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4篇
残疾人就业不仅能够为残疾人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增强其经济自立能力,还能够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就业,残疾人能够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为社会作出了贡献。因此,我们应该积极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机会,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共享发展成果。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篇一: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____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我县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依据《__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__-20__年)的通知》(__政办〔20__〕__号)、《__省“__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__政〔20__〕__号)、《__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市“__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__政〔20__〕__号)和《__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县“__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__政〔20__〕__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我县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__—20__年全县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28人,各镇(街道)、十字铺茶场根据任务分配数抓好落实。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建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年度统计制度,设立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台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年度推进计划。(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残联)确保“__五”期间,县、镇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占总编制数的比例不小于0。5%。(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残联)建立公示制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县残联)
(二)推进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国有企业应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年行动中,县国资委每年会同县残联组织一次定向招聘残疾人活动。(责任单位:国有企业监管机构,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残联)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放宽残疾人申请福利彩票销售点和体育彩票销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政府和街道新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彩票投注站、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烟草专卖机构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烟草专卖局、县邮政公司、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定向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各级残联与民政部门、工商联、企业联合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为民营企业助残提供各类培训等必要服务。在__人才网开设残疾人就业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招聘残疾人、残疾人求职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创办的民营企业,工商联常执委企业带头为残疾人设置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民营企业应当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税务局、县工商联)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四)引导残疾人组织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选择一批已经形成一定市场规模、运行稳定的就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总结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打造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县残联)
(五)帮扶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各地围绕建立的“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等积极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有条件的地方在辅助性就业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并提供适当补贴。支持辅助性就业发展,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综合补贴。三年行动中,全县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强化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经县残联认定的辅助性就业人员中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在核定低保和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时可不计入收入。(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残联)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统筹用好现有公益性岗位,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促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残联)
(六)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通过各种有效服务,扶持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帮助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创业,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持续做好易地搬迁残疾人就业帮扶。(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邮政公司)持续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在实名制登记的基础上,对就业培训数量、质量和就业率实行考核评估。依托农村“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直各单位定点帮扶项目资金要向残疾人就业倾斜。(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七)支持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创业。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开展“政策进校园”活动,通过线上线下途径,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政策宣讲、就业指导、岗位推介等多种形式的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活动。(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优先推荐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岗位,确保残疾人大学生通过“一人一策”实现“一人一岗”,全县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促进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在常住地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为残疾人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n”招聘等活动。(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八)促进盲人按摩人员就业。支持盲人参加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支持盲人参加保健按摩培训和继续教育。多渠道开发盲人就业新形态。(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委)
(九)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扶持一批残疾人就业社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将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依托市场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落实,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服务机构,按就业人数给予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加强长三角残疾人就业服务协作,与湖州市及其他沪苏浙地区在残疾人就业创业宣传、就业创业互学互鉴、健全残疾人就业均等化服务机制等方面加强协作。(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十)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制定《__县“__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运用市场化手段择优选择培训主体,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就业转化率,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规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流程,建立并完善管理评价机制,强化培训质量。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至少建成1家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鼓励职业院校增加招收残疾人学生规模,让符合条件的青壮年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并享受相关资助政策。(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保障。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国残联等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国有企业监管机构,配合单位:县残联)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它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国有企业监管机构、县税务局、县残联)创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创业残疾人,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职业教育、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统筹用好各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保障安全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补贴和奖励标准、条件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对各类就业帮扶、培训基地建设按规定给予扶持。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三)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平台大力宣传保障残疾人就业相关法律法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等,提高社会公众对残疾人劳动者的正确认知与接纳,鼓励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加大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四)强化监督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见效。要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为。各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每年年底前向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送落实情况。各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在方案实施期间每年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效果评估。20__年底,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篇二: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__—20__年)的通知》(__政办发〔20__〕__号)精神,结合__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以我市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__—20__年全市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万人,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55%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1、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招聘计划中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通过多种形式定向招聘符合要求的残疾人,并将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各级相关部门每年要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助残就业活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2、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时,应当预留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店面。(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__市分公司,各县区政府)
