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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读书心得,分享自己的思考和体会。总结不仅要指出问题,还要提出具体的改进计划和行动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尊敬的xxx: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xxx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派出(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次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
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件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6、中标后10天内,自愿将元的履约保证金押存在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45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表,如我方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真实,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xxx。
xxxx年xx月xx日。
如前所述,在买卖合同中,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出卖人所负的两个基本义务之一。买卖的根本特征就是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以价金换取标的物所有权是买卖的本质,是区别于其他合同的根本特征。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实际上就是有偿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就在于付款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的根本问题,关系到双方利益的实现。
为了阐述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问题,首先需要对所有权概念及内容进行介绍。买卖的标的物是财产,标的物所有权也就是财产所有权。所谓标的物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七十一条规定,是指标的物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一切民事商事活动中,财产所有权是一项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人们只有拥有财产,才能从事各种各样的民事商事活动。财产所有权具有排他性,即财产所有人对其拥有的财产享有充分的独占权和支配权,同一财产只能设定一项所有权,依法设定后,其他任何人(或者单位,下同)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当然,这种排他性并不意味着同一财产只能由一个人享有所有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可以对同一财产享有同一个所有权。例如,兄弟俩合买一辆汽车,这辆汽车只能有一个所有权,这个所有权由兄弟俩共同享有。
从构成内容上讲,财产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四种权能。即:
(1)占有权。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实际控制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占有权由所有人享有或者行使。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财产也可能由非所有人占有,如保管人依据保管合同合法地占有所有人的保管物、运输经营者在承运期间占有托运的货物、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出租人的财产、公安或者交通部门因依法扣押违章的汽车而占有车主的汽车,还有盗窃犯因盗窃而非法地占有他人的财产等。
(2)使用权。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进行事实上利用的权利。使用权是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一项重要的权利,所有人通过对财产的使用,满足自己生产或者生活的需要。例如,所有人利用其汽车从事货运或者客运,利用电脑编制程序,用vcd机播放光盘,穿棉衣防寒等,都是财产所有人行使财产使用权的表现。使用权一般由财产所有人行使,但非所有人也可以使用财产,如在财产租赁中,所有人将财产出租给他人,他人就有权使用财产等。
(3)收益权。它是指财产所有人收取其财产所产生的某种利益的权利。所有人取得其财产的收益,一般情况下是使用财产的结果,即利用其财产获取利益。这种利益可以表现为现金、实物,也可以表现为其他利益。例如,向他人出租自己的房屋以收取租金等。
(4)处分权。它是指财产所有人决定财产在法律上命运的权利。这是财产所有权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如财产所有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出售给他人,可以赠与给他人,也可以将自己财产抛弃等,都是财产所有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一般情况下,财产处分权由财产所有人行使,但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非财产所有人行使。例如,在财产抵押、质押中,所有人将其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他人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他人(即抵押权人、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变卖该财产,还有,在留置中留置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并依法折价、拍卖该留置的财产,执法机关强制出售违法者的财产等,这些都是非财产所有人行使处分权。非财产所有人处分所有人的财产,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由上可知,财产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种权利,一般与财产所有人是紧密结合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因各种原因,往往有部分权利、甚至全部权利与所有人暂时分离。这种分离是根据法律或者所有人意志而进行的,所有人并没有丧失财产的所有权。例如,在财产保管中,虽然保管人占有财产,但财产仍为所有人所有;在财产租赁中,承租人占有、使用财产,但财产所有权仍为出租人享有等。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与所有人暂时分离,有时正是财产所有人行使其所有权的手段或者目的。当然,如果采取非法手段或者违背所有人意志使财产所有权四项权能与财产所有人分离,那么,这种分离不受法律保护,违法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这里所说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自原所有人(一般为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所有。
买卖是财产所有权转移最重要的方式。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较多,但转移只有合法才受到法律保护,非法转移财产所有权的不受法律保护,违法者将承担法律责任,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取得财产所有权角度讲,所有权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这两种方式。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确认所有人对财产所有权的最初取得,称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又称最初取得。原始取得不发生所有权主体的变化,不以他人的所有权为前提或者依据,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厂家对其制造的工业产品、农民对其种植获得的粮食、国家没收和收归无主财产等,都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财产所有权转移是继受取得的方式。所有权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原所有人)的所有权为前提和依据,通过所有权转移这种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通过转移,财产所有权由原所有人转归新所有人拥有。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定方式,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几种。其中,财产继承和赠与主要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因此,只有买卖才是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最普遍、最重要的方式。
在买卖合同中,通过买卖这种行为,标的物的所有权就由原所有人转移归买受人。也就是说,通过买卖,原所有人丧失(消灭)标的物的所有权,而买受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成为新的所有人。通常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种权利同时转归买受人。但在有的情况下,四种权利并没有一并转移,如出卖人依法出卖已出租的财产,买受人取得该财产所有权时并没有取得占有权和使用权(这两种权利为承租人享有)。
