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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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思考未来的方式,通过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可以更好地预判未来可能遇到的问题,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写总结时,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思维和创造力,展示独特的观点和见解。我们可以参考下面这些总结的例子,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技术鉴定书又称科技鉴定书、科技成果鉴定书,是对科技成果进行评定后写成的鉴定性文件。在科研工作完成后,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技术成熟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作出相应结论,写成科技鉴定书。我国在各个历史时期发布有关科技成果鉴定文件。1994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颁发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和《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国家科委规定,科技成果鉴定采取分级负责办法,根据科技项目大小和重要程度分为四级:国家级鉴定,由国家科委组织鉴定;部级鉴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鉴定;地方级鉴定,由盛市、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鉴定;基层鉴定,由企业、学校、科研单位组织鉴定。
一是权威性,科技成果鉴定是由国家及地方各级科委统一组织和管理,科技鉴定书由国家及地方各级科委统一颁发,体现了它的权威性和结论性。
二是科学性,鉴定委员会专家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技术水平,他们对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的正确性负责,使其具有科学性。
三是公正性,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是在专家们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作出的,充分反映了各方面意见,全体委员会在鉴定书上签名、并表明意见,确保鉴定意见的公正。
技术鉴定书的主要作用是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鉴定,对科学研究结果做结论,使得科学技术成果经过技术鉴定得到认可,以保证其质量,有利于科技成果推广和提高,从而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作贡献。
科技鉴定书又称技术鉴定书、科技成果鉴定书,是对科技成果进行评定后写成的.鉴定性文件。在科研工作完成后,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技术成熟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作出相应结论,写成科技鉴定书。我国在各个历史时期发布有关科技成果鉴定文件。1994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颁发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和《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961年以前,鉴定根据科技项目大小和重要程度分为四级:国家级鉴定,由国家科委组织鉴定;部级鉴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鉴定;地方级鉴定,由盛市、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鉴定;基层鉴定,由企业、学校、科研单位组织鉴定。
后因鉴定分级利少弊多,经专家组讨论,1988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若干问题的通报”取消了鉴定的级别,只需如实反映由何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鉴定。鉴定过程中的主要环节是专家评审。
只怪时间过得太快,不给我们留任何余地。四年的学习生活悄然从指间滑过,在这四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学习上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并不断的争取努力。回望逝去的那段岁月,这一段时光不但让充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是让我刻苦铭心。曲终人散!我从不后悔,因为我曾经来过这里。下面我要对自己自我鉴定。
在思想上,本人明礼诚信、爱国守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风,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我不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而且各方面表现优秀。我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怀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且乐于助人,关心国家大事。
在学习上,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学习计划,我已掌握如何运用英语知识进行一般商务活动,也养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英语听读写能力。而且乐于与同学分享学习经验,并能即使帮助同学解决疑难问题。对office办公软件和其它流行软件能熟练操作,并通过了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网考。学有余力,我还取得了建筑安全员证书和会计上岗资格证书,并通过努力取得了助理工程师的职称。平时我还阅读了大量文学、心理、营销等课外知识而且理论联系实际,使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此外,我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而且在阶段,我踏踏实实的工作,充分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今后,我将再接再厉,不断地完善自我,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工作者,做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成为本人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本人将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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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学毕业自我鉴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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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_,今年38岁,本科文化。1989年参加工作,1995年8月入警,现任_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先后在局办公室任副主任、主任、警令处主任,_年11月至_年2月代理巡警大队长,_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履行教导员职责,扎实抓好本大队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交心谈活动。今年我认真研究刑侦队伍的现状,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每位民警都进行了一次以上的单独谈心活动,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化解了民警心理上的烦恼,让民警没有因思想负担而影响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大队目前队伍的思想状况,我利用每周例会的机会,多次组织全体民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气,全体民警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心态。三是认真加强公安宣传工作。我通过对大队的网页维护和更新,同时与政治处负责外宣的_同志密切配合,在省、州级媒体上多次宣传大队侦破案件的事迹,展示了全体刑侦民警的形象。四是积极认真培养干部。近两年来,我大队先后有四名同志到其他单位任主要职务,我认真履行教导员职责,注重培养发现人才,并潜意识地进行培养,不带私心,严肃认真地向组织推荐干部,为党委考察干部提供了正确的参谋意见。
