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社会救助调研报告帮扶救助调研报告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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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政策是党与国家扶贫政策的重要内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动扶贫攻坚“四个一批”的重要指示。根据xx教育具体安排,我带领局业务科室有关人员,成立了调研组,采取集中座谈、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到全市各乡镇全面掌握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的作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我市严格根据上级要求,逐步提升低保保障准绳。不断拓展低保覆盖面,对家庭没有劳动能力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扶持,并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实行兜底保障。今年7月,我市实行城乡低保准绳一体化,低保准绳统一调整提升为每人每月700元,其中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不含)以下的低保家庭,低保准绳根据新准绳的100%每人每月700元执行;
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含)以上的低保家庭按新准绳的70%每人每月490执行。根据70%核定低保准绳的低保家庭,耕地收益不计入家庭收入,按照困难程度根据政策规定分为a、b、c三类,分别按核定低保准绳的100%(490元)、80%(392元)与60%(294元)发放低保金。截止目前,全市农村低保户3975户7073人,发放保障金2291.5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农村低保437户939人,发放保障金299.31万元。全市低保家庭每月减免3立方米水费、补贴10度电费、享受50立方米以内低价气。
(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落实情况。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准绳同时实行一体化,根据低保准绳的1.5倍执行,统一调整提升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600元。家庭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准绳根据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准绳的70%核定,每人每年不低于8820元。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296人,累计发放供养资金1298.9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有68人,发放供养资金56.15万元。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每月补贴10度电费。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根据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根据每人每月100元的准绳发放。截止目前,享受困难残疾补贴1908人,发放补贴资金194.04万元。重度残疾补贴3935人,发放补贴资金336.7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49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2人,发放补贴资金24.9万元。
(四)临时救助工作情况。切实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功能,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累计救助890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83.15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4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1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全面
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发现,虽然近几年对社会救助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宣传,但由于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性强,宣传形式单一,致使部分群众对政策内容、准绳变化、社会职责等认识不足。一是部分村组干部对社会救助政策一知半解,对政策的宣传不够全面、透彻,导致普通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不高或理解片面。二是部分困难群众存在文化水平低,甚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他们不能更好地掌握救助政策。
(二)精准识别有差距
一是救助对象界定难度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救助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财产与收入的核实,主要是依靠经办机构与人员通过入户调查来取得,获取手段单一、内容不全,不能完全准确地了解真实情况;
二是经济状况核定难度大。救助对象外出务工人员收入不稳定,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的隐性收入难于统计。有些困难家庭不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收入等情况,导致错保、漏保现象时常发生。三是家庭人口难确定。子女成家后另立门户,父母子女分户而居,将父母分在一边,把赡养的包袱甩给政府,纳入对象的“入口关”难以把握。
(三)扶智扶志不到位
一是部分贫困群众思维消极,救助政策对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很大,满足着他们的基本需求,让这些人都能够享受着更好的生活保障,不过这样也产生了依赖性的心理,脱贫致富的主体意识不强,自我脱贫的本领。与内在动力不足。二是部分群众认为救助资金是国家的钱,不吃白不吃,谁吃都是吃,伸手要保,不给就闹,“混”低保的思维较重。三是部分困难群众贪图不劳而获,认为“四处奔劳,不如坐吃低保”,嫌弃累、脏、差的工作,进取放弃就业机会只愿意等着政府发放着补助金,并不愿意个人劳动,“等、靠、要”依赖思维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出现“上急下慢、外热内冷”的现象。
三、下步思路及建议
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维,对乡村振兴作出重要安排与部署。民政工作事关基本民生保障,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兜底保障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抓紧补齐政策软肋,不断提升兜底能力与兜底水平。
(一)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针对城乡低保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具体,且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少、兼职多的现实,强化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政策水平与应对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两残补贴等兜底脱贫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有效利用广播、宣传单、板报、低保公示等形式,充分发挥城乡居委会与村委会基层自治组织的优势,多方面、全方位宣传新的救助准绳,使困难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及时申请低保救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动员群众积极参加到社会救助工作中来,并监督政策的落实,形成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支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机制
一是以“家庭经济核对平台”系统为抓手,当好户籍、房产、车辆、社保,个体工商等信息比对工作,核对系统一旦反馈预警信息,经核查属实,新申请的对象不能获得城乡低保待遇,已经享受的,取消待遇,做到有进有退。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政策水平,把日常管理与动态核查结合起来,定期对低保户与贫困户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不定期对保障对象变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对超过保障线的及时核减,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
