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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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9 00:00:00    小编:懂壹点人情世故

最新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优秀

小编:懂壹点人情世故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一

我镇20xx年春运工作,要坚持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加强领导,统一指挥,人人参与,部门协作,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二是不发生大规模客货滞留、积压和严重超载现象;三是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四是不发生无序竞争现象,不发生旅客投诉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

为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综治办、彭埠派出所、城东派出所、江干交警四中队、六中队、城管执法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社区治保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我镇春运工作的组织实施。

20xx年春运自1月16日起至2月24日,共计38天。

1、宣传准备阶段(1月10日至20xx年1月15日);召开相关社区春运专项会议,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在重点区域张贴《通告》,营造春运宣传氛围。对各社区签订春运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2、全面整治阶段(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客运违法违章车辆、非法客站点、无证经营窝点及非法售票点开展整治。对我镇各出入口进行不间断检查,确保运输稳定良好。

3、总结提高阶段(2月6日至20xx年2月24日);继续做好春运市场监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回顾,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1、整治内容:一是严力打击站外接客现象(包括过境车辆的公路乱停乱接客现象);二是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三是严力打击无证营运车辆;四是打击超载车辆;五是继续开展“两非”车辆整治;六是群众举报的其他违章。

2、整治区域:一是原汽车东站区域(包括东站小商品市场及周边地区);二是彭埠二桥入城口及周边地区。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担任本单位春运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抓安全措施、抓检查、抓落实,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春运交通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各单位在春运期间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对本单位内部驾驶员、车辆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凡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安全隐患严重的单位,要责令其停运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运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二

**年春运工作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省、市关于认真做好**年春运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县**年春运工作,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工作原则,按照“两个保障、一个打击”(保障主城区公共交通秩序井然,保障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商务流、物流集散高效有序,严厉打击站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行为)总体要求,动员和部署各方面力量,精心组织好春节期间旅客运输工作,确保广大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满意。

春运期间保证旅客出行安全,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杜绝火灾爆炸事故和责任旅客伤亡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避免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不发生重大运输服务质量事件,不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事件。

根据往年的客流量,预测**年春运期间客流量可达20万人次以上。其运力安排如下:

(一)道路客运方面。投入春运车辆258辆,总客位数7124个,其中:省际、市际、县际班车125辆,客位数4414个,县内春运班车159辆,客位数2647个。同时,组织现有进出我县的外籍跨省车辆参与春节旅客运输,为快速疏运高峰客流,各客运企业在保证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现有的运输能力,进行长班套短班、白天加密班次、延长收班时间的方法进行科学调配。

(二)水路运输方面。投入春运客运船舶38艘,总客位数2345个,其中:下河片区客运船舶12艘,客位数770个;邵家桥片区客运船舶12艘,客位数735个;思林库区客运船舶14艘,客位数840个。

第一阶段:1月26日至2月3日为准备动员阶段。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部门职责,科学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1月31日前组织抓好车船驾驶员、业主安全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2月4日至3月1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方案精心组织,各司其责,各负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春运各项目标的实现。

第三阶段:3月16日至3月20日为总结阶段。各乡镇、各部门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捷及重要物资安全、有序、快捷运输,成立**县**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刘云成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史大高、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李建琴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发改(物价)局、县城管局、县文旅局、县气象局、县公路管理段、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县客管局、县运管所、县电视台、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农机管理中心、县航务管理所、县地方海事处、高速交警大队、高速路政大队等单位相关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春运期间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处理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路畅通抢险维护组、运力调度组、交通安全秩序维护组、安全生产监督组、应急指挥组和信息宣传组,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罗代标兼任办公室主任,田维军兼任副主任,田茂刚、王晓刚、冉杰、张海魂、陈明星、杨权奉、候胜飞、陈浩、王明龙、周朝星等同志具体办公。负责全县春运期间客货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上报工作,及时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二)公路畅通抢险维护组分别设在县公路管理段和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由喻仕君、冉杰分别牵头做好国省干道、县乡公路防雪、防冻、防滑准备工作,备好防滑砂,做好公路养护,及时消除路障和路桥病,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春运期间,要认真开展辖区内公路安全隐患巡查,随时掌握公路路况,及时与气象、交警部门联系,及时发布公路路况通行信息以及备用通行线路,及时对危险路段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治的路段必须设置显目的标志、标识,及时对积冰、积雪、塌方等路段隐患进行清除,确保公路畅通。

(三)运力调度组分别设在县运管所、航务所,田维军兼任组长,田茂刚、张海魂、陈明星、杨权奉、侯胜飞、王明龙、陈浩为成员。负责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各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车辆船舶及驾驶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应对速度和保障水平。要加强对参加春运的车、船及消防救生设备进行全面技术检查,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船一律不准投入春运。

(四)交通安全秩序维护组设在县交警大队,程朝阳兼任组长,徐强、欧寿民、徐金刚、^v^、冉启武为成员。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在主要公路干线、城区路段要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在事故多发点段、易堵路段要设立执勤点、事故报警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严厉查处无春运临检合格证从事公路客运及酒驾、醉驾、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低劣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摩托车违法载人、报废车辆上路等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安全生产监督组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兼任组长,张著龙、田维军、程朝阳、田茂刚、张海魂、杨权奉、冉杰为成员。负责督促落实道路、水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全县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六)应急指挥组设在县政府应急办,黄仕军兼任组长,刘廷富、田维军、张著龙、安明、冉杰、安德生、杨顺友、王勇为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春运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对可能影响春运的事件、苗头和信息,特别是重大苗头性信息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良好机制,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县物价局要加强对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的监管,严格查处客运乱涨价行为。县航务、运管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组织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县工业商务局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要提前准备,以备急需。县气象局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及雨雪、寒潮等预警信息。县文体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要做好各旅游景点的客流跟踪与预警,防止出现游客滞留现象。县民政局要准备好食品、御寒衣物等物资,做好灾害天气及其它意外情况下旅客的收容与救助。县农牧科技局负责在发生动(植)物疫病向人群传播时,对动(植)物进行检验、防疫、消毒和管控。发生交通事故后,县公安交警、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好事故处置和救援,县^v^门要落实医疗保障,全力抢救伤者。

(七)信息宣传组设在县委宣传部,杨秀初兼任组长,丁文斌、田茂刚、程朝阳、张海魂、陈明星、杨权奉为成员。负责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全县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广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三

临近年终,传统节日较为集中,又到了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由此造成的大气污染也更为严重。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冬季决战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的工作部署,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在太和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放区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县公安局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广杰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长刘群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巡防大队、治安大队、政工室、城南所、城东所、城关所、城北所、水上所、开发区、火车站、旧县、赵集、大新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治安大队教导员夏海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

依法查处一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并予以曝光,坚决遏制非法燃放行为,确保《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附件1)贯彻落实到位,禁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气污染防治冬季决战”取得全面胜利。

(二)抓查处,强震慑。禁放区各派出所要对“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零容忍。要充分发动政府力量,坚持县、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切实做到“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全过程阻断,严肃查处禁燃区域内非法经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凡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附件5)处500元罚款;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从严从快打击,达到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目的;凡不听劝阻、阻碍执法、影响恶劣的,要依法查处,惩罚到位,并由新闻单位予以光。办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要录入协同办案系统,严禁弄虚作假,处罚依据是:按照《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和《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由^v^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另根据《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提供庆典、宴席、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对经营管理区域内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不劝阻、不举报的,由^v^门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当月考评零战果的单位危爆物品绩效考评为零分。

