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是一种通过色彩和线条来展现艺术家的创造力和视觉效果的艺术形式。在写总结的时候,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确定总结的范围和内容。下面是一些经典的总结案例,希望能给你一些启发。
再来说说关羽,一位肯定擅长作战,武功精湛到绝的英雄灵魂人物之一,单刀赴会足以体现出他的勇敢与威猛,也足以看出他那藐视困难的精神,之后挟持鲁肃保会自己更能充分的看出关羽的胆与谋。过五关斩六将中的拼死护主之家眷,说明关羽的忠。是一位有勇有忠有仁的英雄。
张飞,与关羽一样也是一位虎将。对刘备忠心耿耿,大敌当前,临危不惧。在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就犹如探囊取物,令人刮目相看。具有万夫不当之勇。
曹操与刘备二人是具有鲜对比性食物人物。曹操是奸诈狡猾,傲慢自大,还说他与刘备是并好英雄。虽然他是为了摸索刘备,看刘玄德是否有二心,但摸索背后也是以看出他的自大与傲慢。而刘备与他恰恰相反,刘备是位仁德之君,以“仁”字治天下,刘备三顾茅庐,无一身怨言,可见他的明智,刘备珍惜不但人才,而且爱民如子,挟百姓集体过江,典性事例,一一说明乐他的仁,义,明智。
三国演义,不但叙述了吴,蜀,魏三国以文物争天下的故事,还让我们了解了许很多多战术兵法,并告知我们不能像曹操一样阴险,残忍,也不能像刘禅一样昏庸,“乐不思蜀”;也不能像蒋干那样愚不行及。
为什么现在那么多的`心思,人们绞尽脑汁,为的就是钱,莫非真的那么好?虽然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但是那也是建立在诚信与良心的基础上啊,着是一个什么?我迷惑了!三国演义,英雄会聚,我真的好佩服那些英雄气魄与心地,莫非现在的人们就做不到这些吗?三国演义,真的使我大开眼界!
读了《白杨》这篇文章,我被深深地吸引着,同时对白杨及像白杨一样品格的'人—那些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默默奉献的人们肃然起敬。
在一列通往新疆的火车上,在新疆工作的爸爸要把儿女接到新疆上小学。道路旁,每隔几秒钟,窗外就飞快地闪过一棵棵高大挺拔的身影—白杨树。一位旅客望着这些白杨树出神。妹妹说它是笔直的伞,哥哥说是树,爸爸对他们说,这不是伞,是白杨树。接着他又向他们介绍了白杨树。爸爸只是向孩子们介绍白杨树吗?不是的,他也在表白自己的心,一个新疆工作者坚强、不软弱、不动摇的心。
表面上看这篇文章在描写白杨树,但深入观察、深入思考,其实它是赞扬、歌颂扎根西部建设者博大的胸怀。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白杨树有着坚强执着、无私奉献的好品质。在生活中,也有着许多的白杨树,如:解放军叔叔、保洁阿姨……都是具有白杨树秉性的人。大家还记得5·12大地震吗?当被压在废墟下的人们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是谁身先士卒、不畏牺牲,走在危险最前沿?当然是解放军叔叔!他们不分昼夜、争分多秒,在随时可能塌陷的废墟里,搬起一块块狰狞的石块,有时可能会被他们绊倒,摔得头破血流;有时会被锋利的钢筋划破。就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他们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一心一意只为救人,就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我们要学习解放军叔叔不畏寒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的人们。他们是最具白杨树秉性的最可爱的人,我要向他们学习!
读书有乐必有苦,正所谓好书难觅、知音难求。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初一。
6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当时在沙俄统治的黑暗时代,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就根本谈不上救国救民。知识文化是革命胜利的保障啊……不然,就像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由一个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农民来主持,肯定会失败的!
