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型毒品调研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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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3 00:00:00    小编:梨园长

最新新型毒品调研报告(6篇)

小编:梨园长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毒品犯罪案件调研报告篇一

组长:张丰麟 小组成员:张丰麟 李佩淇 黄丽红 钟涛 戴秋婷 张浩天 张淑颖 中心小学六年级 摘要:学生_预防教育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禁毒基础工作。目前,各学校已经开展了各种形式的_预防教育工作, 但是, 部分学校迫于教学压力, 加之在校学生吸毒情况不突出等原因, 并未将_预防教育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 不注重_预防教育效果,为此,我们组对全镇的学生进行了有关_预防的社会调查,总结了当前学校_预防的实际状况,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建议。

二.调查目的: 为了进一步了解大学生预防_的意识和禁毒教育情况,我们开展此次调研活动,旨在了解情况,提出建议,便于增强学校禁毒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调查设计: 调查对象: 黄村镇中小学生。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方法选取调查对象发放问卷调查表,为尊重同学隐私,问卷匿名,由被调查者当场填写,当场回收。另外还附带部分口头询问。

调查时间: 2018 年 5 月 分析方法: 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定性、定量分析,以期了解黄村镇学生对_的认知和态度、分析青少年吸毒的原因, 初步掌握黄村镇各学校_预防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为加强学生_预防教育工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资料收集: 本次以黄村镇学生为对象,共发放问卷 100 份,回收有效问卷 97 份,有效回收率为 97%。口头询问也做了整理作为资料。

3 资料统计分析: 由所有小组成员对各项数据进行统计,统计完毕后逐个分析 四.调查所得数据的统计与分析。

1. 为了了解同学们对_种类的认知,我们设计了如下问题: 您知道的_都有哪些,(可多选) ? _;?麻谷;?安非它明;?_(即氯氨酮);?_(即_);?_;?咖啡因;?_(又名_、_); ?_;?氟硝安定;?麦角乙二胺(lsd);?_;?丁丙诺啡; ?鼻吸剂; ?都不知 _ , _ , 咖啡因 ,其他一些新型_像麻谷,安非它明,_(又名_、_)_,氟硝安定,麦角乙二胺(lsd) _,丁丙诺啡,鼻吸剂认知率都未超过 10% 结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学生对传统_基本都知道,而对新型_几乎毫无认知,说明了学校_预防教育内容滞后, 大部分学生对_的认知缺乏深入。

2. 为了解同学们对_的态度,我们设计如下问题: 如果朋友对您说食用一次_没事,也不犯罪,您愿不愿意尝试, ?好奇,可以尝试; ?不愿意尝试; ?没想清楚 调查结果:如果朋友说食用一次_没事,也不犯罪,的人对_好奇,愿意尝试,的人拒绝尝试_,的人不知道怎么办。

调查结论:约有 的人对_有一定的接纳程度,九成的人坚决抵制_,还有 的同学对_的态度很模糊。

3. 为了探究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我们设计了如下问题:

4 您认为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有哪些,? 好奇;?受亲友影响;?精神空虚;?被引诱上钩 调查数据如下: 调查结果: 调查所得数据显示青少年吸毒的原因其中好奇占 ,受亲友影响的占 ,精神空虚的占 ,被引诱的占 分析结论: 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有好奇、精神空虚、被坏人引诱、受亲友影响, 其中好奇是最主要的主体吸毒原因,精神空虚和被坏人引诱也是两个重要的原因。

4. 为了调查_预防教育的开展情况,我们设计如下问题: 您接受过哪些形式的禁毒教育活动,? 看图片展;?看影视片;?听讲座;?班会活动; 调查数据统计如下: 调查结果: 大学生了解或掌握_危害的知识, 通过学校_预防教育渠道中的图片展为 , 看禁毒影视片的为 , 听讲座的为 ; 班会活动为 。

5 口头询问:问题为“你对学校禁毒教育这些形式有什么看法,”大部分同学认为学校组织禁毒教育活动没新意,活动形式都差不多,老师对_都不了解,只谈_危害,学不到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对禁毒教育活动有一定的抵触 5. 为了了解大学城各所高校对_预防教育的重视程度,我们设计了如下问题: 您所在的学校是否开展过比较系统的预防_的教育, ?有;?没有; 只有 的同学所在学校开展过系统的预防_教育,的同学所在学校并没有开展过系统的预防_教育。

分析结论:大部分高校并未将_预防教育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

口头询问:你认为学校为什么不开展系统的禁毒教育, 我们综合了一下同学们的答案:因校园内学生吸毒现象少,_预防不被重视,流于形式。不少学校并没真正认识到_危害的严重性和_预防的重要价值;_预防教育与其他课程的教育相比较,显得不够重要,处于边缘位臵。或缺少防微杜渐的意识,认为_害远离学校、学生,禁毒宣传只是_重灾区才开展的工作,只顾学生在校期间平安无事,为今后_在青少年身上的趁虚而入缺乏考虑,有些淡忘履行基础教育为学生终身健康发展奠基的神圣职责。

6. 为了了解各高校_预防教育的效果,我们设计了如下问题: (您对学校的禁毒教育的评价是:?很好; ?一般; ?不好; ?无所谓)

对学校禁毒教育评价很好的为 ,一般的为 ,不好的为 ,无所谓的为 。

6 分析结论: 各高校_教育效果普遍较差,部分同学对禁毒教育漠不关心。

总结: 通过对以上六个问题的调查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并综合口头询问的资料,我们发现了目前各学校禁毒教育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1) 学校_预防教育内容滞后, 大部分学生对新型_几乎一无所知。

