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起草
第1步:相关部门将合同相关信息书面文件(施工合同一般为招投标等相关文件)及合同审批单通过oa系统传至法务部。
第2步:法务部起草合同。
第3步:法务部将合同初稿通过oa系统传至各相关部门审阅。各相关部门对合同初稿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单后,通过oa系统回传至法务部。
第4步:法务部结合各部门审批意见整理合同初稿形成新合同稿。法务部将新合同稿传至相关领导审批,相关领导对合同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单后,通过oa回传至法务部。
第5步:法务部最终形成合同终稿。
第6步:法务部协同相关部门与甲方签署合同。
第7步:合同原件(附电子版)和合同审批单一同报办公室备案。 第8步:办公室将合同复印件下发相关部门。
第9步:法务部将合同初稿及终审稿存至oa共享文件夹和法务部共享文档(12号)供各部门查阅。
合同审核
第1步:送审部门提供待审合同初稿。
第2步:送审部门将待审合同初稿及合同审批单通过oa发送至法务部。 第3步:法务部审核合同。
第4步:法务部将审核后的合同通过oa传至各相关部门审阅,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单后,通过oa系统回传至法务部。
第5步:法务部结合各部门审批意见整理合同,法务部将整理后的合同通过oa系统传至相关领导审批。相关领导对合同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单后,通过oa传至法务部。
第6步:法务部最终形成合同终稿。
第7步:法务部协同相关部门与甲方签署合同。
第8步:法务部将合同终稿及审批单通过oa传至办公室备案。 第9步:办公室将合同下发相关部门。
备注:
一、上述合同起草及合同审批中的第7步、第8步、第9步仅限施工合同。
1、销售合同管理
内容分类:
商品房买卖合同用印申请、业主资料用印申请、车位合同用印申请、老带新物业减免用印申请。
2、营销日常管理
流程说明: 销售部人员销售部经理销售部总监审核综合管理部审核
批相关人员执行。
内容分类:
δ营销方案类合同、δ营销活动类合同、δ广告类合同。
董事长审3、营销业务管理
流程说明:
内容分类:
δ客户优惠申请、δ延期申请、更名申请、δ换房申请、工程抵款申请、δ退房申请、δ解除销售合同申请、付款方式变更申请、物业费减免申请、分期付款申请、δ首付垫资申请、车位超购申请。
4、工程合同管理
内容分类:
δ总包合同、δ分包合同、δ采购合同。
5、工程事件(下函)管理
内容分类:
工程联系函:安全、工期、质量、罚款、δ验收、维保、施工签字、施工安排、δ零星工程。
6、设计变更管理
总审核董事长审批下发工程设计变更通知
内容分类:
1、δ所有设计图纸的修改变更:建筑、结构、水电、风施、景观、等图纸变更。
方案。
7、档案借阅管理
行政林光举)/物业分管领导审核档案管理员办理
内容分类:
程联系单借阅、结算单借阅、结算函借阅。
8、考勤补签管理
流程说明:
内容分类:
1、各部门员工忘记打卡补签。
9、 派车申请审批流程
流程说明: 市内:相关人员填写综合管理部审核司机出车 市外:相关人员填写综合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司机出车。
内容分类:
1、各部门员工用车申请。
10、请休假管理
流程说明:
一、职员
1、2天内:本人填写→部门负经理审批→综管部备案
二、主管级以上:
1、3天内:本人填写→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综管部备案
三、副总经理以上:
1、本人填写→董事长审批→综管部备案。
内容分类: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调休申请。
11、 物品申购管理
流程说明:
(工程类欧先林/日常申购林光举)→董事长审批→采购执行。
内容分类:
1、日常办公用品采购、活动用品采购、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维修材料采购。
12、 用印审批
流程说明:
财务部:财务人员财务部经理审核综管部汇总董事长审批加盖印章
内容分类:
1、销售部:预告预抵资料用印、办理房产证资料用印、客户资料用印。
2、工程部:工程资料用印申请(消防、土建、防雷、电梯、自来水、电力)
3、财务部:δ报税、银行对账单、δ签证报告类合同、收据、开不动产发票、报税务资料、银行开户销户、贷款卡开户许可证年检用印、_报表。
4、成本部:δ任务单、δ资料用印、δ报建用印、δ签证用印、
5、综合管理部:δ行政发文用印、δ行政合同用印、δ人事资料用印、社保证明用印、车辆保险用印。
6、外联部:报建证件复印件用印、δ申请书表格用印、验收送审送检资料盖章、δ政府合同盖章。
7、物业部:物业行政用印、业主相关文件证明、公司对外一般文件、δ行政合同用印。
13、物业请休假管理
内容分类:
员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调休申请。
14、 物业物品申购管理
准执行采购。
内容分类:
日常办公用品申购、物业工程维修材料申购、小区绿化用品申购。
15、成本采购审批流程
内容分类:
δ大型工程物资申购、δ甲供材料申购、市场询价。
16、借款申请审批
财务出纳
内容分类:
δ员工借款及备用金申请。
17、费用报销流程
出纳支付
内容分类:
1、δ所有费用报销统计审批。
18、业务招待申请流程
δ日常公司客户招待、δ公司活动聚餐、δ外联行政招待。
19、 车辆维护流程
流程说明: 综管部提出申请财务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批准。
内容分类:
δ车辆油费分配、δ车辆日常保养、δ车辆维修、δ车辆保险购买、δ车辆年检、δ车辆转让。
20、人事变动申请
内容分类:
入职登记表申请、离职登记表申请、员工转正申请、δ员工薪资调整申请、员工合同续签申请。
备注:δ须通过董事长审批。
一、开业备案时间
1、工商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必须在批复之日起90内完成。
2、小额贷款公司应在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开业,公司备案材料必须在公司开业前30日内,分别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送。
二、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
1、省辖市主管部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请示(原件)
2、县(市、区)主管部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请示(原件)
3、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请示(原件)
4、登记备案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5、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原件)
6、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原件)
7、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原件)
8、公司章程(原件)
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登记表
10、_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设施合格证明(原件)
11、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原件)
12、公司机构设置(或框架图)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6、贷款卡及人民银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按顺序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后报所属县(市、区)主管部门,由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以文件形式出具下列材料,并报市中小企业局。
县(市、区)主管部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请示(原件)
四、市中小企业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市中小企业局以文件形式出具下列材料,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
省辖市主管部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请示(原件)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备案表填写审批意见。
民银行地方分行、市中小企业局、县(市)区主管部门、申请人各1份)。
