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别处读后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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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情感、思考和感悟,通过文字记录下来的一种记述与回顾。在写读后感时要注意整体结构的合理安排和段落的衔接,确保文章的条理性和逻辑性。以下是一些值得推荐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生活在别处。兰波的这句诗被昆德拉引用世人皆知,大多数人用来标榜自己的不同。可我还是写下了这个标题,这种感觉温情而有些悲哀,难以言说。
死亡总是稍纵即逝的事情,容不得人思考或是回忆。因为短暂激烈,所以残忍。我常自责,责备自己返校离家时没有多凝视祖母一眼,就匆匆告别。那是种极真实的感觉,原本饱满的生命忽然硬生生多出大片空白,心底荒凉无限衍生却无能为力。如同无法挣脱蛛网的昆虫。宿命如此,难以更张。
一些关于哀伤和阴郁的往事,渐渐地模糊了。以往毫无意义的一些生活元素归复平常。有时候忽然在想,我似曾爱过的那个走路晃晃斜斜的女孩她究竟是叫什么名字。我们认识过?素未蒙面还是只是熟悉的陌生人?记忆如此虚浮,毫无牢靠。就像出现于生命的一些伤口,结痂,然后愈合,最后找不到一点痕迹。我们习惯了站在现时忽视以往。安妮宝贝曾说,“以为有过那一刹那,感受到的深情与宠爱,就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送你离开。”我确信,她是往事,亦如烟花。
只有走过峡谷才听得到风的声音,只有路过三月才看得到樱花华美。并无心去探究什么,可一些划痕却难以抹擦,如同小时候被火星烫伤的脚背。这么多年过去,岁月的刁难依旧无力。
考试,复习,应对监考老师凌厉目光,生活就这样被继续,那日送朋友出去,她忽然说一句,“你终会淡漠在我的记忆里,毕业,然后很少联系,再见时已是各自领着儿女。”这是个现实的问题,只是一些伤感袭涌上来,而我什么也没说。
可能这就是最后的样子,不只我们这群人。别的什么可能最后也是这个样子。
今日是情人节。那晚深夜压马路的时候,有封信从天上掉下来,你飘够了就早点着地吧。物价上涨,泪水太金贵,什么东西都比不了从前的廉价。
你要找个愿意用生命守护的女人,和她结婚。
我在困苦中,无从宽广。
前几年看到一篇有趣的'报道,一位异国的女孩子露西栖居在一棵大树上七佰多天,原因是不愿看到这棵树被砍掉,直到这棵树的所有者肯丁搬家公司同意并签订保证书保证不砍此树,她才搬回家住。
那是我十分疑惑,人与树能有怎样的情感呢?一动一静,一长久一短暂,难道还能有什么感情?她生活在树上一定是因为她从内心深处的热爱树。
我是一个血液里带着风的女子,从小时候就有一个小小的梦想,那便是带着喜欢的书和狗一同去看看这个奇妙的大世界。
我看到过东京铁塔下樱花遍天飞,感受过悉尼歌剧院的歌声此起彼伏,也望见过伦敦眼的高大与能够俯视伦敦的全部。而不论走过多少地方,看见过多少自然景观,唯独放不下的就是我家门前的香椿树。
史铁生的母亲在家门前种了一颗合欢树,而他坐着轮椅走过故宫,唯独放不下的就是那棵看他成长,陪他成人的合欢树。
在我出国学习的一年中,家门前也有一棵树,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可能它就是普普通通的小树一棵,但我每每看见它时,总是能想起家中的那棵香椿树,那是爷爷种下的,而我每次不快时,也总与它诉苦。它从不多言,也或者它总是说出我想听到的话,它变成了我的朋友,在我出国前一晚,它好像流泪一般从树皮中流出无名水。
我有个好朋友,在国外喜欢种树,我有时也向他说起爷爷念道的什么密决,他也细细品味,告诉我树有人性,看到那些小树,我就仿佛看到弟弟姐姐在玩耍,仿佛看到妈妈端着水果向我走来,她总说:“你就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在异国他乡看到的树总觉得不如家中的树厚实,高大,有安全感。
现在我体会到生活在别处时,树也是一种念想,那棵香椿树可能在爷爷种下的的那一刻,与我的心已连在一起,印在它的年轮中,我也体会到那个小女孩为什么住在树上,不愿它被砍掉,住在别处,思念故乡时,才会想起那些深入灵魂热爱的东西!
有些书知道自己迟早会去看的,只是个时间问题。这本《生活在别处》用今天下午3个小时的时间以飞奔一样的速度看完,感慨万千。上豆瓣一看,发觉评论都是些鸡肋之言,有点失望。不敢说自己看懂了这本书,但豆瓣上曲解作者本意的评论让我发觉还是自己写点读后感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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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波与本书。
“生活在别处”,这句听上去富有法兰西情调的话正来自于法国诗人兰波。
兰波的身影在这本书里多次出现,事实上,本书主人公“诗人”从某一角度说正是兰波的缩影。兰波身上带有超现实主义的影子,影响了亿万西方青年,包括“垮掉的一代”,《在路上》的作者杰克库鲁雅克。诗人敏感脆弱的心,创作表现的欲望,渴望得到他人赞赏的种种品格无不与现实中的兰波相符。
而书中“诗人”对兰波也产生了无尽的崇拜,他号召年轻人向兰波学习,学习“生活在别处”的精神,逃离现在富有缺陷的生活,勇于追求自己,实现自己。
昆德拉与村上春树。
这本书无不与村上春树的那本《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相似。
昆德拉与村上春树,两人皆是形式主义、超现实主义、结构主义的大师,都善于描写人物细微的心理活动,都善于将读者引向意识外的世界。
两本书里,都有双线小说的成分。克里维尔是诗人笔下的人物,而世界尽头是另一部小说里主人公创造出来的。
在《世》里,主人公最后决定与影子分离,留在自己脑中创造的世界。
在《生》里,诗人笔下的克里维尔仿佛有了自己的生命,叛离主人,还在主人奄奄一息时与主人喜欢上的女人亲热。
在阅读昆德拉时,我有一种阅读西方版村上春树的感觉。此刻,在他文字的纷扰下,我觉得自己逐渐进入一种奇幻的境界,甚至连“我在阅读”这件事也无法确定。
总之,这两个人,再加上一个同样来自捷克同样敏感多情的卡夫卡,是三个神一般的作家。
ps:我觉得这三人都有意识流的痕迹~。
诗人与画家。
诗人的成长路线与性格形成,都离不开画家。
画家在诗人儿童时肯定了他,画家认可了诗人画中自我表达的部分。那时,得到画家的赞赏似乎是诗人最渴望的东西。他是如此地崇拜画家!以至于他说话的方式,他的手势,都在模仿画家。
画家追求真实的艺术,在最后因为资本主义被视为敌人,成为被社会鄙视的人物。当诗人风光的时候,有人告诉他画家的近况,诗人愣了一下,立刻滔滔不绝说起关于共产主义以及新艺术的一切。他认为画家坚持旧世界的旧艺术,该被打倒。
此时,诗人是艺术的背叛者,他成了他所鄙视的哪一种人,而他自己也深知这一点。这就是诗人的可悲之处。
本书与1984的关系。