(2)学生对_态度不够坚决,很少一部分人对_的态度模棱两可,尽管很少,但是却不容忽视。

(3)各学校_预防教育形式上趋于雷同或单一,简单重复。活动从来就是签名、参观、图片展等传统形式。宣传手段上仍停留在渲染吸毒受害的典型案例,以及对吸毒者的某些特殊表面加以夸大,从吓唬着手,希望起到警戒的作用。这些渲染、吓唬等做法容易使得青少年滋生逆反心理,出现对抗举动。这就使得_预防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难以体现和发挥,导致禁毒教育效果普遍较差,导致部分学生对于禁毒漠不关心。

(4)大部分学校并未将_预防教育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只是流于形式。

(5)另外,我们也发现了青少年吸毒的原因: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有好奇、精神空虚、被坏人引诱、受亲友影响, 其中好奇是最主要的主体吸毒原因,精神空虚和被坏人引诱也是两个重要的原因。

7 (一)编写适合学生阅读的_预防教育的简明读本: 鉴于多数学生文化水平较高,因此禁毒教育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而不是只介绍传统_,应将理论知识同感性材料结合起来进行。它应包括新旧_的种类、来源,_的危害,_成瘾的原因,_泛滥的主要地域和场所以及学生沾染_的潜在因素,抵御_的方式、方法,有关禁毒的政策和法律知识,国内外的禁毒斗争等内容,以便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学生不但能自觉抵御_的侵蚀,还能成为反毒、禁毒的一支有生力量,在禁毒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增强学校的预防能力。这就能很好的解决我们上面所提到的(1)(2)(5)三个问题。

毒品犯罪案件调研报告篇二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保障,禁毒工作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市人民政府始终把禁毒工作作为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制定出台《_ xx 市委 xx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xx 市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xx 市_问题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层层签订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禁毒社会化工作与社会治安综治、文明创建、平安创建、政府绩效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市上下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

化学品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全市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零发生”。

(三)综合施策,社区戒毒康复“8 8 · 31 ”工程持续推进。xx 市、xx 市针对戒毒难、康复难、巩固难等现实问题,探索创建了“雨露社区”,形成了集戒毒、康复、医疗、培训、生活、就业等一体化的戒毒康复新模式,把特殊人群纳入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建水县临安镇荣获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称号。目前,临安镇招聘了 x 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真正形成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格局。xx 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发挥 xx 市中心戒毒所和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场所功能,帮扶 xx 等市内 11县(市)执行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五年来,累计帮扶执行社区戒毒康复吸毒人员 x 人,为全市禁毒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突出重点,青少年_预防教育“6 6 · 27 ”工程成效明显。市、县(市)禁毒委成员单位按照《xx 市青少年_预防教育三年规划)》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xx 五中、xx 四中、xx 职业高中、建民中学、建水一小荣获“省级_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五)创新管理,特殊病残吸毒人员管控进一步加强。积极创新特殊病残吸毒人员管控措施,xx 市探索创建了病残吸毒人员社会治理“xx 救治园”模式,建水县就业实践基地创建了“上班式戒毒”模式。xx 市探索创建了病残吸毒人员救治中心,并根据现有的医务人员、医疗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收治除患有结核、肝炎等传染性疾病及精神异常的吸毒人员。

(六)群策群力,南部五县_重点地区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自 xx 年 3 月起,市人民政府为有效遏制_问题向经济欠发达的南部地区、农村蔓延趋势,对_问题严重的 xx/xx 五县开展重点整治。经过近两年的集中整治,五县_蔓延势头得到遏制,取得阶段性成果。绿春县创建了“_预防村民自治示范村”、“干部+协会+家庭”和“10 户联防联保”等禁毒工作新模式。xx 县 xx 年新增吸毒人员 x 人,xx 年同期新增吸毒人员 x 人,同比下降 x 人,下降率达 x%。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查处难、管控难、戒断难、巩固难,全市禁毒斗争面临新的严峻挑战。

(二)社区戒毒康复组织薄弱。按照《禁毒法》要求,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社区戒毒需配备专职人员。但因现阶段部分社区无戒毒康复治疗机构,无工作场所,无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又无经营项目作支撑,社区戒毒工作难以落到实处。加之少数领导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推进相对缓慢,公安机关一家单打独斗的现象较为突出。xx 市社区戒毒康复培训中心仅收治 x 名吸毒人员,其功能和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资源浪费。

(三)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成效不明显。由于少数地方基层党委、政府领导对_问题的严重危害缺乏清醒的认识,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禁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少数禁毒成员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紧密,各负其责、相互支持、整体联动、共同作战的联防联控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禁毒宣传存在时段性的“盲点”和地域性的“盲区”,农村禁毒宣传缺乏应有的声势和针对性,群众参与度不高,成效不够明显。

备器材落后,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缺乏工作激励机制,群众参与热情不高。xx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设计收戒规模仅为300-500人,但xx年以来在所收戒人数一直高达x人以上,影响了正常教育工作的开展,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戒毒工作的现实需要。

(五)特殊人群涉毒打击管控难。在现实工作中,对涉毒特殊人群的打击管控很难落实,给禁毒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例如:利用怀孕妇女、故意携带哺乳婴儿_,已经发展成为逃避法律惩处的惯用手法。对一些患有严重传染病、严重伤残等特殊疾病的高危_吸毒人员,无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监管,甚至部分特殊人员被法院判刑后无法收监执行的问题依然突出,致使这些人员肆无忌惮地重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危害社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岁人员占总数的 x%;农民占总数的 x%;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占总数的 x%。目前,在 xx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 x 名学员中,少数民族学员占 x%,其中 xx 族占 x%。

三、调研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主动适应社会治理创新的新要求。做好禁毒工作,是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迫切要求,是党和政府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增强开展禁毒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准确把握禁毒工作的新特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要提高认识,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压实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与到禁毒工作中,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