(三)抓联动,促长效。交警、巡警、情指中心、治安、宣传、禁放区各派出所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交警、巡警在路面值勤和开展巡逻过程中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燃巡查力度,对婚庆、殡葬服务单位及大型餐饮、娱乐场所重点关注,告知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对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地等进行提前告知,对个人燃放行为严密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单位要强化工作效率,接到110指令或群众举报后,要做到闻警而动,及时查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一)强化领导,严密措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敏感、任务艰巨。禁放区各派出所和交警、巡防大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要逐级落实责任,严密工作措施,确保“禁放”工作收到实效。

(二)强化责任,严格纪律。禁放区各派出所要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扎实抓好本辖区“禁放”工作。出现辖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无人查处或查处不力的被举报的,由单位负责人向局党委书面说明情况。凡因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查处打击不力等造成本辖区出现大量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将视情对相关人员问责。

(三)明确专人,畅通信息。禁放区各派出所要确定专人及时收集、上报本辖区、本单位“禁放”工作情况。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和物业、庆典、宴席、殡仪服务单位不劝阻、不举报案件每周一报,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本单位查处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和不劝阻、不举报案件处罚决定书、罚款票据到治安大队谢耀杰oa,从即日起,县局将于每周一早会进行通报。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四

按照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潍建监字[20xx]第x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临朐县太平建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20xx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小组,企业经理为评价小组组长,分管副经理为付组长,公司安全科专职安全员、财务科长、设备科长为评价小组成员,于20xx年12月4至20xx年12月7日,对本企业20xx年度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实事求事的、切合实际的自评。

评价工作分两个小组分别进行,第一小组主要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分项、企业市场行为分项进行评价,第二小组主要负责对安全技术管理分项、设备和设施管理分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分项进行评价。两个小组评价完毕后,于20xx年12月7日进行了汇总,并按照安全生产评价评分表打分汇总,具体打分情况是:安全生产管理分项得85分,企业市场行为分项得100分,安全技术管理分项得86分,设备与设施管理得85分,施工现场管理分项得89分。综合以上五项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得分为分,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为合格。

这次安全生产自评,真实的反映了20xx年度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看到了本年度安全生产的成绩,同时也找出了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足,为20xx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找出了重点。

20xx年度,企业全年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率控制在5‰以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能够按计划进行,持证率达到100%。全年有5名“三类人员”参加了延期考核培训教育,有4名新取证“三类人员”参加了今年上、下半年的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及时培训更新,其中,已到期的电工、架子工、施工吊篮工、塔吊司机、电焊工、信号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按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保持较高的持证上岗率。截止到目前,20xx年度已经培训继续教育“三类人员”9人,培训电工7人,架子工7人,施工吊篮10人,信号指挥2人,塔吊司机9人,电焊工10人,物料提升机司机10人,是近几年来培训人数较多的一年。

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安全生产工作的运行正常有效;制定了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我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都开展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其中竣工工程后楼小区6#、7#、13#、14#、15#住宅楼工程、冶源涌泉社区4#5#6#12#13#楼、颐景豪庭工程颐顺园7#楼现场达标验收为优良;有5个工程基础阶段性验收复查为优良;有3个工程主体阶段性验收复查为优良。通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以来,我公司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大有改观。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上述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有些问题可能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还会形成隐患,因此,必须把存在的问题认认真真的记录出来,并制定可靠有效的解决方案。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2、企业购买的新塔吊较少,在本企业备案的新式塔吊不足,各项目部在工程使用时,只得租用其他单位或租赁公司的塔吊,从而影响了正常的施工生产,加大了工程成本。部分工地上的砼搅拌机已使用多年,有的已补过多次,漏浆跑料时有发生。个别施工现场还在使用老式吊篮,存在着安全隐患。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方面,有些工种持证上岗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有些工种人证分离,有证的已经不在岗,只得对新上岗职工进行重新培训。项目部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检查记录较少,且部分工地存在着教育、检查后无记录现象。

4、重大危险源及应急预案,虽然已制定方案,并形成文件,但是各项目部的重视程度不够,施工过程中没有特别控制措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重视不足,有的工地还存在着安全隐患。所制定的应急预案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

5、安全技术交底部分工地未履行签字手续,有的工项工程施工前只进行口头交底,交底记录后期补充。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研究制定了以下解决问题的方案: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五

20xx年春节运输(以下简称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组织好20xx年春运工作,提升我市春运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实现“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v^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春运工作重要性。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基本利益,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是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开年重点民生工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服务举措,全力做好20xx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及时汇报春运工作准备及开展情况,主动加强与公安、旅游、卫生等部门及相邻地区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对接,建立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一)20xx年春运工作主要特点。因经济增速放缓,农民工提前返乡,节日旅游消费减少,同时高速铁路、私家车等交通方式快速发展分担了部分客流,今年道路运输客流量将进一步呈现下滑态势。春运节前后主要客流高峰是务工流和探亲流、学生流,客流高峰将呈现时间长、波动大,峰值高等特点,高峰时段、热点线路供需矛盾突出,运输压力和组织难度加大。

二是安全压力大。春运期间是安全关键期、政治敏感期,也是交通运输事故易发、多发期,正值低温多发期,容易出现低温、冰冻、雨雪、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引发封路停运、交通事故和旅客滞留,对道路运输不利。

三是把握春运工作的中心,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顺畅、温馨出行,在解决“走得了”的基础上,解决“走得好”的问题。

(二)客流分析

20xx年春运期间,预计全市发送旅客量比去年略有下降。节前客流从1月28日(腊月二十三)起逐渐增大,至2月3日(腊月二十九)达到节前客流高峰,节后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10日(正月初六)。节前客流量相对平缓,节后探亲、旅游、学生、务工客流叠加,高峰时期疏运压力仍然较大

(三)运力准备

全市将日均投放客运班车170辆以上,公交车355辆,出租车292辆,运力能基本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一)加强运输组织调度。春运是安全生产压力最大的时期,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六

为切实抓好公司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运行安全稳定,根据浚县安全会议和公司xxxx1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精神,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科室、班组,同时召开公司领导班子安全会议,安排部署公司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对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以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对各科室负责人提出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懂生产”的高层次要求。公司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并制定了适合公司特点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主体,真正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消防设施方面:公司市场营销科原料场、各班组消防设备齐备,有消防箱及消防标致,干粉灭火器均在有效期内。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对办公场所、生产班组等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整改。重点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仔细排查,确保万无一失。在有氧气瓶、乙炔瓶的地方严禁吸烟。

(三)公司办公室加强车辆管理方面;要求司机严格遵守城市、公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常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防止病车上路,配备好消防器材,防止自燃和火灾事故发生,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根据公司自身情况,通过对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进行了风险评价,并识别出重大危险源,通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管理方案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公司所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有:

①.高处作业;

③.机械伤害;

④.火灾、爆炸;

⑤.洪水;

⑥.施工用电。公司专职安全员,定期对水解车间、原料堆积场、配电室、罐区和锅炉工段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大检查,在巡查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同时加强监督及检查,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12月29日全市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市委两节两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12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部署以及市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夯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交通安全稳定。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春节和两会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20xx月1月17日至3月30日。

本次督查范围是对县内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公路管养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这次督查由县局各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业务骨干组成,在县局的领导下,县局组织成立2个督查组,督查采取“四不两直”,主要查看受检企业单位督查事项相关见证材料、面对面谈话、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一组:组长由中心领导带队,负责公路安全方面督查。

第二组:组长由综合执法队分管安全副队长带队,负责水上运输、“两客一危”方面的督查。

局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对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公路管养等重点领域专项督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督查内容参照市安委办标准执行(见附件:4)。