3、彩票新征召设立销售网点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在销售技能培训、网点建设等方面给予残疾人重点帮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4、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政策倾斜并进行重点帮扶,残疾人首次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由本人从事个体经营,能够出具相关证明的,可在零售点间距要求基础上放宽50%。(牵头单位:市烟草专卖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5、依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开展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给予宣传推广、免费培训等帮扶。(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6、民营企业应当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
(三)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7、“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要达到15%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各县区政府)
8、各级相关部门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公示制度和岗位预留制度,制定并落实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划,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合理确定残疾人入职体检条件,适当放宽体检标准,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专业、学历等报名条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四)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
9、落实“__手造·产自__”推进工程,依托文旅文创资源,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10、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打造助残就业项目品牌。(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11、依托“如康家园”帮助不少于1000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有条件的“如康家园”等辅助性就业机构可以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辐射带动周边残疾人居家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如康家园”等辅助性就业机构,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给予支持。探索推广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实施“企业按比例就业+如康家园集中就业”模式就业。(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12、开发“帮富”“帮扶”残疾人城乡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残疾人不少于1万人。鼓励就业困难残疾人到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六)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13、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将农村困难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对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14、通过提供土地流转、产业托管、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销售、融资等方面服务,扶持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邮乐小店、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15、持续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有能力有意愿的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范围。(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
16、健全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建立全市高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库。指导高校及早建立残疾人大学生“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落实各类就业扶持及补贴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县区政府)
17、面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招聘活动,将其纳入省、市、校三级招聘网络,点对点推荐就业岗位,提高按比例就业安置率。精准筛选离校未就业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离校不断线就业服务。对于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可依托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八)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
18、鼓励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19、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盲人按摩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对其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推拿项目纳入个人账户结算。(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20、深入打造“齐鲁手创”盲人按摩服务品牌,鼓励执行《盲人按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奖补。(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1、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开展盲人按摩从业人员“学历+技能”培训,大力提升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驻临高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九)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
22、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开设残疾人就业绿色通道。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加强职业指导、职业能力评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定期举办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营销、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成果交流展示等活动。(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3、将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残疾人就业社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按要求承接残疾人就业服务相关工作,对在助力残疾人就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符合标准的就业服务平台落实一次性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4、支持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场地开辟残疾人创业专区和残疾人创业园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化业务经办流程。(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十)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25、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分类开展精准培训。每个县(区)至少建立1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等补贴。(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6、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开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加强线上培训资源库建设,完善适合残疾人的培训设施设备,通过高质量职业培训增强残疾人的就业创业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27、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单独或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学生招收规模,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各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谋划,细化措施,及时沟通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要全力配合,根据自身业务范围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对各类就业帮扶、培训基地建设按规定给予扶持。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要加大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市级“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等扶持项目。广泛宣传动员,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力度,在就业相关表彰中予以倾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
(三)加大宣传动员。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服务流程;宣传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用人单位,宣传扶残就业先进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四)维护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整治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骗取残疾人就业增值税退税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参评先进个人;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入用人单位信用记录。(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各县(区)政府残工委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方案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落实情况上报市政府残工委。市政府残工委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20__年年底前,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篇三: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____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和对__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根据《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__-20__年)>的通知》(__政办发〔20__〕__号)和《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政办发〔20__〕__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我县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采取“扩大四类岗位供给,服务四类重点群体,提升两项发展能力”等十项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到20__年底实现全县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200人。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四类岗位供给
1、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1)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__〕__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残工委”)成员单位应率先招录残疾人,确保“__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县直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残联)
(2)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它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机关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残疾人实行政策倾斜,采取专设职位,放宽开考比例等方式,加大招聘残疾人力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残联)
(3)县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应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残联)
(4)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年度统计制度、公示制度。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年度统计、定期报告工作,督促用人单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残联、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2、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1)依法依规压实国有企业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应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残联)
