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之后,我们可以从中汲取到许多宝贵的人生经验和智慧,这些都可以成为我们成长和进步的动力。如何写一篇有深度和独到见解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要认真阅读,并在读书过程中做好笔记。其次,要注意回顾每个章节的重点和逻辑关系。最后,要结合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加入个人观点和评价。推荐以下几篇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既顽皮又粗野,还喜欢捉弄小动物,人们都不喜欢他。有一天,有一只小精灵把他变成了拇指大小的男孩儿,他还能听得懂动物说的话。尼尔斯家有一只鹅叫莫顿,莫顿带着尼尔斯和雁群一起飞向拉普兰。雁群的队长阿卡是一只善良的大雁,在途中,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很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尼尔斯和朋友们互相帮助,解决了困难。经过了这次旅行,尼尔斯逐渐变得善良、勇敢、聪明,最后回到家,恢复了原形,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以后,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尼尔斯的改变,他被小精灵变小后,体会到了其它小动物被欺负的感觉,他明白了做事情不能光顾着自己开心,还要想到别人的感受;同时旅途中,尼尔斯学会了和朋友们和睦相处,一起战胜困难、分享快乐,从中他明白了团结的力量。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像改变之后的尼尔斯一样,做事情要为别人考虑,要和同学们团结友爱,共同成长。
小主人公尼尔斯起初是一个粗野、顽劣、对生命不懂爱惜的小男孩,为此他的父母十分担忧。因为得罪了小精灵,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不点儿,失去了在小动物面前的强势后,他体会了被欺负者的感受。于是,他和家里的白鹅一起随着一群大雁从南方一直飞到了最北部的拉普兰省,饱览了祖国的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知识,也饱尝了风险和苦难。这种艰苦的旅行不但锻炼了他的体魄,也陶冶了他的心灵。尼尔斯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生命,明白了自己应该成为一个怎样的.人,变得自信、勤劳、勇敢和善良。
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牢牢地吸引住了,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我想:我也遇到过困难,但我并没有尼尔斯的坚强的毅力。就拿上一次学骑自行车来说吧。我连方向都控制不好,还连连摔跤,这让我很丧气,真想放弃了,凭什么我要受这个苦呀?但是我看见妈妈一遍又一遍地扶着自行车,从不喊累,她的眼睛中充满了鼓励,我还是振作起精神,拍拍身上的土,继续开始练。
有一句古语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我相信,我付出了努力,不怕困难,一定会像尼尔斯一样成功的。
最近,在这暑假的大好时光里,我读了一本以活泼明媚的笔触来写的一首自然交响诗。它不仅有优美的风格,还生动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跟随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为她的一部大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特有的高贵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以及优美而愉悦的风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怀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奖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作家。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芬。因为在《骑鹅旅行记》,她是一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纯洁,从不把人往坏处想。也因为小灰雁邓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邓芬的这些良好品行,我们应该多多学习。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想:尼尔斯为什么能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这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那颗爱的种子。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拉猫的尾巴、用脚踢母鸡、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帮助动物们。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保护、关爱小动物,要不然,在动物灭绝的时候,人类也会跟着一起灭亡。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邓芬的两个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样用心险恶。她们利用邓芬的心思纯洁,骗她说雄鹅莫顿是乌鸦变的,采来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诱骗邓芬使雄鹅莫顿吃下去,毒死他。后来,又让雄鹅莫顿和苍鹰搏斗,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顿!而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就是不想让邓芬有了这么一个英俊无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过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险恶之人,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代表作。