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情况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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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5 00:00:00    小编:单位晋升

事故处理情况报告(五篇)

小编:单位晋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事故处理情况报告篇一

1、目的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地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综采一队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3、工作程序

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守科学的原则。

4、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5、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班长、队领导;发生重伤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室。

事故处理情况报告篇二

篇一: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珠海市xxxx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第一节 事故报告

一、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相关章节规定:当发生事故时,应尽快启动应急预案,按分工及时到现场处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没有瞒报、谎报、迟报情况。

二、跟踪事故发展情况及施救进度,及时续报事故信息。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为分析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供依据。第二节 事故处理

一、公司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文件中,均规定发生事故或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成立由公司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同时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调查组和责任方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追究责任领导人和相关人员,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评、上岗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详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六章相关内容)。

(一)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本预案依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应急能力的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将本预案分为三级应急响应。①岗位部门应急(三级):发生无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事件,或影响公司局部安全运作的事故时的应急响应水平,是最低应急级别,对应的事故类型是可以控制的异常事故或容易被控制的事件。此类事故对公司人员的影响可以忽略。②公司应急级(二级):发生造成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的事故,或影响公司整体安全运作的事故时的应急响应水平,必须采取行动以保护现场人员。③社会应急(一级):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或破坏公司整体安全运作的事故的发生(很可能)的应急响应水平,在公司所有资源无法解决时要求助于社会力量等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控制事故。

2、响应程序

2.1当部门负责人接到发生无人员伤亡或无经济损失的事件报告时,如影响公司局部安全运作则启动三级响应,并立即赶至现场按未遂事故进行处理,尽快排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作业。

2.2当部门负责人接到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报告时,立即启动二级响应,由部门负责人上报给总经理,办公室赶至现场处理,同时通知应急小组做好应急准备,负责保险的人员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处理。

2.3当部门负责人接到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报告时,立即将事故上报总经理并启动一级响应,现场人员对受伤人员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 2 0急救电话启用社会资源实施救援。接报后全面启动应急体系,应急领导小组和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赶至事故现场,总经理亲自指挥事故现场处理。

应急相应程序图

3、应急结束

当事故得以控制,消除环境污染和危害,事发现场对人员的危害性消除,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经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事故隐患和引发事故的危害因素已经消除,不会产生其他危害后,由总指挥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由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解除应急状态。事故应急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和应急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及时改进。

(二)、后期处理

1、责任部门及补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票房、船舶共同进行应急救援的善后处臵工作,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对突发事件相关人员安臵、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

2、事故处理:

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查找事故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责任者实施处罚,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如须政府相关部门参与调查处理的,公司给予积极配合。

3、保险及理赔

由负责保险的人员负责与保险公司联系沟通,及时跟进保险理赔事宜,尽快办理有关理赔的工作。

4、生产恢复

在事故处理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生产的恢复。

5、新闻发布

预案执行过程中,新闻媒体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事故现场。港口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和事故的信息通报工作。指挥部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

6、总结评估

突发事件处臵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处臵进行总结评估,对应急响应行动、应急资源和效果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提高应急能力创造条件。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应急救援小组。

2、制度保障。

2.1。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求,充分认识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性。

2.2对所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和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对各种预防措施落实责任,并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建立相关的责任制。

2.3加强对危险目标的管理和监控,有关部门要坚持每天一次巡回检查,生产部门要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定期对现场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确保危险源的安全可靠。

2.4加强对各种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定期检验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2.5加强各类应急救援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种防护、消防、救生器材完好备用。2.6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应急演练,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技能,检验各种器材的使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7定期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3、通讯与信息保障 ‘

3.1公司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有线通讯系统包括:(1)各生产岗位设臵直通公司内各分机的电话;(2)公司各单位、部门的办公电话(附录)。篇二:12.26日交通事故情况汇报

眉 县 交 通 局

关于县信访局转来孙县长批示及处理 “12.26”交通事故的情况汇报

县信访局:

收到贵局转来孙县长批示,要求及时处理“12.26”交通事故信访案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明确领导分工,并派专人参加,督促县二运司尽快处理“12.26”交通事故。现将近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12.26”事故的基本情况

2009年12月26日下午6:30分左右,眉县二运司小客车与王小锋的三轮车在西宝中线祁家村发生一起一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县二运司及时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安慰伤亡家属,次日在交警大队协调下积极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县二运司及时向交警队支付了伤亡人员安葬费15000元,并向县医院缴足伤者医疗费,给家属安排食宿,县二运司抽调4人对死伤人员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二、协调处理情况

