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防教育协会会徽 面试国防教育协会的自我介绍汇总(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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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3 00:00:00    小编:体制内老秘书

2025年国防教育协会会徽 面试国防教育协会的自我介绍汇总(七篇)

小编:体制内老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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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协会logo国防教育协会招新海报篇一

第一章总章

第一条上海财经大学游泳协会是由校工会领导的学校内部教工组织。是我是我校教工进行情感交流、加强身体锻炼、开展有益于教工身心健康促进其全面发展的阵地。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通过组织广大游泳爱好者积极参加游泳运动,活跃文化生活氛围,增强体质,增进交流,培养团队精神,促进大家的全面发展,促进我校游泳运动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强校内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与其它兄弟院校游泳协会及有关体育组织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

第三条游泳协会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开展游泳活动,提高游泳技能,丰富教工的业余生活,促进会员全面发展。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 入会条件:凡赞成本协会章程的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一)对本游泳协会会费的收缴和支出情况有知情权;

(二)向协会提出修改章程以及如何促进游泳运动发展的各种建议;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二)在课余时间参与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会员应主动以自身行动带动其他人学习,努力成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四)按时交纳会费,积极提供游泳相关资料,促进校内游泳运动的发展。

第三章组织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游泳协会的最高权力属于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一次。其任务是:决定游泳协会的工作任务,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制订和修改游泳协会章程。

第八条本协会设荣誉会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共同负责游泳协会的管理工作和日常运作。

第九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会员会费每100/人

(二)上级主管部门拨给的经费;

(三)团体、企业或个人的捐助;

第十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经费开支必须公开透明,让每个会员心中有数。

第四章比赛

第十一条 本协会内部会员之间的比赛由本协会承办,但必须向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工会申报,经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工会批准后方可举办。

第十二条 为推动游泳运动发展,本协会可以参与高校或其他游泳协会邀请参加的比赛或者向高校或其他游泳协会发出邀请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比赛,但必须向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工会申报,经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工会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章活动原则

第十三条游泳协会组织开展活动,其内容形式要符合游泳协会组织的基本特色。

第十四条游泳协会组织开展活动要遵守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除不影响会员的工作外,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与休息。

第十五条游泳协会组织的活动场所尽可能的比较固定,原则上不得在野外开展活。

第十六条各类文体训练及比赛,本身具有潜在的受伤风险,若在训练比赛时发生各类损伤,需由自己负责。

上海财经大学游泳协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国防教育协会logo国防教育协会招新海报篇二

持续不断激发协会健康发展的品牌活力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非常感谢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给我这个分享的机会,能够让我代表宝鸡市全民国防教育协会向大家汇报我们协会的心路历程。

自我介绍。分享提纲。

一、协会基本情况介绍

宝鸡市全民国防教育协会,成立于2019年3月3日,核证时间为3月15日,办公地点设在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二区一栋6号。登记单位是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管理单位是宝鸡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宝鸡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我们的宗旨是执行《国防教育法》,面向全社会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普及国防知识,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协会主要是由从事国防教育的退役军人、支持国防教育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热心参与国防教育事业的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与社会各界人士等自愿组成的公益性、专业性、全域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现有会员106人,其中理事17人,个人会员69人,单位会员20个,协会内设办公室、会员部、宣传(项目)部、讲师团、艺术团、志愿团和依托会员单位成立的训练基地。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已经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我们的业务范围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育法》和《国防教育大纲》的规定,协助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国防教育宣传和军民共建活动,促进国防教育在全社会的普及和发展;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建设国防教育基地及场所;组织专家学者和国防教育工作者开展学术研讨、经验交流活动;策划或承担国防教育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根据国防教育工作需要,培训国防骨干和师资,承担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的国防教育理论与实操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国防教育书籍和影视作品,协助报刊、电台办好国防教育专刊、节(栏)目;在业务范围内指导兴办实业,组织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维护国防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向领导机关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他们解决有关问题。

