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是我作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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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道路上,总结是我们行进路上的里程碑。总结的前提是要对自己的所学所得进行充分的回顾和思考。接下来是一些成功者的心得体会和分享,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
我叫刘怡,我是秣陵中心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我是老师的小帮手,同学们的好伙伴父母的贴心小棉袄。
在学校,我不仅学习成绩优异,而且乐于助人。哪位同学有题目不会,我和他一起思考。哪位同学有困难,我会伸出援助之手,尽自己的所能来帮助他。我的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但我知道不能骄傲,因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会一直努力,向着我的理想奋发。俗话说得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努力才会成功。
我喜欢学习,我就像一块干燥的海绵,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让知识伴着我成长!!
这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我,一个热爱学习的我。
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书的海洋里,我总觉得自己好渺小。在我的书架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老人与海、十万个为什么、新概念英语……从世界名著到漫画,真是应有尽有!此外,我还喜欢旅游,香港、澳门、北京、九寨沟、稻城、卧龙……都留下了我的足迹。因为旅游可扩大我的知识面,还能令我饱览祖国的大好河山!
每次获得成功时,都是多么高兴,多么的激动……劳动是会获得成果的。我忘不了练钢琴、艺术体操、拉丁舞的艰辛,忘不了获得成功的喜悦……这就是我!
本站:小作者在文章中介绍了自己帅气的外貌、兴趣爱好和优缺点,还列举了跟特点有关的典型事例。通过这篇文章,小作者把自己完美地展现给读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这就是我》。
我姓陈,名彦崧,是一个快乐的小男孩。我个子不高,浅浅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就像两颗明亮的黑宝石。我的脸非常圆,比月亮还圆,但鼻子很小,嘴也很小,这张小嘴上课爱说话,也爱讲笑话。
我喜欢弹钢琴。有一次,我弹钢琴时,弹得很用力,手指抬得很高,指法也非常正确,老师表扬了我,我特别自豪。
我有许多优点。比如说,性格很好,学习很认真,爱讲笑话……但是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乐于助人。有一次,我看见同学有一道题不会,急得抓耳挠腮,我就去帮助他,细心给他讲解了那道题,他学会之后很感谢我。这时老师正好看见我给同学讲题了,表扬了我,我特别高兴。这正是“帮助他人,快乐自己。”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也有缺点,那就是做题马虎。有一次考试,我本以为能得一百分,结果老师发了卷子,我一看才得97分,原来是把一道小题忘写了,老师批评了我,我站了一节课,我下定决心要改掉马虎这个坏毛病。
我常常会想,可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吧,因为大多数时间我们都是一个人,独自品味寂寞享受快乐,打开手掌,繁杂的纹路拼凑成复杂的网,这是每个人不同的人生,并且终将通向不同的地方。
我是我自己,在这偌大的世界上可能会有人和我有相似的面容或是相同的名字,但一定不会有人是另一个的我,和我有相同的人生。每一天擦肩而过的很多人,他们大都给我留下模糊的影子,然后慢慢消逝,我不了解他们,但我仍相信,每个人都是一本极具内涵的书,每个人都是有的人,他们会有笑容有泪水,会有悲伤与欢乐,每一个字都是时间亲手烙下的深深的印痕。
我喜欢我自己,哪怕它不那么讨人喜欢,有点任性吵吵闹闹,它也常常莫名其妙,但这毕竟是我亲手写下的人生,也将由我独自完成,哪怕最后我只是一个人,也会单枪匹马地向前走,不回头。我喜欢我的'倔强,喜欢大雨后也会有大大的太阳,甚至喜欢它的失败。
像是光与眼睛,疤痕与曾经,我总与过去紧紧相依,我躲不开往事的桎梏,对离开我的人抱以伤感,遗憾他们曾在我身边短暂停留,再生生抽离,从此成为再不相关的两个人,但我总要好好生活下去,不为往事停留,并且感谢那些给我带来曾经的阳光,那些温暖的细枝末节我都记得,并心存感谢。
感谢那些知道了我的不好却仍然在我身边牵住我的手、安抚胆怯的我的人,就算知道了我的不完美,却依然拥抱那个满身是刺的我,你们是我一往无前的动力,让我感觉这世上始终有人牵挂,是小木屋子的柴火映出的温暖脸宠,我能感受到那热度和光。
我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我有梦想并对这个世界对自己充满信心,有一颗热血的心,受过伤却不从些封闭,用最广阔的胸怀拥抱世界。
我只是我自己的,并是这世上唯一仅有的自己。
关于我的开始,源于十几年前的那次际遇。后来,才有了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也是哭着降世。于是,我总在思考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会因存在的欢愉而落泪而泣?其实,人真的是一种高智商生物,降世前便已预知未来,所以哭诉,因为这个残酷而又现实的现世,不满未来路途的坎坷!
