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挑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来解决问题。为了制定出较为完美的方案,我们可以进行调研和分析。方案的制定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需要不断地优化和改进。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学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本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必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
1、领导小组:
2、职责:
校长:全面督促、检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组织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对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办公室: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汇总行政值班记录情况。
教务处教研室:检查、记录教师教学常规、成绩统计;对教育教学事故按一次一表作好记录。
工会:参加并监督考核工作。
教师代表:参加考核,反馈教师信息。
1、考核对象:任教的教师、见习教师。
2、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学年相结合;考核指标为德、勤、能、绩。
3、考核程序:自下而上,教研组考评与学校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教研组严格对照《教师业务考评细则》推选出优秀教师,学校考核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学年度考核方案》全面综合考评出优秀教师。
4、学年度考核总评=思想政治(等级)+工作态度(等级)+教育教学业务素质分。最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考核结果“德、勤、能、绩”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聘用、晋职、评优、岗位选择、待聘、解聘的依据。
6、考核的学年度时间为每学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教代会代表测评;工勤人员由人事局进行年度考评,教代会代表测评。
(一)思想政治(德):
考核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关心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关爱学生,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凡受上级任何部门处分、通报批评,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者,学校纪律处分,不参与评优,并视情节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凡属下列行为认定为教育教学事故。
1、教职人员在校内排斥差生,体罚、辱骂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2、教职人员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试内容。
3、命题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在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考试监考过程中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秩序混乱、后果严重(中考高考会考出现差错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考试阅卷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
(二)工作态度(勤):
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热心公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出勤:遵守劳动纪律,不误课,全学年出勤率高,无旷工无事假现象。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旷课2节视为旷工一天,早读、晚督修缺席四次视为旷工一天;校会,教研活动缺席四次;事假超过一周、病假产假超过一个月,不参与评优;经学校批评教育仍无改变造成严重后果,可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注: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停课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旷课。以上数量认定按学年累积)。
(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绩)。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为了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全体工作人员。
考核时间跨度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1、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表现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确定等次。非经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借调(借用)的人员,由借调(借用)单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订等次。
6、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至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全校教师的工作业绩,促进校园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根据平遥县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性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以下方案(试行)。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整体体现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作用,进一步激发教师的生机和活力,最大程度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职业道德(15分)。
1、考核实行满分为一百五十分。
a、其中民主测评占五十分。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或无记名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次。分别记3、2、1分进行统计,其比率为30%、30%、40%。
b、量化考核占一百分。考核成绩由核小组根据教职工日常工作表现,按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教职工进行打分。
2、实行加减分办法计算。对执行条款好或表现突出得满分或额外奖分,对不贴合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不得分或扣分。
3、本考核由专人根据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考核结果做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b、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140分以上为优秀;110——140分为合格;90——110分为基本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级最多占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5%。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擅自脱离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卷的;
5、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的,封建迷信与邪教活动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c、考核具体量化细则: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5分)。
爱国遵纪守法,遵守校园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荣誉和教师形象。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言论和观点。不得以任何理,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爱岗敬业(30分)。
(1)、教师无故诳课扣5分。
(2)、积极转化差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各位教师都要有转化差生的典型事例和有关记录。每月至少一名,每转化一名得3分,未转化扣2分。
(3)、课堂上教师与学生发生争执、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根据状况扣3-5分。
(3)、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不得在课堂上使用移动电话,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3、关爱学生(10分)。
(1)、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查实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5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学生,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否则,查实一次扣2分。
4、为人师表:(20分)。
(1)、举止礼貌,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对同志、对领导有推荐或意见应通过正确途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否则扣3分。
(2)、对同志、对学生讲话态度谦和,语言礼貌,不说粗话脏话,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3)、在校不参与赌博活动,否则,查实一次扣5分。
(4)、工作时间不酗酒,因饮酒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查实一次扣3分。
(5)、在教室及公共场所不抽烟,不乱扔烟蒂,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5、团结协作(10分)。
(1)、在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在校内吵架一次扣3—5分。
(2)、应服从校园工作安排,关心群众,维护校园声誉,不做有损校园声誉的事情,否则扣除3—5分。
(3)、按时按质完成校园分配的各项任务,否则扣除3—5分6、廉洁从教(5分)。
7、严谨治学(10分)。
(1)、积极参加例会和师德专项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2分。
(2)、能按要求按时完成政治学习心得、总结等相关师德材料,每缺一项扣2分。
为加强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客观评价全体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充分调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2、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原则;
