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武汉传媒学院艺术招生简章四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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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武汉传媒学院艺术招生简章四篇(模板)

小编:B站经济金融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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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传媒学院艺术招生简章篇一

梧州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405名,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

梧州学院前身是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创立于1985年。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广西大学梧州分校的基础上成立梧州学院,是一所多科性的地方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位于素有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美称的梧州市桂江西畔,校园依山傍水、景色宜人。校园面积800多亩,校舍面积23万多平方米,另有发展规划用地近2000亩。学校综合教学大楼、体育馆、图书馆、11#学生宿舍楼等标志性建筑和大学生综合发展中心的建设处于广西高校前列。

学校现有9个二级学院和教学部门。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收普通本、专科生,与越南、泰国、老挝、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交换留学生。梧州学院学科专业特色明显。学校设置40个本科专业,29个高职高专专业,涵盖了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文学、艺术学、法学、教育学、哲学等学科门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是学校的优势学科。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旅游管理、机械及自动化是广西重点学科,软件工程是广西重点培育学科,电子信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是全国高校特色专业,旅游管理、艺术设计、软件工程是广西特色专业。学校还建有林产化工、制药工程等面向地方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学校目前在校生21060多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4000多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博士生导师等多人。学校现有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广西重点学科2个,广西高校重点教学实验中心1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个,广西区级高校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门。

学校连续八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授予“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连续七年荣获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连续两年荣获全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同时还获得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中国高校饮食行业百佳食堂、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自治区文明单位等20多个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办学20多年来,学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实现了跨越发展。展望未来,学校将秉承“明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面向“北部湾大开发”、“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以及人工宝石、再生资源、陶瓷、林产林化、电子、中医药等地方产业发展,走好内涵式发展的路子,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地方知名大学。

广西、湖南、江西、甘肃、山西等省(自治区)。

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405名(其中广西区内250名,区外155名,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

注:以上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如有变动,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生源省确定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对象,爱国守法、身体健康,无防碍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生理缺陷。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2. 专业测试

按生源省规定的'统考科类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测试。

3.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文化分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

4. 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一个月内按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测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43002

学校网址:http://

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wzxyzsb@

1985年1月,梧州大学筹委会成立。

1985年2月,梧州市人民政府与广州中山大学鉴定协议书,委托中大在梧州举办政史大专班。

1985年4月,梧州市确定学校在三云村步埠里建校,筹备初期以广西大学梧州分校的名义办学,以梧州市珠山山顶(原美国传教士办宏道医院旧址)的一幢三层楼房作为临时校舍。

1985年6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广西财经学院筹备处。

1985年6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财经学院筹备初期以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名义办学。

1985年8月上旬,广西大学梧州分校正式成立,临时校址在市白鹤山。学校隶属梧州市领导和管理,自治区教育厅在业务上给予指导。

1985年8月29日,广西大学梧州分校举行第一次开学典礼,首批招收外贸专业专科学生40名。学校挂广西财经学院筹备处、广西大学梧州分校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开展工作。

1986年6月,广西财经学院筹备处选定校址在梧州市桂谊新村,占地16公顷,第一期工程于1987年8月正式动工,总建筑面积为19.2万平方米。

1987年1月,学校中共基层组织(校党委)成立。8月,该校招工业企业管理专业1个班。至1987年底,学校共有教师51人,学生123人。

1988年,学校成为自治区高校招生改革的3所试点院校之一,并首次招收本科生。

1988年至1991年,学校累计招生372人,毕业生244人,有在校生405人。

梧州教育学院

1956年2月,梧州市教师进修学院成立。开办之初,租和平路民宅2楼办公,后迁大西路小学(原市教育局所在地)。学制原定3年,属于业余性质的专科学校。

1957至1958年,学校停课。

1960年6月至1963年3月,学院举办地理、语文、数学、俄语等各种培训班或专业班。

1977年4月,学院恢复,刚恢复时称“七·二一”大学。

1984年7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备案,梧州市教师进修学院定名为梧州市教育学院。

1988年,学校开办全自治区首届小学教师大专班。

1991年,学校开办新教师上岗培训班,进行学历后继续教育。

1992年,学校开办非师范类专业文秘班、电算班、英语班。

1905年,梧州初级师范讲习所创办。

1908年,改为广西第一师范学堂。

1912年,广西第一师范学堂改名为广西省第一师范学校。同年8月,改苍梧师范讲习所为苍梧县城厢公立初级女子师范学校。

1913年,苍梧县城厢公立初级女子师范学校改为苍梧县立教员讲习所。

1924年7月,苍梧县师范讲习所改为县立女子师范学校。

1938年,广西教育厅在容县自良成立浔梧郁师范学校,招收浔梧郁3地区学生。

1946年8月,苍梧县国民中学高级部改为苍梧县立师范学校。

1947年,浔梧郁师范学校决定分迁浔、梧、郁三地办学,属梧州市部分学生迁回梧州,定名为广西省立梧州师范学校,校址定在原梧州市二中旧址。

1950年8月,广西省立梧州女子师范学校改为广西省立梧州市女子初级中学,将女子师范科学生、苍梧县立师范学校,并入广西省立梧州师范学校。后来,岑溪师范学校、桂平师范学校、平乐师范学校的学生也拨入省立梧州师范学校,并更名为梧州师范学校。

