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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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要注重提炼核心要点,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和啰嗦。要注重事实依据,不偏不倚地总结自己的表现和成果。下文是一个总结的示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灵感。
1.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个月局党组中心组均安排集体学法活动。今年以来,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宪法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内法规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实行“靶向普法”。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7部法律和刑法中的渎职罪、贪污贿赂罪等主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创新学法方式,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由局领导干部亲自备课轮流主讲,解读法规条例,介绍工作经验,讲好司法行政系统自己的故事。使“授课”成为一种“学习”,传递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端正的学风,产生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效应,努力营造以讲促学、以学促用的良好氛围。
2.举办“法治xx讲堂”。2020年7月18日,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市法制办共同举办“法治xx讲堂-2020年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专家作主题报告,市四家班子领导,市“两院”主要领导及全市各级单位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多人聆听讲座。
3.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5月30日至6月1日,xx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来自市局机关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班子领导、行政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司法所所长等290人次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班采取了“3+x”套餐式培训,将宪法精神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必选的“3”,另参训人员根据可自身岗位需求,自由选择另一门“x”作搭配,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组织机关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全区2020年度无纸化普法考试。同时,我局积极选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职能岗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区、市有关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六十余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依法行政意识,培养了法律思维能力,并从实践层面加强行政执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窗口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独立完成受理、审核工作业务不熟练。b岗人员业务不熟等。企业和群众网上申报系统还未开通。下步,我们将加强对窗口a、b岗人员相关行政审批业务的培训,熟悉审批流程,掌握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得因分工不同、职责不同、情况不熟等原因延误、推迟、间断相关工作,确保岗位职责履行到位,保证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高效运转。
进驻新政务服务大厅后,围绕放管服改革、“一次办好”工作需求,认真梳理标准化流程的基础上,减少申报材料、缩减办理环节、压缩审批时间、降低企业成本,我们将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够担负审批职能的人员进驻大厅,完善网上申报、受理、文书邮寄送达等服务,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推进涉水审批及服务的网络化、便利化、多样化。特别是在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及涉企服务收费方面,多与企业做好沟通,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积极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着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力争在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好成绩。
1、抓好计划部署,优化督查考评。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听取法治汇报,提出目标,明确方向。市政府制定出台《泰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的实施细则和任务分解表》,及时下发201x年度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综治、法治、信访、维稳”一揽子考核方式整合重组,法治绩效考核分值进一步加大,分门别类形成了考核项目清单。积极组建法制监督员队伍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充分吸收法院、检察院、组织部等第三方机关评价意见,积极开辟法治政府网上满意度调查渠道,通过日常考核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评价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奋力追赶先进典型。
2、领导重视学法,法制宣传有力。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定期学法,邀请北大法学院副院长王锡梓教授来泰授课。开展“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务专题讲座”和“法治政府大讲堂”,增强法制干部实务水平。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论坛”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广依法行政示范效应。发布《向全社会征集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的公告》,征集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建议60余条。开通“泰州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号和“泰州市推进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不断推广法治政府影响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行政展示厅、金融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制教育基地高点定位、高标谋划,“七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法治惠民影响力、法治文化感染力大幅提升。
3、落实阳光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行“精准复议”,重点推行“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和标准规范化”,分步推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伤认定、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各类案件审理标准。积极筹备复议决定文书公开,推动行政复议立案阶段先行调解,强化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职能,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201x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0件,办结200件,撤销4件。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73起,市政府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率和出庭应诉率均为100%。
总体而言,201x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依法行政工作创新思维不够活跃,向外省外市学习借鉴力度偏弱,提升法治政府影响力和公众参与感、群众获得感不太明显,立法、复议、监督、考评、培训、备案的品质有待进一步升级,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不够活跃等。
2020年,我市将继续贯彻纲要精神,积极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法治建设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牢记新使命,有为才有位”为精神指引,以“扩大法治影响、提升法治品质”为工作主线,以“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创新主题,学深学透法律精髓,敢闯敢干维护底线,全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将主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简政放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调整阻碍创业创新的审批事项,筛查隐性审批和变相审批,强化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联审,简化审批环节和层级,转变政府监管模式,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效率再提升、服务再优化。
2、突出改革重点,打造精品立法项目。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同步推进的原则,重点围绕重大改革事项先行先试政府立法,立足我市实际并借鉴国内成功经验大胆创新。加大立法调研的力度和广度,健全立法可行性论证机制。加大公众参与立法力度,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巩固法律文件备案审查、后评估和清理的实效,积极响应公众对政府法律文件的审查建议。
3、健全监督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网上考试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评价、行政执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违法案例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
4、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继续推进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深入推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扩大政务服务局面,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策解读。
5、完善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制度,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机制,高质量办好建议提案。加强监察、审计监督,更加主动地接受全社会监督。
6、锻造法治队伍,增强法治工作实效。举办法治政府大讲堂暨全市依法行政骨干培训班,增强法制干部和法制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性和职业素养。充分发挥服务外包机制,积极选聘一批政府法制助理,将踏实干事、精通法律、品行优良的律师充实到法治政府建设一线。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遴选、淘汰和考核机制,择期开展专题督查和调研,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和实效性,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