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违禁的书籍。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违禁的书籍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违禁的书籍,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了解了革命的重要,和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在高尔基以后的艰苦岁月之中,他努力革命,有很大的成就。“书”来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就,让很多的人民有了好生活可以过……可见而知,书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啊!它的确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了!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都说明了同一个道理,丰硕的果实只会留给那些勤于工作和劳动的人,而不够能坐享其成,因为我们需要明白,我们要做“渔”,而非“鱼”。老舍先生也曾说过,“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我们只要靠我们勤奋的双手去创造,就一定能让自己丰衣足食;反之,若是像蝉一样只是一味享受,那么最后也只有挨饿的份。
其实,在蚂蚁身上不单单是“勤劳”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目光之长远更应被人赞颂,蚂蚁若是没有长远的打算,再怎么勤劳都是徒劳无益的。更不应该像蝉一般贪图安逸,只顾着享受眼前的时光。虽有诗仙李白云“行乐须及春”,但对于尚是学生的我们来说,把书读好、读出名堂才是头等大事,若是仅为了享受眼前暂时的美好时光而浪费了大把比金子还贵的光阴、葬送了美好的前程,终是不值得的,正所谓“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长远的打算”对于意气风发的我们更可以引申为拥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而如今的我们就是在为理想而奋斗、努力。也许实现理想的途中会困难重重,但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拼搏,并坚持不懈,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我们;若是没有理想,就会像文中的蝉一样碌碌无为、无所事事。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只要人人都做一只勤奋、胸怀大志的蚂蚁,祖国一定会更加繁荣,更加昌盛!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
散文。
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镜吾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童年。
对大人来说,它是最珍贵的的玻璃球,漂亮但容易滚走。
对孩子来说,它是最模糊的薄雾,很想抛弃它,很想长大,但其实对它的价值一无所知。童年离我们越来越远,现代化的城市把它抛弃了!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童年》讲述的是孤独孩童阿廖沙的成长故事。小说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我”寄居的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小说也展现了当时整个社会的腐化、没落而趋向灭亡的过程。小说通过“我”幼年时代痛苦生活的叙述,实际反映了作家童年时代的艰难生活及对光明与真理的不懈追求,同时也展现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的广阔社会画卷。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童年》《大学》《在人间》中的一本,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复活》是托尔斯泰的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作品。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灵净化”过程,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反人民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是最全面、最充分反映托尔斯泰世界观的终结作品。这部史诗般的经典著作,被誉为“19世纪俄国生活的百科全书”。
聂赫留道夫为什么会从一个积极向上的青年成为以后不思进取的人,其中也有他的姐姐和他在大学时最好的朋友—曾经善良、讲义气的谢列宁最后都变成了惟利是图的、庸俗的、不思进取的人。这不能不承认他们所处的环境对他们真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们处在一个黑暗,麻木不仁的上层社会,在其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渐渐的原来在他门身上的美好品质就退化了,消失了,而他们自己却全然不知!
