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六篇心得体会(五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六篇心得体会篇一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定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文福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水平等,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一是党建引领,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齐心协力建设美丽乡村。根据文福镇总体规划、各村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树立“强化保护、合理开发、科学管理”的理念,着力打造建设美丽乡村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8村1居委等不同村的特点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遵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全力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同步推进我镇各村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基层治理、环境风貌建设,最终实现我镇全域梯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好局面。三是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逐步提升各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农民主体,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广大农民投身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设中来。
(三)工作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启动我镇示范村的示范创建,重点推进沿国道、沿村道、沿旅游景区、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沿”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照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重点对省定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及面上村长隆村进行连片建设,以白湖村“院士之村—羊岃”、鹤湖村“岌湖新村”建设为示范点,将投资1500万元精心打造白湖、长隆“仓海诗廊——百名书法家诗画长廊”等亮点工程,努力将“仓海诗廊”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红色革命文化教育、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青少年科学兴趣培育、长寿养生体验”基地,串珠成链,精心打造旅游精品路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逐步建成“山青、水秀、村美、民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辐射带动全镇建设,从而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文福镇是蕉岭县的工业重镇,至2019年底,我镇工农业总产值17.89亿元,比增6.4%,其中工业产值12.79亿元,比增6.1%,农业产值2.59亿,比增6.3%,第三产业总产值2.51亿元,比增8.7%。但历年来资源开发较多,扬尘污染较大,环境基础较为薄弱,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广大农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愿望十分迫切。为此,文福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村容村貌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全域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
文福镇将紧紧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对标《蕉岭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和重大需求,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基层党建建设、经济社会建设、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五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聚核赋能、联动融合、多元共治、共同缔造、数字贯通”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强化主体责任,建设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深化实施“三强四带”,增强基层党组织领航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镇党校,对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同时,镇党委每年对村“两委”干部集中培训2次,增强村干部引领发展能力。镇党委要督促村党组织要组织做好村级议事、决策、服务和监督等工作,强化各村(社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参加“认种一棵树、认扫一条路、认管一条圳”活动,发挥“四带”作用,带动群众共同美化维护村庄环境。二是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头人。压实镇党委书记抓“头雁”工程的直接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在“选、训、激”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党务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工作热情,切实破解“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强化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治理,培育发展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执行、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理事会参与,村民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同步发展的村级治理组织体系。坚持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规范组建村民理事会,充分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作用,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服务,进一步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
(二)推进治理速度,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通过党建引领下的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商定村庄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落实文福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规划,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促指导抓好任务落实。继续加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明晰农村产权关系,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激活农村各类要素,促进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释放产权制度改革红利。密切加强集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集体成员既看得见集体资产,又摸得着改革红利,“分得一分钱,既是一份钱,也是一份权”。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将“散”的农民重新“聚”起来,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同时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大集体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加快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到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三是全力推进长寿产业做特做活。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目标,规模化种植长寿辣椒、香芋、蜜柚等经济作物,灵活走好“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发展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带动长寿食品种植基地和长寿食品加工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基地带动农户+农户拉动创收”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促进群众勤劳致富。突出发展长寿生态健康旅游,围绕观光体验、特色文化、休闲文化、美丽乡村等旅游业态,拉动乡村休闲旅游和长寿食品生产开发加快发展。四是深入推进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继续以白湖村、鹤湖村两个省定贫困村为主战场,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巩固帮扶成效,继续探索并不断完善产业扶持、技能扶持、资本扶持和不断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三加一”精准扶贫战略。扎实推进村道硬化、集中供水、雨污分流、垃圾处理、标准化卫生站、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省定相对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五是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与民生建设,以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为乡村经济发展护航。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百企帮百村”等工作,通过对农村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集约利用,全域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吸引外来资本进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持续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鼓励企业科技型创业、创新型发展。通过发挥多个工业性企业的创业优势、丰富的石场资源优势和土壤环境优势,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借助自身资源优势发挥科技创新精神,推动企业良性竞争发展。借助县委乡村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乡村紧缺专业人才招募计划,大力引进培养现代农业高端人才,鼓励引导文福外出新乡贤反哺故里报效乡梓,到2020年初步形成一支爱农村、懂农业、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的人才队伍。推广名人效应,开拓人才培养新阵地。利用文福镇“院士之村—羊岃”的规划设计,打造“文化、生态、科技”三合一的品牌效应。利用新农村建设生态长寿之乡吸引海内外人才,鼓励人才落户建设“科技文福”,打造科技文化生态圈,推广“院士之村”。