买卖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移归买受人所有的时间。确定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对确认该物产权归属、约束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转移过程中发生的标的物风险承担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民法典》的规定与我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的规定是一致的,它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仅如此,《民法典》根据该条内容,又进一步对当事人约定转移所有权作了明确规定,即:“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保留标的物所有权的条款。该条款可以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情况下,即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该物时转移。也就是说,应分别下列情况来确定买卖物品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一是法律对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特别规定的,依特别规定确定;二是法律没有特别规定,而买卖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有特别约定的,依特别约定来确定;三是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的,依出卖人交付出卖物的时间来确定。不管属于哪种情况,只要确定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从该时间起,该物所有权就从原所有人(一般为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享有。
1.法律另有规定的时间。
有关法律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有特别规定的,标的物所有权自该时间转移。所说“法律另有规定”转移所有权时间的情形,主要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一定登记手续(主要是产权过户手续)之时转移。这里所说特殊标的物主要指交通运输工具、房屋等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物品。因此,“法律另有规定”转移所有权的标的物只是少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才转移所有权的标的物不适用这里的“法律另有规定”。例如,根据《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必须向船舶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办理有关产权证书等;船舶所有权登记之时,为船舶所有权取得之时。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城市房屋所有权转让、取得也作了类似规定,房屋所有权自向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之时转移。
法律对特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条件作了特别规定,而买卖双方当事人没有按照这种特别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即使出卖人交付了标的物,买受人接收、占有了标的物,该标的物在法律上仍为原所有人所有,买受人并没有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2.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时间。
所说“当事人另有约定”,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条件的特别约定。需要指出的是,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条件的约定,不得违背上述“法律另有规定”的转移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例如,法律规定汽车所有权自办理登记之时转移,当事人就不得在汽车买卖合同中约定与此相违背的内容。
根据《民法典》规定,并结合实践,当事人另有约定转移所有权时间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1)在特定物买卖中,约定的特定物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例如,甲乙达成协议,甲将其收藏的齐白石的画卖给乙,乙签订合同后即可取得该画所有权,但该画仍放在甲处,待乙一个月后支付价款时取画。在这个合同中,乙在合同成立时就取得了画的所有权,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甲并没有将画交付给乙。
(2)约定保留所有权的内容,待买受人履行特定义务时再转移。《民法典》规定的就是这种情形。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以约定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仍保留该物的所有权,待买受人按照约定履行支付全部或部分价款或者其他约定的义务时才将该物转移归买受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之时起过一定期限或者买受人履行一定义务后转移,如双方约定物品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后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之时起转移。如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时并没有转移该物所有权,而是按照当事人约定,标的物自买受人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时转移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卖合同当事人约定保留所有权条款的,当出卖人保留所有权条件消失或者买受人履行约定的义务时,标的物所有权从此时转移给买受人。不具备这种条件的,即使标的物实际上被买受人占有,该物的所有权也没有实现转移。
除了上述两种外,当事人还可以特别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其他情形。
在法律和当事人都没有特别明确规定或者约定买卖标的物转移时间的情况下,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时间也就是该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即自该时间起,标的物所有权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享有。如前所述,出卖人交付的时间,视下列情况分别确定:(1)出卖人送货的,将标的物运到合同规定或者约定的地点,以买受人接收时为交付时间;(2)出卖人代办托运或者邮寄的,出卖人办理完托运或者邮寄手续,以承运人(运输经营者)或者邮电部门签发的托运或者邮寄时间为交付时间;(3)买受人自己提货的,以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为交付时间,但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应当给买受人必要的在途时间;(4)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实际占有的,以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5)需要办理法定或者约定手续的,以办完规定手续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在上述三种情形中,交付时间为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实际生活中最普遍的。即在买卖中,交付标的物与转移所有权往往为同一行为,也往往被人们看成一回事。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买卖中交付标的物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同时发生的。但是,在少数情况下,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并不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因此,在买卖中,虽然习惯上人们把交付标的物视为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但这两种行为是不能划等号的。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买卖的标的物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并不一定是以买受人是否付款为标准,而是以是否实现交付或者法律、合同特别规定的转移时间条件为准。只要具备了这种时间条件,即使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付款,该物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已为买受人享有(当然,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是买受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有些买卖合同,如城市房屋买卖,即使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受人也付了款、占有了该房屋,但只要没有向城市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让、取得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在法律上仍为出卖人享有。