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采取“双语”形式大力宣传《_禁毒法》《xx 省禁毒条例》、党和国家禁毒方针政策,大力宣传_带来的严重危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参与禁毒斗争的自觉性,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社会氛围,努力开创全民禁毒新局面。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推进禁毒执法规范化。根据新形势下禁毒工作的需要,加强禁毒实战部门力量,加强禁毒队伍管理,强化禁毒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禁毒队伍的办案能力和工作水平,增强禁毒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社区戒毒康复组织建设,督促各县(市)按禁毒专业力量 1:1配备辅警,按吸毒人员 30:1 配备社区戒毒康复专干,认真落实其工资待遇,夯实禁毒基层基础。

(四)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强禁毒场所建设,确保禁毒工作顺利开展。要根据新时期禁毒工作的新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与本地财政支出相适应的禁毒经费预算和增长机制,切实解决禁毒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努力改善禁毒基础设施和装备器材,确保禁毒工作顺利进行。积极推动 xx 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和 xx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新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使之尽快适应戒毒工作新形势,为实现“应收尽收、全员收戒”奠定基础。

(五)进一步总结经验,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推进禁毒工作创新。积极创新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管控力度,着力破解禁毒工作难题,推动禁毒工作取得新突破。要对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成绩,找准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净化社会风气。要总结推广病残吸毒人员社会治理新模式,认真研究解决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管控和越南籍(无国籍)吸毒人员收戒难问题,制定措施,补齐短板,维护边疆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

(六)坚持严打整治,适时开展禁毒专项斗争,迅速掀起严厉打击_违法犯罪活动新高潮。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_犯罪问题,加大持续打击力度、重点整治力度、信息化作战力度,坚决打击涉毒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要认真贯彻落实《xx 市_问题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坚持治毒治贫相结合原则,在大力扶持南部地区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提高农村青少年和外出务工人员的识毒、防毒、禁毒意识,彻底改变南部五县因毒致贫、因毒致乱的局面。

毒品犯罪案件调研报告篇三

有效遏制,但由于涉毒人员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_违法犯罪越来越隐蔽,加大了查缉和打击难度。特别是查获来源于三亚的_有增不减,合成_较为突出;在_流向上:嫌疑人从三亚等地货主处购买_后在本县分销向沿海各镇和县城地区情况较突出。

二、工作与成效 从调研情况来看,在县委、县政府的果断决策和周密部署下,自 xx 年以来,全县上下围绕“八严工程”,扎实开展禁毒斗争,取得较好战果,_蔓延、_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禁毒斗争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扭转,_对社会的危害得到明显控制,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明显提升。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吴川祝书记多次对禁毒三年大会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我县禁毒工作,大会战指挥中心实行“月调度、季小结”工作制度,确保指挥效果。各镇、居严格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禁毒三年大会战。

成“兵临城下”、“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禁毒斗争局面,共破获_案件 x 宗,其中破获省级目标案件 x 宗、特大案件x 宗、重大案件 11 宗,团伙案件 x 起,抓获_犯罪嫌疑人 x 人,共缴获_ x 克、_ x 克、_ x 克、_ x 克,麻古 x、_ x 克、开心果 x 粒(x 克)等各类_ xx 克。

3 、强化堵源,遏制_。全县突出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堵源截流工作机制,不断加大联合县邮政、商务、边防等部门对_堵截查缉力度,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 100%制度,建立公安局禁毒、边防、刑警、巡警、交警、治安、派出所等警种联合查辑_工作机制,切断违法犯罪人员和涉案车辆、危险邮件及物品的出入渠道,严防_从海上、陆地流入我县。

4 、加大严收,实现目标。全县不断加大投入,大力开展“大收戒”、“大收治”行动。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县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现场办公,县政府决定拨付 600 万元作为县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区改造项目经费,积极推动强制戒毒场所、病残人员收治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不留死角,努力满足对强戒人员和病残人员的收戒收治的需要。

5、 、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全县成立了县、镇、社区三级禁毒工作办公室,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为抓手,努力管控吸毒人员,发挥利国、抱由、九所、黄流、佛罗、莺歌海镇等 6 个省、县两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的示范效应,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社区戒毒率和社区康复率分别达到 x%和 x%,最大限度萎缩_消费市场。

6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县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努力推进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禁毒的意识和自觉抵制_的能力,各新闻媒体及宣传部门、公共场所,切实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和禁毒大会战成果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日渐浓厚的禁毒防毒社会氛围。

禁毒三年大会战行动令》总体部署,根据《xx 省打击_犯罪奖励办法》,县禁毒委对禁毒三年大会战进行阶段性总结、评比、表彰,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对贡献突出的该重用的重用、该记功的记功、该提拔的提拔。全县共收到举报线索 x 条,根据线索破获涉毒案件 x 宗,奖励举报人 x 名,奖励举报金额 x 万元。同时加大经费投入,对成绩突出的参战单位给予经费倾斜,已给 x 个单位增拨禁毒经费共 x 万。

三、存在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全县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在充分肯定取得成效的同时,应清醒地认识到全县的毒情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一是由于_消费市场不断萎缩,_流量不断减少,客观上也导致本地_价格飙升,_人员铤而走险的风险加大;二是打击_犯罪,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打击轻深挖的现象;三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基础比较薄弱,专职人员配备不够到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控没有很好形成长效的管理帮教、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等工作机制;四是社会上主动接纳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积极性不高,全社会参与禁毒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和单位还存在思想认识、重视程度、禁毒措施落实等方面缺位的问题,农村、社区、居(农垦)

等基层组织在开展全社会参与禁毒工作,创建“无毒村”、“无毒社区(居)”等方面工作力度不够大,信心略显不足。

五是各镇党委政府及禁毒大会战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禁毒责任制力度不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意见建议 在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中,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禁毒三年大会战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 xx 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重大举措,为推进 xx“一巩双创”营造氛围,狠抓落实,全面实现全省三年禁毒大会战的各项目标。