(二)努力为基层服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全大队的警事技能。今年是公安基层基础年,我在配合大队长狠抓基层基础的同时,为_、_、_三个派出所建立了网站,同时对三个派出所维护网站的同志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本大队新建一个警察体育网站,传播警察体育知识,为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贡献自己的力量。今年底,本大队还将开展一次大比武活动,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警事技能。
(三)加强团结协作,保持队伍的团结。我与大队长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大队长抓好全盘工作,同时协助几个副大队长抓好业务工作,大队目前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在多次侦查破案中均有突出表现。
(四)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我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认真研究新时期公安工作的特点,及时了解外警动态。在工作中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淡薄名利,关心爱护他人,做到了与每位民警相互沟通,各项工作得到了党委的充分肯定。在今年的大练兵活动中,我积极参与全局的大练兵活动,为县局争得了荣誉。
今后在门头沟法院受审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当事人不仅会收到判决书,还会收到一份法官为其个人写的“个人鉴定”,上面除记录了其犯罪分析外,还特别着重加入了法官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未成年罪犯的优点,以帮助他们重塑信心,避免二次犯罪,刑事法官个人鉴定。昨天,两名打架伤人的少年成为第一对收到“个人鉴定”的未成年罪犯。
案情回放:
为“哥们儿义气”打架致人重伤。
2005年5月2日15时许,未成年人小潘、小魏为了帮朋友,与他人在门头沟区三家店新河小区附近发生冲突,在争执中,小潘持刀将人扎伤,后经鉴定,伤者腹部损伤致使腹腔积血,系重伤。
庭审现场:
法官劝说俩少年泪洒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小潘、小魏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均不持异议,最终法院认为二人系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较好,做出从轻判决。宣判后,检察官、二人父母、社会调查员等都对二人做出中肯的规劝。最后,由法官根据案前、案中对二人的了解,做出了“综合评价”。法官把重点放在了对二人闪光点的发掘:小潘很乐观也很自信,有一定的是非判断能力,只要好好改正,将来一定有出息;小魏自尊心强,善于与他人交往,善加引导自身素质能够大幅提高……听到法官对自己的家庭和性格都“了如指掌”,并且充分肯定了自己的价值,两名少年在法庭上感动地低声哭了起来,不住地向在场每一个人保证:我要变好!!
“个人鉴定”:
着重发现孩子好的一面。
据了解,法官综合评价制度是门头沟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首次实施的新制度,是法官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审判职能的.延伸,个人鉴定《刑事法官个人鉴定》。法官介绍,这一综合鉴定是法官对未成年犯罪个体情况的全面调查,是一对一的调查,因此针对性很强,易于未成年人接受。虽然未成年罪犯存在消极因素,但是法官表示他们更要发现其身上的闪光点。
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是我国主要的法律鉴定制度。司法鉴定的原则规定:
1、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司法鉴定要做到: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合法,鉴定方法、标准合法。司法鉴定必须由相关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出具委托书,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并只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鉴定结论必须接受法庭质证方为有效。目前亲子鉴定80%以上都没有启动司法鉴定,都属于个人鉴定。
个人鉴定是鉴定机构对个人的遗传基因所做的生物学鉴定,在取样环节,不需要公检法出具委托书,也不完全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和同意书,仅做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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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刑事案件勘验、检查、鉴定的规定,准确及时地进行刑事技术鉴定,以揭露犯罪,打击犯罪分子,保护公民权利,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刑事技术鉴定的范围:必须是与犯罪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痕迹、人身、尸体。
第三条刑事技术鉴定,由县以上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必要时,可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鉴定。
第四条刑事技术鉴定,必须由具有鉴定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过本案的侦察、证人,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人,不能充当鉴定人。鉴定人的回避,由所在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五条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实于事实真-象,运用科学方法,客观地作出鉴定结论,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
第六条鉴定人必须依法办事,并遵守下列鉴定纪律:
(一)严格遵守技术鉴定的操作规程,不得玩忽职守;。
(二)妥善保管送检物品和材料,不得挪用、丢失、损坏;。
(三)廉洁奉公,不得贪赃枉法,弄虚作假;。
(四)严格保守秘密。
第二章受理鉴定。
第七条刑事技术部门,只承担办案单位有关犯罪案件的鉴定任务。受理鉴定的手续是:
(一)查验委托公函;。
(二)听取送检人介绍案件情况和鉴定要求;。
(三)查验检材有无鉴定条件,核对其名称、数量;。
(四)查验样本的来源和收集方法,是否具备比对条件。
根据查验情况,确定是否接受委托,或修改鉴定要求,或补送材料。
接受委托的,由送检人填写《委托鉴定登记表》(表样附后)。
第三章鉴定。
第八条刑事技术鉴定,要按下列程序进行:预备检验、分别检验、比对检验、综合评断。每个程序都要作出详细、客观的记录。最后制作鉴定书。
第九条对检材进行物理检验或化学检验,要标明取材部位,并作详细记录。消耗性的检材,要注意留存,以备复核检验;检材过少无法留存的,应事先征得送检单位同意,并在委托登记表中注明。
第十条凡需做鉴定实验的,由主办的鉴定人组织实施。要严格选用与检材质量、形态相同或近似的材料,运用与发生案件时相同或近似的形成条件和方法进行实验。实验情况,要如实记录,并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签定实验记录,是综合评断的依据,不能代替鉴定书。