《生活在别处》与1984有相似之处,都有反乌托邦主义的.影子。《生活在别处》里“诗人”是个共产主义者,一方面他可以在赏诗会上与公众滔滔不绝宣扬共产主义,另一方面他惧怕自己的抒情诗无法发表而创作一些与共产主义相关的诗。他固执地将革命、爱情、共产主义混为一谈,并且还混淆了很多概念,进行自我欺骗。事实上《生活在别处》里狂热的共产主义是可以理解的,它源于当代年轻人对社会的不满,但他们错误地将当时社会的不足归咎为资本主义的残缺。社会腐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盛行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专利。从书中可以看出,索邦大学的大学生多为共产主义者,大学校园里的横幅都充斥着红色年代热血方刚却不计后果的格调。在此我们可以理解为,正是人们看待问题的不宏观性,以及年轻人本身所带有的冲动,导致了当时年代的不理智,就像民族沙文主义煽动了二战前的德国国民情绪一样。
爱
爱是本书一直牵扯到的话题。
从一开始持续到最后的母爱,母亲与画家不伦之爱,爸爸与犹太女子导致最后牺牲之爱,诗人对棕发少女的热爱,诗人对红发少女莫名的爱,诗人对女电影人的最后之爱。
整本书的爱都没有纯净的爱。
母亲对诗人的爱,源于诗人是自己的创造物,诗人给自己的慰藉。这种爱从诗人出生的那一天持续到他死的那一天,而这种过于强烈的爱,使诗人从小虽对母亲顺从但却一直在逃离。他对过分母爱的愤怒挥洒在他剪掉母亲为他每天准备的灰色短裤。灰色短裤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使得他愧于与女电影人上床--只因那条丑陋的灰色短裤。
为什么说母爱不纯净?只因这种过分的母爱在最后甚至发展成一种情人的趋势。母亲仰慕儿子的才华,用眼泪博取儿子的注意力。这种举措怎么看都是在恋爱关系中女性向男性撒娇。
诗人对女人的爱不纯洁,他憎恨自己的面容过于细腻以至于看上去缺少男性的硬朗线条,为此他追求想象中的大男子形象。他尝试过与大学生约会,但在我看来他只是追求她眼中具有“诗人”形象的他。甚至最后为了挽回女大学生,诗人拿出了自己写出的诗,没想到女大学生嗤之以鼻,诗人的第一次恋爱失败了。
诗人看上了商店打工的棕发少女,最后不但没有和棕发少女说过一句话,还因为经常在商店附近徘徊,被红发少女误认为是在暗恋她。诗人没有拒绝红发少女的猜测而选择与她在一起。值得一提的是,红发少女面容丑陋,平庸至极,没有家教。很奇怪富有浪漫情怀的诗人为什么会与她相爱。而诗人在表面上,却对自己丑陋的女友感到羞愧,他甚至不愿带她上街。可回到红发少女的公寓时,他的心只属于她。
我认为,作为一名诗人,也许至始至终他爱的只有他自己。任何在他生命中的女人,只不过是一面镜子而已。这些女人折射出一个更伟大的诗人,同时女人敏感脆弱的天性可以很好地包容诗人。
诗人爱的不是丑陋的红发少女,而是享受他对她控制的过程。他无法想象她曾经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他无法想象男人在她身上游走的情形;他无法想象她有一个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哥哥;他无法想象她的哥哥曾经也就这么盯着她上厕所;他无法想象她在他的生活圈外有另一个世界。他对她发狂,他总是在嫉妒,他疯狂地想要占有她--一个不懂他的丑陋女人。
诗人之死。
诗人死了,在他20岁左右的时候。
他死于肺结核。
会得肺结核,是因为他在长久待在雪地的原因。
他会在雪地的原因,是有人与他斗殴,将他推在布满雪的阳台上。
他当时正在开一个诗会。
当他躺在阳台上半死不活的时候,他看见自己创作的人物克里维尔与女电影人亲热,是的,他看见了女电影人黝黑的秀发。
决定开诗会的原因,在于他想与女电影人重修于好。
上一次--上一次,在诗人享尽风光的时候,他明明有机会与女电影人亲热一番的,可就是因为母亲准备丑陋的灰色短裤,让他绝望地拒绝了那次机会。为此,他找了不少冠冕堂皇的理由--关于忠贞不洁的爱情的,关于共产主义,关于他如何爱那位红发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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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个的私人感触。
其实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有点绝望。我忽然觉得世界就固定在那一种模式中。因为我看到一段文字,大概是诗人向红发少女解释他笔下的人物克里维尔。克里维尔在梦中生活,他的生活就是不停的做梦,从一个场景转换到另一个场景。这似乎有点庄公梦蝶的味道,但这也让我想起几个星期前,当我还在学校时,语文老师布置写小说的作业。而我的一个同学,写得就是不停做梦不停转换身份的故事。而昆德拉与村上春树那种不谋而合的气质,也另我对新文学的多样性产生绝望。
诗人想过,是不是全世界的思想就在那里,等我们去挑选合适我们的。
这在逻辑上显然有错误,“思想”肯定是不断被创造出来的,而我们在短暂的生存中有无能力创造,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另外。内个也对诗人大肆吹捧的兰波式生活表示质疑。很多时候,“现有的”就是最好的。诗人显然对社会有仇恨心理,而对另一个未知的世界有着过分的崇拜。实践表明诗人最后失败了,他没有过上自己想象中乌托邦的生活。
为革命而革命。
为叛逆而叛逆。
怎么看怎么愚蠢。
在不断变换的世界中,独善其身,保持自己对事物独立、客观的思考才是最重要的。
再举一个例子好了,《蒙娜丽莎的微笑》这部关于女权的电影中,号召独立自主的女教师发现自己的最钟爱的一位学生拒绝了申请耶鲁法学院而选择结婚,做一名家庭妇女。在女教师眼里,学生做了一个糟糕的决定,她本可以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而不是围绕着丈夫、家务活团团转。
幸福不需要通过推倒所有的前提来实现,怀疑主义者的理论应当适可而止。
看见兰波我就极其激动。
上次去浦东图书馆的时候,随手借了这本书,回来之后竟然不费精力地看完了,真是出乎了我的意料,鉴于博客也多了一个好友,也不能只在博客上倾倒情绪的垃圾,以后还是多写写有意义的事情吧,既然开始了读书的生活,写写读后感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
说是随手拿的书,但是偶然之中还是被他的名字吸引了,米兰昆德拉的书名总是取得很有意思,以前读过半本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说实话,没大看懂。这次又借了他的《生活在别处》,也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唤醒了心中的共鸣。
的确,生活这个东西,是我们所经历的当下,但是却总是不能很好的抓住他的行踪,它有时在脚下的土地,但更多的时候,在我们的执念中,在过去的岁月中,在过去岁月的记忆中,或者说是我们所营造的所期望的记忆中,记忆是一件根本就不靠谱的时候,随着时光的流失,我们越加倾向于在过去这块画布上涂抹上我们希望的色彩,因此,记忆并不是一张写实的照片,而是一张主观的画作,这幅画是我们对于过去的篡改,既然事实不能改变,那起码让我们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记忆它,理解它。
