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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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一
(一)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发〔2013〕193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除外),经巫山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二
(一)市纪委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要求,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不批准,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针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考信息发布。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三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办理了聘用手续之后,发现考生报考的资格条件或其它因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核实清楚确实影响聘用的,也要取消聘用资格。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县外单位招考(聘)、工作调动等。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四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户籍等要求详见岗位表内说明);
上述人员涉及新疆户籍、毕业证、资格证、服务期限、工作经历时限的,均截止至2017年8月16日(含当日,下同)。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结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充实基层的“5%人才储备编制”人员、特岗教师、“双语”教师;
4.参加2017年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拟聘用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7.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五
(二)报考条件。
1.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聘所称“应届生”是指2016年度的毕业生;。
8.非北京生源应届生报考“生源不限”岗位须符合进京相关要求。
二、具体安排。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选岗。
1.选岗方式:由拟聘人员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专业分层次自行选择聘用学校岗位。若拟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
2.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程序: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6周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学科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开县教育委员会(办公楼七楼)。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档案管理机构存档证明报考;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开县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档案管理机构存档证明和户口簿报考。报考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下载《开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4.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按规定缴纳考务费用(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用不予退还)。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7月9日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教育城域网(,.下同)公布。
5.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具体见《一览表》)。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7月12日到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八
1.开考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幼教、特教、信息技术(含职教)、汽车制造装配与维修类。
报考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不一致者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文理科不跨科报考)。
2.笔试时间:
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以2014年上半年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和《专业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其中,特教、职教中心岗位的《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其他岗位《专业知识》分为a卷和b卷两部分内容,a卷为大学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b卷为中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占70分。
4.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5.公示:考生可于7月14日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教育城域网(,.下同)查询笔试成绩并查分。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招聘学科人数(详见《一览表》),10人以上的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10人以下的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招聘岗位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职教中心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讲课和技能操作),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备案。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于7月15日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教育城域网(,.下同)公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九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仅限贫困大学生报考的岗位,应为2015年及以后毕业,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截止2017年7月24日仍属于零就业家庭或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或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7.本简章中限定的户籍指的是招聘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包含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前的户口所在地)。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笔试分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次进行。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均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试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参加。
1.综合能力笔试时间:2016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登陆门头沟区人才网,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告栏中查询成绩。
2.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6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总成绩(报考管理岗位为综合能力笔试成绩*100%,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为综合能力笔试成绩*50%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之和)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复审。对有未通过报名条件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依次递补。
(三)面试。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一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或开考计划的,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相关事项如下:
(一)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公告》规定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文山人社网、广南政务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地点: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资格审核的组织: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审核。
(五)审核时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本人学籍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大专及以上还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云南省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查询报告”;中专学历需提交文山州教育局出具的“学历证明”。
(六)未按规定时限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二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7年7月25日。详见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四)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赫章县城关镇前河路)。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7)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县外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外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等证明材料;。
(9)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4)。《报名信息采集表》只提供电子档,填写须与报名表信息一致,报名审核通过后复制给报考单位的报名审核人员,填写错误或不提交的责任自负。
2.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a32、a33、a34、a35、a36、a37、a38、a39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其他职位(a01至a31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减少或取消情况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9:00至16:00。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六)加分。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其中:a32、a33、a34、a35、a36、a37、a38、a39职位中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不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以最高一项加分因素算。
1.加分因素政策及分值:
(1)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精神,凡在毕节地区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在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在三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根据毕署人社通〔2010〕29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根据毕青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毕节市内(含威宁县)服务的“****”人员给予加分,加分幅度为:服务满1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加3分,服务满2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服务满3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加7分。加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
(2)对符合根据(赫委办字〔2012〕297号)文件精神的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符合加分的考生,当场领取加分确认单,未提交加分材料和未进行加分确认的,不予加分。提交加分材料和进行加分确认的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10日5:30,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加分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村任职”人员和“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县级“引导办”审核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赫章县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附件3);“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人员需提交县级团委审核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赫章县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
(2)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由乡镇计生办出具、乡镇党委书记签字、乡镇党委盖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签字盖章的父母属“两户”的加分证明(证明需注明是否符合加分条件)和《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同意还需要提供一份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加分确认处进行确认。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加分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有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加分公示。
加分经统一登记汇总后,在笔试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相应的分值。加分公示时间于2017年8月12日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公示。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三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限赫章县户籍(生源)的职位限截止到2017年7月25日户籍在赫章县的人员或原为赫章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报考。
(九)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赫章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市“****志愿者”截止2017年8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生;。
员(含工勤身份人员);。
(四)截止2017年7月25日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七)截止2017年7月25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十)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十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三)截止2017年7月25日毕节市内(含威宁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a32-a39职位。
(十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五)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四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职位表。
2.报名表。
3.加分审批表。
4.报名信息采集表。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五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六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合堂方式进行。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1)教育事业单位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素养等四部分)以及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及常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的知识。
(2)其他事业单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考试大纲以2016年7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为准。
2.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一览表》,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比例为1:2(其中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名额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1.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若某岗位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方可进入体检。
2.面试方式及分值。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关于递补。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确认放弃的不再递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七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原则依次等额确定。
1.按学科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全日制重点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首先等额确定高中教师体检人员;然后按学科等额确定初中教师体检人员;最后按学科等额确定小学教师体检人员。
2.幼儿教师、特教、职教中心教师按报考志愿单独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数时,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知识》成绩、《专业知识》b卷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报考人员中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积极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层次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照体检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八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开县籍人员,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学历放宽到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职教中心岗位不作要求)。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其他要求详见《一览表》。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九
本次公开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传真报名和电话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奉节县人力资源市场(永安街道少陵路96号,永安街道办事处对面)。
(三)报名要求:
1.报名程序详见现场报名流程。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览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申请更换岗位,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分别聘用。
3.报考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下列材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符合贫困大学生报名条件者,除提供上述(1)-(5)项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零就业家庭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出具、农村建卡贫困户由县扶贫办出具、城乡低保家庭由县民政局出具)并由专人审查存档。
4.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
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如发现报考条件不符合的已缴费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息通知取消报名资格并办理退费手续)。
(四)公开招聘拟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及准考证号后四位号码(2017年7月28日20:00后可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考信息栏查询)于2017年7月29日下午14:00-17: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愈期未领取者作弃权处理。
五、招聘方式。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二十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7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测试。测试内容见《一览表》。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作答,分值各为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大纲以2017年2月13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拟招聘人数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10名以下各岗位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达不到面试比例且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同类其他岗位(本简章同一附件所列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附件1中所列幼教、舞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考核,其他岗位的面试方式为模拟片段讲课。
附件2中所有岗位的面试方式均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分项计算,总分及分项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及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