(三)突出治理广度,实现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多元共治。
一是梳理村级权力清单,打通权力监督梗阻。按照“以权定责、权责一致、依责监督”的原则,打通村务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权力运行全过程,全面梳理村级权力清单,以明确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明晰村务工作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源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责任追究等六项内容,使干部群众都能“看图说话”“照单办事”。群众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期答复、按时办结,使监督内容清晰,主体明确,效率提升。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村党组织提名村监委会、监事会、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制度,实现党组织对村级监督组织的领导。规范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纪委对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公开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监督,形成村务监督上下联动的格局。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提升村务监督效能,进一步完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乡村便民服务体系。二是探索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在现有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基础上,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村级联络站点,形成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基层民主的重要平台,使之成为强化代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扩展村务监督效能的重要载体,强化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在支持、提升村务监督工作中的功能。三是推动简政放权建设,探索农村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机制,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创新。在既有实践基础上,坚持把党的领导、议事制度规范、村民有序参与、信息及时公开、权力监督有效的民主协商流程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乡村有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级民主协商工作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从议题的确定,到协商的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保证协商结果与党的方针政策相一致。搭建协商平台,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及村民理事会制度为基础,在各村普遍建立村民议事室,作为民主议事的平台。规范议事范围和参与主体,确保涉及村务、财务的重要事项以及村民关心的重大事务都要经过民主协商来决策,参与者既包括利益相关者,也包括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理事会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普通村民等,确保参与者的典型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规范议事协商的流程和制度,保障民主协商从议题形成、组织方式、议事过程到议事结果公示和执行全流程有据可用、以规行事、以理服人。加强对村级民主协商的管理监督,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推动协商决议公开,执行全面监督,并对民主协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推进治理高度,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精神文明动力。
一是以三治结合为契机激活乡村内生治理动力,发掘内生治理资源。鼓励以村庄为单位开展自主性的治理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配合文福镇2020 年重点部署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专项行动,培育和提升农民参与意识和有序参与能力,合力完成环境基础整治任务,实现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持续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推动基层普遍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一要继续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认真做好“绣花”功夫。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进行拆除清理整治,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继续做好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二要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继续稳步推进建成具有客家山水特色旅游景点“仓海诗廊”和“逢甲故居—幸福故里”,完善对白湖至逢甲故居一带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将长隆村、逢甲村分别打造为干净整洁村和美丽宜居村。三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四要让群众自发参与到美丽乡村“五美”环境建设行动中来,打造具有文福特色的“美丽村屋”“美丽庭院”“美丽村道”“美丽田园”“美丽河溪”,在文福镇白湖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广泛开启新一轮的环境整治工作,以激发村民内生动力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从而实现文福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是以三治结合为核心探索村庄有效治理机制,重点补齐德治缺口。开展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法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规范运转机制,推动村级组织振兴,扩大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作用。打造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化农村普法教育,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及“回头看”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农村法治水平。建立由村民代表、党员议事代表、村民理事会理事长、村监委会成员以及外出乡贤、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县、镇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开放式村级协商议事会制度,拓展乡村治理中的德治空间。通过加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协商议事会决策制度、村民委员会执行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三是强化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能力,推动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化。系统整合、开发文福镇辖区内以民俗文化、乡贤文化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搜集整理治理组织、村规民约、乡村文化活动中蕴含的传统治理智慧。依托既有乡村治理体系,搭建区域融合治理平台,建立镇、村、理事会三级议事会,讨论容易引起群众纠纷、区域矛盾的公共事务,使村庄治理与村庄和谐发展协同推进。组织开展家规祖训、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集中清理、修订工作,支持和保障村规民约在传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淳化乡风民俗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
(五)推动数字贯通,坚决推动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
探索推行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让数据多运行,让百姓少跑腿”,为农村群众提供标准化、便利化和阳光化服务。一是推动镇、村综合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推动乡村公共服务向智慧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二是优化服务程序,简化办事流程。贴近群众,多从群众身边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加大力气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简化办事程序、手续。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为支撑,采取“村级平台协助办理、镇级前台综合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简化优化群众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三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通过修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计划投入100多万元对文福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提档升级,配套党建宣传、健身器材、篮球场、停车场等,不断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对205国道文福圩镇段继续进行环境美化、道路净化、路灯亮化建设,方便群众出行,优化圩镇环境。筹措资金,规划新建暗石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利用已经普及的信息终端,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动管理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借助镇、村两级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全天候、零距离地做好服务工作,让群众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办成。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召开文福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举行试点工作专题座谈会,确定试点村,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做好前期调查摸底、调研和准备工作。广泛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宣传发动工作,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来。