那么,到底哪一段的定性才是真实?和画家之间的感情到底是什么?可能我们永远也不知道,因为没有真正真实的生活,生活永远是在别处。
当然,我们的生活也可以生活在我们的想象中,在我们对于另一种生活的意淫中。
诗人所塑造出来的另一位少年,其所过的潇洒的生活,不正是诗人所渴望的生活吗?被人无理由地爱着,随意地勾引少妇,然后在不想面对的时候又能沉沉的睡去,多么得美好啊!可是现实呢?现实中诗人只能借用画家的嘴来定义自己的立场,找寻自己的立足地,从而用一种尖锐虚假的姿势立在人群中,没有漂亮的姑娘对他死心塌地,大家对他也不甚认可,在现实中他只是一个卑微的自以为是的少年而已。可是这种生活又怎堪忍受呢?对于诗人来说,可以接受的生活永远在别处,在他自己塑造的世界里。
米兰。昆德拉是我很早就知道的捷克作家,他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曾经盛极一时。我这次偶遇的是他的另外一部小说《生活在别处》。
这本小说是描写一位天才的拙劣诗人的短暂一生。诗人雅罗米尔并不是爱情的结晶,他父母并非真心相爱,也许只是偶然才有了雅罗米尔的出生。“诗人究竟是在哪里被怀上的呢?”这对于他的父母都是一个难以考证的问题。
雅罗米尔小时候有点像我们小时候课文里面学到的方仲永,天资聪颖,出口成诗。他的第一句诗是“外公是个大坏蛋,偷吃我的小面包”.这样自私的话语因为语句的押韵而被盛赞。于是就有了“保姆安娜真正丑,就像一只小山鼬”、“妈妈,生命就像是野草”这样延绵不断的拙劣的诗句。这样被宠爱的孩子,他的生活重心只能是他自己,“他总是关注自己,想要审视自我,可是他找到的只是那个全副心思放在自己身上,审视自我的那个形象……”
这个被宠爱的孩子长大之后喜欢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具有强烈的自私和占有欲,为了证明自己是革命的,竟然向警察局揭发他女朋友的哥哥要偷渡边境,其实这不过是他女朋友为了博得他喜欢的一句谎言。这让他感觉自己长大了,成熟了,独立了,当然也让他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其实故事是很简单的,我真佩服作者竟然写了24.3万字(翻译过来的汉字)。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一直在寻找为什么这篇小说叫“生活在别处”?直到雅罗米尔和女大学生恋爱,希望带女大学生回家,这时候,他感觉那只是妈妈的家,而不是他自己的家。因为他不自由。“诗人挣脱母亲怀抱而奔跑的时刻应该到来了。”为了争取自由,他战胜了妈妈,妈妈辛苦工作一天后只能在外面游荡,()为了给儿子和女朋友留出空间。
生活在别处的意义就在于生活是现实,梦想是别处。生活在别处就是走出家庭去追寻自己的自由和梦想。这种自由应该是有约束的'自由,诗人的妈妈也渴望爱情,但由于责任,她只能将自己追求爱情的自由圈囿在心灵深处,这是正常的多数人的“别处”.诗人为了追求自己的自由、自己的革命,不管妈妈的感受,不管是否会伤害爱情,尽管那爱情也是他自己的,毅然决然出卖自己的女朋友。这样的“别处”只能以悲剧而终。诗人不是殉情而死的,而是平庸地病死了,实在是一种讽刺。
每个人都有自己向往的生活,就像彩虹一般,看得见,摸不着,很美好,也很梦幻。生活在现实中,人们常常会不自主地去想那遥不可及的“彩虹”,而这往往会让你分不清现实和幻想的实质区别是什么。
会,一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有许多缺点显露出来。到那时,你又会开始不满足于当下的生活。所以,没有最好的生活,只有更好的生活。在人的某些时间段,总会不满足于现状,因为眼前有更美的彩虹。
当太阳下山了,彩虹还会在吗?这就要看你的心是否足够坚定。不要想着不切实际的生活,因为最终一切都会像夸父一样倒下,心中的烈火却未平息。因为青春,我们有资本去寻找自己所向往的,并朝着目标一点点地改变现状。最终歇脚的地方不一定是最好的,却是最合适的。
生活,在别处。对于一些人来讲,他们永远也无法跨上那层高台阶。因为他们不够坚定,台阶也就显得即若即离。在世界尽头的某个角落,终会有属于他们灵魂栖息的地方。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要做最坚强的自己,不要被旅途的磨难打倒,恰恰要利用它收获成长。
你看那个远方是什么模样?也许只有等到你去了那里才会有答案,也许现实并非你所想那样,那里的生活比起眼前的生活并没有惬意多少,只不过是因为距离远了,产生了美感。
远方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你的远方,你所渴望的别处,对他人而言不过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重复的生活,他们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想着逃避到远方的远方去。
人有所追求,有所向往,总是好的,这就是人的本性,不满足于过去,才会创造美好的现在,然而在追求之时,思考别处的意义所在,到底是不是适合自己也应该是必须具有的觉悟。
青青草地,一座小桥,一条流水,一个温馨的家……我们不能一味地去追求,而不懂得珍惜,不然到头来才发现,最适合的生活已经被自己亲手“抛弃”了。
就让生活在别处成为一种动力,如果那切切实实是个美好的存在,那就去追求,如果那别处太过虚幻,就让我们将其潜藏心底,珍惜当下。
木秀于林,随性自由,成为干柴又如何?与其湮没于茫茫人海,我更愿随性追寻。生活在别处。
曾有一个传奇的女子写下这段文字“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三毛将自己的一生用于追寻,随性地流浪。她会在学生时代自由叛逆,也会在成年之后流浪于撒哈拉沙漠。她的生活永远在别处。“抗命不可能,顺命太轻用,遵命得认真,唯有乐命,乐命最是自由自在。”她乐命,她随性。纵使生命短暂,却依旧如夏花般绚烂。她,真正活过。
三毛爱生活,爱流浪,随性而自在。相信如果让她选择,她也一定会成为一棵随性生长的树,纵使结局只是一堆干柴,也胜过那些毫无活力可言任人观赏的树。生命是一个过程,我只关注如何而活,随自由,至真至纯,才不会白活一世。
工资,然后娶妻生子,一转身便湮没在茫茫人潮之中,无迹可寻。可是《海上钢琴师》中的一句话却掷地有声:“一个人可以穷得一无所有,但他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若人们能挖掘自己的本心,随性追寻属于自己的生活,在自己的天地中摸爬滚打,那么当他们走到生命的终点,定不会为自己的一生感到遗憾,因为他们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因为他们真正活过。
不要怕在跌倒,不要怕受伤,“累累的创伤,就是上帝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从今天起,顺着自己的本心而活,随着自己的兴趣而活,活得随性,活出自己。
老王是上过几年学的,要不是生活实在艰苦家里人供不起,没准他早就是个作家了。他一直跟人这么说,可没有人信。
“你别天天捧着那几本破诗集看了!里面是有车还是有房啊!”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你懂什么?”
