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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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发现问题的根源,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明确目标、收集资料、分析思考等多项准备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典型总结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今年,桂林市政府发出了“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我们班的每一个人都得到了一份“倡议书”,“倡议书”上写着“不燃烟花和爆竹,绿色安全度新春”几个醒目的大字。
我们家一直以来都不爱放烟花,爆竹就更别说了,太吵了!再说了,我们小区里一过年就有很多的人放鞭炮,吵得我们晚上睡都睡不着,我可不想再吵到别人,毕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至于烟花嘛,其实我也爱看,当这绚烂的火花升上夜空时,它会把天空装点得无比美丽,因此引得许多人趋之若鹜,然而,在这短暂的美丽过后,却会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书上说放烟花会产生威力微粒,主要含有钾、硫、镁、铝、锶、锌、铅、有机物和碳黑等,这些物质被吸入肺部沉积后进入血液系统,可能导致多种疾病发生。
据说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引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而且,燃放烟花爆竹还会让pm10和pm2.5的浓度增加1倍以上。
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会向大气中释放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钾、碳粒等颗粒物,导致大气中的有害物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所以,为了我们有个干净的生活环境,我们更加不能放烟花爆竹。
放鞭炮还会弄出一大片“雾”。今天,我家楼下就有人放鞭炮,弄得我家客厅窗户外边灰蒙蒙的。虽然当时我把窗户和门都关得严严实实的,但还是会有刺鼻的气味钻进来。
这个春节我都没有放烟花爆竹,我想,我这也是为改善空气质量做了一份贡献吧!希望更多的人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让我们呼吸到更多纯净的空气!
今年是琼海市实施“禁燃令”的第**年,春节元宵期间禁燃已经成了我区家喻户晓的政策。今年春节元宵期间我区组织区安监所、综治办、城建大队、农业管理大队等值班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巡查,共出车辆40辆次,人员300人次,教育、劝导35人次。
春节前,我区组织安监所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和店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具有销售资格,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所售烟花爆竹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经检查,今年未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所售烟花爆竹来源不明确、消防设施不齐全等现象。
春节期间,我区组织安监所、综治办牵头,各社区(居民小组)网格化巡查,未在尽然区域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村庄燃放量也较往年有所减少。通过直接感受,除夕至春节结束,我区空气质量总体较好,未出现明显烟雾天气及空气中弥漫硝烟味道。
元宵节期间,我区继续实施网格化巡查和夜间巡查,继续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未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明显大气污染现象,辖区管控秩序和管控效果持续向好。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做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同时筹备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常态化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优秀作文推荐!春节将至,为全面落实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江西新余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城东派出所、区城管局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专项整治行动。
提高意识,加大宣传。执法人员坚持巡查和宣传相结合,向经营者和消费者普及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和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集中宣传和检查,让辖区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切断源头,加大巡查。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酒店及沿街门店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辖区内各类零售店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实行动态监管,同时,加强社会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巡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力度,力求从根源上消除烟花爆竹销售行为,确保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真正落实地、见实效。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发放《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告知书》《关于20xx年春节期间全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共89份,累计检查各类经营户37家,暂未发现有违法销售禁燃烟花爆竹行为。下一步,执法人员将持续开展多维度、全覆盖排查宣传,做好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及预防工作,确保节日安全,切实落实禁放责任。
在县应急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下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一切以人民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果总结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和群众“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确保我镇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发展,现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元宵”期间消防安全,成立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陈美典任组长,党委综治副书记林秀明、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华、派出所所长吴福林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成教办、工会、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负责承担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
20xx年1月22日由综治副书记林秀明主持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会议,同时20xx年1月30日召开全镇村(社区)村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会议,要求各村加大了烟花爆竹燃放和经营相关管理知识,确保节日安全。
20xx年2月1日由陈美典主席带队,镇安办、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辖区10家常年经营网点和20xx年4家经营网点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2处烟花爆竹安全标识张贴不显眼,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烟花爆竹经营者立即整改,且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20xx年4家零售网点库存已清理完毕。同时元宵节前,2月18日镇安办工作人员排查检查辖区10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发现问题,各经营者均能按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遵守经营承诺。
经过全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开展节日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为全镇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营造平安、文明的节日氛围,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20xx年1月13日上午,霞涌街道应急办联合执法办、霞涌派出所、霞涌市监所分成两个小组对辖区内开展打击销售烟花爆竹行动。
在行动中,执法人员认真细致地对辖区内超市、杂货店、批发部等店铺进行逐一检查,严禁商户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共检查22家场所(其中非法储存炮竹1家),收缴爆竹3盒。同时,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宣传等方式向经营者和周边群众耐心普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和违反相关规定可能受到的`法律处罚,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下一步,霞涌街道办将持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巡查排查力度,加强流动宣传车日常宣传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文明过年,环保过年,安全过年",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按照浚教体安全〔20xx〕1号文件要求,浚县县直幼儿园开展20xx年全县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美篇等方式向广大幼儿及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份公开信》,积极向社会、家长宣传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意义,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引导社会崇尚新风,文明过节,共建和谐生活环境。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全体教师、幼儿和家长发出倡议,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空气污染、噪声污染、资源浪费等方面危害。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会强烈刺激人呼吸道,引起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易引起火灾、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燃放烟花爆竹所发出的.