7、狠抓法治品质,扩大法治政府影响力。研究出台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考评方案。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机制。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网络调查,对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及时发送依法行政提示函,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评价上下联动、全市覆盖。充分发挥“泰州市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和“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收集和宣传功能。深挖依法行政示范典型,推进法治建设创新创优。
8、深耕公众参与,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的意见》,在征集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的基础上,挖掘一批具有示范性、典型性、实效性的项目,使更多的基层代表、专家学者、行家里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广泛参与到立法制规、矛盾化解、重大决策、执法监督、备案审查、考核评估等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来,增强法治建设的公众参与感和成果获得感。
1、机构运转更高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1x年5月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揭牌,下设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门91项行政许可事项顺利集中过渡,按照“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办结”的工作模式,实现了许可服务不断档不掉线、“一枚印章管审批”的目标。截止201x年12月31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对外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570件,其中,市场准入类事项办结5888件,投资建设类事项办结1682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泰州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和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全部出台,综合执法局挂牌运行。
2、审批流程更快捷。201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行政审批制度“3550”改革举措,即“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我市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3550”改革目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持续升高。开办企业中的银行开户环节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提速85%;不动产登记首次实行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实现“一次取号、一份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缴费、一窗出证”;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采用“大数据o2o审图新模式”,施工图审查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位居领先水平。
3、政务服务更全面。201x年8月,我市本级机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率已达到100%,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80%目标。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本级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改进,为建成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一体化“一张网”联动平台奠定坚实的基础。出台了《不见面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行“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审批服务”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占比达86%,超额完成了省定的80%目标。“店小二”包办帮办服务力度持续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工业企业“两证补办”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化。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中共xx市委员会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钦发〔2020〕4号)和《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钦法府发〔2020〕1号),确定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部署,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局党组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加“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xx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构改革调研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央对水利部门优化职能的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机构设置实际情况,理顺权责关系,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前的前期调研工作,按要求起草和上报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机构改革期间有关干部人事纪律的要求。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配合国税部门做好水资源费费改税调研工作,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和用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立法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做好《xx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查研究工作。2020年8月制定了调研方案,并按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按时报送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评审报告。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负责起草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涉及产权保护相关内容。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六)按照市政府和水利厅的要求,在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过程中,结合水利行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水利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对涉及面广、事关重大的决策事项,我局都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以水利发展规划为依据,并经过仔细调查、研究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邀请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涉及县区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在局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权力清单、相关执法文书等内容,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公示。
(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参加水利部开展的宪法网络知识竞赛。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推动领导干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九)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多次派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和市里组织的培训,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1条。
1、法规规章按时出台。201x年,我市严格按照法规制定程序,完成了第二批法规--《泰州市绿化条例》、《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制定目标。市有关部门按照《201x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规章制定工作,《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泰州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泰州市低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管理办法》5部政府规章以及《泰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11部政府规范性文件顺利出台。所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向省政府进行了报备。
2、部门文件各具成效。201x年,市政府收到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市(区)报备规范性文件14件,组织法律专家文件点评会2次,积极参加省政府文件点评活动。通过审查,梳理出一批成效明显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如:市教育局制定《201x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学生管理提供依据;市质监局修订了《泰州市企业质量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落实企业质量责任;市卫计委制定《泰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配送管理办法》等文件,保证公共医疗资源的公益性。
3、清理评估同步推进。市政府统一部署,编委办配合协调,法制办全程督导,市住建局、经信委、商务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照《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抓紧落实,一批与“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等改革目标不相符合的文件得到清理,形成了655项文件清理清单,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清理任务。全年共对《泰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等5部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形成文件评估报告,为后期修订完善奠定基础。
根据“市作风办、市软环境办公室暗访发现的问题反馈报告”,我局对照两个问题清单,逐项分析研究,认真组织了自查,xx区水利局在行使职权方面,涉及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事项主要集中在行政审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14项: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活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水域、滩涂养殖审核;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渔业捕捞许可(审核);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审查;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查;水产苗种检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一)水政河湖执法检查。制定了2020年河湖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和巡查制度、巡查计划等,按时完成检查工作并通过水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进行报送情况。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们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随时调整“一单两库”,并按照地理区域均衡的原则采取不定向抽查的方法进行随机抽取,同时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检查人员。2020年全年抽查比例达到50%,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做出整改,确保不再发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工作。立足于执法实践,建立完善了《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水政监察人员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案件处罚流程图,强化检查督促,狠抓制度落实,有效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运行机制和约束机制。