(2)组织开展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各国有企业每年__县残联结合年度“春风行动”、全国助残日、就业援助月等活动,组织一次国有企业定向招聘残疾人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
(3)多渠道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新增建设彩票投注站、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15%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县烟草专卖局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根据我县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要求。(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__省__县分公司、县烟草专卖局)
3、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1)县残联与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紧密合作,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在吸纳残疾人就业、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与指导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服务。(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联)
(2)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打造新业态下高质量就业创业“快递+助残”、“电商+助残”新模式。(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残联)
4、实施社会组织助残就业行动。
(1)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作用,征集发布推广一批前景好、运行稳定的就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辐射带动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2)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创意产业、非物质遗产传承、传统工艺等项目,立足__独特文化打造具有特色的残疾人文创品牌。(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3)加快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打造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集中就业单位和其他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30人的用人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二)服务四类重点群体
1、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1)将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的未就业残疾人纳入公共就业服务援助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开展实名制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定专人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帮扶。(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充分发挥辅助性就业机构作用。依托社区、残疾人亲友组织、慈善组织、爱心企业、“残疾人之家”、“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加快发展。鼓励企业申报辅助性就业机构。(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我县设立的农家书屋管理员、保洁员、护路员、护林员、保安、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在能够胜任工作的情况下,要优先安置通过市场渠道连续3次岗位推荐仍无法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及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纳入防返贫监测残疾人家庭成员。(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1)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将农村困难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对象,支持有条件的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用人单位吸纳防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根据吸纳情况纳入县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等优先认定因素。(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残联)
(2)积极开展农村残疾人就业政策扶持。实施阳光增收计划、电商助残计划,结合乡村振兴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扶持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家庭手工业、来料加工、乡村旅游、就业帮扶车间、农村电商等兴业增收。鼓励、支持残疾人创办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农村资金项目适当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主办或合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倾斜。重视乡村振兴残疾人才培育,到20__年底,每个乡镇至少培育1名乡村振兴残疾人人才。鼓励支持扶残助残农产品参加中部农博会、食品餐饮博览会等展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__省__县分公司)
(3)扶持农村阳光助残就业基地建设。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振兴文化旅游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带动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阳光助残就业(创业)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残联)
3、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
(1)建立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县残联和县教育局定期交流信息,摸底本县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定期调度推进本县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
(2)开展就业培训,为每名有就业培训需求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能力测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信息、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等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4、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
(1)加大对盲人按摩行业扶持,开展盲人保健按摩“送管理、送技术”服务等活动,对有就业愿望的视力残疾人提供规范化定点免费培训,提升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残联、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2)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完善盲人保健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盲人医疗保健按摩。(责任单位:县残联、县卫生健康局)
(3)支持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建设,鼓励取得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的盲人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业,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三)提升两项发展能力
1、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
(1)加强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内容、标准、流程等规章制度,20__年完成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县残联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一轮信息比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一次职业能力评估和一次就业需求摸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县残联移交的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1)统筹推进我县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合理确定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保障残疾人参与培训份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部门组织的培训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预留名额。(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4)支持残疾人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及创业带动就业活动。支持残疾人参与振兴本地传统工艺美术、家庭手工业、农村实用技术等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残联、团县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人民政府残工委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每年向县人民政府残工委会议汇报残疾人就业促进工作落实情况。各项行动负责部门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落实职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统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业专项资金及其他惠农惠残资金的合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计划实施。落实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政策。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高于1。5%的用人单位,每年按照超比例人数(可以不是整数)乘以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的6倍予以奖励。合理确定残疾人就业各类补贴和奖励标准、条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
(三)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常态化、全方位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服务流程、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
(四)加强信息建设。推动实现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等,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税务局)
(五)加强监督落实。对在残疾人就业促进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县人民政府残工委将每年度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__—20__年)〉的通知》(__政办发〔20__〕__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稳定并不断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推动实现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20__年至20__年,全市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人以上,就业年龄阶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不低于60%。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1、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机制。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公示制度和岗位预留制度,充分保障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定期向社会公开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机关、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面向残疾人专设职位、岗位,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报名条件,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以下将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简称为各区县政府)
2、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任务。“__五”期间,编制50人以上的党政机关和编制67人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率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各区县(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下同)、街道(镇)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原则上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不低于编制总数的1。5%。(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区县政府)
