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精选12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已取得开发商广州新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公司”)的授权,独家代其销售位于广州市增城新塘镇东进东路8号的新都盛世名门小区观云阁、宏城汇组团的住宅、商铺。
2、为进一步解决员工住房问题,华南师范大学有意组织员工以优惠价格购买甲方负责销售的商品房。
为了让华南师范大学员工获得最大限度的优惠,现甲方准备面向华南师范大学举办专场团购活动(下称“本次团购”)。现甲、乙双方就华南师范大学组织员工参加本次团购活动的基本事宜,初步达成如下意向书:
第一条 乙方认购的商品房概况
1、乙方团购住宅商品房位于广州市增城新塘镇白江村牛栏头文祭岭地块,广州新发实业有限公司已经以出让方式取得商业、住宅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增国用(20xx)第b0401478号,并已取得项目观云阁组团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建字第440号)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44012520xx10130101)。
2、乙方认购的房屋位于 栋 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结算商品房价格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 乙方认购的条件
1、乙方需为华南师范大学正式员工(以华南师范大学出具的工作证明为准)。
2、乙方与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广州市新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合同》文本见附件)后方可参加本次团购,装修价款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600元。如乙方不接受该《装修合同》或解除《装修合同》的,乙方的团购资格丧失,不能享受团购价格;乙方的团购资格丧失后,乙方可以选择退房或向甲方补足团购价与团购时的市场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00元)的差额部分。
第三条 本次团购的商品房的价格
乙方团购的新都盛世名门商品房的优惠价格(毛坯价,不含装修)为:按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乙方认购的 栋 房(暂以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的房屋总价款(毛坯价,不含装修)为人民币 元(最终结算商品房价格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的面积为准)。乙方参加团购后,甲方保证乙方能以该价格条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四条 本次团购的流程
1、华南师范大学负责组织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团购意向书》和《装修合同》,非经甲方和华南师范大学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团购意向书》取得的团购资格转让给第三方。
2、乙方根据该《装修合同》约定的金额缴纳装修款。
3、甲方应在20xx年3月31日前,安排装修公司负责提供2间装修样板房供乙方挑选,如乙方不接受该装修标准,可要求解除《装修合同》,乙方选择解除《装修合同》的,退还《装修合同》的正本,由甲方保证装修公司于15日内将全部装修费用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丧失本次团购的资格,不能享受本次团购的团购价格。
4、在开发商新发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 5日内,甲方通知乙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乙方凭上述《装修合同》及装修款缴付凭证,与开发商新发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
5、乙方根据《商品房认购协议》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购房款,甲方保证开发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房屋给购房者,并依约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
6、鉴于各方一致同意前述的团购条件,因此如乙方在任何时候解除前述《装修合同》的,乙方不再享受按照本团购方案的优惠价格购房。乙方在尚未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提出解除《装修合同》的,甲方有权拒绝安排乙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提出解除《装修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团购价与团购时的市场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00元)的差额部分;如乙方在解除《装修合同》后 5日内仍未补足上述房款差价的,乙方已支付的装修款自动转为上述房屋差价,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五条 工期及工程进度
开发商新发公司应于20xx年 12月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施工困难、政策性因素、政府行为或政府方面责任,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非甲方责任原因,从而导致工期延误的,上述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六条 本次团购商品房的装修及验收
为了让乙方能够尽快入住,乙方签署前述《装修合同》即视为同意装修公司在开发商许可的情况下进行装修,由乙方一次性验收带装修的商品房,由装修公司承担装修工程的质量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鉴于装修公司为甲方指定单位,甲方承诺为乙方的装修款项安全提供担保。即在乙方依据本合同可要求装修公司退还装修款项时,由甲方与装修公司承担退款的连带责任。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与华南师范大学无任何关联,华南师范大学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篇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
套内建筑面积为: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附件一。
第2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元)。买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上述定金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监管机构监管。买方将定金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预留人民币: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分(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为下列第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第八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买方需付税费:(9)印花税;(10)契税;(11)登记费;(12)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3)《房地产证》贴花。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买方支付或代卖方支付上述 项。
卖方支付或代买方支付上述 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 方缴纳。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交易资金监管
买方所支付款项,除有特别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监管:
1、由买卖双方指定的 银行进行监管。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由居间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号进行监管。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十条 付款方式
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拾 元 角 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 年 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亿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银行承诺发放贷款少于应交房款余额的,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买方应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一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三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第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十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十一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份,买方 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十二条 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2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篇三
开发商:
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 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 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m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
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篇四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连同1号楼下面120号储藏室一并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_)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相关证明交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交付乙方后,该房可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日后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费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偿提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上述房产风险责任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房产日后所产生的一切收益一并转移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篇五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于的楼房,面积为 平方米;13_6户型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两方议定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含万元房屋基金),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两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
人民币万元;乙方所欠尾款在签订合同当日后30天内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六、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给付甲方房价款时,乙方须承担购房屋款1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两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两方各执1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篇六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元整。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元。(小写: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元。(小写: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元。(小写: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币元。(小写: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其余价款可以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m2,位于幢单元房号,轴线范围。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年月日前通水;
2、于年月日前通电;
3、于年月日前通气;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月;
2、地面,保修月;
3、顶棚,保修月;
4、门窗,保修月;
5、上水,保修月;
6、下水,保修月;
7、暖气,保修月;
8、煤气,保修月;
9、电路,保修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出卖人: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出卖人、买受人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篇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
套内建筑面积为: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附件一。
第2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元)。买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上述定金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监管机构监管。买方将定金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预留人民币: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分(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为下列第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第八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买方需付税费:(9)印花税;(10)契税;(11)登记费;(12)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3)《房地产证》贴花。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买方支付或代卖方支付上述 项。
卖方支付或代买方支付上述 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 方缴纳。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交易资金监管
买方所支付款项,除有特别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监管:
1、由买卖双方指定的 银行进行监管。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由居间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号进行监管。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十条 付款方式
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拾 元 角 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 年 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亿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银行承诺发放贷款少于应交房款余额的,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买方应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一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三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第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十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十一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份,买方 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十二条 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2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篇八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买方:_______
国籍:_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证书名称:_______
编号: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委托/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1、出卖人已取得位于_______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销售许可证号。该商品房房款为:
该商品房坐落于___________区道路、道路、街道上。
设计目的__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该商品房抵押、租赁见附件二。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元