1 、认真贯彻落实习_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必须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_“4·13”重要讲话和中央 12 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预防管控、打击整治、堵源截流、戒毒康复、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工作于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确保禁毒大会战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毒品犯罪案件调研报告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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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毒品犯罪;主观故意;客观事实;认定分析

毒品犯罪畏危害极大,因此《刑法》中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为了逃避惩罚,犯罪分子通常会否定罪行,在面对客观罪证的情况下,也会以不知情等借口否定主观故意。针对这一问题,法学界存在长期争议。部分观点认为,毒品犯罪的发生几率较低,犯罪条件通常由多种因素构成,因此客观犯罪事实可等同于主观故意。另一部分观点认为,在国际司法原则中,通常会将客观事实作为控诉证据,并允许嫌疑人对此作出辩解。若辩解合理,则可认定客观事实与主观故意不符,反之则反是。

(一) 以无意携带为借口否定主观故意

在毒品案件的侦办过程中,部分嫌疑人会以无意携带或帮助他人为借口否定犯罪。例如,犯罪嫌疑人李某随身携带200克海洛,在进入火车站时被公安机关捕获。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李某坚称不了解毒品的来源,并推测随身行李被他人调包,或在使用洗手间的过程中,由他人将毒品塞进行李。这样的辨述,虽然缺乏直接证据,但却为主观故意的认定带来困扰,公安机关难以通过嫌疑人供述确定法律责任。类似的问题,时常出现在毒品交易案件中,在保护嫌疑人权益的前提下,司法部门的侦办工作将面临诸多困难。

(二) 毒品交易活动难以取证

毒品交易的被害人并不明确,在缺乏直接侵害对象的情况下,公安机关难以获得由受害方提供的控告证明。这一问题,将对案件取证制造困难,公安机关只能通过现场物证分析案件实情。但在毒品犯罪中,物证的使用目的难以得到准确界定。例如,部分毒品案件中,嫌疑人存在吸售并行的情况。在现场缴获的毒品,难以确定是用于销售或个人吸食。这一问题,也将对毒品交易的主观认定带来困扰。再有,毒品交易案件中的购买方需同时承担法律责任。在此前提下,购买方通常不愿与公安机关开展配合,毒品交易的取证工作将更加困难。

(三) 帮助购买案件中的主观认定

毒品交易可为帮助犯罪分子获取暴利,同时毒品交易也会为犯罪分子带来危险。因此在数额较大的毒品交易案件中,毒贩常常会委托他人代为运输。例如,毒贩a为了规避相关风险,将毒品装入奶粉包装中,并委托吸毒者b将其转交给购买者c。在这一过程中,毒品运输方b的主观倾向难以确定。若以其供词作为依据,可获得b不知情、部分知情或主观故意等不同结果。这一问题,将对案件的侦办带来困扰,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也难以得到制裁。同时由于b也吸食毒品,因此对于所携带毒品是否可被界定为贩卖,也存在诸多困难。

(四) 通过破坏现场否认犯罪行为

毒品犯罪难以获得由被害人提供的控告证明,并且参与者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物证通常是判断毒品犯罪的主要依据。在检查、抓捕嫌疑人的过程中,部分嫌疑人会采用破坏现场等方式消除证据。这样的行为,将对案件侦破制造困难。例如,嫌疑人d随身携带50克毒品,并进入公共娱乐场所售卖。在遭遇公安机关突击检查的过程中,d某将毒品抛入人群并试图逃跑。被我公安机关抓铺后,d某坚称因其他原因逃离,并否认被抛弃毒品归其所有。这样的行为,将对犯罪现场的取证带来困难,若公安机关无法获取毒品包装中的对应指纹,则d某进行贩毒的客观事实无法得到佐证。

(五) 通過隐秘真实身份阻挠司法取证

毒品交易方式较为隐蔽,多数犯罪嫌疑人会使用假身份实施毒品交易。在司法确证的过程中,使用虚假身份的犯罪嫌疑人,会刻意增加身份认定的难度,并极力否认自身的犯罪行为。例如,犯罪嫌疑人s某,长期从事毒品买卖。在实施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其会变换使用多种姓氏,并伪造虚假职业与家庭住址。在侦缉过程中,办案人员通过他人指控,抓捕s某,并在其家中查获海洛因等毒品10克。审讯中s某坚决否认犯罪行为,并坚称所收藏毒品用于自身吸食,同时要求办案人员提供抓捕证据。办案人员组织线索提供人与s某对质,但线索提供人无法指出s某的真实姓名,而办案人员也难以取得其他人证,以佐证线索提供人的证词,办案工作陷入僵局。在这一例证中,s某家中藏有10可海洛因毒品,可以非法持有罪提起公诉。但贩卖毒品的事实需要通过证据证明,而人证是唯一获取的证据。当线索提供个人无法确认s某的真实身份时,其所提供的证词应被认定为单方面证词。

(一) 依据毒品携带方式认定主观故意

毒品犯罪中,嫌疑人时常会以无意携带或帮助他人为借口否定犯罪。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与2012年5月,联合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以下简称《标准(三)》)。其中明确指出了依据客观事实,判断毒品犯罪主观故意的标准。以李某坚称所携带毒品由他人调包或夹放的案件为例。公安机关可依据毒品携带的方式,判断李某的主观倾向。例如,《标准(三)》第一条第(六)款,将“采用高度隐藏等方式运输、携带毒品”的客观行为,视为认定主观故意的主要依据。基于这一标准,公安机关可对李某所携带毒品的藏匿方式进行分析。若李某采用极为隐蔽或与其他物品混杂的方式携带毒品。则可推断其具备主观犯罪倾向。同时,《标准(三)》也针对隐秘藏毒的行为制定详细阐述。其中第一条第(二)款将伪报、伪装等客观行为认定为主观故意。第(四)款将体内藏毒认定为主观故意。基于以上规定,公安机关可将需要嫌疑人主观参与的藏匿行为,视为认定主观故意的客观条件。