一、条件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国发[1997]26号第五条1月1日《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实施以后参加工作的,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的,可以按月发给退休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该办法实施以前参加工作,该办法实施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满不满15年的,退休后可以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个本人。
二、提交材料
(1)《退休审批表》三份,(2)照片六张,(3)职工档案材料或查档证明,(4)养老保险金交纳证明。(5)办理病退的,应提交个人申请一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材料。(6)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还应提交个人申请一份。
三、办理程序
(一)正常退休的:
1、由单位报送职工的档案材料,经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填写《退休审批表》。
2、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职工养老保险费交纳情况,并核算该职工退休养老金待遇,社会保险科复核后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3、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对拟退休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给退休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病退(含退职)、伤退办理程序
1、对申报病退(含退职)、伤退职工的档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职工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条件的,对单位报送的职工档案材料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职工养老保险费交纳情况并核算该职工退休养老金待遇,社会保险科复核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批,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特殊工种退休程序:
由单位报送职工档案材料, 经社会保险科初审, 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批后, 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一)经办流程
(二)所需材料:
1、《退休审批表》、《 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养老保险手册》
2、92年前原国企业合同制工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首页及第四页复印件。
5、 “职工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6、女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或《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名册》原件、复印件。
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职工办理退休,还需携带《资格证书》、《评审表》、《聘书》、《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8、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还需携带劳动模范证书原件、复印件。
9、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还需携带《 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表》或《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10、符合后延退休条件的,还需携带《后延退休申请确认表》。
11、有间断缴费的还需提供《就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就失业证需复印首页、第9、23、37页)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以落实市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主线,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为参加司法资格考试人员提供一流的服务,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行政审批的内容
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是二项:一是司法资格考试,二是法律援助审批事项。
三、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_国籍;
2.拥护《_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品行良好。
(二)考试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采用闭卷的方式,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公布。
(三)资格授予
每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后公布。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授予及颁发证书的具体办法,由司法部规定。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助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维护其他劳动保障权益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9.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以及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也可以在被刑拘后根据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四、服务形式
1.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指定专窗、专人负责做好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
2.认真做好法律咨询、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等服务工作。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诉讼事项的,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属于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的,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非诉讼法律事项的,可以向有权处理机关所在地、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事项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和《甘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36号)精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和审批服务信息全过程共享,加快推进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一)优化既有项目分类
