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报告前,要明确受众和目的,以便有针对性地转达信息和观点。报告的语言应该符合专业规范,避免使用口语化或俚语表达。这是一份关于市场调研报告的样本,供各位参考。
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集体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科力量抢救患者时。
2、遇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患者的工作单位及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或严重并发症时。
5、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械、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患者时。
8、重大经济开支。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12、发生患者逃跑、伤人、自杀及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
13、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4、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15、发现失窃、火灾、爆炸或搬迁消防器材。
16、各级医务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开会、因病住院、休假一天以上的。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结合质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遇下列情况时,必须书面向上级请示报告;。
(一)发生突发性重大问题以及处理的措施和结果(情况紧急时可先行口头请示报告);。
(二)党政领导因公因私出国出境;。
(三)重大改革方案和实施情况;。
(四)党政领导参加的集资建房;。
(六)股级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七)省、州质监局党组和吉首市委对我局质监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投资项目;。
(八)党的建设情况;。
(九)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批办件的办理情况;。
(十)上级规定应书面请示汇报的事项。
第三条凡遇下列情况时,必须先口头向上级请示汇报:
(一)党政主要领导离开本辖区出差,开会或参观学习;。
(二)人员接收;。
(三)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参观学习;。
(四)上级组织部门领导来我局指导工作;。
(五)上级规定应当口头请示汇报的事项。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请示汇报,应当经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向上级请示汇报。
第五条凡属于应向上级请示的,应当事先提前向上级请示,并按照上级的指示执行。
第六条凡属于应向上级报告的,应当在事后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内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口头请示报告和上级的相应指示,按分工范围分别由办公室记录存档。
第八条局直属管理的技术监督检测所的请示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
1、有关办公室工作和办公室内部重大事项,均应及时请示或报告。
2、请示、报告实行逐级负责制,即: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县委分管书记、书记请示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例外)。
3、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请示、报告的事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因公需要离开办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阶段性工作情况;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各项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涉及其他科室、有关部委办局需要统一协调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误;因事请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一个时期办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县委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乡镇和县直部门请示办公室办理的事项和需要办公室协助办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办公室名义对外联系工作或发布文电;人事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较大财务开支事项和办公室经费开支情况;其他重要事项。
6、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因上一级领导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请示、报告不能进行的;县委领导直接交办的事情;须在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时间发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
7、上级领导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1、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双方必须在规定地点,同一时间指定电话打电话向通风调度进行电话交接班汇报,不进行电话汇报交接班的按不正常交接班处理,交接双方各处罚50分。
2、瓦斯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瓦斯检查制度,认真检查瓦斯,严格按照岗位标准化标准操作,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队部、通风调度、安全调度、生产调度进行汇报。否则,查出一次不认真检查汇报的处罚50分。其他处罚自己承担。
3、瓦斯员必须严格遵守瓦斯巡回图表检查瓦斯,并执行向队部、通风调度汇报检查结果,将所检查各个地点瓦斯情况及“一通三防”存在的隐患及时汇报到队部和通风调度,对所检查范围内存在隐患不进行汇报的查出一次处罚责任人50分,对当班瓦斯检查结果不认真汇报的'处罚100分。
4、井下发生主扇停风或局部通风机临时停风等现象时,瓦斯员必须执行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向队部和各个调度汇报,并请示命令听从指挥。不进行汇报和请示命令私自逃串或脱岗者查出一次处罚100-500分罚款,造成事故损失的交矿处理。
5、瓦斯员必须执行井下电话汇报,执行好“一班三汇报”制度规定时间内必须向队部、通风调度电话汇报结果和有无瓦斯异常等特殊问题,一次不按时汇报处罚责任人50分。
6、事故灾害演练或主扇切换,瓦斯员汇报后必须在电话跟前等候指示,未在电话跟前等候或未汇报考核100分/次。
根据分级负责、分层指导的原则,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要工作。
(一)机关处室。
年度工作计划。
在组织实施前必须报经办党组或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
(二)临时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由相关处室提出方案,报经办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须经办主要领导同意。
(三)凡是下级机关、基层单位上报的请示,必须交秘书处登记按程序阅处,经办主要领导批示后,有关处室按照批示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凡是上级和上级部门直接给处室发文,或上级领导口头给处室交办的事项,由相关处室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按程序报办领导审批后办理,重要重大事项由办党组讨论决定后办理。
二、重要信息。
(一)上级和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由秘书处报办领导批示,相关处室按照办领导批示精神办理,办理结束后及时向批示的办领导报告结果。同时,将原信访件连同办理结果交秘书处存档。
(二)机关处室在接待信访和日常工作中,发现有重要的信息和信访动态,应及时向办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办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三)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发布,包括向有关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发布新闻信息,应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发布前,必须报办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三、重要活动。
(一)因公出差离市,包括参加学术交流、工作考察、调查调研等,处室负责人须报办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汇报出差期间活动情况。
(二)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一律凭会议通知(包括电话记录)统一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报办主要领导批示,相关处室和人员应严格按批示要求落实。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及时将会议文件或材料交秘书处登记或传阅,并向办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三)机关处室召开的需要邀请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业务会议,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处室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直属单位或外单位人员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及机关各股室向卫生局报送请示、报告等文件,一律送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并贴上处理笺后,送分管副局长、局长批示。
二、局领导批示后由办公室按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和工作限期办结制度督促办理,各业务股室接到办公室转交的批示件要抓紧办理。