六岁,上了小学。可以说,我已经送别了自己一半的童年,开始了学校与家两个站点的奔走。不玩泥了,变干净了,有了小书包,很高兴!是的,变成了父母眼中的乖孩子了。开始看书写字了,尽管只是看图画不看字,尽管只是稚嫩歪斜的“孩子体”,却是我“文明”的起步点,也算是“小知识分子"了!
再后来,又上了小学、初中,如今已是高中生了,童年早已是历史,只是偶尔路过大脑,偶尔被记起,亦或是偶尔有用时才懒懒地回想,却不知它已被年华贴上封条,遗落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所以我只能只言片语或欺骗似的捏造一段属于过去的天真。后来发现,原来回首只是徒然,那段年华已经走远,追溯只会令自己错失更多未来。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音乐,却讨厌摇滚的吵杂,喜欢归于平静的安适,喜欢曲风复古的唯美。喜欢在轻音乐的柔和中入眠,喜欢卡农的钢琴曲——那种十指合奏的天籁,传递出久远的心声。
喜欢吉他,只为自己而弹。虽然很想当一个流浪歌手,但那种过于心酸的经历只会令自己怜悯而不想介入。
总在做着一个梦,站在万众瞩目的舞台,用不太成熟的片语去诠释文学,然后等待主持人宣布,接过奖杯证书……然后,梦醒。但我相信,未来还是一个有效信件。
……。
我,只是我。不需要太多言辞去夸饰,也用不了太多。只是和很多人一样,会舔着1块5的小布丁,照样穿着拖鞋溜达。
我,只是我。和别人一样,要做很多作业,还要参加各种各样无聊掉渣的活动,事后还要神经质地被要求叙写过程或感受。
——题记。
“臂负千斤扛鼎力,天生一片杀人心。欺佛祖,喝观音,戒刀禅杖冷森森。不看经卷花和尚,酒肉沙门鲁智深。”
看完《水浒传》,我最敬佩的人莫过于鲁智深了: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他吃肉喝酒,不守清规戒律,全不是一副僧人模样;他救金氏父女、救刘庄主的女儿、救林冲,俨然一副菩萨心肠。他是侠义和慈悲的化身。
一片热血我本性。
在听了金氏父女被镇关西欺凌的遭遇后,他赠送银两,安排金氏父女出逃。按理说就应不再管了,可他帮人偏要帮到底。回到住处后,仍不释怀,气得“连晚饭都不吃。”第二天到酒店里帮助金氏父女脱身,愤愤不平去找镇关西,只三拳,一拳打在鼻梁上,一拳打在眼眶上,还有一拳正中太阳穴,三拳就将镇关西打死了。真真是“杀人须见血。”到最后,官也丢了,还被官府通缉,不得已落发为僧。
泼皮来闹事,他“以暴制暴”;他保护林冲,大闹野猪林,自己流落江湖;史进被捉,他不顾劝阻,“起了个四更,提了禅杖,带了戒刀,直奔华州”,单刀赴会,不料自己身陷囹圄。“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一片热血,侠肝义胆!一个鲁莽、行侠仗义的英雄形象跃然纸上。
扶危济弱我本心。
有人说,鲁智深是一百零八人中唯一真正带给我们光明和温暖的人物。在鲁智深鲁莽粗犷的外表下,却藏着一颗仁爱之心。
他与金氏父女素不相识,只是出于对他们的同情,对被压迫者的怜悯,当即赠送银两,为金家父女安排出逃方法。第二天一早,鲁达赶到金家父女住宿的鲁家客店,亲自保护金家父女逃出虎口。
他救刘太公的独生女,嘱咐周通,刘太公只有这个女儿,女儿还要养老送终,承祀香火,不可再打主意。
在瓦罐寺,本想抢粥喝,只是听了老和尚说几日没饭吃,便“撇了不吃”。细微处,彰显的.是他悲天悯人的情怀,是一颗佛心、佛性!