3、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
4、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由部分管主任、部门正副经理、中心职代会代表、党员代表组成员工考核工作小组,制定员工月(或季)考核办法,指导部门做好员工考核工作。各部门负责组织员工月(或季)、年度的具体考核工作。
除部主任、部门经理之外的所有员工。
1、岗位工作月(或季)考核(70分)。
每月(季)按各部制定的员工岗位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折算计分。
2、部门年度评议(30分)。
部门对员工以下十个方面工作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任务履行及规范程度、工作效率、工作主动性与服从性、工作条理性、承担的工作量情况、业务技能提高与成本意识、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劳动纪律遵守情况、团结协作精神、品德言行等。
3、师生投诉与处罚(倒扣)。
每起有效投诉扣10分,每起处罚扣5分;受各级部门表彰,每起加2分。同一事件,不重复扣分和加分。
每年一月上中旬。
1、月(或季)考核。部门按部员工月(或季)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员工进行年度自我评议。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或《物业管理中心()年度员工考核表》。
3、部门进行评议,综合记分。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或《容大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年度员工考核表》中相关内容。
5、各部将员工考核结果报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
6、部门经理向个人反馈考核意见。
(一)考核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不计考核等次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10%。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工作责任心差,不能胜任工作者;
2、服务态度差,服务对象有三次以上投诉经查属实者;
3、本年度内,对所聘岗位的履职情况较差,不能按计划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者;
4、受党内或行政处分未满一年或尚在察看考察期内者;
5、全年累计事假30天,累计病假60天以上者;
6、有旷工行为者;
7、由于各种原因,给部门造成较大损失者。
8、考核总分60分以下者。
1、非学校事业编制人员考核不合格将解除劳动合同,学校事业编制人员考核不合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工资晋升和岗位聘任挂钩。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20xx年度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xx]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主线,促进各村、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村和乡直办各单位要根据乡里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的制定:一要明确领导机构。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二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乡里的法定职责和当年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确绩效责任。细化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四要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措施和途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五要明确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制定绩效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各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一份到乡效能办备案。
(二)责任分解。组织力量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建立责任分解制度、责任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责任分解落实体系,促进工作目标的.落实。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
(三)运行监控。要进一步构建富有效率的行政运行机制,改善行政管理,优化行政服务,不断搞行政效能。要严格落实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并形成材料备查。
(四)绩效自评。每年年终,开展自评,并形成绩效工作自评报告,供年度联合评估时使用。
(五)评估(抽查)计分办法。
1、对绩效管理实行千分制综合评估,其中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占40%(400分)(见附件1),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占45%(450分)(见附件2),公众评议得分占15%,各项的得分须按所占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千分制汇总。察访核验根据督查部门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扣分,最多扣200分,其中效能明察暗访及基础性工作检查评议可扣50分,县委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府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人大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协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评议最多可扣50分,县行政服务中心评议最多可扣20分。
2、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汇总的`公式为:绩效管理考评得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40%+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5%+公众评议得分×15%-察访核验扣分(扣分不超过200分)。
(六)实施绩效评估。
1、指标联合评估。对我乡指标联合评估由乡经委和统计站负责,乡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在翌年2月底前,将采集的绩效指标数据报送有关责任单位和考评牵头单位。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乡效能办配合国家统计局上杭调查队负责实施,公众评议结果须报经乡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报送至县效能办汇总公开。
3、察访核验。察访核验工作由各责任单位配合效能办、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大相关委室、县政协相关委室,察访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各套班子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情况,以及机关工作效率与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并将平时的检查情况记入绩效台帐,统一在年度绩效汇总时进行奖分扣分。
(七)综合汇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发文通告,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的奖惩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府乡长任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乡效能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统计站等组成乡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1、对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绩效管理评估结果按得分高低的排名顺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2、绩效奖金的分配。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及各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法。
1、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乡“五大战役”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指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2、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的安排,围绕自身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的管理与运作,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
3、积极探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关于20xx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嘉人社发〔20xx〕9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成立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本校12月在编教职工。党政正职由教育局考核。见习期教师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2、本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为15人。其中1人为“记功”、其余为“嘉奖”。
依据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约定,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基础标准,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为:
1.德。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2.能。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鉴别能力、政治领悟能力、政治执行能力、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3.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勤勉奉献、担当作为等情况。
4.绩。全面考核以学生为中心,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产生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5.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行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等情况。