(二) 依据毒品交易方式认定主观故意

毒品交易活动的取证较为困难,贩卖、运输与非法持有的界定也难以通过现场物证获得区分。针对这一问题,《标准(三)》将交易方式等客观要件,视为认定主观犯罪的主要依据。其中第一条第(七)款规定,“明显违背合法物品交易习惯”的毒品交接方式,可作为主观故意的认定依据。例如,某犯罪嫌疑人选择室外偏僻场所交接毒品。依据常识推断,室外环境无法不适合吸食毒品,因此嫌疑人交接的毒品应被视为用于贩卖的毒品。或者,在交接毒品时,嫌疑人在指定交接地点、交易时间的同时,委托他人代为交易。这样的行为与常规商品交易存在差异,参与方可被视为主观知情。再有,在毒品交接过程中,双方将交易时间约定在午夜等不适宜常规物品交易的时间。在参与此类行为时,参与各方均应对其中的异常情况产生警觉,若以不知情为借口推脱主观责任,将无法获得法律支持。综合分析,毒品交易的取证较为困难,与非法持有的界定并不明确。在立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依据交接地点、交接时间以及参与人获取相关证据,从而认定交易行为的主观性。

(三) 依据经济收益认定主观故意

委托代购、不知情运输的法定刑较轻,因此部分犯罪嫌疑人会以不知情、接受他人委托等理由否定主观故意。针对这一问题,《标准(三)》将交易行为带来的经济收益,作为认定主观故意的主要标准。其中第一条第(五)款规定,“以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报酬或者不等值的报酬为他人携带、运输、邮寄、收取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行为,可被视为判断主观故意的法律依据。依据该规定,公安机关可首先对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或电子账户进行检查,若出现不正常的高额收益,可将其与毒品运输相对应。例如,犯罪嫌疑人b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犯罪嫌疑人a运输毒品,则嫌疑人a不会为b提供高额报酬。反之则证明嫌疑人b主观知情。再有,《标准(三)》也为交易行为制定了其他参考依据。其中第一条第(九)款,将瞒报、隐匿姓名作为认定主观故意的客观依据。第(八)款将“故意绕开检查站”及“修改常规运输线路”作为认定主观故意的客观依据。参考这部分规定,公安机关可对嫌疑人的交易方式与线路进行全面分析,若出现严重违背常理的现象,可要求嫌疑人作出解释并作为认定主观故意的依据。

(四) 依据抗法行为认定主观故意

在检查、抓捕嫌疑人的过程中,部分嫌疑人会采用破坏现场等方式消除证据。针对这一问题,《标准(三)》将嫌疑人的抗法行为视为判断主观故意的法律依据。其中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人员检查时,有逃跑、丢弃携带物品或逃避、抗拒检查等行为”可作为判断主观故意的法律依据。例如,嫌疑人d某在接受检查前将所携带毒品抛入人群,并在接受调查中拒绝承认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无需再扩展取证范围,d某抛售毒品的事实即可作为认定其主观故意的依据。或者,在公安机关开展相关检查的过程中,嫌疑人作出违抗检查、破坏证据等行为。这一部分行为可证明嫌疑人对自身的犯罪行为提前知情,并试图借助抗拒行为延缓检查。公安机关可依据这一行为,判断嫌疑人的主观知情。再有,《标准(三)》第三条第(二)款,将帮助他人隐藏、转移、毁灭证据的行为,视为认定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的客观要件。有鉴于此,身处犯罪现场的当事人或群众,应对犯罪证物进行保护。

(五) 依据刻意隐瞒信息行为认定主观故意

从事毒品犯罪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通常會使用虚假身份,进而为案件的取证工作制造障碍。《标准(三)》将刻意隐瞒身份信息的行为,纳入主观故意的认定要件,进而为司法判决提供法律依据。其中《标准(三)》第一条第(九)款规定,“以虚假身份、地址或者其他虚假方式办理托运、寄递手续,在托运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第(七)款规定“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交接物品... ...”。第(十)款规定,“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应当知道的”。综合分析以上三条规定,采用虚假身份进行毒品交易的行为,虽会造成身份认定困难,但在其他证据充分的条件下,单方面证词也应得到采纳。

在毒品犯罪中,客观事实是认定主观故意的主要依据。首先,通过分析毒品携带方式,嫌疑人的主观倾向将得到确认。其次,若在毒品交接过程中存在违反常规的现象,可依此认定嫌疑人主观知情。再有,公安机关可通过嫌疑人的经济收益,判断其主观知情。其次,抗法行为也可作为主观认定的客观条件。最后,刻意隐瞒身份信息的行为,也应被视为认定其主观故意的客观条件。

〔参 考 文 献〕

〔责任编辑:张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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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案件调研报告篇五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保证禁毒工作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禁毒有力。一是认识到位。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禁毒工作,每年都把禁毒工作做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了全民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禁毒委主任;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禁毒委常务副主任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各镇(居)均相应成立禁毒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真正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禁毒人民战争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禁毒工作做为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平安建设”的大局中来统筹谋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有效推进 xx 县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教育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禁毒工作、自觉抵制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为禁毒人民战争营造浓厚的氛围,涌现了 xx 民间禁毒英雄——“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周业生等一批禁毒积极分子。我县将大安镇礼乐村等十个村委会作为“平安无毒村”创建单位。

(三)