烟蓑雨笠我独行。
“漫搵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那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
别看鲁智深粗犷豪放,他其实有着一种大智慧。他看破红尘,反对招安,不贪荣华富贵。他说“如今满朝文武都被皇帝蒙蔽了,去招安就也会像他们一样的,我们不干了,各走各的阳关路吧。”在他生擒方腊后,朝廷让他去当官,他说他心已成灰,而是只想找一个清净之地。实则已看破了红尘,他一个人独行,他是天孤星,“众人皆醉我独醒”,他是那个时代最清醒的人。
“遇林而起,遇山而富。遇水而兴,遇江而止。”
“逢夏而擒,遇腊而止。听潮而圆,见信而寂。”
这是智真长老两次送给鲁智深的偈语,这三十二个字是鲁智深一生的判词。他是一位高僧,知生死,能以平常心来对待,到最后,功德圆满,修成正果。
他,鲁莽,率性,本真,可爱;
他,达通,悟性,大智,独行。
“今日方知我是我。”一个人真正难得的是认清自己。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我就是我,历尽千帆,站在温暖和光明的角落。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丁和锦,今年十岁,在利民路小学上学,是三年级的学生。
我个子偏矮,瘦瘦的身材。一张瓜子脸长着一对浓浓的眉毛,眼睛大大的,向两颗黑黑的珍珠。我的鼻梁高高的,挺挺的,耳朵也大大的,那些听力题听一遍就能写出来,而且大多数时候全对。
我的爱好是学英语。有一次在英语课上,老师指着黑板说:“这个单词谁知道怎么读?”我用老师以前教我们认单词的方法,把单词说了出来,其他同学还在发呆,老师见了说:“和锦真棒!说得真快,你们说啊!”同学们才说出了那个单词。
我也特别马虎。有一次,期末考试的卷子发了下来,我又开心又难过,因为数学有一道题我竖式写对了得数,计算题上却把得数写反了。
你们了解我了吗?快来和我做朋友吧!
大家好,我叫李昊薇,今年十一岁了,我在育才小学读三年级。
我的身体瘦瘦的。瓜子脸上还有两颗像黑宝石般的大眼睛,炯炯有神,鼻子下面还有一张樱桃似的小嘴。
我很爱画画。每次上完画画课,我都会给爸爸妈妈一个大惊喜。爸爸妈妈会说:“花了这么多钱不白学呀,我们支持你,你会画得越来越好,加油!加油!”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我不但喜欢画画还喜欢读书。我每天晚上都读半小时的`书,读完以后,还会摘抄。有一次,我们上阅读课,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馅饼女王》,我读着读着就被这本书的故事吸引了,老师还夸奖了我。
大家好,我叫刘雪葶,今年九岁了,是前进小学三年级六班的学生。
我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像两颗黑宝石,小巧的鼻子下长着一双能说会道的小嘴。我还常常梳着马尾辫。
我非常调皮,有一次我们一家人一起吃饭,所有人都坐好了,准备开吃了,只有爸爸还在忙着给我们倒果汁。我坐在爸爸旁边,爸爸刚想坐下,我一下子把爸爸的椅子移了出来,害的爸爸摔了一个屁股墩儿,我和家人都笑得合不拢嘴。妈妈笑着说:“你呀!竟然能被小孩给整了!”爸爸的脸瞬间变红了。
虽然我很调皮,但是我很爱帮助别人。有一次,我走在班级的路上,看到了一个一年级的小同学,不知道班在哪呢?我赶忙上去问:“你是几班的?”小同学说:“五班。”我就把她领到了班级,她说了声谢谢,就进教室了。我也开开心心地回教室了。
这就是我一个调皮,又有爱心的女孩,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2.[我爱这土地教案]《我爱这土地》教案。
3.小学作文:我就是我。
我是一个顽皮的小男孩。我今年10岁,身高大约1.43米。我有一张大大的嘴巴,高高的鼻子,浓浓的眉毛,还有一对像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珠。
我很喜欢看书,屋里的书有几千本,爸爸妈妈都叫我“小书虫”,因为我爱书爱得爱不释手。
还记得有一次,我做家庭作业时看见一本刚买回来的'书。我很好奇,这本书里面写的是什么呢?我带着好奇心进入了书的世界,我看到这本书,叫做数理化通俗演义,这本书写的是很多科学巨人的奋斗史,还有他们的研究成果。其中代表的有电磁感应的发现,电磁理论的创立,电磁波的发现和使用原子论的创立光谱分析法的创立,元素周期律的发现,强力安全炸药的发明,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的发现,电灯的发明,微生物的发现......我看得津津有味,直到妈妈进来,我才放下书,开始写家庭作业,我那天晚上差点就没完成家庭作业!妈妈被我弄得哭笑不得。
这就是我一只爱看书的小书虫。
我,是天山上的雪莲,我是地上的一粒沙子,我是沧海中的一滴水珠;我,是天边一颗不起眼的星星,我是为今后的一切忙碌的小蚂蚁…………我———是一个小小的我。
我对世界上的每一种事物都充满爱心、充满好奇。小时侯,看母鸡孵蛋,一蹲就是几个小时,现在依然童心未泯,依然是那个小小的我。路边开了两朵别致的花儿,我惊叹;乌云边露出了一角明亮的天,我惊叹;一只小蜻蜓误以为我额前飘动弯曲的刘海儿是片麻黄的叶子,飞了上来,我惊叹;……身边有太多的新鲜事物,有太多的惊叹,它们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热情、开朗,且又大胆、顽皮。爽朗的火热的夏天是我翱翔的天地。蝉声一起,我就急不可待的换上短裤,像冬眠太久的小动物般兴奋地冲下楼去,心里只想着吃大竹林里的嫩竹和桑葚,去摘柳条编个花篮,去……但出师不利,我和买菜回来的妈妈撞了个满怀。
“哎呀!对不起,对不起,十万分对不起!……”我又摆手又跺脚,舌头伸长了一寸。
“你怎么老像个出轨的火车似的,长不大!”