(二)组织实施和探索提升阶段(2019年10月至2021年6月)。全面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各项工作任务。提升乡村治理机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的联动融合,完善镇、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续创建“民主法治村”,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整优化村民理事会建设,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完善村级权力监督体系,组织村民开展制度机制的运用执行,把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提升乡村治理的信息技术利用能力,打造镇、村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
(三)总结评估和经验集成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果,推广运用在乡村治理创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办法,形成典型经验。对资料立卷归档。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各村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类村庄概念建设项目,包括文明村、生态村、卫生村、平安村、民主法治村、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各记其功原则,全部纳入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总体要求统一实施。采取激励奖补、先建后补,结合“一事一议”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台账,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规划先导、财政引导和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把整体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报刊、微信、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和先进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南沙区帮扶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村镇结对挂钩帮扶,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的良好氛围。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六篇心得体会篇二
为切实做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及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建立我镇乡村治理新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__〕__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__〕__号)和《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中农发〔20__〕__号)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结合本镇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乡村治理问题调研,结合我镇乡村治理的实践与创新,编制完成__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统筹谋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的申报创建工作。20__年,在全镇2个村(前进村、西游村)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探索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模式并积累经验。20__年,逐步将范围扩大到全镇,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乡村治理的制度机制,全方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新模式。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
1.建构网格化治理模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将创新社会治理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服务管理深度融合,按照资源整合、功能融合、力量聚合的要求,成立镇村组三级社会治理机构。按照“集约、整合、互联、开放”的原则,融合打通各类民生民安渠道,建设一套包含日常办公、问题收集、吹哨报到、联动指挥、视频巡查、平台监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综合展示等多个功能应用的指挥平台,畅通群众参与共建共治的渠道和方式。网格内村党组织作为责任单位,要以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为目标,扎实做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各项基础工作。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镇党建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和方式。因地制宜将外来人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对象,破除外来人口管理难的难题;基层党组织走出机关,组团式集结外来人口中的各界精英特别是流动党员,让外来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管理;培育外来群众的社区意识,营造基层民主协商和居民参与自治的良好氛围;出台更具包容性的社会政策,畅通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尊重其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派出所、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
3.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村庄全域布局规划、新农村建设、村庄清洁行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到20__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厕所革命”工程、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门塘整治工程。20__年,加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推进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鄱阳湖沿线全部村庄截污控污,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同时不断强化工作协调机制,逐步建立“五定包干”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与村民环保意识水平;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20__年6月选择行政村(前进村、西游村)进行试点工作,20__年12月底前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保障农民户有所居,实现耕地保护,农业现代化发展;鼓励农房改造聚集,实现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新社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实现规模化经营。
(镇城乡建设办公室牵头,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4. 实施脱贫攻坚行动,狠抓产业扶贫,通过光伏、资产收益、特色种养殖业、电商、消费扶贫等积极构建多层次产业脱贫格局,实现无劳动力和弱劳动力贫困户产业扶贫广覆盖;实施就业脱贫,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者实现就业全覆盖,积极开发新的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实现应扶尽扶;巩固安居扶贫成果,在危房改造全面清零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强化教育扶贫;落实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确保贫困户医疗报销比例达到90%的适度水平;筑牢保障扶贫,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拓宽金融扶贫,鼓励有产业发展意愿贫困户贷款,新增扶贫小额贷款;持续巩固贫困村脱贫质量,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牵头,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5.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全镇120个镇、村、组三级清产核资任务(其中:乡镇级1个、村级16个、组级103个),理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关系,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村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鼓励更多资金、人才、技术等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动,突出因地制宜,深化改革创新,实现资金、资产、资源等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让资产“活起来”,把资本“引进来”,把资源“用起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党建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
6.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扎实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经管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7.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激活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使社会组织成为乡村基层组织的有力帮手。
