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篇1
为强化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1月25日,区教科体局召开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整改方案研讨会。区委教科体工委委员、区教科体局副局长周林出席会议,区教育督导室,局办公室、组织宣传人事股、教育股、体卫艺股,区教研中心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区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肖贤就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报告中重点问题进行了解读。随后,各责任股室、教研中心相关人员分别就监测结果报告进行了深入分析,列出了问题清单、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过程中,大家以问题为导向,集思广益,深入剖析,明确了整改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思路。
最后,周林强调:一是认清形势,明确意义。转变思想,更新理念,科学探究数据背后的意义;二是重视分析,找准问题。加强调研,精准找出问题背后的原因;三是理清思路,严格落实。明确责任,积极作为,确保监测结果应用工作落地;四是协同合作,争取实效。多方协同,形成合力,整体推动监测结果应用工作出成效。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目标,根据福建省基础教育监测中心发布的《2019年福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漳州市华安县结果报告》,认真研判监测数据和结果,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根源,通过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整改,推动华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情况分析
2019年10月,华安县接受了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参加监测的学校共12所小学,360名学生。实际测试目标群体已升入五年级,但科学、德育测试内容仍为四年级学生应该掌握的内容。根据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发布的监测结果,分析如下:
(一)学业成绩
1.监测结果及综合印象。我县四年级学生(以下学生均指四年级学生)科学成绩量尺分数为464分,比全市均值低24分,比全省均值低36分;德育成绩量尺分数为457分,比全市均值低38分,比全省均值低43分;但体现在校级间的差异不大。反映学校整体教学质量较低。
2.原因分析。一是华安县属于欠发达山区县份,教学质量整体水平不高。二是教育信息化水平不高,教学资源比较单薄,教学手段较为单一。三是教师教学技能和水平有待提高。
(二)课业状况
1.学生每周总课时数超标比例为83.6%,比全市均值高13.9个百分点,比全省均值高13.9个百分点;平均每周总学习时间为34.3小时,比全市均值高1.7小时,比全省均值高1.9小时;每周科学课时数低于规定的比例为37.3%,每周道德与法治课时数低于规定的比例为9.8%。就科学科而言,学习科学用的时间比别人多,成绩却比别人低。
2.原因分析。一是办学行为不够规范,没有按规定开足课程;二是教师授课总体水平不高,课堂、课外的学习效率均较低。
(三)教师从教行为
1.配有科学实验室的比例为100.0%,与全省、全市均值相近,但却只有52.2%的科学教师经常使用科学实验室,比全市均值低20.9个百分点,比全省均值低19.2个百分点,列中等偏下等水平。
2.原因分析。一是部分教师观念更新慢,教学方式方法陈旧、单调,教学资源利用率不高。二是部分教师教学技能水平有欠缺,探究性教学行为使用不够,教学手段不丰富。三是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没有充分发挥。
(四)师生关系和学习自信心
全省监测结果表明,师生关系越好,学生的科学、德育成绩越高。
1.我县感觉师生关系良好的四年级学生比例为19.4%,比全市均值低15.9个百分点,比全省均值低19.5个百分点。科学学习自信心高的学生比例为35.4%,比全市均值低6.4个百分点,比全省均值低8.2个百分点。
2.原因分析。一是受专业能力限制和过分注重升学率的评价机制影响,应付敷衍,网上下载大量材料或购买练习册,让学生刷题,临考前强制背诵;怕准备仪器麻烦,少做甚至不做实验,照本宣科;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索然。二没有很好地落实课程计划,专业课常常被挤占,特别是毕业班,往往改上语数。三是专业教师没有以本学科的教学为主,改任教其他科目。四是没有很好地落实科学、德育教学目标,造成学生学科素养和各项能力偏低。
三、整改措施
1.树立正确的质量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加强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引导全系统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2.强化优化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教师补充交流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均衡合理配置师资。
二是实施教师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校本研训计划,落实教师专业成长措施,加强教师专业知识培训,深入推进“名师建设”工程,大力提升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教师师德素养。
3.切实落实课程计划。
一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
二是加强课程管理,分工分课实行专业对口原则,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三是建立科学全面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强化教学评价工作,落实综合学科(科学、品德、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教学目标。
4.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一是规范教学常规管理,积极倡导由科任教师设计作业和过程性评价方式与内容,避免让印刷品式的“教辅”作业占据主导地位,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二是加强学校教学资源的管理使用,做好教学仪器的“建、配、管、用”;加快教育信息化应用进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资源,提高课堂效益。
5.建立健全学校人文关怀机制。多关注教师群体的心理健康和职业生涯发展;转变以成绩和升学率为主的评价方式,既关心教师的职业行为,更关心教师的精神世界和心理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让教师在适度的压力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教师职业满意度。
四、工作保障
一是成立华安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三是督导室牵头,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真正让督导“长牙齿”,强化监测结果的运用,做到有激励,有刚性约束。
五、通过整改达到预期成效
一是根据我县学科的规律和学生的身心特点,更有方法、更有策略地指导学生学习,让学科学习本身感兴趣,并在学习中体验到愉悦感、成就感和审美体验。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完善教师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和创造性;提高现有图书资源和电子资源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教学资源提升教育质量的辅助作用;营造良好的学校氛围,改善师生关系,从多个角度促进学生学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是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革命文化教育、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加强和改进德育课程教育教学,把《道德与法治》作为落实德育的核心课程,精心设计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强化思政课教师在德育教育中的关键地位,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开展德育教研活动,创新德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从而提升德育工作水平,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四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随意增加课时,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改进测试命题,改革评价制度,不单纯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指标,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效率;积极倡导由科任教师设计作业和过程性评价方式与内容,避免让印刷品式的“教辅”作业占据主导地位,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篇3
