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正确戒烟方法
文件夹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常务委员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代表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释义内容:
【释义】 本条是关于就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规定。
各地开展工作评议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在开展评议之前,对评议部门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视察、检查、调查、座谈等形式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情况,使评议更有针对性。监督法总结各地开展评议工作的经验,将这一做法从法律上加以规范。这也是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一个重要发展。
视察是人大代表了解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重要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按视察的内容,视察可分为全面视察和专题视察。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的视察,就属于专题视察。视察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有目的、有准备地进行。专题调研是人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活动的一种新的形式,全国人大代表一般在年中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结束后,要形成调研报告,送常委会办事机构处理。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丰富了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您好!没有登录不能查看法规全部内容!如果您想继续查看,请登录 或注册成为会员!联
监督前提下,又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责做了明确划分。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这与西方国家的“三权鼎立”、相互掣肘有本质区别。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人大监督的内容是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两个方面。工作监督,就是监督“一府两院”是否严格依法办事,是否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是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彭真同志说:“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它是否违宪、违法,是否正确执行国家的 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法律监督,就是对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和执法检查,发现这些文件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第2条 本法的适用范围和人大常委会行使
·第3条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遵循的 ·第4条 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集体行使监督
·第5条 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监督“一府两 ·第6条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受本级
·第7条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坚持公
第二章 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第8条 专项工作报告选题和计划
·第9条 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确定途径
·第10条 就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进行视察或 ·第11条 报告机关应当在报告中对各方面的·第12条 专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和提前印发 ·第13条 专项工作报告人 ·第14条 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
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第15条 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
·第16条 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民经
·第17条 计划、预算部分调整和预算资金使 ·第18条 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
·第19条 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
·第20条 人大常委会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
·第21条 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22条 执法检查的主体和内容 ·第24条 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 ·第26条 执法检查报告
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第23条 执法检查计划及其具体组织实
·第25条 委托执法检查
·第27条 落实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
·第28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第29条 法规以外由人大和政府制定的其他
·第30条 撤销省级以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31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
·第32条 对司法解释提出审查要求和建议
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第33条 司法解释同法律相抵触时如何处理
·第34条 询问制度 ·第36条 质询案答复
·第35条 质询案的提出程序和要求 ·第37条 对质询案答复不满意如何处理
·第38条 质询案由谁到会答复和书面答复由
第七章 特定问题调查
·第39条 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体和 ·第40条 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提议的提
·第41条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43条 调查报告及其处理
第八章 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第44条 撤职适用的对象范围
·第46条 撤职案的内容要件、审议与表决
第九章 附则
·第47条 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对本法的实施 ·第48条 本法生效时间
·第42条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权
·第45条 撤职案的提出和处理
法共分9章48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一章是总则,规定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原则。第二章至第五章规定了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监督的四个方面,一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三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四是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第六章至第八章规定的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
监督法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明确地规定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三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二是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依法行使 3 职权的关系。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行使权力,把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下面着重就监督法基本精神讲六个重要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
总结成功的实践经验,监督法第二章对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其特点主要体现在监督形式、监督重点和注重实效三个问题上:
一是突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种主要监督形式。监督法第八条规定: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将计划向社会公布,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二是突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进行监督应当直接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要求解决的问题。监督法第九条规定: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下列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①本级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②本级人大代表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③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④本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⑤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⑥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同时规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专项工作。三是突出监督实效。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政府、法院或者检察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应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作出决议,要求本级政府、法院或者检察院在规定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可以反复多次地开展,一抓到底,直到抓出成效,而不必每个部门轮一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程序是:
1、制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
2、公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
3、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
4、常委会办事机构汇总各方面的意见,提供专题材料。
5、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6、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第二个问题,关于对计划、预算的监督。
监督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内容。监督法根据这些年各级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进行的探索和积累的经验,按照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要求,在同预算法、审计法和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相衔接的基础上,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5)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6)本级人大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执行情况。
二是,计划、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三是,人大常委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上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四是,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监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大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第三个问题,关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监督法根据成功的实践经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执法检查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
一是,人大常委会参照确定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途径,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二是,人大常委会根据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
三是,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第四个问题,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职权,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至关重要。
一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本级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二是,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对违法的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权予以撤销。从实践经验看,人大常委会行使这项权力,既是严肃的,又是慎重的;既能解决问题,又避免简单化。具体来讲,人大常委会通过备案审查,发现有的规范性文件是违法的或者不适当的,一般是先由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同制定机关沟通,由制定机关自行纠正。通常的情况是,一经人大有关专 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这方面的问题,制定机关就会自行依法纠正。只有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制定机关拒不纠正,人大常委会才需要动用撤销权。
第五个问题,关于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询问和质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人大常委会行使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监督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法对询问和质询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这是我国法律第一次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询问和质询作出统一的规定。
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提请常委会审议。五分之一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调查委员会应当向产生它的常委会提出调查报告。常委会根据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第六个问题,关于监督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公开原则。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除非涉及到国家秘密,或者 涉及到具体案件中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等依法应当保密、不宜公开的以外,其他有关监督的内容、监督的议题和方式、程序,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以及“一府两院”对监督的反馈等,都应当公开。依法做好监督工作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神圣职责,依法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是同级“一府两院”的义务。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监督法,全面、正确地履行监督法规定的各项监督职责和义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共同期望和重托。
戒烟奇方---2周彻底戒掉烟瘾
介绍一个著名老中医马清波先生遗下的一个戒烟奇方:一人吸烟不仅使自己受害,也使家庭成员被动吸烟,同样会造成他们身体的损害,免疫力下降,易患各种疾病。开封市已故著名老中医马清波先生,遗传下一个戒烟验方,经笔者数十年临床观察,效果颇佳,但戒烟一定要有毅力。
10年烟龄者,经1~2个疗程(1个疗程为2周)即可彻底戒掉烟瘾,使其闻到烟的气味就会感到恶心欲吐。现将验方介绍于后,以供戒烟者采用。
处方:
炙冬花、炙紫菀各15g,补骨脂、清半夏、枇杷叶、前胡、茯苓、桔梗各12g,川贝母、射干各10g,干姜9g,橘红12g,肉桂6g,细辛3g。
水煎服。每日服一剂,连续服不可间断。
本处方不但能戒烟,也可治疗因年久吸烟导致的慢性支气管炎、咳嗽、哮喘,效果颇佳。
戒烟方法
在成功戒烟前,吸烟者可能在打算戒烟和采取戒烟行动两个阶段之间反复多次。针对吸烟者不同阶段的个体情况,进行综合干预。总结目前干预措施包括简单abc干预方法及5a、5r干预措施等。
一、abc方法简单实用,所需干预时间短,适用于所有门诊的医生进行尼古丁依赖治疗。
a、询问(ask):询问并记录患者是否吸烟,如问:“您目前吸烟吗?”
b、简短建议(brief advice):用清晰的、强烈的、个性化的方式,劝说每一位吸烟者戒烟。
c、戒烟服务(cessation):为有意戒烟者提供戒烟帮助及转诊:帮助制定戒烟计划,设定戒烟日期;给予药物治疗,促进戒烟成功;尽可能给予心理支持和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并安排随访。对没有成立戒烟门诊或设戒烟医生的医院,应将有意戒烟的病人转诊到设有戒烟门诊或戒烟医生的医院。
二、对有意愿戒烟者进行5a干预:5a方法适用于专业戒烟门诊医生使用,当然如果所有的医生掌握此方法,实施abc方案会更熟练。5a技能可以直接、快捷地确认那些有意戒烟的吸烟者,并确认如何采取较佳的途径帮助他们成功戒烟。5a技能包括:询问(ask)、建议(advice)、评估(assess)、帮助(assist)、随访(arrange)。
● 询问(ask):了解患者是否吸烟。了解吸烟者的吸烟史、吸烟行为特征、家庭和社会背景等,明确吸烟行为所处的阶段。可将吸烟情况记录表作为病历首页的一部分,并注意保证记录随时更新。
● 建议(advise):强化吸烟者的戒烟意识。结合吸烟者的年龄、身份、健康情况、病史、吸烟行为特征等,明确、有力地反复提出个体化的戒烟建议。向病人发放
文字宣传材料。关于吸烟危害的宣传教育应客观,避免夸大其词,应尽可能选择病人最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干预。有条件者,可以通过仪器(如:co呼出量分析仪)测试的方式刺激吸烟者做出戒烟的决定。
第1点:告诉吸烟者“毫不犹豫地”戒烟。应该以清楚的言语告诉吸烟者戒烟以及戒烟的时间,例如:您从现在就应该开始戒烟,要完全戒掉,而不能只是减少吸烟量。
第2点:强调戒烟的重要性。吸烟不仅是一个最能有效预防的病因,而且也是影响疾病预后的主要因素。应该与吸烟者交流戒烟的重要性,例如:“戒烟是你恢复健康的最重要一步”。
第3点:告知吸烟者为什么应该戒烟。结合吸烟者的病史和症状,以及被动吸烟对吸烟者的孩子和家庭的危害等,告知吸烟者为什么应该戒烟。例如,如果吸烟者患有除烟草之外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慢性咳嗽,则应告诉吸烟者,“我认为您的咳嗽是吸烟所致。如果您戒烟,咳嗽将会得到改善”。
● 评估(assess):明确吸烟者戒烟的意愿。了解在强化吸烟者的戒烟意识方面的成效,明确吸烟者是否决心戒烟。
戒烟动机和决心大小对戒烟成败至关重要,对每一位吸烟者评估其戒烟的动机与愿望。可通过询问戒烟的兴趣与意向判定戒烟动机,例如可以询问:“您希望尝试一下戒烟吗?”或“对于戒烟这一问题,您有什么想法?”
