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法定假日春节放几天(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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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假日春节放几天篇一
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1日调休,放假3天。其中2014年1月1日(星期三)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2013年12月29日(星期日)公休分别调至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2013年12月29日(星期日)、2014年1月2日(星期四)照常上班。
二、春节:2014年1月30日至2014年2月5日调休,放假7日。即1月26日(星期日)公休调至1月30日(星期四,农历除夕)、1月31日(星期五,农历正月初一)、2月1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初二)、2月2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初三)为法定节假日,2月1日(星期六)、2月2日(星期日)分别公休调至2月3日(星期一),2月4日(星期二)、2月8日(星期六)公休调至至2月5日(星期三),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
六)、2月6日(星期四)照常上班。
三、清明节:2014年4月5日至7日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日)公休,4月5日公休调至4月7日(星期星期一),4月8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四、五一劳动节:2014年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
四、“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星期六),5月4日(星期日)公休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五、端午节:2014年5月31日至6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5月31日(星期
六)、6月1日(星期日)公休,6月2日(星期一,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6月3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六、中秋节:2014年9月6日至9月8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6日(星期六)、9月7日(星期日)为公休,9月8日(星期一,农历中秋节)法定节假日,9月9日(星期
二)照常上班。
七、十一国庆节:201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
三)、10月2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
六)、10月5日(星期日)公休,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公休分别调至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三)照常。
国家法定假日春节放几天篇二
2012年国家法定假日
2012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时间表(或称2012年法定节假日安排时间表)按照中国法定程序基本敲定,2012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时间表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参考以往国务院办公厅下达的关于往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并并结合中国当前发展工作实际做出的。2012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最终敲定方案将报请国务院批准方可生效,节假日放假安排最终于2011年12月份予以公布,并以通知的方式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2日,放假3天。其中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公休,2012年1月1日(星期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12年1月1日(星期日)公休调至1月2日(星期一),即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2012年1月1日(星期日)、2012年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上班。
二、春节:1月22日至28日,放假7日。即1月22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3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4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21日(星期六)、1月22日(星期日)公休调至1月25日(星期三)、1月26日(星期四),1月29日(星期日)公休调至1月27日(星期五)、28日(星期六)公休,1月21日、1月29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3月30日(星期六)、3月31日(星期日)公休调至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4月4日(星期三,农历清明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3月30日(星期六)、3月31日(星期日)照常上班,4月5日(星期四)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29日(星期日)为公休、4月28日(星期六)公休调至4月30日(星期一)、5月1日(星期
二、“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即4月29日(星期日)、30日(星期一)、5月1日(星期二),4月28日、5月2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五、端午节:6月23日至25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6月23日(星期六,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6月24日(星期日)为公休,6月23日(星期六)公休调至6月25日,即6月23日(星期六)、24日(星期日)、25日(星期一),26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8天。其中9月30日(星期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一)、10月2日(星期二)、10月3日(星期三)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为调休,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公休,9月29日、9月30日(星期日)两天调至10月4日、10月5日,9月29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一)上班。
国家法定假日春节放几天篇三
2008国家新法定假日
国务院公布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带薪年休假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法定假日增至11天;五一减为1天,清明端午中秋各1天,春节3天从除夕计假年假最长15天,不冲抵探亲假;年假应休未休,单位应付300%的工资。
各界意见和社情民意的基础上,修改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经国务院通过并于昨日对外公布,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从明年起,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从之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其中五一劳动节从放假3天减为1天,新增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调整为从农历除夕开始计假。新年(元旦)仍放假1天,国庆节仍放假3天。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法定假日增至11天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国家法定假日春节放几天篇四
2011年国家法定假日
元旦节:1月1日~1月3日放3天假。1月1日(星期
六、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月3日(星期一);
春节:2月2日~2月8日放7天假。2月2日(星期
三、农历除夕)、2月3日(星期
四、农历正月初一)、2月4日(星期
五、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5日(星期六)、2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7日(星期一)、2月8日(星期二),1月29日、1月30日上班;
清明节:4月3日~4月5日放3天假。4月5日(星期
二、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2日上班;
劳动节:5月1日~5月3日放3天假。5月1日(星期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一)、5月3日(星期二),4月30日上班;
端午节:6月4日~6月6日放3天假。6月6日(星期
一、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6月4日(星期六)、6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中秋节:9月10日~9月12日放3天假。9月12日(星期
一、农历中秋当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10日(星期六)、9月11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国庆节:10月1日~10月7日放7天假。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为法定国庆节假日,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10月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
四)、10月7日(星期五),10月8日、10月9日上班。
国家法定假日春节放几天篇五
国家明文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法定节假日制度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
各国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不同,因此节假日也不同。例如加拿大规定每年有8天节假日,美国绝大多数工人每年享受全薪公共假日7-8天,巴林的法定假日则有12天。
我国在建国之初,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第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度假办法》按照这一规定,法定节假日可以分为三类,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属于部分人民的节假日以及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后根据形势的发展,国务院重又颂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使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更符合经济发展的需求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具体说来,我国的三类法定节假日具体时间如下:
1、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有: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因此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2、属于部分人民的节假日有: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的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六条 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假期工资照发。
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法定丧假和婚假是三天,另外根据路程加里程天数
简单说,就是婚丧假,1-3天。晚婚假15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