(四)积极处理市长热线。2020年以来共处理市场热线27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都满意,满意度达到了100%,有效打击了私采地下水违法行为,为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保证。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xx区水利局与xx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费税改革工作小组,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成立了费税改革工作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联合核实小组,建立起水资源费税改革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定期沟通和协调推进机制,议定和解决重要工作事项。
(二)部门配合密切。xx区水利局、税务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联合各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部署各街办对各自辖区内自备井进行排查,召开各取水用水户会议,部署各取用水业户的信息进行登记确认工作。
(三)积极核查。xx区水利局、税务局、综合执法局组成了联合核查小组,分别对各取用水业户的信息进行了现场核实、登记,并经三方签字、确认,后由xx区水利局、税务局分别登陆了山东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
(四)严格水资源费征收。2020年,水资源税共征收450万元左右,较去年有大幅提高,用水量较去年有所下降。
1、自由裁量基准重新厘定。为促进行政处罚行为合法合理,我市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审定工作,全面审核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和自由裁量执行基准,在泰州政府法制网公布自由裁量权清单,41个执法部门的4674项处罚权标准得到重新厘定和梳理,对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法定情节、处罚种类、罚款幅度予以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压缩随意处罚空间,引导和规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2、事中事后监管常抓不懈。市政府印发《泰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着力解决企业“办照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坚持简政放权,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实现市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分离、事先许可和事后监管相分离。运用信息平台等技术手段有效促进监管全程信息化、规范化,实现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建立违法违规和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切实做到“放管结合、风险可控”。完善“一站式”市场准入平台,打造“一网式”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政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同步到位。
3、执法培训监督上下联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执法考场巡视。全年针对不同执法队伍组织市级层面执法考试3期,积极推广市、区统一命题、同期考试、集中阅卷、在线评分等模式,杜绝考试不合格者领取执法证件,《泰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得到有力执行。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以赛促学、法治大讲堂、以案释法基层行、庭审辩论电视大赛等活动,锤炼执法人员技能。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情况通报。人社局、卫计委、烟草局、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案卷交叉互评、重大处罚备案审查、法律文书评查等活动。政府和部门上下联动,在监督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执法水平。
1、依法决策机制不断优化。我市积极贯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为规范决策行为确立了制度保障。201x年3月,市政府办与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整合优化办文系统,实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一般公文分类流转和管理,提升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201x年5月,市政府公布了《201x年泰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16项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研、论证、评估、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决策事项合理、合法。
2、科学决策意识不断提升。市政府严格加强对重大决策的考核、评价力度,积极推广行业专家参与论证、法律顾问参与审议、党组成员全程监督等创新举措,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意识不断增强。市环保局坚持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形成绿、蓝、黄、红、黑五个评价等级,为其他执法部门提供信用参考。市物价局全面落实价格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严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涨价项目。城管、住建、体育、国土、地税等部门充分履职,牢固树立决策程序意识,决策档案有据可查,决策过程更加透明。
3、决策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我市着力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完善、调整相关决策。市政府自我加压项目资金安全责任,资金监管毫不松懈。市财政局着力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惠民政策相关资金安排,严格落实先评审再招标制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工程量变更管控。市审计局着力加强政策跟踪、财政金融、环境资源、固定投资等方面的专项审计,持续关注政府债务和专项资金、存量资金、彩票公益金,不遗余力提高决策相关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完善学法制度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等,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今年,局领导干部年度内集体学法2次,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5次;目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达5人,主要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民宗系统“七五”规划,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获得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改善民宗法治环境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多渠道推进法治宣教。邀请温州市民宗局宗教一处负责人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场所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民宗局张洪明副局长等局领导也积极赴柳市镇等场所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半年来完成信教群众培训2700人次,宗教界人士培训1230人次。
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推动养老和社会救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二是推进社会自治。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紧推进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预计我市行业协会脱钩工作今年底前可全部完成。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目前,民政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38小项中的35小项已纳入一次办好范围,“一次办好”率达到了87%,力争9月底之前达到100%。及时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民政“一窗受理”试点。
一是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了机关发文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建立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超过时限的文件及时申请失效或废止。二是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5月份,对发文进行全面清理,向市政府法制办申请保留《xx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xx市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市获誉立功现役军人喜报送达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全面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一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积极利用现代科技设备,购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试点。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民政系统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保存和查阅制度。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具有民政执法职能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民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民政执法证后才能进行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救济救助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建立了《xx市民政局信访接待制度》《xx市民政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从预警、调解两个方面入手,分析、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机制,对信访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办理低保等社会救助,并启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形成严密的社会救助网络,从制度上完善社会矛盾救济救助体系,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有效救助,积极推动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工作。二是加大普法力度。