第十一条鉴定书的内容,包括绪论、检验、论证、结论。“绪论”:收检日期,送检单位,送检人,简要案情,检材名称、种类、数量、提取方法,载体及包装、运输情况,鉴定要求。“检验”:检材和样本的形态、色质、大小,检验、实验的步骤、方法、手段、数据、特征图形。“论证”:对检验发现的特征、数据进行综合评断,论述结论的科学依据。“结论”:鉴定的结果。鉴定书(规格附后)要文字简练,描述确切。照片要真实清晰,特征要标划鲜明。尸体检验、物证分析,出具检验报告,不出鉴定书。确因检材不够鉴定条件,而无法作出肯定性结论的,可以出具分析意见。
第十二条鉴定书由鉴定人签名,检验报告由检验人签名,注明技术职称,并加盖“刑事技术鉴定专用章”(式样附后)。
第十三条鉴定结束后,应将鉴定书连同剩余的检材,一并发还送检单位。有研究价值,需要留作标本的`,应征得送检单位的同意,并商定留用的时限和保管、销毁的责任。
第十四条由于技术水平或设备条件的限制,做不出结论,需要进行复核或重新鉴定的,应逐级上送刑事技术部门复核或重新鉴定。鉴定中遇有重大疑难问题或鉴定结论有分歧时,可邀请有关人员进行鉴定“会诊”。复核鉴定,除按规定办理委托鉴定手续外,送检单位还应提供原鉴定书或检验报告,并说明要求复核的原因。
第四章出庭。
第十五条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后,鉴定人应出庭作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依照法律程序对鉴定提出的有关问题,鉴定人应予回答,并阐明鉴定结论的科学依据。对与鉴定无关的问题,鉴定人有权拒绝回答。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三年的生活是我人生的一大转折点。我于xx-xx年9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xx大学。四年的校园生涯和社会实践生活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矗一直都认为人应该是活到老学到老的我对知识、对本专业一丝不苟,因而在成绩上一直都得到肯定,每学年都获得三等奖学金。在不满足于学好理论课的同时也注重于对各种应用软件和硬件的研究。因此在第四学期开始就被老师信任为计算机房的负责人。
有广泛爱好的我特别擅长于排版及网页美工和多媒体的制作,就任本班组织委员的同时也加入了校学生会宣传部。对工作热情、任劳任怨,和部内成员团结一致,一年间我由部委升为部长。在任部长期间注重配合学校、学生会其它部门,出色的完成各项宣传工作,促使学校的各种运作更顺利的同时行。
学校的各种活动都热情的参加,在xx-xx年至xx-xx年间获校文娱比赛及知识问答比赛等一等奖。大胆创新对校报版面进行改革,使得校报的受视率提高到一个层次。学校的.各种活动都热情的参加,在xx-xx年xx月获校演讲比赛一等奖。
身为学生的我在修好学业的同时也注重于对社会的实践。本着学以致用,实践结合理论发挥xx-xx年暑假我以熟练的计算机技术应聘入揭阳市凌先电脑公司技术部任技术员兼培训部教师。技术员兼培训部教师。xx-xx年暑假我在惠东县亿鹏印刷公司学习名片和小型广告、商标设计,自身对这方面有坚实基础和浓厚兴趣的我用一周时间就熟练了各样设计软件,之后做出了大量出色的设计方案,得到同学及老师的一致好评。
本人具有热爱等祖国等的优良传统,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广泛的兴趣爱好,对工作责任心强、勤恳踏实,有较强的组织、宣传能力,有一定的艺术细胞和创意,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观念。
自荐人:xx-xxxxx年xx月xx日。
珍贵的四年大学生活已接近尾声,感觉非常有必要总结一下大学四年的得失,从中继承做得好的方面改进不足的地方,使自己回顾走过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学习成绩不是非常好,但我却在学习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首先是我端正了学习态度。在我考进大学时,脑子里想的是好好放松从重压下解放出来的自己,然而很快我就明白了,大学仍需努力认真的学习。看到周围的同学们拼命的学习,我也打消了初衷,开始大学的学习旅程。其次是极大程度的提高了自己的自学能力。由于大学的授课已不再像高中时填鸭式那样,而是一节课讲述很多知识,只靠课堂上听讲是完全不够的。这就要求在课下练习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须自己钻研并时常去图书馆查一些相关资料。日积月累,自学能力得到了提高。再有就是懂得了运用学习方法同时注重独立思考。要想学好只埋头苦学是不行的,要学会“方法”,做事情的方法。古话说的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学会“渔”,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换了好多种方法,做什么都勤于思考,遇有不懂的地方能勤于请教。在学习时,以“独立思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不忘警戒。随着学习的进步,我不止是学到了公共基础学科知识和很多专业知识,我的心智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能较快速的掌握一种新的技术知识,我认为这对于将来很重要。在学习知识这段时间里,我更与老师建立了浓厚的师生情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使我体会了学习的乐趣。我与身边许多同学,也建立了良好的学习关系,互帮互助,克服难关。现在我已经大四,正在做毕业设计,更锻炼了自我的动手和分析问题能力,受益匪浅。
第二十七条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第二十八条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组织、个人进行调查取证,进行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2人。调查取证结束后,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应当在有关文书上签字。如调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九条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将鉴定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鉴定。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过3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第三十条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书面通知专家鉴定组成员。专家鉴定组成员接到医学会通知后认为自己应当回避的,应当于接到通知时及时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因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于接到通知时及时书面告知医学会。
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成员因回避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学会应当通知相关学科专业组候补成员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专家鉴定组成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及时告知医学会不能参加鉴定或虽告知但医学会无法按规定组成专家鉴定组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延期进行。
第三十二条专家鉴定组组长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以由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专家中具有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担任。
第三十三条鉴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月28日作出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这个“决定”对司法鉴定的性质、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作了重新界定,这对于笔者目前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课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了体现“决定”的精神,在笔者主持的“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学者拟制稿”(下称“拟制稿”)中,对有关刑事司法鉴定的规定作了重新设计。鉴定不再是侦查行为的一种,也不再是司法机关的专属权利。