(一)局安全监管部门层面

1、局安全监管部门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20xx版)情况。

2、局安全监管部门贯彻落实我县交通运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企业单位层面

1、宣贯新《安全生产法》(20xx版)情况。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和落实推进情况。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企业“三级”教育培训考核情。

7、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

8、企业隐患问题自查自改情况。

9、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0、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11、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企业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13、企业“安责险”落实情况。

14、企业安全承诺落实情况。

15、企业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16、其他需要督查检查的事项。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督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从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督查必要性特殊性、重要性,切实扛起督查责任,把“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到督查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督查实效,要监督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我县交通运输安生产生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要通过督查,切实发现问题,查实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同时报备局安全科。局各监管部门对隐患问题要建立电子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整改,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强化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清零。推动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经营。

(三)坚持“严”字当头。督查组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先,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深入企业严督细查,着力消除“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盲区盲点。综合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精准执法,对安全隐患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等,要依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治理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各督查组适时组织开展隐患问题整“回头看”,确保督查实效。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督查组要讲真话、报实情,真实反映检查督查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对督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宽、松、软等问题,导致事故灾情发生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督查工作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督查组每周四向局安全股报送督查工作情况(模板见附件:1、2、3)。本次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3日内要对这次督查工作进行评估,并形成督查报告,经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局安全股。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八

编制目的

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迅速、科学、有序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v^环境保护法》、《^v^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临汾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辐射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按照《临汾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事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对工作。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市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程序规范,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依据。

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方案。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组织指挥体系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急处置工作组、专家咨询组、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组成。

市指挥部及职责

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协助分管环保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九

20xx年的春运工作,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为期40天。春运工作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春节期间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往返等相对集中,是一年一度的客运高峰期,运输任务繁重,安全隐患问题随之也会相对突出。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各项工作,让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结合各地监管地区和行业领域实际,深入研究把握春运及春节期间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管理养护、工程建设施工等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春运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交通运输系统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以“排隐患、强整治、严查处、防事故、保安全”为原则,狠抓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春运及春节期间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狠抓工作重点,始终盯紧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区客运、在建公路桥梁施工、公路危桥管养、超限治理、行业内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精准监管,精准检查、严格执法,对春运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

(一)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一是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旅游班线、城区客运为检查重点,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带-生命带”等规定,重点把好驾驶员上岗审查关、乘客行包检查关、车辆运营前例检关、车辆出站时载客情况、安全带系扣情况审核关,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严禁超员超载、超限营运、屏蔽监控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企业强化农村客运和重点旅游客运的线路、车辆、人员的安全评估,针对天气和路况,选派安全适任的车辆、人员担当运输经营任务。

二是以防暴恐、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旅客滞留客运站为重点,强化客运站的安全检查和管理,规范进站候车、乘车秩序,执行“三品”检查制度。

三是以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不断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核查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运输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严查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查车辆运行路线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一是水上运输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船舶超员超载、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非客船载客、私自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以监督检查为重点,督促涉水镇渡口渡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六不发航”、“救生衣行动”等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春运、春节期间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严防因超员超载、冒雾航行等违法行为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客渡船舶遵章守法渡运。

(三)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全面加强春运及春运期间公路、桥梁养护,特别是县(乡)道路、桥梁病害处治理,加强地灾、水毁、重点桥梁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因恶劣天气造成公路、桥梁安全隐患。对易出现险情的路段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应急力量。一旦出现突发状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抢通保畅,一时无法抢通的,配合^v^门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和分流疏导。

(四)切实加强在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以在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停工整改,坚决杜绝无视工程安全和质量盲目赶工期的行为。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交通建设项目,要重点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安全。春节期间停工的交通建设项目,现场要进行全面检查,高边坡、深基坑等高风险点位要设置围档,桥涵构造物应在两端设置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节后复工的工地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符合复工条件方可复工。

(五)深入开展节前(春运前)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现场和基层一线为重点,开展春运前的安全大检查。深入企业、基层和生产一线,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形成闭合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车辆、船舶,全面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制定春运安全生产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对管制刀具、射钉枪弹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源头防控,严格依法依规对运输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开封验视,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物品要坚决查控在源头。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检措施,把措施落实到基层、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全面夯实春运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旅客实名购票乘车及身份查验制度,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严禁站外揽客、捎货。督促客运企业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

(七)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力度。

一是强化春运期间现场安全监管的同时,建立健全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二是各执面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八)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节寒冷干燥、恶劣天气频繁、客流骤增等多种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进一步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各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建立责任明晰、处置果断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

一是认真制定应急运输预案,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制定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和系统部署。

二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在低温多雪天气下为客车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并配备熟悉冰雪路面驾驶的驾驶员从事运输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及时了解公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针对公路通行状况和气候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反恐应急处置能力。预案范围内的人员、车辆、船舶、物资、设备要落实到位,确保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20xx年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综合股,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研判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制定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提前部署,狠抓责任落实。春运和春节期间客流、物流、车流集中,恶劣天气频繁,交通运输保安全、保畅通的要求高、任务重、压力大。各所要针对这一特点,提前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措施,要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抓手,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春运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生产一线和岗位、人头。

(三)强化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所要切实加强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所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上报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情况,在春运结束后第二天上报春运工作总结至综合股。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十

编制目的

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1〕6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皖环发〔2021〕38号)、《阜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阜政办秘〔2021〕35号)等,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境内或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有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预案执行。

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见附件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市生态环境局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局领导

成员: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市局办公室、督察办、法规科、人事科、科财科、生态土壤科、大气科、固管科、行政审批科、监测辐射科、宣教科、机关党委,阜阳环境监测中心、市执法支队、市环科所(市水环境所)、市环境应急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局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指导、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2)承担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环境应急准备工作;

(3)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提出污染控制、消除处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信息发布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应急中心,负责市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督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预案制定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本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要做好与本预案和当地政府(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风险控制

局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要结合部门职责和局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把生态环境风险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次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应急队伍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配备,明确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安排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职承担环境应急工作,做到专人专岗。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探索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模式;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物资装备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健全制度和规划,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和充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园区)应设立实物储备库。

技术支持

市局负责组建和管理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

联动机制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邻辖区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健全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监测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十一

年终岁尾,我镇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加之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进入冬季,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加剧;加之年关将近,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增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相关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县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靠实各村及各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燃气使用、公共安全、校园、旅游、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

1、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

2、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

3、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4、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落实不力,“三重一高”安全监管不严格,企业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5、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证、通行证、车辆灭火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是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危险货物装卸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1、全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桥梁的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波形防护栏等道路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2、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客车、货车、面包车、运输学生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车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3、重点查处超限超载、无证经营、违规运营和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车、班线客车倒客抢客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以及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情况。

(三)非煤矿山安全方面

1、以露天矿山、地质勘探单位为重点,对开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露天矿山表土剥离和边坡管理、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提升运输、掘井施工、机电通讯、排水供电、采空区、火工品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尾矿库运行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发生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情况。

2、加大对地质勘探及采掘施工企业的资质、安全状况、生产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以探代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3、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情况;露天矿山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整治情况;以包代管、无证施工行为及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四)烟花爆竹安全方面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十二

编制目的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1)《^v^安全生产法》

(2)《^v^突发事件应对法》

(3)《^v^消防法》

(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

(9)《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41号)

(1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发〔20xx〕6号)

(11)《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版)的通知》(通政发〔20xx〕46号)

(12)《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通政办函〔20xx〕15号)

工作原则

(1)坚持生命至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充分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

(2)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化的事故预防、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依靠科技不断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3)坚持部门联动。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纳入市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形成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置的合力。

(4)坚持齐抓共管。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各级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坚持社会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和政府管理有效结合,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和专业抢险队伍相结合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对体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社会化。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从事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中发生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事故的处置工作。

