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证购房合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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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编写合同时,要避免使用主观性或模糊的表述,以免给解释和执行带来难度。以下是一些合同签署和审查的注意事项和流程,希望对您的合同管理有所帮助。
甲方(卖房方)。
身份证。
乙方(买房方)。
身份证。
一、甲方只转让户头(拆迁安置房购买权),每个户头含安置面积平方,甲方户头人员名单共人,委托代理人为,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户头签订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户头的产权共有人同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当即付清户头转让费,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凭安置选房顺序号办理选房购房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按照镇政府拆迁安置房的价格,房款由乙方直接交于安置房收费点(发票户名是甲方的)。
三、转让后房屋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无论是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有权将此房屋转让出售或出租,甲方及其名下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任何异议进行阻扰。乙方以甲方名义缴纳的'购房款票据以及甲方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均交由乙方保管,作为乙方对此房屋所有权的证据。
四、在政府允许办理房产证时,应主动联系乙方,甲方在可以办理之日起一月内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逾期办理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第五条违约责任处理。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现就根据乙方向甲方购买其座落于______的房屋,面积为_____平方米,含内部设施为_____。权属为_____私有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议定上述的房屋的销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元。本房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其中含地下室。
二、由于现实的原因本小区的房产暂时无两证,乙方已经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的了解并且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将来可以办证时,由甲方来负责在接到通知以后三十日之内帮助乙方进行办理,不得借故来拖延时间。如过因为甲方的原因使得乙方无法及时的办理相关手续而使乙方受到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的损失的。办证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是全部由乙方来承担的,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产权证办好后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须提供该房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及本人与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各壹份,并协助乙方落户。
四、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贬值,拆迁等),造成的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五、甲方必须保证对该转让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项权项,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一概由甲方解决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除上述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瑕疵,并保证在交接前未发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凶致死等事件,如交接后发现上述事件发生,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给予乙方_____万元的赔偿。
七、甲方在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时,甲方保证将与该房产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已结清,并将相关缴费证件交于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八、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乙方相同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壹日,由违约方赔偿房价款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给对方。因本房暂无两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进住后,甲方反悔,甲方除返还乙方所付全部购房款外,另付违约金_____元,乙方反悔,则无条件搬出,另付违约金。
九、本房产因暂无两证,其平方面积按套计算,将来办证过程中如有测量误差,甲乙双方约定,互不追究,其销售价不变。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合同法》、《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就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三、出让方:指能够依法转让经营性国有产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受让方:指有权以有偿方式取得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企业类型:按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标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法能够进行转让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经营性国有产权。
七、出让价格:为当事人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的成交价格。国有资产的转让应依法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
八、职工的安置方式:按有关规定,约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
九、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产权出让方、受让方签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让方):注册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邮编:企业性质: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代理会员:电话:
乙方(出让方):注册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邮编:企业性质: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代理会员:电话:
根据《_合同法》、《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有偿转让给乙方。该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该转让标的的评估基准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二条职工安置方案甲方的职工安置方案为:(任选一条)(一)乙方负责安置甲方的(在职、离退休)职工。(二)乙方不负责安置甲方的(在职、离退休)职工。(三)甲方负责安置甲方的(在职、离退休)职工。(四)其它:
第三条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甲方在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任选一条)(一)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二)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三)其它:
第四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一)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元)转让给乙方。(二)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任选一条)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帐户;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不低于30%)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帐户,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付清,并提供担保。
第五条产权交割(一)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清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批件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四)。
第六条转让税费负担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第八条及《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占有、使用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该房屋位于海安县墩头镇白龙桥南东侧四层北首第二套,建筑面积近130平方米(包括卧室4间、客厅1间、卫生间1间、厨房1间、阳台1间)。按原状交付,未曾装修。
二、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万元整,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人民币)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四、房屋交付: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五、甲方的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其妻子、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除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以外,若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档一份,协议书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见证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乙方,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重庆市xx区xx路xx苑-,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最终以房管局产权证为准)。
第二条转让价格。
乙方支付甲方16.5万元人民币房屋转让款和已交的购房款18.5万元人民币,共计35万元整(大写:叁拾伍万元整)(一次性付清)。自该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该房屋还应交纳的购房尾款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机构交付,甲方不再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的同时,乙方应支付房屋转让款及甲方已交的购房款共计35万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及已交房款的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及该房屋购买车库资格的.权利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甲方应当按单位要求,及时办理房产证各种手续,及时提供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在该房屋取得房产证,能够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在15日内积极配合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单位办理房产证前允许更名,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
第六条声明、保证及违约责任。
1、甲方: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乙方: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甲方在协议签订并收到乙方支付的35万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赎回该房屋。
3、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双方子女、亲属及财产共有人(包括财产继承权或财产共有的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约要求。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15天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5、甲方承诺:该房屋单价已含按照国家规定应交付的大修基金(《职工住房交付缴款协议》中已注明),乙方不再单独支付该款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文档为doc格式。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事宜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共同遵守:
房产状况。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此房。
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
付款方式。
乙方已于年月日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余款为人民币。由于本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经双方协商,议定在签订合同后,二次支付甲方购房款为人民币元整,乙方暂扣人民币房款,待办理房产过户后,将暂扣款付清。