对于那些已经决定戒烟的吸烟者,可以进行第4个“a”,对吸烟者的戒烟努力提供具体的支持。对于那些还没有决定戒烟的吸烟者,不能强迫他们戒烟,重要的是遵循个体化的原则,定期与所有病人讨论吸烟的害处与戒烟的益处,鼓励尽早下定戒烟决心。此过程中要避免争论,应提供动机干预,具体详见5r方法。
● 辅导(assist):帮助吸烟者戒烟。向愿意戒烟者提供药物和专业咨询,以协助戒烟。除非患者有禁忌症,或某药物对特定患者群(如妊娠女性、轻度吸烟者、青少年)的疗效或安全性缺乏足够证据,应向所有患者提供药物,戒烟药物目前戒烟指南推荐包括尼古丁替代治疗(五种剂型:贴片、咀嚼胶、口含片、鼻吸入剂、经口吸入剂),盐酸胺非他酮缓释片,伐尼克兰等。
1)帮助吸烟者树立正确的观念
医生首先要树立正确的观念,才能帮助吸烟者正确认识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益处,纠正偏见。医生应向戒烟者阐明烟草危害、戒烟益处以及戒烟的方法和原理,应根据戒烟者的知识层次和文化背景,与之讨论控烟的政策、法规、措施以及烟草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这些讨论有助于吸烟者与医生的良好配合,提高戒烟率。
2)审查戒烟的理由
为帮助已经决定戒烟的吸烟者成功戒烟,鼓励吸烟者具有挑战精神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应让吸烟者再次坚定渴望戒烟的理由。
可要求吸烟者主动列出吸烟对于吸烟者的“好处”和坏处、戒烟的“坏处”和好处以及继续吸烟和戒烟的原因,越具体越好,并由吸烟者保存,目的就是让吸烟者认清矛盾,做出决定。这一过程可以增加吸烟者的戒烟愿望,在以后戒烟过程中遇到困难失去勇气时可以获得鼓励。
3)让吸烟者了解自己的吸烟类型
为了有效地准备开始戒烟,应告知吸烟者关注自己的吸烟行为并进行记录,即记吸烟日记。记录每次吸烟的时间、场所、吸烟者当时的心情等。至少要连续记录2~3天,最好记录1周。通过对吸烟行为进行观察,使吸烟者可以了解自己的“吸烟特点”,即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场合吸烟?了解这些特点有助于为吸烟者维持戒烟设计方法。
4)确定开始戒烟的日期
对于已经决定戒烟的吸烟者来讲,最重要的一步是让吸烟者选择一个具体的开始戒烟日期。这个日期应该被确定在至少1周或2周的准备期后,但如果吸烟者想立刻戒烟,也应该尊重其意愿。此外,当确定开始戒烟的日期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选择一个吸烟者心理上放松、没有精神或时间压力的时候开始戒烟,例如选择吸烟者的工作负担已经减轻了的时候。
选择吸烟者不上班的时候开始戒烟(特别是在开始戒烟后大约一周的时间里吸烟者可以不上班)。
由于饮酒时再次吸烟的危险较大,所以要避免选择饮酒机会较多的日期开始
戒烟。这些时间包括年终聚会、新年聚会、欢迎宴会、告别宴会和其他社会活动等。
可以选择一个对吸烟者来讲具有特殊意义的日期作为开始戒烟的日期,例如,自己的生日或家庭成员的生日,结婚纪念日,世界戒烟日等。可以推荐的其他时间包括吸烟者搬家、换工作、新的一年的开始、一个月的开始等。
5)创造一个有助于吸烟者戒烟的环境
为帮助吸烟者自然地在其生活中不再吸烟,要告知吸烟者如何创造一个较容易戒烟的环境。
为开始这项工作,吸烟者应通知配偶、家庭成员、朋友、同事和其他密切接触的人,自己已经戒烟了,使他们明白自己想戒烟的愿望并能够配合。鼓励吸烟者告知家人、朋友、同事等尽量克制在自己面前吸烟,要求他们不要邀请自己外出饮酒。其次,吸烟者要通知周围的人,如果有人也想开始戒烟,可以一起参加到这个项目中,彼此交换信息、互相鼓励。
