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公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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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土地流转意向公告篇一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__________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 、保养、平整好每块 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村里土地流转意向公告篇二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小区绿化承包合同 ·卫生承包合同 ·广告承包合同 ·土建承包合同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土地承包及负担国家,集体义务表
│承│承││││││││备│
│包│包│││││││││
│户│地││││││││注│
│姓│段│││││││││
│名│名│││││││││
││面积│││││││││
││(亩)│││││││││
││土│一│││││││││
││地│级│││││││││
├─┤级├─┼──┼──┼──┼───┼───┼───┼───┤│
│人│别│二│││││││││
││(亩)│级│││││││││
││├─┼──┼──┼──┼───┼───┼───┼───┤│
│││三│││││││││
│口││级│││││││││
││义务│││││││││
││调整│││││││││
││年度│19│19│19│19│19││││
│││年│年│年│年│年│年│年││
村里土地流转意向公告篇三
甲方:×××人民政府
乙方:
地点:×××××村________________。具体四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乙方规划总面积为_____亩左右,以实际丈量为准,其中包括水田,旱地,水面。
土地流转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________________,即土地二轮承包期间结束;第二阶段从________________,总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在第二阶段土地流转期限内,若国家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因参照国家政策执行。
三、土地流转价格
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土地流转价格(含村级服务费):水田______/亩,旱地______元/亩(其中土地流转范围内涉及到村庄整理的土地,三年内不准栽树和建管理用房等其他建筑,只能发展粮经作物。土地流转价格三年内按______元/亩计算,三年后按______元/亩计算),水面______元/亩。随着物价指数的上涨而变动,每五年按当时的物价指数和当时的土地流转价格而增长,调整幅度为15%。在土地流转经营期限内,如国家政策有所变动,应参照国家政策执行,以保护农民及投资方利益。
四、青苗补偿
在规定时间内,乙方确实需要该土地流转内的土地,应涉及到地面附属物和水产养殖的补偿,应根据当地当时在田农作物生长情况及收益情况、水产养殖情况,乙方给予向相应的补偿。如甲、乙双方协商,在前茬作物收交后再使用该土地,也就不存在青苗补偿。
五、付款方式
在甲、乙双方确定土地流转事宜后,乙方将当年的土地流转费用(含水面)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款先预付______万元交付甲方,待土地面积(水面)经丈量确认后按实际数据结算,并签订正式协议。次年及以后的土地流转费用在本年度到期前一个月乙方付予甲方,一年一结算,不得拖欠。否则视乙方违约,追求违约责任。
六、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维护原土地承包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本着依法、自 2
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帮助乙方协调施工及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并承诺合同期满以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土地流转经营优先权,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签订协议。
3、甲方帮助乙方办理项目的申报、立项等相关手续,以及项目资金的扶持。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土地流转协议和剥夺乙方的经营权利,乙方也必须履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流转该土地及水面经营权后,必须在甲方注册一家公司,从事现代高效农业项目和旅游三产,注册资金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2、乙方要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国家、上级政府有关土地使用、农业开发政策进行合理的经营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若征得甲方同意后,取得合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后在乙方承包期限终止时,乙方将无条件恢复土地原样,以保证农民在该土地上的正常使用,如果甲方需要保留,甲方按质论价给乙方。
3、乙方在该流转土地上因经营需要建设管理用房、修建道路,必须取得相关合法的用地手续,甲方可帮助乙方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正式协议后,乙方享有该土地、水面的经营权,附属物赔偿到位后,所有权归乙方,但乙方不可将该土地移作他用。
5、乙方负责规划设计,自行投资,自主开发和建设。
6、乙方在土地流转经营期限内,生产经营发生事故,造成本人和他人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生产及食品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7、乙方如需用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流转出土地的农户参与经营活动,但甲方农民应服从乙方管理。
七、违约责任
1、在乙方土地流转经营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及承包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应双方都要按国家政策执行,甲方可帮助乙方处理后续问题和矛盾,如符合政策规定,乙方可享有优先权。
2、乙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流转费用,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协议,并责令补偿流转土地农民的经济损失以及恢复地形原貌。
3、在土地流转经营期限内,任一方单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壹佰万元,并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5、本意向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司法机关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流转方:临江镇坚平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土地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本村区域内为乙方流转用于农业项目所需的土地,为确保土地按期流转和交付使用,本着双方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意向性协议。
一、承包土地情况:
甲方在本村范围内:东止 ,西止 ,南止 ,北止 ,向农户流转土地 亩(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用于稻麦生产。
二、在甲方土地正式流转前,乙方需支付给甲方20万元的土地流转保证金。在正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支付土地承包金时,该笔保证金10万元退还或折算成承包金,另10万元保证金在土地承包到期后退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正常实施,该笔保证金20万元不再退还,用于影响所流转土地农户的在田农作物的赔偿。
三、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限2015年 月 日至2027年8月31日。甲方应在2015年 月 日前把当年土地租金交付给乙方。
四、租金及管理费:每年每亩租金1000元,并于每年6月30日前付清。同时乙方付给甲方管理费每亩100元,以 亩计算,该款与租金每年一并付清。因第一年稻麦生产基础投入较大,管理费不予收取。
五、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6、甲方配合乙方申请该片土地国家、地方农业等项目的专项资金及补助。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2、秸杆禁止焚烧,必须还田,如发现焚烧一次从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以此类推。
3、依据法律政策享受国家有关良种补贴等(农资综合补贴除外)。
4、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八、承包地流转
乙方转包、出租、互换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间以土地入股合作,
均应告知甲方,转让承包地应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若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将土地交回,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本合同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制止无效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约定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以正式签订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 土地流转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土地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海门市四甲镇二桥村经济合作社
乙方:安徽省巢湖市无为县鹤毛乡万年台行政村田畈自然村22
夏成明 身份证号:342623197510095759
一、乙方承包甲方坐落于二桥村 耕地面积为 亩,用于种植大葱。
二、租赁期限,从2011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4日。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经双方平等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并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2011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4日止为每亩每年人民币800元,共计每年租金 元。租金每年6月15日交当年租金的50%,另50%在当年的12月30日前全部交清。并由甲方负责分发至农户手中,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收取乙方其它款项。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建设、镇区的公共事业建设、甲方确需收回土地,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在种植大葱期间,优先使用租赁土地组农户劳动力,同时接受甲方在使用劳动力问题上的用工指导,甲方提供的劳动力必须要服从乙方生产管理及需要。
3、乙方在租赁土地期间,如符合国家和地方财政各项补贴奖励乙方的扶持政策,甲方应积极提供帮助和如实申报。
4、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按期兑付村民土地租金,不拖欠劳动力工资(按月结清)等,如乙方租金不如期兑现所造成的损失,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流转田地有大型拖拉机道路,流转土地田块并保证连片,基本符合30亩以上。
6、协议到期或协议终止,乙方有义务和责任搞好田块土地复垦工作,并预留贰万元,用着土地复垦保证金,待合同终止后乙方对承包土地复垦结束,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7、甲方负责维护乙方在租赁期间土地所涉及的秩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农经站留档一份。
甲方:四甲镇二桥村(盖章) 乙方:
代表人:
2011年 3月2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地块转让的概况;
长沙光华织带厂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长沙市开福区陡岭路 号土地面积为约12亩(具体土地面积以市国土局正式红线图为准),四至范围是:东 ,南 ,西 ,北 。)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行政划拨土地。
二、土地转让合作的方式、原则
1、合作方式:甲方将该地块以出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用于房地产开发,乙方为甲方购买土地建设新厂的方式出资投入冲抵该地块的土地转让价款。该地块的土地转让价款以国土评估单价为依据,最终以双方商定为准。
2、合作原则: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得再与第三方洽谈和签订该地块的转让
合作意向协议和正式合同,否则视同违约,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2)为了保证乙方顺利履约,乙方向甲方交纳30万元意向保证金。甲方承诺在2015年6月底之前,负责办理其上级主管部门及国资委同意双方合作的批文;逾期未办理的,甲方按银行同期利息双倍支付息金给乙方。
一、 双方的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该地块的有关各类文件、证书的合法、真实有效、完整性并确保该地块不因任何第三方债权债务纠纷导致该地块被司-法-部门冻结、查封的可能。保证该地块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对该地块地行使合法使用权的行为。
2、甲方应负责取得主管部门及职代会同意土地转让合作的批准意见。 3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地块的土地过户、开发报建的报批手续等相关手续,负责及时出具以甲方名义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享受优 惠和减免等工作。
4甲方负责做好该地块相邻单位的协调工作。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该地块的土地过户、报批、报建手续,并承担围绕该地块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该地块开发建设的全部资金费用。
2、乙方负责该地块的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一切相关工作。
3、乙方负责出资取得位于长沙县黄兴镇镇中心的出让土地(面积约为14亩,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正式红线图为准)、并由乙方在该宗地上出资建设符合甲方要求及标准的新厂区。