1.为实现项目精准管理,在我市已有的11个工程建设项目类型(一般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一般社会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一般工业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小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工程建设项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般交通项目、一般水利项目)的基础上,根据省级示范文本,更新所有项目的审批流程图,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审批时限压减至最多90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2.各审批部门根据省级对应部门精简优化后的本行业审批服务事项和申报材料,根据我市已更新的项目审批流程图,精减优化本行业审批服务事项和申报材料,梳理审批事项的前置后置条件,形成我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和办事指南。统一精简后的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于9月10日前报送市工改办,市工改办审核后报送市政府备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二)细化项目分类分级管理
1.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照项目“主题式”“情景式”分类管理原则,新增三个项目类型:
新增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即具备合法土地手续,符合规划条件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24m、地下室工程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的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涉及危化品等特殊项目除外)。
市政设施改造项目,既有市政设施(管网、泵房等),在原址上需要提升改造的项目。
一般农业建设项目,即涉及到农业养殖、科研、试验(不包括农业生产)的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2.新增的项目类型,要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其中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市政设施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一般农业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三)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
1.对1500平方米以下的低风险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的工业类建筑工程,制定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制定并公布具体操作要求和制式表格,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管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2.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制定并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3.对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的建设工程,探索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二、进一步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
(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1.进一步加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管理,坚决杜绝相关审批单位通过预审实施实质性审批、“表面”压缩审批时间、“秒批”、“体外循环”、线下办理等现象;除复杂事项以及需要现场踏勘、听证论证的事项外,加快推动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2.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投资在线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环评审批系统等相关部门既有审批系统深度融合,实现项目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
牵头单位:市政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3.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各相关部门在线使用“一套图纸”,并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全面推广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在项目审批中的应用,各审批部门应认可其他部门签发的电子批文和电子证照,审批结束时同步签发相关联的电子批文和电子证照。
牵头单位:市政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4.统一完善我市项目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技术标准和基础条件,搭建项目审批全链条数据交互平台。依托我市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方面对接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电子信息互认互信,有效支撑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提升办事企业感受度。开发电子资料管理模块,推进在线手机、在线分类、自动归档工作。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明确网上咨询服务、在线并联审批、联合会商等办理流程和服务责任。持续完善工程审批系统网上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申请、互动、投诉建议等服务功能,鼓励提供智能申报指引,辅助企业快速确定审批流程、事项清单、材料清单,自动关联相关电子证照和前序成果材料。持续丰富移动端信息获取、信息查询等功能,推动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牵头单位:市政管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五)优化“项目策划生成”系统运行机制
1.建立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在“多规合一”基础上加强业务协同,进一步优化项目策划生成流程,在项目备案前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条件及评估评价事项要求,向建设单位明确具体项目全周期审批流程;缩短“生地”变“熟地”时限,完善项目策划生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生成效率。发改委要按照省级相关部门要求,推进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储备信息与工程审批系统共享。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2.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运行管理,同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有机结合起来。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六)进一步推行“区域评估”
1.持续优化区域评估工作机制。明确区域评估的事项清单,及时公开评估结果;强化评估成果运用,公布采用区域评估成果的具体要求和实施告知承诺制的具体措施,将区域评估成果集成于“多规合一”平台,通过前期策划生成明确项目建设管控要求、技术设计要点、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2.在我市工业园区全面开展区域评估,增加实施区域评估的项目数,强化评估评价结果与建设条件集成、项目生成、部门审批的综合运用。
牵头单位: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七)加强“联合测绘”