根据xx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全市民政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了普法责任制,各单位各科室根据职能,在今年上半年积极向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开展了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殡葬管理、自然灾害救助、未成年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单位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指导基层组织加强普法教育,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了局党组集中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完善机关信访接待制度,引导、支持服务对象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是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远性工作。面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高、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我县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行动,号召全县上下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与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制定印发了《xx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各镇、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对省市下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行逐一梳理,认真研究,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镇和部门,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县政府法制办每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研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推进不力和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1、大力开展世界水日宣传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期间,以“珍惜爱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为主题,重点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并按时报送总结。全市共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22场次,累计接待来访咨询和参与群众近万人次,发放宣传纸杯10000余只、宣传环保袋500余个、宣传单页5000余张,宣传手册3000余册,展示宣传展板80余块。根据上级要求积极订阅世界水日《全民节水,你我同行特刊》200份、主题画150张、节水挂图5套。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宣传,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进一步引导人们树立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观念。在全社会营造了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关心水的良好氛围,为建立依法治水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3、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根据《xx市水利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把握“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江淮普法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结合农村庙会进行民生水利工程宣传,与中小学联合开展为期一周的水法宣传巡讲活动;结合节水型企业建设进行水法宣传进企业活动,组织社区党员志愿者入户向居民发放节水宣传资料,义务讲解节水知识,在城市中心地带、乡镇政府所在地、易发生破坏河道安全行为重点地段及水库、灌区等重点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有针对性的悬挂张贴标语。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水法律法规意识。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根据区普法办《昆明市xx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盘普法办〔2020〕3号)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落实中共昆明市xx区委、昆明市xx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2020年)》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按照省、市、区普法办要求,xx区统计局认真开展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制度法规科、业务1科2科、普查中心、地方统计调查队和各街道统计站负责“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实施。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发[2020]36号)和云南省统计局《关于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云统发[2020]102号)及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xx区统计局各专业人员于8月份对辖区内全部联网直报企业认真开展了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截止2020年4月末,xx区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有719家单位。其中:工业31家;建筑业270家;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158家;房地产业115家;重点服务业125家;共上报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24个,项目涉及法人单位20个。我局结合“看、问、算、登”等方法,实地到辖区内的重点企业核实一套表单位有关信息和指标。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不断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感,加大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面对现今社会的复杂环境,法治宣传工作任重道远。为此,我们将在接下来的阶段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宣传成果,加大活动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意识,为政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而不懈努力,大力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平安xx贡献力量。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厅党委加强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健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年度法制工作总结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总结,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年度全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与厅属各单位签订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书,将各项职责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考核监督。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要求,修订了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分值调整到了10%。结合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和效能目标考核,开展对厅属单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各项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四是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信息报送制度,制定印发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工作,在全系统营造了关注、支持、参与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良好氛围。自制度建立以来,平均每月按要求向自治区报送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信息2篇。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制度,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2020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制定印发《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将示范创建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取得显著成果。一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初步完成。交通运输厅历时5个月完成《宁夏交通运输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编办审核。2020年9月19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自治区交通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宁编发〔2020〕54号),同意将原由宁夏公路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等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回归厅机关相关处室;整合原由宁夏公路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自治区航道水运管理局、船舶检验局)承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上交通执法职能,组建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撤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等相关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目前,交通运输厅已经起草完成了宁夏交通运输厅等4个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下一步将根据自治区编办批复情况进行职能移交、机构挂牌和人员划转等改革具体实施工作。二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建设完成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区执法队伍准入管理、教育培训、资格考核和执法监督等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按进度完成省级系统工程立项、工可批复,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已正式批复,同意安排资金2110万元,用于支持该项目建设;投入3546.14万元,建成宁夏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其中执法办案子系统在各市县运管机构的执法业务部门正式使用,已基本能够满足执法案件的办理和案卷制作等需求,初步实现执法办案现场自动监控、录音录像等证据资料及时采集上传等功能。三是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稳步提升。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交通运输部门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相关要求。完成了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察,各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承接落实到位。