三是发挥临时救助的过渡、衔接功能,强化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整体效益,加强对解决“两不愁”问题的兜底作用,增强对解决“三保障”问题的支持作用。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根据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适当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与特困人员救助额度,防止其因病、因灾、因急难事件等返贫。四是进一步完善进取发现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及时掌握、了解辖区内群众,特殊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生活困难,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五是畅通举报渠道,举报电话与网上信箱等诉求载体,接受群众监督,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对收入“超标”但迟迟不退低保家庭,一经查实可将其列入“骗保”黑名单。六是积极支持、广泛动员,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进取投身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建立社会力量筹资、慈善组织运作的“救急难”公益基金,强化对贫困人口的救助帮扶,保证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三)扶贫和扶志扶智并重
一是强化对贫困群众教育引导,“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本”,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才是脱贫致富的关键与确保。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脱贫致富典型,教育群众自强自立,切实提升全民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二是要牢固确立“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理念,多和贫困群众交流谈心,充分掌握群众的思维动态,把脉问诊、对症下药,点燃群众求富、求荣与致富的激情斗志,引导群众确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使“进取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真正下沉到基层,深入人心。三是发挥驻村工作队协调作用,积极和乡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提升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教授群众致富本领。,提高致富能力,增强群众“造血”能力,增强群众自身排忧解难的能力,坚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切实使群众撸起袖子加油干,立志拔掉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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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救助调研报告帮扶救助调研报告篇二
一、基本情况
村地处铜川市东区与东坡矿相邻,铜罕线穿村而过,全村共有5个村民小组,农户369户,人口1489人,占地面积16平方公里,有耕地2680亩,其中苹果780亩,蔬菜350亩,党员42人,两委会成员5人,组干部5人,党小组5个,村民沿川道居住,分散复杂,村道长,路面老化,低洼不平,基础较差,属村矿结合部。近年来,由于党的政策好,落实到位,加之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怀,我村在基础设施上有所改善,新建了村两室、村卫生室,实施了移民搬迁,使我村向新农村建设迈进了一步。
二、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中央、省、市、区、乡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和贯彻落实,xx村在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收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善,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当地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农业生产情况:xx村现有耕地2680亩,人均耕地面积1.8亩,全村主要是以苹果、蔬菜产业为主,产业发展比较滞后。20xx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约为3100元。
产业结构情况:一、二组以苹果、粮食种植为主;三、四组以蔬菜种植为主;五组以林木、干杂果,烟草和粮食种植为主。
(二)、有关农村政策的落实情况。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全村的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全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电讯。现xx村建设有一所卫生室,解决了村民看病难的问题;村上建有1个科技文化活动室;全村享受农村低保户120人,65周岁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6人,困难户基本上得到救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人数1411人,参合率90%。
(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村“两委”班子共5 人,其中:村党支部委员4人,村民委员会委员3人;全村共有党员42人,其中:男性党员39人,女性党员4人;每年召开党员大会23次;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党群、干群关系,努力调动村民的参与政务、事务的积极性。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全村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差,生产水平不高,劳动力素质低。全村的田地比较零星、分散,多数是梯田和坡地,不利于机械化耕作,增加了劳动成本,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受到制约和影响,使农业增效、增收困难。劳动力素质低,其思想观念还比较落后,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小进则满”心理,农民素质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3、农民收入低,产业化水平不高,增收渠道窄。当前,全村仍面临着缺乏新的产业支撑,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矛盾突出,产品市场化程度低,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增收项目不多,农民增收难等诸多困难和问题。20xx年,xx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约为3100元,在高楼河乃至全区村中处于中等水平;农业产业化建设起点较低,除苹果种植具有一定产业化外,蔬菜种植产业化规模还较小,蔬菜土地面积太小,无法建温室大棚,形成蔬菜产业化,还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烟草、干杂果种植才刚刚起步。
4、新农村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统一布局。xx村委会在新农村建设上,村“两委”班子存在思路不够清晰,缺乏统一规划、安排和部署。有的村组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上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措施力度不够、方法不多;在宣传、发动群众方面也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对如何建设、怎样建设本村的新农村路子不宽。
5、近年来,根据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以及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部分组已经进行了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成项目和原有集体资产的日常的管理维护不到位,对这些资产,村组没有制定一套有效的管理维护制度,村民对建成的设施保护意识薄弱,特别是在移民搬迁、乡村道路等农村公共基础设的管理维护上意识淡薄、措施不力、制度办法不到位。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新农村建设和各项涉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涉及“三农”问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决议、决定和重要举措,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充分利用标语、黑板报、村组会议等进行多渠道宣传,在村内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央“20字方针”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突出新农村建设主体意识,加强班子建设。新农村建设要政府引导,农民为主体,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一个好的班子带领大家向前发展;村党总支与村委会加强团结,紧密沟通、严密组织,要形成一支有号召力,能干实事,乐于奉献的村“两委”班子,明确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建设的主力是农民自己,激发广大群众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是关键。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员全体村民以集资、投工投劳等方式积极参与各村组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三)科学规划,分类指导,逐步落实。村级“两委”班子要认真研究,立足本村实际,突出本地特色,提出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建设发展规划,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统一布局,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生态环境,对于新农村建设,要按照规划稳定有序推进。在项目规划上,近两年xx村委会在项目规划上的重点一是加强乡村公路修缮、养护,保障公路的畅通,争取能列入路面硬化项目;二保障部分村组的生产、生活用水;三对于实施整村推进项目、乡村道路规划、卫生共厕建设、村民科技文化室建设、等建项目要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逐步安排。
