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历和收获做出有益回顾。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有系统性和条理性,要把握好总结的结构和逻辑。以下的总结范文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总结的要义和核心。
大约两三年前,中心花园有个很出名的流浪汉。
六十岁左右年纪,身健,个高。
他在花园的几棵柏树下为自己搭建了一个窝,扯了东家店铺的宣传画,下了西家墙上的广告布,一个遮风挡雨的屋顶就拾掇出来了,两床破旧乌黑的棉絮就是他温暖的窝,旁边放一堆的破烂,五颜六色,好不热闹。
他还有个小库房,是一个大大的塑料口袋,里面有许多旧衣服,男人的女人小孩的,甚至有两个胸罩和一条长裙。
那时候我的老店是一排矮小的老房子,前面是街道门面,后面是大家相通的小巷,大家都是在后门口放了张桌子电磁炉做饭,有一天突然找不到烧水的锅,筷子也少了一半。实在有些莫名,这么多年还没有遇到这样的小偷。
第二天路过老汉的“家,”看到我家的锅在他的火堆上热气滚滚,筷子也有些眼熟。
我愤愤不平的去质问,为何偷我家的东西,我的妈呀,他立刻嚷嚷着他的大嗓门;“你们开那么大一个店,大老板当起,一个锅都要同我计较,我一个孤家寡人,脑壳有问题,你大姐些就当回菩萨嘛…”
吼这一嗓子,周围十几二十双眼睛立刻齐刷刷看过来,倒搞得我十分窘迫,一时接不上话。
只能跺脚走了。
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是休想在他身上能看到一点内疚。
真是!真是!气死我!讨了好大一个没面子!我竟连个老叫花子都说不过!!
罢罢罢,我也就是问问。
一天,他“家”旁围了许多人过去,全都捂着肚子捧腹大笑,那一阵阵的朗朗大笑,吸引得每间门面都申出长长的脑袋观望,有些直接站出了身子。
片刻,只见流浪汉穿了一条鲜艳的红色长裙,胸前扣着奶罩,戴一副墨镜,踩着双高跟鞋,歪来扭去的走出包围圈,在中心花园边扭边嚷嚷“这鞋子,脚都伸球不进去,啷个走路嘛,那些婆娘…哟哟哟…要着摔……”
那滑稽模样,真是,淑女也顾不上捂嘴,只想仰天狂笑。
那老汉,常在中心花园唱歌,只要心情好了,白日唱,半夜唱,声音嘹亮!
有时心血来潮,突然一声吼,常吓人一跳。
他话很多,天文地理,政治经济,什么都能胡乱批判两句,常有三五个老人青年坐过去同他谈天说地,甚至蹭他一顿乞丐饭。
大家对他的口碑一致很好。
有人说他当过兵,上过战场,脑子受了伤,有人说他是老师,文化大革命把他搞傻了,也有人说他有三个儿子,个个出息,但是他就爱流浪城市。
众说纷纭,他的身世实在有些传奇神秘,他是中心花园的老开心果,常出怪招惹人开怀大笑。
后来创文,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城管让他将窝换个地方,协商多次未果,终有一天开了车过来将他一对家当彻底扔了干净。
我真担心他要冲上去和城管干起来,还好,他不笨的,只在旁边骂骂咧咧,也不说太难听的脏话,那些城管是没有理由揍他的。
他走了,许久未见了。
人潮涌动的路上有人点亮心灯。
普渡黑夜赶路的身影。
也有人。
把无底深渊。
镶在眉宇。
“心若在,梦就在”
沿街游荡的风中。
一首歌,回荡在天际。
飘进我的心里。
遥远的天际。
芳草萋萋。
荷的清香倚着深冬的熹微。
踩着鞭炮的心语而来。
划破深冬的幽暗与苍茫。
把一束光。
投影到我心底。
不再犹豫。
趁天色微明。
我把心交给那一挂挂冰凌。
禅修。
蓦然回首。
你们可曾看见。
腮边涂着霞光的一个女子。
披一头露珠。
于诗歌的。
长韵短句。
缘分是让人想不到的,我和结缘是在刚过去的暑假里。
在平时,小区一只都没有,可是在一个月前,我竟然在小区里发现了一只可怜的,于是,我就把它抱回了家。
我把带回家,爸爸妈妈没有反对我养这只,而且还说他们都很喜欢猫。我特别地高兴,因为我有了我的第一只宠物——一只小猫。我养小猫的时间养长了,就对小猫有了解。我发现:小猫最喜欢吃妈妈烧的带鱼拌饭了,小猫不爱洗澡,很喜欢出去玩,特别的淘气,喜欢在床上睡觉,爱爬楼梯......在小区里捡到一只猫,不用花钱买,是多么好的缘分啊!