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部门权责清单。按照自治区编办、法制办统一部署,将厅及厅属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录入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对区、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以及其他行政职权事项名称、依据、行使层级、行使内容等进行统一规范,编制完成《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实现厅及厅属单位权责清单系统化、目录化、编码化动态管理。三是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在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厅涉企收费清单。四是全面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取消3项2020年以来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已取消行政职权事项对应的证照,将2类性质相似的证照合并为1类。对所有证照申请材料进行精简优化,大幅压缩证照办理时限,所有权力清单范围内证照承诺办理时限均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五是大力推行“不见面、马上办”政务服务模式。编制《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行使层级、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七统一”,实现区、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6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马上办”。六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行业协会。注销了宁夏交通文化艺术协会等5个行业协会组织,完成了宁夏道路运输协会脱钩,行业协会组织脱钩率达到100%。梳理1项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向自治区回复确认意见,目前,已经由自治区统一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七是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交通运输厅窗口全年共受理办结审批事项1401件,提前办结率100%,实际节省工作日11077天,窗口被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第一季度红旗窗口。
(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建立立法项目征集机制,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等重点领域立法。探索第三方专家立法、部门立法、政府立法、人大立法相结合的模式,提前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条例》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厅立法模式在自治区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二是扎实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部地方性法规、6部政府规章、5件自治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订或废止的意见建议,有4部政府规章、1件自治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自治区政府修改并公布。清理32件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废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2020年新制定5件规范性文件,均按法定程序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由厅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印发。文件印发后,均在30天内向自治区政府进行了备案,并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所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情形。制定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宁交办发〔2020〕32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四是开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回头看”。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部署,针对《对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工作总结的审议意见》开展“回头看”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回头看”工作报告。五是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在厅及厅属单位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大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制定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按授权、委托或规定代拟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代自治区政府起草或者由厅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战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中长期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重要工作部署,制定涉及群众利益、对社会公共利益及交通运输行业有较大影响的交通运输政策措施,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职能转变、体制机制改革和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使用重大建设资金、安排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调整处置重大国有资产等列入重大决策范围目录。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了交通运输厅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听证等系列制度,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为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作出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交通运输厅法律顾问制度,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共聘请28名律师和专家担任法律顾问,提高了部门依法决策水平。建立了涵盖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管理、安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等领域的交通运输系统新闻宣传专家库,为交通运输各专业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特别是新闻宣传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如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和环评等阶段,通过评审会、媒体发布公告、实地征求沿线群众和单位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同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按照规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形成的意见经厅法制机构审查后,提交厅集体会议决策。四是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公开。厅机关除涉密文件外,其余政务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均上传至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面向社会公开。五是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因决策严重失误或应及时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而进行责任追究案件。
(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厅属各执法单位结合执法工作制定一系列制度规范,并强化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回避、送达等执法程序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单位普遍实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全年累计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信息11617条,行政处罚信息5765条;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提交集体会议讨论前,先由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切实提高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文书全过程记录基础上试行音频、视频全过程记录,目前路政、运政执法人员已基本实现执法记录仪人手一部。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双随机”监管模式,“一单两库一细则”基本建立;全面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从业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法律知识培训并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和换证工作,确保正式在编人员100%持证上岗。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共清理出因退休、离岗等原因需注销证件人员70人。结合实际建立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有序规范。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2020年度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探索实地考评与系统信息化考评相结合的模式,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与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六是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设完成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宁夏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厅机关及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与检察院开展行刑衔接联网平台对接工作,实现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共享,降低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政职权正确行使。一是积极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0年全年共办理27件人大建议、20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结。二是积极接受权力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决执行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政协对交通运输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相关司法建议。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厅门户网站开通信访投诉受理版块和厅长信箱,通过留言评论方式,接受群众对交通运输厅及其工作部门的评议评价,及时受理、限时回复群众(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投诉和信访事项。开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全年受理12328服务热线电话4万多个。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厅领导全年接受媒体采访5次,厅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公文700余份,实时推送各类交通信息近5000条。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群众回访满意度达100%。