(四)抓好农业科技文化的培训、推广。一方面加大利用科技文化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要积极推广运用各种集约、高效、节约型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的使用效率。如积极推广配方施肥等农业科技实用技术。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农村劳务的开发,全面实施外出打工人员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积极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农民的收入。
(五)要抓特色产业的发展和培育,着力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增收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要搞好规划,保护好耕地。应坚持“围绕增收调整结构”的思路,正确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对当地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进行扶持、培育,并发展好现有的优势产业。
(六)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完善各种制度。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村级事务决策管理机制和各项村规民约,增强村干部、村民对公共基础设施的保护意识,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完整,增强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总之,新农村建设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系统的工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长期努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从解决农民最关注、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实际问题入手,以增加农民收、发展产业支撑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突破口,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的积极性。用3至5年,或更长时间,使我们xx村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民生活更加宽裕,村容村貌更加整洁,农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更加和谐。
农村社会救助调研报告帮扶救助调研报告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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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
建设社会救助体系,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首要而紧迫的任务。
可以考虑,将我国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总体目标设定为:到2010年,即“十一五”末,在全国基本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助制度为主体,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水平适中、制度统一、待遇有别”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此,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整合现有救助资源,建立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助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现有的农村救灾、低保、特困户补助、医疗救助等制度性救助项目,以及临时帮困、送温暖等各种临时应急性救助项目,适当加以整合归并,使整体制度更加简约和易于操作。可以考虑:继续保留灾民救助项目,但应进一步完善制度和管理,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取消农村五保、特困户救助以及各种临时性、应急性救助项目,用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而代之;医疗救助单独设立没有必要,不但管理成本高,也不好与其他医疗保障项目衔接,建议纳入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具体地说,就是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里,关键的问题就是在农村普遍推行低保制度的条件是否成熟。从现在18个省份实行的情况和我国各级财政财力状况看,应该说条件基本是成熟的。而且是在整合现有多头生活救济项目的基础上建立的,并不需要财政增加很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种解决贫困问题的补救机制,是现代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其意义和作用十分重要。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要坚持城乡统筹,与城市低保制度合理衔接。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以省为主体,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各省可以设立不同的保障线,发达地区可以高一些,欠发达地区可以低一些。标准应参照当地农村居民维持最低生活所需要的基本支出来确定。
第二,进一步增加财政性救助资金投入。从各国的情况看,财政是社会救助的主要资金来源。这也是由社会救助的属性决定的。现在,社会救助资金分散且运行渠道不畅,来源上既有一定数年不变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也有年度预算资金;既有预算内资金,也有预算外的追加拨款。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筹资和资金管理机制十分必要。一是应将原先各部门自行筹措、分散使用的救灾、低保、教育、住房等各类救助资金纳入社会救助资金总盘子,统一筹集,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二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财政性社会救助资金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要将财政性社会救助资金支出纳入预算,实现资金来源规范化和稳定化,并建立随经济社会发展正常增长的机制。三是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制度。杜绝救助资金的跑冒滴漏和贪污、挪用、挤占等现象的发生。
第三,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法律体系,推进救助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国际劳工局在《展望21世纪:社会保障的发展》中曾经建议:“分散的社会保障法律应综合并尽可能汇集起来,法律应当用最清楚的合理的语言来起草”。从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乡二元结构、人口分布尤其是农村人口占大多数,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础薄弱等情况看,在较短时间内我国还很难制定出一部社会保障基本法来。但制定和颁布《社会救助法》的条件应该说是成熟的。要通过立法形式,对社会救助对象在什么条件下享受国家提供的物质保障及应得物质利益的数量、形式等予以明确规定,使困难群体获得救助有法律依据,成为“合法权益”。
第四,积极培育民间公益性社会救助组织发展,实现社会救助主体的多元化。在社会救助体系中,政府是当然的第一责任主体,但仅靠政府是不够的。要实行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探索建立多元筹资体制,扩大救助资金的来源渠道。对企业和个人用于社会救助的捐资要给予税收政策优惠。对企业和个人捐助设立的民间救助基金,由基金管理机构自行管理。政府也可以向民间救社会助基金注入一定的资金,共同参与救助基金的管理,确保救助资金规范运作、服务社会。同时,要加强对民间公益性社会救助组织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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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救助调研报告帮扶救助调研报告篇四
一、城乡低保制度执行与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支柱之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后安全网”。规范最低保障制度的实施有其必要性,可以将有限资金集中救助到最需要的人身上。低保制度在促进社会认同,促进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保障权利实现和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也导致了救助以外的效果,在满足基本需求以外的外延不断扩大,将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纳入实施范围,潜在问题逐渐凸显。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助“福利依赖”的形成与低保配套的多种优惠政策加起来比不少行业工资还实惠的多,享受低保吸引力也就越大导致处于低保边缘的人千方百计得到低保待遇,吃政府“皇粮”,可以不要钱,但要低保证;二是降低就业欲望,就业积极性下降,由追求工资收入,转为追求福利待遇,威胁用人单位不许招其就业,甚至出现就业工资与低保救助倒挂,也要看重低保;三是造成新的不公,低保户与低收入家庭之间仅不到三百元差距,但随着低保待遇含金量增加,使之成为反差,由此造成居民之间,干群之间关系紧张,甚至冲突,直接威胁社会稳定。