知识产权包括着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严格地说,即从买卖合同调整的对象上讲,知识产权转让不属于《民法典》上的买卖。但是,在不少情况下,会涉及到作为知识产权载体的实物的买卖,买受人购买该实物一般只是为了使用,并不是为了获得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出卖人出卖这些物一般也不是出卖其知识产权。例如,一般人购买计算机游戏软件是为了在电脑上玩游戏,而并不是为了购买该软件开发者或者创作者的知识产权。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标的物,仍属于物的买卖。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内容的标的物的,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适用上述规定。但由于这种标的物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因此,法律特别规定,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也就是说,买卖的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并没有因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而发生转移,该知识产权仍为知识产权人所有。只有在特别情况下,即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知识产权才可连同其载体标的物一并转归买受人所有(这实际上扩大了买卖合同的适用范围)。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因买卖标的物涉及技术转让的,应适用《民法典》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
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上,还应注意标的物产生的孳息的归属问题。这里所说的“孳息”,包括由标的物产生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例如,牲畜所生的小仔就为自然孳息,财产租赁中的租金等为法定孳息。在现实生活中,买卖有时会涉及到标的物的孳息。
标的物孳息的归属,是指标的物在交付、转移所有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孳息为哪一当事人所有。《民法典》对此明确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例如,出卖人出卖已出租的财产,在该财产交付前,租金应归出租人(出卖人);交付后,承租人继续租赁的,自交付之时起的租金归买受人。
从上述规定看出,标的物孳息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不存在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转移时间。孳息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一般是一致的,但在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标的物转移时间的情况下就不一致。有时孳息所有权转移了,但标的物所有权并没有转移,而有时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了、但其产生的孳息并没有转移。因此,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与其孳息所有权转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您们好!
我是***测绘有限公司的总工,王**,本次投标委托代理人。经过我公司领导的正确决策和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公司再次中标***总体规划测量项目,是公司打造核心技术、提高竞争力的一次难得的机遇。***总体规划测量项目已经得到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与评价,面对工期紧、任务重,作为中标单位,我们肩负着严峻的挑战和光荣的使命,为了确保***总体规划测量项目项目生产的顺利进行,在此,我代表***测绘有限公司,郑重表态:
一、争创优质工程是重中之重,也是***公司的目标。
二、积极调配,保证资源充足。
在人员方面,我们本着“精干、高效、优质、强化”的原则配齐配强人员。
三、全力以赴,确保项目争先。
我们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全力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公司树立企业信誉和保质保量完成测量任务。
尊敬的投标供应商:
“淮北市相山区城乡建设局电梯采购项目”(编号:hbcg-h11326,20xx年12月27日发布公告),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已于20xx年1月20日定标,该项目由淮北巨通电梯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1398670.00元。请中标供应商在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20xx年2月1日之前到我中心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
未中标者在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号:00146498。
对扰乱政府采购正常工作秩序的虚假,恶意的询问或质疑,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处罚。
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
年一月二十日。
公司:
我单位,经评标委员会评估和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中标。请在收到本通知后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特此通知。
代理:(盖章)招标人(盖章)__年月日日期:20__年月日
招管办备案记录:
项目招标的开标、评估、定标活动依法受有关部门监督,中标通知书已报备案。
1.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
3.中标人不得转让、出售《中标通知书》;
5.《中标通知书》原件三份,建设单位、中标单位、招标监督机构一份;多份副本分发给相关单位。
招标监管机构:
__有限公司:
我单位的仙居县朱溪镇大洪港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a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及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7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盖章):专业监管室备案意见(盖章):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确认):。
日期:__年6月13日
尊敬的xxx: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库”(以下简称企业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活动,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4、我单位没有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在有效期内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5、我单位承诺在10日内对发生变更的登记信息及时更新,如未能及时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xxx。
xxxx年xx月xx日。
福建亚特科技有限公司:
香密国际居民区智能系统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xxx政府采购法、xxx招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项目招标文件,经我公司项目评标会议综合评价和现场调查,确定您的单位为中标人。本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我们将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您的招标文件与您签订合同。
请代表年月日前到我公司成本控制部与我们协商合同。
中标条件如下:
1.中标项目名称:香密国际住宅小区智能系统工程。
2.谈判最终中标价格:2.万元.00(人民币万人民币圆整)。
3.中标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
4.中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5.中标项目经理姓名:吴云瑞。
招标人:福建俊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完]。
最近几年建筑市场状况不好,大家更加注意如何拿到更多中标,如果能中标就意味着能做项目,能赚钱,但是因为各种恶意竞标层出不穷,国家也进行了很多治理,下面小编带大家看看现在有7种中标会被认定为无效中标!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况,会被认定为无效中标。所以投标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材料真实可靠,毕竟合同在那里,国家要求你必须履约,出了问题可就麻烦了。
这个其实最常见,理解起来也容易,国家现在大力整顿建筑市场,大家不要往枪口上撞。如果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所以,如果正好你被查到,可能之前的红包都打了水漂不说,还拿不到项目。
这个和上一个比较相似,如果招标人违法确定或者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其作出的评审决定无效。还是那句话,大家不要往枪口上撞啊。
工程人注意:2017这7种投标将被认定为中标无效!快来看看!