(八)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重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单位和谐稳定。修订完善《宁夏交通运输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时掌握和发布宁夏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明确法规处为厅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人员均取得行政复议资格证书;行政复议专项工作经费足额保障,配置了扫描仪、复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保证了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每起案件均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共同办理。年内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均以申请人撤销或胜诉结案,无行政败诉案件。三是依法及时办结信访事项。制定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以厅领导及厅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访联席委员会,依法及时办理信访事项。认真落实信访听证制度,全年共按程序举行信访听证会2次,切实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九)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交通运输厅构建厅、局、分局、所(站、队)四级培训体系,通过强化交通运输法治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全面提升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法治教育培训部署到位。厅年度法制工作总结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工作总结对全系统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制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厅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对交通运输厅及厅属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厅属各单位也逐级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工作任务层层压实。二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效落实。厅党委中心组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将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年度计划并加以落实,上半年召开了中心组专题学法会议,会议结合《宁夏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系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厅党委中心组成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厅机关共组织了2期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强化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开展。厅举办第三期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厅属各执法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共21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组织20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网络培训班和线下公路路政培训班,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厅属各单位也都按照要求,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各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对象设置培训内容,分层推进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公路管理局以220名基层站(队)长为主要对象,开展了两期共10天的岗位练兵培训,基层站队长实现培训全覆盖。各公路分局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每年至少开展2次业务培训,各基层站所利用专题学习、会议、岗位练兵等机会,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学习,有效避免了重复培训、低效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知识能力更加系统化,学习效率也明显提升。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新考录人员统一参加自治区执法资格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件。其他各单位也结合单位特点,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法治讲座、法律考试、技能比武等,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五年轮审规划,科学确定审计重点,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着力实现审计全覆盖。以预算执行为主线,对29个部门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强化预算管理作用;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9个单位16名领导干部开展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公共投资审计,运用“五审并举”理念对258个公共投资项目开展审计,促进政府投资取得实效;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执行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保障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实;试点河长制、扶贫资金和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打响生态保卫战第一枪,促进扶贫资金项目高效运行,摸清政府债务情况。全年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07个,查出问题资金57.64亿元,其中违规金额1.37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6.2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529条,整改资金9.8亿元,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及司法监督,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主动开门纳谏。
2.加强系统内部监督。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一是成立廉政监督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审计现场进行抽查,促进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生根落地;二是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内部监督长效机制。
3.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严格执行《xx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于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二十日内,在xx区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0年以来,共计公开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2次。
4.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严格遵循行政权力设置、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按规定起草《xx区审计局关于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报告》,明确了审计依据、审计流程、裁量规则,法定期限和责任部门等内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为确保扎实、有序落实《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责任和要求,及时制发《xx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从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确定了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持续发力、扎实推进。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持续精简优化办事流程。新增、调整、取消、变更许可事项159项,将622项进驻办事目录细化分为即时办结、半日办结、当日办结、多日办结。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梳理取消证明事项100项,实现了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提效率。二是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服务窗口设置,撤销合并办件量少的窗口,进驻电信、烟草等服务型企业;建成全省首家联合办税服务区,将发票金额从50万提高到500万;建立了“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工作机制和“青春助跑团”、“红领巾助跑队”志愿服务机制两项机制,开展“政银便民通”免费代办、养老金申领视频认证服务,增设“找茬办公室”、代办帮办室、自助服务区等多个功能服务区,便民服务软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覆盖市、乡、村三级的政务外网,积极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生育登记、医保社保等41项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使更多的基层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服务。三是完善投诉件受理、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来电、来函、来人及市长热线、上级部门转办件等投诉举报的处理,不断提高窗口文明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全年共受理群众咨询361件、投诉81件,“12345”市长热线受理转接群众咨询14390件、投诉157件,目前均已回复。市长信箱收件151件,办结回复145件,办结率达到96%。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爱xx”手机客户端、政务直通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政务信息发布格局。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500余条,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酒泉市《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八个禁止”的规定》,始终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的程序,严把“制发关”、“审查关”、“备案关”,坚持做到“有件必备”。一年来,制发《xx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xx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2件,均依法向酒泉市及xx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对全市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有效期已届满、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xx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待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规则,依法前置合法性审查政府涉法文件、各类合同57件。坚持做到政府财政预算、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全部向本级人大报请审议。