措施有效,打击帮教相结合。始终保持对_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遏制_来源、遏制_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破案攻坚、堵源截流、禁毒严打整治、吸毒人员大收戒、歌舞娱乐场所涉毒问题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特别是加大了零包_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力遏制了_犯罪活动猖獗的势头。xx 年全县共破获现行_刑事案件 x 宗,共缴获__ x 克,_ x克、_ x 克、_ x 克、_和咖啡因 x1 克,烟酰胺x 克, mdma 和尼美西泮 x 克,二甲基砜 x 克,麻古 x 克,_酚 x 克。特别是破获“”、“”、“”等 4起重特大_案。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开展以来,我县破获_案件达 x 宗,其中特大案件 x 宗、重大案件 x 宗,抓获_犯罪嫌疑人 x 人,每年累计排查全县约 x 家快递点、x 家物流点,排查可疑车辆 x 多辆次、约 x 人次、物品 x件次、渔船 x 艘。通过开展集中公开查缉行动,形成对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威慑力。

(四)推进有序,全县各镇创建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点。我县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以点带面积极扩大社区戒毒(康复)点的覆盖面。全县各镇(居)全部已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 x 名。抱 xx 海 6个省、县两级示范点除了设立专门工作办公室、尿检、谈话室外,还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文件柜等办公设备,保证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正常和有效开展。截至目前,我县共安置 x 名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其中 x 人安置到民营企业工作,x 安置到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工作,引导扶持x 人自主创业。

(五)加大投入,做好禁毒工作有经费保障。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禁毒工作,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每年不断加大禁毒工作经费的投入,xx 年县本级财政禁毒工作经费投入数额合计 x 万元,同比(xx 年 x 万元)增长 x%。xx 年县本级财政禁毒工作经费投入数额合计 x 万元,同比增长x%。xx年县本级财政禁毒工作经费预算投入x万元,同比增长 x%。xx 年来,已累计投入 x 万元(仅戒毒场所改造经费就达 x 万元)。禁毒经费的大力投入,为我县禁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极大地改善了禁毒队伍的装备条件、办案条件和收治收戒场所,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二、禁毒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干部对禁毒工作重要性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特别是镇村干部对禁毒工作不够重视,没有真正把禁毒工作同卫生整治工作、扶贫工作等同起来,认为禁毒工作是_门的事情,对禁毒工作不积极。经过调研,有个别乡镇派出所同志反映,个别村委会干部不配合派出所同志查处_犯罪活动,担心因为揭发_犯罪活动而得罪吸毒、_人员的家人,在村里不好相处,或者担心遭到吸毒、_人员的报复。另外,从这次调研情况看,有些单位在收到《调研通知》后,并没有充分、及时准备汇报材料,部分汇报材料出现雷同现象,从中可以看出部分领导干部对禁毒工作并不是重视。

(二)禁毒工作经费不足。通过这次调研,多数被调研单位、乡镇提出禁毒专项经费不足。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必须“人力、财力、物力”三个到位,由于缺乏刚性的经费保障标准加上乡镇一级财力不足,禁毒工 作专项经费难于落实,给禁毒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今年由于有禁毒三年大会站的任务,这 3 万元经费既要支付禁毒专员工资,又要购买办公室设备,装修禁毒办公室等,根本是入不敷出,禁毒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讯、器材等装备更是难于保障到位,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禁毒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涉毒违法犯罪分子法律制裁力度不够。由于我县贩卖_以零包贩卖为主,一般情况下_罪定罪量刑标准较轻,导致部分人铤而走险,以_为牟利手段或以贩养吸。此外,我国法律规定,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实行强制隔离戒毒,对于那些尚未吸毒成瘾严重的人员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虽然强制隔离戒毒只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但由于其限制了吸毒者的人身自由,对吸毒者来说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还起不到有效的遏制作用。

(四)对_危害的认识不足。还有些人认为吸食“_”、“_”、“_”等合成_不是吸毒,而是娱乐助兴的一种方式,一种时尚。

(五)各有关单位之间没有形成合力,造成禁毒工作有结没果。从调研情况看,_门打击力度大,效果显著,但和镇村一级没有形成合力,镇一级由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而且还分担其他工作造成,禁毒工作被其他重要工作冲淡了。我们所到镇调研,只有佛罗镇有镇政府领导汇报,其他镇的政府领导都忙于其他重要事,没空汇报。村一级干部由于责任不够明确也是忙重要工作,而且_抓了放,放了抓,村一级干部也就范松意识觉得抓不抓也差不多了,而且新建戒毒康复工作站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禁毒工作到最后是落地无声。

(六)禁毒工作宣传不到位。从调研情况看,全县各镇村普遍存在宣传不到位的情况。都没有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设置宣传栏,有些在禁毒康复点的室内设置根本没有起到宣传效果或者说效果不大,其他宣传也要等到“禁毒日”才进行,这样很难产生威慑效果。

(七)县戒毒所环境有待改善。近期县政府拨款对戒毒所在床位和食堂方面在做改善,但据县戒毒所领导介绍,还有几方面的情况有待改善:1.污水处理。戒毒所强制戒毒人员 90%是携带传染性疾病的高危人群,其中还有不少艾滋病患者或者是携带者,他们的排放物没有经过处理全部流入昌化江,对沿江下游造成很大的危害隐患,按规定是要经过处理的。2.生活用水。戒毒所(含拘留所)以及公安干警约 500人,每天的生活用水就靠一口水井用水不足,以后看守所建成(看守所设计没有自来水)人口将近 1000 多人,用水困难问题将更加突出。3.戒毒所(含拘留所)围墙按规定高 5米,但目前围墙仅 2 米多高,很容易出现问题。

毒工作考评、责任追究及举报_违法犯罪奖励制度。将禁毒工作责任落实到村、村民小组,并列入党员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内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禁毒专项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经费是做好禁毒工作的重要保障,没有经费禁毒工作将难以开展。政府可以考虑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禁毒工作,将禁毒专项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将禁毒专项经费拨付到各乡镇、机关单位,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加强对禁毒资金使用监督,规范禁毒资金使用,确保禁毒工作的有效开展。