3、按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人按下列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总价款_____元。(小写:万元)
2、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______天内,第一次付款为总价款的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之日起______天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3)剩余部分的____%应在房屋移交前一天付清;____元。(小写:_______元)
4、其他方法______。
1、房产符合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该房屋及相关证明交付给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
3、上述相关证书包括:_______。
1、本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当登记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因一方原因导致另一方未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该商品房,且逾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内的_____超过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合同。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已付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交付该商品房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当每日支付该商品房价款的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已支付的利息。利息自出卖人按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房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当每日支付该商品房价款的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的,出卖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
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未付款的_____如果超过约定期限,出卖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合同。买受人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买受人约定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当每日支付该商品房价款的_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按日支付该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以______(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简称面积)为依据。
(二)当事人选择设定价格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3)承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
2、双方同意遵循以下原则: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小于3%(含3%)的,应如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6)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含3%)以内的,由买受人补足房价款;超过3%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出卖人应当将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的,出卖人应当双倍返还买受人房价款。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面积
面积误差比=-&倍;100%
合同约定区域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出卖人保证所售商品房无产权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产权登记无法办理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出售的商品房有其他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取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向买受人公示、明确告知。
1、出卖人赔偿装修和设备差价一倍。
2、_________
3、_________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相关的下列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将按下列日期满足使用条件:
1、水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之前供应。
2、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前通电;
3、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前通风。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满足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未按约定日期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的,出卖人应当书面提醒一次。买受人未按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验收交接手续的,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自通知规定的验收交接日期后第二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设施承担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个月;
2、地面应保证______个月;
3、天花板应保证______个月;
4、门窗保修____________个月;
5、供水,保修__________________;
7、供暖,保修______个月;
8、燃气,保修______个月;
9、这条线路有______个月的保修期。
10、_____个月保修。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方承担。
买受人就该商品房提出重大质量问题,并与出卖人发生纠纷时,应当以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作为处理纠纷的依据。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使用权。
1、买受人的房屋仅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根据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之间的土地占用和共用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该商品房交付后,买受人承诺遵守社区(楼)管理委员会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管理委员会选定物业管理机构前,出卖人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
1、卖方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_______)均已完成,且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没有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作出任何会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方:
1、买方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_______)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本协议的讨论、签署和实施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另一方且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经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数据和文件的原始提供者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全部或部分商业秘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
1、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双方的文件往来、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可通过______(信函、传真、电报、亲自等方式)送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2、各方的邮寄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非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合同,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无需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协商同意,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本合同规定的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未经另一方明确书面同意,任何转让均无效。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期间,应暂停履行该义务。
2、声称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以及关于在_____________年内未能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书面信息_____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履行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响不能终止或消除,导致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不可抗力”一词是指受影响的一方不能合理控制、不能预测,或者即使可以预测也是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发生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使该方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地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干旱、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无论是否宣战)、骚乱、罢工、政府行动或法律规定等社会事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本合同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原则、本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相关条款的内容进行合理解释。除非与法律或本合同相冲突,否则本解释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字人:
日期:
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篇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四条所有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_____年_____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_____年_____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__________委员会_____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该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篇十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于的`楼房,面积为 平方米;13_6户型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两方议定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含万元房屋基金),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两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
人民币万元;乙方所欠尾款在签订合同当日后30天内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六、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给付甲方房价款时,乙方须承担购房屋款1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两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两方各执1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篇十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于的楼房,面积为 平方米;13_6户型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两方议定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含万元房屋基金),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两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
人民币万元;乙方所欠尾款在签订合同当日后30天内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六、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给付甲方房价款时,乙方须承担购房屋款1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两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两方各执1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篇十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
套内建筑面积为: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附件一。
第2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元)。买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上述定金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监管机构监管。买方将定金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预留人民币: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分(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为下列第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第八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买方需付税费:(9)印花税;(10)契税;(11)登记费;(12)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3)《房地产证》贴花。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买方支付或代卖方支付上述 项。
卖方支付或代买方支付上述 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 方缴纳。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交易资金监管
买方所支付款项,除有特别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监管:
1、由买卖双方指定的 银行进行监管。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由居间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号进行监管。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十条 付款方式
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拾 元 角 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 年 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亿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银行承诺发放贷款少于应交房款余额的,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买方应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一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三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第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十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十一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份,买方 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十二条 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2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