(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8.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其他必要支出,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自我发展、自我保障能力。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9.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按照“四室一站一场一栏”(村议事室、村接待室、村图书阅览室、村民教室、村民服务站、村民广场、村宣传公示栏)标准化建设,新建重建、维修改造村级活动场所。全面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体功能,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村里办公议事、党员活动、便民服务等工作的综合阵地。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四)推进乡村自治建设
10.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积极推进村民自治下移,探索自然村自治或村民小组自治新途径,通过自治组织的建设来提升乡村社会的治理能力、重建乡村社会和谐。
(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1.因地制宜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紧密联系各村实际,形成价值引领、合法合规、群众认可、管用有效的村规民约;用制度和法规约束村(居)民,教育广大村民要自觉遵规守法,探索提高村规民约约束力的有效途径。
(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五)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12.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实现全镇各村全覆盖。在各村摸排符合申报公职律师条件人员,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室作用,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在20__年推进全镇公共法律服务室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20__年底实现全镇公共法律服务室全覆盖;以政府购买形式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及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增强村(居)依法治村(居)法治为民意识。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切实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基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农村基层组织依法治理。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县组织“七五”普法暨农村“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对各单位、各乡镇进行巡讲,认真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到20__年底,全镇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4.推广“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村(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指导作用,利用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平台调处基层矛盾纠纷,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社区的纠纷调解,禁毒康复教育培训,关爱儿童、公益慈善、邻里互助等活动,构建不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的社区治理新机制。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派出所、镇团委、镇妇联、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六)推进乡村德治建设
15.浓郁文明乡风。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按照“七有六无”标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建设不少于1个乡风文明示范点,因地制宜,在全镇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村史馆,把时代新风与乡愁乡韵有机融合起来,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氛围,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爱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6.强化乡村道德约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具体化,融入村规民约,融入家规家训,渗透到农村生产生活各个方面,让村民用自己的价值规范进行自我约束;实现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村民议事会“四会”全覆盖,吸纳村干部、高德长者等人员,自主解决农村道德领域各种难题;深入推进绿色殡葬、文明祭祀新风尚,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积极推行“道德红黑榜”发布制度,通过舆论的力量约束农村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弘扬崇德向善的社会正能量。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7.加强道德榜样人物引领。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开展“道德模范”“昌南新乡贤”“昌南好人”“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家庭”等各类道德榜样人物的推荐、评议、评选和表彰活动,倡导基层去评选,评的对象由村(居)推荐、镇审核,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把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结合起来,让道德榜样受礼遇、受尊崇、得实惠,用榜样的力量带动村民奋发向上,用美德的感召带动邻里和睦相处,推动形成向善向好的社会风尚。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七)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
18.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决策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审核一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微小权力监督机制,制定权力责任清单,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着力铲除农村领域“微腐败”的滋生土壤,严惩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
(镇纪委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党建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9.落实民主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并紧密结合村情实际,依法依规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级项目工程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党建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0.规范村级会计核算监督,乡镇“村账乡代理”部门要切实搞好会计核算,履行会计监督职能,通过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村级集体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并系统完整、真实有效地提供会计资料,进行会计分析,从而达到监督与控制并重的目的。同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三资”监管平台,实行会计电算化,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信息共享。
(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1.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拓展审计覆盖面,加强村小组财务审计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抓好村干部经济责任、农民负担、征地补偿费、集体公益项目等村级重大事项的专项审计,并及时向村民公布审计结果,同时抓好审计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镇城乡建设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八)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2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民主协商,健全村级议事制度,探索建立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健全小组长和妇女小组长议事制度,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协商方法,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妇联、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3.加强妇联、团支部、残联、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妇联、镇团委、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4.建立村民议事协商信息平台,让在外务工经商的村民能及时参与本村协商议事;拓宽村民议事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办公室、镇派出所、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九)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