自然资源局要牵头制定相关“联合测绘”制度,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我市“联合测绘”机构名录,在推进项目验收涉及的土地、规划、不动产等测绘内容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全流程联合测绘。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八)精简规范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
1.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梳理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制定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2.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市场评价评级功能,健全完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公布办理(服务)指南,明确使用范围、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收费和承诺时限,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公布技术审查事项审查标准,积极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技术审查效率,并支持开展智能化“电子辅助审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九)优化线上“市政公用”服务程序
全面优化完善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
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由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提出市政管线接驳点位和周边管线情况。在施工许可阶段,提前开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服务,市政公用服务机构提前介入,提供指导服务,同步开展设计、方案答复等前期工作,并按照建设单位需求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工作。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公开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加强服务质量监督和用时管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国家电网嘉峪关分公司、市嘉恒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嘉峪关分公司、嘉峪关市汇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三、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工程审批服务
(十)建立招商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机制
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建立权威高效的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解决跨区域、跨层级审批问题。鼓励针对十大生态产业、“十四五”重点产业项目,成立一一对应的工作专班,精准“定制”项目审批流程“进度图”,实现全过程无缝衔接,压缩项目审批跨度总用时。
牵头单位: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十一)提升工业园区审批服务效能
在我市工业园区内充分发挥告知承诺、区域评估等改革优势,对项目建设涉及的评审审批事项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提供入驻该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免费使用,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探索针对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实现“拿地即开工”。
牵头单位: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四、健全审批工作长效机制
(十二)进一步完善协同推进机制
市工改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工改办请示和汇报工作。市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市工改办,按照任务分工切实承担本行业部门的工作任务,及时向市政府请示,落实人员和经费,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三)健全督导考评及工作评估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力度,开展考核评价,对我市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月开展考评,各成员单位应每月向市工改办报送当月的改革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时通报考评结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四)进一步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
市司法局要积极推动修改或废止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相符的相关制度,通过立法修法巩固成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支持和保障。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相关热词搜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管理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根据《_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审批的进境动物(含过境动物)、动植物产品和需要特许审批的禁止进境物,以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过境转基因产品的检疫审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_有关部门发布的禁止进境物名录,制定、调整并发布需要检疫审批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
第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本办法所规定的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工作。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其他审批机构(以下简称审批机构)负责签发《_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和《_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初审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的初审工作。
第二章 申 请
第四条 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
过境动物和过境转基因产品的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或者其代理人。
第五条 申请单位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检疫许可证》。
过境动物或者过境转基因产品在过境前,申请单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并取得《检疫许可证》。
第六条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并提交《_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申请表》),需要初审的,由进境口岸初审机构进行初审;加工、使用地不在进境口岸初审机构所辖地区内的货物,必要时还需由使用地初审机构初审。