协会成立2年以来,本着公益主导、全民参与、活动支撑的传播理念,先后组织开展了40余项(件)活动(事),其中,宝鸡市首届“逐梦绿色军营 汇聚强军力量”军营开放日、陕西烈士父母亲情包发放、“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陕西省第三届军营开放日暨宝鸡市第20个国防教育宣传日、“致敬老兵崇尚英雄”八一专题文艺演出、宝鸡市首届“少年军校”军事研学游体验营、国防教育进军营等大型活动,已在宝鸡地区及周边范围形成了品牌效应,先后受到陕西省军区政治工作部、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宝鸡军分区、宝鸡市国教办等政府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人民日报》网络版、中央电视台7频道、解放军报、凤凰网、搜狐网、新浪网等中央级与知名网络媒体,曾多次报道协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随着今年等级评估工作列入协会工作议程,宝鸡市全民国防教育协会正规化、制度化、品牌化建设已经迈上快车道。这一方面得益于我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另一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是得益于服务中心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悉心、真心、全心的指导,借此机会我代表宝鸡市全民国防教育协会向关心、指导、帮助我们的中心领导与工作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协会品牌项目介绍

协会成立之初,就明确了清晰的品牌发展方向,按照“一年一件事,一事一品牌,一品一经验”的工作思路,目前,“带你进军营”、“国防教育宣传日”、“沉浸式军事体验营”、“少年军校军事研学游”等活动项目,以形式多样的宣传传播形式,常态化、专业化传承红色基因,已根植于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心中,通过品牌项目的传播,人民群众国防意识有效增强,强军梦想的力量进一步凝聚。

品牌一:六一进军营(视频)

品牌二:少年军校军事研学(视频)

陕西烈士父母亲情包发放、“致敬军人”八一专题文艺演出、“老兵永远跟党走”、“国旗护卫队培护计划”等项目,正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便形成齐心协力集智攻关的良好局面,为打造具有典型性、示范性与可复制性项目品牌再接再厉。

三、协会发展经验介绍

宝鸡市全民国防教育协会走到今天,才算是刚刚起步,如果用“万里长征”来做比喻,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也只是在“酝酿怎么走”的阶段。但是不断的总结经验,是任何一个想发展的社会组织都不可或缺的制胜“法宝”,因为只有不断总结才能不断成长、不断进步。这们协会走到今天,如果有什么经验可言,我认为以下四条值得总结。

(一)不忘初心使命,是协会健康发展的原点基础。

坚持公益主导;坚守红色传播;坚信未来可期

(二)正视矛盾问题,是协会勇敢前进的动力支撑。

要自始至终抓方向——这涉及协会性质问题;要一心一意谋发展——这涉及协会团结问题;要不折不扣抓落实——这涉及协会工作作风问题。

(三)突出品牌塑造,是协会社会认可的有效途径。

围绕主线;紧扣主题;凸显主要;传播主张

(四)坚定发展信心,是协会成长壮大的根本保证。

有了矛盾不回避;遇到困难不放弃;顶着压力鼓勇气

四、协会战略规划介绍

本届理事会暨第一个五年,协会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带动和推进协会建设稳步发展。一是要加强顶层筹划,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制定好协会长远规划和短期目标,进一步扩大知名度,配合政府在军营开放日、全民国防教育宣传日等品牌项目上做几件有影响力的大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二是要提炼协会文化,进一步强化精神指引。积极打造具有宝鸡市全民国防教育特色的军事文化品牌,提炼文化精神、丰富文化内涵、坚固文化底蕴,用品牌文化牵引协会建设发展。2022年及第二届理事会换届前,重点把少年军校军事研学做成过硬品牌,打造最具影响力、最具亲和力的全民国防教育项目。三是要搞好“五进”工程,进一步扩大传播外延。积极组织协调深入开展国防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社团、进党政机关”系列活动,深入协调组织开展走进军营,协助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走进部队一线体验官兵训练生活,增强国防意识、增进拥军情怀、增添发展信心。四是要建好媒体阵地,进一步畅通传播渠道。积极搭建并发挥“两微一端”和宝鸡市国防教育协会主题网站作用,及时便捷宣传报道国防教育工作政策规定、国内外时事、工作动态、社会关注、先进事迹等热点新闻,下力气配合军事部门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构建坚固的国防教育阵地。

未来10年,协会将突出重点项目,以主要精力抓好大型国防教育主题活动。一是要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个重点群体,围绕国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民国防教育日,深入开展“爱我国防”大中小学生主题演讲比赛;二是要积极协调国家国防教育相关部委与陕西省军区、陕西省教育厅,代表宝鸡市组织参与国家国防体育竞赛、兵棋推演、无人机智能战术对抗等赛事,吸引青少年参与国防、了解军事;三是要积极与国家国防教育军事技能竞赛组委会协调沟通,力争在宝鸡作为西部赛区承办陕甘宁青少年军事技能大赛暨“三秦枪王”挑战赛,有效扩大“看中国·来宝鸡”文旅外延,积极打造宝鸡国防教育“金名片”;四是要建言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调查论证,立足在原有渭河妇幼保健院段,进一步升级建设宝鸡国防教育主题公园,真正让全民近距离感受强大的中国、坚固的国防。

