁斗殴打架。
12、用心工作,认真负责,确保本厂业务蒸蒸日上。
13、员工务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务必自己刷卡,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务必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部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务必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务必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涉及到员工身体健康,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时外(超出正常时间15分钟计0、5小时)为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
3、每个星期的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状况进行调节,但务必保证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资按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
4、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1天,清明节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3天,为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5、加班工作务必以员工自愿为基础,并按照国家劳动法要求,如因生产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时,特殊状况不可超过3小时,但每月加班不可超过36小时(有政府延长工作时间批文除外)。
6、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务必补办相关手续。
7、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员工一律开除处理。
9、考勤统计员务必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流程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力求产品做到细节完美。
3、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4、文明装卸货物,堆码合理。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下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人员务必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人员务必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注意人清洁卫生做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务必穿戴统整洁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持续清洁工作岗位上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务必存放指定区域或更衣室内放置工作区内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经营负全面职责;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职责;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持续日常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温湿度规定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发现能影响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食品;严禁从证照全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食品生产许证》、《食品流通许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食品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售食品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直线距离25米上并设置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合格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务必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容器并贴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盛放食品容器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做货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务必由专人负责消费者带给分拣和包装服务带给给消费者贴合卫生要求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纳入项城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贴合要求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水龙头配备有效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1、食品仓库务必做专用得存放其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状况等并按入库时间先分类存放感官检查合格食品得入库设有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持续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上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1、食品销售场所内得使用鼠药配备定数量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能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应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做每一天营业前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发现问题仍未改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职责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务必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写作模板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贴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 (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作为交接班时间。
2、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6、严禁在生产车间饮用食物。
7、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8、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9、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进入生产车间。
10、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产车间员工禁止酒后上岗。
12、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厂内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5、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6、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50元。
7、按工厂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8、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10、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1、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产车间电源全部关闭,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2、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3、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予以排除,保障生产安全。
4、车间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5、工厂全体员工应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
6、车间员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进行生产车间的消毒清洁,保障环境整洁卫生。
7、生产废物必须每天清除出厂,保障卫生安全。
8、生产车间及其周围必须不定期进行除虫灭害,防止细菌滋生,危害生产人员。
9、员工不得在生产车间内私拉电线,以保障用电安全。
10、工厂内所有电路电线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
为增强工厂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内容定。遇有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必须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必须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必须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积极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提供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石料加工厂规章制度 工厂规章制度简约(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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