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也是进一步提升个人能力和专业素养的重要手段。写总结时要注意整体的思路和重点的呈现,突出重点,避免过多地罗列事实。总结范文中的亮点和经验可以启发我们思考,提升我们自己的总结能力。
10月18日下午,省交通厅在省快速汽车客运站广场举办“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省交通厅副厅长贾力克,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及部分交通运输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
这次宣传活动是按照交通运输部的部署和要求,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以信用政策知识、交通诚信典型等为主要内容,通过设置主题宣传展板、发放信用知识手册、解答群众咨询等活动,集中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知识和诚信先进典型,推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良好氛围。
贾力克指出,信用体系建设是强化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打造“信用交通”的重要抓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部署、扎实开展各自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抓紧完善信用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尤其要抓好交通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努力推进全省交通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9月18日,交通部部长李小鹏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共同按下按钮开通了信用交通网站,启动了宣传月活动。信用交通网站是交通运输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重要阵地,也是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一站式服务窗口,还是交通运输部对接国家、联通省部的重要平台,它的开通可谓意义深远。
为做好此次宣传月活动,9月23日,腾冲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举行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的信用交通宣传培训会议,邀请辖区内45家道路运输企业参加此次会议,并在会上签订“信用交通”承诺书。通过图文结合的多媒体授课的方式,深入浅出的解析了国家“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要求。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将会通过下企业宣传、开讲堂授课、宣传材料分发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此次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逐渐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用好这一信息平台,构建信用信息“一张网”,强化运用,以制度的力量培养诚信的自觉,营造行业清风正气,树立“信用交通”好形象,助力“信用中国”大合唱!
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宣传普及信用交通知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排,近日省交通运输厅部署了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的相关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发挥行业社团、协会自律作用,推进信用评价研究工作;四是以青海交通行业信用信息服务网站开通运营为依托,加强交通信用信息归集发布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精神,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的安排,结合我市交通工作实际,10月8日,市运管所在我市交通系统组织开展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活动中,××市运管所把本次“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分成“信用交通”学习活动、“信用交通”宣传活动和“信用交通”承诺活动三大板块来实施开展。
(1)“信用交通”学习活动。市运管所于10月8日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安排专人来我厂宣传讲解“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相关内容知识。随即,我厂组织成立专人讲解队,以实际案例为引子,对全厂职工进行针对性普及学习、深入探究,会上分别从“信用交通’的含义、活动的开展范围、“信用交通”的现况和未来预想、“信用交通”的影响及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等各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细致详尽的指导学习,使“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达到人人了然于心并能畅谈于口的程度,为日后“信用交通”活动的施行提供良好的背景铺垫基础。
(2)“信用交通”宣传活动。学习会后,我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我厂把人流密集时段作为宣传重点,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发放传单、专人讲解的形式进行宣传。除了安排专人现场在厂内客户休息区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推广,更是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新型信息平台进行覆盖式宣传,达到以一带十、重点宣传辐射一片、流动宣传联结成线、网络宣传覆盖全面,使更多人了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使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了“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认同感。
(3)“信用交通”承诺活动。通过近期一段时间的密集式学习宣传活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思想已经深入人心,我厂“趁热打铁”,顺势组织开展“信用交通”承诺活动。承诺活动中,我厂所有职工自发宣誓加入“信用交通”主题倡议活动的队伍行列,并且大部分人不仅自己带头施行“信用交通”,更表示在日后的生活当中会主动积极的宣传、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都投身参与“信用交通”。会后,各人纷纷谏言,积极为谋划交通系统“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工作献计献策。并自发主动积极地投身参与到“信用交通”承诺活动中来,更甚于提议在会后录制播出“最信用交通企业”、“最信用交通驾驶人”等节目,宣传信用交通示范企业、信用交通驾驶人、信用交通宣传志愿者等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严重不信用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不信用交通案例,揭示不信用交通行为的危害,剖析交通陋习深层次原因,大力普及“信用交通”常识和倡导“信用交通”理念;从多个视角开展持续性报道,不断强化公众摒弃交通不信用陋习,信用交通出行的自觉意识,誓将“信用交通”工作进行到底!