有句话说: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其实我并不认为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因为人是主观的,有自己的思想和认识,虽然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也有“出淤泥而不染”。我觉得一个人的自制力也是很重要的。但我们不得不重视环境在一个人的成长乃至成材中起的重要的作用。比如说在幼儿成长阶段,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一个人的性格表现受家庭环境的影响而千差万别。假如一个孩子所处家庭环境,父母经常发生争吵,常常充斥着紧张与对抗,这样他往往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封锁起来,慢慢变得不爱与人交流,对任何人都缺乏足够的信任,甚至孤立使他在个别时候遇到某些敏感问题时会采取对抗的心理,情感变化无常,不能自己,甚至有攻击倾向,这是幼时情感受到压抑的结果。听起来好像有点可怕,但这里我没有一点夸大其词的说法。这是有关专家研究的结果。
由此看来,一个良好的环境对自己的成长非常重要。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处于一个和谐温暖的家庭中,大家之间互相关心,平等相待。这种待人处事的态度会很自然的影响到你在学校与同学的交往中,将来走向社会对待他人的态度中,这样的人更容易与周围的人产生良好的关系,有一个融洽的人际关系。久而久之会养成好的性格。
很多人将《红楼梦》评价为一部含笑的悲剧,那时的我对于这句话并没有什么太深的感触,只是有些好奇,于是我便怀着这份想要探究真相的好奇,走进了《红楼梦》。
“含笑的悲剧”是两面的。在曹雪芹笔下,很多人似乎都是“两面派”,贾府也不例外。看似繁华高贵的府邸之下,却是复杂的人情世故、勾心斗角和封建社会中的黑暗。在这样一个大家族中,孕育着不同性格的人们,他们的一颦一笑都能够引人深思。
相比于宝钗,“斤斤计较”、“为人刻薄”、“嘴巴比刀子还快”应该是贾府中很多人对黛玉的看法。她会因为因为最后一个挑选珠花而不满,会因为湘云的一句玩笑话而置气。由于自小寄人篱下,她在贾府中步步留心,处处在意。但和贾府中的那些世故、冷峻的人相比,她有着难能可贵的真实。她有一颗对真善美的消失充满惋惜的心灵,会为零落的花瓣而哭泣。的确,黛玉是孤僻的.,但我想,那应该是灵魂的孤独,她的天真、纯粹生错了时代,那个花柳繁华的大观园不会容许这么干净的人存在。在贾府中,恐怕只有宝玉与她是知音,他们看到了政治的黑暗,看到了勾心斗角的罪恶,看到了为富不仁,可他们却也要依靠这样的荣华富贵来生存,无可避免的矛盾。
与凤姐的精明泼辣不同,探春似乎更有政治家的风范,口齿伶俐、倔强自尊,是个有远见、有抱负、有作为的女子,她的言行举止无不飞扬着一股英爽刚毅之气。同样是庶出,探春并不像迎春那样老实懦弱、毫无原则、任人欺负。在书中众多女性人物中,只有探春满心想着离开这个腐朽没落的家庭,要到外面去立一番事业。“孰谓莲社之雄才,独需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可见在探春心中认为男性可以做到的事情女性也可以做到,甚至做得更好。她的想法与迎春“多少男人都不行,何况我哉”的消极想法大相径庭。
但就是这样一个心比天高的她,也都这一份敏感和自卑。由于庶出的身份,她在贾府的境地十分尴尬:一方面,她是贾府的姑娘,有富贵的生活;另一方面,她又是最让人看不起的姨娘所生,为世人所轻。她对于赵姨娘的种种行为气愤至极,在检抄大观园时打了王善保家的。她时时刻刻都在维护自己不容侵犯的自尊,与此同时,她内心的自卑感也恰好表露出来了。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阔平民的凄惨遭受、那一派古老、安静生活被打破后的担心、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勇敢无畏。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高校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打算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同学,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阅历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成功时,与邻居们共享欢乐。他是一个有抱负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盼望为战斗成功付出自己的一份力气。
掩卷深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在《红楼梦》中,最美好的也最令人感慨的就是黛玉和宝玉两人的爱情。从小时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到长大的心生爱念,这是多么自然、纯洁、美好。然而,因为生不逢时,因为当时林黛玉的“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所以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欢他的。”所以外开孤立无援,无权无势的地位。又因为贾母与王夫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把薛宝钗嫁给宝玉,使得这段爱情被无情地扼杀,最后他们的'结局自然可想而知,落得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悲惨局面。