25.实施“互联网+”平台建设,将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模式广泛应用到乡村治理中,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的规范化和治理功能不断优化。有机整合信息管理系统和党建服务、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及各部门职能,较好解决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不愿意”和“不方便”的问题。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6.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遵循“百姓咨询、政府出资、律师竞答、受众免费”的思路,建立“法治新昌南”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启我县线上线下全方位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时代,开创“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新局面。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一)方案编制阶段(20__年__月)。成立__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明确第一批试点试点村(前进村、西游村);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乡村治理问题调研,结合实际,编制完成__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报备。
(二)启动试点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组织召开镇、村、组三级大会,全面部署试点工作,统一思想,责任到人,全面抓好试点村试点示范领域的同时,推进各相关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各实施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制定试点计划并抓好推进,力求内容多样、覆盖全面,按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全面优化完善相关领域乡村治理各项制度机制。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进展情况中期评估,于11月中旬形成本阶段总结报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推行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总结第一批试点村和各领域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在全县范围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于11月中旬形成本阶段总结报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__月)。全面系统总结试点示范工作各项成功经验,镇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试点示范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验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通过2年的系统推进,全镇基本实现:
(一)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党委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清晰明确,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二)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各村基础设施配备完善,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展,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有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得到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群众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得到提升,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治理全过程。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群众自治机制充满活力,党内基层民主带动基层群众自治,党的建设引领乡村治理。
(四)乡村自治依法规范。村民自治制度理事健全、议事形式丰富,村务监督机构普遍建立并依法参与监督,村规民约为广大村民知晓并认同,能有效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五)文化道德形成风尚。农村德治氛围浓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得到践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的榜样模范力量得以发扬,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不良社会风气得到有效治理。
(六)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农村法治服务体系得到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得到普及,法治队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村民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七)乡村社会安定有序。各类组织和人士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矛盾调处机制健全,自发有效抵制黑恶势力、违法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村民关系亲密和谐,乡村社会安定有序。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__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镇人大主席肖军同志、副镇长余江涛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在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协调、监督试点示范各项工作。各村(居)相应成立以村(居)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村(居)主任具体负责试点示范工作,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并报镇农业农村办备案,确保试点示范工作顺利进行。参与试点示范工作的单位要服从大局,按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要求形成工作合力。
(二)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乡村善治”的必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任务分工安排,及时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试点示范各环节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创新方法,稳步实施。坚持县乡村联动,县级是“一线指挥部”,要加强统筹谋划,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增强群众工作本领。乡镇是为农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服务,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行政村是基本治理单元,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坚持统筹推进和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鼓励探索创新,按程序、分步骤稳步推进,适时总结推广,上报先进案例。坚守试点示范工作原则和底线,严格执行政策,强化及时纠偏,审慎稳妥推进,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成功。
(四)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实行挂点包干制度,一是强化调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村(居)工作进展情况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步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并及时反馈。二是加强督查,督查组对各村(居)工作进度情况开展常态性督查,并对督查结果通报。三是严格奖惩,将试点工作列入镇党委、镇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目标重点考核内容,表彰奖励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优秀工作者,严厉问责消极应付单位及人员。
(五)落实经费,保障试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试点示范工作顺利推进,镇财政要安排资金确保工作经费。同时安排资金对试点示范工作任务完成得好的村级组织实行奖励和补助。我镇将试点示范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以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开展。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六篇心得体会篇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八个着力”重要指示、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三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农业农村重点问题聚力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推进。
按照“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工作思路,通过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健全村级组织体系、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机制保障四个层面有效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健全民主协商制度,让群众成为乡村治理的主力军,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契机,将基层治理朝长效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方向推进,持续深入推行移风易俗,深入实施“传育立行”教育工程,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通过两年努力,到2021年底,全县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
(一)党建引领,打造乡村治理“导航器”。