(二)实施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3、加大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力度。支持国有企业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举办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4、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点岗位开发安置。新增建设的邮政报刊零售亭要预留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免费提供店面。彩票新征召设立销售网点时,支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并在销售技能培训、网点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帮扶。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优先办理;对首次申请的,零售点间距不受合理布局限制。(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烟草专卖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5、支持民营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民营企业,实行按安置残疾人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办法,限额按照经省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加强对残疾人自主创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帮助,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并按当地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应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之和60%的补贴。(牵头单位:市残联、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营经济局、各区县政府)
6、优化民营企业助残就业服务。搭建民营企业助残就业服务平台,组织举办“民营企业服务月”“残疾人就业援助月”等活动。支持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鼓励电商、直播带货等平台加大残疾人入驻优惠力度,放宽入驻条件,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强化商河县残疾人电商创业孵化基地等引领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民营经济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四)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
7、广泛聚集社会助残就业力量。发挥国家级、省级、市级残疾人培训和就业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全国残疾人就业文创联盟平台,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助残就业行动。到20__年年底,省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达到10处。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推动残疾人就业项目建设,鼓励区县打造影响广泛、引领有力的残疾人就业项目品牌。(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县政府)
8、组织举办助残就业主题公益活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社会公益组织设立助残就业公益项目,组织开展以帮扶残疾人就业为主题的公益活动。(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五)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9、推动公益性岗位安置。广泛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以及依老养残、一户多残等家庭成员,保障“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区县政府)
10、推动辅助性就业安置。认真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扶持政策,依托残疾人托养机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等普遍开展辅助性就业。到20__年年底,辅助性就业安置残疾人不少于1000人。推动符合条件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等辅助性就业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就业辅导员。推动建设辅助性就业项目调配中心,开发适合辅助性就业特点的产业项目,带动残疾人居家就业。推广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实施“企业按比例就业+如康家园集中就业”模式,帮助就业困难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
11、推动落实低保渐退政策。低保残疾人家庭因就业或者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经确认可延长低保待遇6个月至12个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区县政府)
(六)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12、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做好就业帮扶服务,防止残疾人规模性返贫。(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区县政府)
13、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建立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每安置1名残疾人给予就业扶持8000元,辐射带动1户残疾人家庭给予扶持2000元。到20__年年底,建成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不少于25处。(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14、提升农村残疾人增收技能。依托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种养殖大户及助残服务机构等,针对农村残疾人免费开展种植养殖、产业加工等实用技术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半天。(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15、拓宽农村残疾人就业渠道。通过提供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销售、融资等服务,扶持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乡村旅游、农村电商、邮乐小店、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七)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
16、加强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指导。健全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建立完善全市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库,指导残疾人大学生所在高校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在政策宣讲、职业规划、简历撰写、面试辅导、岗位推介、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一对一”服务。精准筛选离校未就业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离校不断线就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17、推进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优先推荐安排就业。面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招聘活动,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纳入国家、省、市、校四级招聘网络,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可根据个人意愿,依托公益性岗位安置。(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
18、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吸纳毕业年度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根据吸纳人员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区县政府)
(八)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
19、落实盲人按摩就业扶持政策。盲人按摩机构每安置1名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人员就业,每年给予该机构1万元扶持资金。医疗卫生机构每安置1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每年给予该机构1。5万元扶持资金。(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
20、推进盲人按摩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五化六统一”(盲人按摩机构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数字化、社会化发展和统一门头标牌、统一logo标识、统一制度上墙、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按摩用品、统一服务规范)要求,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发展。对符合参与标准化建设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按2万元至4万元标准进行一次性改造扶持,从次年起对考核合格的机构,按照安置盲人数量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扶持资金。(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21、支持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发展。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可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对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九)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
22、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助残服务力度,规范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畅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残就业服务渠道。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调查,规范就业服务流程,优化就业扶持程序。丰富残疾人就业服务载体,举办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3、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数字化建设。全面深化“智慧残联”建设,加强残疾人就业信息数据化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求职招聘平台作用,搭建残疾人岗位供需信息互联桥梁,实现部门间残疾人就业数据信息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
24、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辅导。推进职业指导和职业能力评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就业服务机构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辅导工作。支持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场地开辟残疾人创业专区和残疾人创业园地,挖掘适合残疾人的孵化项目。(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十)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25、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和社会组织等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每个区县至少建立1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分类开展精准培训。充分发挥“阳光大姐”等知名服务品牌的联动效应,依托__阳光大姐等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打造具有__特色的残疾人培训品牌。(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
26、支持发展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推动中高等职业院校设置残疾人职业培训技能课程,开发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招收规模,对在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就读的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按照中专学历每人每年1200元、专科学历每人每年3000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3500元、研究生学历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27、搭建残疾人职业技能展示交流平台。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高质量承办好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残工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就业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谋划,细化措施,根据自身业务范围抓好任务落实。各区县政府残工委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年12月10日前将落实本方案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报市政府残工委,并在方案实施期间适时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20__年年底前,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二)完善奖惩措施。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惩力度,对符合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条件的单位,每超过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奖励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监督评估。(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类表彰推荐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足额拨付并统筹使用好残疾人超比例奖励及就业基地、培训补贴、个体创业等各项扶持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残联、各区县政府)
(四)强化权益维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消除影响残疾人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用人单位要严格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用工,科学合理安置,维护好残疾人生命健康安全,实现残疾人安全平等充分就业。(牵头单位:市残联、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