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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施工单位(乙方):
监理单位(丙方):
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1.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含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设计、地勘、监理等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在项目建设中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
1.4、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1.5、项目建设施工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进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并随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
1.6、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含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1.7、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项目开工前各项报建手续完备合法。
1.8、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依照合同和本协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项目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2.1、派驻项目的监理人员应取得相应上岗资格,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的监理工程师。
2.2、项目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作业活动、行为是否符合已审批的方案要求。
2.4、对安全风险较大的施工工序、关键环节和大型施工机械(塔吊、施工电梯)进行重点监控和专项验收。
2.5、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和隐患整改。
2.6、项目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或危机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项目监理单位可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7、项目监理单位开展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同时,应详细留存有关安全管理的各类记录、指令、纪要等文件,同时整理成册,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建设单位移交。
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3.1、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派驻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其工作经历、个人能力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关要求。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建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明确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4、与在同一场区内开展施工作业的友邻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
3.5、应与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总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不安全作业导致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3.6、应为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7、项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扬尘治理等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3.8、特种设备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的管理必须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3.9、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或专项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期间消防防火方案、外脚手架搭设方案、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方案、施工现场排水防洪方案、应急救援方案等。各类方案应有详细的计算核验结果,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公司总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支撑、高大幕墙、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还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10、在工地危险部位设置明显且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识,具体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机械防护棚、临时用电设备、安全通道口、楼梯电梯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点、消防器材等。
3.11、对项目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保护措施。对施工“三废”排放、扬尘、噪音、光污染等应有专项治理方案,避免对周边人员、环境造成伤害或污染。
3.12、必须对在建项目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围墙高度满足相关要求;工地大门必须配备冲洗降尘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工地大门连接市政道路处应设置交通警示标牌;对工地大门、进场道路或大门两侧各100m的市政道路卫生进行管理,确保清洁完好、排水通畅。
3.13、若设置工人生活区,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委派专人负责安全警卫、环境卫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对生活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3.14、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坚决执行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对不重视安全、不重视环境保护的项目管理人员或劳务班组实行一票否决制。
3.15、编制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和演练计划,认真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活动。
3.16、对进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全员全覆盖”,所有工人未经安全培训严禁上岗作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条件具备的每天实行班前交底。
3.17、关心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身体、心理健康,定期组织身体、心理健康状态筛查。严禁患有心脏病、癫痫、高血压、恐高、肢体残疾、心理扭曲、思想极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从事高空、临边、操作施工机械等高危工作,对不适应工地工作环境的带病人员给予劝退。
3.18、施工项目部必须每天对临时用电漏保系统、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限位系统和制动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每周组织一次覆盖全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施工单位每月对项目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3.19、施工项目部应组建安全维稳工作专班,编制安全维稳方案和具体防治措施。关心工人、加强沟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时刻保持维稳工作的敏感性,发现不稳定因素密切跟踪,出现不稳定苗头及时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稳的因素扩大。
4、安全生产管理处罚
合同各方违反相关规定给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带来麻烦或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据本条款进行经济处罚。
4.1、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造成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建设单位将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做辞退处理或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因建设单位原因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成损失,将依据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4.2、项目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造成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除承担法律规定的监理责任以外,建设单位按20__元/次的标准对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1、对于安全风险较高的工序,施工单位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审批(含专家论证),经建设(监理)方提出且拒绝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2、不按要求参加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安全隐患检查活动,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3、采用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建设(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4、不按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5、对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工序,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因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导致安全风险加剧或无法消除,按5000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6.1、发生较小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2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5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8万-12万元/次进行处罚。
4.3.6.4、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轻伤,按5000元/人进行处罚;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按1万元/人进行处罚。
4.3.6.5、安全责任事故导致死亡1人,按5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2人,按10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3人及以上,按15万元/人进行处罚。
4.3.6.6、安全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同时发生,按上述处罚标准累加处罚。
