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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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不仅是一个反思的过程,也是一个反思后行动的起点。总结的开头和结尾部分应该怎样写才能更吸引读者的注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总结写作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区教育工会,各工委,各基层工会:
今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实施5周年,为进一步加大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工作力度,加强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更好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按照省总女职委《关于开展xx省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x工女委〔〕x号)要求,区总女职工委员会决定以“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主题,在20“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会工作和妇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把握新形势新常态下中央、省委和全总女职委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新期待,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xx实践,紧扣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和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xx、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大局,广泛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大力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创新载体手段,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推进,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持续开展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将《特别规定》作为重点宣传内容,着力推动《特别规定》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通过对企业管理者的宣传培训,加强用人单位增强守法意识;组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女职工学法、懂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工会干部队伍的培训中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工会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
(二)积极作为,做实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及履约工作。各基层工会要结合《关于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的通知》(川工发〔2017〕6号)的相关要求,深入企业、行业(区域)一线开展调查,以中小非公企业和女职工相对集中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对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及合同到期未续签企业集中开展要约行动,加强对本地重要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以及更多知识密集型产业、工业园区的指导工作,推动协商、签约、履约程序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女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提升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约质量、增强履约实效。
(三)加强协作,深入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地方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相关执法监督工作。以非公及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将《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范畴。对违反《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提出督促整改意见,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对逾期不整改的,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及时介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可直接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权益案件调查处理,及时反映女职工利益诉求,提出工会女职工组织意见主张,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有效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以一线女职工特别是女农民工、女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深入基层、深入女职工,深入了解掌握女职工劳动权利、特殊劳动保护、生育待遇落实等权益实现情况,着力推动解决女职工权益维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创新活动方式。主动适应新媒体,广泛应用和职工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的新趋势,注重树立“互联网+”思维,探索创新活动组织和宣传方式,推进网下工作与网上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拓展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参与面,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及时报送材料。
1.各基层工会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图片资料,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在区总网站实时发布各基层工会活动启动和开展情况。
2.各基层工会要总结5年来本单位工会女职工组织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典型经验(如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有益经验、参与调查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典型个案的有效做法等),区总工会将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女职工工作的开展。
3.按照工作安排,现将部分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目附后,各基层单位工会可结合相关法规规定补充设计竞赛题目,组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填报活动情况表并报送。
4.请于2017年3月22日前将本地区5年来女职工组织维权典型经验(具体要求见第2点)、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情况表及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区总女职工部。
1、开展女职工维权宣传。召开会议,向广大妇女宣传《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普及知识,提高女职工懂法、用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使女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
2、举办女职工维权座谈会。系统工会紧紧围绕女职工维权法律知识专题座谈会,紧紧围绕女职工对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了女职工懂法、用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3、帮助解决女职工困难。系统工会积极组织动员妇女深入到企业、科室了解女职工的家庭情况,本人的生活经济等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组织女职工义务做好事,上路宣传道路安全法,调动了女职工做好事、办实事的积极性。
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5周年,《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2周年,为进一步做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公司开展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系列活动。
法规知识答题。在广大女职工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印发了400套《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答题》,引导女职工学法、懂法、守法,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进一步提高广大女职工的法治意识,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知识大讲堂。为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为现代职场女性解压,使其拥有快乐人生,邀请心理学专家从婚姻、工作、家庭、教育等多方面入手,结合生动有趣的'例子,为广大女职工讲解心理知识,涵养广大女职工科学教子、夫妻相处、孝老爱亲、爱家爱国的情怀。
法律法规宣传。运用新媒体宣传渠道,树立“互联网+”意识,利用女职工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网络宣传平台向广大女职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方式在广大女职工中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深入机运一队、机运二队、供电一队、选煤厂、公寓楼等女职工集中的基层队组,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和宣讲的方式相结合,加强大家对女职工权益、劳动保护的了解。
“特病保险”入保。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维权月期间,为700余名女职工购买了“女职工特病保险”。
通过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系列活动,使广大女职工进一步知法懂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增强全社会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今年是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也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5周年。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近日,辽阳市总工会启动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系列活动。
旁听案件审理,提升维权能力。3月3日,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30多名县(市)区、委局、部分企业女工干部,走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旁听了女职工权益案件审理,听取了仲裁院专家关于女职工权益知识的专题辅导。通过实地旁听及与专家的互动学习,女工干部增强了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责任感,提升了主动依法科学维权能力。