而从书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曹先生的惊世才华,那凄凉柔媚的葬花词,即使是百炼钢也能变成绕指柔。“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浊陷渠沟。”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无能为力的绝望与哀愁。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封建制度的黑暗和封建家庭的没落,这使我对封建制度的痛恨加深了一步,尽管《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里面,带来了一个全新的东西——尊重女性,但它既是女性的颂歌,又是女性的悲剧。
我是个感性的人,为什么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呢,难道门当户对真的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难道权利和利益真的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连自己最疼爱的亲人也要出卖我不懂,但我只希望宝玉和黛玉能在天堂相遇。
读了意大利着名教育家和改革家玛利亚蒙台梭利的《童年的秘密》,觉得这本书真的让我了解了很多,特别是书中讲到我们成人对儿童缺乏理解,在与儿童打交道的过程中,成人会慢慢变得自私自利,或者以自我为中心,只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待与孩子有关的一切,这样最终结果只能使他们之间误会越积越多。儿童并不是什么也不懂,有时候成人应该站在儿童的角度看待事情,多欣赏儿童,也要对自己的行为多做自我反省。
书里还提到:我们无论多么热爱自己的孩子,从他一出生,我们就本能的开始对他提防,凭着一种本能的守财欲,我们赶紧保护拥有的每一件东西,即使是毫无价值的破烂。从孩子一出生起,成人的心理就被这样一种思想支配,管住这个孩子,不能让他惹麻烦,看住他。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有趣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己拧瓶盖、吃饭、穿鞋等,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成人们看不下去了,最后一切事务全部由父母代劳。
儿童成长的步伐需要成人的等待,书中举例:带孩子出去散步的时候,当孩子停下来的`时候,大人也应该停下脚步等待孩子,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大人往往会因为自己不愿等待,不断的催着孩子往前走。有时候对儿童的尊重,我们人还是动物做的好,像小象跟着象群走,走累了,停下来时,大象也会停下来等待。看到这里我想到了曾经看到带着蜗牛去散步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就是让我们知道,尊重儿童成长步伐。
我觉得成人真的应该承认自己的错误,对儿童的成长我们真的不能再干预太多,有时候成人的冷眼旁观,对于儿童未尝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看这本书,解开了心中有些疑惑,更愿意去站在儿童的角度去看待事情,感觉让自己的理论知识也增加了不少,看来多看书真的还是有这个必要的。
三国演义写的是东汉末年群雄纷争,三国鼎立的故事,这本书里体现了作者对那个时代的独特的洞察力和维护皇室正统的思想局限,三国演义里有很多纷繁错杂的人物,他们的性格各有特点,他们的故事发人深省,他们的命运牵动着我的心情,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作者对人物刻画的匠心独具之处。我总是忘不掉赵云在长坂坡七进七出为救少主不顾自身的安危,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啊。我还忘不掉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忠心,就这一点就需要我好好学习。虽然最后的结局违反了我的期望,但这本书真是一本好书。
这本书的前言里说西游记的故事情节是根据以前人们的不断丰富完成的,由各个时期人们的想象,由此我看到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丰富智慧。孙悟空这个人物简直是写活了,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他不像是一个神仙,而是一个真实的生活在我们周围的人。猪八戒的种种毛病好像也变得可爱了许多。这本书真能吸引人。