实施难点
1、利益分配和协调问题
利益分配是低保制度实施的难点,其一低保涉及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其二救助标准低,达不到保障最低生活的目的,提供名目繁多的救助太高,不工作与工作又相差无几,就会养懒汉,不利于发挥个人潜能。已经获得低保待遇的,除非自己退保,否则很难取消低保待遇。
2、调查取证问题
1)“合法”创造条件获取低保待遇,如提供医疗诊断,真假难辨。
2)隐性就业不申报或者瞒报。
3)人为失业,有劳动能力、没病却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找到工作
或有适合工作不干等(规正人员有意透露身份使之应聘失败)
4)隐瞒工作收入,让单位开无收入证明或低收入证明。
3、特殊人权退保问题
“归正”人员,由于暂时无工作让其享受低保待遇,然而当他们就业或者发生隐性就业,要取消低保待遇时,他们便软磨硬泡甚至威胁社区,明知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但如果没有做通工作还要继续给予保留,否则他就破罐破摔,这也是居民最反感的。
二、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实施效果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专项救助均可按照正常程序依法救助。
三、从实际工作经验来分析低保制度、专项救助制度与临时救助制度的关系,怎样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基于低保制度的科学规范管理,低保内涵越来越丰富,从保障基本生存权到除保障基本生活外,还有医疗、教育、住房等优惠。各种单项救助和慰问措施同时集于低保家庭,促使部分有就业能力的形成“福利依赖”。
四、各级社会救助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基本状况,工作重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 社区帮贫扶助工作涉及到社区福利委员会、社区卫生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区共建协调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均为两委一站人员。
(二) 帮贫扶助工作需要进一步专业化,救助同时需要进一
步激发低保家庭的发展需求,有效把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相结合。
(三) 1、对不同年龄段实行分类救助,如就业年龄段、非就
业年龄段等;2、对救助对象分类救助,如病重、残疾、无业等;3、对救助项目分类,如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
五、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主要核查手段,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实行规范化管理信息网络化、社会政策配套,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科学设定低保金。
六、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开展和落实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社区依托居民救助评议小组,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多渠道调查核实,经评议小组综合评议,审核后在社区公示栏公示,如无异议,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并建立台账,填写基本情况表,由于家庭收入未进行网络化、居委会无权到金融机构核查家庭存款情况、有价证券等存在的问题。
七、工作存在的其他问题和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享受低保待遇的年龄越来越趋于年轻化,与受教育程度成正
相关关系,从就业状况来说,失业致贫越来越多多,因病残致贫却很少。
2、对制度的认识,审核过程虽然对有就业能力的而不就业的低
稳定后,以代扣代缴形式,向救助部门缴纳捐助款。此项制度的实施,可以使救助形成符合传统道义的良性循环,正可谓“你帮助我,我帮助他”,有效抑制“骗保”、“福利依赖”现象发生,实现低保的动态管理,同时又可减少利益分配不公。
居委会 2015年3月25日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x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xx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x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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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救助基本情况
20**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及各类专项救助资金约15亿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6.9亿元;特困人员供养金8662.76万元(“三无”人员供养金1105万元,“五保”供养金3865.6万元,孤儿抚育金1180.72万元,“三民”人员供养金2511.44万元);受灾人员救助资金170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3710万元;临时救助金2012万元;教育救助金3.23亿元;贫困家庭住房救助和危房改造涉及15106户,补助资金3775万元;发放贷款贴息等就业救助金1.9亿元,提供公益性岗位1378个。取暖救助惠及115179户,发放救助金及煤炭补助8731.48万元。共支出社会捐款456.1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市、旗县区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政策宣传、组织领导、规范运作、资金投入等方面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救助为主,医疗、教育、住房、取暖和就业救助为辅,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基层社区的力量,加大对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救济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包头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人员配备等内容,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各旗县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包头市城乡低保公示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制度上对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就业帮扶、教育、医疗救助等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保障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规范运作。一是建立健全审批机制,促进审批阳光操作。在全国率先推行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管理体系。目前,各旗县区全部依托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了与救助对象面对面的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认定救助对象。成立了包头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各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核对实施细则,成立核对机构,并全部上线试运行。三是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开展“救急难”。出台《包头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依托各级政府办事大厅,在全市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明确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标准、受理责任主体、办理流程及相关制度等。目前,全市所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已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88个;制定《包头市开展“救急难”救助试点方案》,确定青山区和达茂旗为全市“救急难”试点地区。各旗县区按照“救急难”救助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全面实施的办法,对因灾、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等“急难”人员给予及时救助。目前,共救助“急难”群众18人。四是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探索确立了“上统筹、下整合,多级配套,分级负担,同步增长”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体系,社会救助资金逐年增加,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封闭式运行、社会化发放。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一是强化监督内容,重点对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和信息核对等环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保证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二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和重新复核,重新认定了城镇低保对象55071人,农村低保对象34278人,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1811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协作能力没有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不强。