戒烟前应该给吸烟者的一些忠告还包括:不要存留卷烟,要将卷烟随手可及的环境变成一个没有卷烟的环境;在过去总是吸烟的地方和场合放置一些警示牌,例如“起床时不要吸烟”、“饭后不要吸烟”等。增加不能吸烟的时间和场所;当特别想吸烟时,试着忍耐几分钟不吸烟。对那些迫不及待要吸烟的人也可以试试想象训练,用烟草替代物来释放压力,因为以往吸烟者的手和嘴每天都会很多次重复吸烟的动作,戒烟之后一般不会立即改掉这个习惯性动作,所以可选择一些替代品来帮助克服,如口香糖、牙签等可针对嘴上的习惯,铅笔、勺子、咖啡搅拌棒等可针对手上的习惯;开始戒烟的前一天,吸烟者要扔掉所有保留的烟草产品、打火机和其他吸烟用具。
6)回顾以往的戒烟经历
建议吸烟者认真回顾自己以往戒烟的经历,并从中找出哪些是对自己有帮助的,哪些是导致复吸的原因,以便在这次的戒烟过程中汲取经验教训。
7)对面临的挑战要有思想准备
要告诉吸烟者在戒烟过程中会遇到的挑战。比如,在戒烟的头几个星期会出现戒断症状、戒断症状产生的原因有哪些、戒断症状的强度因人而异、戒断症状在戒烟的第1~3周内最明显、对烟的心理依赖会持续很长时间,等等。
8)签一份戒烟协议
建议吸烟者与自己签一份戒烟协议,并留一份给支持者,这样不仅可以获得他人的鼓励,还可以让人予以督促,使戒烟更容易成功。
9)选择适当的戒烟方法
“突然停止法”虽然在戒烟的头两个星期会出现一系列不适症状,但由于戒烟药物的使用,不适症状会明显减轻。而“逐渐减量法”由于持续时间较长,往往不容易坚持,而且一部分选择“逐渐减量法”的吸烟者其实是为自己不想戒烟找借口,所以建议最好采用“突然停止法”。
10)鼓励使用戒烟药物
除特殊情况外,应鼓励使用戒烟药物。同时,要向吸烟者强调戒烟药物并不是一种灵丹妙药,戒烟过程中的意志力是必须的。
● 安排(arrange):吸烟者开始戒烟后,应安排长期随访,随访时间至少6个月。以面对面或电话来定期进行后续追踪:每周一次连续四到八周,接着每月一次连续三个月。随访时,使用随访问卷对戒烟行为进行记录。
可由护士进行追踪是否有戒断症状出现。、设立戒烟热线电话,提供随时服务。
三、对不愿意戒烟或还未决定什么时候开始戒烟者,进行5r干预,5r内容包括:
● 相关(relevance):要尽量帮助吸烟者懂得戒烟是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事。● 风险(risks):应让吸烟者知道吸烟对其本人可能造成的短期和长期的负面影响及吸烟的环境危害。
● 益处(rewards):应当让吸烟者认识戒烟的潜在益处,并说明和强调那些与吸烟者最可能相关的益处,如促进健康;增加食欲;改善体味;节约金钱;良好的自我感觉;家里、汽车内和衣服土气味更清新;呼吸也感到更清新;不再担心戒烟等
● 障碍(roacblocks):医生应告知吸烟者在戒烟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及
挫折,并告知他们如何处理。
● 重复(repetition):每遇到不愿意戒烟的吸烟者,都应重复上述干预措施。对于曾经在戒烟尝试中失败的吸烟者,要告知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在经历过多次戒烟尝试后才成功戒烟的。
5r干预的目的在于促进患者戒烟动机,使其进入戒烟的行动期。
在帮助吸烟者戒烟之前,首先要了解吸烟者对戒烟所处的不同阶段,才能有针对性地提供适当的干预措施。根据吸烟者的戒烟意向,可将其改变过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思考前期:吸烟者尚无戒烟动机,在6个月内尚未认真考虑过改变吸烟习惯。思考期:仍在吸烟,但己有戒烟动机,尚未设定戒烟日期。
准备期:决定采取戒烟行动,认真计划在1个月内停止吸烟。
行动期:己开始戒烟,但不到6个月。
维持期:持续成功地不吸烟6个月以上。
最新正确的戒烟方法(3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