1.着力配强村级班子。切实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注重从致富带头人、产业组织负责人、退伍军人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村,采取上级党组织选派、公开考聘等方式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年底前全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达到100%。持续开展村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稳步推进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工作,2020年选择105个左右的村推行专职化管理,建立专职化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推进计划,7月底前完成专职化试点村大学生村文书考聘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定题破题”活动,按照“三推四定两评议”的程序,着力培养一批优秀村级后备干部,对确定的186名培养对象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定岗锻炼、定人帮带、定期培训、定酬激励“四定”措施,结合村“两委”换届,及时推荐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提高农村“两委”班子活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不断创新优化党组织设置,农村全面推广“党组织+国有公司+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模式和“党组织+劳务公司+企业+贫困户”的“四链”引领产业发展灵台模式,农村产业型党组织覆盖率达到产业组织总数的80%以上。努力创建一批“双强六好”合作社党组织,培育一批国家、省、市级示范社,打造一批合作社党建品牌。对于产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3名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党支部。对规模较小、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合作社,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区域性、行业性联合党支部。对党员数量和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合作社,在合作社设置相应党小组,隶属所在村党组织。依托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等,构建村党组织、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共同参与、利益共享的“党建+”模式,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协调各方、统筹推进的作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3.建强过硬农村党员队伍。全面落实“四抓两整治”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吸收优秀农村青年、致富能人、返乡务工人员加入党组织,进一步加大青年农民党员培养力度,年内发展农民党员85名,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和预审联审制度,集中开展发展党员中的“带病入党”、弄虚作假、违规入党等问题集中排查整顿,认真落实信教党员帮教转化工作措施,建强农村党员队伍。加强农村“三个带头人”队伍建设,年内培养县级“三个带头人”200名,对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每人奖励2000元扶持培育资金,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人奖励3000元扶持培育资金,每个乡镇培育2名以上的县级“三个带头人”先进典型。采取从乡土能人中培育、外出创业人员中召回、特色产业中引进等办法,持续壮大帮带队伍,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等帮带机制,充分发挥带头人示范引领、帮扶带动作用。在农村党员中深入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巩固拓展“千村党组织引领·万名党员承诺·共树文明新风”活动成果,积极创新“红白理事会”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每个乡镇至少培育1个村党组织作用发挥好、红白理事会运行规范、破陈规除陋习树新风效果明显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示范点,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规范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持续深化主题党日效果,采取体验红色课堂、“新时代新思想”读书会、老党员讲入党故事、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党员政治生日等方式,从严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妇联、县扶贫办、县残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4.健全党组织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制度机制。结合“三变”改革,采取特色农业增效型、资产盘活型、资源利用型、股份合作型、项目带动型、创新推动型“六型”模式,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探索建立资金投入扶持机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建立台账,分类扶持,对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整合市县项目资金、倾斜列支党建工作专项经费重点扶持,对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村纳入中央和省级扶持对象,重点对2019年中央和省级扶持的13个集体经济项目村和今年中央扶持的14个集体经济项目村实行台账式跟踪管理,用足用活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扶持14个村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确保2020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都有稳定集体经济收入,其中3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0%。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集体经济经营运行机制、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机制和基于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分配机制,不断夯实乡村治理的制度基础。(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5.对小微权力实现清单式管理。全面梳理村级权力事项,制定乡村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防控清单。编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干部群众“照单办理”。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三务”公开目录,实行小微权力政策规定、权责清单、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整合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乡镇纪委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监督等多方监督体系。建立完善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登记备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群众评议、宣传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强化专项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严查违纪违法人员。(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不断完善机制保障。健全完善农村党组织领导、群众广泛参与乡村治理的保障机制,建立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讨论决策,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强化村干部管理的制度机制,制定村干部管理办法,加强村干部选任、管理、考核等工作,全面落实村干部资格联审和选拔任用工作备案制度,坚决防止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村霸”和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等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完善乡村党员干部服务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规范运行村级便民服务站,推行“一站式”服务,提升村级组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建立健全村级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机制,引导支持村级工会、团支部、妇女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为推进乡村治理提供坚强保证。(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深化自治,打造乡村治理“牵引器”。
7.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管理办法,根据需要设立禁赌禁毒会、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拓展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平台。会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清理整顿村级行政事务,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积极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司法局、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8.健全村民民主协商制度。建立完善村(社区)协商议事目录,严格协商议事程序,对涉及村、社区公共事务和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对跨村(社区)的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组织开展协商。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小区业主委员会议等,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鼓励开展村居民说事、群众居民议事等协商活动,不断拓宽村居民议事范围,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载体,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9.挖掘村民自治载体。坚持群众自创自评自选,进一步深化“和谐五星”创评活动,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创评标准和内涵,规范创评程序,落实奖励政策,引导农民广泛参与,提升创评活动的吸引力。指导乡村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组织,严格明确婚丧事宜简办规定、办事程序、酒宴标准和奖惩办法,实现建制村全覆盖。以“宣传、引导、监督、服务”为基本职责,指导红白理事会按章理事、主动作为,在破除不文明婚丧习俗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村(社区)“两委”建立农村推动移风易俗重大事宜公示制度,设立移风易俗重大事务公示栏,让移风易俗执行情况置于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强化法治,打造乡村治理“稳压器”。