三、局领导批示送市政府领导审批的请示、报告等文件,由有关业务股室负责送审。有关业务股室要将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报办公室。
四、不按程序送文,如有遗失、耽误,由报文单位自行负责。
五、各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向卫生局报送的请示问题、报告工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等一律以单位的名义、用正式文件报送,非正式文件概不受理。
六、除特殊情况外,各单位不直接向业务股室报送文件,对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公文,业务股室原则上不予受理。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的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
九、若遇紧急事情需用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时,要做好详细的电话记录。
十、我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请示汇报相结合的制度:
定期汇报请示:每周六汇报本周工作,每月月底汇报本月工作,遇急需处理工作等可不定期进行请示汇报。
十、部门负责人扣压下属的报告或请示,给下属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影响下属工作的开展,将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直至辞退等处分。
附件一:请示的写作要求及范文。
附件二:汇报的写作要求。
附件三:请示汇报的排版格式。
莱芜市嬴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请示报告制度一、为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逐级请示、报告,不得超越自己的权限自行其事。
三、
坚持谁交办、谁分管向谁请示、报告的原则,避免多头请示、报告。分管副总经理不能决定的重要事情,由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请示、报告,严禁越级请示、报告。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当断善断,注意防止和克服工作中推诿扯皮、回避和矛盾上交等现象。
四、请示、报告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做到简明扼要、准确无误。
五、总经理离城外出,要通知综合服务部。副总经理离城外出,要向总经理报告,并通知综合服务部。主持工作的部室负责人离城外出,须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向总经理报告;一般干部职工离城外出,一天以内的要向部室负责人报告,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要由部室负责人向分管副总经理报告,三天以上的要由部室负责人向总经理报告。
六、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根据分级负责、分层指导的原则,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以下:
(一)机关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前,必须报经办党组或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
(二)临时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由相关处室提出方案,报经办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须经办主要领导同意。
(三)凡是下级机关、基层单位上报的请示,必须交秘书处登记按程序阅处,经办主要领导批示后,有关处室按照批示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凡是上级和上级部门直接给处室发文,或上级领导口头给处室交办的事项,由相关处室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按程序报办领导审批后办理,重要重大事项由办党组讨论决定后办理。
(一)上级和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由秘书处报办领导批示,相关处室按照办领导批示精神办理,办理结束后及时向批示的`办领导报告结果。同时,将原信访件连同办理结果交秘书处存档。
(二)机关处室在接待信访和日常工作中,发现有重要的信息和信访动态,应及时向办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办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三)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发布,包括向有关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发布新闻信息,应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发布前,必须报办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一)因公出差离市,包括参加学术交流、工作考察、调查调研等,处室负责人须报办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汇报出差期间活动情况。
(二)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一律凭会议通知(包括电话记录)统一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报办主要领导批示,相关处室和人员应严格按批示要求落实。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及时将会议文件或材料交秘书处登记或传阅,并向办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三)机关处室召开的需要邀请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业务会议,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处室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直属单位或外单位人员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各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各专科医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卫生局围绕县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相继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从会议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参加会议,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保证了会议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有的.未经批准擅自缺席或安排他人替会,有的迟到、早退,有的在会场上接打电话、交头接耳、随意出入等。还有个别单位负责同志未履行报告审批程序外出,以致贻误工作。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会议秩序和质量,影响了、县政府和卫生局决策精神的贯彻落实,影响了医疗卫生单位的形象和执行力。为进一步严肃会议、请假等纪律,切实转变和提高工作作风,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就会议纪律和请假等问题重申和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的各项要求
(一)严格会议通知送达、参会人员名单报送、会议签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办公室的管理,严格公文收发、送达。未设立办公室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和管理,确保会议通知及时送达到位,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签到进入会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应及时与局领导联系说明。严禁未经批准替会,严禁代签。凡未履行签到手续又不及时说明原因的或代签的均视为缺席。
(二)严格会议请假。各单位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派人参会,不得无故缺席或委派他人替会。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因在县外学习、参会、考察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必须事先向局分管领导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人员参会。
(三)严格会议纪律。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摆放名签时,必须按照名签就座;未摆放名签时,需往前聚中就座,或服从会议组织人员安排,到指定位置就座。会场内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会议期间,不得随意接听电话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准在会场内交头接耳或者随意进出,确保会场严肃。
(四)严格会议精神落实。参会人员要认真听会,认真记录。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要及时将会议文件材料交单位办公室或相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处理。严禁不传达、不汇报、不贯彻、不落实等失职渎职行为。要按会议要求,按时上报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二、严格请假规定
各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外出发一天以上,必须填报《请假报告表》报卫生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报经局长批准。外出期间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可以取得联系。返回后要及时向卫生局办公室销假。
三、严格外出参观考察管理
各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组团外出考察学习要向卫生局书面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成行。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等,也要按规定向卫生局请示报告,不得随意外出。
最新请示报告制度(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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