无论是79年刑事诉讼法还是刑事诉讼法,都把鉴定规定为侦查行为之一种,特指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断并作出鉴定结论的侦查活动。对鉴定的这种定位,使鉴定一直成为侦查机关的一个特权领域,使侦查机关的“自鉴自证”获得一种合法包装,法律虽然赋予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但并无实际意义,且鉴定人往往因其身份特殊而不到庭接受质询,鉴定结论又总以“科学的法官”的面目进入诉讼,致使一些错误的鉴定结论总是顺利地成为庭审法官认定事实的根据。实践中,不少错案的“罪魁祸首”就是这种错误的鉴定结论。
法院系统原来也有少量法医之类的鉴定人员,他们主要是被指定进行有关伤情方面的重新鉴定,所作的鉴定结论一般都被庭审法官采信作为定案的依据。这使法院同样存在“自鉴自证”的问题,影响法院作为裁判者的中立形象。
笔者在“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学者拟制稿”中,仍将“鉴。
定结论”列为证据的一种,这与传统规定并无不同。但在侦查程序中已将鉴定作为侦查行为之一种的规定取消,而在“证据编”的“证据的收集”这一章中设专节“鉴定结论的收集”,对鉴定问题作出规定。这样规定并不否定侦查机关运用技术手段对与案件有关的物证进行检验。笔者把这种检验界定为“技术侦查行为”。具体条文设计是:“公安机关设立的技术侦查部门,可以对收集到的与案件有关的物证进行检验,为确定侦查方向,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提供依据。检验时,应当保留能够用于委托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检材。”这里明确划清了一条界限:侦查机关的技术部门对物证的检验结果,只是为侦查人员确定侦查方向,确定犯罪嫌疑人服务,不再是诉讼意义上的鉴定结论,不具有证据资格,如果考虑这种检验结果将来要作为认定案件中某个事实的依据,侦查机关应当委托经合法登记的鉴定机构中具有相关业务能力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所作的“鉴定结论”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因此公安机关的技术部门在进行物证检验时,应当保留用于委托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检材。
“拟制稿”不再把启动司法鉴定作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专属权利,而认为控、辩双方都有权提起鉴定。拟制稿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可以聘请鉴定人就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拟制稿”对法院启动鉴定也作了限制,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申请,可以委托鉴定人进行鉴定”。这样规定的目的十分明显,就是要使鉴定结论在一个完全中立而且科学技术水平较高的专门机构中由其合格的鉴定人作出,以保证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有效地克服过去“自鉴自证”带来的弊端,提高鉴定结论的公信力。
三、几个相关的问题。
与刑事鉴定的上述定位相联系,笔者在“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学者拟制稿”中,对与刑事鉴定的定位相关的下列问题作了相应设计。
“拟制稿”规定,“鉴定人应当是依法取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资格的自然人”。这里“依法取得资格”的“依法”,专指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未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合法登记和审核,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予以公告的人,不得从事鉴定业务。且鉴定人应当在“依法许可的业务范围内从事鉴定业务”,不允许从事核定的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鉴定业务,以此来保证鉴定结论的可靠性。
2.关于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
鉴定人是重要的诉讼参与人,他在诉讼中的任务是对委托鉴定的专门性问题采用科学技术方法提出分析判断意见。为了保证鉴定人能够正确有效地履行职责,在刑事诉讼中规定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十分必要的。“拟制稿”规定,鉴定人享有以下权利:(1)要求委托人提供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材;(2)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信息;(3)依法收取鉴定费用和出庭费用。与此相适应,鉴定人应履行下列义务:(1)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如实出具鉴定结论;(2)如期提交鉴定结论;(3)人民检-察-院或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出庭接受质询;(4)保守鉴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案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拟制稿”作上述权利、义务规定,旨在保障鉴定人独立地、中立地、正确地行使鉴定权,以保证鉴定人所作的鉴定结论具有可采性和证明力。“拟制稿”同时规定,如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关于委托鉴定前的告知。
笔者认为,由于鉴定主要是公安司法机关委托中立的鉴定机构中的鉴定人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与分析,旨在获取鉴定对象中蕴涵的案件信息,为指控犯罪提供证据。公安司法机关的这种取证行为,应当具有公开性,且鉴定结论这种证据与当事人和案中某些诉讼参与人的利害关系极大,所以法律赋予当事人和某些诉讼参与人申请鉴定人回避、申请重新鉴定等权利。与此相适应,“拟制稿”规定了委托鉴定前公安司法机关的告知义务,要点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的,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下列事项:(1)需要鉴定的事项;(2)选定的鉴定人的姓名、职务、职称及所在鉴定机构的名称;(3)申请鉴定人回避的权利,以及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规定上述告知程序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同时也有利于对鉴定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4.关于委托人的义务与限制。
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在委托鉴定人的时候,都应当向鉴定人送交有关的检材和比对样本等原始材料,检材和有关样本的数量应满足进行该项鉴定的需要。委托人可以明确提出委托鉴定所要解决的问题,也可以介绍与要求鉴定的问题有关的案件情况,但委托人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结论。特别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委托时,不应将自己的技术部门原来所作的检验结果告知鉴定人,人民法院委托重新鉴定时,也不应将有争议的鉴定结论提交鉴定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鉴定人既有作出科学鉴定的充分条件,又不致受到委托人主观意愿的影响。
5.制作鉴定结论的程序法要求。