这本书写的是苏联一位革命英雄的事迹,据说是根据作者自己的生活经历写成的。其中的一些情节深深地感动了我。比如保尔修铁路那一段,作者对俄罗斯的寒冷描写使得我自己好像也身处其中了似的。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中和艰苦的条件下他们完成了工作。其中有一个情节很深的感动了我,就是其中有一个共青团员因为怕苦就想逃跑,可是大家全都反对他,这个情节使我深刻地感受到了那种革命的激情和不怕艰险迎难而上的精神。这本书教育了我。
说真的,我不喜欢余华这个人的文章,在我看来他的文章太过鄙俗,就算这些文章是在真实反应社会的某种黑暗面,但我还是更倾向于鲁迅的批判和马克.吐温的戏谑。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为了教会我们,人要好好活着这个道理,他说:“……《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必须承认这句话很经典,但我的想法和余华的完全背道而驰。
我完全不认为父母给了我生命就是让我一味地活着,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这客气地说,余华是个过度珍惜生命的人,也就是贪生怕死的人。当然我不是在说生命是不值得珍惜的。同样一条生命,他可以在死亡的洗礼中把生命的意义升华到极致,也可以把生命尽可能地延长,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尽头。相对于后者,我更倾向于前者的毫不畏惧,和死亡的绚烂。
我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我的灵魂而选择活着或死亡。只是为了活着而违背了灵魂的本意,这是令我发指的。就像浮士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从那时开始浮士德就已经死了,纵使他出卖灵魂是为了换取知识和青春,他也已经亲手把自己扼死了。
有人说,生命是流星,一瞬即逝。但我却可以用死亡的火焰把我的生命变为烟火,变为昙花,纵使只有那一瞬的美丽,因为灵魂轰轰烈烈的演绎,我把那刻骨铭心的美变为永恒,留在人间。
烟花给了天空一个最唯美的微笑,然后为这微笑而被撕碎开去。
我就是在追求这样残破的美,但我也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可以为了灵魂而舍弃一切的人是少数。
在普通人的眼中,灵魂不过是人死前后体重0.000046克的差异,从而将灵魂的重量定义为46微克。然而灵魂到底存不存在,人从哪里来,又该往何处去,天堂是否真的向人类敞开,通往天国的阶梯到底在哪里?之所以这些成为人类千年的难题,只是因为时间有多少灵魂想要被拯救,想要得到救赎,从而人性中的善与恶,一切的一切,全部纠缠在这46微克中,被沉重的锁链羁绊,浑浊了再沉淀,沉淀完再浑浊,不断地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
肉体只不过是禁锢灵魂的东西,而生命可以把灵魂在现实中具体化,只不过是联系灵魂和现实的媒介罢了。所以,与其说是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如说我市为了完成我的灵魂在世间存在的意义而活着。
“彼岸花,开彼岸。”也许留下的只有曼珠沙华猩红妖艳的`花,与甜腻的花香,在彼岸见证这最后的结局。
一是纸上谈兵。
其实在战国时期,就有前车可鉴。战国时期,赵国大将赵奢曾以少胜多,大败入侵的秦军,被赵惠文王提拔为上卿。他有一个儿子叫赵括,从小熟读兵书,张口爱谈军事,别人往往说不过他。因此很骄做,自以为天下无敌。然而赵奢却很替他担忧,认为他不过是纸上谈兵,并且说:“将来赵国不用他为将罢、假如用他为将,他肯定会使赵军患病失败。”果真,公元前259年,秦军又来犯,赵军在长平(今山西高平县四周)坚持抗敌。那时赵奢已经去世。廉颇负责指挥全军,他年纪虽高,打仗仍旧很有方法,使得秦军无法取胜。秦国知道拖下去于己不利,就施行了反间计,派人到赵国散布“秦军最可怕赵奢的儿子赵括将军”的话。赵王上当受骗,派赵括替代了廉颇。赵括自认为很会打仗,死搬兵书上的条文,到长平后完全转变了廉颇的作战方案,结果四十多万赵军尽被歼灭,他自己也被秦军箭射身亡。
街亭的失守,诸葛亮、马谡都验证了这句话的精确性。
马谡在实施行动前,若听取王将军的忠告,街亭就不会失。
猪八戒是一个长鼻子,大耳朵的妖怪,他是一个有时间就睡,有东西就吃的猪。长得奇丑无比。在这一路保送唐僧西天取经的途中,只要一碰到挫折就开始怀念它的高老庄,可见他对高老庄还是比较留恋的。反正我是这么想的。我对猪八戒的第一个看法是“懒”。
我有理由(剧中):孙悟空命猪八戒祛探山,因为那山十分险峻,猪八戒在山中四处围困,在石头中四处穿行,嘴里不断地说那猴子阴险,叫他来探路,害得他受了许多苦。于是它背靠石头,呼呼地睡去了。孙悟空见猪八戒还不来,于是就去找猪八戒,发现他已睡去了就变成了啄木鸟去戏弄猪八戒。啄木鸟狠狠地啄了猪八戒的鼻子一下,猪八戒才醒来,一看是只啄木鸟,也戏道:“嘿嘿,你一定是把我的鼻子当木头了。”说完用衣服遮住鼻子继续睡去。孙悟空见猪八戒还不起来,又想一招于是就一吹气,猪八戒只觉得脸上一湿,就醒了过来,原来是尿屎,猪八戒破口大骂着啄木鸟并自言自语道:“回去该怎么对师傅说呢?”最后他编了个谎言想逃过一劫,可是那能逃得过火眼睛睛的孙悟空呢?懒和馋是一对亲密的朋友,猪八戒不仅懒也是比较馋的。
