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校园物业管理工作计划(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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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9 00:00:00    小编:考公学习搭子

2025年校园物业管理工作计划(9篇)

小编:考公学习搭子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校园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篇一

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

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出小区,并配合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房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

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6、遵守小区和物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7、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8、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

9、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

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

6、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

(3)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

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

5、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6、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

7、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区域扩大营业场地。

8、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9、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毒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5)停车管理规定

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停放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经同意发临时车辆停放卡,持卡进入,离开时退卡。

3、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按位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人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择位停放。

4、停车场地将采取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5、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摆摊点、会客、喝酒、睡觉、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

6、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

7、停车场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8、车辆进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15、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违规行车和停泊车辆的车主,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

(6)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综合管理、群防群治。

2、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3、物业管理处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备案。

4、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教育儿童勿在小区内玩火。

5、发现初期火灾要及时扑救,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拨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6、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

7、遵守市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

8、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9、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

10、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

11、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

校园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篇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甲方将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_____

2.座落位置:___市___区___路(街道)___号。

3.四至:东___,南___,西___,北___。

4.占地面积: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员,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员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等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员共用公共区域。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

第九条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收取合理费用。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年。自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

第十九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

2.设备运行: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

4.公共环境:___

5.绿化:___

6.交通秩序:___

7.保安:___

8.急修:___;小修: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交纳滞纳金;

(3)___。

第二十一条停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停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停车位:___。

2.地下停车位:___。

3.立体停车场:___。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1

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1

二、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1

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1

第二十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

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方;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 。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

第二十五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1、清楚地界定、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将需要管理项目范围、内容、服务深度、双方互相协作事项和委托管理年限加以确定。

3、管理费用、相关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缴付责任。

4、违约责任与索赔,不可抗力的界定及由此带来损失责任分摊,合同的纠纷与仲裁。

5、合同的终止、续约的条件与方法,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生效条件。

校园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篇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详情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维护费;

——————————————————————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时起至____年__月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校园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篇四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办公楼

2、座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约㎡。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物业服务区域

1、乙方所提供物业服务的区域为本物业办公楼一层至六层。

2、以下除特别注明外,均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事项。

1、办公楼的清洁卫生。包括:办公楼内一层至六层公共区域走廊、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办公楼垃圾的收集、行长办公室的清洁、会议室及活动室的定期清洁。

2、办公楼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包括:办公楼内一层大厅值班岗、二层服务区巡逻岗、停车场的车辆疏导岗、夜间安全巡逻岗、五层值班岗。

3、办公楼内花卉摆放和养护管理。包括:办公楼内公共区域、行长办公室及会议室。

4、办公楼内三层及六层客户接待服务。

5、办公楼内的工程维修服务。

6、院落停车场公共秩序维护。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xx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终止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四章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起草的物业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4、授权乙方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建议乙方对思想素质低,道德修养差,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的管理人员予以调离。

6、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甲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满足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物业办公用房。

2、协助乙方妥善处理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间的纠纷,为乙方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宣传,协助乙方开展文化活动。

4、根据甲方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对不完善的设备设施及安全隐患给予解决。

5、承担本物业日常维修及设施设备保养除人工费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依法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的事项,在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3、规劝、制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约定对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规劝或者建议甲方予以处理。

5、依据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物业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7、积极开展各种多种经营服务活动,所得收入由本物业处使用。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制止各种破坏、侵占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的行为,切实维护甲方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益。

2、接受甲方监督,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加强公共秩序维护队伍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和安全责任制,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稳定。

1、本物业外观保持完好、整洁,地面光洁无杂物、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垃圾清倒及时、墙面干净无蛛网。

2、严格监控、门岗、巡逻岗值班制度,认真执行大观园支行办公楼综合管理规定。接到报警及时到达,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及时报公安部门处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空岗、缺岗、睡岗。

3、办公楼内摆放的花卉,要加强管理,经常修剪更换确保绿植无干枯、病虫,更换及时。

4、设立服务接待中心,对欲进入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阻止闲杂人员进入;来访人员须登记进入;对服务需求和投诉、实行跟踪管理,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有满意度调查反馈、纠正预防、完善提高措施。

5、工程技术人员对办公区域内一层至四层水、电、暖设施及各种管道、门窗、门锁、办公家具等设备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到报修迅速到场,维修及时,并进行维修登记。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