12月28日至元月2日,我局派专人参与县信访局组织的县信访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县二运司及死亡家属代表的善后处理协调会议6次,双方都同意协商处理,但对各自承担的责任在认识上分岐过大,致使在经济补偿数额上有很大差距,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三、“12.26”交通事故处理的建议

1、交警部门依法加快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以便及时处理此次事故。

2、我局督促县二运司依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积极做好死亡人员经济补偿工作。

3、我局将派专人继续督促县二运司做好死亡家属安抚工作。

二0一0年一月五日篇三:事故处理报告 海通国际广场新城项目部事故处理报告

事故处理情况报告篇三

关于盐城市阜宁县“3.10”自制吊篮钢平台高处坠落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来源:市安监局 时间:2012-07-20 浏览次数: 0 [ 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2年3月10日上午11时10分左右,位于阜宁经济开发区的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3号厂房钢结构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自制吊篮钢平台高处坠落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经市政府“3.10”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造成的责任事故。近日,经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市政府批复同意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4日,地址位于阜宁经济开发区花园路68号,法定代表人罗虹,注册资本5000万元,一般经营项目为风力发电机轴承及其相关配套产品生产、研究、开发和销售。2011年1月9日,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与阜宁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该公司总投资45694万元,占地203亩,新增建筑面积94740平方米,建成年产2.5兆瓦以上风电轴承30000吨的生产能力生产项目。

2011年11月13日,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与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项目为江苏京冶1号、2号、3号厂房、综合楼、后勤服务中心、传达室、道路、给排水等建设工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前,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无施工资质个人唐于军挂靠该公司施工资质承建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双方口头协议收取挂靠管理费20万元。唐于军承揽工程后,又将建设项目土建、钢结构工程非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邹其龙和孟凡东。孟凡东以个人名义非法承揽钢结构工程,又将钢结构安装业务非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孙文军。

在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3号厂房进行屋面梁钢檩条下反扣彩钢板安装工作时,由于3号厂房高度较高,采用活动脚手架方式施工会投入较大,故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人员自制了两只吊篮钢平台,采用吊篮施工。

2012年3月10日11时10分左右,孙文亮等人在安装结束后,准备将吊篮钢平台下降至地面,当钢平台从作业面下降约1.5米时,该平台东北角提升钢丝绳突然断裂,造成钢平台失稳,随后西北角提升钢丝绳断裂,使吊篮北端坠落,在吊篮钢平台一端坠落冲击荷载的作用下,南侧两根提升钢丝绳相继断裂,致使9名施工人员坠落,吊篮钢平台呈180度倾覆于地面,部分人员被压在钢平台下。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一是违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自制简易吊篮钢平台;二是吊篮钢平台提升钢丝绳选择不符合标准;三是吊篮钢平台制作工艺、结构不合理;四是吊篮钢平台传动装置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

间接原因:一是建筑工程层层转包非法分包,现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唐于军非法挂靠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工程,又将建设项目土建、钢结构工程非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邹其龙和孟凡东。孟凡东以个人名义非法承揽钢结构工程,又将钢结构安装业务非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孙文军,施工现场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二是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出借资质。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礼清同意无资质个人唐于军非法挂靠本企业资质承揽工程,非法承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公司安全管理混乱,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无人监管;三是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现场监理工作严重不力。对钢结构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查,对擅自使用自制吊篮钢平台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未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四是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不到位。

三、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18名事故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其中1名责任人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3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12名责任人分别受到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2名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具体处理情况见附件)。市安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分别给予34万元和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市城乡建设局依据有关规定提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日,对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暂停招投标60日。同时,责成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阜宁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阜宁县人民政府向盐城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有关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和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要认真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宁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将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切实增强法制观念。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和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履行法定的行政许可程序,严禁工程施工非法转包、分包。强化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不得上岗作业。

(三)迅速整改事故隐患。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要督促和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三违”行为。要紧密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和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各个场所、各个岗位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必须迅速落实整改人员、资金、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认真落实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专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在抓好工程质量监理的同时更要抓好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定期巡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四)强化施工项目监管。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园区、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管力度,对不具备施工安全条件,未履行行政许可程序的项目不得要求开工建设。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挂靠、非法转包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留死角,不漏盲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五)加强建筑行业管理。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不断整顿和规范全市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在全市集中开展建筑市场的专项整治和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堵住安全管理漏洞,努力形成建筑市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宁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做好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三大排查”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压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附件:盐城市阜宁县“3·10”自制吊篮钢平台高处坠落较大事故中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盐城市阜宁县“3·10”自制吊篮钢平台高处坠落较大事故中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一)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1.孙文亮,男,50岁,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项目3号厂房钢结构施工员。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2.孙文军,男,42岁,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项目3号厂房钢结构施工队长。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孟凡东,男,46岁,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项目3号厂房钢结构项目承包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李德军,男,42岁,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驻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王礼清,男,51岁,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