事故等级

按照烟花爆竹事故伤亡人数及损失等情况,由低至高分为一般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ⅳ级)、较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ⅲ级)、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ⅱ级)、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ⅰ级)4个级别:

一般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本预案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业处置工作组,市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故抢险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指挥部。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十三

为全面贯彻执行《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区政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和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引导广大市场主体自觉遵守《通告》,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陵区禁放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区局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有楠,副组长:尤敬宁,成员:汪筠、尚军、孙晓燕、鞠在祥、王珲、陈洋、吴勇、朱国顺、苏有来、夏礼军、刘春、刘士顺、杨兆禄、杭国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联络员:周昀。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20xx年1月31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上旬)。按照工作职责,严格查处违规行为,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巩固长效阶段(20xx年3月起)。建立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和查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一)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负责牵头全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传达市、区两级政府禁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各部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总并上报。

(二)餐饮科:负责向办理登记注册的承办及可能承办婚庆喜宴的酒店发放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三)注册科:负责在行政审批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四)农贸办:负责向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督促其加强对场内市场主体的检查管理。

(五)办公室:负责对本系统开展宣传、发动和管理工作。

(六)各分局:负责依法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管理,发现无证无照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及时上报区局,以便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向辖区内办理登记注册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业主发放禁放提示;在分局登记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向办理登记注册的承办及可能承办婚庆喜宴的酒店发放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各科室、各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人员加强巡查检查,特别是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管控。牵头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并上报全局禁放工作情况信息,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监管,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及时报送。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将按照区政府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十四

20xx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统筹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根据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20xx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宣交运〔20xx〕17号)要求,结合我市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准备。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了解掌握春运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为加强部门协调,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服务保障工作,成立宁国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春运办公室,设在综合运输科,负责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日常工作。

(一)加强客运站场疫情防控检测工作。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长途汽车站等客运站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一是持续落实进站口检验制度,督促每名进站乘客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人员扫码、测量体温进站乘车;

二是每天坚持落实车站候车大厅巡查检查工作制度,及时纠正未规范佩戴口罩的乘客;

三是始终坚持出站口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乘客核验健康码、行程码,积极做好乘客扫码或亮码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

四是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部署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对外省来宁出站乘客开展临时核酸检测工作及感冒发热旅客的移送工作,坚决防止病例流入我市。(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合客公司)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v^、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20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方案如下。

各村(社区)、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通过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确保全乡2020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在全乡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消防、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农林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尤其是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节庆活动,突出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深入开展检查。

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单位牵头检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企业自查自纠和各单位复检齐头并进。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如实记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各村(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责任单位:乡应急办、各村(社区)、各企业)。

(三)农村道路交通和建房。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等。加大对农村建房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乡城建办、各村(社区))

(四)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安全管理,并加大与派出所的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责任单位:乡应急办、各村(社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

(五)农林水利。加强农业生产安全管理、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森林火灾事故的预防;农药的使用安全管理;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农村沼气、池塘沟渠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责任单位:乡农办、乡林业站、各村(社区))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十六

20xx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和上级^v^门关于做好春运工作的各种指示和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圆满完成春运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为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了以xxx,办公室负责春运期间工作联系、协调、信息汇总报送等具体事务。要求各单位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机构,在局春运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海事、气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

市港航局、市运管局、市公路局、交通质监站和市长运集团、市城市公交要将本单位春运领导机构名单和值班电话于1月xx日前用电子版报局春运办,qq邮箱:xxxxx。

20xx年春运与上年相比提前11天,是近五年来最早的春运,节前客流相对较为集中,加之强厄尔尼诺事件可能导致极端异常天气,安全有序运输任务艰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春运需求分析,科学组织运输,保障春运高效有序。一是要全力落实运力保障。要认真抓好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组织协调,提前做好旅客流时、流量、流向的调查预测,尽早制定运力安排方案,落实运力保障。二是要切实保障运力供应。要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班次密度,合理疏导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要加大农村道路运力组织,方便乡村群众节日探亲访友和购物出行。三是要强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要加强公路、铁路运输衔接统筹,发挥各自优势,互为补充,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特别要保障好火车站夜间客运运力,满足旅客集疏运需要。四是要建立高峰期应急运力调配联动机制。要加强与客流相对集中周边临近地区的沟通联系,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确保节日物资及时运输。

各行业管理机构必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关系,强化安全源头监管,做好重点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

道路行业管理机构要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对所有参运驾驶员、车辆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投入春运,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要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凌晨x点至x点停车休息制度,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监管,严格旅游包车业务审查,建立旅游客运车辆“黑名单”制度,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暂停其业务审核并督促整改。要认真落实实时监控管理工作机制,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利用好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严禁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和未取得经营资质的站场投入春运。

公路行业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养护、路政巡查,加大对公路桥梁、城市主要出入口衔接路段、急弯陡坡路段、集镇路段、视线不良路段以及恶劣天气、出行高峰等时段的巡查力度。加大对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标志标线、护栏、警示桩等安保设施的检查,保持公路安保设施和标志标线完好、有效。要做好冰雪天气道路清雪除冰准备工作,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水路行业管理机构要强化高峰期重点渡口渡船的现场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要加大巡航力度,确保干线航道畅通,确保船闸安全运营,确保航标发光率100%,确保危桥、浅滩警示牌及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工程建设质监管理机构要严把工程施工安全关,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杜绝施工事故发生。

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建立24小时巡查稽查制度,有效打击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市场运输经营秩序。一是加强加班包车管理。要认真落实“谁发证、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加强经营资格、车辆技术、驾驶员资质审核等工作,不得将空白证件发放给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发放和造册登记,以备查验。二是加强出租车经营市场管理。要继续加强对黑车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出租车市场的监督检查,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接、严格查处、群众满意”。三是加强站外组客打击。要严厉打击站外非法组客、过境客车和旅游包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客运站点停靠、随意上下客等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批非法设置的客运站点、黑票点。四是加强“三无”船舶非法经营管理。要依照^v^《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码头渡口的执法巡查,坚决打击非法运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五是加强春运票价监管。要积极主动配合物价监督管理部门,维护市场运价秩序。六是加强交通执法纪律建设。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学习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文明规范执法,严禁“三乱”行为发生。七是加强旅游市场管理。要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春运期间旅游车实行统一进站上客管理。八是加强公路通行管理。对未验收和正在建设的公路,禁止一切客运车辆通行,严禁客车夜间在三级以下公路通行。

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客流骤增等不确定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一是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各相关单位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处置队伍,确保预案可执行。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十七

编制目的

为规范烟花爆竹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应对烟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v^安全生产法》《^v^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v^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华阴市境内储存、销售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可以预见的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的烟花爆竹事故。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上成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突发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我市烟花爆竹事故的预警、报警、响应、结束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结构完整、信息共享。华阴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牵头部门为华阴市应急管理局,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现有资源,实现相关信息共享,确保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依靠科学、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装备,提高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预防为主、平练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组织机构与职责

华阴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为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

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由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指挥,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事故重大时,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参与部门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市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运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v^、供电公司、市委宣传部、有关镇(办)。

指挥部的职责

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烟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做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抢救决策;命令并可委托、授权其他部门、单位实施应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应急信息平台;甄别烟花爆竹事故级别,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报警24小时值班电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间的联系、协调;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时向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烟花爆竹事故调查,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演练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演练。

现场指挥部

市级现场指挥部是烟花爆竹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机构,应急响应期间设市级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分析、判断烟花爆竹事故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并与市应急办保持不间断联络,随时报告救援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救援指示;涉及重大事项应先报告后处置,情况紧急时也可边处置边报告;组织、落实救援物资;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抢修和人员救护工作;撰写灾情评估报告。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在市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由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具体指挥。