国防教育协会logo国防教育协会招新海报篇三

1.统筹、协调和落实协会的日常工作,管理会员档案,并及时向会长、副会长汇报。

考勤工作。

3. 制定会议制度及请假制度。

门工作互相配合,促进团结,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5. 会长、副会长不在时履行会长的职责,保证本协会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外联部职责

1. 发展协会和其他协会友好关系,通过与其他高校的协会联系交流,把其他高校的特色引入我校,把我校的特色工作推向其他高校,达到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拓展同学的视野,加强高校间同学们的交流的目的。

2. 联系指导老师和专家,组织专家演讲和讲座。

3. 做好各时期本会的工作的信息反馈,开展对新时期会员工作的研究

第十一条宣传部职责

作的意见和建议。

2. 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3. 抓好宣传队伍的建设,布置宣传任务,组织各项相关的技能培训和比赛等。

4. 负责协会的刊物出版和活动宣传。

第十二条军事理论部职责

结,并对作品进行评优、表彰和汇编刊物。

2.加强对协会图书角的管理,以便为会员提供更好的书刊借阅环境。

3.及时搜索最新的教育动态以及相关的教育活动,整理好并交宣传部上传。

第三章 人员要求

第十三条协会负责人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与积极的工作态度。

2. 入会时间满一年,大二或以上年级。

3. 学习成绩较好(不及格的重点课程不超过两门)。

4. 有与所在工作职务相当的能力。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协会负责人

1.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2.一学期中有两门以上重点课不及格。

3.其他不宜担任本协会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会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国防事业,关心国防教育。

3.热心于学生的国防教育活动,乐意为大家服务。

1.在全体会员大会上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协会的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3.对本协会章程、制度提出修改建议的权利。

4.对本协会活动提出建议、批评的权利。

5.对本协会活动的知情权。

6.享有参与本协会所组织的各类活动的优先权。

7.弹劾会长的权利。

8.保留自由退社的权利。

第十八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华南师范大学社团管理条例》和《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条例》。

2.遵守本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执行本协会决议。

3.宣传本协会宗旨,维护本协会声誉和利益,扩大本协会影响。

4.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5.按时参加协会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事先请假。

6.服从本协会安排,如有意见者可通过部长向上反映,在未改动之前必须服从。

7.退会时需书面请示。

第四章经费

用帐本,具体记录资金的使用情况。

向武装部汇报,受全体会员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核实后报销。

第五章部门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部长例会制度

1. 部长例会两个星期举行一次,由会长安排开会的时间地点。

向秘书处上交请假条。

3. 部长例会由会长主持,同时会长、副会长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各部部长汇报上月的工作情况,布置下个月的工作任务,并由会长或副会长对协会整体工作进行讨论,最终由会长作出决议。

4. 会议前征得会长同意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可安排本部干事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干部对会议所讨论的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第二十三条部门例会制度

1. 部门例会出席人员为该部门正副部长,干事。

或副会长参加。

处存档。

第二十四条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制度

1.各部门工作计划及总结要及时上交本会秘书处备案,上交时要一式两份。

成后也要进行效果分析,及时总结,为以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并交秘书处备份。

秘书处。

第二十五条全体干部大会

1.全体大会每月举行一次,出席人员为本协会所有在职学生干部。

长请假,并向秘书处上交请假条。

3.全体干部大会由副会长主持,会长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各部部长汇报总结上月的工作,并提出存在问题与合理建议。

4.各部门干事需对本人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可提出下一阶段活动建议,并可申请负责该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5.秘书处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第二十六条工作证的使用管理制度

1. 凡本会的干部干事均发给工作证,工作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 凡在工作中,持证人均需佩带工作证。

3. 持证人自觉接受全校师生民主监督,不得滥用职权、佩带工作证进行不正当的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 工作证必须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秘书处报告并补办。