大约过了二个多月后,我在小区里骑自行车时,发现小猫在吃垃圾桶里的饼干。那时我特别高兴,终于找到小猫了,我马上把小猫从垃圾桶里抱出来,连自行车也不停,飞快地把小猫放回家里。我跑回家开心地对爸爸妈妈说:“太棒了,小猫被找到了!”“oh,mygod!小猫在哪里找到的?”我说:“在垃圾桶里找到了!”原来,我和小猫的缘纷没有断,我和小猫的缘分又续上了。
从此以后,我一直跟小猫快乐地生活着。只有我在小区里捡了这只猫,别人都没有发现,我和小猫的缘分真深啊!
他开始——在冬日的寒风吞噬微弱的火光后,在春天的燕子唤醒冻僵的溪流前。他只是,想要邂逅梦想。
——题记。
“他们真傻!”他说着露出嘲讽的微笑,“难道他们日复一日的等死会比追寻梦想更有意义吗?”
没人回答,他只听见自己心中的火焰“噼里啪啦”的燃烧着……。
他发现雪地上有很多不同的痕迹。
“请耐心等待,我亲爱的乌托邦。”
天空看着这个幸福的的年轻人,蓝得平静安详。
夜幕降临,周围有了皎洁的月光,他有些饥饿,衣物似乎也不够抵御寒冷,可是,他仍在微笑前进,因为他真切地感受到,有一团火正在他的心里燃烧,他不会退却,积雪似乎正在为他融化。冷风划过他的面孔,雪地上银白的夜晚,温柔的吟唱着赞美。
日月交替,他还在前进,可他更加瘦弱了,而且,他的速度也慢了很多。他感觉很饿,抓起一把雪,烈火一样的雪水刺激着他的咽喉——他仅有的感觉,可他还在微笑,仿佛那笑是被冻在他脸上的。白色的寒冷弥散在他身旁,他心里的火焰,依旧温暖明亮。
“那乌托邦,将会在你的坟前微笑。”天空说着轻轻叹息。
他觉得自己好像一直拉磨的驴,路程是没有尽头的,磨碎的是他那凄凉的希望。年轻的他跌坐在地上,他已经不再感受到饥饿、寒冷和燃烧的火焰,他已经厌倦了那单调的雪地,厌倦了那耀眼的阳光,厌倦了那凌乱的足迹……他觉得自己似乎绝望了,再次仰卧在雪地上,紧紧闭上了眼睛。
他在心里问着,烈火化成的灰烬,没有说话。
她被雪地上的灿烂光芒吸引住了,虽然爸爸妈妈都警告过她,城外有数不清的危险,但那光芒实在是太迷人了。她轻轻收起了翅膀,惊讶地发现了身上覆着一层冰霜的年轻人——他身边的珍珠美丽得动人心魄。
“这些珍珠……都是他创造的吗?这太不可思议了!!”她吃惊地说,她的族人虽然拥有创造不同事物的能力,但她从没见过有人创造出这么美珍珠。
“也许我可以帮助他。”她感觉到他微弱的呼吸,站了起来,双手交叉在胸前,一团小小的红色火焰从她的手中飞向年轻人的胸膛,并消失在他的心脏部位。年轻人脸上的冰霜迅速消融,同时他剧烈的咳嗽起来,并慢慢睁开了双眼,她模糊的面容渐渐变得清晰。
“你是谁?是你救了我吗?”他的声音沙哑微弱,像是从一个破抽风机发出来的声音,
她点了点头,脸上挂着微笑月光使她的笑容笼罩着淡淡的光芒,那光芒照进了他心里……。
“这就是你的王国吗?”他转头看向她,她正坐在高大城堡的城墙上,认真地看着城堡里的子民——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真诚的笑容。
听到他的疑问,她点了点头,随后说道:“你考虑好了吗?——是否要留在这里?”
他皱起了眉头,“我想我不能”他说,
“我很感谢你的帮助,但我很抱歉我无法报达你的救命之恩了,因为我不能……”
“可是,我还是不能……不能放弃我的梦想。”他看着她漂亮的大眼睛,语气里的坚定轻易掩饰住那一丝悲伤,他知道自己已经爱上她了,但他不能停留——为了最初的梦想。
她不再说话,慢慢低下头,轻轻地说:“那好吧,再见,祝你旅途愉快!”