报警工作由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镇(办)、应急管理部门、^v^门、消防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承担日常监管,为事故预测提供可靠资料和事故快报工作。

接警工作由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和了解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初步甄别预警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意见,并及时向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处警工作由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根据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对报警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甄别预警级别,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各组组成及其职责分别如下: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十八

编制目的

规范和强化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v^环境保护法》、《^v^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芜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无为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境内或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有较大影响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及规定执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本预案执行。

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见附件1)

领导机构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市长领导下,市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市人武部、市消防救援大队以及事发地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市指挥部负责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并按照芜湖市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市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对市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市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指挥部统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办理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专家组

市环境应急专家组由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建和管理,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市现场指挥机构

市政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或指定现场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预案体系、风险防控、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建设等工作。

预案体系

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本级及本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风险控制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应急队伍

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环境应急先期处置有序有效。

物资装备

市生态环境分局应当健全制度和规划,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和充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

科技支撑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和应用,为环境应急处置提供科技支撑。市生态环境分局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

联动机制

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邻地区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健全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十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v^第165次常务会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公司安委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具体自查内容如下: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考核效果较好,各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公司领导与生产一线各班组组长签订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较强,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职工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公司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通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及氯气泄露演练,并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培养员工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技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使职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公司共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5次,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装置及平台、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记录齐全有效。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阀门、仪表正常。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防用品。有毒有害场所设置事故柜存放的防护急救用品齐全有效,并进行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对易发生事故的电气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电工人员作业时能够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按操作规程作业,并定时检查线路及一切电器设备,所有高压危险场所,都设置了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或电气设备护栏内、严禁私拉乱挂、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场所。

安委会小组成员按照要求,分阶段开展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春季、五一、安全生产月)。检查出的各类隐患作出整改及治理方案,真正消除了事故隐患。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原则,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漏洞隐患是否纠正。

为防止突发事故的产生,公司安委会小组针对部门员工进行了2次突发事故预案的学习,(消防安全学习和漏氯安全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单位生产的特殊性,模拟了突发火灾消防演练和加氯系统泄漏演练。在演练上着重考察了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对突发事件的排查处理及人员自我防护措施等情况。通过实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使员工清楚认识到了安全在生产上的重要性,增强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员工应急处理及实地救援的技能。

1.公司的安全生产资料的分类整理落实不到位。尽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资料齐全,但没有做到分类整理存放。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弱。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力度不大,特别是对驾驶员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缓慢。

3.对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没有落实到实处。

1.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资料的分类整理工作的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资料的准确、齐全,并分类整理存放。

2.加强对公司从业人员及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一次,落实学习教育制度,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安全秩序。

3.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消防设施管理的落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二十

岁末年初不确定因素增多,历来是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12月9日县安委会会议决策部署,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我镇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近期,全镇进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加之春节临近,生产经营面临旺季,人流、物流显著上升,各类活动明显增多,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做好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和地域监管的要求,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督促、指导本行业(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

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事故易发多发环节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着力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检查、强化跟踪督查,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村对本村载客农用车、载客三轮车进行排查摸底造册,落实整治措施;镇村两级要加强路面巡查,对事故多发路段树立警示标志,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冬防”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方面措施落实情况,要特别做好设备、管线等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露、火灾爆炸事故。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村(社区)要对本村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摸底造册,落实整治措施;镇政府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销售和储存等环节的整治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取缔,确保不发生问题;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教育,对不具备燃放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四)加强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重点对车站、超市、宾馆酒店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消防设施缺失、过期的人员密集场所要限期整改。重点对农村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对山林、房屋集中处、柴草堆放处等重点场所严格用电用火管理。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对各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特别是严防因年底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的安全隐患,要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伤亡事故。要强化施工场地防火防冻防滑等安全管理措施,严禁冰冻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演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落实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要加强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利用走访慰问、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开展“七进”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加大对公众安全知识的教育力度,广泛宣传用电用气、用火消防、防一氧化碳中毒、交通出行、烟花燃放、学校、公共场所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二十一

元旦、春节是客货运输高峰期,运输量大而集中,运输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春运旅客运输组织的任务非常艰巨,给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为提早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给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畅通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的总体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外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我局成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韦联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旭同志兼任,成员分别从局属二层机构、局机关各股室抽调,具体负责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

各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

(一)交通服务中心:结合元旦、春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特点,以客运班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企业资质、运行管理、车辆性能检测情况;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情况和上岗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客运站要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向客车驾驶员通报天气变化情况,严格落实“三品”检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二)运政中队:深入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场站、主要客源货源集散地,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重点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辖区道路客货运输、客货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辖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开展辖区营运车辆排查和技术管理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和客运的监督检查,积极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非法夹带运输危险品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对于发现有关企业车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通报、曝光、约谈,并严肃督促整改,坚决落实好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对抽查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及时抄送同级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加强联合监管,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稳定。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二十二

预案编制目的

为明确区政府、镇(街道)、园区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处置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v^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花爆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预案适用范围

在全区管辖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

危险目标的确定

烟花爆竹危险主要来自于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和区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3)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法制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灾能力。

(4)反应快速,运转高效。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救援队伍、物资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组织体系

区政府成立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

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岱岳区大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负责人组成。

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由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市公安局岱岳分局负责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以及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组织伤员的搜救;交警岱岳区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对死亡职工进行殡葬处理,协调镇(街道)、园区民政部门对有困难的伤亡职工家属,给予适当救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有关伤亡抚恤政策的指导,协调工伤保险相关事务;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岱岳区大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开通应急特别通道,保障救援队伍和物资等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v^门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保护公众健康工作,统计、通报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区应急局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反应,通知、协调区内相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并为事故应急工作提供相应支持。

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岱岳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信息发布、承办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

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参加,负责组织对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未爆炸的爆炸物进行排除和转移、扑救火灾、现场清理、抢救运送受伤人员等。

(2)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事故发生地或事故单位的医疗机构参加,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和医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3)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岱岳分局牵头,交警岱岳区大队和属地派出所等单位参与,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管制和疏散群众。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二十三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v^总理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政府、贵港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港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港北安委办〔20xx〕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辖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从即日起至2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春节前,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第二阶段为春节期间,结合前期部署的明察暗访工作,重点检查部门和企业值班值守、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第三阶段为春节后,重点开展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检查,督促停产企业制定合理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和工作计划,严把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行业(领域)的检查。突出渡口码头、车站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春节期间正常生产企业和停产停工企业,突出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局属各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对本单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局属各中心要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针对本单位近期事故隐患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全面检查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以下几个重点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一)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积极配合市交警一、四大队,以加强交通安全执法工作为重点,针对年底人流车流大幅增加的特点,加大对运输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类运输企业严格自查自纠,坚决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行为,严厉打击客货运企业非法挂靠的行为。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要继续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运输行为,防止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加强对汽车、船舶的安全检查。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车船,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大对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组织施工、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无证施工和聘用没有资质人员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大对现场监理不负责任行为的惩处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组织施工。加强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严防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对辖区营运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公路施工路段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做好标识、警示及安全防护;加强公路,特别是桥梁的养护,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畅通。

(三)区港航发展中心所要重点排查治理内河客渡船改建、渡船超载、违章冒险航行、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的配备、渡船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船舶乘客定额标牌、渡口是否严格落实“一渡一岗”制度,坚决杜绝渡运船舶带“病”运营、非法渡运;要以渡口渡船为重点,督促贵城街道办和武乐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严禁客渡船冒险航行和超载超限运营,遇恶劣天气一律实行停航。加强特殊情况的防范应对。要密切关注渡口实时变化,及时在行业内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确保险情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人员,指导做好防范应对。抓好防范工作,把“防”作为重中之重。