申请单位应当向初审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审核批准
第七条 初审机构对申请单位检疫审批申请进行初审的内容包括:
(二)输出和途经国家或者地区有无相关的动植物疫情;
(三)是否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六)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其上一次审批的《检疫许可证》的使用、核销情况。
第八条 初审合格的,由初审机构签署初审意见。同时对考核合格的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出具《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对需要实施检疫监管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必要时出具对其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考核报告。由初审机构将所有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核。
初审不合格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单位。
第九条 同一申请单位对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同一加工、使用单位一次只能办理1份《检疫许可证》。
第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初审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进境的产品进行风险分析,申请单位有义务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进行检测。
第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审核情况,自收到初审机构提交的初审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者《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
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在_过境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
第四章 许可单证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检疫许可证申请表》、《检疫许可证》和《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和发放。
《检疫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编号。
第十三条 《检疫许可证》的有效期分别为3个月或者一次有效。除对活动物签发的《检疫许可证》外,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十四条 按照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在许可数量范围内分批进口、多次报检使用《检疫许可证》的,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在《检疫许可证》所附检疫物进境核销表中进行核销登记。
(一)变更进境检疫物的品种或者超过许可数量百分之五以上的;
(二)变更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
(三)变更进境口岸、指运地或者运输路线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检疫许可证》失效、废止或者终止使用:
(一)超过有效期的自行失效;
(四)申请单位违反检疫审批的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可以终止已签发的《检疫许可证》的使用。
第十七条 申请单位取得许可证后,不得买卖或者转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受理报检时,必须审核许可证的申请单位与检验检疫证书上的收货人、贸易合同的签约方是否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受理报检。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申请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检验检疫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 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工作时,必须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行政,忠于职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故意刁难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构按照规定查处。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一、普通业务合同审批流程:
1、公司普通业务合同,营销部门业务合同由营销业务同事对接谈判,其他部门业务合同由相关业务对接的同事负责前期谈判和确定。
2、正式合同的起草由对接的业务人员承办,合同内容须忠实体现前期谈判约定,包括业务内容、双方要求、完成时间、收、付款时间、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等。
3、合同草拟完成后,由承办人员填写《合同申请盖章审批邮件》,邮件内容写明申请人员、用章目的、用章类型、合作方等,并附上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部门总监、总经办、行政总监一一审核确认,并抄送财务部。
4、部门总监对邮件中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并在邮件回复同意确认,然后总经办邮件回复审批意见,是否同意。
5、总经办回复审批并同意确认后,行政总监根据邮件回复进行加盖公章。
普通业务合同审批流程图
承办人员草拟合同并填写《合同申请盖章审批邮件》,并附上合同扫描件
发送至部门总监、总经办、行政总监一一审核确认,并抄送财务部
邮件确认不同意退回合同承办人
部门总监对邮件中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总经办再次进行审核确认
行政总监根据邮件回复进行盖章确认
二、业务框架合同程序审批流程:
1、公司业务框架合同,由公司营销部门业务同事负责前期谈判和确定。
2、正式合同的起草由对接的业务人员承办,合同内容须忠实体现前期谈判约定,包括业务内容、双方要求、完成时间、收、付款时间、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等。
3、合同草拟完成后、法务律师了解业务详情,审阅、修改合同;
4、合同修改后由业务部门与对方沟通,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
5、合同内容确认后,由承办人员填写《合同申请盖章审批邮件》,邮件内容写明申请人员、用章目的、用章类型、合作方等,并附上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部门总监、总经办、行政总监、总经理一一审核确认,并抄送法务律师和财务部。
6、律师对合同文本内容审核确认后,签字确认,部门总监在邮件审批确认,然后总经办邮件回复审批意见,是否同意。
7、总经办在回复审批同意确认后,总经理确认,行政总监根据总经理邮件回复进行加盖公章。
框架业务框架合同审批流程图
承办人员草拟合同与法务律师进行修改确认后,再与客户沟通,协商一致。
合同内容确认后,由承办人员填写《合同申请盖章审批邮件。
任何审核阶段,邮件确认为不同意,则退回合至同承办人。
部门总监对邮件中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总经办再次进行审核确认
总经理最终邮件审核确认
行政总监根据邮件回复进行盖章确认
三、盖章流程申请:
1、经办人填写“盖章申请单”:
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5、公司的印章指: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代表印章及其它相关印章,请注明需加盖印章名称。
盖章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经办人
申请日期
盖章份数
加盖文件名称
关键内容说明
用章类别
分管领导签字
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