10.全面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打击和处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惩治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非法收养儿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造提升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完善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统筹优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乡镇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优化完善“灵台司法”app的功能,实现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学”“掌上问”“掌上办”。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农村群众的普法宣传力度,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和集市、物资交流会等时机,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村培养5名以上以村“两委”班子成员、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2.落实化解矛盾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发展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每个乡镇有5人以上的调委会和1名专职调解员,每个村有3-5人的调委会和1名以上兼职调解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乡村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力量,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完善乡村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牵头单位:信访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六篇心得体会篇四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着力构建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群众主体
3、坚持问题导向
4、坚持正向激励
镇村为试点村。实施三年试点示范创建行动(2020-2022年),高质量完成试点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创建任务。学习借鉴浙江省安吉县余村“八村治理”经验(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润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清廉正村),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将村建成全省闻名的特色亮村、治理名村。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实施“筑基”行动。依据上级出台的《关于实施“筑基”行动创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压实村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镇党建联系班子成员督导领办、包村镇干的帮扶责任,切实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不懈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健全组织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开展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提高党支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类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3会、1社、1站、1中心”组织体系(3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1社:股份经济合作社;1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中心:为民服务中心)。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健全组织体系。
3、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行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要求,下派镇农经站干部曹长海同志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行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到村任职,实施“引才回乡工程”。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竞争选拔等方式,建立村3—5人的后备干部库。加强村民中心组长队伍建设。
4、发挥党员作用。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增强党员“仪式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乡村大舞台等载体,创新党员作用发挥平台。优先从具备条件的农民经济人、能人大户、回乡人员、青年农民中培养和发展党员,持续优化结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新形势下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力度,推动流动党员参与乡村治理并发挥积极作用。
(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完善自治制度。完善党领导下的农村自治组织架构。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制定出台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重点工作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政策。
6、强化村务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委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镇党建办牵头协调,民政、农综中心等部门参与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强化村级纪委委员、监察联络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依法依规及时将村务进行公开;村级财务每三年审计一次,每年镇组织检查一次,并将财务审计和检查结果适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惩治基层腐败。聚焦村级重大决策、物资采购、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村民救助和保障、阳光村务、民生工程、组织和党务工作等8类村级管理事项,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日常监督,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从快从重、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与作风问题。
8、强化法治保障。健全完善“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以“法律进镇村”为抓手,联动打造农村普法阵地,增强镇村干部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意识,提高群众法治素养,把镇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托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力量,开辟人民调解、公正咨询、律师咨询、法律援助等绿色通道,通过预约、微信、上门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9、建设平安乡村。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镇村综治中心建设为抓手,构建“网格化”管理体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进“雪亮工程”,在镇村人口聚集地、治安复杂区,安装视频监控,以村组为单位组建治安巡逻队,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聚焦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邻里纠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治理短板,发挥镇村调解组织、综治组织和镇村干部的重要作用,打好情、理、法组合拳,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杜绝发生“民转刑”、集聚性上访等事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迈进,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不赡养老年人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惩治和防范农村“黄赌毒”“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三)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10、加强文化引领。加强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持续配合县文旅体局做好“送戏(电影、图书、广场舞等)下村”等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农家书屋、村民广场、农民文化乐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发挥作用。加强文化活动开展,在村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动村乡村旅游发展。
11、加强德治支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农村传统美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领群众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开展脱贫攻坚“五大教育”活动,褒扬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精神。健全村“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引导村群众自觉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
12、选树文明典型。在全镇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新时代好少年等评选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等平台,在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让身边典型讲述身边故事、教育身边群众。