本年度教职工考核按照个人小结、民主推荐、教代会推选、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公示上报五个程序开展。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个人小结: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进行个人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年级组内进行交流。
2、民主推荐:分三个层面进行:一是分别在年级组、行政组、教辅组层面进行组内推荐,二是分别在教研组层面进行组内推荐,教辅人员由行政人员推荐,三是考核领导小组推荐。各组推荐等级及人数比例分别为:优秀(a等)30%;良好(b等)40%;一般(c等)30%(具体人数见推荐表)。
由人事干部汇总推荐情况(组室推荐占比10%,教研组推荐占比10%,考核领导小组推荐占比30%,学期考核占比50%),上报校考核领导小组。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名单。
3、教代会推选:由教代会代表在确定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名单中推荐1人为记功,14人为嘉奖。
4、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代会推荐情况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档次。
5、确定候选人的原则:根据三个层面推荐情况,采用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鉴于优秀人数限制,若组内推荐得票数高、但近两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者,礼让他人(有突出贡献者除外)。中层以上人数不超过优秀档次人数的三分之一。
6、公示上报: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12月9日—15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校园网公布方案。教职工完成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12月16日—22日:教职工组内交流、民主推荐、教代会推荐、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12月23日—29日:名单公示。汇总、填表、上报工作。
12月30日:材料上交。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景,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行政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结合研究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景,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x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x40%。
1、工作业绩考评资料:即《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综合表现考评资料。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本事(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景(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a、优:90分以上;
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必须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必须的奖励。
(一)1月15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1月20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我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根据上级有关“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规定和要求,为加强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教师年度业务考核工作,我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志强。
副组长:陈祥田英陈义勇。
成员:李学惠学俭宋诗忠赵美玲。
根据《教师法》,考核工作实行“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坚持群众认可,注重工作实绩。反对形式主义,杜绝拉帮结派,考核工作在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廉:是指廉洁从教方面的表现。
以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教方面具有模范作用;在本校工作满一学年及以上。学习强国截至20xx年12月总积分排名在学校排名前三分之二范围内(前名)。按照规定占在编公办教师人数的15%来上报原则,确定我校优秀名额(x)人。
2、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教。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教,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教,且情形较为严重。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对教职工年度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德、廉占15%,能占20%,绩占40%,勤占15%,证件加分占10%)。将全校教职工分成若干个大组,每组人数×15%,根据“四舍五入法”,确定每组优秀人数;根据组内排名确定最终优秀名单。
(一)德、廉(15分)。
1、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2、扣分项目:凡是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教师师德减6分,受到县级教育部门及县级其他部门通报批评处理师德减10分,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师德为0分。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理决定的教师年度考核直接一票否,本年度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自我约束,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二)能(20分)。
一学年业务检查赋分。
(三)绩(40分)。
1、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质量检测。每个学期中间视情况而定,可进行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活动。每学期量化积分中“绩”的分数以期末成绩为主(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结果仅供参考)。
2、上下学年两次期末成绩结果求和取平均分。
3、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四)勤(15分)。
1、每学期以100分计算(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正常上班未签到或未签退,扣1分/次;请假以节为单位,一天按六节计算,病假每节扣0.25分,事假每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会一次扣2分。),上下两学期求和/2得出平均分*15%。
(五)本年度证件加分(10分)。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上交当年的书面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表》。
2、被考核教师总结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接受群众民主评议,按照标准填写出考核表内容,由学校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确定考核等次后,对拟评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本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
4、本校的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县人社局。
5、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年度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对于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填写好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及一份书面材料,并将其存入本人档案。
注:晋级当年不再参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选。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1、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8)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1、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一)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一5人为宜。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一)考核。
对象:经县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接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
8.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村卫生所管理。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宣传情况。
11.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12.居民满意度评价。
(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制定《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卫生局副局长)。
(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县疾控中心主任)。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县卫生局妇幼保健股股长)。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相应的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县卫生局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复核时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
(二)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随机抽取20%的行政村进行复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并在考核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市卫生局。
(一)考核依据《云霄县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标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0%.