1953年11月,梧州师范学校迁至三云村办学。

1979年秋,梧州师范学校迁至蝴碟山山顶(原广西大学校区)办学。

1981年,梧州师范恢复中师建制、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3年,另办函授班。

2003年5月13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梧州教育学院、原梧州师范学校并入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同时向教育部申报升格为本科院校。

2004年10月,学校申报设置本科学院通过自治区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教育部予以正式检查评议。

2005年11月16日,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委会考察组对申办梧州学院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广西大学梧州分校的基础上建立梧州学院。

2014年3月,经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并报梧州市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将各教学系部改为二级学院,并设立二级学院党委。

201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8年,梧州学院与梧州市委宣传部签署了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合作协议。

2019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好广西东大门(梧州)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支持梧州学院建设桂东南高层次应用型大学。12月,梧州学院北校区建设工程开始施工。

2021年9月13日,广西自治区学位委员会下发了《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广西2021-2025年立项建设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学位〔2021〕11号),学校正式获批广西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a类)。

武汉传媒学院艺术招生简章篇二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招生计划:24人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

2.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色弱;

4.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6日后登陆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http://)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预约考试时间段。考生需自行打印《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表》(以下简称播音报名表)和《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的播音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播音专业初(复)试准考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相同)。用联考成绩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省联考成绩单。

1.初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声音形象基本面貌,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对节目主持的认识和把握。

(1)自备栏目主持(时间限在2分钟内)占70%;

(2)回答考官提问(时间限在1分钟内)占30%。

2.复试

(3)模拟现场报道(主要考查考生的新闻敏感度、对新闻要素的观察、组织能力及其他新闻素养,时间限2分钟内)占30%。

(六)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学校将在全国统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该省高考总分满分的67%以上(四舍五入取整)的考生中,按照其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

1.无色盲、色弱;

2.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四)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一)招生计划:30人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符合2017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戏剧影视文学,具有良好的文学功底及艺术素养。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6日后登陆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http://)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预约考试时间段。考生需自行打印《武汉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报名表》(以下简称戏剧影视文学报名表)和《武汉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重点考查学生的文学功底与艺术素养,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考试地点:武汉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信息学部)。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报到参加考试。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无效)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的戏剧影视文学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戏剧影视文学初(复)试准考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相同)。用联考成绩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省联考成绩单。

1.初试(面试),满分100分。

(2)话题评述:考生根据抽取的话题发表评论,时长不超过3分钟,满分50 分。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即兴创作(考生根据抽取的题目或材料现场即兴口头创作,时长不超过6分钟),满分60分。

(六)合格证发放

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将在全国统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该省高考总分满分的67%以上(四舍五入取整)的考生中,按照其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表演专业

(一)招生计划:27人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1.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2.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6日后登陆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http://)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预约考试时间段。考试需自行打印《武汉大学表演专业报名表》(以下简称表演报名表)和《武汉大学表演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考试地点:武汉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信息学部)。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的表演专业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表演专业初(复)试准考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相同)。用联考成绩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省联考成绩单。

1.初试,满分100分。

(1)朗诵(自选诗歌一首,时间限在2分钟内);

(2)声乐(清唱歌曲一首,时间限在2分钟内);

(3)形体展示(形式不限,时间限在2分钟内)。

2.复试,满分100分。

(2)表演(命题表演),满分25分;

(4)形体(形体片段、基本功测试,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说明:考试时,所有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得化妆,不得穿裙装。

(六)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将在全国统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该省高考总分满分的56%以上(四舍五入取整)的考生中,按照其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7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5.考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6]183号文收取,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网 址:http://

新浪微博:http:///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whuzsb4231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相关院系

武汉大学

2017年1月3日

武汉传媒学院艺术招生简章篇三

一、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22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名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三、教育部代码:12756。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办学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七、学校简介: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学校交通便利,区域优势显著,在建中的途经大学城、璧山的城市快轨以及成渝快铁一旦完成,铜梁将成为国际都市后花园,届时到重庆市中心约40分钟车程。学院占地面积约450亩,总建筑面积71539平方米。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康复治疗技术、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等28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八、报考条件: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其他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九、招生计划:学院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我院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对顺序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

5、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10、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院专业选科要求符合,学院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十一、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学历证书的颁发:我院统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三、奖、助学金、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录取的新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金、“绿色通道”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学院另专门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表现优异的学生。同时,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全免)。

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非艺术类统招专业收费标准为8000—12000元/年;艺术类统招专业为9000—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4-6人间1000—1400元/人/年。

十四、学生因故退(转)学而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传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 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学校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

十六、附则:

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武汉传媒学院艺术招生简章篇四

一、考试形式:面试,满分200分。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读,满分50分,2分钟。

2、指定新闻稿件播报,满分50分,2分钟。

3、模拟主持,满分50分,2分钟。

4、即兴评述;满分50分,现场抽取材料或话题,根据要求,进行完整口语表达,3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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