他吞吐量特别大,由于电视剧里是演戏,就把猪八戒的馋发挥得淋漓尽致。这里我从书本上找到了猪八戒的馋,如:食肠却又甚大:一顿要吃三五斗米饭;早间电心也得百十个烧饼才毅。喜得还吃斋素,若再迟荤酒,便是老地这些家业田产之类,不上半年,就吃个净。这是在高老庄时,高老爷向唐僧和孙悟空诉的苦。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出这猪八戒的`嘴又多馋了吧!不过猪八戒到底还是天鹏元帅下凡,也有一定的功力和武力。最后我要说的一点是猪八戒比较贪。下面让我拿出证据来吧:一次,孙悟空命猪八戒搬一块石头,逐步愿意,孙猴说:“下面可有宝贝,你不搬这宝贝可就归我喽。”于是假装搬石头。
猪八戒一听有宝贝,立刻和猴子一起搬,却发现一口井,说:“咦?猴哥你骗我,哪来什么宝贝呀?”悟空说:“不急,八戒你到这井底下去,宝贝就在这下面”,八戒信以为真就顺着金箍棒,下到了井底。遇见了井龙王就问:“龙王啊!你这儿有什么宝贝啊!”井龙王一呆,“我这儿哪有什么宝贝啊!”……如果孙悟空不说下面有宝贝猪八戒是不会下去的,而且下了井底也一心文宝贝的事情,从这儿可以看出猪八戒很贪财。反正我觉得总体来说猪八戒就是个贪婪好色,爱拍马屁,迷惑唐僧的眼睛,总在唐僧面前说孙悟空坏话。而且是一个胆小有一些怕妖精的猪,每次去打妖怪总撒滑偷懒,能不打就不打,怕被捉祝我不喜欢猪八戒这个角色。
读过《狼王梦》让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要记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放弃努力,我们肯定会实现我们的幻想的!“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际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终的胜利。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吸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汲取,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气。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全都的:吃饭,汲取养分,再促进自身生长。只惋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意“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汲取。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
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学问汲取转化成自身力气。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养分不良”,别无他用。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开创了白话章回体小说的先河。
《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宋代年间,以蔡京、高俅为首的集团、百姓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有的被人诬害;有的被人;有的被人……在梁山聚义,做了第一把交椅,卢俊义第二,吴用第三……众兄弟劫富济贫,日子过得快快乐乐。
但是,在心里一直想招安,在殿前太尉宿元景的支持下归顺朝廷。之后破辽军、平田虎、胜王庆、灭方腊。在灭方腊的途中损失不少将领,回来只剩三十六将。许多好汉不受封赏退居江湖。蔡京、童贯、等4大待封官之后,他们设计用水银害了卢俊义,用毒药掺入御酒毒死了和李逵。吴用等知道后,吊死在墓前。
读完以后,我被梁山众好汉忠义了。他们个个充满感,为老百姓着想,劫富济贫,除暴安良。最后他们为了国家的兴荣,百姓的安危灭了辽兵,除了。最后用生命换来繁荣,活下来人不计回报,用的为兄弟死去,有的被诬害,真乃忠义也!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这一段好汉,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农民?显然都不是。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晁家庄园,三阮则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就是一次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没忘进中搜看,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西窗法雨》用西方法治的“雨”,来浇灌中国法治的“树苗”。作为一名法科生,寒假我选择了这本书作为我的假期读物,因为我觉得我理应担负起肩上的责任,为中国法治之林早日建成贡献力量。
俄勒冈州女工的胜利。