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卡在了喉咙里,艰难地发出了声音:“再见。”
“这真好,”他嘟囔着“可我不能忘了那乌托邦。”
他走了,轻易地带走了她的梦想——没错,他就是她的乌托邦。
她吻了吻他,然后强烈的光芒包裹住了他们两个人。
“你知不知道,你就是我的梦想。”这是他听到的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活了,她消失了。
他大声地呼唤着她的名字,茫茫的雪地上没有出现那个纤细的身影。他哭着跪了下来,他从没如此绝望,原来,她是他真正的梦想。他的乌托邦,永远地消失了。
“当当当~~~”听着范宗沛先生的《在雷诺瓦花园》你一定会像我一样和着调子哼唱,即使你是第一次听。
被誉为“鬼才配乐”的范宗沛先生用他的阅历,他的知识,谱写一支支乐曲。他,占尽日月之光华,却比它们更加耀眼辉煌。
灵巧的手指在黑白键上欢快跳跃,完成一次华美的指尖舞蹈。小提琴也参加进来。
于是,一串串悦耳的音符有序而至,掉在你心间,泛起幸福的涟漪,砸出陶醉的火花。
就这么去。
一个人,一支曲子。
脚尖禁不住也要舞动起来了。
就这样。就在一个小小的时间间隙里,放耳朵去。
穿过钢筋水泥的森林,越过繁杂喧嚣的车流,逃离纸醉金迷的海洋。
戴上耳机,闭上眼。
透亮的阳光悄悄亲吻我,我假装不知道。安安静静地接受上天的恩泽,一遍遍洗礼那被沾染上灰尘的心灵。纯纯的音乐,不需要歌词,不需要人声,只要随着指尖的声音,慢慢流淌。
疲惫的心灵在更高的世界,得到救赎和升华。
可以就单曲循环,一直听这一首也不会厌倦。也可以四处行走,风景在变化。
微风吹动的“杨柳”,风姿摇曳。有些妩媚,有些忧伤。小提琴把音色拉长,像是黄昏要折柳送别。泛着青色的光芒。
严寒冬日的“白色恋人”,贴在一起。钢琴默默地独奏,白键和黑键永远都不会挨在一起,它们只能听着对方的心声,独自落泪。
飘飘洒洒的“风中绯樱”,以秒速五厘米飘落。这些从晚霞中掉下来的小云彩,竟也如晚霞般绚烂。细细闻,空气中夹杂着香甜的气息。
独特别致的“十三月”,加入大师林海动人的琵琶。古色古香,温润如玉。钢琴注入鲜活的元素,像是咖啡与方糖的邂逅。
在追求名利,金钱做主的年代,我们失去了太多太多。代价沉重得无法估量。那些原味的美,没入尘埃和所谓的潮流。
我不再清澈明亮的眼,更需要像水一样的纯音乐滋润。
世界原来可以这样纯净,纯净得像空气一样。
“吱”的一声,mp4低电量,自动关机了。
睁开眼。结束。
阳光有些扎眼。耳边充斥着鸣笛声。
站起身,拍拍灰,收拾好行囊,继续上路。
半年前,妈妈收留了一只,它大约两三个月大,又瘦又小,它的皮毛是土黄色的,是一只土狗。
我不喜欢它,因为它挑食,而且老是要舔我。妈妈却很爱它,每次都把我爱吃的给它吃。我觉得狗狗很笨,妈妈却觉得狗狗很聪明。当我骂狗狗的时候,妈妈说要对狗狗好一点。
一天早上,它和往常一样出去玩耍,就再也没回来了。狗狗丢了,妈妈很伤心,发誓再也不养狗狗了。而我却很开心,因为它再也不会吵我做作业,也不会跟我争吃的了。
从超市回来,在楼下遇到了一只。
那是一只小猫,看起来并没有多大,也许是刚离开猫妈妈独自生活,还不知道要躲避陌生人。我从她身边走过,它正蹲在路边喝水坑里存储的雨水,可能是购物袋里有食物的味道,所以,它停下来冲我叫唤了两声。很稚嫩的声音,软萌萌的,让人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
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就是一般的小土猫。金黄色的毛中间夹杂了小片的白色,模样也是很普通的那种。可能是因为营养不良,所以看起来非常的瘦弱,不过倒是打理的很干净。看到我转身要离开,它又在身后叫了起来,叫声中多了几分乞求,让我不由转过身来。径直走向它,它倒是也不躲避,只是拿眼睛盯着我看。