(二)承担并经考核圆满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总额不低于4000元。
(三)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
1.基础补助经费。
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基础补助经费标准为人均100元/人。月,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筹集和发放。
2.绩效考核补助。
(1)绩效考核补助经费以县为单位,从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2)绩效考核补助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800元(补助经费总额4000元-基础补助经费1200元)。
(3)乡村医生考核得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得分*县级复核率;县级复核率=县级复核总得分之和/被复核的乡村医生原考核总分之和*100%.
考核分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基本合格的,按7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核减全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
(4)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除核减当年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外,还应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取消享受补助资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要做到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加强检查和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津贴补助足额到位。
bb**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18个乡镇、街道组成20个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其中的14个乡镇、街道与市直部门一对一组成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每位市领导包保其中的一个责任单位,带领和帮助责任单位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2、包保民营经济企业。
在包保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同时,包保该单位的民营经济企业,带领和帮助责任单位完成年度发展任务。
3、包保大项目建设情况。
由市委书记、市长确定每位市领导包保一个或几个在建大项目,包保领导要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项目如期完成建设。
1、包保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工作。年终检查责任单位工作情况。
2、包保民营经济企业工作。年终检查责任单位工作情况。
3、包保大项目建设工作。年终审核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按项目建设协议书形象进度投资的视为完成任务。
三、成果运用。
根据包保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和民营经济企业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1、市财政列支一定资金作为市领导包保项目建设工作奖金。其中,工业固投任务每人基础奖金元,民营经济企业基础奖金元,完成任务的得基础奖金,超额完成或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得奖。未包保责任单位的领导得平均奖金。
2、如包保单位被一票否决,市领导同样被一票否决,不评各类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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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8)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一)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一5人为宜。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6、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本方案从二00三学年度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博兴县教育局。
二0xx年七月八日。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含在我校交流一年以上教师)。
1、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组内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示。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5%,在不同岗位人员中产生。
考核结果应公正反映20xx年度工作表现,即: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一)优秀等次应优先考虑以下条件:
1、满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为满工作量的一半)。
2、教学效果好、工作业绩优;
3、科研、竞赛成果突出;
4、积极承担上级和学校各种公益工作;
(二)有以下情形不予确定为优秀等次:
1、旷工、旷课;
2、没有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
3、不能按时上交工作相关材料;
4、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乱收费等有关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1、组内考核初评,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统计结果,请各组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记录完备,会前签到。
2)学习本评选办法。
3)每组确定二名同志,分别承担唱票、监票、统计工作。
4)个人述职。
5)各处室、教研组根据2021年度教职工工作表现在推荐指标内推荐本处室、教研组优秀人员。
6)各处室、教研组考核初评记录完整,组员对考核初评结果签名确认,并随考核结果一同上报办公室。
2、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条件和组内初评情况,确定全校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公示。
1、规范公司网店客服组日常销售工作,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2、使公司对客服组工作进行合理掌控并明确考核依据。
3、鼓励先进,促进发展。
二、范围。
网店客服组。
三、考核周期。
采取月度考核为主的方法,对网店客服组人员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实施时间为20xx年6月7日起。
四、考核内容和指标。
(一)考核的内容。
1、服务类。
旺旺沟通(咨询转化率、平均响应时间、客户流失率)。
订单类(订单总金额、有效订单比重、付款比例、退款比例、平均客单价)。
其他类(顾客投诉比重、异常订单比重)。
2、管理类。
公司报表上交及时性、报表数据真实性、报表整体质量。
(二)考核指标数据来源。
1、相关绩效软件实时监控。
2、对客服组进行抽访问。
网店客服组人员绩效考核表见表二,总分为100分。
五、绩效考核的实施。
1、考核分为自评、店长考核两种,两类考核主体所占的权重及考核内容如下表所示。
考核者权重考核重点。
被考核人本人30%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店长70%“工作绩效、工作能力。
工作协作性、服务性”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每月评比综合排名第一名,奖励100元;综合排名最后一名,提成中扣100元。
2、月考核评比综合排名后两名,仔细分析落后原因,针对落后原因,寻找改进措施,并在月绩效考核通报下发后的一周内,提交整改方案。
3、连续3个月(季度)评比综合排名最后一名,考虑调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和“生态优先、加速崛起、富民兴县”为主题主线,着力构建以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为重要内容,以“五大改革、五大发展、五大建设”为举措的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围绕县委、县政府20xx年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四个示范县”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乡镇综合目标分类考核办法。