“呦呦呵!别更我这一套一套的,你去跟你老板跟你客户念道去啊!你怎么不住书里去啊!”
“古来圣贤皆寂……”几句叹息未说出口,手机响了,电话铃叫得人心烦,一看来电更烦了,“张老板!您好!您好!现在啊,这个……有时间。好好好,我马上去!”看看手上诗集,再看看妻子愤忿不平的样子,床上睡着的儿子书上还握着课本。他嘱咐几句便忽忽出门,顶着头皮赶赴酒桌。
“张老板早来啦!李老板!您也来了!稀客稀客……”老王生硬地客套着,赚上个笑脸,“古人是对影成三个,咱今儿还真是三……”看着老板和大客户疑惑的表情,他自知又多嘴了,后半截生咽回去。
推杯换盏几回合下来,老王几分醉意浮现,“胡言乱语”起来。
“说喝酒还是李白有境界啊,‘李白斗酒诗百篇’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好啊真是好!我一吐只能有半盆‘酸辣汤’了,哈哈哈……”几声大笑哇地一声果真吐了,李老板愤愤离席,张老板巴掌把老王扇到地上。指着便骂。
“你看看你是干什么呢?陪客户不谈业务,给我整几句诗。天天上班也不研究业务,捧什么什么诗集看!你啊!趁早!”
“滚就滚!‘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这儿本就不是我生活的地儿!”借着醉意,老王爆发了,留下傻眼的老板冲出去了。
……。
后来同事们说他在大学找了份助教,跟着一个老头天天研究诗。
“诗是啥?能吃啊?老王这个……”
“你可别说,人家可出名了!网上最火的那个‘我有一瓢酒,足以尉风尘。倾尽江海里,赠予天下人。’就是他写的。”
科技的发展带来了一个虚拟的世界——网络。
我觉得这是一个阴暗的世界,看不到阳光,摸不到边际。好象漫无边际的星空,让人琢磨不透而感到茫然。
但我喜欢这样的世界,彼此都是陌生的。仿佛隔了一条宽大的河。但有是无羁的。所以人在这个世界里会表现出灵魂的深处那温暖的泉水或是那枯萎的花朵。
比如我跟同学聊天的时候不喜欢说出自己的名字。让彼此的心灵靠在一起。这样就能感觉到她的心。或是热情或是冷漠。而现实中,我想我们都是很好的演员。是一贯的沉默或是灵活,不管怎样,我想在不同人面前肯定有不同的自己。
在同学面前,沉默;在朋友面前,无羁;在亲人面前,循规蹈矩……。
好象一条伪装的变色龙,在不同的环境里有着不同的肤色。
在网络世界中,我想人们都是真实的,好象脱掉硬壳的赤裸的蜗牛。
可能虚伪的人仍会虚伪,暧昧的人仍会暧昧,狂妄的人仍会狂妄,寂寞的人仍会寂寞。
我想我应该是寂寞的。
一个人在没有阳光的房间里穿行,好象一条孤独的鱼,迷惘。当我感到寂寞时,我就会上网。我不打游戏。不是因为游戏不好玩,只是受不了现在的游戏商不惜一切诱惑无知的人来骗取利润。而在那些网吧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在打游戏,好象一群被束缚着的凶猛的狗。
我会选折聊天。
说话时会发出真人的声音,而聊天时会发出敲击键盘寂寞的声音。我更喜欢后者。不带语气,却带精神。
打出的文字是略带忧伤的。然后与好友谈天说地。时间会被遗忘,而不仅仅是时间,还有吃饭,做作业等。
下网的时间是很难打发的,想打开门出去,但由于长期在阴暗处而不适应外面刺眼的阳光。所以我会拿出稿纸写下支离破碎的文字。然后再到一个不起眼的地下网站去发表。
回复总是很多。记得有个人说,颓废是要杀人的。
我的心一颤,如痉挛般痛。眼泪是发泄物,但我不会使用它。所以我只能用心承受。
我会听音乐。
因为他和我的文字一样。他是一种能直刺人心的武器。好象一位绝世的杀手,无形的使你停止呼吸,流出那刺眼的鲜血。有的震耳欲聋,有的悠长深情。但不管什么形式,他都是一种有隐的毒品,越陷越深。
好象与上网相似。
我会离开现实。
我还十分清楚地记得去年父亲是怎样把我送进这座大学园林,心里的那些若烟的往事如今还是历历在目。如一股思念的风把我的记忆吹醒,父亲那殷切的关怀,和父亲离开时我那双想流泪的眼睛,我都能很快地回想起来。
父亲走后,便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走到了完全陌生的境地。
很多的日子已经流逝,包括中学里用信念支撑起的时光,我走过秋叶的匆匆,走过落花的悲哀,直到这里。
我忽然发觉,人世恍若一梦。
这里,很静逸,又很喧嚣,有的都是火热般的激情和无法绝唱的歌。那时的我,真的很孤独,孤独,划破了头顶的天空。我曾悄悄地坐在宿舍的窗前,手托着下巴面对夕阳,静静地遐想,遐想着未来,力争用方向蒸干心中太多的迷茫。
大一学年刚刚开始时,我曾那样生活了一段时间,很怅然,很无味。
我开始用热情的眼光来看以后将要洗礼自己的地方。校园里满地的繁华似锦,虽然在九月,但草坪是欢快地绿,花也拼命地红。可断线的风筝只是一时的`随风而行,以后的行踪便不知何去何从。
我曾给自己设计了很多方案,可往后的生活无非是弹簧振子的往复运动,宿舍和教学楼之间。有时候也会跳进图书馆的清静和球场的活跃。窗外飘雨的日子里,我蜷缩在被子里思索生命,那柔曼的旋律,那遗失的美好。心里突然就有了一种莫名的失落,一份淡淡的忧伤。
我是一个很喜欢热闹的人,但有时候又喜欢给自己一个孤独的空间,并且孤独地愈彻骨愈好。
在周末,我总喜欢一个人走在校园里的小路上,缓慢地走,享受着一个人的世界,温暖了寂寞,释放了情怀。
就在这样的漫步里,我感受到了生活的魅力。我逃避了迷茫,寻觅到了中学时代的自己,心中的花朵终于尽情地绽放。
去吧,去吧,梦想就在远方!