合同年度总金额:人民币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每月10日前向支付乙方本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3、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动双方在协商基础上需对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时,按双方协议调整。

4、乙方接管后,甲方即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甲方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0、2%按日交纳违约金。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有关责任的界定

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有关约定及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规范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善和解决,逾期未解决,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除因本合同约定的原因外,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1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三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乙方为维护甲方或者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下(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紧急任务,发生火灾,发生严重漏电、水管破裂事故等),因采取有关法律认可的紧急合理措施而造成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后,双方须按有关约定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办公用房。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物业管理达到本合同第五章所约定的服务标准,实现物业服务管理目标,甲方评价优良,甲方在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时给予乙方优先待遇。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园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篇五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校园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篇六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市_____区_____路(街道)_____号。

3.四至:东_____,南_____,西_____,北_____。

4.占地面积: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员,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员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等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员共用公共区域。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收取合理费用。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

第十九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

2.设备运行: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

4.公共环境:_____

5.绿化:_____

6.交通秩序:_____

7.保安:_____

8.急修:_____;小修: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向_____收取。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_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停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停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停车位:_____。

2.地下停车位:_____。

3.立体停车场:_____。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承担。

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二十五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签订地点:_____

校园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篇七

小区单位用房的产权归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所有,居民住宅的产权部分属个人所有。公司授权高碑店基地管理处对单位用房行使财产所有权,对居民住宅进行常规管理。为加强房屋管理,保证房屋的正常维修,维护单位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应自觉遵守《水电五局高碑店基地房屋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业主违反规定的行为引起的后果和经济纠纷,由业主承担。

1、对室内装修的管理

凡需进行室内装修的业主,在动工前必须到管理处经营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并在财务部缴纳装修押金后,到经营部领取《装修许可证》,业主凭《装修许可证》方可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时应遵守《水电五局高碑店基地小区住宅装修管理办法》。

(1)破坏了房屋受力结构,造成了安全隐患的;

(2)改动和损坏了公用供水、供电、供暖管线,可能影响其他业主的;

(3)产生超标噪音引起周边业主投诉的;(4)占用公用空间堆积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的。

2、对房屋维修的管理

本小区房屋分为公用和自用两部分,公用部分的维修由物业公司负责,其费用属物业管理费用中范围的,在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自用部分的维修由业主负责,业主可以选择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也可以选择社会服务单位提供服务,维修费用业主自理。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共用设施包括供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化粪池、垃圾箱、消防、避雷系统和屋顶防水系统等,与全体业主利益和公共卫生、安全密切相关,严禁任何单位和业主未办理手续私自对其进行拆、改、增、迁或损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由管理处和物业公司提出限期恢复,另外还要按实际损坏程度赔偿损失。如确需改、拆、增、迁共用设施,必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和说明,经批准后由物业公司指定专业人员按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

为保护屋顶防水层,严禁业主私自攀爬楼顶,如因此造成屋顶防水层渗漏,责任人必须承担防水层修复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单位或其他业主的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太阳能安装

业主如需安装太阳能设施,必须先到管理处的经营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在财务部缴纳安装押金后,到经营部领取《安装许可证》。业主凭《安装许可证》和押金收据到物业公司领取钥匙,同时确保按安全要求,保证楼顶屋面和其他部位不被破坏后方可进行安装。业主如未经相关部门同意,私自安装太阳能装置,管理处和物业公司有权阻止其行为,除限期拆除太阳能装置外,还应赔偿造成的相关损失。

对业主在使用的太阳能设施,管理处经营部随时进行检查,如因该设施自身原因,造成楼顶防水层渗漏和公用设施的损坏,由业主承担补漏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三、物业服务费及各项代收代付费用的缴纳

1、水费:由物业公司定期入户抄表,业主在10日内到物业公司缴纳;

3、暖气费:业主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物业公司缴纳,收费标准应符合物价局相关规定。

4、物业服务费: 业主应当自觉按规定及时缴纳物业服务相关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用的,如不能按规定及时交纳,责任由业主负责。

凡不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暖气费、物管费等各项费用,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催缴措施,并由业主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应缴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滞纳金。

四、用水、用电管理

1、用水管理

(3)、严禁业主采取滴水、水表停转和倒转等手段无偿使用水资源,一经发现确认,物业公司除收缴水费外,还应按照当期应缴水费的两倍赔偿经济损失。

2、用电管理

(3)、楼道照明灯泡损坏由业主自行更换,如需物业服务人员更换,业主需承担材料费,灯泡限用功率在25w以下,如因使用灯泡和人为造成灯口损坏及电路故障的,由当事人负责并支付人工、材料费。