为科学、准确掌握义务教育质量状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从201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黑龙江省每年抽样8个县(区)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整体上能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状况及中小学教育教学状况。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教育部督导局每年会定期将各省监测报告给予反馈。2019年,教育部督导局改变以往将监测报告反馈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方式,直接将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发函至各省政府办公厅,且只列问题不谈经验,要求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黑龙江省政府在接到监测报告后,由省长批示,省教育厅牵头积极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科学分析与有效应用,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影响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策略并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为各地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有效推动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领导小组,教育厅厅长任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厅长(副厅级督学)和教师发展学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育厅相关处长和业务指导单位、评估监测工作负责人等,负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省级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结果应用及监督协调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办公室,负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省级具体组织实施、业务培训,组织专家组对监测结果分析解读与应用指导以及视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组建专家组做好监测结果的分析与应用。由省监测办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熟悉义务教育教学及管理、研究教育监测评价的专家学者组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专家组,负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结果的分析与指导。
深入分析解读省级监测报告和县(区)监测报告。专家组深度分析省级监测报告有关数据,精准查找全省义务教育质量方面的优势与不足,撰写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6+1”报告,即6个分学科监测分析报告和1个省级深度分析报告,并基于国家监测数据加强学生心理健康、课业负担等专题研究,有效指导整改工作。
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调研。专家组立足全省监测结果确定调研重点、调研对象和调研内容等,采取问卷调查、访谈座谈、课堂观察等方式充实存在问题的证据,对数据结果误差进行纠偏;同时,深入分析监测数据,帮助县(区)进一步梳理归纳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各中小学等不同层面提出改进建议。
赴样本县(区)进行监测结果现场反馈。由省监测办组织专家组分赴各个样本县(区)进行监测结果现场反馈,要求分管教育副县(区)长到会并认领问题,县(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拿出限期整改方案。同时,依据监测结果反映出的不同问题的性质和责任范围,针对县(区)业务指导部门人员、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开展分层分类反馈,帮助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指导其科学运用监测结果。
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根据监测报告反映的问题,多部门协同联动,共同研究制订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各个问题改进的牵头部门,强化问题改进的责任主体。涉及政策出台、制度及经费保障等问题由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整改;涉及教育教学管理及教育改革等问题由业务指导部门指导,学校负责整改。同时,各地深入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重点强调措施具体、时限明确,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保证各部门真抓真改。
注重阶段反思,教育督导部门及时跟进。各地在按照制订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过程中,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将其形成制度予以固化,不断查找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措施,保证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各地整改过程中及时跟进,组织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问题整改专项督导,充分利用质量监测省级专家组对督导对象做好问题整改咨询与指导,将督导结果及时上报省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将监测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考核指标。
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部署及业务培训。每年3-4月,召开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会,对被抽样的县(区)及所在市(地)进行细致周密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市(地)、县(区)高度重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认真组织筹备监测相关事项,全力保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视导员和省级专家组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视导员的评估监测水平和专家组研究指导能力,保障视导员圆满完成样本县(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的视导工作。
设立专项经费保障质量监测实施与有效改进。黑龙江省政府设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专项经费,用于本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结果分析与应用指导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地)、县(区)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本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工作。条件好的地区可以加大经费投入,增加监测样本县(区)的数量,扩大监测学校和学生的覆盖面,通过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本区域义务教育质量做好“体检”,找到制约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的问题及影响因素,持续提高区域义务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