重大事项专家论证评审、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听证均已成常态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乡镇、部门基本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3、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一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2020年初,市政府与全市12个乡镇、37个部门、5个驻玉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确保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层层抓落实,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分工负责、上下协作联动、全市整体推进的依法行政运行机制,建立了横向到岗、纵向到人的依法行政责任网络体系。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任务基础上,将审核工作全面落实到了执法办案过程中。全年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83件,纠错1件。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评查行政执法案件6079件,抽查案卷89卷,反馈问题60余条,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完善了执法程序,提升了执法水平。四是严格证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制度和权力清单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明晰权责、规范执法。经清理,我市现有行政执法主体77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9个、行政委托组织17个,全市持证执法人员703人,执法监督人员15人。
4、不断增强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坚持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努力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应诉制度,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有规有序进行。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办案程序中,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结2件,未因复议案件处理不当引起信访问题,行政复议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救济功能日益凸显。
5、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30分钟学法制度,先后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宪法修正案、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将专业行政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对市场监管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法律知识培训。组织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参加网上培训考试,邀请资深法官、律师,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采取以案说法、热点剖析的形式,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骨干400余人分两期集中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二是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严格落实《xx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xx市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不断调整夯实普法宣传工作队伍,全年举办村干部法治培训班、妇女干部法治培训班以及人民调解员培训班36场次,参训3300余人,指导各乡镇、部门通过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培训普法骨干2860人次。
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我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制度清理,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评审修订,认真梳理任城区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工作岗位。根据区编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监管办法等的制定和公开。二是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推进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工作,完善《区司法局公文办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论证、审议、登记备案和发布工作,确保文件合法适当。按照近两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所有规范性文件重新进行清理,并按照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发布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部职工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发生。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制定《任城区司法局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省司法厅的部署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和规范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的监管执法,规范行政权利运行,提升监管效能。推行执法责任制,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在原有7名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基础上,年组织全局另外36名干部职工参加执法培训及考试,争取全部获得行政执法资格。下一步将继续组织非执法岗位干部和新考录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做好执法队伍人员储备。积极探索建立区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配齐配强执法人员,适应执法工作需要。通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年,我局成立“任城区司法局案件评查领导小组”以及“任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委员会成员围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窗口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和考评等工作,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区律师行业案卷质量检查、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等多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体系建设。科学设置执法检查考评标准,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跟踪追究机制。强化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限制监管的自由裁量权,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把学法用法和执法办案质量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外部监督。依托区政府网站和区司法局门户网站等,深化执法执业公开,对依法可以公开的执法执业依据、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0件,通过加强群众监督和公众参与,进一步促进了执法效率的提升和执法质量的公平公正。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日趋完善。加强村居、镇街、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39家,其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中,镇街15家,村居515家,企事业单位9家,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年内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2453件,调解成功2449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二是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积极推动消费、保安、道路交通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年设立“济宁市鞋业消费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年底,全区已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个,涉及行业、专业领域6个,拥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54人,全年共调处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纠纷500余起。三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依靠街道办事处、依托公安部门“110接处警平台”,创新推出了“公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了“公调对接中心”,设立了“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矛盾化解的专业运行。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协调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年度学法的重点内容,即宪法、行政法、与公职人员密切相关的刑法、经济法等内容,同时明确学法考法的标准,进一步优化升级学法、考法模式,推动考核化繁为简。二是稳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专题报告会、科级干部法治讲座等3场次。培训重点围绕党的四中五中******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邀请有关领导干部和专家深入解读。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年末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各镇街和区直单位领导干部学法考核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2020年,我局将以上述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发展改革大局,推动审计法治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更好服务区域发展。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部署的基础上,结合xx实际,突出审计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做好“经济卫士”;二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审计实效。按照“金审三期”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加大xx区审计局联网审计系统和xx区审计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和运用能力,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审计信息系统体系;三是加强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审计铁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审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水平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审计铁军。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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