噪音会对人生理和心理产生很大影响,如损害听力和心血管系统,巨大的响声还会影响老人休息和学生学习;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意味着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迹,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我园将持续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打造绿色环保的生活环,引导全体师生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不参与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共同携手创建美好生活环境。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309号)要求,双江街道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实现了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辖区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未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街道于20xx年x月xx日专题召开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议,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针对除夕、元宵重点时段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了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杨桂林任组长,副主任何先友任副组长,双江派出所、工商所、综治科、安监科、城管科、财政科、社事科、民政科林业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以下简称街道燃放办),由安监科长余江游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工作。
一是各村(社区)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宣传动员工作会,采取书写标语、制定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确保宣传不留空楼和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在引导中做到强化“四个禁放”,即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
各社区(村)积极深入排查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是排查建(构)筑物隐患。重点清除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消防通道畅通。要对地下管线、下水道进行检测、维护、清理,加强社区居民楼化粪池的检测和清淘,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二是排查重大危险源隐患。对本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电力设施、小区化粪池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三是排查销售点隐患。对许可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积极报告。
各社区(村)明确了以支书为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带头值班巡查,并对燃放烟花责任区域落实了巡逻守护人员。并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对加油站、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巡逻员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街道安监科在除夕、元宵夜对每一个社区都加强了巡逻守护和现场督查。街道值班人员并采取电话抽查方式,督查了各社区值班在岗情况。
由于工作到位,措施有力,我街道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现了平安、有序,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
20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19个乡镇360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20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30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500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60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1000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800家减至360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360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10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6个a级要素和4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20xx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10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50箱,价值2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一)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大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100%。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100家。
(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为进一步做好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府通〔20xx〕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xx〕1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城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管局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及市禁燃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做好对销售业主的排查宣传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采用多种形式,不同渠道,全面开展禁燃宣传工作。一是在各小区、主要街道发放、张贴《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二是在街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禁燃宣传标语、横幅、设立禁燃烟花爆竹宣传车等,提高市民对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组织执法队员走访各大超市、小卖部、专营店等销售点进行禁止售卖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明确要求,做好源头管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发放18300余份宣传资料,禁燃工作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一是20xx年11月上旬市城管局数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城区销售烟花爆竹情况的前期摸底排查工作,摸底数据显示市城区涉及销售烟花爆竹商家共341家,并将摸底情况及时移交安监和公安部门。二是各大队、中队积极开展沿街门店巡查工作,教育、引导商户自觉遵守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行为。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销售爆竹、高香大蜡流动摊点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共计出动执法力量3100余人次,执法车辆610余辆次,共清理占道经营烟花爆竹350余起。三是加大对投诉举报的处置力度。集中整治期间共接到1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关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投诉,已及时进行纠正处置并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教育。四是联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月起,共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9次,出动各类行政执法人员715人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2人次,截止2月10日,共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91起;查处烟花爆竹524箱(件),其中鞭炮328箱,烟花85件,小烟花111件。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力量有限,无法做到无死角监控,局部地方仍然出现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我局将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继续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检查,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xx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县委县政府加强对xx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将城区“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部作为宣传组牵头单位,将此专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我县城区“禁鞭”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xx年xx城区“禁鞭”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部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召开宣传部组会议,制定了20xx年xx城区“禁鞭”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我部为牵头单位,县禁鞭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管理局、xx镇、xx镇为责任单位的城区“禁鞭”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由我部统一规范宣传内容,一是全面落实《xx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关于春节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二是明确放、限放区域的具体范围及限制规定;三是讲清楚实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目的、意义;四是宣传好燃放非法、位列、超标烟花爆竹的危害;五是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及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等。