这个也是一样的,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贿赂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围标串标一直以来都是违反规定的,这个不用多说。
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如果有这个情况,可能发现的几率不高,但是还是要说,现在国家重点整治,不要撞到枪口上啊。
工程人注意:2017这7种投标将被认定为中标无效!快来看看!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违反法律规定,未进行招标的,中标无效。没进行招标就能中标,这肯定是妥妥的违规了,而且这个比较好查,大家应该也不傻哈!
各位工程人小伙伴,今年对建筑业的市场整顿很严厉,大家要注意,不要因为一个项目导致自己的信用下降,那样真的是得不偿失了。
联合体主办人:
联合体成员:
根据《_建筑法》和《_招标投标法》以及北京市有关法规及工程招标精神,公司和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参与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以下简称主办人),(以下简称成员)。联合体就工程投标及组织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双方以联合投标体形式为投标人共同向发包方投标,双方共同完成投标并履行合同;
5、联合体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设备、工程质量标准的规定,服从主办人对工程的组织工作和各项安排,服从发包方与监理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本工程合同。
6、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
(1)主办人:负责供电的配电箱、通风管道、装修、给排水(以阀门为界)、楼内的自控系统、科研温室。
(2)成员:空调机组。
7、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或对同一合同投标变换联。
合体的责任方;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中标自动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
主办人:(盖章)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xx年6月15日20xx年6月15日。
苍天不负我心诚,,金榜终得忝列名。
一纸招书惊瓮牖,十年破壁上春城。
窝瓜宴客足温饱,梁燕出檐戏浅清。
父辈躬耕成过去,不才从此向光明。
子承父业武功高,骑马蹲裆胆气豪。
举手高悬武当剑,回身力劈少林刀。
几多壮志折兰桂,一任风光著锦袍。
文武双全实难得,唯君独领两风骚。
秋高气爽鸿雁顾,
学海天涯踏新路。
琴声悠扬显才艺。
金榜题名心愿如。
侄女高招喜报催,弟兄千里故乡回。
今宵且醉重逢酒,莫问新斟第几杯。
归去来兮又中标,揖别五柳来悄悄。
一时尽洒桃源梦,风雨无隔上断桥。
门前喜鹊跃高枝,学子欣逢中榜时。
畴昔闻鸡洒汗水,今朝破壁快心脾。
传薪难免连天雨,筑梦还经断乳期。
百尺竿头裁起步,乘风踏浪把红旗。
金榜题名到我家,一人高中一乡夸。
可攀太学衙为吏,不效蒲翁野种瓜。
磨剑十年终作器,养蚕百日始成纱。
大鹏得意乘风起,赏尽京城遍地花。
杨家有子叫东河,借与春风起碧波。
万里鹏程犹恨短,十年辛苦不嫌多。
凭空一箭穿云上,任尔放声向天歌。
若欲登高相望远,屹然成势更嵯峨。
尊敬的xxx:
根据20xx年xx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设备协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要求,为配合做好全市协议供货工作,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司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向xx市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带给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且不在《xx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资料之外提出任何不合理的附加条款。
二、保证在供货时按协议供货合同文本规定资料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书,并按月报送贵方一联。每月10日前向贵方递交我公司上月在本招标项目下的协议供货销售记录统计分类表及总表。
三、承诺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中所列明的协议供货方式、初始协议供货价及协议供货价调整方式的相关规定。
五、如发现我司因自身原因违反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贵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的罚则、协议供货执行通知或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对我司进行处罚。
六、保证按我司带给的协议供货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和价格承诺履行义务。
本承诺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效。
xxx。
xxxx年xx月xx日。
各投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经审定,我部决定将江海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控项目各合同段分别授予下列相关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
3、jh-jk3标段中标人为东南大学,中标价格为肆拾柒万玖仟圆(rmb479000元)。
现将“中标通知书”随文印发给各中标单位,请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通知书内容办理有关事宜。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完成合同内容。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为联合体主办人,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
2、4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分工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
主办人()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
2、5联合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联合体主办人应将本协议书各送交发包人。
5、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一份;副本一式陆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方: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签名)法人代表: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全市公共服务呼叫中心专线座席建设和日常运维。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工期要求:投标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座席专员等人员的招聘准备并经招标方书面确认;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座席建设和系统建设以及相关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后进行验收,验收后开始一年的服务期。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x年6月28日。
(二)评审地点:xx市xx区西街2号(xx小区e栋西区)xx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
八、中标信息。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xx市xx区体育东路128号。