6.唐于军,男,50岁,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实际承包人。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

7.王礼亮,男,56岁,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驻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部经理。吊销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8.肖爱民,男,43岁,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驻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

9.吴徐智,男,62岁,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驻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现场监理。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

10.唐光平,男,47岁,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处理意见

1.崇庆华,男,25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管理监察中队队员。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2.戴震华,男,36岁,中共预备党员,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管理监察中队队长。给予其延长中共党员预备期、行政记大过处分。

3.王惠华,女,37岁,中共党员,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基建局局长。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4.张桂军,男,37岁,无党派人士,阜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给予其诫勉谈话。

5.黄晓东,男,41岁,中共党员,阜宁县建筑业管理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兼建设工程执法中队队长。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6.吴建军,男,40岁,中共党员,阜宁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7.周仁安,男,53岁,中共党员,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县建筑业管理局局长。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8.宗光华,男,50岁,中共党员,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给予其诫勉谈话。

事故处理情况报告篇四

事故追查处理报告

一、事故经过

2012年12月15日夜班,跟班矿长叶大刚、杨学斌、采面安全员张永亮,机修工张品德、罗仕亮接班后就在采面外上山修皮带打带扣,在一点半钟时皮带还没修好的情况下,机修工正在操作,皮带工张召明就打点通知皮带司机李从元开皮带,把机修工张本德的右腿绞伤,现已入院治疗。

二、事故追查

1、主管运输矿长杨学斌对工作不负责任,机修工在1202采面外上山修皮带,没有到现场监管,告知安全注意事项,现场监管不到位,(当时杨学斌在液压泵站,主、副井无人施工),造成了这起不应该发生的安全事故。

2、机修工张品德、罗仕亮安全意识差,在维修皮带时没有挂安全警示牌,未把开关闭 1

锁,就开始作业,属违章操作,导致张本德右腿绞伤。

3、皮带工张召明,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对他人安全置之不理,明知有机修工在维修且机修工、安全员已通知其本人,在皮带维修还未完成,就打点通知皮带机头司机李从元开机启动皮带,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处理决定

1、主管运输矿长杨学斌对工作不负责任,机修工在1202采面外上山修皮带,没有到现场监管,告知安全注意事项,现场监管不到位,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在本班多次发生烧毁电机、磨断皮带等事故,对跟班矿长杨学斌的工作态度和表现,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給予跟班矿长杨学斌罚款200元处理。

2、机修工张品德、罗仕亮安全意识差,在维修皮带时没有挂安全警示牌,未把开关闭锁,就开始作业,属违章操作,导致张本德右腿绞伤。对机修工张品德、罗仕亮的违章操作,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平时工作比较积极)对机修工张品德、罗仕亮給予每人罚款100元的处理。

3、皮带工张召明,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对他人安全置之不理,明知有机修工在维修且机修工、安全员已通知其本人,在皮带维修还未完成,就打点通知皮带机头司机李从元开机启动皮带,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念其追查事故时态度良好,诚恳认错,并写了安全责任保证书,如在违章、违规矿委会将给予开除矿职,本人无二话可说。对其皮带工张召明工作态度和表现,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对皮带工张召明罚款500元的处理。

四、事故教训

这次事故的发生一是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抓好工作重点,现场监管力度不够,没有做到走到、看到、说到,安排好。二是工人在操作中安全意识薄弱,没有做到三不伤害(不

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通过这次事故,大家要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安全工作要靠大家齐抓共管,才能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

水城县化乐锦源煤矿

2012年12月16日

事故处理情况报告篇五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的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排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为适应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的标准,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二、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2.重任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5.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1)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2)一次性造成职工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伤亡事故与应急防范管理

伤亡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等,目的是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一)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并实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的内容、程序、负责部门或人员及及其职责,做好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事故的报告统计:(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应当以快速的办法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最迟不超过24小时;(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等;(4)企业应当根据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按月、年定期报送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

(三)事故的调查:1.事故调查的组成: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的有关人员组织;死亡以上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2.事故调查组职责:(1)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事故的目的是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因而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不查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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