“19,一位从爱尔兰移民美国的女工,与美国俄勒冈州一家洗衣店的老板穆勒签订了一份雇佣合同。合同约定:女工每日工作时间为14小时,否则老板有权拒付工资。但每天长达14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让女工的身心憔悴,健康每况愈下。女工只好去俄勒冈州法院要求法官主持公道。官司经过州法院及联邦下级法院两审,女工与穆勒各有胜负。官司最后到了联邦最高法院的手里,在美国著名大律师布兰代斯的帮助下,女工胜诉,也意味着俄勒冈州的女工福利法获判有效。”从这则故事,我们可以看出,这位美国女工敢于捍卫自己的权利,不屈服于现状,如果她屈服于现状,那么她也会像其他受压迫的女工一样,身体更加糟糕,甚至无法拥有做母亲的权利。其次也可以看出,这位女工有着强烈的法律意识,了解并会应用所在州的法律。当然,这起案子的胜诉也离不开大律师布兰代斯的帮助,看到这里我的感触很大,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将来有很大的可能会走上律师的岗位,当踏上工作岗位的那一天,我应该像布兰代斯先生学习,热爱我的工作,尽我最大的努力去为每一个接手的案子寻找资料,并好好书写辩词,在法庭上绘声绘色的说给大法官们听,为我的代理人赢得他应该拥有的权利。
结婚前的“考验期”
“美国人断定,结婚的结果是新的法律关系的滋长,有孩子会出现,有共同财产会出现,有继承会出现,如果是跨国婚姻,还会有两国关系的出现,而新人在结婚那一刻由于爱得缺乏理智,对这些总会缺乏清醒的认识。如此,便有必要在婚前安排一个“考验期”,吊吊小两口的胃口,让他们明白结婚不纯是两个人的事情。在作者刘星看来,这婚前“考验期”对美国男男女女不适合,因为他们没有爱情基础,仍会结离草率,我行我素。但在我看来,这种婚前“考验期”对中国的男男女女是十分必要的,不但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重情重义之邦,也是因为中国人固有的传统观念以及坚实的感情基础,“婚前考验”之外加上国家“男女平等”的法律考验,将会利于婚姻坚不可摧。
上述两个故事,在我看来是极好的,因此做了记录。《西窗法雨》首先教给我们要遵守法律,其次也教会我们要运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利。“天赋人权”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先生的主要思想,他向我们阐述了:权利是天生的,也是永恒的,谁也剥削不了!我们在社会生活中要珍惜自己的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之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当然,我们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更充分的行使。《西窗法雨》讲述西方的“雨”,换句话说,这本书更侧重讲“英美法系”。在“英美法系”中,一直有着“遵循先例”的原则,也就是说判决可以成为法官日后断案的标准,当然,这种标准是符合公平与正义的,并不是人们的随心所欲。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渊源,他们的法官拥有造法的权利,因而英美国家的法官需要拥有更高的素质和能力,这也就决定了他们的法官必须从优秀的律师中去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司法的公正。另一方面,英美法系的核心是注重程序,像辛普森的命运就是由程序来决定的,他们注重证据,但也更加注重程序。而注重程序又有一大亮点――对抗制诉讼。这种方式是在民刑事案件中,法官以中立者的身份,不主动搜集证据,而是作为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的公断人来参与案件的审判过程。这种方法有利于律师们旁征博引,更加专注的投入案件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通过事实依据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观点,也更加体现司法公正。
无上的追求——就是对责任的追求。”责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它伴随着每一个生命的始终。事实上,只有那些能够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赋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资格获得更大的荣誉。一个缺乏责任感的人,或者一个不负责任的人,首先失去的是社会对自己的基本认可,其次失去了别人对自己的信任与尊重,甚至也失去了自身的立命之本——信誉和尊严。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并勇敢地扛起它,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对于社会都将是问心无愧的。人可以不伟大,人也可以清贫,但我们不可以没有责任。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弃肩上的责任,扛着它,就是扛着自己生命的信念。
因为责任能够让社会平安、稳健地发展。我们的企业需要责任,因为责任让企业更有凝聚力、战斗力和竞争力。有一个叫“责任者”的游戏。游戏规则是两个人一组,两个人相距一米远的距离。整个游戏必须在黑暗中进行,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的正面平躺倒下去,另一个人站在原地不动,只是用手接着对方的肩膀,并说:“放心吧,我是责任者。”接人者要确保能扶住倒下者。游戏的寓意是让每个人意识到承担责任的重要性,让每个人做一个责任者。
那责任到底是什么?