“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期间,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还将组织全市女职工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举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讲座,下发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并指导开展要约行动,通过电视栏目《职工之窗》宣传女职工先进典型。
各级工会女工组织也将结合单位实际,围绕“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主题,开展印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小册子、走访慰问环卫女职工、为女劳模免费健康体检、为女职工送爱心互助卡、为患大病的女职工提供救助、举办下岗女职工月嫂培训班、举办女性美容服饰搭配礼仪知识讲座等活动,切实将关爱与祝福送到女职工的心坎上。
今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实施周年,为进一步做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按照全总、区总女职工委员会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20xx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活动时间。
月初-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以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为重点开展活动。
1开展宣传普及活动。以《特别规定》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普及国家、自治区、石嘴市关于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着力推动《特别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保护办法》)宣传普及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促进用人单位增强守法意识,切实履行法律责任;引导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
2继续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各基层工会女工委要依托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以中小非公企业和女职工相对集中行业为重点,对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及合同到期未续签企业集中开展要约行动。总结推广协商内容针对性强、协商程序规范、履约实效显著、女职工满意度高的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成功案例,着力推动协商、签约、履约程序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女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提升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约质量、增强履约实效。
3.深入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加强与人社和劳动监察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以非公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对《特别规定》、《保护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特别规定》、《保护办法》等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提出督促整改意见,监督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权益案调查处理,及时反映女职工利益诉求,提出工会女职工组织意见主张,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4总结推广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典型经验。注重总结推广年本地区女职工组织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典型经验,宣传交流女职工维权工作品牌、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有益经验,以及参与调查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典型个案的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开展《特别规定》、《保护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微信有奖答题活动。月1日-月1日,市总女工委将依托市总工会微信平台积极开展答题活动,深入普及法治知识,不断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进一步提高广大女职工的法治意识,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充分认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整合资力量,确保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以一线女职工特别是女农民工、女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深入基层、深入女职工,深入了解掌握女职工劳动权利、特殊劳动保护、生育待遇落实等权益实现情况,着力推动解决女职工权益维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创新活动方式。要广泛发动广大女职工参与到本次微信有奖答题活动中,要求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女职工参与面达到90%以上,使竞赛活动真正起到学习宣传、扩大影响的作用。同时,各基层工会女工委要注重树立“互联网+”思维,探索创新活动组织和宣传方式,推进网下工作与网上工作深度融合。开办普法大讲堂、专题讲座、举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着力拓展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参与面,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及时报送材料。请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务必于月1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信息、图片资料、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纸质、电子版)及时报市总工会法保女工部。
围绕县委提出的“不忘初心、感恩奋进”活动主题和“六项中心工作”要求及州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阿坝州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阿州工办〔20xx〕16号)文件精神,理县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拟以“加强生育保护,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主题,在20xx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下女职工生育权益实现问题,广泛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大力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创新载体手段,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3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县总工会及各基层工会要通过工会网站、微信、电子显示屏、工会qq群、张贴宣传条幅、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女职工自我维权的意识。
(二)开展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投保工作。总工会通过积极宣传、提升服务水平等方式动员全县机关、企事业职工积极购买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
(三)开展“奉献爱心扶贫帮困”活动。在“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期间,通过基层工会上报、县总工会实地调研、逐一核实的办法,对困难女职工档案进行再完善,逐步依托各类帮扶资金对单亲大病等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进行慰问。让特殊困难妇女深切感受到工会“娘家人”的关怀。
(四)加强维权宣传,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联合县妇联等单位,3月8日在县法制广场举办“三八维权周”活动,向全县妇女同胞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知识。各基层工会要结合实际,以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等为重点,精心组织好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有效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以一线女职工特别是女农民工、下岗女工为重点对象,总工会将深入基层、深入职工队伍,深入了解掌握女职工劳动权利、特殊劳动保护、生育待遇落实等权益实现情况,着力推动解决女职工权益维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创新活动方式。主动适应新媒体广泛应用和职工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的新趋势,注重树立“互联网+”思维,探索创新活动组织和宣传方式,推进网下工作与网上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拓展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参与面,扩大维权活动目的影响力。
(四)其他工作要求。各基层工会要结合维权月活动,注重本地区、本行业女职工维权典型经验及案列,请各基层工会于3月23日前报送活动期间的总结、信息、图片等资料。
今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5周年。为加大《特别规定》落实力度,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由市总工会开展的全市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正式启动。
营造活动氛围。市总工会将以《特别规定》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普及国家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促进用人单位增强守法意识、履行法律责任,引导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全社会形成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
完善专项合同。依托各地工会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着力推动协商、签约、履约程序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升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约质量、增强履约实效。
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提出督促整改意见,监督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权益案件调查处理,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201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议精神,按照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的部署,深入推进《特别规定》的贯彻实施,在广大女职工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普及法治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活动主题。
