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及流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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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及流程篇一
一、原材料来料不良处理方案
1.原材料经外协厂依据mil-std-105e
一般检验水准ⅱ级 aql(0.4 0.65)一次抽样检验标准进行检验,iqc检验不良的,由外协厂iqc开具来料异常报告,反馈至我司品质,品质进行对存在异常的原材料进行确认。
2.确认完成后,一般确认的结果分为四种:可接受,可特采,不可接受,需进步确认。
2.1 我司品管确认可接受的原材料,需要在外协厂 iqc提供的异常报告中写明可具体情况,并签字确认,外协工厂根据我司给的确认结果进行接受。
2.2 我司品管确认可特采使用的原材料,需在外协厂 iqc的异常报告中写明可特采接受的依据或原因,并与外协工厂的品质一起进行特采的结果确认的实施。对于我司确认可特采的原材料,外协厂存在异议的,按以下执行:
2.2.1若所执行的特采没有造成外协厂的工时浪费、不良严重增加等不良状况,可直接要求外协厂配合执行特采的动作。
2.2.2若所执行的特采会造成外协厂的工时浪费、不良严重增加等不良状况,但仍需继续执行特采动作的,可允许外协工厂申请工时浪费或人力浪费的费用和因此类不良造成的相关物料的损耗。
2.2.3特采动作执行的过程中,由品质、工程并要求外协工厂一起跟进紧密跟进特采执行的全过程,防止问题的发生或扩大。
2.3我司品管确认不可接受的产品,确认不合格的主要责任方后,可按三种方式处理:退货,供方返工,外协厂协助返工。
2.3.1退货的原材料,由我司品管确认后,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生管安排,由生管安排原材料所在的仓库或原材料的管理者将此不合格品退还供方,由供方安排处理。
2.3.2经确认要求供方进行返工的不合格品,由品管通知采购安排人员至外协厂进行返工,生管跟进返工进度。
2.3.3特殊情况下,需要外协厂安排返工的,由我司生管与外协厂相关管理进行协商安排返工,外协厂可要求申请返工费用,如责任在供方的话,此返工费用需要供方承担。
2.3.4以下退货或返工处理完成后,需返回到第按来料检查第一步重新进行检查,有必要时需对此对应产品进行加严检验,并需重点针对具体造成返工或退货的不良项进行重点检查。2.4品管确认后,涉及到客户的要求或其它不明项需由工程、客户或采购进行确认的,将来料异常报告发送至采购,由采购主导,工程、品管协助处理出现异常的报告。确认结果ok后,由确认方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给品管与生管,品管经再次确认后,安排接受、特采或不接受,并按以上2.1、2.2、2.3条处理。
3.不合格品处理后,由采购、品管共同跟进,要求供方提供不良品原因分析的报告,提供临时处理方案并给出相应的改善对策。品管确认对策的有效性,并负责后续的跟进与确认。
二、半成品来料不良处理方案
1.半成品的来料不良,主要指外协工厂的来料不良(包括smt、dip、邦定等由各外协厂进行加工的半成品)。
2.外协工厂生产完成的半成品,需安排外发至其它的外协工厂或交由我司生产的半成品,由我司驻厂的品管人员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
2.1.检查后符合接收标准的,加盖 passed公章,并出具产品检验报告。然后,将检验结果知会至外协厂,由外协厂安排出货或安排我司产线接收等后续工作。
2.2检验后不符合接收标准的,出具不合格报告并交由外协厂的品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通知外协工厂进行返工然后将不良状况反馈至我生管,由生管跟进外协厂的返工进度。返工完成后,我司品管需再次进行抽样检验。
2.3.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特采动作的,需要外协工厂与我司双方的品管负责人确认,并注明特采的原因以及特采的执行方法方可执行特采的动作。
3.特殊情况下,外协工厂交由我司进行生产的产品,如急需生产的产品或dip后的产品,在产品大体上无批量性不良时,可接受生产,但在生产过程中,如严重不良超过1%时,需要求dip外协厂至我司产线进行返工处理。
4.对于不合格品报告的内容,由品管负责要求外协厂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案及改善对策,并对外协厂提供的改善对策进行确认和跟进后续的改善效果。
三、在制品的不良
1.在制品的不良主要指生产线的生产过程中发现或产生的不良品。产线出现不良超标时,及时通知品管与工程对不良品进行分析并确认责任归属。
2.不良分析确认ok后,由品管通知各部分按照分析的结果处理。
2.1.经分析确认属于产线自行生产过程中作业造成的不良,立即通知产线进行改善,并由品管跟进改善效果,经改善无效的且不良仍增加的,可要求产线停线整改,由工程、品管、生产共同确认一个有效的改善方案后,方可再次进行生产。
2.2经分析确认属于产品设计方面的原因,可暂缓或停止生产,由工程将相关问题反馈至设计方,等设计方确认好改善方案后,方可重新进行正常的生产。