以后的日子如江南三月的扬州绚烂!
生活如泉水沁入我龟裂的心脾。那些忧虑,那些迷惑,那些不明来历的烦恼全都枯凋。
时光静静地流淌着,在我的指尖轻轻地滑过,如高妙的音符,有些自然,有些凌乱。
现在,又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季节,到处是诱人的秋意浓浓,又看见九月的红枫叶来映衬秋的贫血。但我觉得,如今的大学生活就像是一瓶散发着迷人香味的香水。天空是一块透明的玻璃,永远都渗着蓝,阳光时不时地依偎在生活柔情蜜意的视线里。早秋的凉风吹来,吹散了繁芜。
再没有了孤独,和对生活的迷茫。我一直和朋友们分享着我内心的感情,朋友的祝福和一串串幸福的笑是我的整个灵魂。
我就这样在别处,激情而又快乐地生活着。
附注:
刚入大学的那天是九月四日,今天写这篇文字时也是九月四日。很巧,今天又是我二十二岁生日(农历八月初五)。整整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我对生活的感情经历了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过程,找到了以前那颗时刻都想飞起的心。才明白,原来命运是一个圆。
行走在这个纷繁复杂,五彩斑斓的世界里,便有了些“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郁闷,生活像被蒙在厚被子里的鼓声,只是闷闷的响着,一下一下敲在心里,不清晰,却很疼。
如果甘心将自己裹在一片混沌中,那么生活就是囫囵吞下去的一颗枣子,不仅毫无味道而且会哽得人流眼泪。
轻轻拨开四周的云雾,呈现在眼前的便是一派云蒸霞蔚的绚烂景象,站在生活的别处,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心感受,就能发现这样复杂的生活的另一面,毕竟,再杂乱的线团拉直后也只是一根线而已。
用眼睛看生活,会看到冉冉斜阳,看到雨雾蒙蒙,看到海阔山遥,看到悲伤背后的喜悦,看到挫折背后的勇气,看到失败背后的成功。
用眼睛看生活,你会看到每天自己是在清晨六点的微光中醒来,你会看到每天自己是踏着朝阳走向教室,你会看到老师上课时散发着柔光的微笑和透露着智慧的双眼,你会看到下课时同学咧到耳根的嘴角和轻盈的如同小兔子的身影。
用眼睛看生活,生活不再是囫囵一团,而是清晰的,美好的,灿烂到耀眼的,美丽得醉人的,你会看到生活这个大线团的最源头,你会清楚的知道这样一条让生活变得简单的规律:用一双发现美的眼睛看生活,生活会比你想象中的更美好。
用耳朵听生活,会听到风吹动树叶的声音,会听到雨打击花瓣的声音,会听到谎言背后的无奈,会听到批评背后的关心。
用耳朵听生活,你会听到春天小草破土而出的声音,春花瓣舒展身姿的声音;你会听到夏天雨滴打在窗棱上叮咚的乐曲声,池塘边蝉鸣蛙咏的歌声;你会听到秋天果实沉甸甸挂在树梢上晃动时的声音,农民伯伯收割麦子时爽朗的笑声;你会听到冬天雪花在空中翩翩起舞的声音,孩子在银装素裹的大地上堆雪人时无邪的咿呀声。
用耳朵听生活,生活不再是嗡嗡作响,而是婉转的,清脆的,动听到极致,美妙到撼动人心的,你会听到沉淀在生活海洋最底部的真诚的声音,你会听到那么多打击你,批评你的人其实在对你说:“加油!”用耳朵分辨是非,用耳朵倾听世界,用耳朵听听自己内心海浪翻涌的声音,用耳朵听听自己的理想,听听自己生活的意义。
最重要的,是以一颗赤诚的心去感受生活。
用心感受生活,感受头顶这片天空的云卷云舒,感受身处这个世界的绚烂多姿,感受脚踩这片土地的无边辽阔,感受母亲琐碎的唠叨,感受父亲厚重的关爱,感受身负为社会为祖国奉献的荣誉,感受为人类为地球节约每一滴水的自豪。
而对于现在的我们,最璀璨的感受,是用心,去感受即使曾经被打败过,但如今仍然握在手心的那把余温尚存的灰烬,而这把灰烬的名字叫做理想。
用心去靠近它,用心去感受它,它是温热的,是纵然被倾盆大雨当头淋下也依然不会冷却的,是时刻流淌在我们的血液中顽强不屈的,是等待我们用十年寒窗苦读去实现的,是值得我们为之不顾一切的。
用心生活,用心铭记理想。
从庐山中走出来,才能真正目睹它的雄伟与壮丽,从生活中跳出来,才能真正感受它的波澜与壮阔,才能真正明白它的深刻与价值。
这样,才算生活在别处,才是真正生活在生活的别处。
在我还是18岁的时候,高三就匆匆走进我的生活,尽管我早已做好了一切准备,可高三依旧让我不知所措。
在高三,挥霍我18岁的最后一尾青春,在高三,高一。高二时的幼稚和轻松竟成了我最大的一种奢望。
6月9日那天,高考后的第一天,我们的教室从二楼搬到了四楼,我知道,这意味着我们是这个学校最大的学生,是高三的学生了,尽管还没有正式进入高三,却过着高三的日子。
搬桌子的.时候,心里突然地难受,自己和桌子一步一步走上台阶,走了好久,走不到尽头,于是想到,原来的高三学生就这样苦苦挣扎了一年,而如今我要过这样的日子,我别无选择。
我不敢说中国的教育制度怎样,我不像韩寒那样敢公开抨击中国应试教育,可我就是讨厌,但我依旧生活在这教育制度下,我是爱文字的,从进入创网那一刻起爱上文字,像爱创网那无数让人心疼的孩子一样爱文字。文字诠释了我的生活,我的难过和快乐。而如今,因为高三,我放弃属于我的文字了,我知道,所有高三的学生都放弃了很多,因为我们都输不起。我们太多的爱好被束缚。我们却还得每天用笑脸迎接那铺天盖地的试卷,染后低下头去做,用心去做,也许,努力了,就无悔了。
高三,我坐在四楼靠窗户的位置,视野变的广阔了很多,我却看不到外婆的未来。
高三,我们完全不用面对选择这两个字,我们只有低下头来面无表情地做题,做题,再做题。我们的心不能有一丝波澜,不能有一丝涟漪,只能越来越麻木,我们必须跟水学习,像水一样平静,一样沉默,这是高三为我们选择好的路,我们无法叛逆,无法脱离这条轨道,我们只有义无返顾地走下去,走到高三的尽头。
楼梯的台阶被我数了一遍又一遍,每次数出的数目都相同,只是用的时间越来越短。
高三,感觉自己像命运轮上舞蹈的人偶,甚至像个小丑,每天做着言不由衷的事,低头,抬头,如机械被按上一个发动机一样不停地运转,而我,无可奈何,我总是为了高考后绽开在家人那被岁月划伤的脸上的血莲,我知道苍白的背景下绽放的血莲一定很美丽,我不要生活,我只要血莲。
其实,我知道,现在的生活完全可以说成生存,而明年的6月9日才是我们生活真正开始的时候。明年的生活需要我们现在打拼,现在苦一点,明年的生活便好一点,一切都皆在我们怎样把握。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高三的日子才能体现这句话的准确性。
