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考研招生目录(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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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考研招生目录篇一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我校只有大气科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6)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只接受报考定向),单独考试考生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报考点、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320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4.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10天内(11月10日之前),考生必须填写并提交《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情况—硕士招生”栏中下载)至我校研招办,经审查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mpa)硕士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说明:我校单独考试、艺术(专业学位)唯一指定考点为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报考点(代码3207),考生现场确认、初试地点均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不接受其他考点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报名。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2)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2018年教育部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将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校验,须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4. 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文件及各报考点通知为准),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7年12月中旬(具体以研招网通知为准),考生可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关闭后,考生不得再次登录、查询,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妥善保管至复试结束(2018年5月),遗失不补。
(二)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试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考试方式:初试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具体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命题工作及考试大纲由我校统一组织和公布。
(六)考生初试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发放纸质成绩单。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在2018年3月中下旬,复试方式为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具体时间及细则于复试开始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栏中公布。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学费与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我校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等各种资源,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长望”助学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助学金。
九、招生计划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在录取时,全校统一使用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018年我校所有硕士专业(公共管理mpa除外)均接收推免生,欢迎取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十、其他
若2018年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也将相应调整,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联系。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考研招生目录篇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我校只有大气科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6)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只接受报考定向),单独考试考生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报考点、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320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4.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10天内(11月10日之前),考生必须填写并提交《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情况—硕士招生”栏中下载)至我校研招办,经审查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考研招生目录篇三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是一所以大气科学为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须知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班、定向生、保送生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00;江苏省标代码:1106(普通类)、1606(中外合作办学类);其他省标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当年公布为准。
(三)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五)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七)学制:四年
(八)就业创业:学校2019年本科生高质量就业率达97.97%、升学率达35.11%,学校连续七次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国家级众创空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荣获“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第四条学校简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学校始建于1960年,应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隶属中央(军委)气象局,前身为南京大学气象学院,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的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第五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负责制订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等事项。
第七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生工作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和气象事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兼顾历年计划安排延续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十五条: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请考生依据相关指导意见选报自身健康状况适宜的专业。我校各专业(方向)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第十六条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考。
第十七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依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第二十二条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调阅档案,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五条:普通高考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六条江苏省考生的录取规则补充如下:
(一)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文、理):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招生。
(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报考本科提前批(含农村地方专项、综合评价录取)、本科一批(招生代码1106)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合格,技术科目合格;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代码1606)的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b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合格,技术科目合格。
(三)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本科普通类专业考生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等级,分别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四)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五)综合评价录取规则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规定择优录取。
(六)面向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应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二十九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我校自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本-硕-博一体化联合培养项目,实行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由我校长望学院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两校共同制订,安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联合培养的学生中,择优选拔不少于三分之一学生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生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择优采取硕博连读方式。
第三十二条:我校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举办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地理信息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七个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以上七个专业培养模式为4+0模式,在我校雷丁学院就读。
我校与爱尔兰沃特福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在我校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就读。
我校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合作举办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在我校艺术学院就读。
第三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雷丁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4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26400元/生年。学生在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标准收取。
第三十四条: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农学类专业2500元,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第三十六条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1200元、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三十七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八条: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招生咨询电话:025-58731378
招生传真:025-58731333
电子信箱:zsb@
招生咨询qq群:771087446
招生办官方微信:nxdzsb
学校官方微信:nuist1960
招生监督邮箱:jiwei@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考研招生目录篇四
1、 所填写的基本信息应与你原始报名信息卡一致。
2、待4月份国家分数线下达后,符合该校调剂条件的考生,学院将与考生本人联系,请及时将调剂材料(原始报名材料)寄交所选择的学院。
第二条是电话渠道。调剂要尽早并且准确。一旦得出自己的分数可能达不到报考院校分数线的要求,除了上网查询并申请调剂外,还可以选定几所有可能录取自己的学校,向他们的研究生院打电话获得最新信息,并最好联系上该学院相关专业的导师,往往导师的肯定在这时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电话号码怎么查?这也有很多渠道,首先落实院校名称,可以向当地114查询;另外,上网查询、向师兄师姐、考友打听也是比较省钱的办法。
第三条是人情渠道。这条渠道要求你和报考专业的导师有比较良好的关系。可以请求他们为你介绍其他的学校或导师。一般他们处于同情和惜才的心理都会帮助你,而他们说一句话能为你节省不少时间,避免一些无谓的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