2.3产线生产过程中,确认的有原材料的来料不良的,若不良超过一定比例(具体不良比例根据具体产品而定),可要求原材料退货、供应商进行返工、产线自行返工等方法进行处理。具体执行参照原材料来料不良处理方案。
2.4.产线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有半成品来料不良的,可按上述半成品来料不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4.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确认属于外协厂的不良的产品,若不良超过一定比例(具体不良比例根据具体产品而定),由我司生管安排此不良品退还外协厂进行维修,经品管或工程确认达到报废标准的,直接退外协厂报废处理。
5.产线的不良品,要定时进行维修和清理,对于产线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报废,需及时告知生管申请报废处理。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及流程篇二
244国道陕甘界至凤翔公路改建工程lm-1-2标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试验、复核及报告审
核、签发制度
一、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当试验人员发现试验报告有不合格项时,应先检查试验报告对应的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在确定仪器的正常运转操作无误时,试验负责人审核确认该原材料不合格,书面通知物资部门、技术部门及领导负责人,并上报监理、业务单位,在两日内上报质检站部门,进行有关措施方案处理。根据材料的不合格项目严重程度做出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由试验人员作出判断,需要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协助。当出现严重和重大不合格时,必须在当时向物资部长、总工程师报告。
2、当发现一般不合格品时,进行原因分析,组织制定纠正措施。
3、当发现严重不合格品或重大不合格品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评审。发生重大不合格品时,应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处理。
4、出现严重不合格品需要进行返工处理时,由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织制定处理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5、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不合格品处理后应重新。
6、检测报告是评定有关材料和产品质量的主要依据,经检测人员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试验外,更重要的是严格履行复核手续。
7、检测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文字认真填写,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内容齐全真实,数据处理、取舍正确。
8、检测人员在完成检测任务并确认无误后,要立即写出检测报告并签字,然后交复核者复核并签字。
9、复核后的检测报告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工地试验室专用章,最后出报告。
10、检测报告中的数据均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1、检测报告必须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认可。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及流程篇三
不合格品及过期产品控制程序
1.目的:为对原料和产品的不合格品及过期产品进行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文件。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各类原料和产品不合格品及过期产品的管理。3.职责
3.1 质量部为公司不合格品及过期产品的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及组织评审、监督处理,负责记录发生的不合格品及过期产品的质量信息,形成质量报告。3.2 生产部、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不合格品及过期产品的管理,在质量部qa的监督下处理。4.程序 4.1定义:本程序中的不合格品是指经质量部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原辅料、超标生产的产品、不合格的产品、过效期的产品,也包括溢漏或洒落的物料/产品、退货产品、召回的产品、产品发生意外导致的报废品(如投毒、被外物污染等);过期产品是指已过产品有效期的产品。
4.2不合格原料、包装材料的管理:
处理原则:一是追究责任者,承担损失或退货;二是退货处理。4.2.1 记录、标识、隔离
4.2.1.1 原料、包装材料到货后,质量部qa现场取样,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传递到仓库人员,仓库保管员记录检验报告结论。
4.2.1.2 不合格品的原料、包装材料经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接收/入库,不准使用。4.2.2不合格品的评审:质量部qa填写“不合格处理单”,并负责组织使用单位、生产部、销售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根据不合格项目的性质和程度,做出结论,经质量部qa负责人批准后销售部执行并监督执行以上程序,并填写在 “不合格处理单”上,一式两份,质量部和销售部各留存一份。4.2.3不合格品的处置
原则:不合格的原料/包材一律按退货处置,不合格的印刷品一律销毁。
4.2.3.1 退货:质量部将评审意见通知采购员,采购员负责在一周内将不合格品处理完毕并记录它们被退回供方的信息。退货处理在销售员现场监督下实施,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双方清点数量准确以后,由采购员办理退货手续。如发现数量不准,要立即查封现场,尽快查明原因,在原因未查明前,不得进行退货。
4.2.3.2 不合格印刷品的处理:对不合格的印有公司标志的印刷品的处理,由采购员押车至指定地点销毁,质量部qa专人监督执行,并填写“销毁记录”,注明名称、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数量、销毁方式、销毁人签名和监督人签名等。
4.3 生产过程中出现偏移参数的中间产品,不得交下工序,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纠正措施,检验合格方能进入下一工序生产。4.4不合格产品管理
4.4.1标识隔离:生产车间接到质量部发出的不合格报告后,生产车间岗位人员立即将不合格成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区,货位前置红色标识牌隔离存放。4.4.2 处置:不符合规格的产品可采取如下方法进行处理:(1)作废弃垃圾处理;(2)重新加工(即返工);
(3)让步接受(必须得到客户的书面同意)或降级(满足其它标准规格的)。(4)销毁或报废。
4.4.2.1作废弃垃圾处理:生产车间岗位人员立即将不合格品收集于专门的容器中或放置在专区, 并置“废弃”标识牌隔离存放,作废弃垃圾处理,质量部qa专人负责监督处理过程并填写处理记录。
4.4.2.2重新加工(即返工)(1)不合格品的返工,生产车间制定返工方案/文件,内容包括:不合格品的原因、分类(质量、外观、杂质、工艺等)、返工退回的环节、返工的批号和数量、可接受的标准、返工产品的存储条件、可能影响批次的信息等,并在生产记录中可明确追踪。
(2)返工按返工文件或方案执行,返工情况填写在生产记录中,返工后的产品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质量部qa、生产部应对返工环节及返工影响到或随后有关的批次进行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确保满足规定要求。
4.4.3让步接受(必须得到客户的书面同意)或降级(满足其它品规格的)。
(1)不合格品如让步接受,必须得到客户的书面同意,由采购部将客户同意的书面资料一示3份,交质量部、销售部、生产部,并经各部门负责人确认,报直管副总批准后,各部门以此作为不合格品让步接受的依据。
(2)不合格品如降级销售,其指标必须满足质量标准的低限要求,由质量部根据标准做出判定和确认,方可做降级处理。(3)未满足客户规格要求的产品,必须在客户被书面通知后并得到客户书面接收的确认时,销售部才能发货。
4.4.4过效期或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由于产品过效期、品质拒绝、退货产品、召回的产品、溢漏或洒落的产品进行重新加工(即返工)的必须经生产部和质量部确认批准后方可执行;未被确认和批准的做废弃物处理。4.4.5销毁或报废
产品发生意外导致的报废品(如投毒、油污染、气味污染等的交叉污染),工艺控制不能消除的,一律销毁和(或)按废物处理。经质量部判定后,交生产部统一处理,质量部、生产部负责监督处理过程并填写“不合格品销毁记录”,注明名称、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数量、销毁方式、销毁人签名和监督人签名等。4.4 废料控制
4.4.1生产过程中、搬运或传送过程中洒落或溢漏的产品,经统一收集后,放置在容器并设置标识牌,按废弃物(即生活垃圾)处理。
4.4.2工艺过程中设备滤网/筛网拦截的残留物,清理后按废弃物即生活垃圾处理。4.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设备深度清洁时清理的料垢均按废弃物处理。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及流程篇四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1.所有员工都必须意识到产品质量的重要性,降低不合格品,提高产品质量是减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体现。2.在生产包装过程中,要不断加强机台巡查和工作自检,以此减少不合格品的产生和人为造成不合格品的增加。3.接触到产品的所有工序员工,懂得慎重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进行分离,隔开避免混杂,造成工时成本的浪费。4.所隔离出的不合格品,要由质检部对其评审,围绕返工、降级、报废及状况认可的不同程度进行定位。