在高三,我们必须像那些在田里的农夫一样,用汗水,浇灌未来。
高三,是一场战争,一场没有硝烟,无声无息的战争,每个人都单枪匹马地战场上挥汗如雨,像无数个士兵一起过独木桥一样,总会有走到彼岸的胜利者,但往往失败者叫多,因为稍微一不留神就会掉下去,成为这场战争的牺牲品,唯一不同的是没有人会停下来为你难过。他们还得向彼岸走去。
高三,用自己的汗,用自己的血为自己铺一条成功的路。要努力,有尽力,更要义无返顾,不能回头,要一直,一直,走下去。
高三,并不可怕,勇敢一点,坚强一点,当一切过去后,会发现,高三那边,是一片艳阳天。
生活,是生命的一种姿态。而当我们厌倦了如今的生活,就会对别处的生活产生一种渴望与追求。是的,每个人的心底都应有这样一份期待。
如今,我们的生活似乎已成为机器,总是刻板、单调地循环运转着。学生们每天一大早还未睁眼就被父母从梦中拽了出来,而只有当闹钟一次又一次地响彻双耳,才会惊觉是要迟到了,于是便慌慌张张地爬起来,将被子胡乱地揉作一团,就冲进了洗漱室。几分钟后,又怀着一颗好像快要蹦出的心和几个热腾腾的包子,不顾父母的训斥冲向学校;到了学校又发现自己将什么用具落在了家里,又急忙叫父母送来;晚上拖着疲惫的身子和一堆永远也写不完的作业,耷拉着耳朵回到家,前来迎接的却是一顿痛批。难道我们的生活就是这样注定被设好模式,然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循环吗?这一切,难道都要成为习惯吗?——我不甘心。于是,在我的心中产生了一种对未知的追求,一种对“别处”的向往。
我想去天青似镜的西藏,去春色满城的大理,去因水而美的威尼斯,去聚集文化之都巴黎……或者说,无论是去幽静的森林,清澈见底的小湖,还是冰天雪地的极地,都能使我有一种惬意,一种闲情,一种自在的风趣。我始终期待着,那个只属于我的天堂。
我因此也常常幻想,人类创下的历史是多么伟大,竟伟大到了一种能使他们被自己的生活所束缚的地步。倘若是这样,那么我情愿做一只森林中的蝴蝶,在给这个世界带来美丽的同时,活得自由自在。我可以扇动自己小小的翅膀,去任何我想要到达的地方。
我还想要做一条在小湖里穿梭自如的鱼儿,能轻松地看到奇妙的湖底世界。在那里,灯笼鱼会与我作伴,水草会引我前行。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探索的步伐,没有什么能阻拦我对“别处”的向往。
若是能做一只在极地玩耍的企鹅,更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了。我无需害怕寒冷,我可以尽情参观这里一座又一座的“冰雪堡垒”,傲然屹立的冰山,憨厚敦实的北极熊,他们都将成为我的朋友,我们可以在这片小天地里创造出“生活在别处”的乐趣。
“生活在别处”,这句话既然被写在了巴黎大学的墙上,就一定有它存在的意义——然而,这正是我们所追求的。我们的生活就像一块枯燥无味、刻板乏趣的空白画板。不论如何,我们总是怀着一种企盼,那就是带着自己生活的画板去到世界各地,用世界的颜色将它渲染。等它真正成为了一副动人的完美的画,画中的就是我们真正想去的地方——也是我们灵魂栖息的地方。
生活中一直都有一些琐碎扰人心扉,看着父母因为一点小事吵得面红耳赤,有那么一瞬间,还是觉得分开比较好。有那么一些人,不见面的时候会往死里去想,可一旦见了面却有忍不住争吵。母亲,你说,对吧。
生活就是这样,前段时间常有人在耳边叨唠,说是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微笑着看着他们的气宇轩昂昭告天下却又旁若无人收拾心情继续工作。不得不说,很羡慕他们有牵有挂,而我,过惯了“流离失所”,一个人,无所畏惧,一身轻松,却又让自己无力反驳。
我是长年累月的喜新厌旧,所以一如既往的只会说再见。只是很可惜,我还没有学会告别。《幻夜》里有一段话:夕阳在西边的天空渐渐散开,那下面巨大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不仅如此,它们周围还矗立着大大小小的建筑物。这就是怀有野心和希望建造的街道。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累的筋疲力尽的人们只是在这些建筑的缝隙之间匍匐打转地苟且偷生而已。而我们,都很不幸,只是其中的一员。习惯生活的不美好,不对所有的事情抱有一厢情愿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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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现在的小学生活不免有些枯燥,游走在家里与学校之间,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有时候忙里偷闲,我就在幻想,有一天抛开这枯燥的生活,背起行囊,去世界的别处,去远方,看不曾见过的美丽风景。
我总是幻想自己是个旅行家,去世界各地游玩,摆脱了低俗乏味的生活,任心在天地间自由驰骋。著名音乐家高晓松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想我所向往的别处或许就是这样的一种人生境界吧!我曾在生活中想过自己去撒哈拉沙漠骑骆驼;去海底世界去潜水;去迪拜一睹世界第一高楼的壮观;去…那些已经在梦里千百次闪过的远方。
然而现实浇灭了我的幻想,面对学习的压力,父母的期许,我还是得回到那小屋里,开始作业“奋斗”、“抗争”。每当消灭完全部作业的时候,已是深夜,关灯,躺在床上,却久久不能入睡,因为我知道,在这短暂的放松之后,迎来的只有新一天的学习和那堆积如山的作业。还有那些足以让我精神崩溃的学校。
我曾经也有想过逃跑,想过放弃,想自己一个人去自己向往的地方,没有学习,没有作业,没有压力,也没有这些那些等等的规矩。而我也无数次地幻想着去那遥远的大海,造一栋小屋,像海子一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每次想到这儿,我总是对老天爷说一句感叹:“为什么的人生如此平庸,在平庸出生,在平庸中学习,最后在平庸中成家直到老去。”唯有努力学习,在枯燥中生活,最后才能出人土地!我为什么不能像大诗人马克波罗一样,来到遥远的国度,欣赏这个国家的风俗人情。为什么不能像明代的郑和那样七下南洋,遨游四海!