5. 宣传部负责制证工作,并实行秘书处同意管理的办法。

6. 工作证必须加盖“华南师范大学国防教育协会”印章才有效。

第六章会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会籍年度注册

1. 会员年度注册定于每年的10月。

需填写书面申请,才能继续保留会籍,否则作自动放弃会籍处理。

汇报注册情况。

第二十八条会员和干部的档案处理

社联申请注册,登记会员。

通讯录。

部的,要另加注明担任何种职务,有何成就等。

4.评选优秀会员、干部的有关资料收入秘书处管理。

5.档案借出和归还要做好登记。

第七章干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协会干部的任职条件、选拔和培养

1.担任干部必须具备的条件

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积极向上。

⑵ 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⑶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和独立的工作能力。

⑷刻苦勤奋,热爱学习。

⑸遵纪守法,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的带头作用。

⑹人际关系良好,在同学中威信比较高。

举产生或者通过自荐,经指导老师或会长的同意直接任命。

3.选举产生,任命的干部一经确立,即以张榜公布,并造册登记存档。

4.因特殊需要,可在任期内调整干部干事。

第三十条干部的奖励与惩罚

1.凡担任干部的学生均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测评有关的规定给予加分。

2.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干部,对优秀干部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并报校社联登记于个人的档案。

3.对有不符合干部身份的言行,不履行干部职责的干部视情节的轻重来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罢职、撤职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情况及程序制度

第三十一条在以下情况可以修改章程

1.为适应学校相关政策变动而修改章程。

2.因协会发展需要更加合适的章程。

3.在章程运行过程中发现现有章程的不适条款。

第三十二条若出现以上情况可以按照以下程序修改章程

议。

程并报交校团委存档。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国防教育协会。

国防教育协会logo国防教育协会招新海报篇四

大学生社团一直是我院学生活动的主力军,是丰富学生大学生活的平台,为推动我院校园文化的蓬勃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定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健康活泼的社团活动,不仅能够丰富我院广大学子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更是社团出彩、出新的形式化体现。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文艺活动的蓬勃发展,激发同学们参与的热情,提高同学们的创新思维能力,促进社团特色化的形成,使同学们可以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感受提升,体验快乐。我们特此举办院级协会logo设计大赛。

兴校园缤纷文化,展社团特色风采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社团部

绿脚丫环境教育协会

花卉协会

食尚食品协会

sunshine生命教育协会

海洋协会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全体学生

针对本次活动,在11a宣传栏处张贴海报对本次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增加影响力,另要求各协会动员各自会员积极参与。

12月5日――12月15日

1、通知:由社团部向生环学院各班级发出通知,各协会会长通知各自会员

时间12月5日

2、收集作品:

参与设计比赛的同学将作品纸质版交到504办公室

截止时间12月13日

3、评比:①由各个协会各自会员投票,选出前五名

时间12月14日

②选出的前五名的作品,由参赛者做详细介绍,评选出有关奖项

时间12月15日

购买奖品200元

国防教育协会logo国防教育协会招新海报篇五

学校全称:东北财经大学

学校代码:10173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邮政编码:116025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语种要求: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日语班)招收日语、英语语种学生,日语(国际商务方向)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日语;英语(国际商务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cga班)、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acca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身体健康状况:我校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录取规则: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录取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满足普通高校对招生对象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作为划分专业的主要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且被该类专业录取后,不能参加我校中外双校园模式联合培养项目的招生。

收费标准:汉语言文学(公关文秘方向)专业为3700元/人·年;英语(国际商务方向)、日语(国际商务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1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前两年28000元/人·年,后两年45000元/人·年;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为25000元/人·年;其他专业为4500元/人·年;住宿费为1200元/人·年。收费标准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规定执行,如有变动以上述部门有关文件为准。

学历证书:对符合获取证书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的东北财经大学学历、学位证书。

其他:学校专业介绍、招生计划、奖贷助学金政策等信息详见2011年招生简章或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邮政编码:116025

招生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国防教育协会logo国防教育协会招新海报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东北财经大学国防教育协会是在学校武装部、学生处、团委指导下的群众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学生中普及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自觉履行国防义务,提高学生素质。

第四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

3、积极支持和配合学生军训工作,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5、协助学校做好民兵整组、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建设等工作;

6、加强与兄弟院校交流国防教育经验;

7、与校内其他学生组织合作,为构建和谐校园、丰富校园文化贡献力量。

第六条 协会口号:关注国防,爱我中华。

第七条 协会原则:热情积极,团结协作,求实创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四个部门。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部长组成协会委员会,由会长担任委员会委员长。委员会成员通过自荐和会员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名单,经学校武装部、学生处审核确定后生效。委员会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年。武装部、学生处负责对协会委员会成员进行监督和考核,对不能胜任该职位的成员有权进行撤换。