鉴定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往往差之毫厘,失之千里;鉴定结论则与判断涉案公民有罪无罪关系极大,故鉴定人必须以极度认真的精神和科学求实的态度对待鉴定工作,如实作出鉴定结论,并对鉴定结论负责。因此,“拟制稿”规定,“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结论负责并在鉴定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进行鉴定的,应当共同出具鉴定文书。对鉴定结论意见一致的,共同签名;意见不一致的,以多数人的意见做出鉴定结论,但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鉴定文书。”当鉴定人因作虚假鉴定或因失职作了错误鉴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时,才能分清责任,有效地进行追究。过去那种由单位盖章的做法,不但不能在实质上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与客观性,相反使一些虚假鉴定多了一层堂皇包装,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却又难予追究责任。
此外,“拟制稿”明确规定,鉴定报告不完整或者鉴定结论不明确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这样就杜绝了那种以似是而非的鉴定意见来认定案件事实的可能性。
6.关于鉴定结论的告知。
由于鉴定结论具有直接证明某种案件事实的特点,故对控、辩、审三方都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对鉴定结论的及时告知,应是公安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一项特别义务。“拟制稿”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并为其查阅、摘抄、复制鉴定结论提供方便,或者为其提供鉴定书副本。以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害人等及时了解鉴定情况,考虑是否申请重新鉴定。另方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鉴定的,其鉴定结论能够排除犯罪嫌疑或者能够证明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亦应在证据开示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7.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
所谓申请重新鉴定,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控方或辩方对他方提出的鉴定结论有疑议时,申请法院另行委托鉴定人对同一鉴定事项进行鉴定,或者法院对有争议的鉴定结论依职权委托鉴定人进行鉴定。“拟制稿”对重新鉴定及其理由作了如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或者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委托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的时候,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另行委托鉴定人重新进行鉴定:(1)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持有合理怀疑的;(2)鉴定结论缺乏科学根据的;(3)鉴定结论与其他已经查证属实的证据有矛盾且不能排除的;(4)鉴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5)鉴定人徇私枉法的;(6)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7)有其他法律规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的。只有符合上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人民法院才可能作出重新鉴定的决定。
四、鉴定的效力。
第三十四条女性乳-房损伤导致一侧乳-房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一侧乳-房乳腺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
第三十六条外伤性血尿(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第三十七条会阴-部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阴-茎挫伤致排尿困难;阴-茎部分缺损、畸形;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睾-丸脱位、扭转或者萎缩。
毕业鉴定,是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表现的小结,是学生所在单位及毕业就业单位了解、使用学生的依据之一。鉴定材料装入学生档案。为做好这一工作,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毕业鉴定应以《学生手册》的要求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以肯定成绩为主,同时也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方面:主要鉴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贯彻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立尝态度以及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等情况。如系党、团员的学生,应写明模范带头作用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非党、团员的.学生,应写明要求进步,向组织靠拢的情况。
2、学习方面:主要鉴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态度、钻研精神、学风、完成作业、考试(考查)成绩和理解接受能力等情况。
3、组织纪律方面:主要鉴定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领导、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等情况。如系班级干部,还应写明其以身作则、协助学院工作等情况。
4、在校学习期间受奖、惩的情况。
5、存在的问题及努力的方向。
三、方法步骤。
1、自我鉴定,由本人填写。
2、班级鉴定,由党(团)支部、班委会填写,党(团)支部书记、班长审定后签名。
3、学院意见由学生管理部门填写,报主管院领导审核后盖院章。
4、字迹要清楚,鉴定一律用钢笔、毛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5、组织对学生的鉴定,原则上应与学生见面。
6、学生毕业鉴定应填写《毕业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学院存档备查,一份装入学生档案。
昨天,5岁男孩明明向法院起诉,要求做亲子鉴定确认“老爸”,并让“老爸”一个月支付元生活费,直到他能独立生活。
亲多次找杨成商量儿子的抚养问题,都被敷衍和拒绝。
明明的诉讼要求是,“老爸”每月支付2000元的生活费,直到他能独立生活,同时补足5年里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记者在起诉书中看到,杨成今年43岁,系一公司总经理。“如果能通过亲子鉴定确认父子关系,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非婚生子同样有抚养义务,明明有权利索要抚养费。”法官称,案件关键是能否做亲子鉴定。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做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也就是说,本案件中,杨成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不能强制进行。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能进行亲子鉴定的婚生子女,一般认定具有亲子关系。而对于非婚生子女,则需要一方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孩子是另一方所生,否则不能被认为具有亲子关系。明明能否向“老爸”要生活费,看来道路并不平坦。
