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美院班分班考试时,第一次考试全校排名1、2、3名;第二次考试的1、2名;第三次考试第1名的学生免交美院班的学费;第一次考试的4、5、6名,第二次考试的3、4、5名,第三次考试的2、3、4名,免交进美院班的一半学费。
二、分班后,每次月考各班总分第一名的奖100元,各班第二名的奖80元,各班第三名的奖50元,或美院班前十五名,综合班前七名。
三、设立“进步奖”:对每次月考进步显著的同学给予奖励,奖金50元。
四、对作业完成优秀的给予奖励,盖有“留”字章的两张速写奖5元,一张四开的作品奖5元,对开的奖10元,全开的奖20元。
五、对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良好行为,除公开表扬外,另给予2—10分奖励。寝室大扫除搞得很好的,奖寝室每人1分,被评为文明寝室者奖寝室每人1分。
六、对长期严格遵守画室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且学习认真刻苦、专业成绩优秀的学生颁发“精神文明奖”,奖金100元,(每班1——2名,学习期满兑现)。
七、优先录用本画室毕业、专业成绩突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大学生担当助教工作。
以上奖励,旨在鼓励,希望全体同学认真刻苦学习,整体提高专业水平,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一、美院班分班考试时,第一次考试全校排名1、2、3名;第二次考试的1、2名;第三次考试第1名的学生免交美院班的学费;第一次考试的4、5、6名,第二次考试的3、4、5名,第三次考试的2、3、4名,免交进美院班的一半学费。
二、分班后,每次月考各班总分第一名的奖100元,各班第二名的奖80元,各班第三名的奖50元,或美院班前十五名,综合班前七名。
三、设立“进步奖”:对每次月考进步显著的同学给予奖励,奖金50元。
四、对作业完成优秀的给予奖励,盖有“留”字章的两张速写奖5元,一张四开的作品奖5元,对开的奖10元,全开的奖20元。
五、对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良好行为,除公开表扬外,另给予2—10分奖励。寝室大扫除搞得很好的,奖寝室每人1分,被评为文明寝室者奖寝室每人1分。
六、对长期严格遵守画室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且学习认真刻苦、专业成绩优秀的学生颁发“精神文明奖”,奖金100元,(每班1——2名,学习期满兑现)。
七、优先录用本画室毕业、专业成绩突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大学生担当助教工作。
以上奖励,旨在鼓励,希望全体同学认真刻苦学习,整体提高专业水平,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一、出勤
1、一周之内没有迟到、早退(未经老师批准)的奖励一颗星,出现一次扣一颗星。
2、无故旷课扣5颗星/节。
3、请假扣1星/次,限期不归者按旷课标准扣分。
4、一月未出现以上违纪者将给予3颗星的奖励。
二、学习
1、不按时完成作业者扣2星/次,并限期完成。
3、在段考和期考中,班内前十名奖5颗星。
4、班、团干工作负责的每人奖5颗星。
5、上课或自习课聚众聊天、乱跑或打闹者扣5颗星;情节严重导致安全事故的,除扣当事人20星外,不能参加任何评优评先活动并告知家长承担责任。
6、上课或自习期间无老师批注不准上厕所,会见他人需经老师批准,否则扣3颗星。
三、纪律
1、上课或自习睡觉者扣2颗星,大声喧哗影响教学秩序者扣3颗星。
2、破坏公物者扣5颗星,并责令及时修理,破坏严重的要照价赔偿。
3、同学打架者扣5颗星,除书面检查外,还要告知家长。
4、无故不参加校内外或班级劳动的每次扣3颗星。不做操,不参加学校或班级活动的,缺一次扣2星。路队间操不遵守纪律说话扣分者,扣几分相应扣个人几颗星。
四、卫生
1、不按时打扫卫生,以致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组长扣3星,其他组员扣2星/人。
2、打扫过程中不服从组长安排者扣2星,缺席者扣3颗星(有事需提前向组长请假,组长通知卫生委员给予调整)。
3、打扫质量差,组长扣3颗星,其他组员扣2颗星/人,并重新打扫。
4、两周内打扫质量受到老师和全班同学好评的,给予组长加5颗星,组员加3颗星/人。
五、其他
1、积极参与班级、年级或学校组织的活动,无论获奖与否都将给予2星的奖励;如果获奖至少给予5星的奖励。
2、为学校和集体做好事可加2星。
3、拾金不昧的可加2星。
六、每名同学有50颗星的基本标准。奖励加星,没有上限。
七、每月累计够60颗星奖励喜报一张,累计够80颗星可换取班上的小礼物,累计够100颗星可参与学校的评优评奖活动。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的精神,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校内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各类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1、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成人成才。
2、形成竞争机制,提高竞争意识。
1、优秀学生
品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校内外表现如一。有理想、有进取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意志坚强,举止文明。期末思想品德评定等级为优秀。
智育: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习效果明显,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 期中、期末的成绩考试科目均在85分(含85分,含85分,语文可适当放宽到80分以上)以上,考查科目均在85分以上。
体育:坚持锻炼并有自锻能力,体育成绩为优秀。
劳动: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大扫除工作,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和心理均健康。
2、优秀学生干部
(1)必须符合优秀学生的条件
(2)担任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忱;工作效果良好;在班内有一定威信,能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评选范围为班委会、团支部成员。
3、“校园之星”单项奖
在文学、文艺(音乐、绘画)、科技、体育、文明、助人、劳动等方面有专长或表现突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且各门学科无不及格者。
1、各项奖励均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候选人按规定填写登记表。
2、候选人征求班主任、各任课老师意见。
3、年级组评定,政教处审定。
1、学校各类表彰的学生均应在班级、年级表彰基础上产生。
2、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3、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生。
4、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以臻完善。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关于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吉教计字〔〕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分个人奖和集体奖。个人奖主要包括奖学金和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等);集体奖主要包括先进班级和先进文明寝室。
第三条奖励原则和方式。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给奖品或奖金等。
第四条单项奖类别及评选办法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吃苦耐劳精神,有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工作效果好。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标准,即体育达标。
3、每学年两学期均获得奖学金。
每学年在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标兵,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学校组成大学生典型事迹报告团,每年9月份为新生开展巡回报告。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及省内各类学生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体条件:
(1)学习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一等奖学金并获得国家或省奖、助学金。
(2)学生干部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干部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二等以上奖学金,曾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自强自立标兵: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曾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顽强的毅力,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有突出事迹,充分体现“自强自立”精神。
1、获一、二等专业奖学金6次或6次以上。
2、毕业论文良好以上。
第五条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每学年评定一次,比例为全校班级数的10%左右,由所在系上报先进班级事迹材料,学生处审核批准,授予先进班级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