4、乙方应负责办理甲方位于黄兴镇的新厂区报批、报建包括办理土地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报建、及产权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将新厂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办理至甲方名下。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30万元的违约金。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双方签定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15-4- 2015-4-
村里土地流转意向公告篇四
第一条 乙方所承包耕地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承包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20日 第三条 承包费用明细。
单位:亩、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土地和其他资源以及破坏地面生产设施的行为,在承包期内发生损坏渠道和毁坏闸门等水利设施的,由乙方按现行造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除赔偿外,收回土地承包权。
5、 维护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随意调整已发包的土地; 6、 按照统一耕作、轮作、培肥制度及技术标准从事农业生产;并按场制定的《量化管理方案》执行,拒不执行的收回土地承包权。
7、 有权对逾期未完成缓交租金、未按期履行偿还陈欠及新欠义务的承包户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发包。
8、 为加强水稻科技示范带管理,有权对科技示范带制定一切农事活动,对不配合的承包户有权调整地块,情节严重的收回土地承包权。
3、 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守界生产,不许私自扩大承包面积;
5、 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乙方为非本场职工除外)
6、 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凡属自然灾害造成的作物绝产、减产除农业保险协议条款理赔外,其他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 乙方承担10个义务工,两个车工。用于农场公益事业建设。
8、 按照国家推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生产,接受甲方在农业生产基本制度及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接受场逐步实现统一供应良种要求,保持原有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完好状态,防止土地污染,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9、 乙方在二月末前缴清土地承包费、量化管理保证金、水费等一切费用,有欠款职工还需签定还款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其原承包的土地,另行发包。
第六条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经协商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土地承包、转让、互换等变更行为,都必须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注销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按承包给乙方实际耕地面积收取各项费用,旱田预改水田的暂按旱田收取,改后水田增加相应税费及各项费用按相邻水田就近靠等级。旱改水后面积不得少于原旱田面积。
二、 其他费用标准
1、 水利工程维护费水田3元/亩
2、 量化管理保证金水田20元/亩,旱田10元/亩
三、 土地收费按《黑龙江省大山种羊场加快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施意见》确定。
四、 上年没有履行陈欠上交义务的取消下年的土地承包资格,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偿还陈欠: 元,担保人: 。
五、 极特殊情况下交不起承包费的,由其找担保人进行担保。经管理区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农场同意可以缓交承包费。到期不交的由担保人负责。
六、 甲方有权根据《_森林法》、《_草原法》对农田防护林、草原进行依法管理,乙方有义务对农田防护林、草原植被进行保护。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 托 人(签字)
年月日:
村里土地流转意向公告篇五
一、政府主导吸引软件人才
一是制定我市相关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培养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对人才培养费用进行补贴,对引进和使用人才企业进行奖励或税费减免。三是加快引进高端人才。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专门进行软件及相关人才引进。四是放宽人才落户我市条件。目前外地人在我市购房申请商业贷款时,需提供一年以上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材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层次软件人才在我市安家落户的积极性,要放宽高层次外市人在我市购房时申请商业贷款的前置条件,以促进人才落户,加速我市软件产业发展。五是营造舒适的人才就业环境,用事业聚集人才,用感情温暖人才,用待遇留住人才,用文化融合人才。
二、高校主导培养软件人才
一是推进“校政企”合作,市内高校要密切联系软件园,继续深化全市5所大中专院校、4所中职院校和3所培训机构与园区签订的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执行,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拓宽合作领域和合作层次,从提供实习基地、举办专场招聘会等逐步做起,建立人才实习、招聘、代培训、订单培养的机制。二是以市场为导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紧密联系企业需要,调整课程设置;邀请企业骨干技术人员,讲解企业技术方案和需求案例;加强与用人企业联系,针对性培养,创造到企业实习和学习机会。三是加大对软件相关专业的支持。支持学院、系加强自身建设,以企业为来源强化客座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扩大相关专业招生数量,扩大招生规模。四是加强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校友动向和企业需求,不断调整教学设置。
三、园区主导搭建人才平台
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园战略,坚持以人才创业创新推动园区转型升级的发展路径不动摇,以创新驱动为发展路径,以人才引进培养、创业服务、创新孵化为工作重点,努力探索“人才+项目+产业”的创新型经济发展模式。一是建议由市人才办牵头,出台针对软件人才的专项优惠政策,建设“园区人才活动基地”,增强园区吸引力;二是加强“校政企”合作,拓展市内外、省外高校资源,谋划好产学研对接;三是通过主题招才、合作招才、“走出去”招才等举措,以及服务留才、平台育才等创新体系支撑,不断加快园区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集聚进程;四是强化培训培养,开展项目实训计划,引入多层次的软件培训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化培训。
村里土地流转意向公告篇六