我苦笑一声,然后对自己说:“因为生存。”是啊!在这弱肉强食的时代,光想着遨游世界各地是无用的,更别说是在一个你向往的地方面定居、生活。因为到头来你会发现,那些整天在乏味中生活的同学,却都已成家生子,可你除了花光自己的积蓄外,发现什么都没有,还是一事无成。
可人也需要有这样那样的幻想,你敢说那些刻苦学习的同学没有叫过苦吗?没有幻想过美好的生活吗?他们只不过把这些想法埋藏在心底,埋藏得很深、很深罢了。
也许,我这一生无法到那夜夜思念的地方;又或者,我在某一天真的又实现了呢?但不管最后如何,这却是我在枯燥生活中的唯一的精神支柱,而我的灵魂也早已栖息在了那遥不可及的远方。
把人比作植物,但并非是某一种,比如说树:松树,伟岸;柳树,潇洒;或者是楠树,高贵。
人是一片森林,并纳了乔木、灌木,抑或野草。时见高大,时见平凡,时见美好,时见丑陋,丰富和杂乱互生。
远远眺望,只见青松屹立,白桦间乎其中。而当你走近,或入乎其里,才能洞悉荆棘当道,杂草丛生。
这就是我们常常惊讶高贵者有其粗俗和卑下,卑贱时见高尚与聪颖的道理。
一点都不奇怪。因为,一个人本然就是一片森林。
二
时间就是金钱。
一根一根白发,一条一条皱纹,一页一页病历,都是生命信用卡一次次刷过的留痕。
时间就是金钱。
可给予生命的时间是一个恒数,你既无法借贷,也难以补充和爱赠。透支了时间的人,受到了疾病的折磨。挥霍了时间的人,失去了宝贵的年华。
三
生命是一个过程,赤身而来,赤身而去,所谓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犹太民族的人喜欢用寓言讲道理,说狐狸想钻洞吃墙外的葡萄,洞很小,只好在洞外斋戒七日,让身体瘦下来,钻过墙洞,吃够了葡萄,身体长肥了,想钻出墙洞,只好再斋戒七日,最终依然是一条瘦狐狸。不同的是,留下了葡萄香甜的滋味供以后回忆。
四
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情无过于良心的死灭。
——郭沫若。
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郭敬明如是说,我很赞同。
1968年前,兰波将这句话从嘴里或者笔尖创造了出来;1968年,这句话被刷在巴黎大学的围墙上;1968年之后,米兰。昆德拉将它弄得世人皆知。
这一句话就一天一遍地在我脑中镌了下来,如同浓硝酸腐蚀过的铜版。痕迹斑斑。历历在目。不可磨灭。
恩雅说过,每个人都是一条根,它就在脚下,没离开故土一步异常疼痛。
但我不会。
我的根似乎扎在上海,就像人的迷走神经一样,一迷就那么远。这多少有点不了思议。我想我是中毒了,受了郭敬明的“花言巧语”,我想和他一样在那个霓虹灯纷乱的剪影里开怀大笑或者失声痛哭。
繁华而苍凉。张爱玲如实说。那个生活在旧上海的温润女子如此评说上海。是谁说过:整个上海燃亮的灯火,就是一艘华丽的邮轮。
旧上海在我心中是一部来的胶片电影,画面上布满白色斑点,没有一句台词,华丽的夫人、优雅的绅士幸福地微笑。夜总会的灯光像梵高的色彩漫过整个城市。没有背景音乐。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迹,时不时地付出画面,如轻烟般一闪即逝,令画面无可名状地微微摇晃。
我每天都在学英语解方程想上海,这些的这些让我想得心痛。我一直固执地认为我将来一定会生活在上海——那个让我心动又心悸的城市。它一直在脑海里旋转,旋转,再慢慢下沉,沿着神经的每一个末梢终于七扭八回地到了心脏,股股热血终于淹没了它它和血融为了一体,在我的身体里肆意流窜,从上到下,从左到右。
我想我是病了,病得不轻。我总是梦见我坐在火车上,窗外是我的朋友,那些曾同枕而眠、无话不谈的朋友。她问:“你去哪里啊?”我说:“去上海。”她说:“去上海干嘛?这车不是通往上海的!”然后,车开了。我记得她穿着红色的连衣裙,而我一身黑装。我记得她说这不是上海的路,但当我准备下车时,火车开动了。我记得当时的太阳正媚,阳光正暖。我记得我的周围一片黑暗。然后我醒了。我起身赤脚去喝水,水划过喉咙,顺着食道一点一滴地坠入黑暗,慢慢地迂回肚子里,接着一片清凉。和着黑暗,我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我最终到了哪里,那一直是个迷。我不会放弃的,我的血,我的心;我的肌肤早已被上海两字给烙上了印,那已经长不平了。
我不会整天说上海上海我爱你。那很肤浅。七十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的脆弱和物理。文字和感觉永远有隔阂。
童年时,曾天真地骑着自行车,追赶那条发光的地平线.每每自以为接近了它,它却又出现在更远的前方,而自己却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那时的感觉是:回家的路早忘了,唯一明确的是前进的方向。
其实梦想于我们就如那条地平线,你永远不知道梦想的终点在哪里。但我们在明知自己软弱无力的情况下,却愿意耗尽一生去追逐。追逐梦想于软弱、不知终点的我们而言,本就是一趟没有翅膀的飞翔,但我们还是执著地向前走,理由只有一个:追逐梦想本身就成就了我们生存的理由,值得我们去做。生活在别处。
马克波罗说:“使人年老的,并不是岁月,而是梦想的失去。”于他而言,他的生活并不在威尼斯,而在那使他魂牵梦系的东方。他并不明确东方到底是什么样子,年轻的他也未曾有过远行的经历,但他最终选择了这趟没有翅膀的飞翔,因为他坚信生活在别处,在他梦想的东方。即使无法到达,至少他走过了。