为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运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陆增益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办公室主任吴聪,成员陈绍恒组成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局属各中心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政治自觉,要着力预防、综合施治,深查隐患,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要形成问题隐患清单,针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强力整治,确保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原则上立即整改,最迟要在20xx年春节前整改到位。局属各中心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隐患的安全防范;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局属各中心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积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二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旗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据《^v^大气污染防治法》《^v^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v^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以治理颗粒物(、pm10)和臭氧污染为重点,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长效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禁燃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s212(西环线)以东、石哈河街以南、东环路以西、s311线以北,在此区域内,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v^爆竹区域: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建成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纬二街、西至乌拉特路、北至石哈河街)。在此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v^爆竹。

(三)上述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教育、养老机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公园、广场、文物单位、博物馆、商场、农贸市场、殡仪馆及其他消防安全重点

单位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一)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本方案划定范围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旗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燃放各类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罚。逢重大庆典或节日活动,确需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局进行审批。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v^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焰火燃放活动的审批和监管,要切实发挥禁放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警力,确保巡禁管控不缺位,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对各部门报送的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案件必须进行查处,对阻碍烟花爆竹禁限放执法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查处;

城管执法局要利用多种形式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工作;加强对沿街商户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对禁售区内占

用城市道路^v^爆竹的行为依法进行管理、处罚;配合^v^门做好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二十五

为严格落实济宁市环委办《关于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效,依照市级禁售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各村、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研究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镇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既要严格管控零售店,做好经营户稳定工作,更要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防止出现负面影响。

镇政府成立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为组长,以分管生态环境的副镇长及主抓安全生产业务的人大副主席为副组长;镇环保所、应急办、派出所、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宣传办负责人及各管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专班,专项负责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以及打非相关工作。

充分利用村广播、企业公众号、村企微信群和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告等途径告知公众禁售、禁燃、禁放相关政策,并逐胡同发放、张贴明白纸,确保不落一村、不漏一户,做到人人皆知,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镇环保所要组织各村两委干部不间断巡查,设立举报电话,严格管控禁放时段内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镇应急办要严格禁止取证零售店进货、收货行为,采取签订禁售承诺书、安排专人包保、盘库建账、张贴公告等方式,多措并举,杜绝私自销售行为;镇派出所、镇执法中队、镇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各商户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镇宣传办要对管控时段内各村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做法、打击的违法行为积极报道;各管区、各村要积极配合部门行动,对各自辖区内的禁售、禁燃、禁放的政策宣传、日常监管、打非治违负有属地职责。

专班要安排专人对零售经营户进行政策宣传,取得理解支持,交代安全事项,确保禁售期间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专班各部门结合禁售、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全方位集中排查整治各商店、集贸市场、婚庆公司和日用品商店,及时发现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v^爆竹行为,可联合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彻底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二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v^安委会12月10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近期^v^、^v^、省、市、区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大局持续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全面落实省、市、区开展排查化解重大风险的部署安排和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切实消除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全面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体系,压紧压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行业部门要强化跟踪督办,敢于动真碰硬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各类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抓实风险研判管控,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近期就辖区、行业领域专门部署开展一次“春节”期间的安全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风险研判报告,制定严密的防范管控工作方案,针对性作出部署,确保管控到位。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及时研判分析极端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影响,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落实隐患闭环整改。

(三)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紧紧抓住防范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把握节日特点,持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落实防范措施。

1、要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全面开展高风险领域检查,深化非煤矿山防火灾、防中毒窒息、防边坡垮塌专项治理,推进“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严防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突击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2、要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着力抓好春运安全运行,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机场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3、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深入推进危化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产运销储等各环节、全链条检查,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严防不合格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行为。要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

4、要突出抓好消防安全,按照《遵义市播州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部署,加大对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养老院、学校、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要突出抓好工贸安全,深化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5、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按照行业特点和“岁末年初”时段特点,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要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春节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稳定,让人民群众安全过节。

(四)突出抓好重点目标安全防范。紧盯全镇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持续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要紧盯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紧盯辖区内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紧盯“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在主动做好安全指导服务的同时,要精准落实好安全管控措施。

(五)强化安全督导执法检查。各执法部门要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执法检查力度,突出事故频发、问题集中、形势严峻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突出发生过事故、存在重大问题隐患、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严管严控高压态势。要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擅自复产的高危行业,严厉打击企业利用夜间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危险化学品“三违”、烟花爆竹非法超量储存经营、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对不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漏管失控,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单位,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

(六)统筹抓好自然灾害防治。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灾情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要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的应对准备,加强巡查防守,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队伍、物资、装备和避难场所等准备到位,严防极端天气引发次生事故灾害。要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等关键区域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要健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机制,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下拨救灾资金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各单位(部门)、村(社区)要结合本辖区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统筹部署、调度和组织推进,认真研究解决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部门)、村(社区)要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精准督查、检查、通报、约谈、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管理薄弱的重点地区、路段,要进行精准有力督导。

(三)各单位(部门)、村(社区)要加强信息报送,20xx年1月20日前上报工作方案,20xx年3月30日报送工作总结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二十七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全市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v^环境保护法》、《^v^放射性污染防治法》、《^v^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安全、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故。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v^)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安全意识。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二)政府负责、部门合作

各级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我市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实行市、县(市、区)二级负责制。

(四)依靠科学、快速反应

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五)四级预警、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情况,将事件分为“四、三、二、一”四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突发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件。

(二)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三)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突发性严重环境污染事件。

(四)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

(五)跨市级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对我市造成环境危害的污染事故。

(六)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

一、指挥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市人民政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其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见附件),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组织,负责本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进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等工作;督促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领导重点防控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各级应急救援指挥部门下设办公室,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演练活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信息。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一)现场监测处置组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现场处置、调查处理、监测、报告、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交通运输保障组

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疏散人员的运送转移,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医疗救治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医疗救治、疾病预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医疗救治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后勤保障组

由市发改委牵头,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与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物资的供应、运输、调运、储备,提供现场处置技术及事件处置时气象动态,安置受害群众,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治安组

市公安局、武警支队负责密切注视事件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调查和事件处理,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及市有关新闻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宣传普及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防治知识,发布新闻及通报有关情况,并向上级新闻单位提供有关工作信息。督促指导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监察组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监察各地贯彻执行环境事件防治政策、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受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在处置工作中领导不力、玩忽职守、违规违纪等行为。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负责起草有关汇报材料、领导讲话,草拟有关文件,编印工作简报,沟通各组工作情况和信息,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一)市发改委、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安监局

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控制规划,把突发环境污染与事故控制和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物价稳定。

(二)市财政局

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三)市公安局、武警支队

做好法制宣传,密切注视事件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调查,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

(四)市卫生局

做好伤员的救治,污染疏散区域人员的疾病预防和治疗工作。

(五)市交通局

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疏散人员的运送转移,做好污染区域的交通管理工作。

(六)市民政局

做好社会捐助工作,专项用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经费和物资管理使用工作以及救济物资发放、污染区域内人民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等。

(七)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环境污染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期间新闻报道的规范管理,营造有利于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八)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

组织做好流域、水源流量控制与监测,开展家畜及野生动植物受污染情况的监测和调查工作。

(九)市气象局

及时、准确提供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区域的气象情报资料。

(十)市科技局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需要,及时组织科技力量协作攻关,支持对突发事件有关防控工作的科学研究。

(十一)市监察局

负责调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期间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事件,严肃追究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责任。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