毒品犯罪案件调研报告篇六

多数不成功的辩护表现为观点没有击中要害,泛泛而谈、不疼不痒。之所以辩护效果不好,原因很多,有的可能因为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不足,有的可能是没有认真阅卷、认真研究,还有的可能是没有完全认识到毒品死刑案件的特性,以一般案件的思路、方法来办毒品案件。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有效辩护的技巧,希望能够帮到你。

毒品数量达到以下标准可能判处死刑:第一类:鸦片1000g以上;第二类: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g以上,海洛因是海洛因的提纯物,甲基苯丙胺是通过化学手段制造,被认为是新型毒品,即冰毒;第三类:苯胺类毒品100g以上,排除了甲基苯丙胺;第四类:大麻油、大麻脂10kg以上;第五类:可卡因50g以上;第六类:吗啡100g以上;第七类:杜冷丁250g以上,作为针剂,大约在2500支,装箱仅仅半药箱;杜冷丁片,5000片;第八类: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第九类:咖啡因200kg以上;第十类:罂粟壳200kg以上;第十一类:其它。

此外,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暴力抗拒检查、逮捕、拘留,情节严重的,以及参与有组织的国际犯罪活动都可能涉及死刑。

为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统一适用死刑的标准,坚持对毒品犯罪数量加情节的量刑原则,根据情节轻重划分了不同类型,归纳和列举了可以考虑判处死刑的具体情形。这一点刑辩律师必须高度重视。

其中,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等严重情节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至(五)项规定可以不受毒品数量大的限制,只要情节严重的,一般应当判处死刑;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分别是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被告人往往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只要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一般也应当判处死刑;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等,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只要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可以判处死刑;对于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被告人同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或者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且被告人没有任何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死刑。

(2)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

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发,根据毒品犯罪数量加情节的量刑原则,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最高法院虽然列举了毒品犯罪达到实际掌握的适用死刑数量标准,但因具有法定或者酌定从宽处罚情节而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具体情形。其中该纪要第( 2 )、( 3 )、( 4 )、( 5 )项的规定,我们在办理毒品死刑辩护的时候要用好、用足,以保证案件的辩护质量。

具体讲:

第( 1 )项规定的自首、立功情形,分别是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可以从宽处罚情节。

第( 2 )项规定的被告人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的规定,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

第( 3 )项规定的毒品掺假情形,因为毒品纯度的不同表明其内含毒性成分多少不同,纯度极低的毒品流人社会后的危害性必然小于纯度高的毒品,所以规定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第( 4 )项规定的特情引诱情形,因为被告人因受特情的犯意引诱、数量引诱而实施毒品犯罪,其主观罪责相对轻些,况且因特情介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一般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毒品一般不会继续流人社会,其社会危害程度大大减轻,这在量刑时应当考虑。

第( 5 )项规定的以贩养吸情形,尽管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查获的全部毒品均应当以贩卖毒品的数量认定,不能扣除被告人可能用于自己吸食的部分,但是量刑时特别是适用死刑时,应当考虑其个人吸食的情节。

第( 6 )项规定的初次犯罪情形,因为初次犯罪即被查获,客观上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小些,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第( 7 )项规定的毒品共同犯罪情形,因为共同犯罪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共同犯罪人的作用大体相当,或者责任大小难以区分,从罪责刑相适应和刑罚谦抑性原则出发,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第( 8 )项规定的家庭成员毒品共同犯罪情形,因为在毒品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家庭成员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从刑罚人道主义和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出发,对其他罪行相对较轻的被告人,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第( 9 )项规定是兜底性条款,可以包括以上列举以外的其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

4、严格控制死刑:所有的死刑案件,统一标准,严控死刑(死刑罪名55个);量刑情节,酌定与法定的量刑情节,本类罪名最好的是立功;口诀:从犯应当从减免,未成年人应从减,两个过当胁从犯,应当减来应当免。

我们知道《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虽然明确了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但是,具体落实每个案件中如何把握标准和尺度,无论是公安、司法机关还是刑事辩护律师总是很难把握和拿捏,其实大连会议纪要为我们就为我们找到了一个客观标准,希望能够引起大家重视。

有人一定会问我,到底毒品死刑辩护与普通死刑案件的辩护技巧有什么不同?我的回答是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候的切入点也就是辨点有些不同以外,其余的是殊途同归。因为我们的所有刑辩讲座与日知社有合作,我们的讲座有的是日知社青年刑辩人才计划的选修课,有的是必修课,所以为了统一我们的培训计划,同时也为了帮助大家梳理一下办案思路,我斗胆结合自己的一点小经验和大家交流一下,不对的地方请先下批评指正。

其实,这一方法对所有的死刑案件都适用,请大家一定注意我以上所讲的那两个小节。我认为,这两个小节分别从正、反两个方面限定了毒品死刑案件的判处死刑的客观标准。既然这样我们就用上述毒品案件的判死与不判死的各种客观标准,结合案件在侦查程序、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阶段的法定程序标准对自己接手的案件进行全面体检,从中发现辨点,然后再在辩护思路上做整体规划,充分的对质证提纲、辩论提纲、询问提纲的的内容进行提炼,为案件的最终结果找到自己预判的终点。这个时候的准备工作除了按上述标准对案件体检以外还要结合法律研究、同时必须吃透案卷来深挖辨点。这个时候的法律研究可以参照我之前的死刑辩护讲座来理解,包括涉及本案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案例、学者的学说、最高法院或本区域内法院领导的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甚至承办法官、检察官的学术论文、案例。

(二)律师办理毒品死刑案件法庭调查阶段的辩护技巧

1、恰到好处的利用法庭质证的机会

(1)有效质证的前提是:必须清楚在数量上案卷中指控证据有哪些并进行必要的分类,以便于清晰明了的总结出己方的质证意见。比如被告人有几次供述?证人证言有多少人出具的?每个证人做了几次证言?物证有哪些?书证有多少份?辨认笔录有多少份?电子数据有哪些份?现场勘查有几次?这些证据哪些存在程序瑕疵、程序违法?哪些证据存在矛盾?哪些证据不具备证据的三性等问题?都逐一甄别,进行分别归类。可以根据自己的办案习惯进行分类总结出:哪些证据是没有问题的,哪些问题是有问题的,哪些证据虽然没有问题但是需要提醒法庭重点关注的。至于质证的方法与技巧以及质证的参照标准,我建议大家对比证据两规定和最高法的刑诉法司法解释就可以了。

(2)有效质证应注意哪些?