整本书围绕一个叫尼尔斯的十三四岁男孩,变成精灵以后骑家鹅随大雁群旅行的故事展开情节,用尼尔斯旅行途中的所见所闻,用生动有趣的文字详细的给读者介绍了瑞典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自然现象,是一本融趣味、科学、人格道德与一体的科普读物。书中字里行间都渗透着满满的爱国主义情怀,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在作者的笔下都是那么美,那么让人喜欢!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不同于其他童话书,不是完全的虚幻,而是完美的把虚幻和现实结合起来,虚幻是尼尔斯变成小精灵,懂动物语言,其他都是用现实来注释。这是其他童话书所不能比的,可以说,这是一本现实版的童话书。这本书的语言活泼有趣,叙述自然流畅,故事转承起合注意细节联系,把瑞典社科、人文、自然一一道来,不枯燥,不乏味,读之引人入胜,是难得的佳作。
尼尔斯本来是一个调皮顽劣,爱撒谎,爱欺负小动物的男孩,自从他变成小精灵以后,成了一个到处受威胁,被欺负的对象,境地的转变,让尼尔斯的思想也开始了转变。在旅行途中,通过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状况,尼尔斯慢慢转变了自己的思想,变得积极阳光起来,遇事不畏惧,不退缩,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我觉得,在生活中,什么事都怕换位思考,做事前,先设身处地的替对方着想,什么事解决的就轻松多了。
另外书中还提到铁厂与野生动物共处的矛盾,荒火与持续种植树木的可持续发展,在一百多年前,作者就有这种理念,在现在看来,十分难得。
我觉得一部好的作品,首先要言之有物,要有充沛的真挚情感,其次才是文章写作的技巧。《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就用平实的语言,构建出一个逻辑缜密,情感饱满,内容丰实的故事框架,不讨巧,不堆砌华丽辞藻,不引经据典,实在难得。这部作品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确实是名副其实。
我喜欢的作家汪曾祺先生,曾经说过一段话,很适合评价塞尔玛・拉格洛芙的这本书,摘录如下,作为本篇的结束语。
“我认为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样他就会觉得自己也应该活得更好一些,更高尚一些,更优美一些,更有诗意一些。
语言要和人物贴近,写对话就应该普普通通,家长里短,有一点人物性格,神态,不能有多少深文大义。作者的态度、感情不能跳出故事去单独表现,只能融化在叙述和描写之中,流露于字里行间。”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14岁男孩尼尔斯的重要故事。故事的开始,他是一个喜爱做捉弄、凌虐动物、讨厌学习培训的小孩。但是之后,他在和白鹅莫顿的旅行中,成为了喜欢协助动物、做了很多好事的孩子。
我很喜欢之后的尼尔斯,由于他变成了一个有爱心的小孩。将来,我也要像他那般,做一个有爱心的小孩。
最近,我又看了一遍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之所以重读这本书,不仅仅因为这是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更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引人人胜,里面描写的人物、动物的性格都栩栩如生。
故事讲的是瑞典威明格的小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儿,名叫尼尔斯,他因为常常欺负小动物们,又捉弄了树林里的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当一群大雁飞过尼尔斯家的上空时,尼尔斯家的家鹅马丁身强力壮,不知不觉地跟这群大雁学会了飞翔,尼尔斯就骑在马丁的背上,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旅行。旅途中充满艰险和新奇。大雁们依靠智慧和团结战胜了一次次困难。通过旅行,尼尔斯变得懂事了,也成长了不少,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并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那群大雁的“头领”一一阿卡,她聪明,又很有领导才能:还有驮着尼尔斯旅行的家鹅一一马丁,他很勇敢,又对主人忠心耿耿。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是尼尔斯了,他既善良又勇敢,为雁群和其他鸟类做了许多事。这本书里还描写了瑞典湛蓝的天空,幽静的山谷,还有海边美丽的景色。
看完这本书,我仿佛也随着雁群游玩儿了风如画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心情十分的舒畅,思维也变得开阔起来。我似乎也像尼尔斯一样经历了一番成长,体会到与各种小生灵一起玩耍的快乐,心中充满了感恩与幸福。我想,有一颗爱心,善待动物,更要善待他人,为我们自己营造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
作者:代文君。
自从我们的班级图书角开张后,大家的热情空前的高涨。我也借了一本久闻其名的书籍——《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
读这本书,你不能不想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道理:尼尔斯是个爱调皮捣蛋的孩子,大家都不喜欢他。然而,在他那调皮捣蛋的后边,却藏着一颗滚烫滚烫的、金子般的心——乐于助人的心。
可是,我最赏识的还是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总有一条两全其美的路,只要你敢于去做——。
尼尔斯和雄鹅莫顿感情越来越深,但他想变回人的欲望也更加强烈了。一天,他无意中得知,只要能将莫顿带回家,让它被母亲杀掉,自我就能够变回人。有一天,出现了戏剧性的场面:莫顿被尼尔斯的母亲关在了屋里,立刻就要被母亲杀掉——它一被杀掉,尼尔斯就会变成人;但这样,尼尔斯就会失去一个知己。尼尔斯仅有两条路可走:一是静观其变,二是跑去敲门阻止——但这样,尼尔斯变成小人的事情就会被父母发现,其后果不言而喻。怎样办?怎样办?尼尔斯选择了后者——他跑去敲门,自我突然变回了人;之后,他又说服母亲,保全了莫顿——多好的一个结果!