(一)预警启动

突发环境事件实行四级预警制度。ⅳ级突发事件,即一般环境事故,启动蓝色预警;ⅲ级突发事件,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启动黄色预警;ⅱ级突发事件,即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启动橙色预警;ⅰ级突发事件,即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启动红色预警。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二)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和环境应急资料库,开发研制环境应急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报警服务系统及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信息反馈与确认等。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与确认

组建由环保管理和环境监测专业人员、环境评价专家、危险化学品专家、环境评估专家、防化专家等相关专家组成的突发环境事件评估咨询专家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开展事件快速评估与决策咨询。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

1.评估内容:明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应急能力是否达到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需求等。

2.快速评估步骤: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区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并迅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评估意见,为技术行为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3.决策咨询:突发环境事件评估专家组对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对现有应急处置措施的改进意见,并对行动方案做出决策咨询。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确认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评估咨询专家组的意见,由市环保局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分级预警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级并根据相应级别做好预警公告的发布工作。蓝色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橙色预警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红色预警由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v^授权负责发布。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

根据《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发现或获知突发环境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根据调查和确认结果,三级环境事件48小时内报告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二级环境事件12小时内报告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一级环境事件6小时内报告^v^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随时报告事件势态进展情况。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内容及形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速报可用电话或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大小、人员受害情况、捕杀与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确报是指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初步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是指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突发环境事件的通报与信息发布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按照国家^v^《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各级人民政府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快速发布机制,避免因发布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对媒体有关事件内容的不准确报道,应当及时通过发布通告或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即蓝色预警启动四级响应,黄色预警启动三级响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响应。

一、四级应急响应

(一)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应迅速组织环境应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转移、污染消除、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二)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县级人民政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环境保护部门的建议,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县级人民政府接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报告和应急处理方案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依法进行受污染区域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物资的供应。

(三)市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提供技术指导,督促当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四)整个事件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备案。

二、三级应急响应

(一)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三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应迅速组织环境应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转移、污染消除、人员撤离、受污染区域划定,同时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组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二)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县级人民政府接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报告和应急处理方案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组织相关人员的疏散安置、依法进行受污染区域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物资的供应。

(三)市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市环境保护局及时会同当地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确认,指导督促当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调集应急物资和设备。

(四)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人民政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市环境保护局的建议,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三、二级应急响应

(一)市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市环境保护局迅速组织环境监察应急、环境监测应急队伍和有关技术人员赶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转移、污染消除、人员撤离、受污染区域划定,同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评估专家组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二)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人民政府接到二级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市环境保护局的建议,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启动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做好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配合准备工作。

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紧急调动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隔离、受污染区域的确定与封锁;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经费;组织相关部门协助环境保护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三)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要服从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调度,做好支援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在本辖区内发生,必要时处于应急准备状态。

(四)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应迅速组织环境应急队伍和相关技术人员到达事件现场,进行采样和监测,开展现场污染源调查,实施污染消除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一级应急响应

(一)市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咨询组的指导下,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工作并及时派出专业技术机构赴现场开展现场调查,组织落实各项紧急防控等措施;配合上级专业机构对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开展污染源调查、受污染区域划定等工作;检查督导基层组织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依法接受和管理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根据授权发布本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二)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人民政府接到一级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市环境保护局的建议,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启动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做好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配合准备工作。

市人民政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和性质及时成立市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协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开展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污染危害监测与分析、污染源调查与控制、受污染群众救治与转移、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服从市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要求,各司其职,做好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采样、监测、技术分析、评估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妨碍工作开展。

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成立的条件已经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

3.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公众健康与环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后果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应急终止的程序

1.事件现场指挥部组织专家咨询组论证调查,确认突发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结论以书面形式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

2.接到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应急终止通知后,现场指挥部负责应急人员及设备有序撤离。

3.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应急终止的信息。

4.由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一、迅速报告

现场监测处置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实行市县(市、区)联动机制。

接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

二、快速出击

接报后,市应急处理指挥部指令现场监测处置组负责人立即召集所有组成单位人员,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同时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三、及时处置

如果现场监测处置组到达现场前,有关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现场监测处置组在迅速通知相关部门的同时,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防止污染扩散,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现场调查

现场监测处置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确定现场监测布点、摄像、拍照等取证工作。

五、情况上报

现场监测处置组负责人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市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人,按国家^v^要求,做到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同时市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和现场监测处置组的要求,决定是否增派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增援。

六、污染处置

现场监测处置组根据市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示,积极参考各方意见,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危害。

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现场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现场监测处置组向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由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做出是否发布警报决定。

同时,现场监测处置组要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分析,向事故、事件处理组通报情况,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由事故、事件处理组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八、污染跟踪

现场监测处置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每24小时向市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报警解除。

九、调查取证

现场监测处置组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十、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一、组织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市、县两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预警、预报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等。

二、技术保障

(一)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库(可参照环评专家库)

市级建立环境应急专家数据库,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能迅速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其职责是:

1.了解掌握国内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2.综合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3.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

4.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二)现场应急环保专业队伍

市、县(市、区)政府以现有环境监察队伍为基础建立一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伍,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等人员组成。这支队伍是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常备重要力量,随时能够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事件发生地环保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应急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类别、程度、范围;

2.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评估及上报工作;

3.根据调查结果及专家意见,确定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

4.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5.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三)培训和演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常备队伍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门的培训和演练。

三、后勤保障

(一)物资储备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计划,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储备分为日常和战时两级。

(二)装备保障

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故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三)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和计划部门应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捐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专户管理,由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四)社会宣传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二十八

为落实20xx年我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要求,根据《20xx年繁昌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舆论引导,强化巡查防守,强化检查监督,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实现禁放区域内无经营、无储存烟花爆竹;非禁放区内无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无非法不合格产品流动的目标,切实保障我区人民身体健康、公共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应急局成立由局长何元明任组长,副局长吴宗武、执法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二中队。

(四)撤销许可、打击违法。区应急局组成专项工作组带队开展禁放区内烟花爆竹许可证撤销工作,并通过电视台进行公告。同时根据摸排上报情况,打击违法^v^爆竹行为。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5日)

按照禁放区范围进行实地摸排,摸清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底数和库存数量,逐户登记造册。并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发现非法^v^爆竹(含电子礼炮)的及时报告查处。督促^v^企业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完善烟花爆竹产品购买、销售登记制度。

(三)重点攻坚阶段(20xx年1月26日至20xx年2月25日)

重点做好禁放区内烟花爆竹许可证撤销工作,区应急局组成三个工作组,带队住户收回禁放区内烟花爆竹许可证,并督促清理剩余烟花爆竹。做好春节至元宵节期间的城区禁放巡查工作。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排查整治,防止死灰复燃。着重落实除夕夜(2月11日)、初一(2月12日)、初八(2月19日)、元宵节(2月26日)四个时间节点的禁放攻坚行动。

(四)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2月2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总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验,评估工作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成果,推进我区禁放各项措施得到持续贯彻落实。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二十九

为进一步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函》(桂环函〔20xx〕1965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党政总揽、部门联动、基层实施、社会协同”的原则,组织发动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全面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进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环保与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定,同时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宁静、舒适、宜居的生态环境。

自治县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及时组织各职能单位开展工作协商、督导检查等活动;开展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确违规燃放法律责任、举报方式和奖励等事项,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或接到群众举报后,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相关投诉举报,及时登记查处;对宾馆、酒店、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未及时劝阻、举报责任范围内违规燃放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非禁燃区域的许可审批工作;积极参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禁燃区无证^v^爆竹违法行为和非禁燃区域有证违规^v^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配合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指导监督建设施工单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单位在开复工和封顶时燃放烟花爆竹;接到违法燃放相关投诉举报,要及时移送违法线索;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对象的禁燃禁放宣传和违规燃放劝阻、举报工作。