五、供暖的管理

1、业主不得私自改装供暖设施,不得私自关闭公用进水、回水阀门;

3、业主如发现供暖故障,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时,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维修。未经批准,私自维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六、公共环境及卫生管理

1、公共卫生管理

2、公共环境管理

七、绿化管理

1、禁止侵占公共绿地、在绿化区域堆放垃圾、杂物、放养宠物;

2、禁止攀折、损坏花木、围栏及其他相关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3、禁止在绿地上停放、行驶各类私人车辆;

4、禁止在绿化带内种植蔬菜和挖设地窖。

八、治安综合管理

1、车辆管理

对车辆的管理原则为:对车辆在小区的停放秩序和交通秩序予以管理,不包含保管、看护责任。

(7)、各种车辆(包括机动、人力)因第三人盗窃丢失、损坏、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辆所有权人自行承担。

2、消防管理

(2)、禁止在楼道内停放车辆阻碍消防通道和堆放易燃、危险杂物;

3、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的原则是:对小区生活秩序的维护。

(1)、禁止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人员和车辆进入本小区;

(2)、自觉维护内部治安,对违法犯罪人员和行为要积极主动举报;

2、严禁饲养大型宠物、攻击性宠物,一经发现按治安案件处理;

4、携带宠物外出时,必须挂锁链,长度不超过2米,并由成年人牵领。若饲养宠物产生噪音、出现伤人等事件,宠物主人必须及时处置并负全责。凡是有咬人记录的宠物,必须自行清理出本小区,不得在本小区内遗弃所养宠物。

5、凡豢养宠物者自觉交纳保障金,如物业公司、安全保卫部巡查人员发现有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者,将给宠物主人送发扣除保障金通知单,保障金扣完后,饲养者应自觉补交。

十、楼顶检查口管理

2、禁止擅自撬锁上楼顶,一经发现,管理处及物业公司责令其赔偿损失;

3、凡安装、维修电话、太阳能、有线电视等,须到物业公司交纳押金后领取钥匙,并办理登记手续。安装、维修完毕后,事主须检查“楼顶检查口”,确认关门上锁后,及时向物业服务单位退还钥匙。

十一、业主联系告知管理

1、请业主填写《业主基本情况联系表》,以便在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公司能与您及时取得联系。

2、为尽量避免因入户通知而产生的打扰,敬请业主随时留意设置在公共区域的告示牌,以便能够及时了解小区管理的通知和相关信息。

3、本物业管理规定在公共区域的告示牌予以张贴公示,自张贴公示之日起满十日后生效。

校园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建立有利于培养人才的校园秩序,根据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师生员工是指本校的教师(包括外籍教师)、学生(包括外国留学生)、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条本校师生员工以及其他到学校活动的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校要切实加强校园管理,采取措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校园内违反法律、法规、校规的活动。

第五条学校尊重和维护师生员工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教育和受教育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不限制和剥夺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门卫管理

第六条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院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徽章、证件。

未持有前款规定的徽章、证件的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出示身份证、介绍信等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入校。

第七条国内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并在征得宣传部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江苏省或xx市人民政府外事机构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并在进校采访前与学校外事机构和校长办公室联系,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第八条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进入本校进行相关活动,应当经过国务院或省有关部门同意并告知学校后,或按学术交流计划经学校主管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自行要求进入本校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在学校外事机构或学校

批准后,方可进入学校。

接受师生员工个人邀请进入学校探亲访友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后进入学校。

第九条向校外运送、携带公共财物,必须持有关部门的出门证明(加盖公章)并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否则,不予放行;其中建筑材料须由基建处开具证明,公用物资设备及废旧设备等须由物资处开具证明。

学生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出校,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开具证明,教职员工私人大件物品执行登记放行制度。

对进出校门的可疑物品,门卫值勤人员有权扣留审查。

第十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以及其他违禁品进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出示相关部门证明并经保卫处批准、登记,方可入校。

第十一条各种车辆出入校门必须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外来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实行换证、验证放行制度。

第十二条禁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有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严禁采取爬门、翻墙、冲岗等手段强行进入校园;严禁破坏校门设施或故意在门卫室挑衅滋事。