4.3.7、施工单位不作为或处置不当,导致工地发生群体事件、工人维权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1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8、施工单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资,怂恿、唆使工人群体集会、封堵道路大门等,以讨薪为由向建设单位施压,谋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条件申报工程款。一经核实,按10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9、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后,并不能减少或转移被处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被处罚施工单位还应继续履行相关整改、恢复责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参建三方就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达成的约定,是对各方之间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和完善,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约定内容高于主合同条款,按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条款低于主合同条款,按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5.3、本协议仅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重点约定,并不表示只完成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未提及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防火、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文明卫生、城市管理、治安维稳等内容,协议各方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执行。
5.4、本协议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退场后自动终止。
5.5、本协议一式五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二份。
5.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签 章 栏
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内容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报甲方审核。
1.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直至清退出场。
1.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1.5.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员有权停工和采取强行措施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乙方责任及义务
2.1.乙方须严格遵守 市关于施工企业用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 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 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4.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 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2.5.乙方应杜绝死亡、重伤、火灾、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事故轻伤率控制在 ‰以下。
2.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8.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10.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11.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具有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1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13.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购买正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
2.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
2.15.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权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让建设单位参与监管。
2.17.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等灾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立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2.18.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负责。
2.19.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 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20.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的各项程序。
2.21.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对其健康定期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2.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2.23.现场狭小乙方不能在现场设置食堂及宿舍。
2.24.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取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
3.外保温吊篮的使用
3.1.甲方责任及义务
3.1.1.甲方负责提供吊篮给乙方做外墙保温使用。
3.1.2.甲方负责吊篮租赁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
3.1.3.甲方提供的吊篮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相关资料齐全。
3.1.4.吊篮配重块数量及重量按厂家要求设置,不允许减少。
3.2.乙方责任及义务
3.2.1.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人。
3.2.2.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3.2.3.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篮前必须对吊篮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吊篮在雷雨、雾天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条 件下禁止使用。
3.2.5.安全钢丝绳不得弯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触油类,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内,工作钢丝绳不得有砂浆、杂物,如发现钢丝绳开裂,乱丝、变形必须通知总包方更换。
3.2.6.安全锁锁紧钢丝绳时,安全钢丝绳在受力情况下,严禁强制开锁,应将平台提升,在安全钢丝绳不受力时自动打开安全锁。
3.2.7.提升机如发生异常噪声应停止使用。
3.2.8.吊篮使用结束后,将提升机、电控箱、安全锁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3.2.9.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及人为原因造成吊篮损坏的乙方按价赔偿。
3.2.10.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允许进行高空作业,工作期间不允许饮酒。
3.2.11.吊篮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及违章作业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非乙方原因责任方负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
此协议作为“项目经理目标责任承包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甲方将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协议内容:
一、甲方责任:
1、 认证贯彻和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甲方不得严格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3、 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 随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5、 甲方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6、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监督有权查处、制止乙方的违法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整个合同履约期间内,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派驻安全管理员,乙方负责在施工区域内的安全责任:乙方服从甲方、现场监理即总包的管理,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规定,以确保施工人员在安全环境下施工。
2、 乙方在进场时应委派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和整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要求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各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乙方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拯救任何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并向雇主报告。由事故责任方承担施工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具体要求如下:
(一) 施工前安全要求:
1、 签订安全协议及管理协议;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双方现场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 乙方在进场后根据施工图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分析识别危险源,并编制应急预案,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资料。
3、 乙方必须给现场作业人员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乙方必须对所有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二)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1、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区作业,只能到允许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
2、 进入特殊部位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3、 施工工程中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4、 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5、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完工现场清,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出工地。
(三) 施工要求:
1、 施工材料排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施工人员的操作、巡检。
2、 严禁触动正在施工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
3、 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庶挡措施。