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参与联合执法,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及时移交非法储存、^v^爆竹案件线索。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城区内街头、路边违规摆放售卖烟花爆竹和燃放行为的劝阻,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取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做好宾馆、酒店等在开办婚礼等活动时烟花爆竹禁放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协助相关部门查处违法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做好对危险品运输单位的宣传和监督;加强对车站、公交车辆的监管工作,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积极参与联合执法,配合^v^门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自治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全县各学校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让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自治县财政局负责禁燃限放工作经费保障和举报奖励资金的落实。

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负责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燃限放规定。

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空气污染监控、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为自治县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参与禁燃工作督促检查。

(一)强化宣传动员。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公众号等媒介和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居民小区宣传牌、沿街led显示屏等)在主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刊播相关禁燃禁放等内容。同时,在全县各路公交、出租车、汽车站、候车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所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牵头单位: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和商务局、教育局、住建局、市场^v^,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源头管控。

1.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工作。采取“严许可、强打非、重整治”等措施,全方位抓好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工作,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审批和整治,积极协调做好禁放区域内(详见附件1)烟花爆竹的回收处理,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2.加大对宾馆、酒店的宣传力度。督促提供婚丧喜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在承办婚丧喜庆等活动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书面告知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v^门报告;酒店、宾馆等经营者未履行劝阻、告知义务,造成违规燃放事实的,要依法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同时,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对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也要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v^门报告。(牵头单位: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责任单位:自治县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全面加强社会面清查行动的组织部署,组织人员认真排查酒店、宾馆、饭店、居民小区、沿街商铺、婚庆礼仪等区域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扎实做好敏感区域宣传告知工作,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落实巡查执法力量,加强巡查盯防,积极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及时报告^v^门处理。(牵头单位: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责任单位:自治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宣传整治阶段(20xx年1月23日至2月15日)

各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分工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宣传整治工作任务。

(二)总结工作阶段(20xx年2月16至2月17日)

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并于2月17日前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汇报材料(含工作总结、开展图片等)报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20xx年2月18日起)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指导,巩固整治成果。一是成立自治县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对因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空气严重污染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确保禁燃限放工作管控到位、落实到位。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对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倡导文明新风的重要意义。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要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职,强化管控。根据本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对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和整治重点,做好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三)畅通信息,强化协调。各部门要加强禁燃限放工作的情况收集,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时报送,需要协调处置的,要及时上报反馈,积极稳妥推进本辖区、本部门此项工作任务的有序开展。

(四)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教育动员,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对监管责任履职不到位,导致烟花爆竹违规燃放、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三十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岁末年初“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为确保工作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v^^v^、省委省政府、泰州市委市政府、泰兴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近期大事要事,紧扣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注重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以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目标,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卫战

1.危险化学品领域。以危化品存储、运输、废弃全过程监管为重点,聚焦能耗双控、检维修、低温寒潮等带来的安全风险,督促企业研究制定“冬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窒息等安全措施。(牵头部门:安监办)

2.城镇燃气领域。以餐饮场所为重点,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3.交通安全领域。以打击“两客一危”、超限超载等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各类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措施,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区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和农用车、电动三(四)轮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针对严寒、浓雾、雨雪等极端天气,科学合理制定应急预案,强化路面管控和疏导。(牵头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4.建筑施工领域。以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旧房屋为重点,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严肃查纠违规装修、擅自改扩建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开展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违规压缩工期等非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5.消防安全领域。以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泡沫夹芯板、超市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进梯入户等违法行为。对重点路段、高层建筑小区消防通道占用、堵塞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打通“生命通道”。(牵头部门:派出所)

6.涉炉领域。以防控穿炉、高温熔融金属喷溅等安全风险为重点,深化涉炉企业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涉炉企业“炉长制”和安全生产挂钩联系制度,总结前期涉炉企业积分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推动企业责任落实。(牵头部门:安监办)

7.工贸企业领域。以登高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使用危化品、粉尘涉爆等危险作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外包队伍管理专项整治,对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新上岗员工培训制度、外包工队伍管理制度、特殊时段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安监办)

8.农机领域。以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铁牛卫士”农机安全执法行动,对农机涉牌涉证、安全装置不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检验机具投入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农机本质安全水平。(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特种设备、危废固废、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商业场所和加油站、文化旅游、电力、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也要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从各自实际出发,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百日会战”,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为目标,打好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阻击战

1.坚持系统推进。根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第94条规定,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风险公示、培训及档案等情况;根据《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按照所在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重点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及实施情况。

2.坚持“铁腕”执法。聚焦重大风险隐患、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聚焦重大违法行为强化执法检查,对不放心、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企业,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回头看”。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同时强化联合执法,持续保持行政执法的强大震慑力。

3.坚持宣传引导。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力度,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推行一线工作法、说理式执法,督促指导企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执法行动宣传,及时报道典型案件、曝光典型违法行为,营造强大声势,放大执法效应。

(三)以确保专项行动成效为目标,打好组织推进和责任落实攻坚战

1.迅速部署落实。各村(居)、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全力推进“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动员部署,迅速推进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2.紧盯重点难点。各村(居)、部门和单位要聚焦重要时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采取蹲点驻守、分片包干等方式开展集中行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突出安全隐患,狠抓问题整改,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在省党代会、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等关键时间节点,要集中精干力量,采取超常规措施,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3.强化措施保障。要充分利用微博、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对“百日会战”开展多样化宣传,要结合产业结构、自然灾害等特点制度化开展应急演练,要通过召开约谈、曝光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及时归纳总结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实行全过程监督、动态化考核,对“百日会战”开展情况采取暗查暗访方式进行专项督导、联合督查,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开展不力、事故多发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存在工作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v^门。

运输企业风险辨识计划篇

落实^v^、^v^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工作,结合《清溪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v^、^v^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加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委政府及部门突出问题集中攻坚整治

把安全生产摆到突出位置,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要强化闭环管理,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企事业单位重大隐患集中攻坚整治

辖区各企业、风力电站、食品加工厂要切实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要求,构建和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制定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在隐患整治期间,要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并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一)学习宣传

1.认真学习。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干部的专业精神、专业素养、专业能力。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镇党委政府常态化开展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重点时段,利用微信、qq等平台广泛宣传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措施和成效。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1.提升安全监管能力,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按时完成在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企业公示牌设立、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内容更新等相关工作,通过有效施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抓住企业关键人,加快补齐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短板,不断提升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

(三)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1.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和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的《^v^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宣贯,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建立相关台账,及时更新人员名单,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预警信息、事故警示等方面。

(四)消防安全整治

1.整治清溪老街老旧场所及等突出风险地区。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1.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态更新“三个清单”,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2.大力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深化农交安app的录入工作,。

3.强化节假日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巩固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成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科学管控团雾多发路段,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在元旦、春节坚持交管员全员上路督导检查。

从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攻坚范围和整治重点。督促辖区、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集中攻坚年”方案。深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查漏补缺,深挖问题隐患并结合工作实际,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贯穿到三年行动计划中,积极制定制度、措施有序推动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百日攻坚是既定的阶段工作安排,更是顺利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阶段。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上来,结合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合理安排时间进度,一手抓问题隐患整治,一手抓制度措施建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分头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工作保障,全力攻坚克难

要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政策支撑和制度创新,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发挥好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业的沟通,督促指导全力做好专项整治。

(三)严格监管执法,严肃问效问责。镇安办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四)大力宣传推动,抓好示范引领。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先进做法,鼓励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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