首先,我认为韩律师在人大律师学院刑辩班上讲座时总结的很精彩,也很实用。我这里分享给大家,他说“质证要既有深度也要有广度”。我的理解是,所谓质证的深度,就是在纵向上挖掘每一份证据的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据能力)、证明力(证据的三性)、证据形式等,在横向上要对每份证据的客观情况进行延伸要把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供述与证人证言、其他证据相比较是否能够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所谓的广度就是刑辩律师要对每份证据都要求质证,不要围绕公诉人确定的举证方法来进行,要尽量在法庭上一证一质,即便不能在法庭上质证,也要庭下提交完整的质证提纲给法庭,这是刑辩律师办理死刑包括毒品死刑案件必须要做的。我的经验是我用卷里的证据构建两个证据链条,并把它做成图表提交法庭,实际上你是在为法庭总结争议焦点,尽量让法庭的审理围绕着辩护律师的思路走。

其次,在质证时一定要利用好庭前阅卷所得到的对方证据的矛盾,一定要鸡蛋里挑骨头,一旦法庭给了你这样的质证机会必须要在法庭上揭示证据间的矛盾,让有利于被告的点弥散开来,也为己方在接下来的法庭辩论打好基础。

三是要注意引导当事人协助刑辩律师进行质证。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辩护律师,都是事后介入案件的,而被告人是案件的亲历者,辩护律师要充分利用新刑诉法赋予辩护律师核实证据的权利,在开庭前会见被告,让被告在证据的质证上为律师辅导,在法律上和程序上律师为被告进行辅导,这样在法庭上律师用妥善的方法让当事人协助律师进行质证。这个方法延伸一下,在共同犯罪案件里,即便庭前不能会见同案被告但是针对特定的案件,律师也可以驾驭好庭审让同案被告协助你质证。

四是要有效激活公诉人对辩护人质证的回应,从回应中找到指控证据的更脆弱的地方吗,为己方的法庭辩论打好基础。

最后,要充分利用好交叉询问的技巧,揭露控方证人、鉴定人出具的证人证言矛盾与不真实的地方或者矛盾的地方,进而击碎控方的证据链。

2、毒品死刑有效辩护的举证

我认为分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有的案件有律师已经没有取证的空间,但是律师发现案卷控方证据对被告人有利的的也要力图转化为己方证据进行举证,有可能被法官制止,但是也要向法庭说明,公诉机关只举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而没有举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法庭要不让辩护人举证,那就请法庭让公诉人继续举证,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应当在辩护词或提交法庭的质证提纲中详尽说明。

(2)律师有取证空间的时候,在取证前一定做一个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要提交所里备案,同时提交主管机关和律协备案,然后再取证。在取证时一定采取合法的取证方法和程序,必要时同时录音,如果公证处愿意接受这样的业务最好要有公证处的配合。有个方法大家不妨使用:主观证据申请取证自己尽量不取证,客观证据可以取证,能够申请取证的为了保证证据效力的有效性尽量申请取证。

(三)毒品死刑案件法庭调查阶段的发问

1、庭前围绕案卷准备发问提纲

这样的提纲既包括为法庭辩论打基础的发问、包括揭示证据矛盾的发问、揭示取证程序违法的发问、被告人在案件中的所起作用的发问、到案情况的发问、也包括案件情节的发问;既包括是对诱惑侦查的发问,也保括毒品数量、性质的发问。等等不一而足,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做。最好有自己对发问目的和问话所得答案及问话目的的注明,庭下整理与辩护词一并提交。

2、设置策略

在发问前要设置策略,想办法弱化一些问题,强化一些问题,必要时设置的发问策略要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3、围绕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情节发问

在发问时一定记住要围绕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情节进行发问,而所有的发问一定要围绕举证质证的目的留下悬念进行发问,不要盲目的发问甚至发问的问题对自己的当事人不利,这个是大忌,一定记住,否则风险就找来了。

4、围绕提纲顺序发问

发问时一定要简洁围绕你的发问提纲、有顺序的发问不要出现发问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5、对同案被告发问一定要适可而止

在发问同案被告时一定注意间接直接不要让他有更多的解释,达到目的立即停止发问,否则问法不当有可能得出的结论是对自己的被告人不利的。最好之前要有策略设定,避免出现错误。

(四)律师办理毒品死刑辩护的法庭辩论

1、庭前围绕案卷准备辩论提纲,这样的辩论提纲既包括对证据评判的辩论准备、也包括对三个程序的评判辩论准备、还包括对法律适用、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的辩论准备,我建议尽量带有精炼的分析。庭后随辩护词一并提交。

2 、法庭辩护词一定要有明确的目标并为此而确定的辩护方向,要围绕案件事实与被告人行为的因果关系、证据的有效性、证据之间的矛盾、侦查、起诉中的程序违法行为的有无,客观结果与主观心态的逻辑关系、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犯罪情节、手段是否恶劣、被告人的行为能够达到毒品死刑案件的客观标准、宽严相济政策的适用、最高院同样判例的裁判理由和依据对本案的适用等等写出一份高质量的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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