5.区分开的不合格品,不可与其它合格产品混装、混放,须放置到指定地点,有必要的还可用相关标识予以注明。6.当不合格品数量大于一般正常情况的,须由专人根据不合格品的数量、特征、损失程度、影响等及相关补救或再防发生措施情况,以书面、表格形式进行如实统计、汇报。7.不合格品定位后,要进行及时处理,不可因长时的堆放而引发更严重的质变。
8.不合格品定位后,属于二等品的降价处理, 产品尽快出售,不符合食用的产品,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严禁出售。应当及时报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用书面逐级汇报存档。
附:不合格的区分
二等品(次品):
偏膜、日期不明显,经过杀菌正常处
理的产品。
废品:
其它二等以下产品。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及流程篇五
压铸部不合格品处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使压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合理处置,确保不合格品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2.不合格品的分类 i类:需报废处理的
凡对毛坯涂装、毛坯加工、发动机装配有影响的且不可修复的不合格品如裂纹、穿透性冷隔、非加工面上有导致发动机运动件受阻的多肉、加工余量不够、对外观要求严的零件的主视面有不可修复的损伤等。
ii类:待评审处理品(需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的)
(1)具有影响下道工序,并需要通过下道工序给予解决的不合格品。如装配孔有毛刺、加工余量超差等。
(2)影响外观,但对外观要求不甚严,或模具已无法修复的。(3)因材料引起的不合格品
iii类: 部门内可处理的返工返修品
(1)一般性的表面划伤、碰伤、涂料痕迹、粘模拉伤等;(2)不影响下道工序,并可通过操作调整过来。
3.处理办法 3.1 标识及隔离
3.1.1 部门内部由发现者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并及时通知检验员或班长,由班长或检验员进行标签标识。
3.1.2 压铸不合格品流入外部门或在外部门发现的压铸不合格品,由部门专职检验员负责对毛坯件和加工成品件进行标识和隔离。
3.2.2 在外部门发现的压铸不合格品数超过30件导致产品报废时,由班长填写《压铸部不合格品处理单》,交检验员进行处理。
3.2.3 检验员抽检发现不合格品时,要对本批生产的产品进行追踪,对不合格品做好标识和隔离,并通知相关的责任班长,同班长按本规定中的3.2.2条款填写《压铸部不合格品处理单》。(注:抽检不合格记录中的报废数量因与班组每日生产报表中的报废数有重复,不再另外填写《压铸部不合格品处理单》。
3.3 评审:由主管工程师负责提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返工、返修、挑选、报废。3.4 处置: 3.4.1 报废
3.4.1.1压铸班及清理班发现的i类不合格品中,有明显压铸缺陷的零件,可直接报废处理。由班长将不合格品的数量及特征记入各自的日报表中。压铸班记入《压铸生产记录表》,清理班记入《清理班日报表》。
3.4.1.2压铸工序发现的属于报废的不合格品,放入回炉料小车中重新回炉。清理工序发现的不合格品,经检验员确认属于报废的不合格品可送熔化工序重新回炉。有镶件的废品件要分开堆放,交熔化工另行处理。
3.4.1.3 部门统计员依据《压铸生产记录》和《清理班日报表》统计出每月报废产品的数量及特征。
3.4.2 返工、返修、挑选
3.4.2.1 对于ii类、iii类不合格品,由专职检验员根据不合格品的评审意见和现场不合格品的部门及工序,安排清理班或压铸班进行返工、返修、挑选。一般情况下同造成不合格品的责任者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返工和挑选。
3.4.2.2 箱体、盖类及缸体等表面磕碰划伤的返修、返工可直接由检验员或下道工序通知清理班班长负责安排返工或返修。
3.4.2.3 对可以通过返工、返修和挑选处理的不合格品、经过返工、返修、挑选处理后,需经检验员复检确认。
3.5部门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dg09.01.6)的规定执行.并由主管工程师负责按照下道工序的部门或质管部评审意见进行处理。
3.6不合格品数超过200件时,需经部门经理进行评审处理。4.相关文件
4.1 《不合格控制程序》(q/dg09.01.6)5.记录
5.1 《压铸部不合格品处理单》(207.09.01.5-1a)5.2 《压铸生产记录》(207.01.02.1-3a)5.3 《清理班日报表》(207.01.02.1-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