(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13、发展富民产业。镇村制定了2019-2023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主要特色为油茶、茶叶、橡栎、乡村旅游等,村现有皂冲、秦畈两个林场,山场面积较大,已培育油茶连片基地达3000多亩,茶叶1000多亩,即将实施强镇项目橡栎产业,现已培育橡栎基地近5000亩,该村现有县万佛山油茶专业合作社(省级)、县天子峰家庭农场(市级)、省万佛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市级)等三家龙头企业,万佛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有园林绿化、名优茶以及农特产品开发加工、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是一家一二三产业融合性企业,有良好的林产品和油茶、茶叶、橡栎、葛根等作物的栽培管理、开发加工的技术和经验。有广泛的产品销售市场,常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开展学研合作,在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有较强的实力,公司通过土地流转、金融扶贫、入股分红、带动就业等方式带动300多农户(其中100多户贫困户)脱贫致富,走出了一条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之路。
14、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挖掘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的综合价值,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2019年,村通过入股万佛山开发有限公司获得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2020年起,村应坚持从经济基础、地理区位、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依托万佛山开发有限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乡村旅游、石斛基地、橡栎基地等,采取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劳务输出、经营民宿、服务管理等方式,持续稳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逐年稳步增加(2020年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2021年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2022年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力争到2023年成为集体经济强村。
15、促进就业创业。加快促进镇域经济发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建立长期的企业就业帮招制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大力实施“产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每村至少培育3—5名乡村产业带头人。支持村根据需要设立乡村保洁员、护路员、护林员、巡逻员等公益性岗位。借助全镇外出创业人员众多的优势,支持村级注册创办劳务公司,与外出创业有成人士对接,进行劳务输出,带动人员就业和增加村集体收入。
(五)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16、健全治理体系。坚持镇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乡镇是为农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服务,整合计生、林业、人社、民政等方面力量建成镇便民服务大厅,实现便民服务一站式办理。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村级是基本治理单元,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依托政务服务网和系统软件,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三级平台、一张网”为主要内容的村民“皖事通”服务体系,建立村便民服务中心和村村民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施便民服务代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100米”。全面清理村级组织不该担负的行政事务,减少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把精力用到乡村治理上来。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17、坚持抓乡促村。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找准乡村治理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的结合点,聚焦目标,精准施策,确保村试点示范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村党建联系班子成员和包村镇干要配合镇党委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帮助解决村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列席参加党支部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等重要会议。镇党委定期对村“两委”班子及其工作进行督导,重点对班子战斗力、工作执行力、推动改革发展能力等关键要素进行分析研判和督促指导。
18、改善农村环境。村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建成了美好乡村中心村,近年来,建成通组道路硬化20多公里,建设小型供水点5个,现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个,2020年被确定为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成后改厕户占常住户90%以上,新建垃圾中转站8个,对全村进行绿化、美好、亮化全方位打造。持续推进村旅游示范村、森林村庄示范村、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建设和管理。
19、推动人才兴村。人才振兴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退役军人等“五老人员”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引导他们以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治理。建立村人才库,全面摸排“小能人”“土专家”“田秀才”“经纪人”等乡土人才。开展“能人返乡”行动,动员并支持致富带头人、优秀创业人士返乡领办实体经济企业,担任村级发展顾问,或进入村干部队伍。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参加依托省内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以及职业高中举办的“旅游班”“电商班”“茶叶班”,培育人才队伍。
(一)准备阶段(2020年5月底前)。成立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列出清单,召开动员会议。相关牵头责任单位根据试点内容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治”融合,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实施细则、量化具体任务,落实各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22年12月)。采取由点及面、点面结合的方法,统筹规划、分步推进,试点推广,全面部署试点工作,统一思想,责任到人,全面抓好试点村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制定试点计划并抓好工作推进,每年度开展试点工作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总结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3月)。按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方法,全面优化完善乡村治理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乡村治理工作评估,梳理总结我镇乡村治理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认真做好县委农办牵头的考核验收等工作。
到2022年,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实践探索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农村经济发展更加活跃,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农村综合改革更加深入有效,乡村治理工作迈入省市县领先行列。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完成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全县乃至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经典案例和经验材料。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涉及任务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镇农综中心为牵头单位,党建办、宣委办、民政办、司法所为常务单位。建立乡村治理工作会商机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形成镇村两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农综中心负责统筹谋划、调度协
调,日常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党建办牵头负责健全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镇宣委办牵头负责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化引领等工作;镇纪委牵头负责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等工作;镇综治办牵头负责平安乡村、法治建设等工作;公安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财政所、农综中心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落实到位。村、相关镇直单位应结合实际,注重特色,由点及面,有序推进试点示范。
(三)强化保障措施。镇整合项目资金全力支持村建设,根据试点成效及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开展“以奖代补”,建立健全督查调度机制。从2020年起,将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纳入镇经济工作会议考核表彰内容,由农综中心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建立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季调度、季点评、季观摩”制度,纳入“三农”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工作报告内容。各相关单位按时向党委、政府和镇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六篇心得体会篇五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