黄色明亮的眼眸,闪烁着渴求的光芒,毛茸茸的小爪子试探性地抓碰我手中的购物袋,不时地发出撒娇卖萌的叫声。我从购买的食物中筛选了好久,毕竟都是爱吃的东西,但是又不忍心拒绝它的需求,最后留给它一根火腿肠。可是,当我帮它打开火腿肠的包装袋后,没想到它一改之前乖巧可爱的模样,猛的叼起食物就跑,很快就消失在了花丛里。
我想,也许是长期与其他争夺食物的原因,让它在有了美食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怎样守住食物,而不是静静地去享用。这或许就是流浪动物的生存法则,如此想来,竟对它多了份怜爱与牵挂。
不知道是否还会再见到它,希望它能被这个世界温柔相待。
星期日,我去补习班时,碰见了一只。
就在我走下楼梯的时候,看见了一只。看来它是不久前跟它主人跟丢的,不是和其它一样,全身都是泥泞,还很瘦。它有着金黄的毛色,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胖嘟嘟十分可爱。我想它这么胖,肯定是看到有好吃的东西跟主人走散了吧?我走去补习班的`这一路上,它都跟在我的后面,当起了“小跟班”。
我跑,它也跑,我不走了,它停在那里不动。在路人看来,我就是它的那位小主人。走在半路中突然很兴奋,到处乱蹦乱跳,两眼直瞪着地面,脚也飞快地在地上跺着,我以为它是想吃东西了,说:“我没有东西吃诶,你一定没吃什么东西才饿了吧,真是可怜你了。但是我们得快点了,我要迟到了。”它没有听我说话,还是重复刚才的动作。我加快步子,它还是跟在我后面,到了补习班,它才停在门口。
刚进来,我就想起妈妈让我给老师的学费。我摸了摸口袋,没有。又找了找书包,没有。但是我记得我放进口袋了啊!一连串问题涌上心头。我原路返回找,在门口看见了一只狗—没错,又是它,它叼着一个粉色蕾丝钱包,那是我放学费的钱包!
它扑到我脚上,我接过钱包,我还没来得及说谢谢,它就跑了。望着它那背影,我想到了它在半路中的场景。我又想到:狗一定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吧!
照耀着迷茫的我。
今天晚上。
我在街头。
低头数着星辰。
脚下踏着希望。
我的内心并不凄凉。
就让我独自。
哪管前方是荆棘还是芳香。
我心中有我的方向。
孤独的夜。
有着孤独的我。
我并不孤单。
我爱上了。
在这繁华喧闹的街头。
在这幽深寂寥的小巷。
我有我的信仰。
就让我在这。
走过心中的街巷。
踏过梦想的大道。
谁人不曾有过。
我不被挫折击倒。
我有我的方向。
就让我在这。
(一)。
浮沉在天地间的是凛冽的风雪,孤独的人伫立了片刻又继续前行。寒冬把眉骨硌得生疼,浸进麂皮靴子的雪水冻成了冰脚还依稀刺痛感。天空亮堂得很似乎拿雪悉心地擦拭了,镶嵌在红了的眼眶中的漆黑眼瞳在雪光星光交相辉映下熠熠发亮,闭了眼是春色蔓延大片大片软绵绵的鲜花开在脚边,尔后又顶着风雪深一脚浅一脚的前行。风在呼啸肆掠,而雪飘飘撒撒又白茫茫的一层,冷至极点时又抵得了分毫暖意,驻足眺望天际也模糊成了皑皑的一片,容光尽是风霜,轻咳了一声只觉喉咙胸口涌动寒冰。就要沉沉地睡去。披戴着斗篷的人一脸疲惫总算是在望见不远处摇曳的微光时露出了些许笑意。
(二)。
凛冬骤然侵袭,裹了裹大衣,缩着颈子。独步行走在雪原之上,苍苍莽莽看不见尽头。黑夜的星辰格外明净似乎被雪擦洗。而呼啸的朔风已然吹红了耳廓。那时说着要去更远的地方,要让湖泊映刻倦容,要让山谷记取气息,要让荒野不忘记我们的声音。可多年后才发现,远方无法抵达。于是不由戚戚然,还有什么是拥有的,想要繁华,蓦然回首那不过是繁复的布景。所以落寞地行,苍老地等,等待消失在连绵的河,看河岸上谁明媚的青春打马而过。而我只能一个人了。可依稀有什么念念不能忘。恍惚间似若看到远处有灯光在闪烁,不自主地走近,最陌生也最熟悉,轻轻悄悄地叩响红木门,看见柔和的灯光下,那是谁和谁在笑闹,谁在酣眠,谁在诉说,谁在思索,谁微笑着对我说,欢迎回家。
(三)。
你那油光水亮的毛皮。
盖在赃物的四肢。
显得格外可怜。
但我能带你回家吗?