第九条 协会委员会的职能

(一)负责制定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协会内部管理及对外交流;

(三)负责大型主题活动的组织及日常工作的领导;

(四)负责协会经费的收支使用;

(五)负责协调协会各部门的关系,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听取审议委员会的报告,选举新一届委员会成员。

第十条 会长的职责

1、负责确定协会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监督、考核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4、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十一条 副会长的职责

1、协助会长工作,处理内部事务,监督内部工作,执行协会管理工作;

2、会长缺席时,暂代会长职责。第十二条 协会各部门的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会长制定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其它各种文书材料;

2、负责协会所需物品的采购,对财务状况及时记录和审查;

3、建立健全人才库,整理保管协会各种资料档案;

4、协助会长做好重大活动的具体分工,安排日常值班;

5、负责协会会议的人事通知、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

(二)组织部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新会员的前期培训;

2、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协会的对外业务联系、洽谈。

(三)宣传部

1、负责协会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

2、将活动成果归纳总结成文字材料,对协会的活动及时进行报导;

3、负责协会各类活动的摄影并负责协会会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4、加强社团与外部的联系,树立社团的优良形象。

(四)军事部

1、负责军事和国防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进行军事理论的研究,撰写发表军事理论文章;

3、负责组织协会日常的军事技能训练;

4、负责协会的网站建设及日常管理维护。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三条 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热爱国防事业、关心国防教育、思想上进、组织纪律性强、学习良好、身体健康、承认本章程,通过个人申请,经考核批准,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四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2.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和荣誉; 3.参加协会活动。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有半年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经费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协会经费主要依靠学校武装部的办公经费和社会资助。社会资助的经费由会长保管,并由协会办公室建立专用账本,具体记录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 社会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协会日常各项活动的开支,支出情况须由办公室定期向会员汇报。在协会例会召开期间,办公室主任须向会长以及会员作财政预算和支出的报告,各成员有质疑的权利。

第十九条

协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国防宣传教育活动时,所需的开支可向学校武装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武装部批准后,由武装部负责解决。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以协会名义进行非正当的经济活动。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

协会委员会例会定为每月举行一次,以讨论协会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实施计划,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委员会会议。各部门内不定期由部长召集举行会议,以增进部门内干事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为有利于协会的规范运作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会员大会。

第二十二条

协会每次举行的会员大会由办公室作会议记录,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精神、与会人员讲话主要内容及会议决定等,以供备案及考评。

第二十三条 每次会议,与会人员必须签到,有关记录作为个人考评依据。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提前向会议组织者以书面形式请假。

第六章 请假制度

第二十四条 请假程序、请假时间:请假人需提前半天(特殊情况需提前两小时)并说明具体事由向有关负责人请假。如事先确有原因没能及时请假,事后需向会议组织者补假。请假方式:原则上一律要求请假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五条 协会每学期末对全体会员进行评比,表彰工作突出者。第二十六条 代表协会参加学校及校外活动获奖者,为协会赢得荣誉者,协会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 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者予以批评,达两次以上者须进行书面检查。无故不到会,会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者,一次警告,两次予以开除。

第二十八条 言行有损学校及协会形象者,即时予以开除。

第二十九条 对协会工作敷衍了事、玩忽职守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予以批评、降级或是开除。

第三十条 对违反协会规章制度者,且不听劝告、目无组织,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制度

第三十一条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可以修改章程:

1.为适应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政策变动而适当修改章程; 2.在协会运作过程中,发现不利于协会顺利开展工作的条款。

出现上述情况时,需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讨论修改提议,经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后,由会长向学校武装部提交《章程修改提议书》(注明需修改条款、修改原因及修改建议等),经学校武装部、学生处审核通过后,颁布新章程,并报送校团委社团联。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东北财经大学国防教育协会。第三十三条 各章执行细节,请各部门参照本章程拟出具体细则,部门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如有抵触,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0年5月1日

国防教育协会logo国防教育协会招新海报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东北财经大学国防教育协会是在学校武装部、学生处、团委指导下的群众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学生中普及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自觉履行国防义务,提高学生素质。

第四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

3、积极支持和配合学生军训工作,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5、协助学校做好民兵整组、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建设等工作;