第十三条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学校的校园治安。

第十四条对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人员,师生员工应当向学校保卫处报告,学校保卫处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或者责令其离开学校。

第三章交通管理

第十五条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推行。自行车应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地点,注意上锁、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

对校园内无牌、无锁或车锁损坏或长期无人管理的自行车,保卫人员有权盘查或扣留,待查明情况后方可取走;存放自行车无锁或未锁的,可由保卫处收管,车主一律凭车辆有效证件领取。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在校内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速行驶,并按规定使用低音喇叭。除基建、维修运料和运输生活垃圾等原因经批准外,不允许农用车进入校园。摩托车不得在教学区内行驶。禁止出租车、三轮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允许。

第十七条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在校内道路上行驶。

第十八条机动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禁止在校内主干道上停放车辆。非本校机动车辆,夜间原则上不可停放在校园内,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处批准。

第十九条施工车辆应持基建部门开具的证明方可进出校园。进入校园的施工车辆应谨慎行驶,尽量减轻和防止建筑垃圾和噪声污染校园环境。

第二十条院内行人应走人行道或靠右侧行走,严禁在道路上打闹、滑冰和进行体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大型会议和活动时期的交通指挥和管理,主办单位应提前通知保卫处,由保卫处统一组织安排,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章治安管理

第二十二条严禁张贴、悬挂、树立和散发违法或不健康的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严禁在校园内制作、销售、贩卖、传播、复制非法书刊、音像制品等。校外单位和人员在院内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向院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获得批准。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许可的地点和部位。

对于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用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的当事人,学校将严肃查处,并视情节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在校内举行集会、讲演、讲座、报告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组织文娱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组织者必须在七十二小时前向学校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人数、时间、地点及负责人和主讲人的姓名;组织者必须在申请中附有大型活动安全预案,由保卫处负责审核;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最迟在举行时间四小时前将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者,视为许可。

(一)举办大型活动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得反对我国宪法规定的根本制度,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

(二)举办大型活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必须事先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预案,安排专人负责,组织人员负责维护活动秩序,加强场所管理,必要时保卫部门可派出人员协助维护秩序。

(三)参加大型活动人员要遵纪守法,不得危害公共安全,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活动场所。

(四)组织大型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

(五)重要外宾、贵宾、领导人来访,有关部门应会同保卫处就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提出计划并做出周密安排。

第二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校内进行宗教活动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第二十五条校园内禁止一切非法传销活动。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在校园内从事商品经营和商业宣传活动;禁止无照人员在校园内经商,学生宿舍内禁止各种形式的经商叫卖活动。

经学校批准允许进入校园内的各种商业摊点必须服从管理,在指定地点经营合格商品,不得擅自随意流动摆摊、增大摊位面积、转让摊位或妨碍校园交通、损害花坛草坪、破坏环境卫生。校园内实行承包经营或个体经营的各种公司、实体,须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到保卫处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书。

第二十六条师生员工成立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及《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成立校园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校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

经批准成立的团体、组织和创办的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章程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它活动。

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斗殴以及其他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行为;师生员工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自身现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师生员工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陆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学校可以责令其组织者以及当事人立即停止活动、终止违规行为。

第三十条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修筑临时或永久性的建筑物;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采摘、砍伐、毁坏、移植校园内的树木、花草;严禁在校园内放养家畜家禽或从事私人养殖、种植活动。

第三十一条在校园内设置、安装音响、广播和电视设施。设置者、安装者应当报请学校宣传部、物资处和电教中心等职能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安装。

师生员工或者有关团体、组织使用学校的广播、电视设施,必须报请有关职能部门批准,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使用学校的广播、电视设施。

第三十二条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可以劝其停止设置安装或者停止活动,已经设置、安装的,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可以拆除,或者责令设置、安装者拆除。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违反规定的,学校保卫处和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可以责令留宿人离开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非法、犯罪活动。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严禁损坏和随意移动、挪用、埋占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第三十五条严禁私自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不按规定存放、使用和搬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严禁在宿舍和教学楼内乱拉电线、使用各种炉具和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照明、乱丢火种以及在楼内焚烧物品;禁止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违章搭建、乱堆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等。

第六章处理程序

对校外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学校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提请公安机关处罚。

第三十七条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费用或赔偿损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凡学校过去制定的有关校园秩序管理规定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校长办公室。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校园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篇九

合同(a)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号文颁发的《_________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账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附件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_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_____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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