第五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村里土地流转意向公告篇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关农民的核心利益,它直接关系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与现代化,关系到农民的生存、就业与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分工、分化、稳定与城乡一体化的实现,是推进农业现代化亟需突破的瓶颈之一,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
一是农民对土地流转思想上存有疑虑,不敢流转。一是怕变,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和保障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土地对农民而言仍然具有生存保障和就业发展的重要功能,怕政策变,担心承包土地流转出去后会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怕乱。一些土地流转之后要进行整理,大规模地推进排灌沟渠、机耕道及其它现代化的农业设施建设,原有承包土地的自然形态和界限消失,农民感觉不放心,怕村集体乱来。三是怕骗。怕老板们骗农民,怕老板们的项目失败后到时租金都得不到,所以很多农民宁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敢将土地流转出去。
二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底子不清,不好流转。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市仍有万户农民没有得到第二轮土地延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有20多个乡镇和130多个村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不健全,农民承包土地面积没有得到确认,四周边界不清晰,土地承包的底子不清楚。自x年开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还有改革不彻底不到位的地方,一些林地和林权的确权与发证工作没有全部完成,存在界址和权属模糊的死角。
三是农民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不会流转。一是有流转没有土地流转合同,农民私下“口头协议”现象普遍,有的县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仅达到30%。二是有土地流转合同但不规范、不完善,也没有通过土地承包管理职能部门备案,存在合同纠纷隐患。三是有土地流转合同,但不履行,各地都有项目经营失败后公司破产、老板跑路不履行合同约定,给农民造成土地流转利益重大损失的情况。四是农村土地流转后改变用途。有的土地流转之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有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存在。
四是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育缓慢,不便流转。全市尚未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农民主体”的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其运行机制也还没有完全建立。也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有的农户有流转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农村承包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的又找不到成规模的流转土地。农村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流转形式比较单一。因为信息不对称,市场发育不充分,有些地方农村土地流转时农民得到的利益不多,存在廉租化现象。
五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利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系统,缺乏操作性,因此在指导实践时经常发生扭曲和走样变形。
(一)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必须到位,夯实流转基础。一要依法办事。要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工作,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二要不留“死角”。清理和化解好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农村耕地、林地及其它土地资源的确权和发证,奠定土地流转的坚实基础。三要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区县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林地林权管理部门建设,强化管理职能,落实工作职责,把农村土地承包、集体林权改革落实到位,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要加强土地流转之后土地形态变化及使用情况的跟踪管理,对到期或退转的农村土地做好补证和换证工作。
(二)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确保流转有序规范。一要加强流转市场及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区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市场及服务体系。二要加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力度。完善“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农民主体”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 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鉴证、政策咨询、纠纷仲裁等服务工作,降低农村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风险。逐步建立覆盖县、乡、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系统。完善区县、乡镇和村三级仲裁机构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土地纠分仲裁工作。三要积极发展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用市场的手段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和资源的最合理流动。
(三)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找准自身定位,工作注重引导而不包办,推动而不乱动,不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不侵蚀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保障农民权益,不仅是要规避流转双方的风险,更要让流出土地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实现全程收益。要加强土地流转经营者的管理和引导,用制度保证他们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及时兑现农民土地租金,即使项目经营失败,也要保证农民权益和利益不受损。要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引导他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破坏、不改变土地的农业性质和用途,保护好国家耕地政策底线。
(四)完善相关政策,解决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增强农民离开土地之后的安全感。要尽制定和完善有效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