女职工法治宣传教育与权益维护。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普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以《劳动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特殊规定》颁布实施3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传播手段,大力宣传依法治国理念,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积极推动各地制定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各省级立法机构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实施细则,使之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与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相配套,为用人单位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提供法律依据,为广大女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政策支撑,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三)继续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依法推动企业深入开展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将《特别规定》内容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托联席会议制度、三方协商机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推动建立完善女职工工资协商机制、“四期”保护共决机制、福利待遇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约履约率,()切实保障女职工同工同酬、同职同权。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优势,在女职工相对集中和职业安全隐患高危行业,广泛开展群众性职业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将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纳入“安康杯”竞赛活动内容,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和班组安全管理,动员广大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联系工作实际,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程序,开展安全隐患自主排查,提出对策建议,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保障女职工生命安全和生育健康。
(五)建立完善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涉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建立和完善女职工权益维护调研评估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逐步构建政府主导、工会监督、女职工参与的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开展维权行动月活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按照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确定的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将开展维权行动月活动作为2015年女职工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自行确定本地活动周期、宣传方法和活动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开展活动的成功经验,确保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活动重点,不断提高维权行动月的实效性。本次全国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要以女职工相对集中、职业危害相对严重的产(行)业为重点领域,以一线女职工、女农民工、女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安全隐患自查和集中整改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推动解决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创新活动方式,着力扩大维权行动月活动参与面。各级工会在组织实施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中,要准确把握与女职工、特别是青年女职工的维权需求,开阔思路,创新载体,广泛普及政策法规,解读相关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努力扩大基层企业和一线女职工参与面。
请各省级工会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本地区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总结报告、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及图片视频资料报全总女职工部。
为进一步做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按照省、市总工会《关于开展xxxx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盘县总工会于xxxx年3月1日上午在红果火车站开展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发放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资料3000余册;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有奖问答;并将xxxx年职工维权工作以展板的形式作了宣传;为这次宣传创造了很好的气氛。
参加这次活动的单位有县妇联、法院、残联、民政局等26个单位50多人,接受宣传活动的群众有上千人。
为加强全面两孩政策下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国家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决定以“加强生育保护,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主题,在20xx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围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下女职工生育权益实现问题,广泛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大力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创新载体手段,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以国家涉及生育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普及国家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和全面两孩政策,促进用人单位增强守法意识、履行法律义务,引导女职工尊法学法懂法用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的良好环境。
(二)深化专项合同工作。以中小非公企业和女职工相对集中行业为重点领域,以保护女职工生育权利、落实“四期”劳动保护和生育待遇为重点内容,大力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约、履约工作,着力提升协商质量、提高履约实效,保障女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维权载体作用。
(三)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与地方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以中小非公企业为重点,对《特别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女职工,及时发现、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调查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等提出督促整改意见、依法查处建议,监督落实整改措施,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注重总结推广本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工会女职工组织维护女职工生育权益典型经验,宣传工会女职工维权品牌工作和优秀维权案例,推广协调处理侵犯女职工生育权益典型个案的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已成为工会女职工组织集中开展普法宣传、监督检查等维权工作的重要品牌工作。各省(区、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及时将此项工作向工会主要领导汇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整合资源力量,集中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发挥实效。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将赴部分省(区、市)开展调研督导。
(二)突出工作重点。以女职工较为集中行业为重点领域,以一线女职工、女农民工为重点对象,深入了解掌握女职工生育权利、就业保护、生育待遇落实等权益实现情况,着力推动解决女职工生育权益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创新活动方式。主动适应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女职工维权工作需求,探索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和宣传方式,将深入解读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与宣传普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相结合,推进网下工作与网上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拓展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参与面,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及时报送材料。活动期间,请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图片资料,并于20xx年4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深入推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3月3日上午,由市总工会主办的志愿服务暨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政务广场举行。副市长吕剑出席启动仪式,亲切看望志愿服务者,并为基层工会赠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宣传资料。
吕剑要求,有关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更新维权理念,健全完善源头参与维权机制,有效提升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约质量、增强履约实效。要健全女职工诉求表达机制,对涉及女职工的权益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调解,不断完善女职工维权协调机制,全力增强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共同推动女职工维权工作创新发展。希望广大女职工自觉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希望更多热心人士加入到志愿服务暨女职工维权行动月中来,形成人人参与志愿活动,自觉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新风尚。
活动现场还开展了卫生、司法、家政等领域的宣传咨询和义诊等活动。
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工作总结(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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