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个头,还有短裤下晒成红褐色的皮肤,我不禁纳闷了:“我为什么总是这样小,真的长不大?”别的女孩不敢穿短裤,可我天天穿。爬树、捉迷藏,在游泳池里玩“花样跳水”,都是我的拿手好戏。没完没了的疯,这永远是我,一个小小的我。
“杯水也可起浪。”虽然我还不成熟,但我也有自己的小世界。我拥有一些小秘密,有时会为一点琐事发愁,市场会捧着一首使我倾心的诗暗自欷嘘。喜欢在月光下看茉莉,喜欢穿纯白的不加任何装饰的衣服。
这就是我,一个小小的我。我不愿改变自己,不愿让自己成为世故圆滑的大人。
我就是我,心中没有偶像,没有楷模。以为我不是傀儡,不是木偶,我是一个独立的人,有我的思想,我的灵魂,我的性格。
我就是我,曾感受到人生的快乐,也品尝过生活的曲折。我愿意奉献,也希望得到;我崇尚奉公,也承认自私;我欣赏谦虚,但更爱傲骨的性格。
我就是我,一个七情六欲得人。我爱,我慕,但不嫉妒;我怒,我恨,但不悲叹;我笑,我哭,但不过敏;我忍,我让,但不懦弱。
我就是我,一个潇洒的我,不畏人言,不畏邪恶。我想干,就拼命地干;我想玩,就尽情的玩。我高兴时,洒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我痛苦时,也能引颈纵声高歌!
我就是我,一个醉心大自然,酷爱新生活的我。我敬佩梅花的刚强,我崇拜青松的挺拔,我动情垂柳的依恋,我倾心红豆的相思。我渴望友谊,但绝不乞求友谊;我渴望爱,但决不乞求爱;我期望理解,但绝不乞求理解。
我就是我!我强调自我,但不唯我独尊;我强调自信,但不自傲;我崇尚刚强,但不粗暴;我追求自由,但不任性。
我就是我!一个自信的我,一个真实的'我,一个潇洒的我,一个执着追求的我。
我就是我,没有人能模仿,我是上帝的精彩的杰作。
“我的书带了吗?”一早到校,同学小明就问。
“哎呀,忘了!”我抱歉的答。
“哎,你记性真差!”小明责怪我。
中午,我悻悻地回家。朋友小明借我一本书,我已经看完了,他让我还给他,可是我却一次又一次地忘记。这已经是n遍追我要了。北风那个吹呀,可风从左耳朵进,很快又从右耳朵出来了,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真没办法,到家把书找出来,放在桌子最显眼的地方,才总算松了一口气。我自言自语道:“这下可不会再忘了吧,哈哈。”于是,我就放心地去睡午觉了。
一觉醒来,看看闹钟,“不好,要迟到了!”我匆匆地向学校赶。
到了学校,我觉得好像忘带了什么东西,可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来。“错觉,一定是错觉。”我心想。
上课时,听到老师喊同学小明回答问题,我才猛然想起那本书又忘带了,555,真丢人。
一放晚学就走人,逃啊逃啊逃,终于逃过了小明的追问。哎,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啊,“明天一定要把书带给他。”我在心里暗暗发誓。
到家我匆匆写作业,快写完的时候,电话响了,晕!小明打来的,问我在不在,我粗着嗓子,装着父亲的腔调说:“他睡觉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明天可是不带不行了,”我心里想,可就我这记性……唉!
突然,我想到自己有一个习惯,每天早晨都会把手伸进口袋,拿出里面的东西检查一下。如果我写一张纸条放在口袋里,明天早晨就会看到,哈哈!说干就干。纸条写好了,我可以放心睡觉了。
第二天,一觉醒来,懒懒地睁开惺忪的.眼,看了一下闹钟:“不好,6:20了,又要迟到,此时,我的脑海里正浮现老班那严峻阴冷的目光,在众目睽睽之下,似乎在怒视着我。多丢人!于是我连脸都顾不得洗,就匆匆地背起书包,往学校赶。
我刚气喘吁吁的坐到座位上,从我身后转来小明的声音“喂,我的书呢?”
唉,又忘了!我看着小明,无言以对。
她就是我作文300字(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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