6、加强与兄弟院校交流国防教育经验;

7、与校内其他学生组织合作,为构建和谐校园、丰富校园文化贡献力量。

第六条 协会口号:关注国防,爱我中华。

第七条 协会原则:热情积极,团结协作,求实创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四个部门。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部长组成协会委员会,由会长担任委员会委员长。委员会成员通过自荐和会员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名单,经学校武装部、学生处审核确定后生效。委员会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年。武装部、学生处负责对协会委员会成员进行监督和考核,对不能胜任该职位的成员有权进行撤换。

第九条 协会委员会的职能

(一)负责制定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协会内部管理及对外交流;

(三)负责大型主题活动的组织及日常工作的领导;

(四)负责协会经费的收支使用;

(五)负责协调协会各部门的关系,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听取审议委员会的年度报告,选举新一届委员会成员。

第十条 会长的职责

1、负责确定协会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监督、考核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4、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十一条 副会长的职责

1、协助会长工作,处理内部事务,监督内部工作,执行协会管理工作;

2、会长缺席时,暂代会长职责。第十二条 协会各部门的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会长制定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其它各种文书材料;

2、负责协会所需物品的采购,对财务状况及时记录和审查;

3、建立健全人才库,整理保管协会各种资料档案;

4、协助会长做好重大活动的具体分工,安排日常值班;

5、负责协会会议的人事通知、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

(二)组织部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新会员的前期培训;

2、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协会的对外业务联系、洽谈。

(三)宣传部

1、负责协会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

2、将活动成果归纳总结成文字材料,对协会的活动及时进行报导;

3、负责协会各类活动的摄影并负责协会会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4、加强社团与外部的联系,树立社团的优良形象。

(四)军事部

1、负责军事和国防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进行军事理论的研究,撰写发表军事理论文章;

3、负责组织协会日常的军事技能训练;

4、负责协会的网站建设及日常管理维护。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三条 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热爱国防事业、关心国防教育、思想上进、组织纪律性强、学习良好、身体健康、承认本章程,通过个人申请,经考核批准,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四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2.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和荣誉; 3.参加协会活动。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有半年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经费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协会经费主要依靠学校武装部的办公经费和社会资助。社会资助的经费由会长保管,并由协会办公室建立专用账本,具体记录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 社会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协会日常各项活动的开支,支出情况须由办公室定期向会员汇报。在协会例会召开期间,办公室主任须向会长以及会员作财政预算和支出的报告,各成员有质疑的权利。

第十九条

协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国防宣传教育活动时,所需的开支可向学校武装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武装部批准后,由武装部负责解决。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以协会名义进行非正当的经济活动。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

协会委员会例会定为每月举行一次,以讨论协会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实施计划,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委员会会议。各部门内不定期由部长召集举行会议,以增进部门内干事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为有利于协会的规范运作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会员大会。

第二十二条

协会每次举行的会员大会由办公室作会议记录,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精神、与会人员讲话主要内容及会议决定等,以供备案及考评。

第二十三条 每次会议,与会人员必须签到,有关记录作为个人考评依据。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提前向会议组织者以书面形式请假。

第六章 请假制度

第二十四条 请假程序、请假时间:请假人需提前半天(特殊情况需提前两小时)并说明具体事由向有关负责人请假。如事先确有原因没能及时请假,事后需向会议组织者补假。请假方式:原则上一律要求请假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五条 协会每学期末对全体会员进行评比,表彰工作突出者。第二十六条 代表协会参加学校及校外活动获奖者,为协会赢得荣誉者,协会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 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者予以批评,达两次以上者须进行书面检查。无故不到会,会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者,一次警告,两次予以开除。

第二十八条 言行有损学校及协会形象者,即时予以开除。

第二十九条 对协会工作敷衍了事、玩忽职守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予以批评、降级或是开除。

第三十条 对违反协会规章制度者,且不听劝告、目无组织,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制度

第三十一条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可以修改章程:

1.为适应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政策变动而适当修改章程; 2.在协会运作过程中,发现不利于协会顺利开展工作的条款。

出现上述情况时,需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讨论修改提议,经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后,由会长向学校武装部提交《章程修改提议书》(注明需修改条款、修改原因及修改建议等),经学校武装部、学生处审核通过后,颁布新章程,并报送校团委社团联。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东北财经大学国防教育协会。第三十三条 各章执行细节,请各部门参照本章程拟出具体细则,部门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如有抵触,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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