在我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对刑事技术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刑事技术是司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为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定罪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与案件相关的物证、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的运用,我们可以更加准确地还原犯罪现场的真相。要想在刑事技术工作中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具备严谨的思维、高超的专业技术和扎实的工作经验。在这里,我将分享一些我对刑事技术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刑事技术人员,我们必须注重细节。在案件取证过程中,任何一个看似微小的细节都可能成为定罪与否的关键。我们需要细致观察、收集、分析和比对每一个痕迹,确保没有任何遗漏。同时,我们必须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用科学的方法对待每一个证据。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案件中找到蛛丝马迹,为警方提供更多的判断依据。
其次,刑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由于刑事技术涉及到多个学科的知识,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例如,在指纹鉴定方面,我们要熟悉各种指纹类型的特征,掌握先进的科技设备和分析方法。在DNA鉴定方面,我们需要了解DNA的结构与功能,熟练掌握DNA提取与比对的实验技术。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们才能保持在专业领域的前沿,并为案件提供最准确的技术支持。
第三,刑事技术工作需要注重团队合作和协调配合。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刑事技术人员需要密切与刑警和检察机关等合作,共同推动案件的进展。我们应该主动与其他人员沟通协调,确保取证过程中的连贯性和证据的可靠性。同时,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与同行交流经验,共同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刑事技术人员要有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我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命运,因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进行工作,确保证据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同时,在处理证据过程中,我们要保护好物证,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被外界人员篡改或破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案件提供清晰的证据链,为找到真凶提供有力支持。
最后,刑事技术工作需要经验的积累和实践的沉淀。在我进行刑事技术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深刻体会到经验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只有通过实践和总结,我们才能不断成长和进步。我们要积极参与实际案件的处理,不断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与老师和同事交流,尽量减少错误和失误,为今后的工作积累宝贵经验。
总之,刑事技术工作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和责任感的工作。在这个领域,我们不仅需要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注重细节、团队合作、职业道德和经验积累。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案件侦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助力司法公正的实现。我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和不断的探索,我们的刑事技术工作会变得更加精确、高效和可靠。
刑事技术是一门旨在通过科学方法来收集、分析、鉴定和利用与犯罪事实相关的一切物证、迹象和信息的学科。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技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一名刑事技术人员,我深感这门学科的重要性和挑战性。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刑事技术方面的心得体会,下面我将从案件分析、证据保护、技术应用、团队合作和专业发展五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是进行刑事技术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充分了解案情,掌握案件细节,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刑事技术工作。在我的实践中,我始终保持“案情至上”的原则,不断追踪犯罪事实和动态,分析案件关键点和问题,帮助办案单位进行犯罪分析,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其次,证据保护是刑事技术工作的核心要义。作为刑事技术人员,我们需要保证物证、迹象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我在工作中始终注意保护好现场,确保证据不受污染和破坏。同时,在收集、提取和保存证据过程中,我严格遵守科学方法和程序,严格保密,杜绝人为疏漏和错误。
第三,技术应用是刑事技术工作的关键环节。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刑事技术方面的技术手段也在日益完善。作为一名刑事技术人员,我不断学习新的技术方法和工具,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我善于应用各种技术手段,如DNA鉴定、指纹比对、图像处理等,为破案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第四,团队合作是刑事技术工作成果的关键。在刑事技术工作中,常常需要与其他部门和人员密切合作。我深知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在工作中,我积极与侦查人员、法医、法官等多个相关部门进行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共同解决问题,为办案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作为一名刑事技术人员,我深感专业发展的重要性。刑事技术是一门高度专业化的学科,要想在这个领域取得长远发展,就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我通过参加培训班、学习国内外刑事技术最新进展,拓展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自我学习的动力和激情。同时,我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的学术造诣和研究能力,为学科发展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刑事技术是一门关键性的学科,对于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秩序有着重要作用。在实践中,我通过对案情的深入分析、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善于应用技术手段、与团队合作以及不断的专业发展来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和能力。相信在不断的实践和学习中,我会更好地发挥刑事技术的作用,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刑事技术作为现代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犯罪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公正起着关键的作用。在我长时间的从事刑事技术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刑事技术的重要性,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心得体会。在这里,我将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和感悟,谈谈我对刑事技术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段:刑事技术是现代刑事侦查的重要手段。