一是新闻媒体宣传全覆盖。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全媒体平台,对禁放工作开设专题专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百余篇,形成了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集中收缴行动、烟花爆竹典型案例等,进行了深度宣传报道;并展开专题评论,对群众进行警示宣传,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二是交通空间宣传全覆盖。由县交通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禁鞭办、xx镇、xx镇牵头,充分利用各种流动宣传车、led显示屏、移动喇叭等形式,广泛发布禁放提示;在城区主要干道设置宣传警示标语,在公交车载电视屏、出租车led显示屏中滚动播出禁放字幕,促使“禁鞭”宣传工作全面覆盖。
三是重点部位宣传全覆盖。xx镇、县城管执法局、县禁鞭办通过提高城区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宣传的广度和密度,加大在车站、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出入口、居民小区、宾馆酒店等重点部位的宣传力度,推进“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更有成效。
四是家校内外宣传全覆盖。通过“孩子带动全家”,让专项活动深入各学生家庭,县教育牵头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遵守禁放规定的授课活动,并通过学生“带法回家”,让“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
“禁鞭”宣传工作是一件长期而繁重的工作,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xx城区全年“禁鞭”宣传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完成了落实。
一是宣传政策,解读规定更细致。春节期间,充分调动了基层人员、网格员和企事业单位治保力量,定任务,定措施,定奖惩,重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鞭”宣传,宣传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在xx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切实把“禁鞭”宣传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实现了“禁鞭”政策家喻户晓,促进每位市民知晓“禁鞭”的时间、范围和要求,知晓违反“禁鞭”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是建立机制,动态宣传更全面。各地各单位在“禁鞭”宣传工作中,统一宣传口径,特别是对“禁鞭”政策的解读,严格由“禁鞭”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春节以后,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相对稳定的“禁鞭”宣传组织模式,开展了常态化、动态化宣传。除强化宣传“禁鞭”决定外,还重点宣传了“禁鞭”成效、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回答群众关切问题。
三是突出重点,常态宣传更有效。狠抓清明节、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节点,通过对酒店、公墓、小区、新建楼盘等重点地段,对婚庆、乔迁、升学等特殊重点人群强化宣传提示,进一步加深了市民“禁鞭”自觉性。
总之,我部将继续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保持常态化,通过对各级各部门、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全面落实好县委、县政府有关禁放烟花爆竹的各项管控措施,确保全县城区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促进“禁鞭”决定更加全面有效落实落地。
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给辖区内居民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近期,金坝街道双凤社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活动前,社区工作人员首先通过微信群转发《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和《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等相关政策宣传禁燃禁放。随后又深入村民组和辖区内进行入户宣传,并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倡议居民在春节期间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做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引领者和监督者,增强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文明过新年。
这次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既提高辖区内居民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又营造了人人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和谐安全社区的浓厚氛围,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优秀作文推荐!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增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焦作市磨头镇农场小学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全体教师一起认真学习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的通知》和博爱县教体局下发的《博爱县教体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利用学校的`led屏滚动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接着,各班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向学生及家长转发了相关的内容,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使学生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并倡议全体学生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各班还利用微信群等家校平台温馨提醒,提醒学生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学生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为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创造了良好氛围。
春节临近,年味正浓。为保障环境质量和防范火灾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近日,张市镇政府联合应急管理局执法中队深入辖区内沿街商铺、超市、人员密集地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专项整治行动。
在检查现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的严峻形势,抓好工作重点,密切协调配合,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要强化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和应急值班值守,组织人员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定人、定岗、定责,以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及时劝导阻止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打赢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攻坚战,为张市镇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绿色的居住环境。
下一步,张市镇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按照《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的通知》(xxxx委办发[xxxx]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共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21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现有经营(零售)点21家。
我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接到文件后立即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首涛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姚建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明确了专项整治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镇安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xxxx年7月8日,召集各经营户主学习培训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切实把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求贯彻到每一位户主心中,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
7月9日至10日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21家个体经营点。检查发现烟花爆竹经营户普遍执行了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一是证照齐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应俱全;二是都是从指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柜销售;
二是大部分经营户未配置消防器材;
三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用仓库;
四是大部分经营户未张贴警示标语。镇安监站对各经营户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并要求各经营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进不卖违法货品,确保了烟花爆竹销售中的安全。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1、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工作。
2、进一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3、积极开展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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