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由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办公室具体承办。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围绕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结合20xx-20xx年度工业发展、招商引资、财政收入、项目建设以及农业发展情况,将全县乡镇分为三个考核类别。
二类:五河镇、黄尾镇、冶溪镇、响肠镇、毛尖山乡、中关乡、石关乡、姚河乡;。
三类:头陀镇、主簿镇、青天乡、包家乡、和平乡、古坊乡、田头乡、巍岭乡。三个类别乡镇在考核指标分值安排上各有侧重。
设总分100分,具体项目及权重如下:
(一)、经济发展(35分)。
1、农业发展(一类乡镇3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2、工业发展(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5分)。
3、服务业发展(一类乡镇7分,二类、三类乡镇8分)。
(1)服务业发展(一类乡镇2分,二类、三类乡镇3分)。
(2)乡村旅游(2分)。
(3)电子商务(3分)。
4、招商引资(一类乡镇5分,二类、三类乡镇4分)。
5、财政工作(一类乡镇6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4.5分)。
(1)财政收入(一类乡镇5.5分,二类乡镇4.5分、三类乡镇4分)(任务完成90%,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率、增长额各占5%)。
(2)乡村债务(0.5分)。
6、项目建设(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分)。
7、扶贫开发(一类乡镇4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二)、生态保护(25.5分)。
1、林业建设及护林防火(3分)。
2、水土保持及防汛抗旱(3分)。
3、环境保护(4分)。
4、节能工作(0.5分)。
5、文化资源保护与文化建设(2分)。
6、文明创建(含三线三边环境整治)(5分)。
7、美好乡村建设(5分)。
8、违建整治与防控(1分)。
9、耕地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2分)。
(三)、社会事业(10分)。
1、计划生育(5分)。
2、民生工程(5分)。
(四)、社会治理(21.5分)。
1、平安建设(9.5分)。
(1)食品安全(2分)。
(2)安全生产(2分)。
(3)综治维稳(3分)。
(4)信访工作(2分)。
(5)依法治理(0.5分)。
2、执行力(5分)。
(1)为民服务全程代理(2分)。
(2)行政执行力(严格考勤执行请销假制度、编制“十三五”规划等)(3分)。
3、综合评议(7分)。
(1)比学创(半年观摩评分)(2分)。
(2)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各乡镇工作评议(5分)。
(五)、党的建设(8分)。
(1)基层组织建设(2分)。
(2)党风廉政建设(2分)。
(3)宣传工作(2分)。
(4)武装工作(1分)。
(5)统战工作(1分)。
县委、县政府部分“三重工作”月督查考核加分、扣分。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县委“改进考评形式”的要求,本着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繁琐考核等问题,简化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效率,20xx年度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不另行出台考核细则、不统一组织综合考核组考核,各考核成员单位原则上年终不组织到乡镇的考核,对照本办法的评分标准,结合统计资料以及平时执法检查、工作督查、乡镇报送的佐证材料等提供考核结果(除扣分指标外,定量、定性指标要体现工作优劣,原则上每类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差距控制在5-20%;凡以比值计算得分的均对应三类乡镇分别计算)。
考核结果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呈送分管县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于20xx年1月上旬将公示后的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县考核办结合“三重”工作督查、综合评议,对照考核办法汇总计算各乡镇综合分值,评出三类乡镇的综合得分前两名,报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1、依照综合目标考核结果确定每类乡镇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并分别发给奖金8万元、6万元。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按5000元、4500元予以奖励。
2、县委、县政府结合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结果,对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予以年度一次性奖励。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平均奖励系数为1,获奖乡镇奖励系数为1.1,每类倒数第二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5,每类末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系数为0.85)。
对综合目标考核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按20%确定;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拔重用或组织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岳西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连续两年考核为“末位”的乡镇,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其班子成员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升考核工作质量,进一步调动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制定20xx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从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文字等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从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考核。
(4)绩:指工作业绩。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工作质量、业绩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标准:事业人员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为客观公正地进行此次考核,特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被考核人依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情况,填写《沁水县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通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无记名打分评选和单位考核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同时对考核人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对于在集中考核评分中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单位进行公示;对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人员在单位进行通报或批评教育。
4、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和申诉。
1、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并写出书面情况。
3、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受降级、撤职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