(三)中标金额:988,元;中标服务费金额:11,元。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帐单原件。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xx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xx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
款项来源:gzit-zb0073。
九、联系事项:。
致: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士名称)。
贵单位于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为建设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所提交的投标书已被我方接受.
备注。
本中标通知书__x附本,附本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是对本中标通知书的进一步补充,附本共x页。
请做好签署合同的准备.
谨致.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尊敬的客户:您好!
您的进口邮件已抵达大连邮政ems快件海关监管仓库,请携带寄达单据和本人身份证(代领请出示收件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到站前邮政大厦西侧一楼国际邮件大厅办理通关手续,如提取分运行李请带归国人员护照。请提前了解邮件内物品名称、数量、价格、用途等信息,方便海关验放邮件。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61号(站前邮政大厦西侧一楼国际邮件大厅)。
我行咨询电话:836xx126。
海关服务热线:12360。
温馨提醒:
个人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xx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xx00元人民币,予以征税放行。
个人物品完税价格及税率按照海关总署2012年15号公告执行。
超出规定限值的个人邮寄物品及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具体办理手续可电话咨询我行。
重要提示:
入境超过90天未向海关申报,按相关规定,邮件将被退回或作放弃货处理。
最后还提供大连报关行代办奶粉清关业务,电话:83xx1126;83xxxx39。
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完成合同内容。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为联合体主办人,__为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
合同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分工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主办人__承担本工程的__施工,联合体成员__承担本工程的__施工。
联合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联合体主办人应将本协议书各送交发包人。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一份;副本一式陆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xx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xx]11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实施好20xx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项目,特制定我市项目实施方案。
依托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基础,重点支持猪牛羊、人参、梅花鹿、食用菌、果蔬、中药材、林特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引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以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加销各环节实现融合发展,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二三产增值收益,实现多元持续增收。
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应达到以下条件。一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工作开展较好。围绕我市的优势特色资源,着力构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链,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级培育工作。二是联农带农机制紧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农民能够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包括20xx年度内认定的)。
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一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持种养殖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和规模化土地流转、种质资源培育与引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储藏等设施设备农机具库棚建设等方面。
二是加工转化提升项目。支持新建、改建、扩建和续建的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农副产品加工设施设备、科研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厂房建设等方面。
三是新型业态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冷链物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数字农业、展示展销体验店、电商*台等方面建设。
(一)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
1.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于20xx年度和20xx年6月30日前利用自有资金和通过社会融资等方式投资项目建设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完成投资额的三分之一,单个联合体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2.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利用固定资产贷款投资项目建设发生的利息给予补助,贴息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单个联合体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3.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用于生产经营等流动资金贷款发生的利息给予补助,贴息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以市(市、区)为单位,流动资金贴息补助安排原则上不超过该市资金总量的30%。
在项目选取上,对符合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立项条件,同时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试点示范和提档升级建设相结合;以及与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对接,有稳定技术依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的规范性,按照申报、评审、验收等程序实施。
(一)项目申报。联合体内成员按照支持的内容,结合实际自愿申报。
(二)项目评审。党组会议评审。
最新中标的话(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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