延伸阅读。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唱响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围绕“唱响信用交通,唱响交通发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3日至10月31日。
二、宣传内容。
以信用政策知识、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优秀信用报告、黑名单和红名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发动所属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信用、懂信用、守信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当前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宣传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亮点,深入宣传。各单位要针对前期宣传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改进,广泛利用媒体、电子显示屏、板报、横幅、车载led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信用交通”格言征集活动,并认真整理上报。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在进行宣传的同时,要做好相关宣传信息(包括图片、影像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工作。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并于10月21日前将活动总结(含电子版)报局安全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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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行业,抓好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9月18日,“信用交通”网站正式开通,同时,信用交通宣传月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启动,从软硬两方面集行业之力、聚行业之智,掀起了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热潮。
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善行业治理体系、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的客观需要,也是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可以说,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对于交通运输行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须坚持不懈推进。
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要夯实硬件基础。“水之不涸,以其有源也;木之不拔,以其有本也。”长期以来,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各个交通运输领域持续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用信息相对分散,信用政策、数据标准尚未统一,信息“壁垒”和“孤岛”现象长期存在。要充分利用“信用交通”网站,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科学技术,将行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共享和交换应用,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要狠抓激励惩戒。“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要依法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守信激励上做“加法”、在失信惩戒上做“减法”、在多部门协同上做“乘法”,让信用在行业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对行业内长期存在的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行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顽疾,要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对长期守法诚信,社会声誉良好的企业和个人,要适时开展联合激励,努力营造“守信者处处收益、失信者步步难行”的良好环境。
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要全行业协同推进。必须坚持“一盘棋”思想,增强系统思维,创新体制机制,协调处理好部与国家、部与省、行业各领域等关系,统筹政策、标准、数据、奖惩、信息系统等各项工作,不搞重复建设,不做无用之功。要充分调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通过信用交通宣传月、信用评价、联合奖惩等多种方式,打破信息壁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让信用交通深入人心,用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
理念引领未来,实施决定成败。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和长期战略任务,行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部党组决策部署上来,共同建设好交通运输信用体系,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9月13日到10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一是开展信用交通政务网站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将在交通政务网站开辟政策法规、信用信息公开、信用动态、诚信事迹宣传等专栏,制作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动态网页和宣传标语口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诚信文化。
二是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梳理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均及时向社会公示,以便公众查询,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开展多渠道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深入宣传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标语等形式,深入公路沿线、收费站点、企业、车站、港口、码头等地,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行之有效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信用建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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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精神,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的安排,结合我市交通工作实际,10月8日,市运管所在我市交通系统组织开展20“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活动中,××市运管所把本次“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分成“信用交通”学习活动、“信用交通”宣传活动和“信用交通”承诺活动三大板块来实施开展。
市运管所于10月8日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安排专人来我厂宣传讲解“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相关内容知识。随即,我厂组织成立专人讲解队,以实际案例为引子,对全厂职工进行针对性普及学习、深入探究,会上分别从“信用交通’的含义、活动的开展范围、“信用交通”的现况和未来预想、“信用交通”的影响及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等各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细致详尽的指导学习,使“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达到人人了然于心并能畅谈于口的程度,为日后“信用交通”活动的施行提供良好的背景铺垫基础。
学习会后,我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我厂把人流密集时段作为宣传重点,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发放传单、专人讲解的`形式进行宣传。除了安排专人现场在厂内客户休息区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推广,更是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新型信息平台进行覆盖式宣传,达到以一带十、重点宣传辐射一片、流动宣传联结成线、网络宣传覆盖全面,使更多人了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使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了“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认同感。
通过近期一段时间的密集式学习宣传活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思想已经深入人心,我厂“趁热打铁”,顺势组织开展“信用交通”承诺活动。承诺活动中,我厂所有职工自发宣誓加入“信用交通”主题倡议活动的队伍行列,并且大部分人不仅自己带头施行“信用交通”,更表示在日后的生活当中会主动积极的宣传、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都投身参与“信用交通”。会后,各人纷纷谏言,积极为谋划交通系统“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工作献计献策。并自发主动积极地投身参与到“信用交通”承诺活动中来,更甚于提议在会后录制播出“最信用交通企业”、“最信用交通驾驶人”等节目,宣传信用交通示范企业、信用交通驾驶人、信用交通宣传志愿者等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严重不信用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不信用交通案例,揭示不信用交通行为的危害,剖析交通陋习深层次原因,大力普及“信用交通”常识和倡导“信用交通”理念;从多个视角开展持续性报道,不断强化公众摒弃交通不信用陋习,信用交通出行的自觉意识,誓将“信用交通”工作进行到底!
为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营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9月26日至10月31日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重点宣传信用政策知识、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优秀信用报告、“黑名单”“红名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方面内容。
该局提出三点工作要求,推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有效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持续做好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推广等工作,充分发挥“服务”作用;二是抓好宣传重点,把握工作节奏。准确掌握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节点,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多方式、多渠道的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活动,提升我市信用交通建设认知度,全面展现我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局纪委将与活动小组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信用交通宣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切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业信用体系建设。
该局还强调,要以制度的力量培养诚信自觉,要强化运用,进一步夯实工作措施。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进行业管理工作,营造行业清风正气,树立“信用交通”好形象!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925号)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精心组织策划,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理解与支持,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9月13日-10月31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安排和“信用交通”网站建设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归集上报工作。
1.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要求;(厅政法处负责)
2.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文件和信用平台情况介绍;(厅政法处,厅科技处负责)
4.各地各部门在开展信用宣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服务等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5.交通运输从业企业信用承诺、优秀信用报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6.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7.“黑名单”、“红名单”信息;(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8.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信息。(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一)借助政务网站,设置信用专栏。省厅将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开辟政策法规、信用信息公开、信用动态、诚信典型等专栏,政策法规专栏集中宣传国家、省及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性文件;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事项中获取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包括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试验检测机构、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黑名单”、“红名单”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信息;信用动态专栏宣传各地各单位开展信用工作、组织信用活动等信息;诚信典型专栏宣传推广一批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优秀交通运输企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追求。各地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在各自门户网站进行信用交通活动宣传。
(二)利用现有资源,全面推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将宣传月活动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创建活动及行业重点工作相结合,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板等方式,深入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点、企业、车站、港口、码头等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使公众了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工作推进情况,使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三)善用多种媒体,扩大宣传效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展示本地信用交通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面广的优势,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及时编发宣传月活动信息,扩大宣传效果;要善用一线的诚信事例开展宣传,延伸宣传触角,着力挖掘培养诚信先进典型,展示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省厅将适时邀请主要新闻媒体组织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并在相关平台开辟信用宣传专栏,通过上下联动,营造声势浩大的舆论氛围。
(四)开展联合惩戒,巩固活动成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当前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突出的问题,针对公路水运建设市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中的违法违规失信企业和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行动,进一步巩固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营造交通运输行业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从业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全省“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厅办公室和通信中心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信用宣传和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信用交通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并及时报送进展情况。
(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节点,充分利用好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网站开通暨“信用交通宣传月”启动活动,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提高。省厅将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收集“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中的录音、录像、照片等宣传资料,建立宣传档案,宣传活动信息、图片要在活动开展两日内报送厅政策法规处;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活动总结书面材料(要求图文并茂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8日前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