4、 施工动火作业,要有专项安全措施,由动火单位提出,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共同签发“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并按要求对动火区域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配置消防灭火器材,设专人看护。
(四) 乙方出现违章情况,应接受甲方处罚,处罚标注如下: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处罚标注:
序号违章情况描述处罚标注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对责任单位处罚。50000元/次
5现场施工违章指挥。500元/次
6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500元/次
7在施工现场、仓库吸烟。200元/次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所属工区:
1、 目的
为表彰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员工,同时对违章操作员工的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特制定本协议。
2、 适用范围
经本项目许可在本项目从事一线生产工作的务工人员;
3、 编制依据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并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制定。
4、 奖惩程序
4.1甲方根据当月施工情况奖励乙方相应金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月个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当月施工日期×3元;不足50元,按50元计(月施工日期参照各工区考勤表及工程部施工日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季发放。
4.2 乙方若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表4.2.3中任一违章现象则视为违章责任者,需承担相应的罚款。
4.2.1违章责任者处罚方式:第一次发现给予表4.2.3中相应罚款,第二次同类违章现象给予双倍罚款,累计三次清退处理。
4.2.2违章处罚时,可根据情节与项目管理情况可多种方式并用。
4.2.3违章处罚表
序号违章现象责任人(乙方)罚金
(单位:元)
1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未正确佩带违章者本人50
2高处作业未系挂安全带违章者本人100
3安全带挂设不牢固违章者本人50
5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防护服装或工作服违章者本人50
6无证或酒后驾驶厂内车辆违章者本人200
7使用损坏的电器设备、机工具违章者本人100
8私自变更安全设施或安全防护违章者本人200
9禁火(烟)区内吸烟违章者本人50
10故意损坏或破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违章者本人300
12擅自挪用他人机工具、设备、材料违章者本人100
13作业现场打架违章者本人200
14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或会议违章者本人50
15不爱惜劳保用品、故意损坏劳保用品违章者本人50
16未按操作规程或技术交底作业违章者本人50
4.2.4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章行为,可依据4.2.3表中相应条文加倍处罚,对于触犯法律者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4.2.5甲方向乙方开具罚单后,视罚款金额由安全保卫科将罚单交于财务部扣除当月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若罚款金额超出安全生产保证金额,乙方需自觉承担罚款,并在三天内及时上交罚款,对罚款有疑义时,应在三天内向部门相关人员征询。
4.2.6安全保卫部建立安全处罚登记台帐,处罚金纳入项目安全奖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5.本制度由甲方安全保卫部负责予以解释,自20__年五月起实施。
三、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浙江大成孟营高速公路lm3合同段 乙 方:
身份证号:
经办人: 所属工区:
时 间: 时 间:
对于人们来说,安全需要是重中之重,来看看企业的安全计划是怎样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20xx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与华晨汽车投资(大连)有限公司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以及集团总部要求的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落实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全面推动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高,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全面实现。
具体的指导思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
二是,着眼于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安全制度的建设;
三是,着手于在最基层的单位落实最基本的安全措施;
四是,着力于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整治。
依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市政府和各业务主管局要求,结合集团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据投资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华晨客车(大连)有限公司20xx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
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控制在省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促进集团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实现目标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以上事故为零、轻伤≤2‰、职业病发病率为零、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为零、厂(场)内重大交通事故为零、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火灾及爆炸事故为零、重大职业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1、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实战性质的应急演练;
3、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实施重大危险源及要害部位动态监控;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6、加强职业危害监督检查;
7、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8、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大力弘扬安全文化;
9、加快安全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10、加强设备管理和工艺管理;
11、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12、全力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3、认真落实监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
乙方:某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分公司)
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特大交通事故,遏制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某”集团品牌形象和利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签订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一条集团所属各经营公司的经营责任人(总经理)是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安全技术经理(安全主任或车队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三、组织建立驾驶员档案、安全行车档案、车辆技术档案等工作;
产报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根据事故实际情况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八、积极配合集团安全管理机构对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指标。
二、年度安全考核指标(按百万公里)
1.行车事故频率低于3次/百万公里
2.行车事故责任死亡率低千0人/百万公里
3.行车事故责任伤人率低于1.5人/百万公里
4.行车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低于3.5万元/百万公里
四、办公场所、仓库、场站等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第四条奖罚。
一、奖励: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主要是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和物质奖励。
(一)评比项目
2、个人:安全生产管理优秀经营责任人(奖励20__—5000元)。
(二)评比条件
1、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无特大责任交通事故;
(2)完成年度安全指标,各项均低于考核系数;
(4)在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安全评比中获得先进荣誉的公司拥有优先评选权
2、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未被评为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的经营公司,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资格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评选。
(三)评比时间及操作
对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的屏蔽于考核年度结束后进行。
二、处罚:
1、考核年度内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罚标准
(4)此考核处罚仅对经营责任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特殊情况的处理由企业上报、集团安委台研究决专。
2.考核年度内责任事故超标处罚标准
序号处罚项目处罚金额(元)
1、责任事故率超标1000
2、责任伤人率超标1000
3、责任事故、责任伤人旅两项指标同时超标3000
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考核项目表及处罚标准
序号项目分值未完成项目要求的处罚金额(元)
1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10200
3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10200
4开展季度自检自查工作并做好记录5300
5健全司乘档案、车辆档案、事故档案等5100/宗
6及时上报安全管理报表5300/宗
7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0200/宗
8成立重特大事故处理应急小组并制定应急预案10200
9生产设备、作业场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10200
10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10200/宗
说明:
(2)集团对下属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以上羡慕进行督查,如遇不合格事项,可出具处罚通知书予以经济处罚。
第五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集团公司与经营公司各持一份,作为集团公司经营班子对企业经营责任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经营公司若20__年度安全生产超出考核指标,经集团调查确认企业经营责任人应承担领导责任的,将酌情给予通报、警告、降职、撤职和经济处罚等其他处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工程地点:
施工总承包方:
项目负责人: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个职工的人身安全,关系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增加经济效益。特签订本协议书。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市、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项目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全面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3、各项目部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以及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4、从事工程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气焊、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责任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6、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工程机械要严格执行《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其它工程机械要做好备案、检测、维修和保养工作,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废。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7、各责任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新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8、各个工程要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员,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做好巡视督察工作,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上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立即制止。
9、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
10、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项目负责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招收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并办理工资卡和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2、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防火知识,进行消防演练。健全消防保卫制度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13、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必须有防火措施。严禁用电热毯及电炉子取暖,一律取消明火取暖。
14、项目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防火责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由项目责任人负责。
15、公司安全部门,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的处置。情节严重的要处以经济罚款。项目部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立即组织落实,并按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整改完毕报整改回复单。
16、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伤亡事故,承包人要及时上报。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项目负责人负担。
17、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在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签订单位:
公司法人: 项目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方、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称: 电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工程地点: 吴中区临湖镇新市街与公园路交叉口 ;工程内容: 桩基、基坑、桩基、基础、主体、装饰、消防、暖通等 ;分包范围: 幕墙及外墙窗 ;承包方式: 材料与人工双包 ),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苏州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出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印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估书,无安全评估书者不能结算。
九、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护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其他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细则》。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讯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六、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工种人员从事特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监督甲方履行安全职责,对甲方违反责任造成的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一、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注意施工人员及居民车辆安全,出现事故及对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1.施工化粪井时,集水井(水窝子)要严格按标准施作,池壁支撑要牢固,防止塌方,控制沉降,确保建筑物安全。
2.进入施工现场和在槽底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3.施工现场架设动力线要立杆,线路执行三级保护五线制。
4.接入市政干管中,在砌堵、拆堵时要先用监测设备监测,在符合指标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下井时必须戴呼吸器,井上要有监护人监护。操作人员要持证操作。
5.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服从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
第四条、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总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_____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______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租赁方:_______________
适用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监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下;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确保发包人和监理人零事故的目标;
8.单列的____%安全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措施的实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承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人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责任。
4.承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学习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1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承包人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承包人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承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承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承包人必须虚心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4.4.2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承包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1承包人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承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承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承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承包人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承包人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发包人和监理人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发包人和监理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及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承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4.11.4承包人必须承担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承包人人员的,承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1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2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承包人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夜间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承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承包人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承包人应在合同签约后____天内,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场所,发包人和监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承包人决定。
4.13.12承包人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承包人应严格按彭水县消防保卫制度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和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2.本工程特别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和监理人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战略的要求,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承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安全保证金
本工程安全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____%计取,已包含在履约保证金中。工程竣工验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息退还。
七、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各执各执二份,监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算结束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最新环境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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