甲方义务。
1、由于本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当前无法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属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因此待到该房产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甲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主动配合乙方完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得借故拖延。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及时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而使乙方受到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损失。
2、甲方承担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必须保证对该转让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项权项,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一概由甲方解决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除上述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4、甲方保证该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瑕疵,并保证在交接前未发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凶等事件,如交接后发现上述事件发生,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5、甲方在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时,甲方要保证将与该房产附随的取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已结清,并将相关缴费证件交于乙方。
6、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有义务将该房产《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交至乙方,并协助乙方落户。
乙方义务。
1、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年月日前由甲方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方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双倍赔偿乙方定金数额的违约金。因该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证明人:
联系电话:
日期:
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法院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有效。
三、五证不全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业主不及时办房产证的话都有很多的危害,然而很多的人都不知道不办理房产证有什么影响。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不办理房产证的危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在购买不动产时,办理房产证在购房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对于物权采取的是登记公示主义,也就是说,只有通过登记,才是真正拥有该物的所有权,就购房来说,只有办理了房产证后,才能真正意义上说对此房拥有了所有权,这时,如果发生法律纠纷,你对该房的所有权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许多人只有在自己的房产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才想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没有办理房产证,最终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房屋的变动,在法律上是严格的登记公示主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会导致继承合同、赠与合同的无效。
夫妻在离婚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而对房屋的分割尤其重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同样也是无法进行分割的。
购房者购房往往有保值增值的目的,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动的时候,购房者会考虑对房屋进行变现。但房产的交易是需要房屋权属证明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交易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银行办理抵押需要对房产证进行审核,没有房产证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
如果承租人以出租人没有房产证不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为由不交租的话,法律上是支持这种观点的`。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不利于在房屋灭失或者损害时得到补偿以减少损失。
国家在拆迁补偿中也是以房产证为补偿依据的,没有房产证的购房者有可能在拆迁中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从而遭受巨大损失。
我国的物权制度是公示主义,没有登记的后果是产生物权纠纷后,不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在实质上还是属于开发商,如果受到欺诈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能房钱两空。最普遍的情况是,开发商一房两卖,与另一消费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证,结果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至于能否要回房款,血的教训是,大多购房者是房钱两空!
此外,传统的观念常常会使购房者不愿意考虑房屋遭受灭失或损害的情况,但这也是最容易让购房者蒙受损失的地方。房屋在因战争、台风、洪水、火灾等情况灭失或者损害的话,没有房产证可能无法获得相应救济。
3、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盖好房子会抓紧让买房人尽快办产权证,这主要是出于对自己资金的考虑。过去贷款买房的人很少,开发商为了晚交大部分土地出让金,几乎全部是能拖就拖;现在贷款买房的人多了,开发商要提供买房人在办理抵押登记前的阶段性担保,而做抵押登记首先要办下产权证,这就意味着买房人不办产权证,开发商押在银行对业主进行担保的资金不能动,所以现在开发商正常情况下比买房人还着急。
一是没有资金补齐未交的土地出让金;二是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抵押没有解除又得不到银行办理房产登记的同意;三是没有取得竣工备案表,政府还没有认可其工程合格;四是开发商开发项目的手续根本不齐全甚至违法。
4、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众所周知,我国房产并非永久产权,而是有产权年限的,虽然目前从法律专家的角度来讲,一旦房屋产权到期,房屋产权人是可以交钱续期的。
但问题是,如果你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证明你是房子的产权人,这样一来,房子到期之后在肯定会被国家收走,届时面对的肯定是“无家可归”的情形。
业主不及时办理产权证书,一旦开发商出现问题,房产被抵押或再次出售,业主的合法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
2、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
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
4、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5、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6、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7、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8、土地、房屋等有关部门查封、限制交易的。
9、购房者没有交纳相关税费的房子。
10、没有提供房屋登记发证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
11、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但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的。
一、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超过90天的,业主完全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追究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的标准,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甲方(出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事宜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产状况。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此房。
(二)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乙方已于年月日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余款为人民币(元整)。由于本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经双方协商,议定在签订合同后,二次支付甲方购房款为人民币元整(元整),乙方暂扣人民币(元整)房款,待办理房产过户后,将暂扣款付清。
(四)甲方义务。
1、由于本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当前无法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属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因此待到该房产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甲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主动配合乙方完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得借故拖延。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及时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而使乙方受到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损失。
2、甲方承担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金、房屋维修基金及土地证费用等)。
3、甲方必须保证对该转让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项权项,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一概由甲方解决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除上述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4、甲方保证该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瑕疵,并保证在交接前未发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凶等事件,如交接后发现上述事件发生,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5、甲方在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时,甲方要保证将与该房产附随的取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已结清,并将相关缴费证件交于乙方。
6、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有义务将该房产《房屋买卖合同》(包括相关协议)、购房发票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结(离)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交至乙方,并协助乙方落户。
(五)乙方义务。
1、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年月日前由甲方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方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贬值,拆迁等),造成的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双倍赔偿乙方定金数额的违约金。因该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不包括暂扣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证明人:
联系电话:
日期:
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法院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有效。
三、五证不全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对出卖人预售资格的审查,主要是看其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对其他预售条件的审查主要是行政管理部门的权限。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进一步予以明确,以避免司法审判权与行政管理权之间的冲突。因此,如果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该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蔡先生以开发商“五证”不全为由,请求认定合同无效是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即使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只要出卖人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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