读这本书,我感觉自我好像在和一位长者谈话。它告诉我,用心照顾一个小生灵,体会到的最美丽的情感不是获得,而是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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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的大鹅在空中盘旋,背上坐着一个拇指大小的男孩子,整个瑞典风光尽收眼底。那个男孩子即是尼尔斯。
这个故事新奇而有趣:箱子中竟有一个精灵?小男孩的身体同拇指大小?雄鹅可以高飞在空中?有趣的情节层出不穷饶出趣味。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特别不爱学习,还时常捉弄小动物。但有一次,不安分的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而被变成“拇指小人”,恰逢此时,家里的一只雄鹅离开,便使劲儿抱住雄鹅,不料被戴上天空,开启一段旅行。他坐于雄鹅之背,周游祖国,瑞典的风光被他一览无余。从南方一直飞往北方,游历二十余个城市,饱览祖国的大好河山、奇峰异川。一路上,他听到的、看到的事儿数不胜数,最终他回到家乡,变回原形,变成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诸多情节之中,最令我为之动容的则是大雁莫顿被抓住时,危险关头,调皮的尼尔斯独自一人勇敢地冒险救莫顿,尼尔作文斯虽然矮小,却可以赴汤蹈火救一只大雁,这种友情属实令人感动。尼尔斯虽然被小精灵变成“拇指小人”,但他依旧没有放弃,不因为身体大小而自卑,而是努力寻找让自己变回原形的方法。我深深地敬佩尼尔斯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坚强。
在交涉和激烈斗争中,我国4名解放军在中印边境英雄牺牲。面对数倍于己的敌军,我们的战士毫不退缩,祖国领土,怎能相让!赤手空拳的团长张开双臂,挡住印军,迅速应对,英勇作战,宁愿高原埋忠骨,决不丢失一寸土。我们虽然痛心,但为他们而骄傲。是的,遇到困难不能坐以待毙,的确,知难而上、迎难而进,方能到达成功之彼岸。
作者:戴玮。
每次放假,我都会抽空课外阅读三十分钟,昨晚在微弱的灯光下,我打开灰尘仆仆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家住瑞典南部的小男孩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总是调皮捣蛋,捉弄动物,后来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小,他骑在鹅背上走南闯北,听说了很多故事和传说,最后变成了高大帅气、聪明善良、乐于助人的男孩子。
每当我轻轻地合上这本书,我都在幻想着能骑着鹅在空中遨游。让我更记忆犹新的段落是《帮助大公羊》,文中讲述雁群在厄兰岛过了一夜之后,转身向内陆飞行。在横越卡尔马海峡的时候,雁群遇上了大风暴,为了避开狂风暴雨,好不容易在峭壁上找到了一个山洞栖息过夜。在山洞里,阿卡发现住着几只山羊,领头是一只大公羊,雁群和他说话时,但大公羊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在阿卡的再三追问下,大公羊终于说出了原因:
原来,羊群和海鸟一起在这个小岛上快乐居住着,他们过得十分愉快。去年,这儿来了三只狐狸,凶恶的狐狸,经常在羊群睡觉时来偷袭他们。从此以后,这几只狐狸就再也没走了。
阿卡听了后,十分犹豫不决,尼尔斯自告奋勇地说,他来放哨。
第一个夜晚,尼尔斯就让三只狐狸吃到了苦头。大公羊看到阿卡主动、热心的态度,决定带着他们在岛上四处转转,并告诉他,岛上有一条很深很深的裂缝,叫“地狱洞”,于是,尼尔斯有了主意。
尼尔斯让莫顿驮着他,朝那个“地狱洞”里走去,吸引三只狐狸过来。最后,尼尔斯在莫顿的配合下,把三只狐狸扔进了“地狱洞”,让羊儿们佩服不已。
不管你有多么渺小,只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再小也有大用处。
骑着大白鹅跟雁群游遍了瑞典。在这过程中,他变得懂事了,那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奇遇呢?请跟我一起看一看吧。
在众多的小故事中,我最喜欢第二章《取得大雁的信任》。自从尼尔斯变成小人后,他经常和雄鹅——马丁在一起玩。一次,他不小心被要跟大雁飞行的雄鹅——马丁,一起带着飞上了天。飞了很久后他们跟大雁一起到湖边休息,等待天明再出发。在当天晚上,突然有一双凶恶的眼睛盯上了他们,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狐狸斯密尔。他一不小心惊动了大雁,大雁想逃,但斯密尔动作太快了,他已经咬住了大雁的翅膀。这时候,一个声音响起来:“你这只不要脸的狗”。斯密尔顾不得看喊得人是谁,拼命的向前跑,尼尔斯好不容易的拉住了他的尾巴,但他不仅拉不动,还被拖着往前跑。斯密尔明白了追赶他的不是大人物,就准备吃掉大雁,尼尔斯用劲一拉,把斯密尔拉退了几步,迫使他松开了大雁,大雁乘机飞走了。尼尔斯看到有一棵树就爬了上去,斯密尔气极了,一直守在树下,天一亮,尼尔斯就被马丁接走了,大雁看到尼尔斯这么勇敢,热烈的.欢迎他们入队。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仿佛把我们一起带到了迷人、美丽的瑞典,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和尼尔斯一起游览了整个瑞典。我很欣赏书中的小尼尔斯。我觉得他虽然调皮,但十分勇敢。我除了要象他学习,我还要好好上学,认真读书。一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