样,但由于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信息沟通平台,容易造成漏保和重复救助现象。有的救助政策相互衔接不够,如低保制度与教育、住房、医疗等多个专项救助相捆-绑,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救助系统,使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宁愿吃“低保”,也不愿就业。
(二)救助资金投入压力大,筹资渠道单一。一是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投入不足。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城乡低保家庭及特困人群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已基本得到保障,但随着近几年来医疗费用的上升,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需求增长较快。二是部分旗县区资金投入存在困难。达茂旗集中供养人员费用高,集中供养1个人,每年的生活费、医药费、护理费等平均需要1万多元,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土右旗农村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比重相对较多,保障低收入家庭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三是慈善救助、公益基金等社会力量参与比较薄弱。
(三)“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平台建设不完善。部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没有独立的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只能借助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开展工作,由于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场地有限,社会救助服务难以介入;二是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只有1—2名民政助理员,且多为兼职人员。三是基层工作经费没有列入预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推进进度。
(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实仍存在困难。申请低保的一项重要指标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市和旗县区虽然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申请对象隐报、瞒报真实家庭收入,审核部门很难认定核实。
(五)宣传力度不够,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不高。由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开始施行,一些部门对《办法》的深入宣传没有及时跟上,使得老百姓不能够及时、清楚地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给予的救助。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和制度衔接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和统筹配置救助资源,避免重复救助或救助不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和筹措力度。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确保城乡特困群众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急难时,能得到有效救助和保障;进一步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企业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大向上争取救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监管,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开透明,进一步加大低保等信息的公示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快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市和旗县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探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能共享的信息核对平台,加强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要进一步拓展信息核对的使用范围,对公租房的分配、社保、就业等优惠政策的落实,也要通过信息核对的办法加以实施,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知晓政策规定。市、旗县区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到领导干部熟悉,工作人员精通,广大群众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市政府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同时,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重视社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倾心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方法上采取了政策、资金、覆盖、管理、指导五个到位;形式上落实了灾害、大病、临时、家属、政策五种救助方式。同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六大设想,使我市相当数量的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市人大会内司工委和办公室的有关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赴虞山镇和新港镇开展了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根据民政工作一线同志的要求和社会困难群体的呼声,现提出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
社会困难群体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是社会的一员。在这部分群体中,有曾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和贡献而致伤致残的人员;有由于受国家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影响而下岗失业的人员;有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被拆迁造成失地、失业的人员;还有就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体,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和帮助。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困难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定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是一项关系到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是影响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民心事业。各级政府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把社会救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解决问题,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二、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设,是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保证。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针对困难群体不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多种救助方式。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要逐步与城镇低保标准接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这部分困难群体有病能医、有学能上。要切实解决好“四残”人员的安置工作,随着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转制升级,原有不少福利企业中的“四残”人员也纷纷下岗(不再享受补贴),基本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建议可采取社会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职工总数的比例来接收四残人员或按比例负担四残人员生活费用。要继续强化低保对象、贫困户与企业挂钩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制度,建议新一轮帮困的对象由镇民政办和居委会提出,从而能切实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资金是社会救助的物质基础,政府财政资金等资金投入是开展社会困难群体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会救助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座谈会中,广大民政干部呼吁较为强烈的是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财政支付比例,增加社会帮扶资金,增加社会福利基金,使我市社会困难群体都能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新路子