刑事技术是一门综合性强的学科,它涵盖了多个学科的知识和技术,如法医学、物证学、图像处理等。通过对犯罪现场、物证和相关证据进行分析和鉴定,刑事技术可以提供绝对客观的证据来支持法律的执行,为犯罪嫌疑人的定罪或无罪提供科学依据。刑事技术的运用可以提高侦查效率,减少司法失误,保障司法公正。因此,刑事技术在现代刑事侦查中的地位不可忽视。
第二段:刑事技术工作要注重细节和准确性。
在刑事技术工作中,细节和准确性是至关重要的。在勘查犯罪现场时,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关系到案件的破获与判决结果。因此,我们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地收集、保护和分析物证,确保物证的可靠性和科学性。同时,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注意捕捉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这些细节可能会成为犯罪嫌疑人行为和意图的线索,对于案件的侦破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三段:技术创新是刑事技术发展的动力。
刑事技术领域一直在不断创新和发展,技术手段也在不断更新。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使得刑事技术能够应用到更多的领域中,比如DNA鉴定技术的广泛应用就大大提高了刑事侦查的准确性和效率。同时,图像处理技术的进步使分析犯罪现场的图像和视频变得更加直观和准确。因此,我们在刑事技术工作中要不断学习和更新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应对各种技术挑战的能力。
第四段:团队合作是高效刑事技术工作的保障。
刑事技术工作通常需要多个专业人员的合作,如法医、物证鉴定人员、图像处理技术人员等。只有各个环节的人员密切合作、协同作战,才能够保证刑事技术工作的高效完成。在这个过程中,沟通和协调能力尤为重要,各个专业人员需要密切配合,确保物证的准确分析和鉴定。同时,团队合作也能够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专业优势,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疏漏。
作为刑事技术工作者,我们肩负着巨大的责任和使命。我们不仅需要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准确判断证据的真实性,还需要保守秘密,不泄密、不徇私。同时,我们还要有高度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观念,不敷衍了事,不被外界的压力所左右。我们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为公正司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结:刑事技术作为现代刑事侦查的重要手段,对于司法公正和犯罪嫌疑人的定罪或无罪提供了科学依据。在实践中,我们要注重细节和准确性,时刻关注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团队合作和职业操守也是我们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才能够在刑事技术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法律的实施和司法公正提供支持。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跖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跖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第四章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二十七条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十条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
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现象:当法官对人民检察院指控事实、证据提出疑问时,有的公诉人会不负责任的说你们看着认定吧;当被告人作无罪辩解时,法官、公诉人会发出这样的质问“你有证据证明吗?”;当自诉人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被通知不予受理时,自诉人会说我有证据你们可以进行调查去等等。以上现象其实涉及到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正确认识刑事诉讼举证责任以及举证责任的主体,对于实现司法的公正和高效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我国立法中,首次使用举证责任这一概念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使用举证责任这一提法,但在法学理论界和刑事诉讼立法中都能体现出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精神。所谓举证责任,是一种法律推定的后果,即对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规定由特定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案件事实的义务,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将推定其主张不能成立,而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指对于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应由谁提出证据并加以证实的责任。下面笔者就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宗旨、任务、基本原则以及各诉讼主体的职能作用和所处的地位来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以及举证责任主体。
一、刑事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承担着举证责任,是举证责任的主体。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上述规定加强了控辩双方对抗的力度,强化了法庭审理中控诉方举证的责任,体现了法庭诉讼活动真正形成控、辩、审三方职能明确、分工负责的合理格局。公诉机关(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和证明犯罪的职能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其在法庭上首先和主要职责只有一个,就是指控犯罪,并承担证明指控成立的责任。如果公诉机关不能就其指控完成举证责任,即提出的证据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要求,那么将承担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法律后果。同时《刑事诉讼法》第12条关于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确立,也要求实行控诉方负举证责任。所以说在刑事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承担着举证责任,是举证责任的主体。
二、、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承担举证责任,是举证责任的主体。