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生活中饰演不同的角色。无论一个人担任何种职务,做什么样的工作,他都对他人负有责任,这是社会法则,这是道德法则,这还是心灵法则。
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每一种角色又都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从某种程度上说,对角色饰演的最大成功就是对责任的完成。
责任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它伴随着每一个生命的始终。
责任是永恒的职业精神,如果能力像金子一样珍贵,那么勇于负责的精神更为可贵;无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还是一个组织、一个人。
一个民族缺乏勇于负责任的精神,这个民族就没有希望;一个组织不负责任,就会作茧自缚,失去客户,最终倒闭;一个人不负责任,就会被人轻视,失去信任,碌碌无为。
对于民族而言,只有每个人都承担责任,做民族的脊梁,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崛起!
对于组织而言,只有每个人的责任汇聚为整个团队的价值,这个组织才能持续发展、持续进步、才会真正具备核心竞争力!
对于个体而言,只有每个人选择责任、承担责任、坚守责任,才能真正增强内控力,成为强者!
所以,切记,责任胜于能力。
“爱好比一个环,把一颗颗心联系在了一起。”这是《爱的教育》的卷首语。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全书共有100多篇文章,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花了近十年完成的。小说通过一个四年级小学生的日常生活,讲述了一个个普普通通的故事,但“爱”却无处不在,感人肺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我们曾学过一篇课文《争吵》,就是从这本书里节选出来的。
不过,最令我感动的是其中的一篇小故事-《意外的事件》,读到这篇文章时,我感到十分震惊。
一位小学二年级的学生-罗贝蒂,看见一个低年级的小朋友不幸被马车撞倒,她竟奋不顾身地冲向奔驰而过的马车,救出了那个孩子,而她自己却被马车压碎了脚骨。她这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不仅仅让在场的人惊呆了,也让我感到震撼。谁都不会想到,面对危险,那么小的孩子竟能如此从容不迫。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禁心,进入了马戏团,结果当小蛇想回家时马戏团却死也不让它回家。于是,小蛇只好在夜里偷偷地跑出了马戏团,并带走了一袋金币和一袋鸽子。因为小蛇带来了许多钱,老头一夜之间成了富翁。因为老头的好吃懒做而便成了一个大皮球。索索米想尽办法帮老头克服了懒惰的毛病,最终,老头在索索米的`帮忙下,变得十分勤奋并且爱帮忙人。我在小蛇索索米身上感悟到了一个道理:做人要知恩图报,学会感恩,心地善良。而老头教育我们人不能只贪婪,图利益而忘了其他感情,并且千万不要好吃懒做,这样的话下场是能够看到的。
这就是我酷爱的《阳刚男孩》,这本书让我成为一个善良、勇敢、努力、坚强、诚实和担当有男子汉的气概的阳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