社会救助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从政治、经济两方面着眼,采取政府决策、政策调整、法制建设、社会救援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要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鼓励、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是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探索以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的扶危、济困、安老、助残、扶幼、救孤等慈善会、福利会、基金会,使其成为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主要载体。
(1)实施鼓励发展的政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将部分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转移给民间组织去做。在城区将有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在社区开展各种类型的'互帮互助活动,政府可出台相应政策,对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团体或组织给予资助,以吸引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财力,帮助困难群体。
(2)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以奉献、互动、互助、互爱等内容的公益性福利工作。形成对社会困难群体,有残帮残、有弱帮弱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
(3)积极探索设立社会救助基金会。目前,要在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立基金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允许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利用其捐赠的财产设立私立基金会,并允许他们以个人或企业、组织的名称命名,鼓励有实力的先富起来的企业家回报社会,将一部分自由资金和财产捐赠出来,用于社会救助事业,允许他们有个人冠名权。凡是救助性民间组织捐赠的资金财产,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生活水平共同提高,实现农民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十六届五中全会加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推动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精神,我局抽调专人,深入乡镇、村组,对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
955万元,改扩建了***等4服务中心个,容纳五保对象381人。三是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据调查,我县特困人群中有10%的人口存在着住房难问题,其中有一部分人还住在解放前后的土草房和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土瓦房内,夏不遮荫,冬不避寒,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为解决这一问题,***年,、县政府将城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列为10项惠民便民工程之首,集财政、民政、乡村、社会捐助等方方面面力量,力争用三年时间消灭城乡贫困户危房,全力打造城乡贫困户安居工程。共投资***万元,改造危房1013间,解决了359户,936人的住房难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条件,但乡镇、村考虑到低保面的问题,并没有将全部家庭成员纳入到低保中来,只是保了其中的1-2名,甚至有个别乡镇、村出现了分配名额、轮流享受低保或只保60岁以上老人等现象。五保供养方面也存在着因乡镇敬老院设施条件差,生活质量不高,五保供养对象不肯入住的现象。
(二)救助内容公示不到位,农村低保仍存在不公平问题。由于农村家庭收入不确定性,加上人为因素,在农村救 助对象收入核实中,很难准确核定,因此在据此确定的救助对象中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一些得不到救助的农户产生不满情绪。据调查,在农村低保工作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村干部优亲厚友现象,存在着村委会为回避矛盾,不按要求公示或不公示每个家庭具体低保金额。群众意见较大,互相猜疑,干群关系不理顺,进而引发矛盾,加大农村不稳定因素。
对象占了大多数,而且多是重复救助人群。这些人不把精力放在劳动致富和自力更生上,依赖政府救济的思想明显加剧,甚至出现缠访现象,影响了正常的机关工作秩序。二是救助对象的愿望和希望值明显超过政府救助能力。目前,相当一部分救助对象对政府救助金的数量、时限不满意。如:一些人不断要求提高低保标准和救济标准,希望救助能像发放工资那样按月发放,但却从不考虑政府的承受能力。因此在救助对象中出现了“越扶越贫,越帮越困”、“停滞不前”的现象。
(四)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影响着救助质量的进一步提 高。社会救助工作的落脚点在基层,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社会救助的范围、人数、项目不断扩大,工作量不断增加,对工作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民政工作者承担的任务也越来越重。但目前,我县民政工作人员数量远不能适应任务量的需求,据调查,我县19个乡镇及1个街道办事处共有民政工作人员43名,承担着全县2万余名救助对象的调查、入户审核、申报、救济等任务,而且还兼负着乡镇文教卫生、扶贫、残联、民族宗教等其他任务,加上必要的经费和交通工具没有保障,直接影响到农村救助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几点建议
社会救助工作给予重视、支持和倾斜。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责任管理和效绩考核机制,将农村社会救助经费按照救助项目分别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予以优先保障。补充完善各种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和支持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建立救助资金调节机制,规范政府转移支付制度,支持社会救助资金良性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增强救助的科学性、针对性和规范性。
一是实施分类救助制度。细化和量化家庭困难系数。对重残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采用适当的调整系数,确保困难程度大的家庭得到更多救助。二是规范社会救助程序。认真研究制定农村低保家庭收入核实办法,细化、量化收入核实标准,增强家庭调查的有效性、针对性,形成动态保障机制,确保救助渠道畅通。统一各类社会救助项目的申请受理程序,严格履行村级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增强社会救助的公信度。三是加大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在做好中心敬老院建设,抓好五保供养居住点试点工作的同时,不断提高现有养老机构的生活质量,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经济实体,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
(三)变输血为造血,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与技术扶贫相结合,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不断提升其自救能力。
(四)加强基层力量和监督机制,推进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把工作经费纳入民政事业经费预算,强化乡镇民政办综合救助管理职能,充分调动民政工作者积极性。加强对民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逐步整合社会救助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坚持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工作的服务项目、办事依据、程序及监督投诉渠道等,实现政策透明,接受救助对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行政执法监督、资金发放监管、行风政风评议等手段多管齐下,实现救助工作自身约束与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保证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
农村社会救助调研报告帮扶救助调研报告篇五