你看见了我。
呜呜低鸣。
轻摇尾巴。
但我不能将你带回家!
我不会养你许久。
因为我将要离开这里。
我不能给予你爱之后。
再将你丢弃。
不能学习你的前主人。
所以。
对不起!
空气冷清。
出站的旅客匆匆忙忙。
有的被人接走。
有的打车走人。
偶尔还听见车站门口。
旅店老板拉客的吆喝声。
在一处者寄宿的屋檐下。
一个小女孩躺在其中。
凉风吹过她稚嫩的脸颊。
撩动几缕幼稚的头发。
也许今天一无所获。
也许今天还遭人冷眼。
女孩正在酣睡。
不知她是否梦见了牛奶面包。
还是梦见了妈妈。
女孩脸上露出了一丝笑云。
微凉的风啊。
但愿你不要过早的把她吹醒。
人群仍在蠕动。
空气仍很冷清。
出站的旅客依旧匆匆忙忙。
其实,对我来说,这两者都很长。
天刚亮,我就坐汽车从家里出发了,
再到县城转乘直达深圳的大包车,
经过12个小时的颠簸,最终到了深圳沙井。
或许,我将有一天,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
将我的足迹留在许多星球之上,
可是,我也无法抵达自己想要停留的港湾。
也许,这就是我生命里最远的地方。
对于一个平常的人来说,
家是一个触手可及的地方。
可是,对于的人来说,
家是多么的可贵,又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
这看似一个简单的音符,往往需要付诸最多的努力。
的人只有敲遍世界的每扇门,
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间,
人只有经历艰苦的漂泊,才能到达最深的内堂。
我的眼睛左顾右盼,最后,
到达内堂的那一刻,
才如释重负地说:“终于让我找到了你了!”
这句问话和“你在哪儿呀!”的`呼唤和我千股的泪泉融为一体,
和你从内堂里传出的“我在这儿啊!”的回答,
这两股洪流,一同泛滥了整个世界.
我想了想,总不能就这样把它扔在这啊!不然,我这段时间给它带一些食物,偷偷陪伴它吧。就这样,我把它抱起来,悄悄地藏在家附近一个隐蔽的角落。
从那以后,我每隔两三天就去看一看小猫,每一次都会用零花钱给它买点猫粮。渐渐地,我和小猫熟悉了。每当看到我的身影,它就会飞奔出来,围着我转圈。而我则会给它喂食,温柔地抚摸它,梳理它的毛发。看到小猫在我的帮助下成长,我心里美滋滋的。
好景不长。天气越来越冷了,人们几乎都躲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小猫却没有一个温暖的家,寒风像利刃一样,成天向小猫刺来。在严寒轮番攻击下,它终于熬不住了,不仅得了重感冒,还会呕吐,四条腿好像得了软骨病,怎么也站不起来。它身体日渐消瘦,两只眼睛茫然地看着天空,黯淡无神。我不知如何是好,束手无策。
最终,小猫还是去世了。它那小小的身躯蜷缩在冰冷的角落,眼睛始终都没有合上,好像在诉说着什么。
我们家的小区里有许许多多的。我最喜欢其中黑白相间的那一只,我叫它小花。
小花十分可爱。小花身上雪白的毛又长又细,里面还夹杂着黑色的条纹,就像一块好看的花布;脑袋上支棱着两只小耳朵,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它就会听到;它锋利的爪子,尖尖的、弯弯的,让人一看它就是一个捕鼠能手;它有一双清澈见底的棕色眼睛,就像两颗巧克力豆;它“喵喵”的叫唤声音既动听又迷人,这种声音是人类无法用乐器演奏出来的;它的叫声时而缓,时而急,时而温柔,时而凶狠,时而欢快,这是它不同心情的体现吧!
小花最喜欢吃鱼了。第一次给她吃鱼时,她先是看也不看,之后好像闻到香味了,膘了我一眼,然后靠近了一点,闻了又闻,又抬起头来,用它那两颗“巧克力豆”盯着我,发出“喵喵”的叫声,好像在说:“喂,你听好了,这是我的食物,不许跟我抢哦!要不然我用爪子挠你!”一直到我走远了,它才低下头来,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后来,我们渐渐熟悉了,只要我一把鱼扔到地上,她就如同一支离弦的箭一样飞奔过来,津津有味地把鱼给吃掉。
我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关心这些可爱的,即使你没办法来养这些不动物,没办法给它们喂食物,也请你们不要去欺负它们、伤害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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