自诉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的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自诉案件后,对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上述规定说明提起自诉的主体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处于原告的地位,独立的执行控诉职能,对提出的指控被告人犯有某种罪行的主张,应承担证明责任。如果其举证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要求,那么将承担指控不被支持的法律后果。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如果提出反诉,其对反诉主张承担着举证责任,但并不能因此认为这时被告人可以成为举证责任的主体。因为在反诉过程中,被告人实际处于被害人的地位,其实质仍是被害人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承担举证责任,是举证责任的主体。
三、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举证责任的主体。
[1][2]。
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毕业鉴定,是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表现的小结,是学生所在单位及毕业就业单位了解、使用学生的依据之一,法官工作鉴定。鉴定材料装入学生档案。为做好这一工作,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毕业鉴定应以《学生手册》的要求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以肯定成绩为主,同时也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方面:主要鉴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贯彻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立尝态度以及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等情况。如系党、团员的学生,应写明模范带头作用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非党、团员的学生,应写明要求进步,向组织靠拢的情况。
2、学习方面:主要鉴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态度、钻研精神、学风、完成作业、考试(考查)成绩和理解接受能力等情况。
3、组织纪律方面:主要鉴定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领导、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等情况,工作鉴定《法官工作鉴定》。如系班级干部,还应写明其以身作则、协助学院工作等情况。
4、在校学习期间受奖、惩的情况。
5、存在的`问题及努力的方向。
三、方法步骤。
1、自我鉴定,由本人填写。
2、班级鉴定,由党(团)支部、班委会填写,党(团)支部书记、班长审定后签名。
3、学院意见由学生管理部门填写,报主管院领导审核后盖院章。
4、字迹要清楚,鉴定一律用钢笔、毛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5、组织对学生的鉴定,原则上应与学生见面。
6、学生毕业鉴定应填写《毕业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学院存档备查,一份装入学生档案。
昨天,5岁男孩明明向法院起诉,要求做亲子鉴定确认“老爸”,并让“老爸”一个月支付元生活费,直到他能独立生活。
起诉书中明明称,他跟被告杨成(化名)系非婚生父子关系。自从出生后,他就一直跟母亲独立生活,杨成不来看他,也不付任何抚养费,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母亲小月(化名)今年34岁,没有正式工作,收入很不稳定,因此,他跟母亲的生活十分困难。母亲多次找杨成商量儿子的抚养问题,都被敷衍和拒绝。
明明的诉讼要求是,“老爸”每月支付2000元的生活费,直到他能独立生活,同时补足5年里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记者在起诉书中看到,杨成今年43岁,系一公司总经理。“如果能通过亲子鉴定确认父子关系,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非婚生子同样有抚养义务,明明有权利索要抚养费。”法官称,案件关键是能否做亲子鉴定。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做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也就是说,本案件中,杨成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不能强制进行。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能进行亲子鉴定的婚生子女,一般认定具有亲子关系。而对于非婚生子女,则需要一方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孩子是另一方所生,否则不能被认为具有亲子关系。明明能否向“老爸”要生活费,看来道路并不平坦。
伤者余某是一辆无牌号黄包车师傅。他载了3名乘客在镇海骆霞线上行驶,与一辆重型牵引车碰撞。余某和黄包车上的3名乘客都受了伤。
事后,余某被诊断为肩部软组织挫伤,因为伤势较轻,也没有住院,就在门诊开了一些药。可是到法院来起诉时,他却拿出了医院给他开的6个月的病假条,要求计算误工费。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余某的伤势一般只要休息15天就可以了,最长也不超过1个月,6个月是不是太离谱了些?”法庭上,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法官同意了。
经过鉴定机构鉴定,余某的误工期限为3个月。
“类似重新鉴定误工期的申请,今年我们一共收到了100多起,占所有道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1/4强。”镇海法院一位法官介绍。
法院最终同意重新鉴定的,共有50多件,都是相差得比较离谱的。其中六成多重新鉴定后,误工期被“腰斩”。
同样是司法鉴定机构,为什么前后鉴定的误工期居然相差这么多?这是很多当事人心中的疑惑,也导致法院调解工作很难开展。
“受利益趋势,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和当事人自行委托误工期鉴定,往往主观性较强。”法官说,以鉴定机构为例,目前宁波共有4家司法鉴定机构,都是市场化运作,当事人如果在一家鉴定得不满意,还可以再换一家。“失去了监督,开具证明和鉴定结果就显得随意性较大。”
法官说,为了防止不合理索赔的出现,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体制管理,对鉴定机构的监督;另一方面,法院也会加大对鉴定结果的审核力度。“如果我们发现有医疗单位或是鉴定机构屡犯不改,我们会向监管部门发司法建议。”
伤者余某是一辆无牌号黄包车师傅。他载了3名乘客在镇海骆霞线上行驶,与一辆重型牵引车碰撞。余某和黄包车上的3名乘客都受了伤。
事后,余某被诊断为肩部软组织挫伤,因为伤势较轻,也没有住院,就在门诊开了一些药。可是到法院来起诉时,他却拿出了医院给他开的6个月的病假条,要求计算误工费。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余某的伤势一般只要休息15天就可以了,最长也不超过1个月,6个月是不是太离谱了些?”法庭上,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法官同意了。
经过鉴定机构鉴定,余某的误工期限为3个月。
“类似重新鉴定误工期的申请,今年我们一共收到了100多起,占所有道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1/4强。”镇海法院一位法官介绍。
法院最终同意重新鉴定的,共有50多件,都是相差得比较离谱的。其中六成多重新鉴定后,误工期被“腰斩”。
同样是司法鉴定机构,为什么前后鉴定的误工期居然相差这么多?这是很多当事人心中的疑惑,也导致法院调解工作很难开展。
“受利益趋势,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和当事人自行委托误工期鉴定,往往主观性较强。”法官说,以鉴定机构为例,目前宁波共有4家司法鉴定机构,都是市场化运作,当事人如果在一家鉴定得不满意,还可以再换一家。“失去了监督,开具证明和鉴定结果就显得随意性较大。”
法官说,为了防止不合理索赔的出现,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体制管理,对鉴定机构的监督;另一方面,法院也会加大对鉴定结果的审核力度。“如果我们发现有医疗单位或是鉴定机构屡犯不改,我们会向监管部门发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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