社会救助体系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社会救助体系是实现国民个体小康的制度保证。社会救助通过不同救助水平的制度设计,使不同层次的救助需要都能得到正常满足。因此,要在社会经济发展到整体小康的同时,实现居民个体小康,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其次,社会救助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措施。社会救助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市场分配中不能兼顾公平的缺陷进行弥补,解决那些在市场经济中得不到基本收入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达到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再次,社会救助体系是提高社会成员素质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可以为一部分缺乏自我保障的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为他们保持和增强身体素质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社会成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在一定程度上也要依赖于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这些都有助于增强社会成员的安全感和对社会的信心,有助于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是在传统的社会救济基础上,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提出的。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建立和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灾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也正在积极推进。随着社会救助单项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进入了制度体系建设的新阶段。
本文拟结合××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情况,对进一步完善××市社会救助体系作一些研究和探索。
一、社会救助工作在××市的发展现状
(二)城市社会救助范围不断拓展。为进一步解决城市困难居民就医、取暖、就学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了面向城市低保对象家庭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根据承受能力,免收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杂费;公办高中和公办职业学校根据承受能力,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逐步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即:免杂费和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全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缓的办法。二是在住房方面,制定了《××市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通过投资建廉租住房、购买、租赁旧房等措施,为城市特困居民提供住房救助。凡低保对象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不到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的,都可以申请廉租房救助。三是在取暖方面,对集中供暖的低保家庭,每平方米每月减免××元的取暖费。这些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低保家庭的生活压力。
(四)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起步良好。20__年8月,_《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始实施,按照_要求,转变收容遣送制度以后建立起来的,把原来强制性的收容遣送改为了关爱性救助管理,突出了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了救助。××年多来,××市救助站共接待××名申请救助人员,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名求助对象实施了救助。
二、××市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有限的救助与贫困人口生活需求增加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从××市情况看,一方面,贫困群体的生活水平确实低下,生活困难的程度在加剧。很多城市贫困家庭用于食品消费的支出比例很大,而且营养水平低下,衣着和日用品简陋,住房条件差,困难家庭最怕过“三关”(生病关、孩子辍学关、年节关),并把医疗、教育和住房方面的支出比作新的“三座大山”。根据××市民政局20__年5月的调查,在城市有__个低保对象家庭因重病、大病致贫,__名60岁以上老人未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基本生活和医疗问题没有保障,低保家庭中__名孩子上学困难,__户低保家庭住房达不到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在农村,有__万户共__万困难群众无钱看病,__万个家庭、__万人住房困难,__万户困难家庭中的__万余名子女上学困难,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衣食更无法保障。另一方面,现行的城乡救助政策主要是针对绝对贫困设计的。以城市低保为例,__年全市实际给予低保对象的月人均补助金额只有__元,仅相当于当年全市城镇居民每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__;每月每人__元的低保标准仅相当于当年每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__。这种救助标准明显的存在保障范围和项目有限,保障标准偏低,补助金额过低的问题,部分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依然困难。
(二)贫困人口增加,救助制度不完善,社会救助压力增大。××市城镇贫困人口的主要构成是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涉及到的家庭人口近××万人。农村经济发展环境脆弱,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部分已经摆脱贫困的农民仍有可能重新返贫,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也会增加,社会救助任务十分繁重。同时,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殊性和社会救助制度不完善,具体执行中都不同程度存在救助对象确定难的问题。由于居民家庭收入无法准确确定,低保对象确定比较难,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象界定也比较难。还有部分流浪乞讨人员把乞讨作为谋生、致富手段,不愿接受救助,给救助管理造成很大压力。
(三)经济发展不平衡,救助资金投入不
足,制约着社会救助工作的进展。××市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中各区之间、城区与郊县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特别是农村,县乡村投入救助的资金严重不足,主要依靠省市救灾款维持,社会救助工作举步维艰。×个县区农村低保标准差距较大,最高的每年每人××元,最低的××元;农村低保覆盖面全市平均仅为××,最高的区县××,最低的只有××,远远低于全市农村××的贫困人口比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也由于资金无法保障,农村敬老院院舍和设施简陋陈旧,集体供养水平很低,实际需要供养的人数远高于各级认定的人数,五保对象看病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由于各级财政资金难以落实而迟迟不能实施,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权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若干对策
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市经济发展落后,贫困人口面相对较大,社会救助工作任务繁重,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应当立足现实,创造性开展工作。针对××市社会救助工作开展现状,笔者认为在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上,应当遵循“单项突破、系统完善,点上突破、面上扩展”的思路,就是要根据困难群众不同方面和层次的需求,先建立单项制度,再衔接整合各单项制度,逐步形成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效果。应根据各区县经济承受能力,在条件具备的地方率先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带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的稳步发展。