哥伦布说:“重要的不是我们正处于什么方向,而是我们正想什么方向前进。”难道哥伦布事先会知道那神秘的陆地在哪里吗?如果是,那不就谈不上发现,谈不上新大陆了。但是,对那不知何方的陆地,哥伦布始终坚信自己的方向,始终未曾抛锚或者返航。促使他坚持这趟没有翅膀的飞翔,冒着被大海吞噬的危险的理由只有一个:他坚信生活在别处,他梦中的陆地一定在前方。即使不是,追逐本身早已成就了他生存的理由,值得他冒一切风险去坚持到底。
他们是无翼的天使,其实,我们也是。地平线也许永远无法到达,但我们选择追逐,因为,我们坚信,“生活在别处”,追逐本身成就了生存价值。
不知何时起,我有了一个疯狂的幻想,尽管我明明知道它不切实际。
不知何时起,每当我仰望天空的飞鸟,眼里总有一丝羡慕。我真希望能像它们一样在空中自由飞翔。
每个人都有自己向往的生活。我想,完全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的人是很少的。“生活在别处”,这是在巴黎大学墙上的话,这也是无数人心中的信念。它刺激着许多人去寻找去探索。就算这样的生活只存在于幻想,人们也会一遍遍地想象,以求得精神上的满足。
正如同王维的诗句——“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王维对俗世的厌倦,使他隐居深林。可能会有很多人不理解他的选择,但这就是他向往的生活。他虽独自一人,但并不孤独寂寞,反而有独自一人的悠闲。也许很少有人会喜欢这样的生活,不过假如对它有向往,你就会发现它似乎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生活。这可能就是“别处的生活”的魅力吧。
“生活在别处”,那生活,似乎触手可得又仿佛遥不可及。它使我们疯狂,使我们渴望,它似乎是人一生的梦想。我们应保持着对它的幻想,也许在什么地方,我们能与它不期而遇。
我在北京长大,熟悉的环境和奔波忙碌的生活让人不免觉得这个城市单调枯燥。渐渐地,我开始向往生活在别处,幻想体验别样的异国风情。
于是,在暑假,我们一家三口飞往巴厘岛度假十多天。巴厘岛是片净土,湛蓝清澈的海水、金色干净的沙滩、布满宗教风格的石雕、绿色的热带雨林、遍地的树丛野花……无不休闲自然,让人感到烂漫。原始传统而又充满自然风味的spa,为久居在喧嚣都市的人们带来一丝清凉和舒缓。
开始的几天,我们欣赏了海神庙、情人崖、乌布等景观,尽情享受海岛风情。欣赏景观的同时,不乏购物。有天,我们疯狂购物后,累得腿都打软。在街上正好看到有可以纳凉的亭子,亭子是用茅草屋顶遮盖而成,形如帐篷,四面通风。我们喜出望外,就进去坐在软软的垫子上休息。这时当地一群男人一边大叫我们听不懂的语言,一边上手把我们拉出亭子,一副我们占了他们领地的样子,这让我们发蒙迷惑。后来通过导游了解到,这种亭子是巴厘岛独有的发呆亭。巴厘岛是男人的天堂,这里的男人可以娶四五个老婆。除了清晨祷告外,男人只用斗斗鸡、喝喝茶、发发呆,女人却整天下田插秧、收割、种植果树。发呆亭是男人休闲的专属地,女人没权利享用。这让我不禁有点失落,巴厘岛也不是我理想中的桃源圣地。
行程中有天是自由行,我们一致决定在酒店休息一天。酒店环境很美,露天泳池十分干净,早餐品种丰富美味,服务人员热情友善,各个角落都能看到带有晨露的鲜花。早上在泳池里游了会儿,中午躺在床上不知不觉就到晚上了。我们开始点餐,点餐的人很少,我想没过多久应该就能吃上美食。但我们等到夜幕降临,也不见美食,只见工作人员在厨房外抽着烟有说有笑、不急不慌,空气中弥漫着慵懒散淡的气息,让人发困。在我们再三催促下,一个服务员走过来,笑眯眯地说:“慢慢来,慢慢来,做事不要着急嘛”。晚上十点了,服务员终于迈着优雅的小步,不慌不忙的端来我们期待已久的大餐。饥饿的我们迅速拿起餐具,狼吞虎咽的吃着。这让我不禁有点不满,这让我想到了《疯狂动物城》中树懒的慢动作,心里非常不舒服。
随后的三、四天,我已经失去了耐心,不再期待更多的美好,只想快点回到熟悉的北京。
到了北京,一下飞机,扑面而来的是满满的亲切和温馨。川流不息的车流、疾行的男男女女不再让我厌恶,反而感到人们都在一个公平的世界里实实在在地生活。在奔波忙碌中,人们过得有目标,很充实;每个人都没有白白消耗时光和青春,都在追逐着自己的梦想。
我不再向往生活在别处,其实生活在哪里都一样,只要你有发现美的眼睛,静心感受生活中的小确幸,幸福就在身边,美丽就在眼前。
黯淡的黑夜。
我苦苦的问自己:你为什么总是不如她?
我惶惑,并为此感到不安。
就这样,我一路上不知问了自己多少个为什么,却苦苦不解。
我仿佛丢了自己,丢了生活。
然而我呢?
我丢了自己,丢了生活:一味的陷没于和别人比较,仰望别人的成功和幸福,无形当中却抛弃了属于自己的风景。
释迦牟尼曾说:“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中该出现的,都有原因,都有使命,绝非偶然。他一定会教给你什么。”是的,竞争对手教给了我乐观和尊重,宽容和自省;还有,那四根路灯教会了我学会坚持不懈的做好自己。
生活不在别处——生活不是和对手一味竞争而丢了自己,生活不是不断质疑自己而放弃自我,生活在心中!
只要有所感,有所悟!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汇总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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