1、健全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新时期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只有建立和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才能有效地扩大社会救助工作的覆盖面,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一是应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在保障对象方面,既不能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所应解决困难的对象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也不能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入围的有生活困难的对象遗漏掉。应尽快研究解决城市低保与其他各项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问题。在工作落实上,要坚持张榜公布、群众监督、审核审批制度,实施分类施保,继续总结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研究解决居民家庭收入核算这个难题,提高动态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应改革现行的农村社会救助办法,建立统一的农村低保制度,“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对象在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同时给予定额补助。各区县必须制定合理的农村低保标准,把所有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要结合农村税费改革,改变保障资金筹集办法,低保资金以县为主、省市补助、共同负担,促进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实施。
2、健全完善自然灾害紧急救援制度。应系统加强灾害信息的搜集和评估机制的建设。在各级普及救灾预案,推广救灾演练,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系统和探索建立紧急救助条件下的物资调度系统,完善救灾资金的调度体制和管理发放机制,使救灾资金能够充分地发挥救助作用。加强灾害救助的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和救灾装备建设,使灾害救助形成合力,全面提高灾害的紧急救援能力,使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3、改革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显然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加以改革。首先应明确并强化政府的责任,改变五保供养的责任主体,把过去“依靠集体、依靠群众、开展社会互助互济和扶持生产自救,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的指导思想,转变为“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强调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对农村这部分最贫穷、最弱势、最无助的群体进行救助。其次,要把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与建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统筹考虑,把五保户优先纳入农村低保和农村医疗救助范围。鉴于当前××市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现状,在条件合适的县区,鼓励率先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有困难的县区,可以考虑把部分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纳入城市低保。
4、积极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特困群体没钱看病、看不起病是当前的一大社会问题。造成贫困人口就医难的首要原因是经济上的贫困,第二个原因是医疗体制改革不到位,大部分贫困人口没有被医疗保险覆盖的条件,健康资源配置不合理,大大降低了贫困人口对健康服务资源的可得性和可及性,他们的医疗问题只能依靠医疗救助来解决。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主要应当是对因患大病重病,医疗费支出过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人员提供医药费补助和医疗照顾的阶段性救助措施。建立医疗救助应当建立专项救助资金,通过补助、减免费用的方式,实行城乡一体化救助。应加强调查研究,按照先建立制度,逐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
5、加强和改进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制度。由收容遣送制度改为社会救助管理,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对象、内容、形式、办法发生了质的变化。应当按照_和民政部要求,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切实抓好救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据新《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抓紧修订和完善救助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对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运行机制。应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研究制定紧急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逐步建立起新的救助管理工作良性运作机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二)尽快制定完善三项救助配套政策,提高对困难群体的救助标准
一是建立教育救助政策。目前,××市中小学校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学杂费部分减免措施,但覆盖面小、减免数额有限,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困难家庭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救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教育救助应当由政府出钱,给需要救助的中小学生交纳学杂费,而不应由学校来减免。教育救助在标准上应当城乡有别,以便与现行的城乡中小学生学杂费收费标准有差别相对应。同时,对困难家庭子女考入高等院校学习的,政府应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入学补助,确保困难家庭子女能够上得起大学,不再出现含辛茹苦考入大学的困难家庭子女因缴不起学费而辍学的现象。
二是建立住房救助政策。建立这项政策的核心主要是由政府承担住房市场与居民支付能力之间的差额,解决部分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可以采取提供租金补贴或以低廉租金配租的方式进行。目前××市已经制定了有关政策,通过提供廉租住房,解决城市贫困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应当继续完善,开辟多种渠道,加紧实施住房救助。同时,对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困难的问题也要研究,可采取资金补助、减免相关费用的办法,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
帮他们一把,就可以使他们摆脱困境,回到基本生活水平以上。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应制定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强化免费职业培训、建立劳动力市场、在自谋职业时提供各种优先、便利和税费优惠、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购买就业岗位、发展社区服务业等工作,积极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帮助。农村应当通过广泛拓宽就业渠道,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农村产业化进程,最大限度吸纳和消化剩余劳动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抓好扶贫开发,减免困难群众各种税费,帮助困难农民解决生活问题。
(三)建立健全两项救助保障机制,保证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况,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应当是:纵向上,以分级负责、市县(区)为主、基层落实为特征;横向上:以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为特点。可考虑成立××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计划协调社会救助工作,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救助工作机制,和自上而下一致的管理运行机制。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应当以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为特征。当前,应着重解决好社会救助管理体制不健全,特别是城市基层和农村的救助管理组织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
二是建立科学、合理和稳定的社会救助资金投入机制。应确立政府的财政保障的主体地位,各级政府的财政必须确保最基本的“兜底”资金。在中央和省上给予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必须强调救助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财政都要按实际需要的一定比例和规定列支救助资金,建立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使用安全的资金投入和管理制度。部分经济水平较差的县区、乡镇,市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确保农村救助资金的需要。积极开辟社会资金筹集渠道,进一步规范接受捐赠、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慈善总会、福利彩票筹集资金的辅助作用,坚决制止其他社会组织进行的不规范的募捐活动,为社会救助筹集更多的社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